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路易丝·厄德里克(Louise Erdrich,1954-)是美国印第安文艺复兴第二次浪潮的代表人物,也是当代美国文坛一位多产且卓有成就的作家。厄德里克出生于美国明尼苏达州,成长于北达科他州的印第安保留地,父亲是德裔美国人,母亲是有一半法国血统的齐佩瓦族印第安人,外祖父曾任北达科他州一处印第安保留地的部落首领,她自幼便沉浸于印第安文化的滋养中。同时,她也接受过正统的西方教育,本科毕业于达特茅斯学院,是该学院于1972年招收的第一批女学员之一,硕士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和很多美国本土裔作家相似,厄德里克在双重族裔背景和文化的影响下进行创作,具有兼收并蓄的广阔视野。在小说中,厄德里克展现出不同文化和信仰所爆发出的矛盾冲突,深入地揭示当代美国印第安人,尤其是混血印第安人游离在两种文化传统下被边缘化的生存困境。
在1984年,厄德里克发表了第一部作品《爱药》,于同年获得全国书评家协会奖。全书由十八篇短篇小说组成,有六个人物以第一人称方式讲述故事,其中穿插着作者以第三人称叙述方式补充线索。在小说中,一个故事的叙事者往往是另一个故事的被叙事者,一个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成为了另一个故事中的次要人物,故事之间因此相互关联,这种使用多重叙事角度讲述的故事有相互补充和重叠的部分,也有因主观叙事而自相矛盾的部分。厄德里克以讲故事为主要的叙事方式体现出她对印第安口述传统的继承与发扬,也体现出后现代叙事中的碎片化特征。同时厄德里克的叙事中还体现出印第安神话和民间传说故事的影响,带有一定的魔幻现实主义色彩。
一、印第安口述传统的继承
“北美本土传统文学,是现当代美国本土裔文学重要的历史、文化、文学和艺术源头。”[1]23在欧洲人踏上北美大陆之前,北美本土裔文学一直以口头文学的形式流传着。然而发展到17世纪初期,由于欧洲殖民的入侵以及口头文学的内在特点,使得北美本土传统文学无法像书面文学那样持续流传而基本中断。对于北美本土居民来说,这种口述传统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部落的传统与文化习俗都以这种口述形式代代相传。北美本土口头文学的特点首先表现在“故事结构紧凑,很多传说篇幅都较为短小……情节的片段性较强,长篇作品中各个部分之间经常没有逻辑上的承前启后关系;并不在意事件、逻辑、细节等方面的前后不一致的情形。”[1]27《爱药》由十八篇短篇小说组成,各篇之间联系并不十分紧密,由于采用了多重叙事声音,在针对同一件事进行叙述的过程中还会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况。虽然有评论者指出《爱药》“结构过于松散,故事之间虽有一定的联系,但不能称为严格意义上的长篇小说,只是短篇小说集或者短篇小说成套故事(short story cycle)”[2]58,但是厄德里克坚持这部小说是一部长篇小说,并且是长篇小说的正统形式。《爱药》从形式上可以看到很明显的口头文学的特点,小说以多个叙述者讲故事的方式推进小说的发展,以及情节上的松散联系和叙事逻辑上的自相矛盾,都体现出厄德里克对印第安口述传统的继承与发扬。
其次还体现在“重复依然十分明显,情节中的动作往往要经过多次反复,才由上一阶段进入下一阶段,或由一个动作进入下一个动作。对故事的讲述者来说,故事似乎并不存在‘主线索’和‘次要情节的区别’”[1]27。厄德里克在《爱药》中大量地使用了重复的叙事策略,集中且明显地体现在小说中不同叙述者对于同一件事的叙述上。琼·莫里西算是《爱药》中一个隐性的中心人物,厄德里克并没有安排琼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自己的故事,有的只是以第三人称方式描述她的自杀和小说中的叙述者发表关于琼之死的言论。在第一章中,厄德里克写到琼明知暴风雪即将来临,但还是坦然走向风雪中,“那一年的复活节雪特别大,以往四十年中还从没有过,但琼就像走在水上一样走回家。”[3]5琼的丈夫高迪对于琼的自杀行为耿耿于怀,认为自己没有好好对待琼而导致了她的自杀。在一次醉酒驾车的过程中,高迪误将自己撞死的鹿看成琼,认为是琼的灵魂依附在鹿的身上来找自己复仇,最后怀着对琼的愧疚心情,高迪选择了喝下大量消毒水自杀。在小说的最后一章《渡河》中提到,琼的儿子利普夏一直对琼抛弃自己的行为心生怨恨,在外婆玛丽和生父盖瑞的口中,利普夏开始慢慢了解到琼的无奈并达成了对她的谅解。最后利普夏驾驶着庞蒂克火鸟跑车(琼的儿子金用琼死后人寿保险赔偿金购买,琼的灵魂依附在其上,象征琼的复活)回到了保留地,象征着琼的灵魂最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爱药》中对于琼之死的重复叙述不仅体现了叙事上的重复,还将各部分松散的情节联系起来。虽然琼在小说中没有发出自己的声音,但大部分叙述者都或多或少与她有关联或讲述到关于她的故事,在此,可以说琼起到了一个隐性的中心人物作用,将原本松散的故事串联起来。另外,《爱药》中没有明显的中心人物,也没有传统小说的开端、高潮和结局。厄德里克打破了读者所熟悉的线性叙事,相关叙事线索也是或隐或现,若断若续,似乎可以从小说的任何一章开始读起,这也是口头文学特点的体现。
还值得一提的是《爱药》中的多重声音叙事,厄德里克安排了六个人物来讲述这些故事,在小说中形成了一种“复调”特征。这和印第安口述传统对厄德里克的影响是分不开的,北美本土口头文学的一个内在特点就是以讲故事的形式推进叙事的发展。这种叙事策略一方面表现出厄德里克对印第安口述传统的运用,另一方面也表现出当代印第安人在边缘化的处境中竭力发出自己的声音,把握讲述自己故事的话语权力,这也是对抗美国主流文化同化的一种机智策略。
二、后现代叙事因素的运用
厄德里克成长于两种文化的影响之下,她自觉地吸收印第安口述传统的特点,同时又接受了西方正统教育,在创作中使用后现代主义因素,对文本进行大胆地实验创作。厄德里克推崇威廉·福克纳、托尼·莫里森和一些拉美作家的作品,如福克纳的多重声音叙事、拉美作家的魔幻现实主义色彩等,都可以在《爱药》中发现这些影响的痕迹。其中,叙事的碎片化、主观叙事的自相矛盾和魔幻现实主义色彩是厄德里克运用最为明显的三个后现代主义叙事因素。(一)叙事的碎片化
叙事的碎片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印第安口述传统所造成的影响,厄德里克将口头文学引入到书面叙事中,小说文本就不可避免地呈现出碎片化叙事的特点。“传统的美国本土裔读者会倾向于习惯由一系列声音组成的不同版本的故事,这些故事是不像西方读者所期望的那样紧密连接的。”[4]70《爱药》中由六个人讲述了十八个故事,一个故事可以由其中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分别叙述,这就会造成一种混乱的直观阅读感受。小说中的人物形象也不够丰满,对于人物背景的交代也不够仔细,很多时候读者会对小说中人物的行为动机产生疑问。因为要弄清小说中的人物关系,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和之间的关系,必须将《爱药》放置于一个更大的范围来看待。《爱药》中的人物也出现在厄德里克其他的小说中,如《甜菜女王》《痕迹》《燃情故事集》《小无马地奇迹的最后报告》等,厄德里克在这里采用了人物再现法,使得她的文本产生了“互文性”。这样的“互文性”特点会导致她的单个文本中人物形象不够清楚,造成一种人物形象碎片化的印象。在《爱药》中,厄德里克十分限制地使用全知全能的叙事视角,并且打破了线性时间叙事,不按照我们所熟悉的“机械时间”安排小说发展,而是采用了印第安观念中的“仪式时间”,这就更大程度上造成了小说叙事上的碎片化,加重了小说的阅读难度。有评论者认为厄德里克小说中“叙事的碎片化引发了读者自身的边界体验并且强调了厄德里克小说中的首要主题。”[5]406厄德里克采用多重声音的叙事方式造成的碎片化现象展现的是当代印第安人在美国社会中支离破碎的生存空间和被边缘化的生存处境。这种碎片化的叙事方式引发了和她一样的混血印第安人或其他少数族裔游离在两种文化之间的边界体验,同时,也展现了她想要表达当代印第安人被美国主流社会所边缘化而陷入生存困境的主题。
(二)主观叙事的自相矛盾
《爱药》中主观叙事的自相矛盾很大程度上也是由多重声音叙事所造成的。现实中每个人口中的真相或事实只是“真相”的一部分,在《爱药》中,每个叙述者对同一件事的描绘都有出入,每段关于事实的描述都带有叙述者自身的目的。这种主观叙事的自相矛盾会加重读者的阅读难度,使读者产生一种边缘感,故事线索的不明确再加上人物叙述的矛盾性使得读者无法融入故事之中。小说中关于小亨利·拉马丁的自杀就由三个主要叙述者讲述,每个人的说法在细节上都有出入,厄德里克采用不用版本的故事来讲述事实或真相,读者综合几种说法就只能看到一个妥协了的“真相”。小说中的亨利·拉马丁参加过越南战争,战争对他的精神和生活几乎产生了毁灭性打击,他时常在半夜惊醒或是看着电视咬到嘴唇出血,战后创伤对亨利的精神状态造成了不良影响。在《红色敞篷车》一章中,莱曼·拉马丁描述他的兄弟亨利的自杀时,看上去亨利似乎精神状态很正常,对于他的自杀也是轻描淡写,就好像亨利是自己平淡且毫无痛苦地走向了死亡。第二段是玛丽的版本,由她的外孙利普夏提道:“她告诉高迪,永远不要和疯狂的拉马丁家的孩子乘同一辆车……他照她说的去做了。果然莱曼和亨利在车里情绪失控,结果两人都到了河里。莱曼游了上来,亨利却没有。”[3]202第三段是由亨利的母亲露露讲述的,她为读者提供了一个更好的线索来解释这些叙述上的矛盾,了解为何亨利会自杀。当莱曼从河边回家时魂好像丢了一半并声称亨利的死只是一个意外,露露自己说道:“他的话音里透着一丝虚假,我知道他事先就已经想好这么说的。我也知道,小亨利既然命大,能从战场和战俘营活着回来,就没什么意外能夺走他的性命……我什么也没说。我知道,有些事人们必须相信。”[3]241
关于同一个故事的三个不同版本的叙述,产生的矛盾感围绕着真正的“真相”,读者在去接近所谓的“真相”的过程中会发现每个叙述者的发言都带有着他们自己的目的并代表着他们自身。莱曼的故事是关于他兄弟的死最原始的记忆,他见证了亨利的自杀,只不过他的叙述带有逃避现实的性质。玛丽的版本中,利普夏只是为了印证他外婆预感能力很强,这个故事并不是为了讲述亨利的死。对于玛丽来说,她要讲的是关于高迪的故事,而对于利普夏来说,这讲的是关于他外婆的故事,亨利的死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段插曲。对于露露来说,亨利的死只是她讲述的关于拉马丁家族如何团结在一起的故事中的一小部分,她的叙述更重要的是回忆自己的一生,她用亨利的死和老亨利的死印证自己内心的想法——“有些事人们必须相信”。对于这些不同叙述者讲述同一的故事所产生的矛盾感,读者需要将它们放置于一个更大的故事中来化解。
(三)魔幻现实主义色彩
正如加西亚·马尔克斯并不认同将自己归为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厄德里克也曾说过:“人们认为魔幻的那些东西在我看来并不是不真实的。”[2]59在《爱药》中,有许多情节都体现出魔幻现实主义色彩,但由于文化差异的影响,厄德里克认为自己创作是建立在常识或者真理上的,这些带有魔幻现实主义色彩的“神秘因素”是根植于印第安齐佩瓦传说和天主教传统的。“在印第安人的文学观念中,任何传说都是一则‘真实’的故事,印第安人从来就不认为神话是一种‘虚构’。……他们深信,神话是‘深刻的真实故事’,是人类无法完全理解领悟的真实存在的事件,正因为如此,神话才具有了神圣的性质。”[1]26-27在齐佩瓦的信仰中,死人的名字是不能叫的。高迪在一次醉酒驾车的过程中,不小心叫出了自己亡妻的名字,结果琼的样子立马出现在车窗外。高迪慌忙之中撞上了一只鹿,等他将母鹿的尸体放上后座继续行驶时,透过后视镜却发现是琼流着鲜血躺在后座,他发现他自己杀死了“琼”。这里的情节看似离谱实则是可以解释的,高迪对琼抱有愧疚,认为是自己间接造成了琼的自杀,在醉酒精神恍惚的状态下,把母鹿当做了琼。而后高迪去找天主教修女忏悔赎罪,但不同的宗教信仰并不能消除他心中的愧疚和罪恶感,高迪选择了酗酒消极度日最后走向了自杀之路。
在齐佩瓦传统中,爱药是真实存在的,爱药的作用在于使恋人相爱或者修复一段破碎的感情关系。小说中利普夏为了修复外婆玛丽和外公尼科特破碎的感情,为他们配制爱药,但这需要一对相爱的黑雁的心脏做药引,利普夏无法得到便在超市买了冻火鸡的心脏,在天主教修女为火鸡心脏赐福后做成了低配版的“爱药”。不同信仰造成的矛盾冲突体现在小说中的情节是尼科特被火鸡心脏给噎死了,利普夏对此懊悔不已。在尼科特死后,玛丽反而能感受到他对自己的爱意,因为玛丽不止一次感受到尼科特的灵魂就在房间中陪伴着她,她把这一切都归功于爱药的神奇功效。可正如利普夏所说:“不是爱药让他回来的……他对您的爱超越了时空,但他走得太快,根本没机会对您说他如何爱您,他并不责怪您,他理解您,。那是真实的情感,不是什么魔力。超市里的鸡心是不可能让他回来的。”[3]184从这两个比较典型的带有魔幻现实主义色彩的情节可以看出,厄德里克的小说中带有魔幻色彩的描述是基于常识或真理,根植于齐佩瓦传说和天主教传统的,并不是完全地架空于现实之上的虚构。
三、结语
厄德里克的小说中有着十分明显的印第安口述传统的影响痕迹,她把以短篇小说集成的《爱药》坚持称为长篇小说,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对印第安口述传统最好的继承与发扬。同时,她的小说中又体现出很明显的后现代主义叙事特点,将印第安口头文学引入到书面叙事中,多重声音叙事和重复的叙事策略自然就会形成一种碎片化和矛盾感。充满神秘色彩的印第安文化滋养着厄德里克,那些神话、传说以及印第安的自然观反映在她的小说中,自然会产生一种魔幻现实主义色彩。在《爱药》中,印第安口述传统和后现代主义叙事因素是相辅相成的,厄德里克采用这样的叙事策略不仅服务于她自己的主题,表现当代印第安人在美国主流社会被边缘化的生存困境,也是对抗美国主流文化同化的一种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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