和珅善理财
◎ 张宏杰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庄头许五德与他人发生矛盾,托和珅帮忙打官司,并答应“事后或送地六十顷,或银一万两”。和珅听后明确表示,“不要地,要银一万两”。和珅的贪污受贿所得,一小部分用于扩大不动产,更多的部分,则用于各种工商业投资,其范围涵盖各行各业。
这些行业的收益率,远远高于地租。就是那些不动产,他也尽可能选择用来出租。据后来抄家官员统计,和珅仅在北京就有出租房屋35处,每年共取租银一千二百六十八两三钱,取租钱四千四百九十二吊二百四十文。
可以说,只要是赚钱快的行业,就有和珅的身影。值得一提的是,当时采矿业由于风险巨大,管理复杂,投资多,见效慢,一般人不敢经营,和珅却敢于尝试。他看中煤矿业是朝阳产业,曾投巨资开了两座煤矿。和珅巨大家业的积累,贪腐所得当然是大头,但是他自己的投资收益也并非无足轻重。
传统士人往往耻于谈钱,和珅却有着强烈的契约意识,在金钱面前亲兄弟明算账,面对至亲好友也毫不含糊。他的外祖父向他借过2000两银子,他担心外祖父不能及时还账,逼着外祖父拿自家地契抵押。他亲舅舅向他借了15000两白银,他规定每月一分起息,连本带利滚到21450两。
因为对金钱的热爱,和珅甚至亲自担任家里的会计和出纳。成为乾隆的私人助理后,他的经营天才迅速得到了体现,他因此得到乾隆的重视。
乾隆四十一年,他出任内务府大臣。在此之前,这个负责皇室财政的机构经常是入不敷出。他就任后不久就弥补了以前的赤字,还出现了盈余。
乾隆四十三年,皇帝加派他充任崇文门税务监督,在他的经营下,这个税关收入一下子跃居全国前几位。
这两炮打响,乾隆对和珅的理财本领刮目相看,所有与财政有关的部门渐渐都由和珅一人把持,他先后任户部侍郎、户部尚书、管理户部三库、内务府大臣。
编 辑/夕 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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