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草地》载于2010年《收获》第2期,并于2010年底荣登中国小说学会短篇小说年度排行榜。《名作欣赏》杂志2010年第6期转载过这篇小说,当时印象就很不一般,最近我又重读了若干遍,觉得这篇小说还是颇有些趣味在里头。
如果你读过,你一定会由小说想到很多,而且,这些大多与我们目前的现实生活相关,或许,在你的内心深处,还会涌起那么一点很有必要的感伤……
婚外情,失业,淘宝网,房价,房奴,订单,sales,金融危机,裁员,业绩,美金,国外度假,国际品牌,通货膨胀,Louis Vuitton,文化圈,K歌,海龟,私单,红酒……诸如此类的“热词”,如果愿意下功夫整理,一个都市生活的清单,将会摆在我们的面前。为了这些词语的光芒,我们如飞蛾扑火义无反顾,独自喝下一杯又一杯欲望、荣耀、挫败、悲情种种调制的鸡尾酒。这些散发着疼痛光芒的“热词”,对于一个小说写作者而言,其意味却不仅仅是世俗生活的挣扎或奋斗,而更多一种精神的挑战和美学的突围。
不是特别的例外,一个小说总是要讲一点故事的。《白草地》的故事梗概大抵如下:
“我”叫武仲冬,三十郎当,已婚,外企销售,家有良妻蓝图,外有情人玛雅,情感中间地带是一个叫多丽的多情女子,像每一个年轻人一样,“我”焦灼于当下生活必须要焦灼的一切东西;一切应当焦灼的焦灼之中,职位与薪酬的“维稳”是关键,是主线,也正是因为这一关键与主线的脆弱与难于平衡,“我”时常处于沮丧与无力的状态;“我”没有玩世不恭,像对待妻子一样对待妻子,像对待情人一样对待情人,像对待伙伴一样对多丽充满温情,像对待救命稻草一样对待工作;最后,当小说写作者盛可以吹响终场哨时,“我”承认自己“输”了,输得不能说彻彻底底,但输得很纠结很给力:“我”发现了良妻与情人之间或许存在的秘密,“我”更发现了良妻那杯白水温情背后的算计,怀着忧伤,“我”第二次发现并穿过了一片白草地,“我”的小说之旅宣告结束。
在小说家是不是故事大王这个问题上,我持一种否定的判断。当然,这个判断必须要有时间的前提。互联网,就目前来看,可以说是人类一个极其伟大的发明,它开创了人类文明一个新的时代,它的出现,掀开了人类文明新的历史。如果以互联网为界,将互联网之前的历史称为史前时代的话,那么将故事大王的荣誉称号授予小说家,小说家应是当之无愧。但是,当互联网出现之后,我想小说家顶多能算上半个故事能手。
以《白草地》为名的“我”的故事,别说放到互联网上,就是登在街头小报中,这个故事也算不上抢眼。但这个故事经过小说家盛可以的加工,被植入了小说中,变成了小说的一部分,却超过了一个单纯的故事能够带给我们的快感。
这就是小说和故事的不同。好的小说,恐怕对故事的依赖性是很低的。它依赖什么?依赖“说”。关于这个“说”,有专门的文学术语,叫“叙事”,关于“叙事”,还有专门的学问,叫“叙事学”。中国当代批评家,吸收了西方文论大量的精华,对此又有新的发挥,由此衍生出文革叙事、日常叙事、历史叙事等等。表面上看,解决了“叙事”的问题,但深究起来,我们的“叙事”大抵和“题材”的概念有着惊人的同似。一时半会儿真是没法子说清楚。事实上,所谓“叙事”与“叙事学”大抵是一门纯而又纯的学问,和我们的义理考据辞章差不多。如果非要以这样子的方式方法研究我们的小说,对批评家是一种摧残,对读者是一种折磨,对小说创作者则是一种打击。我的关注点不在于此。我所关注的是,故事也是很讲究叙事的,为什么小说能够通过叙事将一个故事“包装”为小说,而达到一个故事所不能达到的效果。
任何一个小说家,我想没有特别的例外,他写下小说的第一个字之后,都想的是,我所写的是一个小说,而不是一个故事,我是在写小说,而不是在讲故事。这虽然只是一个想法,或者说心理的预期与暗示,但这个非常重要,这是一个根本的观念性的问题。“叙事”的不同,不在于“叙事学”研究的深浅、宽窄,而根本在于创作者观念的不同。于是,在一个小说写作者准备要写出小说的那一刻起,事实上“叙事”已经开始了。因此,“叙事”源于观念。在观念上,小说不仅是要讲故事,而故事是一定要讲故事的。所以,在此意义上,我想任何一个小说都是有主题先行的嫌疑的。
《白草地》可能源于一种我们对现代情感生活的绝望,或者,更准确一点讲,是作者盛可以对现代都市情感生活的绝望。观念,往往是朦胧的陌生的,甚或是飘渺的,而生活却是实实在在的。由观念到生活,是小说叙事所必要走的极为痛苦的一段路程。武仲冬,蓝图,玛雅,多丽,在小说的第一节里全部跳了出来,踩着各自的节拍,不,是踩着武仲冬的节拍。在这其中,“我”和玛雅的交往是主要的,没有玛雅,“我”的形象塑造会变得苍白很多,也必须有玛雅,“叙事”才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主线。这也是玛雅的身份决定的。如果以“我”的口吻说出这一段以“白草地”为名的伤心往事,老婆蓝图肯定不是一个最好的选择,选择多丽,不是一个最坏的选择,但却是一个最难的选择。而且,从实际的效果来看,玛雅的迷离玄机远比老婆蓝图的杯水阴谋要恐怖得多。
套用流行批评话语,盛可以选择的是一种都市叙事。当然,按照我们刚才的那种理解,《白草地》可以被称之为一篇都市小说。大概在世纪末前后,关于都市小说,从创作到批评界,是颇为热闹了一阵子的。现在回过头来再看,我为那些勇敢的表白感到兴奋而无言。而对《白草地》,我却是怀有一种别样的敬意。《白草地》促使我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即什么是都市小说。如果一篇小说徒具都市生活的形式外壳,而了无都市生活的情感与精神,我想是难以称其为都市小说的。在《白草地》中,那些我们所列举的热词,并不仅仅是生硬的词语,它在“我”的口中,“我”的想象中,“我”的心里,“我”的脑海深处,甚至,就是“我”的一次又一次的行动,盛可以所铺造的那种小说的氛围,“我”的那种热烈而绝望、兴奋而无奈的情绪,被抽取出来,泡在了语言的福尔马林中,与我们的生活如此之近,我们的观瞻于是不能无动于衷。
有论者将盛可以归为女权主义之类,对于《白草地》这篇也未能例外。如果非要以女权主义的姿态来解读这篇小说,当然也是可以的。比如,以男性之“我”为第一人称叙事,或许才更能全面而深刻地展现一个现代都市男青年的丑恶的灵魂、玩世不恭的情感态度、无耻之极的婚姻观。可小说的伦理,毕竟不完全是现实生活的道德律,而权与不权,也决然不是判断一个作家好坏、小说成功与否的标尺。每个人都有爱的权利,不爱的权利,拥有的权利与放弃的权利,最起码都有想象的权利。盛可以之于异性之“我”,有大加挞伐的必要吗?和一个小说的主人公叫真,我想的没有这个必要的。我所臆测的真相,恰恰于此相反。而盛可以的深刻之处,也正在于此。
如果站在一个“权”的立场上,对“我”武仲冬的描摹未必会如此感人。在情感危机的矛盾序列中,一个男性往往天然地站在被审判的位置。我一开始也有如此的欲望,但随着“我”自述的不断深入,我逐渐打消了这样的念头。“我”丑恶吗?“我”玩世不恭吗?“我”可耻吗?答案都是相反的。我甚至爱上了“我”,这个爱中间,包含着同情、理解、感伤与无可奈何。生活的真相就在于,它往往没有真相,只有过程,只有事件,只有无可挽回;生活的逻辑性也正在于,它的无逻辑性,而只有慌不择路、迷雾丛生,有真假而无是非。
所以以一个“权”的立场来定论《白草地》,那是太过于低估一个小说家爱的能力了。爱一个可耻的人、遭人唾骂的人,我想大概也应该是一个小说家所必须具备的超凡的能力。绝望是必然的,绝望之后是否有希望,却值得怀疑。然而,绝望与希望之间,一个小说家的叙事,却像极了一种幽雅的调情。
最后,我想我们可以谈谈这个小说的题目。关于《白草地》之“白草地”,在小说中出现了两次,但我乐意一厢情愿地把它想得复杂一些,它难道就是一片“白草地”吗?它当然可以就仅仅是一片白草地,哪怕它子虚乌有,纯属心理的幻象,可我倒觉得这是盛可以在小说文本之外给我们提供的一个颇富有诗意的谜语。反复猜了猜,我觉得它是一个与“床”有关的隐喻:一张白色的床,一张铺着白色床单的白色的床,它时时刻刻,在为一场即将到来的战争准备着、准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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