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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形的权力——论《致他的娇羞的女友》中的男权意识

时间:2023/11/9 作者: 安徽文学·下半月 热度: 20500
田晓晴

  广东培正学院外国语学院

  安德鲁·马维尔(Andrew Marvell,1621-1678)是英国最优秀的“玄学派诗人”[1]44,“被公认为17世纪除米尔顿以外最值得注意的诗人。”[2]557但国内专门研究马维尔的学者并不多。马维尔的诗歌数量不多,共约六十来首,以《女友》(To His Coy Mistress)最负盛名。我国学者对《女友》的研究主要在诗歌的“逻辑三段论”、“奇思妙喻”等“玄学派”诗歌的艺术特质上。本文在分析诗歌的叙述视角、结构形式和语言的基础上,结合福柯的“话语—权力”理论,试图挖掘出隐藏在诗歌字里行间的强烈的男权意识。

一、诗歌叙事的视角:男性第一人称叙事

《女友》全诗以男性第一人称“我”进行内在焦点式叙述,这种叙事方式最大的特征就是能够“让叙述者表达内心,抒发情感的特长得到自然的发挥。”[3]167这是一首男性求爱者诱迫女友放下“矜持”,接受其求爱的爱情诗。整首诗都是“我”在“说话”,“女友”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或者说“女友”根本没有机会发出任何声音,被迫全程沉默,“话语权”自始至终都掌握在“我”的手中。提及“话语权”,我们就不能不提到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1926-1984),福柯的“话语—权力”理论中最强的一个隐喻就是“话语即权力(话语权)”。单从字面上来看,“话语权”可以理解为说话和发言的资格和权力,意即谁在说话,谁就拥有了某类权力,谁就拥有了支配和役使的力量。在男权社会,男性普遍拥有多于女性的权力、高于女性的社会地位以及由独享男性特权带来的强烈的心理优越感。男性特权最主要的外在表现形式,就是男性掌握主导着“话语权”。在这样的社会,男性做出任何决定都无需或不会、不愿考虑女性的感受和意愿。在这种意识的支配下,“我”通过独霸“话语权”,把“女友”彻底地变成了一个“沉默的他者”,淋漓尽致地展现了“我”身上浓厚的男权意识。

二、诗歌结构:逻辑三段论

《女友》全诗由三节构成。第一节以一个“虚拟语气”句开启。“我”从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许诺“女友”一个无比宏大的选择范围,这是“我”为了引诱“女友”放下迟疑,纵情享乐而投下的诱饵;第二节话锋突转——但是时间飞转、青春易逝,“我”用飞逝的时间、黑暗恐怖的意象(“蛆虫”、“坟墓”)狠狠地攻击着“女友”的心理防线;最后,再用甜蜜的赞美诱迫“女友”,趁青春貌美,及时欢娱,把“我们甜蜜的爱情揉成一球”。对此诗歌结构,学者们基本同意这一看法,即本诗是以逻辑三段论的形式构造了全诗。

  逻辑三段论是西方传统逻辑的主要部分,由亚里士多德创立。自中世纪始,英国的高校就非常重视逻辑学习,在牛津和剑桥,一、二年级的学生要想升入三年级或具有参加辩论的资格,也必须学习逻辑学。也正是如此,英国高校为那些有权享受高等教育的社会精英分子营造了一个特别的 “精英话语社团”。“话语社团”(the societies of discourse)是福柯《话语的秩序》中论及的一个术语。他用古代“行吟诗人”的培养模式诠释了“话语社团”。在“话语社团”里,成员掌握了“社团”所要求的知识,这种知识通常需要“极其复杂的记忆技巧的防卫保护,被保存在一特定的圈子里。”[4]15意即对于某个“话语社团”,它有着封闭的环境,只有经过专门的、严格的学习训练的人才能掌握该“社团”话语,才能成为该“话语社团”成员。17世纪的英国,只有男性才能进入高等院校学习,这样的教育制度为当时的英国男性营造了“高等院校”这样一个特别的“男性精英话语社团”。诸如“逻辑三段论”这样的知识话语得以在高等院校这样一个封闭的空间里流传和分配。而“我”正是用在“男性精英话语社团”所获得的知识,一步一步地诱导“女友”,这一行为本身也体现了“我”矛盾的心理优越感。德莱顿曾于1693年在文章《论讽刺诗之起源与进展》(A Discourse Concerning the Origin and Progress of Satire)中批评玄学派诗人用复杂的哲学思辨 “故弄玄学”,“用哲学的思辨迷惑了女性的头脑。”德莱顿的这一评论用在《女友》上再恰当不过。虽然德莱顿的评论本身就显示出赤裸裸的性别歧视,但他也道出了一个残酷的事实,那就是17世纪的英国女性,因为所受教育程度低,难以理解受过精英教育、爱在诗歌中表现自己聪明才智的玄学派诗人的诗歌应该是个非常普遍的现象。据此可以肯定,诗中“女友”不可能接受过高等教育,定非“精英话语社团”成员。因此,“我”定能推测得出“女友很可能无法理解‘我’的求爱话语”,那么“我”为何还要采用这样的话语形式?答案只有一个,“我”想在“女友”面前显摆“我”的聪明才智。这种赤裸裸的炫耀,把“我”自识高人一等的优越感揭露得淋漓尽致。被“迷惑”的“女友”,正是男权社会教育制度的牺牲品。对于教育制度,福柯也有精辟的论述,“它无非是对话语的仪规程式化,无非是赋予言语主体以资格并固定其角色,无非是在形成具有某种信条的群体(无论是如何扩散),无非是在分配蕴含知识和力量的话语。”[4]17“我”也正是利用男权社会的“教育特权”获得了“男性精英话语社团”成员的资格,获得了教育所带来的知识和力量,在“女友”面前狠狠地彰显出“我”的男性特权。

三、诗歌的语言:话语符号的功能

福柯认为“话语并非仅是斗争或控制的记录,亦存在为了话语而进行的斗争,因而话语乃是必须控制的力量。”[4]3话语除了外部控制原则,话语本身还有一个内部控制程序。抑或说“话语”是一种事件,“话语事件的目的不在于创造符号,而在于实现陈述功能,产生效益。”[5]68换句话说,“话语事件”最终就是要行使某种“权力”。这个说法跟言语行为理论不谋而合。本节选取了诗歌中的几个词汇,看看“我”用“话语事件”中创造的符号——“话语符号”(词汇)想要行使什么样的权力。

  首先,标题中的“coy”、“mistress”二词就颇含深意。据词典释义,coy adj.1(尤指对爱情或性爱)羞羞答答的,假装害羞无知的,故作忸怩的。2.不愿提供信息的;不肯作答的,含糊其辞的。)[6]472-473义项1含了两层意味:1、所描述对象 “真害羞”;2、所描述对象“假害羞”。对此,此诗国内常见的译本有三:娇羞、羞怯、忸怩。三译文的细微差别主要体现在“真害羞”还是“假害羞”这一问题上。在汉语里,“娇羞”一词基本是褒义的,“羞怯”的贬义意味不浓,而“忸怩”就有了“故作姿态”的意思,带有明显贬义色彩。但可以看出三者都含有“迟疑”、“不敢”或“不情愿”的意思,这足以表明“女友”当时的态度。面对这样的“女友”,“我”是如此的急不可耐,诗歌结尾亦明确地表明“我”的动机就是出于肉体的欲望而非身心合一的两情相悦,另一个词“mistress”也印证了“我”的这一动机。“mistress”,词典一共提供了5个释义项,根据下文语境,显然只有义项 1 符合语境,“mistress noun,1 a man’s(usually a married man's)mistress is a woman that he is have regular sexual relationship with and who is not his wife.(情妇)”[6]1327,直白地表明了“我”对“女友”的定位—已婚男性的婚外性伴侣,“女友”的存在就是为了满足“我”的肉体欲望,由此可见,在“我”的眼里,“女友”没有“不情愿”、“拒绝”的权力。如果“mistress”从身份上让“女友”满足“我”的肉欲只是一种社会风气带来的道义力量,那出现在诗歌第一节第二行的“crime”就为“女友”冠上了“法律的义务”。“crime,不可数名词,指犯罪活动;不法行为”[6]483。通过这些词汇的选择,本应是你情我愿的自由恋爱关系,被定位为“婚外性关系”,还从道义和法律上生生剥夺了“女友”拒绝的权力,最后只能如“我”所愿。由此,“我”在恋爱关系中的“唯我独尊”昭然若揭。

四、结语

在男权社会,女性的权力几乎被彻底压制。女性的社会地位通过男性来确立,女性的声音通过男性来发出,而“独霸话语权”的男性能够满足女性争取更多权力的诉求吗?在本诗中,诗人通过男性“我”之口,用男权社会为其构筑的“男性精英话语团”所获得的知识以及带有贬义且“富于压制的话语”层层构建一个了密不透风的“微观权力场”,把女性彻底变成了没有声音的沉默者,没有社会地位的、没有选择权力的性对象。诗中“我”正是男权社会精英男士的缩影,其男性权威、男性意识在诗中彰显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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