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问题导出
笔者在《聊斋志异的女性书写》一书中,已看到蒲松龄在《聊斋志异》所书写的女性生命之存在价值,大抵都有着“情礼融合”的价值意涵,但此一意涵并非制式、定格的,而是有着“因情适变”的思维与态度,因为有这样思维,使得这些女性在面对现实问题、情爱危机、家庭变故以及礼教规范等问题时,这些女性行为更能透过“因情适变”,而体现出“情礼融合”的生命价值意涵。但她们的改变并非颠覆传统伦理、脱离家庭秩序,而是在传统人伦关系与社会情境的变动中,重新透过“因情适变”与“情礼融合”来实现生命的价值意涵,真正展现出人格美中“人伦之美”的典型。目前有关《聊斋志异》美学范畴之研究成果相对较少,现有研究亦多集中在有关叙事、美感、结构、修辞等方面的析论;论及生命美学,或就相关叙事风格等仅作初步探讨。有关《聊斋》美学的专著,仅见吴九成《聊斋美学》一书,涵括《上篇〈聊斋志异〉的审美创造》、《下篇〈聊斋志异〉的美学成就》等,着重在美感叙事方面。其中值得深究的是,首先,在吴九成《聊斋美学》书中提及“礼缘情制”的婚姻观时,他认为包括婚姻在内的伦理形式和礼制皆服从情的需要。但吴九成书中对“礼缘情制”之意涵并未说明,对于“礼缘情制”之“礼”指涉为何,“礼”在各时代呈现出何种变化的意义,尚未厘清之前,就直接认为“礼制”是服从“情”的需要,仍有讨论空间。此处如果就“礼”是依人情而制定而言,其实是不等同于“礼制”或“礼文”等。此处的争议问题仍需有详实的论述。
其次,吴秀华在《明末清初小说戏曲中的女性形象研究》一书,指出在明、清社会文化发展脉络中,除了可见文学作品中出现对“情”“情欲”“情性”“情教说”等议题的大量关注外,亦常出现以“欲”代“情”之问题,文本中咏“情”之句甚多。又其从女性形象与主体意识之表现中,主要从观念层面、人性层面与价值层面及原因分析等来讨论,从而指出明末清初现实生活的巨大变化,哲学思想界的背离传统,深刻影响了彼时的小说戏曲家,但文中并未论及“主体意识”之意义。在小说戏曲中,标举女性才华,已成为重要时尚。另外,哲学思想界的背离传统,也使得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在许多人的心目中被不同程度地动摇。人们不再一味肯定“以顺为正的妾妇之道”,而是歌颂女性的叛逆行为。其某些说法虽有值得参考之处,但其所言“明末清初哲学思想界的背离传统”,以及“歌颂女性的叛逆行为”等论点,则有待深入厘清。此外,在其书第四章《明末清初小说家的教化心理与女性形象模式》中,其书写小说家的教化心理是关注夫妇关系的结果,由此塑造出伦理型女性形象、悍妒型女性形象、淫恶型女性形象等三种类型,但文中主要是从教化心理来讨论“伦理型女性形象”,并未从“情”与“礼”的对立与融合来讨论此类女性在其社会所扮演之意义,如何重新探讨“情”与“礼”的对立与融合课题,实有商榷的空间。
有关“情”与“礼”争议问题,在期刊论文方面的讨论成果甚多,例如王茂福在《〈聊斋志异〉两性关系评判标准探赜》文中,其对乔女的各种赞扬,也是建立在其“不事二夫”的基础而论,但对于蒲松龄着力称许乔女“知己之感,许之以身,此烈男子之所为也。彼女子何知,而奇伟如是?”则未分析探论。若仅以“礼教”为本,作为《聊斋志异》女性行为的探索,则其对于情的安顿,以及情与礼的安置问题,尚有探讨的空间。又如,陈翠英在《〈聊斋志异〉夫妻情义的多重形塑》文中,以《聊斋》的婚姻情节出发,采用性别观点等方式,剖析书中对于夫妻情义的多重面貌。从故事情节中对于夫妻之间的离合关系、守贞与否等问题,试图解释蒲松龄所展现出的多重性别意识,但作者也强调由于囿于时代背景之故,仍然回到父权社会体制下的男性视野,以男性中心观作为叙事主体,无论是多强势、多违背传统的妇女,最终仍要回到持家兴夫的人生正轨。陈翠英文中虽然展现出“夫妻情义的多重形塑”之特色,但是对于小说中“无论是多强势、多违背传统的妇女,最终仍要回到持家兴夫的人生正轨”,文中仅提及“夫妻情义”说法,而尚未论及蒲松龄何以要安排这些能干女性“最终仍要回到持家兴夫的人生正轨”,其中是否隐含着蒲松龄所要建构的理想“人伦之美”?此处仍有论述空间。
此外,又如马瑞芳在《〈聊斋志异〉的男权话语与情爱乌托邦》文中,她认为: 《聊斋志异》的爱情女主角经作者主观意志过滤,以男权话语扭曲成“蒲松龄式”女性形态;以男性需要为中心,子嗣凌驾一切。以“理想女性”——贤妻、佳妾、双美共夫——满足男性中心论的需要,男女爱情并未获得平等,封建樊笼尚未冲破,礼教桎梏亦未打碎。马瑞芳文中认为《聊斋志异》的“理想女性”,不管是贤妻、佳妾、双美共夫,都是用以满足男性中心论的需要,文中片面的由此将“理想女性”塑造,“归结于作者的男权思想”,这些研究观点,仍需从作者创作之社会现实问题来反思,或许才能真正朗现其创作意图。另外,从马瑞芳在《为精神美照亮的聊斋女性》一文所言: 描写女性优美的精神世界进而显示出独特的美,是《聊斋志异》女性形象的重要特质,也是小说家蒲松龄对中国小说的重要贡献,但马文中举出女性精神之美,以此要来作为《聊斋志异》最亮丽的风景,其中论及“婴宁是生命力的象征和芳草美人的比喻”,仅以天真烂漫一面,来对比礼教问题,而没有将全文加以关照,就此将凸显其女性精神之美,不免有不足之处。因为从婴宁“操女红精巧绝伦”、“女正色,矢不复笑”、真诚侍奉婆婆以及扫墓祭拜生母等行为观之,皆非要颠覆传统闺训,其中亦可显其孝行、守家之情礼。可知从此一情节以观,即可探讨婴宁似乎已由“情过于礼”而回归到“情礼融合”之美。
与上述持相近之论者,又如侯学智认为《聊斋志异》中的理想女性形象,在家庭范围内,都能严守封建社会的妇女规范,尽其职分,显示出“以丈夫为重”、“以家庭为重”、“以礼为重”的贤德。她们存在的价值就在于担当家庭重任,无私奉献给男性,尽到为人妻、为人母、为人女的责任。这完全是将女性的存在价值,寄托在女性形象塑造的结果。蒲松龄正是通过这种形象塑造,完成了他对主流文化语境中“贤妻良母”的企盼。侯文认为寡妇乔女在丈夫穆生死后,尽管生活艰难,但她仍然拒绝孟生的求婚,坚持守节而终,这也是从服膺父权的意识形态价值而论。然而有关《乔女》一文中之寡妇乔女的表现,值得深思之处有二,一则从乔女死后灵魂附身的坚持“不事二夫”;二则其一生“至情以报知己”等表现精神。此处蒲松龄何以通过这种坚持“不事二夫”形象塑造,来完成他对主流文化语境中“贤妻良母”的企盼,以及从乔女一生“至情以报知己”等表现精神,其中是否隐含着“因情适变”与“情礼融合”所要体现的“人伦之美”,仍有待深入探究。
至于论到“至情”与礼教者,如李红萍在《论〈聊斋志异〉中的女性美》中所言: 把“情”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用以申论“情”可以挣脱“礼”的束缚,可以藐视“法”的存在,其所言之“情”真的有这么大的能量吗?这会是蒲松龄要呈现情过于礼的本意吗?有关情过于礼如自荐枕席之行为方面,刘秋娟在《从〈聊斋志异〉看蒲松龄的至情思想》文中云: 小说中男女主人公一旦产生了情,便把男女授受不亲、男女之大防之类的礼教训语抛到九霄云外,人性回归到最本真的状态。此外,又说《聊斋志异》的爱情故事生发于蒲松龄“情之为高”的至情思想,至情是他反抗封建礼教的最高思想武器。然而刘秋娟所论这些表现情过于礼之行为,只是从其热情一面来阐述,小说人物热情的表现只是情欲的一面而已,实非深具至情的价值。上述所论,亦有重新反思与解析的必要。
综上所述可知,有关情与礼关系的论述,在明清社会文化发展脉络中,我们可以发现文学作品中出现对“情”、“情欲”、“情性”、“情教说”等议题多所关注,其中出现以“理”代“情”的严重现象;小说中亦常出现以“欲”代“情”之问题,文本中咏“情”之句甚多。直至近代仍对天理与人欲的对立与融合之论,持续展开相关的讨论,而这正是本文要探讨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何以藉由书写女性,来表现其对当时“情”与“礼”的对立与融合问题的反思,由此期能将其历史处境与存在感受之创作意图呈现出来。
准此,本文将重新探讨《聊斋志异》小说人物与人物关系互动之表现,透过“因情适变”与“情礼融合”来实现出生命的价值意涵,由此期能将《聊斋志异》中“人伦之美”传统美德意涵彰显出来。笔者在《聊斋志异》的女性书写研究中,大抵可见其通篇都是在建构“人伦之美”的价值。但本文因篇幅之限,仅择《青梅》《红玉》《细柳》等三篇小说作为论述焦点,期能透过“因情适变”与“情礼融合”,来观察蒲松龄对“情礼融合”之终极关怀,由此体现出其生命的价值意涵,亦将能展现出其人格美中“人伦之美”的典型。
二、 蒲松龄之“情礼融合”与“人伦之美”的写作理想
明末清初的蒲松龄的处境,在其《聊斋自志》言出“孤愤”即可看出,他面对的是: 现实昏暗、世风沉堕、道德沉沦、贪官腐吏横行、下层人民苦难等等,一般研究者谈到蒲松龄的孤愤情怀,大抵认为其创作此书,即大力批判这些问题。但周先慎则认为,蒲松龄的“孤愤”并不只是他个人生活遭遇不幸而产生的怨愤,而是包含了更为广泛丰富的内容,其中是看到生活中光明美好的一面。但在现今相关教材中,往往由此说出蒲松龄的“愤”涵盖广大,联结中下层的群众百姓;蒲松龄的“孤”是他所自称“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间乎”那种知音难寻的孤寂。此处虽可提供读者参考,但也有值得再深入反思之处。因为周先慎虽然说出蒲松龄的“孤”字不宜理解为“个人”的意思,而应该理解为“孤寂”的意思,即寄托在鬼狐故事中的悲愤之情,其深沉和强烈,是不为人所理解的。但就此周先慎接着更说出:
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他虽然生活在大黑暗之中,心中充满孤愤,但他并不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他还能看到生活中光明美好的一面,看到在普通人身上焕发出的真、善、美的肯定和歌颂结合在一起的。这使《聊斋志异》在思想与艺术上达到了很高的境界,是蒲松龄非常了不起的地方。
从周先慎所论,其中值得探讨的是,蒲松龄虽然心中充满孤愤,他何以还能看到生活中光明美好的一面,看到在普通人身上焕发出的真、善、美的肯定和歌颂结合在一起?其实此一论点极为重要,这也是《聊斋志异》一书问世以来,此书之所以被称为“鬼狐传”,也是此书最受世人瞩目与赞赏者,之所以是许多可亲可爱、深具人性的花精鬼狐的主要原因吧。由此从《聊斋》中大量将人与异类之互动及相恋,表现出更动人的至情至性即可证明。
可见从《聊斋志异》所展现的孤愤内涵,大体可归纳成四个面向,这仅仅从蒲松龄的心中与处境来论,而非蒲松龄创作此书的全部创作意图。因为从周先慎所说: 蒲松龄的爱和恨都是与广大下层的人民群众相通的。他说这里的“孤”字不宜理解为“个人”的意思,而应该理解为“孤寂”的意思,即寄托在鬼狐故事中的悲愤之情,其深沉和强烈,是不为人所理解的。如果我们仅仅从书中展现的孤愤内涵,那么我们要如何理解其深沉和强烈寄托在鬼狐故事中的悲愤之情呢?其中似乎并未能将书中“情之至者,鬼神可通”的真实生命展现出来。
就此值得深究的是,蒲松龄意识到“世情如鬼”的现实困境,却又以形体变异之小说创作模式,侧重描写花精鬼狐所呈现之真性情,刻意对比当时现实社会中人性的扭曲问题,将天下原本最为难得的“人身”,却也有堕落至“不如鬼狐”之境,由此带出“人”与“异类”之区隔并非是外在的形体。不管是人或者是花精鬼狐,只要其心陷溺物中,真性情失去了,那么人与现实中的鬼狐就没有差别,有时比鬼狐还要更加可怕。然而从书中强调:“人”在一念之间,可以为神佛,可以为圣人,亦可以在一念之间,变成原野上的蛇龙、鬼狐。因此,社会种种乱象的治本之道,并非诉诸于律法规范即可奏效,重点在于如何践行人的“至情至性”,由此或许可作为《聊斋志异》一书批判及转化的依据。诚如周先慎所说的,蒲松龄把真正理解自己的读者寄托于“青林黑塞”之间,即寄托于虚无缥缈的鬼魂世界。而在这极度的失望中,恰好透露出在他的内心深处正怀着一种非常热切的期待。这是一种真诚的期待,而同时又是一种没有确定把握能够实现的期待。
就此而言,在《聊斋志异》文本中,除了强调“礼缘情制,情之所在,异族何殊焉”来超越人与异类之障隔外,其“异史氏曰”中对“世情如鬼”的批判;以及标举“情之至者,鬼神可通”、“断荤戒酒,佛之似也;烂熳天真,佛之真也”等论点,是运用志异神怪的特殊表现方式,赋予其对人性的深刻关怀与痛切批判;此外,其书中创造出之人物的真性情,或赋予其生命的实践坚持,处处都能深刻地对比出蒲松龄所要对应的时代与社会的种种问题。
面对一个“世情如鬼”的混乱时代,身为一个知识分子,他会有何理想与抱负?这个问题是笔者长期研究《聊斋志异》时最为关怀之事。在蒲松龄所面对的情与礼的大时代限定下,他是如何透过女性的书写来彰显“情礼融合”、“情礼兼得”之至情精神的可贵: 从蒲松龄《聊斋自志》所言“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 寄托如此,亦足悲矣!……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间乎”中,可知其书写并非要仅成孤愤之书而已,在其《聊斋自志》中说:“牛鬼蛇神,长爪郎吟而成癖。”将其创作热情直接称之为“癖”,亦比之为李贺的书写癖诗和喜在诗中书写鬼怪。始终酷爱着“才非干宝,雅爱搜神;情类黄州,喜人谈鬼”来写书。又从所言“遄飞逸兴,狂固难辞;永托旷怀,痴而不讳”中,除了点出其性格有着“狂”“痴”特质之外,此中或有其寄寓之所在,也是其道出书写此书乃有别于世人之意图。
因此,笔者在《聊斋志异》中看到了蒲松龄描写女性在其主体意识下,无论是在情感的自我意识上,或婚姻的名分上,都能呈现出在其女性自主选择与主动改变现实困境的种种表现。这些行为或许呈现出摆脱女附男的传统规范,且能独立兴家能力,但在蒲松龄的人物塑造下,却又能做到不逾越大传统规范的结局。这些有意识的情节书写里,不但有着蒲松龄“情礼融合”的创作理想,更透现出其对“人伦之美”的时代性建构。
这是我们看《聊斋志异》时,最为可贵之处。文本中的这些女性面对情爱婚姻的表现,透过在蒲松龄笔下的描述,大抵都能具有“即情显礼”的实践性特质,透过情与礼的辩证融合,呈显其身为人妇、人母、人媳的各种角色,都能发乎情止乎礼地达到“情礼融合”的人生表现,这种展现人生最高价值的表现里,更型塑出人物在其现实存在的社会实践中,有一种不背离传统的美德,这样的美德不是一种空名,而是一种生命的体现,这种生命的具体实现,正是蒲松龄写作理想下,所要展现之人格美中的“人伦之美”的典型。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的“情礼融合”之意是什么?笔者在《聊斋志异的女性书写》一书,大抵已论述出“情礼融合”之意,是依“礼缘情制”一词而来,此词乃出自《聊斋志异》卷十《素秋》一文中,蒲松龄藉由书生俞慎所言:“礼缘情制,情之所在,异族何殊焉。”此虽原于小说主角心中的感知,却也反映出蒲松龄对“礼”与“情”关系的反思见解。而此见解正是引发笔者思考“礼缘情制”的思想观点与核心精神。藉由“礼缘情制”的前提来确立“情之所在,异族何殊焉”。若想要重新探索这些问题,就必须先界定蒲松龄所指之“礼”与“情”的内容为何。他为何要强调“礼”必须依循人“情”,才能获得合情合礼的约束,或制定出合乎人性、人情的礼节制度。此若从“发乎情,止乎礼义”及“诗固自有其礼义也”二者以观,同时又从《礼记》“礼义之经也,非从天降也,非从地出也,人情而已”、《史记》“观三代损益,乃知缘人情而制礼,依人性而作仪”的说法,可知礼义的本质还是人情、人性。由此则“礼”将不致成为僵化、虚伪的条文。藉由缘情的“礼制”,朗现人之真情至性;若具有真情至诚之心,异类亦与至情之人无异,以此打破人我、物我之间的种种障隔,也才能为其彼此建立一个互动感通、化解障隔的超越依据。这也是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标举的超越性:“情之至者,鬼神可通。” 此乃其所要强调之至真、至善、至美之“情”的极致展现。这样的展现即便是鬼神,亦可在其至情精神中,取得其“感通”的一切可能。由此即能呈现出《聊斋志异》之“礼”的真精神,即如蒲松龄在《聊斋全集·袁愚山师服考序》中说出:“礼非降自天也,非出自地也,乃生于心者也。”可知真正的“礼”,是要与时俱进,也要因人因地制宜,并非世俗“纲常礼教”下的礼文条规,应由人之真心、真情而制订。
故从文化传统情境看来,“礼缘情制”所要对治的,主要是晚明社会文化之僵化、礼文流于形式空洞的问题,由此要为“礼”找到根源。如果当时是礼文虚而不实,情志伪而不真,则“至情”、“礼缘情制”便是作者的理想,表现之意图。如此之“礼”才不会成为僵化、虚伪的条文。藉由缘情的“礼制”,朗现人之真情至性;若具有真情至诚之心,异类亦与至情之人无异,以此打破人我、物我之间的种种障隔,也才能为彼此建立一个互动感通、化解障隔的超越依据。可见“礼缘情制”之价值意涵,乃在落实下来之“至情”精神的朗现,才能使至情不是成为反抗僵化礼教的最高思想武器,而是蒲松龄笔下的女性,在其“情”与“礼”的自主与自觉中,朗现其“至情”精神。
此一精神正是蒲松龄提出“礼缘情制”的用心所在。然而在社会文化的发展历程之中,传统文化逐渐走向“礼教”束缚的弊端,导致虚情重礼,因而形成“礼教吃人”的伦常盲域。因此明末清初文人面对此一时代性的问题,开始从反思“存天理,去人欲”之礼教弊端中,提出“情礼”的安置问题,这正是蒲松龄提出“礼缘情制”之情礼融合的理想所在。
至于蒲松龄面对晚明以来“礼文虚而不实”与“情志伪而不真”的问题,有何响应之道?蒲松龄面对晚明以来“礼文虚而不实”与“情志伪而不真”的问题,其响应之道,即是透过小说中人心的“至真”“至善”“至美”,来朗现“礼缘情制”之精神,由此期使客观之礼不失真、主观之情不失伪,唯有至情者才能体现“礼之真,情之实”。在《聊斋志异》中,针对时代的变异,除激切地批判“人不如鬼狐”、“惧内天下之病也”给出批判,且标举出“情之至者,鬼神可通”之“感通”思想,来贞定“至情”精神的恒定价值,也响应了价值失落的时代困境,因此藉由其对生命的无私付出,以及无怨无悔的真心坚持,期能将“至情”之核心价值意义彰显出来。
故本文将从“情之至者,鬼神可通”的观念来看,蒲松龄的用心何在?所谓“情之至者”所追求之“至”,隐含着儒家“止于至善”之至,此一“止于至善”之至,乃从人心而来,求心之真以显情之真,即为儒家“仁心善性”之极致展现。此一极致情之至、心之真,故其“至情精神”方可化解万物之隔,使其鬼神可通。由此可知人与物、人与我在心之同源的基础上,达成“至情精神”的理想。反之,心不纯、情不真,鬼神亦不可通,此乃蒲松龄藉由真心来朗现“至情精神”的理境。由此可知蒲松龄所提之“至情”精神大抵承继晚明而来,然而其所强调的“情”并非排斥“天理”,反而自觉的要融合“天理”可贵的价值,即所谓“德性生命”,以达到“情理合一”之真实意义,也就是《聊斋志异》中以“情礼兼得”所要彰显之核心价值所在。
此外,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所提出的“礼缘情制”之立场,主要是有鉴于“世情如鬼”等问题,其目的要对应社会、人伦、政教等问题,要响应出“天理”与“人欲”断裂的现象,其中“礼缘情制”可作为反思在家庭伦常失不失衡的关键,如:“悍妒妇女”与“贤妻良母”之对比,甚则在蒲松龄的故事中,也有从悍妇转为贤妇的类型,如: 《江城》《吕无病》《夜叉国》等篇章,这些都可以说明其在反思人伦秩序是否可以情礼兼得的问题。例如《江城》篇之异史氏所云:“人生业果,饮啄必报,而惟果报之在房中者,如附骨之疽,其毒尤惨。每见天下贤妇十之一,悍妇十之九,亦以见人世之能修善业者少也。观自在愿力宏大,何不将盂中水洒大千世界也?”以及《夜叉国》中异史氏曰:“夜叉夫人,亦所罕闻,然细思之而不罕也。家家床头有个夜叉在。”这些省思大抵指出其所感知的社会中,有情无礼方面之女性甚多。由此蒲松龄在故事中,将一个“悍妒妇女”转化为“贤妻良母”,呈现其对人伦秩序的表现与对应的反思。
有鉴于《聊斋志异》书写女性的主要目的,乃在回应当时“情伪而不真”、“礼虚而不实”的时代现象,并且提出“礼缘情制”的观念,强调出“情礼融合”之至情生命的存在价值。此在《聊斋志异》一书中普遍所呈现是: 当她们自觉感知到对方的至情与可贵行为之后,这些行为背后,女性皆能无怨无悔的实践付出,隐含了真心护守其真情与家庭的可贵。由此表现出情礼兼得之美。如在《连城》一文,连城可因为知己之情而违抗父母之命,坚持选择表现“报知己”之心,甚至选择为情而死。当连城一死,乔生亦不愿独活,坦然展现“乐死不愿生” 的精神,其情终能感动天地,双双又死而复生。颂扬生死不移之真情者,主要透过超越生死的自觉选择,更显示连城对抗传统父命并非盲动,而是出于坚守真情至性的自觉。此外,在《娇娜》、《花姑子》等篇,皆表现为了情意而能对僵化礼教规范、生死隔阂的超越,这些都呈现出女性情礼兼得之美,而其“至情”实践,不仅朗现情真之意,也能贞定礼之真精神。而从婴宁“操女红精巧绝伦”、“女正色,矢不复笑”、真诚侍奉婆婆以及扫墓祭拜生母等行为观之,皆非要颠覆传统闺训,其中亦可显其孝行、守家之情礼。可知从此一情节以观,即表现出婴宁已由情过于礼而回归到“情礼兼得”之美。
在此一研究基础上,本文除了将深化蒲松龄以“至情感通”为核心思想,并将透过蒲松龄从《聊斋志异》在女性生命存在价值意涵的书写,除侧重在日用伦常中实践出“因情适变”与“情礼融合”之人文关怀的价值,更将从其创作理想,期能呈现出其对“人伦之美”的时代性建构。
有关蒲松龄建构“人伦之美”之意是什么?本文乃参考颜昆阳在《论先秦儒家美学的中心观念与衍生意义》一文所言“主体人格美”一词界义而来。从颜昆阳认为这样的“主体人格美”所具现之美,除了要具备着“和顺积中,英华发外”的精神外,同时也要有着“必隐涵之生命存在的价值内容,故不仅经由耳目官能的感觉经验,更须经由文化涵养之灵心智性的感知,始能获致真切的审美判断”。经由此其所要强调这样的人格美,即在人伦互动关系的文化存在情境中,实现为价值意义的存在。在这一普泛的“主体人格美”中,有很多类型。有圣贤、英雄、豪杰、隐逸之士、忠贞之士等。就此必须将“主体人格美”概念落实在不同人物去具体呈现其人格之美。所谓人格之美,例如慈祥、刚毅、宽舒、温厚等。这些人格之美的理想特质,实与蒲松龄在人伦互动关系的文化存在情境中,所要建构实现为价值意义的存在有相近之处。
就此本文将从“主体人格美”概念,收摄在人伦互动关系的文化存在情境中,来省察《聊斋志异》的小说人物所展现“因情适变”与“情礼融合”的行为中,透过蒲松龄笔下的描述,以观其身为人妇、人母、人媳的各种角色,是否都能发乎情止乎礼地达到“情礼融合”的人生表现,藉由这种展现人生最高价值的表现里,如何型塑出人物在其现实存在的社会实践中,并非与传统的美德相悖反,此一美德亦不流于虚名,反而是真正朗现一种和顺之感的生命型态,由此来呈现蒲松龄写作理想下,所要展现之人格美中的“人伦之美”的典型。
经由笔者在《聊斋志异》的女性书写研究中,已可见其通篇大抵都从“情礼融合”以建构“人伦之美”的价值。有关《聊斋志异》女性生命之存在价值,虽然都有着“情礼融合”的价值意涵,但此一意涵并非制式、固定化的,其中更隐含着“因情适变”的精神,这一精神表现在这些女性面对现实问题、真爱危机、家庭变故以及礼教规范等问题时,她们行为通常会采取主动积极地面对,来彰显“因情适变”的生命意义。但她们行为的改变并非对抗传统伦理,也未脱离家庭秩序,反而是在传统人伦关系与社会情境的变动中,重新透过“因情适变”与“情礼融合”来呈现生命的价值意涵,真正展现出“人伦之美”的可贵生命。由此创作理想的展现中,更能看出蒲松龄对“人伦之美”的时代性建构。
三、 《聊斋志异》中由“情礼融合”所体现的“人伦之美”
由上文所述可知,蒲松龄的处境,正如其《聊斋自志》所言有着“孤愤”之困境,正面临着现实的黑暗、世风的浇薄、道德的沦丧、官吏的贪腐和酷虐、下层人民的苦难等等,却能从“情之至者,鬼神可通”的“至情感通”思想来作为写作理想之依据,由此要来建构与展现人格美中的“人伦之美”的典型。然而其“人伦之美”并非制式化的体现,而是能从人物所表现的“情礼融合”与“因情适变”思维与态度中,试图建构出“人伦之美”在其时代的生命价值。然而本文因篇幅之限,仅择《青梅》《红玉》《细柳》等篇之创作意图来析论,由此除了以观其塑造女性由“情礼融合”所揭示的“人伦之美”的价值意义外,也将响应情礼对立之现象,透过“因情适变”与“情礼融合”所呈现的生命价值意涵,就此将“人伦之美”等多层面的生命互动关系之可贵意义展现出来。首先,《青梅》这篇小说所表现“因情适变”与“情礼融合”之“人伦之美”者多方面。在《青梅》一文中的青梅是个身份卑贱的婢女,从文本故事内容大体说出身世坎坷的狐女青梅,自幼欠缺父母照顾的她,被“荡无行”的叔父卖入身居高官的王家,服役小姐阿喜,因她“以目听,以眉语”而受王家怜爱。当她偶见贫困的张生事亲至孝的表现,认为此人将来大有可为,是可托终生之人。因此,极力向身居高官的王家小姐要自主决定此门亲事,但却遭拒。因此,青梅决定自媒以必死决心必嫁张生,感动小姐的倾力相助而能赎身,如愿嫁给张生。日后小姐突逢家变落难之际,青梅也以报恩成全小姐好事,两人同事一夫,二人双双被封为夫人。
文中因赋予青梅有着识人之明,故能觉察出张生的至孝、至情的“人伦之美”,让她惊叹而感动不已。此从青梅眼中看到张生的行为:“偶至其家,见生据石啖糠粥;入室与生母絮语,见案上具豚蹄焉。时翁卧病,生入,抱父而私。便液污衣,翁觉之而自恨;生掩其迹,急出自濯。梅以此大异之。”由此也让青梅有自觉勇气来改变卑贱身份,但青梅令人钦佩、让人动容之处,并非受封为“夫人”之尊位,而是展现出至情至孝的“人伦之美”。试分述如下:
从青梅偶见贫苦却又表现如此至情至孝的张生,让她深受敬意之处有二: 一是她亲眼看见张生坐在石头上喝糠粥,但青梅进入屋内与张生母话家常时,却发现桌上摆有豚蹄,以见张生有舍己为人之心。二是当时张生父卧病在床,他进入抱起父亲为他把尿。便液弄脏他的衣服时,张父觉察时而有自责之意;但张生却深恐老父知晓难过而“掩其迹,急出自濯”,青梅认为张生如此至孝贴心至情的“人伦之美”表现,实非常人所能做到的可贵情操,让她感动不已。看到张生的遭遇虽是贫苦,但他却是甘于自苦,为照顾家人无私付出,从张生的“啖糠粥,而案上具豚蹄”,可见张生爱父母之心,有着“情礼融合”之至孝“人伦之美”。张生纵然面对贫苦的困境,还是尽全力孝养父母。由此让青梅认为如此至孝爱家的张生,是一难得的好男人,未来的前途必定不可限量。
但身份卑贱的青梅,虽有着“自谓能相天下士,必无谬误”的能力,无法自主赎身,只能积极主动向小姐阿喜推荐张生,保证他是绝对可作为良匹的对象,并激动地说出:“吾家客,非常人也。娘子不欲得良匹则已;欲得良匹,张生其人也。”此处青梅的识人自主表现,实有情过于礼之嫌,因为当时女性婚姻决定权是依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之礼,但青梅认为自择良匹,才是婚姻幸福的选择,因为青梅认为贫困的张生事亲至孝的“人伦之美”表现,将来必将大有可为,是值得托付终身的良匹,此处也看出青梅有着“因情适变”之思维。
然而小姐阿喜听后并不欣喜主动争取,反而“恐父厌其贫”。阿喜之所以担心为官的父亲会嫌弃张家的贫寒,是因阿喜是守着传统礼教而来,认为子女婚姻之主导权,乃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礼文规定。但青梅则认为与张生结婚的主导权是在阿喜自己手中:
梅曰:“不然,是在娘子。如以为可,妾潜告,使求伐焉。夫人必召商之;但应之曰‘诺’也,则谐矣。”女恐终贫为天下笑。梅曰:“妾自谓能相天下士,必无谬误。”
由此清楚可见,青梅认为幸福婚姻的选择决定,是以嫁给值得托付终身的人为考虑,强调在阿喜本身,并“自谓能相天下士”,向小姐再三保证张生绝对不会“终贫为天下笑”。同时青梅又主动前往游说张母,以“小姐闻公子而贤之也,妾故窥其意以为言”终于说服“大惊,谓其言不祥”的张母,慎重委托卖花的侯氏前往王府以求亲事。此处青梅虽然表现出情过礼之行为,但也因为有青梅这样的勇气,才能说服贫寒的张母。由此看出有着“因情适变”的思维,才有勇气决心为小姐去争取好的姻缘。
但因小姐父母嫌弃张生家境贫苦而力加反对,小姐也不敢自主决定,只能默然放弃嫁给张生,由此看出小姐的言行,仍是偏向传统守礼舍情的观念。但青梅看到小姐没有勇气也不敢为爱争取时,她反而以“因情适变”表现出“见不谐,欲自谋”的魄力。立即当晚主动前往去找张生,直接表明其爱慕之情,表现出情过礼的行动力。但张生对于青梅昏夜来访之行为,则表现出严拒青梅的爱意,并说出:
卿爱我,谓我贤也。昏夜之行,自好者不为,而谓贤者为之乎?夫始乱之而终成之,君子犹曰不可;况不能成,彼此何以自处?
由张生所言对礼的见解与态度,更证明张生是位正人君子,这也反映出当时礼教普遍想法。但当青梅表明澄清自己“妾良家子,非淫奔者;徒以君贤,故愿自托”的爱慕之意,即可见青梅虽有“情过于礼”之表现,却也有着“因情适变”之想法,才让张生也能认可青梅的可贵心意。不过,青梅的“昏夜之行”还是逾越礼教规范,难怪小姐因怪其“淫奔”之行而要施杖责,然而当青梅说明她的心意,解释转述张生表现出守礼、守本分的自处之道时,小姐也感动赞叹曰:
不苟合,礼也;必告父母,孝也;不轻然诺,信也: 有此三德,天必佑之,其无患贫也已。
对于张生的守礼至孝守信,终于让小姐也感动,佩服张生为人极为难得的至高“人伦之美”的表现,由小姐特别讲出张生具有“礼”“孝”“信”三德,也能确认张生人格有别于常人,认可张生“有此三德,天必佑之,其无患贫也已”的美德。但小姐纵然认为张生绝对不会贫困以终,亦佩服其守礼表现。然在其父母严厉反对之下,小姐也只能屈服“父母之命”,因为没有“因情适变”的思维,因此无法有着坚持自主的勇气决心嫁给张生。由此可见小姐仍受限于礼过于情的礼教束缚。
不过,当小姐得知青梅与张生之对话内容,以及感佩于张生坚持守礼之人格时,因此当青梅激发此生非张生不嫁之决心,说出“不济,则以死继之”时,此一至情决心亦感动小姐,而以“私蓄数金,当倾囊相助”来帮助他们完成美事。青梅所展现勇于面对之至情的决心,让小姐虽质疑:“痴婢能自主耶?”却也佩服青梅的自主坚持勇气,而有“我必如所愿”的真心肯定与感动,此处更凸显出青梅“因情适变”的思维勇气极为可贵。因此为了帮助青梅完成其情爱的坚持之心,小姐一方面善用巧计费尽心思帮忙说服其父母,仍照原买的身价,立了青梅原价之金的赎身契,另方面则主动拿出积蓄来帮助青梅能完成美事。由此可知,若无小姐的真心与钱财赞助,青梅肯定无法赎身而完成幸福婚事,也因此对于小姐的无私成全与帮助之主仆“人伦之美”的恩情,更让青梅无以为报而感佩于心。因而当日后小姐父母双亡落难之时,青梅则能有着知恩、报恩之心,来回报成全小姐与张生的婚事,更终其一生以婢妾礼来侍奉小姐。此处虽有礼过于情之嫌,却更彰显出青梅知恩图报的“因情适变”,以及“情礼融合”的妻妾间姊妹情深义重的“人伦之美”。
更难得的是,青梅从嫁入张家之后,表现出其勇于承担的成全“人伦之美”,此从以下情节,处处可见青梅的毅力与用心:
孝翁姑,曲折承顺,尤过于生;而操作更勤,餍糠秕不为苦。由是家中无不爱重青梅。梅又以刺绣作业,售且速,贾人候门以购,惟恐弗得。得资稍可御穷。且劝勿以内顾悮读,经纪皆自任之。
从青梅承担家计是为爱而心甘情愿的付出,无怨无悔地展现她勇于面对、承担的坚定毅力之“人伦之美”,因而能“孝翁姑,曲折承顺,尤过于生”的体贴用心。又从她的“操作更勤,餍糠秕不为苦”、“刺绣作业,售且速,贾人候门以购,惟恐弗得”的努力劳作,可见是为爱张生而全力以赴,因着爱心而完成的刺绣品,招致顾客争相抢购,甚至引发“贾人候门以购”的现象,由此解除张家的穷困,让张生无后顾之忧而考取科举。这些表现更证明她的至情自主,独具慧眼的选择十分明智,身为婢女的她终受到众人所肯定,而被封为“夫人”的尊贵地位。其“孝翁姑,曲折承顺”能比张生更为尽心尽力服侍公婆,这样的至孝至情的“人伦之美”,其中有着“情礼融合”在其中。至于青梅的承担家计,用心以刺绣为业,其“以刺绣作业,售且速,贾人候门以购,惟恐弗得”的表现,以及“经纪皆自任之”的扛起家计,看出青梅有着“主外”的承担,却能化解张家的穷困危机,其行为虽然看似与当时“男尊女卑”“男主外”等礼教相违背,但这样的“因情适变”想法与表现,终于让张生无后顾之忧地考取科举,这都展现青梅勇于面对、承担的“因情适变”与“情礼融合”的夫妻情深之“人伦之美”。
从《青梅》“异史氏曰”、但明伦的称赞话语,也显青梅为真爱而彻底改变其命运的精神。前者称赞身为婢女的青梅说:“天生佳丽,固将以报名贤……独是青夫人能识英雄于尘埃,誓嫁之志,期以必死。”就此但明伦也评曰:“至其议论正大,动必以礼,行必以义,尤足感人心情,荡涤邪秽,是为有关世教之言。”身为婢女的青梅独识尘埃的真英雄张生,被诚笃至孝有着“人伦之美”的张生感动,青梅坚持选择嫁给张生之后,她的感恩、珍惜之心让她拥有无比毅力,不畏艰辛地勇于扛起张家一切重担,表现出成全张生专心投入科考的夫妻“人伦之美”。
其次,至情成全知己之情的“人伦之美”,亦可从《红玉》中的红玉来观察。当红玉与冯生两情相悦的“遂共寝处”达半年之久时,可看出红玉一开始也只是追求情欲的满足与安顿而已,而并未意识到应守着人伦礼教规范问题,这是其表现情过于礼之行为。但当二人情好之事被冯生父发现,并叱生:“畜产!所为何事!如此落寞,尚不刻苦,乃学浮荡耶?人知之丧汝德;人不知亦促汝寿!”虽然冯生“跪自投,泣言知悔”,但红玉能明白冯生“家屡空。数年间,媪与子妇又相继逝”境遇萧条的窘境,以及冯父爱子之心。因此当冯父责备红玉说出:“女子不守闺戒,既自玷,而又以玷人。倘事一发,当不仅贻寒舍羞!”感受“亲庭罪责,良足愧辱”,立即知错,并断然说出与冯生的缘分已尽。纵然冯生想要瞒着父亲继续与她有“含垢为好”之私情,但红玉却坚持选择守礼而放弃个人之情,并决绝离去,表现出守礼之心甚于冯生。此从所言“妾与君无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踰墙钻隙,何能白首?”红玉意识到“含垢为好”之情,终究只是“踰墙钻隙”的败坏风俗,并不合礼教闺训,是不合夫妻人伦之礼,更无法有白首偕老之可能。
由此看出红玉与冯生两情相悦时,能勇于追求情欲的安顿,当其情受冯父阻扰斥骂时,然而她并非一走了之,而是筹金无所回报地资助贫寒之冯生,能以明媒正娶之礼聘娶美妻,表现其真情与善良,是真心帮助成全冯生。表现出二人间友情的舍情守礼之“人伦之美”。此从冯生娶妻生子,过着美满生活时,红玉皆未出现在冯家。即可看出红玉确实表现出朋友知己之情的“人伦之美”,此中已隐含“情礼融合”之意义。
红玉再度出现冯家,则表现勇于持家承担的“人伦之美”。当生惨遭变故被诬陷,其父、贤妻双亡,幼子被弃山中之际,在侠客帮其报仇后的灰心绝望之际,红玉才携子回来与他团圆,情爱的安顿使红玉要为冯家扛起家计,但她并不是以狐仙异术帮冯生致富,恢复家业,而是身体力行经营生计,从她对冯生说:“今家道新创,非夙兴夜寐不可。”更亲自动手“剪莽拥篲,类男子操作”,同时又“出金治织具;租田数十亩,雇佣耕作。荷镵诛茅,牵萝补屋,日以为常”。从红玉与男子操作无异的勤劳表现,完全让冯生安心准备科考,最后终于将一破败之家转至兴盛,这样辛勤的“剪莽拥篲,类男子操作”,红玉的行为也与青梅一样,看似有违当时“男尊女卑”“男主外”等礼教规范,却深得“里党闻妇贤,益乐资助之”,以及冯生称赞红玉“灰烬之余,卿白手再造矣”,此皆道出红玉持家兴家勇于承担成全夫妻情意之“人伦之美”的肯定。红玉这样的“因情适变”想法与表现,终于让冯生无后顾之忧地考取科举,这都展现其勇于面对、承担的“因情适变”与“情礼融合”的“人伦之美”。
此从“异史氏”称许:“其子贤,其父德,故其报之也侠,非特人侠,狐亦侠。”称赞红玉“狐亦侠”之精神,表现在红玉勇于面对父权、独立持家育子,同时由红玉坚持选择所爱、无怨无悔的付出,也心甘情愿挑起与男子操作无异的勤劳表现,可充分看出她为至情付出的精神,实令人动容。红玉的独立营生持家,更让冯生安心考取科考,最后终能兴盛一个破败之家。这些都说明红玉选择所爱而不畏艰辛的夫妻“人伦之美”真情成全表现。可见蒲松龄对红玉勇于面对强权、独立持家育子、成就冯生科考的肯定中,也对红玉呈现至情成全之“情礼融合”的“人伦之美”有极高的肯定。
此外,在《细柳》一文中同样展现勇于面对、承担的“因情适变”与“情礼融合”的“人伦之美”者,从细柳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等都可看出,其中最可贵的是,若无细柳守家护家“因情适变”之为人妻、为人母等“人伦之美”的勇气毅力,高生一家当毁于一旦。细柳在婚姻选择方面的困境是,无法选择出良匹来度过美满姻缘,细柳自幼“少慧,解文字,喜读相人书”,故在长大选婿时,她遂服双亲能挑选自己喜爱的良匹,以“必求一亲窥其人”,来试图改变自己的命运,由此看出细柳与传统女子守着“父母之命”有别。细柳在为人女阶段,自知“良匹”难寻,此从她说“我实欲以人胜天”,虽无法改变多舛之命,但并未用对抗方式来反对“父母之命”。从“阅人甚多,俱未可,而年十九矣”地听从父母安排,嫁给丧妻遗一子的高生,即可看出为人女时的她,表现出真心孝顺与守礼的“人伦之美”。
细柳在为人妻方面,即已表现出反思自主能力,养家育子的作为,来朗现其“因情适变”与“情礼融合”的“人伦之美”。从细柳结婚后“夫妻甚得”,伉俪感情融洽,彼此能关心对方,并对前室遗孤视如己出,“抚养周至”。此一用心又从细柳的归宁,长福也贴心的依赖她,“福辄号啼从之,呵遣所不能止”,看出细柳为人母时“情礼融合”的“人伦之美”真心与贴心。纵然一年之后生下一子,取名长怙,愿其“长依膝下耳”等的叙述,都看出细柳身为人妻、为人母有着“情礼融合”的“人伦之美”的表现。
在为人妻时的细柳不仅在经营事业方面特别卖力,有意要掌管家政,表现刚强好胜一面,同时也坚持担任内外兼顾之工作。细柳与一般“主内”的女子不同,并不留意女红,而重视事业经济,十分关心“亩之南束,税之多寡,按籍而问,惟恐不详”,也向高生提出:“家中事请置勿顾,待妾自为之,不知可当家否?”这些都表现出细柳要求自主当家的强势,同时也接管家中经济大权,她当家半年,一切治理得井然有序,“半载而家无废事,生亦贤之”。细柳刻意表现“女主外”的才干,她的行为也与青梅以及红玉一样,看似有违当时“男尊女卑”“男主外”等礼教规范,但因能将家中照顾得很周到,因而赢得高生的称许。然而当“追逋赋者”打门催赋,细柳在家与家奴处理此事仍无见效,只能催促召回高生来摆平,“男主外”的传统观念竟让高生戏言道出:“今始知慧女不若痴男耶?”此话让细柳几乎崩溃,不免难过哭泣,她的为家苦心经营,并非要取代夫权,她为女子“主外”仍不受到社会认可而难过,她也觉察出在“男尊女卑”的社会里仍受到质疑与奚落,在其时代仍要丈夫出面才能解决“主外”之事务,女性不管再用心辛勤的理财当家,也很难改变此一传统观念,这是细柳身处在礼过于情的社会中的困境。
但细柳仍在“欲以人胜天”的努力坚持之下,非但不畏现实困境的辛苦,反而执意要勇于改善家计,更加表现出“晨兴夜寐,经纪弥勤。每先一年,即储来岁之赋,以故终岁未尝见催租者一至其门;又以此法计衣食,由此用度益纾”。由此更用心学会凡事要“预备”,才能防患未然,有备无患,这些都看出细柳“因情适变”的思维而让高家经济大大改善。高生由衷开怀地作诗称许她的贤惠能干,深具“内外兼顾”之美;其内心对丈夫的推崇至情,除了言出“高郎诚高矣: 品高,志高,文字高”之外,更祈盼他健康长寿;此由对联结尾“但愿寿数尤高”,即清楚表达细柳对丈夫有真心关爱之情,有着“因情适变”与“情礼融合”之夫妻情深的“人伦之美”表现。纵然她的能干努力不被邻里理解肯定,细柳还是不辞辛苦地预作准备,尤其从她预购优质昂贵的棺木,不惜“多方乞贷于戚里”来看,即可看出其对丈夫的情意。因此当高生突发不幸时,“时方溽暑,幸衣衾皆所夙备。里中始共服细娘智”。其丧礼的筹备周至,处理得有条不紊,其应世能力才深得里人称赞,才肯定她并非悍妇,而是有着“人伦之美”之“贤妇”,透过“因情适变”与“情礼融合”表现出夫妻“人伦之美”的价值。
在为人母的阶段时,细柳在其夫过世时承担家计,并非要博得“贤妻良母”的美名,而是要能避免家庭的破碎,因此她要面对更多忍辱负重之事,以及教子成才兴家的责任。她以寡妇身份独立撑家、承担生计之外,更可贵的是,她抚育两子,不仅因材施教,更能用严苛的方法来磨炼改造他们的心性,“卒使二子一贵一富,表表于世”。细柳一生守节、抚孤,并“以人胜天”的努力践行,终于使二子“表表于世”,这样的成就,事实上并非其个人生命的贪图享乐,而是寄望栽培教导其子有“正直与良善之心”。文末叙述:“邑有客洛者,窥见太夫人,年四旬,犹若三十许人,而衣妆朴素,类常家云。”由此可知,细柳育子有成,仍过着“衣妆朴素,类常家”之生活,在男尊女卑的社会中,蒲松龄所表达“女主外”的观念,敢向命运挑战,勇于以个人的努力奋门,开创人生道路的杰出女性形象,表现出真正的“贤妻良母”典型,并非要对抗父权社会,反而是要发挥女性自觉精神勇于担负家庭责任,从而展现出女性“因情适变”与“情礼融合”为人母的“人伦之美”价值。
诚如《细柳》“异史氏”所称:“此无论闺闼,当亦丈夫之铮铮者矣!”细柳一生所为,可见弱女子也能突破三从四德之束缚,而能勇于承担家庭责任,其“以人胜天”的信念与努力,正体现其夫妻“人伦之美”之至情。本篇旨意正突显“慧女不若痴男”之时代问题。更可看出寡妇教子成才,完成兴家责任,实极为不易。此由蒲松龄对细柳“不引嫌,不辞谤,卒使二子一贵一富,表表于世”的称许,到“此无论闺闼,当亦丈夫之铮铮者矣!”让我们看到细柳胆识过人,胜于铁铮铮的大丈夫,也让我们看到她面对逆境时,勇于创造的决心,还是能守礼、育子有成,朗现其至情精神,以及“因情适变”与“情礼融合”的“人伦之美”等价值。
综上所述,在《青梅》中透过蒲松龄的赞语更指出张生得功名地位,若无青梅表现“誓嫁之志,期以必死”至情“人伦之美”的成全相助,张生将如世人一般被埋于尘埃之中。由此得知蒲松龄肯定女性积极“主外”投入经济活动,而获亮眼的佳绩,她们动机有至情为爱而行的夫妻“人伦之美”,因此而能无怨无悔地帮助丈夫,无私地成就家庭的完满。青梅这样精神更有着“因情适变”与“情礼融合”,来呈现生命的价值意涵,真正展现出青梅成全报恩之“人伦之美”的可贵生命。至于《红玉》中的红玉,也呈现与青梅有着成全至情之夫妻“人伦之美”的“情礼融合”价值。其中红玉勇于“主外”的扛起家计,并非要颠覆家庭,也非要对抗礼教,反而是让冯生在困境中考取科举来成就其理想。此外,《细柳》中的细柳,现实处境更为坎坷,但她在为人女、为人妻以及为人母的勇敢与智慧,都让她为改变颓运而辛勤劳作,甚至表现出善于“主外”的营生持家,以及“因情适变”的教导二子有成,不只体现出夫妻“人伦之美”之至情,也在坚苦卓绝的毅力下改变二子好逸之心,终能体现出“不引嫌,不辞谤,卒使二子一贵一富,表表于世”为人母的“人伦之美”,这样的成就兴家、育子有成本事,并非贪享个人逸乐生活,其中即有建构其时代“人伦之美”与“情礼融合”的价值意涵。
四、 结 论
由上所述大抵可看出蒲松龄虽处在“世情如鬼”中,却能透过“至情感通”来呈现“情礼融合”与“人伦之美”的写作理想。就此来探究《聊斋志异》中所体现“情礼融合”的“人伦之美”生命真谛,进而将《聊斋志异》中所要建构“人伦之美”的价值意涵彰显出来。本文从《聊斋志异》小说人物与人物关系互动之表现,透过“因情适变”与“情礼融合”的价值意涵,已能将《聊斋志异》中“人伦之美”传统美德意涵彰显出来,但是由《青梅》《红玉》《细柳》等三篇小说所建构“人伦之美”的价值,并非固守礼教规范的五伦绝对关系,特别是在《聊斋志异》中的异类女性至情,大抵揭示出五伦关系的相对待性,和三纲昭示的绝对的主从关系,已有明显不同,由此要呈现出“情礼融合”之精神。其中更能从“因情适变”中展现出其人格美中“人伦之美”的典型。但也可看出此一意涵并非制式、固定化的,其中更隐含着“因情适变”与“情礼融合”的精神,此从《青梅》《红玉》《细柳》等这些女性面对现实问题、真爱危机、家庭变故以及礼教规范等问题时,她们通常会自觉采取主动积极地面对,来彰显“因情适变”的生命意义。但她们行为的改变看似对抗传统伦理,看似“女主外”的改变家庭人伦秩序,却能面对在传统人伦关系,以及社会情境的变动中所衍生的问题,重新透过“因情适变”与“情礼融合”来呈现生命的价值意涵,真正展现出“人伦之美”的可贵生命。就此“因情适变”与“情礼融合”创作理想的展现中,都能看出蒲松龄对“人伦之美”的时代性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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