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筐织篓,重在收口,又到了每年脱贫攻坚“亮成绩单”的时间节点。本刊记者从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今年11月25日前,相关市州要完成对15个计划摘帽县初审;省一级对15个计划摘帽县的验收工作,将在12月15日前完成。摘除“贫困帽”的标准是什么?退出的程序和依据是什么?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对省脱贫攻坚办和省扶贫移民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退出的标准
“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的退出有严格的程序和标准。”省扶贫移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8月,省委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摘帽”的标准进行了框架性明确。
第一种为“一超六有”:即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在此基础上做到户户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
第二种为“一低五有”:即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在此基础上做到村村有集体经济收入、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
第三种为“一低三有”:即贫困县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县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在此基础上做到乡乡有标准中心校、有达标卫生院、有便民服务中心。
2016年10月,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了《四川省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验收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每项标准所涉及的验收指标进行了分类梳理和量化分解,形成了更为详尽、易于操作的验收标准和指标体系。
以贫困人口脱贫标准中“有安全饮用水”这一标准为例,“有安全饮用水”是指安全饮用水的达标标准,包括水量、水质、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四个指标。其中水量标准为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每人每天可获得水量不低于40升,其余地区的贫困人口每人每天可获得水量不低于60升;水质标准为符合国家相关水质标准;方便程度标准为正常成人取水的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保证率标准为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验收方式”则是“实地核查贫困户是否达到以上退出标准”。
省扶贫移民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国家标准是“及格线”,达不到就不能退出,但接受省内验收及第三方评估时,还要看是否达到省上标准——即“高标准高质量脱贫”。
“摘帽”的程序
省脱贫攻坚办相关负责人指出,《实施方案》对“摘帽”的程序也进行了明确。
攀枝花米易县攀莲镇柳溪村村民严顺德在脱贫攻坚推动下,积极发展种养业,2016年年收入达到了2.1万元。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評议,认为他已经达到了脱贫标准。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经过认真核实后,严顺德也非常认可。随后在村级公示无异议后,就提出申请,逐级上报县脱贫攻坚办。县脱贫办随后引入第三方评估方四川农业大学的专家实地检查后,米易县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其退出贫困户序列,并在柳溪村发布公告。米易县脱贫攻坚办再逐级上报至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并抄送省脱贫攻坚办后,米易县扶贫移民局正式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对其“销号标注”。如此,严顺德才正式走完了其“摘穷帽”的流程。
例如2016年全省“摘帽”的5个贫困县中,广安区和南部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蓬安县、前锋区、华蓥市为省定贫困县。根据“摘帽”程序,前者在通过省级考核的同时,还要面临国家层面的“终极大考”。而省定贫困县则需要经省级核查、社会公示等程序,达到贫困县退出相关指标,符合贫困县退出标准,方能被批准退出。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脱真贫、真脱贫”。省脱贫攻坚办相关负责人指出,“摘帽退出”必须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如果在“摘帽”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等情节,将按照规定从重处理。
此外,按照《四川省市(州)、贫困县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年度考核办法》,每年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还会对21个市(州)和“四大片区”88个贫困县党委、政府在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是各地脱贫攻坚的“成绩单”,也是党政班子考核和干部选用的重要依据。做得好,会得到资金奖励、绩效考核等“正向激励”;反之,对履职不力、工作造成严重失误、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的责任人,则意味着问责。
不难看出,《实施方案》《指导意见》《考核办法》共同构成了四川省脱贫攻坚的“基石制度”,也是摘掉“贫困帽”的“指挥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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