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回归·还原
戚良德
中国文论资源十分丰富,是中华文化重要而独特的组成部分,有着自己完整的理论体系和话语系统,并涉及中华文化的方方面面。然自近代以来,随着西学传入以及文学观念的转变,中国文论对中华文章和文化的有效性、适应性被严重忽视或忽略,中国文论的完整性和独特性遭受削足适履的伤害。尽管我们近数十年来对中国文论的重视是空前的,研究成果也颇为丰富,但研究理路、阐释方式以及价值尺度主要还是西学的,中国文论的本来面目和独特价值仍然有待进一步彰显。
中国文论不等于今天的“文学概论”或者“文艺学”,而是有着独特的话语方式和理论体系,有着多样的内容和形式,并具有独特的意义,这一切均基于多姿多彩的中国文化和文章。正因如此,中国古代文论的价值实际上远远超越今天的“文学理论”,从而直通21世纪的文化建设,乃至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其所以然之理,乃在于这里的“文论”不等于今天所谓“文学理论”,因为这个“文”,不等于今天所谓“文学”。
中国古代的“文”或“文章”,并非与现代所谓“文学”相对的“文章”,而是形诸书面的所有“文字”,中国古代的“文学”,则是指“文”之“学”,即对“文”或“文章”的研究,也就是章太炎先生所说:“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自古以来,我们的“文学”一词的主要含义指的就是关于“文”的学问。因此,在《文心雕龙》和中国古代文论中,“文学”一词与现代文艺学的“文学”完全不同,而“文章”才大约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谓“文学作品”。
在中国古代文论中,“文章”与“文学”、“文”与“学”是分得很清楚的。唐代姚思廉撰《梁书》,“今缀到沆等文兼学者,至太清中人,为《文学传》云”,显然,其之所以叫“文学传”,乃以其所录为“文兼学者”,“文”就是“文章”,“学”则是对“文”之研究,亦即“文”之“学”——关于文章的学问。正因如此,刘勰、钟嵘等文论家就都被列入了“文学传”,他们可谓真正的“文兼学者”,也就是文学家,这是毫不含糊的。
中国古代文论有着漫长的历史,“文学”、“文章”的内涵和外延也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有着不少变通的用法,应该说情况是颇为复杂的。但万变不离其宗,可以说,在整个中国古代文论史上,上述关于“文学”、“文章”的基本含义,乃是一以贯之的。只是到了20世纪初,英文的“literature”一词被翻译为“文学”,用以指语言的艺术;“五四”运动以后,这一翻译被广泛接受并流行至今。对此,现代文艺学早已习焉不察了。但从中国古代文论的角度而言,这实在是一个历史的误会;因为这一误会,使得现代汉语中的“文学”一词面临诸多尴尬的境地。比如,研究历史的人是历史学家,研究物理的人是物理学家,研究文学、尤其是研究古代文学的人,却无“家”可归,因为文学家一般是指那些从事文学创作的人,如莫言先生。钱锺书先生可以被叫做文学家,那是因为他有《围城》,而不是因为他有《谈艺录》或者《宋诗选注》。再如,我们的中文系都有“文艺学概论”之类的课程,但这里的“文艺”一般不包括绘画、音乐等的艺术,而只是指文学;所谓“文艺学”,严格说来是“文学学”,只是这个“文学学”实在太拗口了,只好用不包括艺术的“文艺学”来代替。又如,现在很多大学都有文学院,但实际上文学院的人很少从事文学创作,应该说只有我们的鲁迅文学院才是名副其实的。所以,大学里的文学院其实是指“文学学院”。还如,著名的《文史哲》杂志,这个“史”当然是史学,这个“哲”当然是哲学,可是这个“文”是文学吗?《文史哲》杂志显然不刊登所谓“文学作品”,这个“文”是指对文学的研究;对文学的研究只能叫“文学学”,所以“文史哲”并非“文学、史学、哲学”的简称,而是“文学学、史学、哲学”的简称。那么,同样一个“学”字,在同样的使用环境中,却面临如此的尴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尴尬呢?就因为我们把“literature”一词翻译成了“文学”。这一翻译首先是无视汉语的基本规范,试想,这里的“学”如果不是指学术、学问、学科,又能指什么呢?可是英文的“literature”似乎并没有“学”的这些含义。也许正因如此,现代文艺学所谓“文学”之“学”,其实是不知所指、没有意义的,所谓“文学作品”的习惯说法,实际上根本就是不伦不类的。因此,笔者以为,把“literature”一词翻译为“文学”,乃是一个历史的误会,因为它不仅无视汉语的基本规范,而且无视中国古代文论的传统,割断了中国古代文论的传统。
更重要的当然不仅仅是“文学”这一词语翻译问题的历史误会,而是由于对这一词语的翻译、运用、理解而抛弃了中国古代之“文”、“文章”和“文学”的基本内涵,从而也就放弃了其基本的文论话语体系,转而以西方文艺学的理念来认识整个中国古代的“文”和“文章”,进而形成了近世所谓的“中国文学史”,这个近百年来成果颇丰的学科,实际上割裂了中国之“文”和“文章”,对中国文章进行了削足适履的取舍,强行纳入了西方文学理论的话语体系之中,自然也就抛弃了中国文论对中华文章的解读范式。不仅如此,还进而以西方文学理论和批评的观念及其体系,来规范和解读丰富的中国文论资料,从而形成了近世所谓“中国文学批评史”、“中国文学理论史”以及“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等名目不一而实则相同或相近的学科,毫无疑问,这仍然是削足适履、凿枘方圆的。
那么,还原中国古代文论的话语,是否就能摆脱这一尴尬的境地呢?应该说,这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不是简单的肯定或者否定可以回答的。但就“文学”、“文章”之词而言,笔者认为是可以解决的。按照中国古代文论中关于“文学”、“文章”的基本话语,研究“文”(文章)的人自然就是文学家了,所谓《文史哲》,当然是“文学、史学、哲学”的简称,原本是名副其实的。然则,“literature”一词便不能翻译为“文学”,而应该翻译为“文章”;而作为“文章之学”(Literary study)的“文学”,当有另外的专指一门学科的词语来翻译。不过,问题在于,当“文学”一词在现有意义上被普遍运用了一个世纪之后,它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单一的词汇了,而是与众多词汇、文句乃至文化现象相关联,而且又直接影响到人们对“文章”一词的理解和使用。所以,居今而言,把“literature”翻译为“文章”,恐怕还难以被接受,所谓文论话语的还原也就决非一蹴而就的了。
显然,无论是我们今天所谓“文学”的概念,还是我们在此概念下所进行的一系列研究,都已经有了百年的历史,它已经进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个历史的误会不可能一下子消除,我们也不可能一下子回到所谓“中国文论”的语境和原意。即便有意都很难完全扭转这个局面,何况在很多学者的文章中,根本还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正如曹顺庆先生所说:“百年的文化痼疾当然不能凭几个人的努力就可以一下子解决,需要文化界、文论界的同仁一起来理性地反思过去,或宏观或微观地从各个方面来进行这样的文化工作,指出过去的失误并为未来中国的文化文论的健全走向贡献自己的一点力量。”
季羡林先生早就指出:“我们中国文论家必须改弦更张,先彻底摆脱西方文论的枷锁,回归自我,仔细检查、阐释我们几千年来使用的传统的术语,在这个基础上建构我们自己的话语体系,然后回头来面对西方文论,不管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加以分析,取其精华,为我所用。”对此,笔者深以为然,并曾指出:“我想,‘仔细检查、阐释’工作的重要性,研究者们大多已认识到了;但这个检查和阐释要‘彻底摆脱西方文论的枷锁’而‘回归自我’,则是一个相当艰苦的过程。”这里,笔者想要补充的是,无论这一回归过程如何艰苦,要想摆脱现代文艺学中诸如“文学”等词语的诸多尴尬,我们都必须认真面对并最终踏上中国文论话语的回归和还原之路。
因此,超越从西方引进的所谓“文学”观念,回归中国文论的语境,还原中国文论的话语体系,从而原原本本地阐释中国文章、文学以至文化,发掘其独特的价值和意义,乃是《中国文论》(丛刊)的办刊目的和初衷。当然,在此基础上,放眼全球文化和文学,找到中国文论自己的位置,则是我们的归宿。
中国文论来自对中华文章的解读、概括和认识,因此本刊不仅着眼中国文论本身,也注重与中国各类文章的联系和互动,注重中华文脉的承继和发扬,把对中华文章本身的探索也视同中国文论的一部分。以对中国文论的把握和阐释为中心,关照并联系中国文论赖以产生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根源以及文章、文学风貌,甚至鼓励尝试古诗文辞的练笔和创作,以体现“文心雕龙”的真意,都将是本刊的追求和特色。
本刊欢迎各位龙学家、中国文论和文章、文化研究者赐稿,既诚恳邀请各位卓有成就的专家学者俯赐鸿篇大作,也格外欢迎热爱中国传统文化、文论的年轻学人惠寄自己的心得体会。我们将认真对待每一篇来稿,不放过任何一篇学有心得的长文短制,并衷心希望读者诸君视《中国文论》(丛刊)为自己的家园,一同耕耘,一起收获,为中华文化的复兴略尽绵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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