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龙》“约”范畴考论
——兼谈“约”范畴从先秦到魏晋南北朝的历史发展
陈聪发
鉴于繁冗的文风严重影响了文学创作,倡导简约的风格就成为刘勰的坚定主张。要创造简约的风格,刘勰认为,文章涉及意、辞两个层面,创作须兼顾这两个层面,当然重点要放在文辞上。“约”范畴有三重审美的意涵: 简省、精炼、明净。在文学批评实践中,刘勰点评了不同文体以及不同文章的风格,描述其体制、风格特色,旨在张扬简约的风格及其审美价值,从理论层面确立起弘道(简)—宗经(约)—尊体(约)—炼辞(约)的逻辑理路,“约”实为一个由坚实严密的学理构建而成的范畴。探究“约”这一范畴,厘定该范畴的美学意蕴和价值,不仅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文心雕龙》一书的文学理论体系及其风格理论,而且有利于加深对古代文论中“约”范畴的内涵及其价值的认识,为进一步确定它在中国古代文论史上的地位和作用奠定基础。
《文心雕龙》;约;简约;风格;范畴
《文心雕龙》一书“约”字凡数十见,可以说是一个高频词,“约”在该书中作为复合词出现的有“婉约”、“精约”、“要约”、“简约”等词语,以独词“约”出现于文句中的频率较高。其实,“约”也是《文心雕龙》内在的文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它长期被学术界忽视,在中华书局出版的《文心雕龙辞典》一书中没有收录,更令人遗憾的是,它至今还没有得到切实的研究,没有专文探讨。笔者不揣浅陋,在爬梳《文心雕龙》全书有关“约”的资料的基础上对之作了比较全面深入的考察,尝试性地厘定了该范畴的美学内涵及其理论价值,力图将《文心雕龙》的范畴以及古代文论范畴的研究推向深入。当然,笔者愿抛砖引玉,期待有关这一课题的更高质量的论文面世。
一、 宗经取义,以约为贵
众所周知,刘勰的宗经思想在文论思想中占有突出的地位,他对文章的总的要求涉及六个方面,而这六方面都是围绕“体”这一核心的:“若禀经以制式,酌雅以富言,是仰山而铸铜,煮海而为盐也。故文能宗经,体有六义: 一则情深而不诡,二则风清而不杂,三则事信而不诞,四则义直而不回,五则体约而不芜,六则文丽而不淫。”这里的“体约而不芜”是对“体”提出的具体要求——即文章的体貌简洁纯净。很显然,“约”在此具有“简洁”的意义。要达成体貌之“约而不芜”的目标,初学者就必须宗经。在刘勰看来,儒家经典著作的文辞是非常简练的,这为文章的写作树立了典范。“夫鉴周日月,妙极机神;文成规矩,思合符契;或简言以达旨,或博文以该情,或明理以立体,或隐义以藏用。故《春秋》一字以褒贬,丧服举轻以包重,此简言以达旨也。《邠诗》联章以积句,《儒行》缛说以繁辞,此博文以该情也。……故知繁略殊形,隐显异术,抑引随时,变通会适,征之周孔,则文有师矣。”(《征圣》)《春秋》尚简,有的一字就蕴含褒贬之意,无需详述,这就是“简言以达旨”,其实也就是下文将论述的“辞约而旨丰”。“体要与微辞偕通,正言共精义并用;圣人之文章,亦可见也。”(《征圣》)“体要”通于“微辞”,由“微辞”所携带的“精义”是与“体要”所坚守的“正言”相辅相成的,二者可谓相得益彰。“《春秋》一字以褒贬”,这正是贯通体要与微辞、兼取正言和精义的典范。“体要所以成辞”(《征圣》)从某种意义上讲,“体要”是成就文辞的义理性依据,也是衡量、匡正文辞的规范性依据,是立言之准则或法度,所谓的“止乎礼义”其实就可以理解为“发乎情”的体要,从儒家文章理论的角度观之,文辞必须依托体要才能成立。刘勰认为,儒家经典著作文义晓畅,《春秋》即是如此,正如其所谓“《春秋》辨理,一字见义”(《宗经》),义理清晰,虽然其深层意义容或隐晦难晓,但只要细加推究,还是可以得其大旨的。“昔者夫子闵王道之缺,伤斯文之坠,静居以叹凤,临衢而泣麟,于是就太师以正《雅》《颂》,因鲁史以修《春秋》,举得失以表黜陟,征存亡以标劝诫: 褒见一字,贵逾轩冕;贬在片言,诛深斧钺。然睿旨存亡幽隐,《经》文婉约,丘明同时,实得微言,乃原始要终,创为传体。传者,转也,转受经旨,以授于后,实圣文之羽翮,记籍之冠冕也。”(《史传》)周振甫说:“《春秋》记事过于简约,就历史散文说,《左传》更重要,所以推为‘记籍之冠冕’。”这个评价很中肯。《春秋》为经,其文辞“婉约”,即文辞委婉而简约。无论是贬斥邪恶还是褒扬正义,春秋笔法不仅表现出鲜明的道德评价,而且文辞简省,意味深厚。惟其如此,左丘明的《春秋左氏传》得其深意,在叙事方面力求简洁,以少总多。“传”既然是“转受经旨”,那么就必然获取了经典的崇尚简约的传统,这样才能成为“圣文之羽翮”。“观夫左氏缀事,附经间出,于文为约,而氏族难明。及史迁各传,人始区详而易览,述者宗焉。”(《史传》)《春秋左氏传》依经而立传,其传“于文为约”,文辞毕竟过于简省,其微言大义在司马迁的《史记》各列传才得以彰明较著,读者始能区分详略,后世的史书便以它为宗。由此可知,先秦的传(与经相对应)还是太过简要,后世的训释经典的传才是据以学习的法式。刘勰在评论汉代儒生注释的除《春秋》之外的其它经书时说道:“若毛公之训《诗》,安国之传《书》,郑君之释《礼》,王弼之解《易》,要约明畅,可为式矣。”(《论说》)在他看来,后世这些为儒家经典作注的注释家如毛苌等人继承了简约的传统,其注疏文字尽管各各不同,但都做到了要言不烦,简洁明快,难能可贵。推而广之,其它文体同样应该如此,例如史传就该宗经取义,以约为贵。“是立义选言,宜依经以树则,劝诫与夺,必附圣以居宗;然后诠评昭整,苛滥不作矣。”(《史传》)就史传体例而言,无论是立意修辞都“宜依经以树则”,其体要是应当宗法经典而作,以经义为旨归,确立言语简要、叙事从简的法则。《春秋》作为经典已经为传的写作树立了范式,因此史传的写作必须师法经典,以简约为贵。
就史的编撰而言,叙事是写史的基本方式。“夫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工;而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春秋》变体,其言贵于省文。斯盖浇淳殊致,前后异迹。然则文约而事丰,此述作之尤美者也。”刘知几认为,历史的写作以简要的叙事为主,“文约而事丰”,这是对《春秋左氏传》的以文约为贵的优良传统的发扬,与上述刘勰对史传的看法相一致。
崇尚简约的传统,就其思想渊源而论,是古代人对道的推尊所致,受儒、道两家哲学的影响更大一些。“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则易知,简则易从。”(《周易·系辞上》)朱熹在解释后一句话时说道:“人之所为,如乾之易,则其心明白而人易知;如坤之简,则其事要约而人易从。”由此可知,坤卦具有柔顺、宁静的特性,随顺乾卦之所为,虽简而可使事物易于了解,便于人们简易地去处理事务。从概念来讲,此处的“简”与“约”意义相同。儒家认为,大道至简,简易的道易于为人们所遵从。“大象无形;道隐无名。”(《道德经》第四十一章),对无形无象的道的体验是简单易行的,当然无须繁辞来描述。在老子看来,也不可能用语言来表述道。道家的庄子强调得意忘言,其思想也包含着尚简的精神。就先秦典籍来看,最初的“约”与“简”在意义上相通,内涵上几乎没有差异,可以说,尚简的思想是古代文论“约”范畴得以形成的重要因素,而前者是从弘道(简)—宗经(约)的逻辑衍生出来的。
二、 从“体约而不芜”到“辞约而旨丰”
在文学批评方面,刘勰对那种体貌芜杂的文章提出了严厉的批评:“……潘尼《乘舆》,义正体芜;凡斯继作,鲜有克衷。至于王朗《杂箴》,乃置巾履,得其戒慎,而失其所施。观其约文举要,宪章戒铭,而水火井灶,繁辞不已,志有偏也。”(《铭箴》)潘尼所作的《乘舆箴》“义正体芜”,就其体貌而言,不够纯净,而王朗的《杂箴》“得其戒慎”,合乎体要,但是“失其所施”,文辞不得体,过于繁冗,有违简约之义理。《宗经》篇强调“体约而不芜”,说明“约”是“芜”的对立面,文章之体貌必须简约纯净,否则就会芜杂不堪。要让文辞蕴含劝诫之意,同样得依托于圣人的言论,否则难以彰明儒家之道,换言之,非征圣无以立言,非宗经无以造文。不仅如此,儒家经典还昭示人们,文辞的简约与意蕴的丰厚是可以兼得的,即使是历史久远之作,只要植根于经典,都有新鲜丰富的意味。“至根柢槃深,枝叶峻茂,辞约而旨丰,事近而喻远。是以往者虽旧,余味日新。”(《宗经》)刘勰在论及赞体时说“约举以尽情”(《颂赞》),赞体应该以精简的文辞充分抒情,这是其体要的特点之所在。“公孙之对,简而未博,然总要以约文,事切而情举,所以太常居下,而天子擢上也。”(《议对》)议对之体不可繁复,以简为宜,“约文”就是强调文辞要精简。由此可知,模仿经典之作具有“辞约而旨丰”的优点,经典为人们的写作提供了模仿、参照的范本。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否能够创造简约的风格,是关系到经典的优良传统能否弘扬的大问题,绝非单纯的风格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文章要具有“辞约而旨丰”的双重美感,必须植根于经典或以经典为式,这样的文章才能让人常读常新,意蕴无穷。“辞约而旨丰”与“体约而不芜”分别指涉不同层面的审美要求,前者强调文辞的简约美和含蓄美,后者标举体貌的纯净美,语义较为单纯。相对来讲,“体约”比“辞约”更具根本性、整体性的意义。“辞约而精,尹文得其要”(《诸子》),“辞约”有赖于对体要的明达,因为“体要所以成辞”(《征圣》)。刘勰在《体性》中提出的“八体”说对文章风格的类型作了明确的划分,其中就有“精约”体,当然,它指涉的是语言风格,说明众多风格中“精约”有其一席之地。《体性》有云:“精约者,核字省句,剖析毫厘者也。”“精约”的语言风格具有文辞精炼简洁、剖析精细入微的特点。精约风格的典范之作在古代文学史上很多,刘勰在《文心雕龙》一书中曾对此类作品给予了高度评价。“又崔瑗《文学》、蔡邕《樊渠》并致美于序而简约乎篇。”(《颂赞》)这里的评论文字用了“简约”一词,针对的是篇章而不是段落,注重的是其体貌的简约,说明刘勰把简约、精炼视为关乎语言的很重要的审美标准(当然,他还有其它审美标准,此处不赘)。他还对《管子》和《晏子春秋》等著作的文笔给予好评。他说:“管晏属篇,事核而言练。”(《诸子》)“言练”即言辞简练,与精约、简约的意义相通。与精约对立的是“繁缛”,后者浓墨重彩,文辞繁复。“繁缛者,博喻酿采,炜烨枝派者也。”(《体性》)从表面上看,刘勰似乎对“繁缛”贬抑过甚,其实他对之有抑有扬,既否定“繁缛”的啰嗦累赘,也肯定其华丽纤秾,当然他贬抑繁缛的倾向很突出。惟其如此,他以创作的经验事实来说明简约之可取。当刘勰论及文章体势时,他说“断辞辨约者,率乖繁缛”(《定势》),说明精约与繁缛实为两种对立的风格。“文以辨洁为能,不以繁缛为巧”(《议对》),文章的作者当以简洁的文笔为能事,如果把繁缛与新巧混为一谈,那么就是对新巧的误解。所以,文章的语言风格贵在简洁精炼。“句有可削,足见其疏;字不得减,乃知其密。”(《熔裁》)判别冗余文辞的标准恐怕就是简练,但凡可削除的辞句都属于繁琐的话语,故而修改文章时必得注意审美的考量。“然仲瑗博古,而铨贯有叙;长虞识治,而属辞枝繁;及陆机断议,亦有锋颖,而腴辞弗剪,颇累文骨: 亦各有美,风格存焉。”(《议对》)繁缛的文辞拖沓冗长,其文采或有可取之处,但它造成了文胜于质的缺陷,有伤文骨,直接影响到文章的质,为此,就必须毫不留情地剪除那些赘辞。后文将对此作进一步的论述。
文章是不是越简越好?在这个问题上,刘勰的观点显得很是通达,他认为,对繁简的处理应当视义理的要求和表达的需要而定。“若情周而不繁,辞运而不滥,非夫镕裁,何以行之乎!”(《镕裁》),未经熔炼、剪裁的文章其意义与文辞都难免存在诸多不足,要流传后世,几无可能。“精论要语,极略之体;游心窜句,极繁之体: 谓繁与略,随分所好。引而伸之,则两句敷为一章;约以贯之,则一章删成两句。”(《镕裁》)由此可见,刘勰并没有全盘否定繁缛的风格。首先,他认为,繁简的处理要懂得通变之道,不必拘泥。“故知繁略殊形,隐显异术,抑引随时,变通会适,徵之周孔,则文有师矣。”(《征圣》)其次,文章的繁简应该视需要而定,并非越简越好,“谓繁与略,随分所好”,“随分”就必须根据内容表达的要求来处理,当繁则繁,不勉强求简,当简则简,不化简为繁。对文辞的详略、繁简的处理应该以适中为宜。“至如敬通杂器,准矱戒铭,而事非其物,繁略违中。”(《铭箴》)这里的“中”包括某一文体自身的体制的内在要求(即某一文体的体要所规定的法则)和文章内容表达的需要。须指出的是,繁缛与繁冗,一字之差,有云泥之别。从总体上看,从刘勰在《文心雕龙》一书中对司马相如、陆机等一些作家的繁琐文风的批评来看,就不难了解他的态度,他对繁冗是持否定意见的。
三、 “要约而写真”与“文约为美”
刘勰对那种矫揉造作、文辞淫丽烦滥的文风极为反感,认为写文章当“为情而造文”,强调作者应该抒写真情实感。“昔诗人什篇,为情而造文;辞人赋颂,为文而造情。……而后之作者,采滥忽真,远弃风雅,近师辞赋,故体情之制日疏,逐文之篇愈盛。”(《情采》)那些专事雕琢的辞人一味在文采上用功,“采滥忽真,远弃风雅”,既无真情实感,又抛弃了诗经的传统(详后),而文辞之繁冗、靡丽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因此,刘勰特别强调,应该弃滥求简,在创作上推崇简约的风格,这是他依照物极必反的规律而提出的一种非常合理的主张。由于齐梁的绮靡文风盛行一时,为了纠正这种不良倾向,刘勰提出了“为情者要约而写真”的主张。“故为情者要约而写真,为文者淫丽而烦滥。”(《情采》)这里进一步明确了“为情而造文”的方向,也就是说,在抒写真情的前提下应该力求语言简炼。从语义上看,此处所谓的“要约”有精炼、简约、简洁等含义。“精者要约”(《总术》),精炼包含简炼、简约的义项,精炼与简约意义相通。西方也有崇尚简洁的观点,只不过侧重点不同。“为什么我们一定说出我们能力的局限性和毫无补救办法这种令人懊丧的话来呢?其实只要作家记住精简的重要性就行了。”虽然有的作者懂得这个道理,但就是做不到。“长卿傲诞,故理侈而辞溢”(《体性》),作者的性情直接制约着他的用语习惯、行文风格,司马相如恃才傲物,在辞赋创作中喜欢逞才使气,在驱驾文辞时往往铺张扬厉,毫无节制。“因此,用语简洁的修养,是一年比一年更为庄严的责任,最重大的责任了……”对语言文辞加以锤炼,“超心炼冶”,去除芜杂,回归纯净,进而达到“体素储洁”(同上)的境地。剔除、删减多余的文辞是为了提纯语言,让它更单纯洗练,但又保持了语义的丰富。问题在于,文辞的运用并非易事,在节制才情时可能遭遇一定的困难。“凡乐辞曰诗,诗声曰歌,声来被辞,辞繁难节;故陈思称李延年闲于增损古辞,多者则宜减之,明贵约也。”(《乐府》)刘勰在这里已经把删减冗辞作为达成简约风格的一个基本条件。就汉赋而论,由于它具有铺采摛文的特点,往往使得一些辞赋家极力卖弄才情,造成文辞泛滥的缺陷。在《铨赋》篇中,刘勰认为,赋的文、质各涉及义、词,“丽词雅义”乃是赋体固有的体要,不容偏废任何一方,否则就会导致文、质关系的失调。“然逐末之俦,蔑弃其本,虽读千赋,愈惑体要,遂使繁华损枝,膏腴害骨,无贵风轨,莫益劝戒,此扬子所以追悔于雕虫,贻诮于雾縠者也。”(《铨赋》)追逐靡丽的文风,其根源在于对赋这一种文体的体要缺乏正确的认识,因此正本清源,必得让辞赋的创作回归正途。刘勰强调指出:“写物图貌,蔚似雕画。析滞必扬,言庸无隘。风归丽则,辞剪美稗。”(《铨赋》)为消除文辞淫丽、繁琐的缺陷,刘勰认为,辞人要写好辞赋,只有遵从赋体的体要,认清诗人作赋时所坚持的基本的创作原则——“诗人之赋丽以则”(《铨赋》),才能让赋体文学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而讲求华丽与简约并不矛盾,因为华丽不同于淫丽,后者为刘勰所否定,前者则为其首肯,这是必须加以说明的。在《物色》篇里,刘勰对过度的华丽表达不满,“及《离骚》代兴,触类而长,物貌难尽,故重沓舒状,于是嵯峨之类聚,葳蕤之群积矣。及长卿之徒,诡势環声,模山范水,字必鱼贯,所谓诗人丽则而约言,辞人丽淫而繁句也。”(《物色》)这里,他推重诗人的风格,强调真正的诗人,其作品都具有“丽则而约言”的特色和优点,既华丽又简约,这样的风格其实已经为习文者作出了示范。
对于个别文体,刘勰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丽则而约言”的要求,但也提到其文辞当取之道——尚简、贵约。例如,针对铭这一得到广泛运用的文体,刘勰就从风格上指明了它的特殊性: 简约而不浅薄。他说:“箴全御过,故文资确切;铭兼褒赞,故体贵弘润;其取事也必核以辨,其摛文也必简而深,此其大要也。”(《铭箴》)其实,刘勰对于铭这一种文体的看法与陆机基本接近,只不过,前者说得更具体。“铭博约而温润。”(《文赋》)从体貌言之,以温润为贵,就文辞而言,文约为贵,繁则不取。从创作的角度看,铭的写作在选材(即“取事”)、用语等两方面都有特殊的要求,在语言风格上宜以“简而深”为贵,其实就是强调要“辞约”、“旨丰”,即语言简省明净,意味含蓄蕴藉,力求二者相辅相成,这不仅是对铭提出的审美要求,而且是从文体角度把上述的“辞约而旨丰”的审美标准通俗化了。“义典则弘,文约为美。”(《铭箴》)这句话非常精当。“义典”、“文约”分别是刘勰对铭、箴两种文体的内容、形式的总体要求。在某种意义上讲,刘勰提出的“文约为美”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审美判断,是对所有文体的创造及批评提出的基本要求,并不限于铭、箴二体。进而言之,“文约为美”既可作为评判文学艺术优劣的审美标准之一,也可看成是刘勰对文艺创作提出的一个审美理想。
作者的个人趣味和偏好往往会左右其情感表达与遣词造句的习惯,有的作者难免偏爱文辞而忽略情感,尽其心力于文辞的经营,“为文而造情”(《情采》),造成了大量的讹滥之作和繁冗的文风。“表体多包,情伪屡迁,必雅义以扇其风,清文以驰其丽。然恳恻者辞为心使,浮侈者情为文使,繁约得正,华实相胜,唇吻不滞,则中律矣。”(《章表》)在文质关系上真正实现“华实相胜”,华美的文采与质实的内质并重,在语言风格上繁缛与简约都无偏失,繁缛而不繁琐,简约而不简单,并非易事。
刘勰的文体论非常重视文章体制的体要。体要其实就是对文章提出的写作法则,当然属于规范性要求。在众多文体面前,刘勰崇尚简约,贬斥繁冗,可谓不遗余力。请看下列言论:
相如《上林》,繁类以成艳。(《铨赋》)
至如崔骃诔赵,刘陶诔黄,并得宪章,工在简要。陈思叨名而体实繁缓,文皇诔末,旨言自陈,其乖甚矣!(《诔碑》)
陆机之吊魏武,序巧而文繁。(《哀吊》)
敬通之说鲍邓,事缓而文繁;所以历骋而罕遇也。(《论说》)
温峤《傅臣》,博而患繁。(《铭箴》)
刘勰表扬崔骃、刘陶的诔文,认为他们的作品“工在简要”,由此可知刘勰的尚简抑繁的审美取向。为什么文辞繁冗该受指责呢?主因在于这种文风文胜于质,违背了刘勰关于文质关系的基本观点,其实质就是儒家的文质彬彬的审美标准。虽然有的作者文章写得精巧,但是这种精巧不值得赞赏。刘勰推崇的“巧”是以卓越的创新为旨归,诸如构思立意的精巧、语言的奇妙等等。“隐以复意为工,秀以卓绝为巧”(《隐秀》),“复意”与“卓绝”兼备,隐、秀兼备,方为佳构。如陆机的《吊魏武帝文》,其精巧自不待言,但由于文辞繁复,瑕疵比较明显,受到刘勰的批评。当然,陆机的诸多作品中个别风格简约的文章也为他所肯定。“陆机之《移百官》,言约而事显,武移之要者也。”(《檄移》)从总体上看,刘勰对陆机的文章非常厌恶,主要原因在于其文繁冗。“至如士衡才优,而缀辞尤繁;士龙思劣,而雅好清省。及云之论机,亟恨其多,而称清新相接,不以为病,盖崇友于耳。”(《镕裁》)应该说,他对陆机兄弟的才性和作品的评骘还是比较客观公正的。就语言风格而论,繁、简二者相较,简胜于繁,简练的文辞不仅言简意赅,而且明快纯净。繁简的处理要讲究变通,如能师法圣贤的经典,那么大致不差。“故知繁略殊形,隐显异术,抑引随时,变通会适,征之周孔,则文有师矣。”(《征圣》)文辞的简约、明净与对文章风格乃至体要的整体把握分不开,须知“体约而不芜”(《宗经》)。我们认为,刘勰崇尚简约,其实就是他的宗经、尊体意识的表现,即在推尊体要的前提下尊崇可取的风格——精约或简约的风格,讲求尊体(约)意识,有助于引领创作的方向。
清代桐城派的刘大櫆大力倡导简之美,还把“简”提升为文章的至境。他在《论文偶记》中说:“文贵简。凡文笔老则简,意真则简,辞切则简,理当则简,味淡则简,气蕴则简,品贵则简,神远而含藏不尽则简,故简为文章尽境。”“简”是对“约”的升华和超越,作为一个境界论术语,它涵盖了“文笔老”、“意真”、“辞切”、“理当”、“味淡”、“气蕴”、“品贵”、“神远”等丰富的要素。这里顺便指出,“简”在《文心雕龙》一书中是“约”的同义词,其内涵不及后者丰富,出现的频率也不高。
四、 “乘一总万,举要治繁”
如何创造简约的风格?刘勰认为,文章涉及意、辞两个层面,要创造简约的风格,须兼顾这两个层面,当然他论述的重点放在文辞、风格上。为此,首先要明辨不同语言风格的特点。“精者要约,匮者亦鲜;博者该赡,芜者亦繁。”(《总术》)芜杂的文辞自然包含繁辞,“繁与约舛”(《体性》),繁缛与精约的文辞、风格相对立,精约具有精炼、丰赡、简约的多重意蕴。“然非辞之难,处辞为难。”(《祝盟》)该如何处理繁复、累赘的文辞呢?刘勰明确指出,只有坚持“镕裁”的文章修改原则,才能改变那种繁冗的文风。他在分析文章的弊病时指出:“立本有体,意或偏长;趋时无方,辞或繁杂。蹊要所司,职在镕裁,檃括情理,矫揉文采也。规范本体谓之镕,剪截浮词谓之裁。裁则芜秽不生,镕则纲领昭畅,譬绳墨之审分,斧斤之斫削矣。骈拇枝指,由侈于性,附赘悬肬,实侈于形。一意两出,义之骈枝也;同辞重句,文之肬赘也。”(《镕裁》)刘勰注意到“意或偏长”(意蕴的偏至或深长)的现象,所以他也把意的重复(即“一意两出”)作为一种现象提出来以警示后学,有其必要性。“赵壹之辞赋,意繁而体疏”(《才略》),此句中的“体”当作“体要”解,正因为疏于体要,才造成“意繁”的缺陷,意义的重复与深长不可混淆。怎样才能坚守“立本有体”的原则?“檃括情理”是不易的准则。单就文辞这一层面来看,刘勰认定,对于那些不能切实传情达意的文辞要坚决剪除,在讲究语言的适切这一前提下锤炼语言,炼成简约的文辞。“裁则芜秽不生”,去除芜杂的、淫靡的文辞,至少可确保文辞的纯净简洁。“同辞重句”,当属于繁辞之列,即使它们加强了文采,但是考虑到文辞的运用必须基于情理,即“檃括情理”,也必须“矫揉文采”。对那种一味夸饰的不良文风力加针砭,使文章的写作回归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刘勰还认为,造成文辞、语意重复的原因固然很多,其中之一就是不能对文辞加以节制。“扬雄之诔元后,文实烦秽,沙麓撮其要,而挚疑成篇,安有累德述尊,而阔略四句乎?”(《诔碑》)繁琐、芜杂的辞句与过于简略的语句一样,都是不容忽视的语病,对前者必须坚决剪除。
在《镕裁》篇里,刘勰反复申说提炼语言的必要性。司马相如、扬雄、陆机等作家都因其文辞的繁冗受到刘勰的严厉批评,“剪扬马之甚泰”(《夸饰》),才能真正让文章的写作承续“丽则而约言”的良性传统,既弘扬华丽与简约并重的风格,又正面肯定文章写作的宗经立场。
由于刘勰注重语言的简约精炼,可能给人造成一种错觉,误以为他强调简约仅仅是对语言与风格提出的要求,这种误解必须消除。他在论及选材、叙事时就明确指出,简约还包括对文章的质这一层面的要求,并非只局限于文章的文(辞)的形式层面。他说:
是以综学在博,取事贵约,校练务精,捃理须核,众美辐辏,表里发辉。(《事类》)
周乎众碑,莫非清允。其叙事也该而要,其缀采也雅而泽。(《诔碑》)
强调材料的提炼、叙事的简要很有必要,有利于纠正那种偏重文辞的取向。“取事贵约”,强调选材要精,就事义而言,在坚守经义的前提下注重材料的提炼,有助于提纯文章的内质,为创造文质双美的文章奠定基础。
鉴于繁冗的文风严重影响了文章的品位,倡导简约的风格就成为刘勰的一贯主张。除了上文提到的剪裁冗辞的主张以外,他还认为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厘清统绪,讲求义理。“夫文变多方,意见浮杂,约则义孤,博则辞叛,率故多尤,需为事贼。且才分不同,思绪各异,或制首以通尾,或尺接以寸附,然通制者盖寡,接附者甚众。若统绪失宗,辞味必乱;义脉不流,则偏枯文体。夫能悬识腠理,然后节文自会,如胶之粘木,豆之合黄矣。”(《附会》)要使义脉流动而有活力,文章的整体富有生气,必得在吃透儒家经义的基础上讲求义理。
第二,“举要治繁”,以少总多。“乘一总万,举要治繁。”(《总术》)只有明了“体要所以成辞”(《征圣》)的道理,树立体要意识,才能真正做到“举要治繁”,进而化繁为简,使文章的意蕴丰厚。“陆机才欲窥深,辞务索广,故思能入巧,而不制繁。”(《才略》)可以这么说,陆机之所以为繁冗所害,就是因为他不能驾驭文辞,为才情所累,也是他不能够自觉地遵守文章写作的基本体要的结果。在贯彻文体的体要规则的前提下,作者对众多的文质要素都应该尽可能地“万取一收”,“并以少总多,情貌无遗矣。”(《物色》)
第三,会通古今,繁简适中。“物色虽繁,而析辞尚简;使味飘飘而轻举,情晔晔而更新。古来辞人,异代接武,莫不参伍以相变,因革以为功,物色尽而情有余者,晓会通也。若乃山林皋壤,实文思之奥府,略语则阙,详说则繁。”(《物色》)对于自然景物的描写问题,刘勰认为,“析辞尚简”,写景状物,文辞要精简。如能会通古今,必然可以求得隐、秀双生的审美效应。“深文隐蔚,余味曲包”(《隐秀》),简约而不简单,含蓄而不含糊,“物色尽而情有余者”并非靠“博文以该情”(《征圣》),而是要以简约的文辞来传达情味,既以简约的文辞描写景色,同时要借景抒情,言尽情不尽,进而达到情、味俱佳的艺术效果。
五、 余 论
“约”范畴在先秦时期尚处于萌芽状态,其意义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很深,充斥其中的道德意蕴较为突出,这与它所处的特定文化背景有关。孔子在《论语·里仁》篇中指出:“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对这句话里的意思,朱熹是这样注解的:“约,穷困也。不仁之人,失其本心,久约必滥,久乐必淫。利,犹贪也,盖深知笃好而必欲得之也。惟仁者则安其仁而无适不然,知者则利于仁而不易所守,盖虽深浅之不同,然皆非外物所能夺矣。”朱熹对“约”的解释可谓恰切,他把“约”定位在与“乐”相对立的“苦”的境遇上,指明“不仁者”难以独善其身,更不可能坚守道义,时日一久,“失其本心,久约必滥”,胡作非为。把“约”解释为“穷困”,似乎也能找到证据,如孔子说“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论语·卫灵公》)。所谓小人“穷斯滥矣”,即是“不可以久处约”,而君子则能做到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安贫乐道,安仁而自适,居仁而自励。“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论语·里仁》)。王充有云:“处逸乐而欲不放,居贫苦而志不倦。”这句话可作为仁者“久处约”的注解,如是,方为安仁之基。“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论语·雍也》)这句话里的“约”有“拘束”“约束”的意思,君子能够自觉地以礼(义)约束自己的言行,好自为之。到孟子那里,“约”具有“约定”的意思,君子循规蹈矩,不外乎守护好自己的精神家园,以修身为本,力争贫贱不移,不背弃儒家倡导的礼义。孟子说:“言近而指远者,善言也。守约而施博者,善道也。君子之言也,不下带而道存焉。君子之守,修其身而天下平。”(《孟子·尽心下》)从全句看,“约”与“博”相对应,“约”似乎具有专一的意思,即一于道而不违,即坚守修齐治平之道而见诸日常言行,始终不背离道。从文化背景而言,由于先秦时期礼崩乐坏,道德滑坡,要重整人伦、政治秩序,就必须重视道德重建和人格修养,这种鲜明的价值取向必然要求君子慎处穷困,守道(义)而不弃礼义,“约之以礼”,从道而求仁,无怨无悔。两汉时代,“约”已经具备简约的意义,有了审美批评的意蕴及其指向。司马迁在评论屈原的《离骚》时说:“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若《离骚》者,可谓兼之矣。……其文约,其辞微,其志洁,其行廉,其称文小,而其指极大,举类迩而见义远。”他高度赞赏屈原的《离骚》文字简约,意义深远。东汉的王充基于时人对文辞之简约的偏好,以求真尚实的精神为著书立说的基本取向,以文章之功用为标准,强调自己的《论衡》虽然多有繁复之处,但是不可简省,原因在于其书所言有益于世道人心。“或曰:‘文贵约而指通,言尚省而趍明。’”他明确回答说:“今失实之事多,华虚之语众,指实定宜,辩争之言,安得约径?”由此可知,即使在以文约为贵的东汉时代,王充仍然坚持认为自己的《论衡》一书不可简省,须考论事实之真伪、话语之虚实,自己的书诚然重复之处甚多,其来有自,文风繁复,情有可原。我们由此可推断,“约”在两汉已经初步确立了它的审美意蕴,从美学角度看,此期可以认定为“约”范畴的确立期。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约”范畴的审美内涵得到深化,是该范畴的兴盛期。崇尚简约的风格成为文学创作和批评的一个值得注意的趋向。钟嵘憎厌繁复,他说:“颜延、谢庄,尤为繁密,于时化之。”他对五言诗和四言诗比较着眼于繁、简(约),“贵约”的意识很鲜明。“夫四言,文约意广,取效《风》、《骚》,便可多得。每苦文繁而意少,故世罕习焉。”王通在评论一些作家时说道:“谢灵运小人哉!其文傲,君子则谨。……子谓颜延之、王俭、任昉,有君子之心焉,其文约以则。”王通把作者的人品与作者的文章特色结合起来考察,片面强调人品对文品的决定作用,其观点有牵强附会之处。然而,他认定颜延之等人的文章简约而合乎法度(此处“其文约以则”中的“约”当作“简约”解),则显露出贵约的审美趣尚。有时,古人用“约”或以“约”为主的复合词来描述不同地域的学者的学术研究特点。从治学的地域特色来看,“大抵南人约简,得其英华,北学深芜,穷其枝叶。考其终始,要其会归,其立身成名,殊方同致矣。”这里的“约”与“芜”对举,前者除了简净的意思之外,还具有精要的涵义,南人的治学以简要相尚,能够抓住纲要,其思理比较宏通,与北人的治学截然不同,当然二者其实各有优长和缺点。因篇幅所限,本文对“约”在隋唐以后的语义内涵的演变历程不作介绍,但有一点可以指出,该范畴在古代文论著作中出现的情形渐趋减少,而以“简”出现的情形却越来越多。对此,笔者拟另行著文阐述。
通观《文心雕龙》全书,联系上文对“约”范畴从先秦到魏晋南北朝的演进的概述,我们认为,当“约”作动词用时,一般表示省略、减省的意思,作为形容词的“约”,其涵义相对丰富一些,无须赘述。“约”作为范畴,有三重审美的意涵: 简省、精炼、明净。它虽然与别的字组合为具有审美意味的词语(如“精约”)不太多,数量有限,但就其本身而论,可谓语义明确,其价值取向极为鲜明,无论是指涉体貌、辞句或风格,还是指涉事义或叙事,都表明古代文论中存在一种崇尚简约的审美趣味。它与“简”相勾连,与“精”相贯通,与明洁相一致,与“丰”相表里,更与后来为人们所喜爱的含蓄美声息相通,它表征了汉民族对于大道至简的形而上追求以及对于简约美的涵容乃至偏好。就该范畴的理论价值而言,它不仅是古代文论范畴系列中一个不可轻忽的范畴,与“雅”、“壮”、“清”、“丽”等一起组成风格论范畴系列,而且“约”作为一个审美批评的范畴具有描述、评价文学现象的实践和理论价值,它意味着要坚决纠正那种以铺陈繁辞为能事的不良偏向,进而指明文学创作的正确方向,此外它还从理论上标举了“文约为美”的审美理想,超越了风格论意义上的简约,将文与道紧密地绾合起来——在大道至简的形而上层面(道)与“文约为美”的形而下层面(器)实现和谐、完满的统一。这正是中国古典美学精神的一个突出的表现。
在文学批评实践中,刘勰点评不同文体以及不同文章的风格时往往要言不烦,一语中的,且以繁、约等术语描述两种相对立的文辞和风格,旨在张扬简约的风格,从风格理论的层面确立起弘道(简)—崇经(约)—尊体(约)—炼辞(约)的逻辑理路,“约”实为一个由坚实严密的学理建构而成的重要范畴。因此,探究“约”这一范畴,厘定该范畴的美学意蕴和理论价值,不仅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文心雕龙》一书的文学理论体系及其风格理论,而且有利于加深对古代文论中“约”范畴的内涵及其价值的认识,为进一步确定它在中国古代文论史上的地位和作用奠定基础,并为当代文艺理论的建设提供可利用的文论资源。
陈聪发,淮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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