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文学院
一、引言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因为父母服刑正处于水生火热之中,或遭受社会的歧视产生严重的心理问题,或因经济问题无法继续上学。与此同时,这样的群体还在不断地扩大,《人民政协报》对这一群体人数又作出估计:“中国每年审判的案件约有40万件,罪犯人数在40万以上,其中已婚罪犯约占70%,也就是说,约有28万罪犯造成28万以上罪犯子女。”本文从学校教育角度谈谈如何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帮扶工作。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学校教育问题现状
教育在特殊儿童群体成长过程中至关重要,学者们提倡构建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学校教育无疑是教育网络体系中重要的分支。《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在父母服刑时,大多数正处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在人的身心发展中起主导作用,理应让学校教育对特殊儿童群体成长中发挥有效作用。然而目前他们在校学习情况却并不理想。(一)辍学现象严重
根据2006年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所公布的《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情况调查报告》显示:“辍学现象严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受教育权得不到保障。”[1]40-46即使《义务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来保障九年义务制教育,但在仍然会出现学生辍学的情况。辍学的理由分为两种,经济因素以及学生自我产生厌学的情绪。在常田子的《服刑人员家庭未成年子女教育问题研究》中指出:“45.9%的监狱服刑人员表示,其孩子目前的生活没有保障……经济的困难是这些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无法受到正常的教育的根本性问题。”[2]10-11至于学生个人,受到寄养家庭的排斥或是学习中缺乏自我效能感都会产生强烈的厌学情绪。(二)心理问题突出
郑敏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心理特点与教育对策》中归纳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常见的心理问题,有如下几点:“一自我评价偏低,二情绪情感消极,三人际交往不良,四问题行为倾向。”[3]29-31儿童本身心智发展并不成熟,心理自我调节能力较弱,易因外界环境的改变而产生心理问题。尤其是父母服刑,孩子与父母被迫分开,家庭创伤激发偏激的心理情绪,比如产生自卑、嫉妒、叛逆等心理,对孩子自身的发展极其不利。(三)有暴力倾向、易犯罪
心理处于亚健康状态的特殊儿童,还可能表露出暴力倾向,甚至犯罪。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和普通的学生有不同的生活轨迹,物质生活的匮乏以及精神压力让他们无处可以发泄,有的孩子会选择“破罐子破摔式”的生活,走上犯罪的道路,也有的孩子会抑郁,从而产生自虐或是施虐的暴力倾向。三、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学校教育问题原因所在
针对上述的状况,本文从家庭、学校、教学三个角度对以上三种问题的缘由进行了分析:(一)家校沟通的断链
家校的沟通是双方互动的,需要家庭和学校共同努力。就目前的状况来看,家校之间联系仍不够紧密。家校沟通在学生的成长中十分重要,尤其是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这个需要关爱呵护的特殊群体上。及时的信息互递有利于弥补学校教育的不足,家长向学校反馈家庭中发生的变故,学校向监护人告知子女的情况。(二)学校舆论环境不利
学校大环境中也有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成长的不利因素。李想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困境的社会工作介入研究》对服刑人员子女所面临的人际困境作出了解释:“他以美国社会学家库利对自我意识的分段解释了服刑人员子女在不断的回避与同龄群体接触,与社会上的同龄人造成偏差。一旦造成偏差,往往就会产生歧视、对立的感觉,甚至会有与社会对抗的情绪。”[4]20教师和学生所组成的学校舆论环境,如果走向不利的一面,对于服刑人员的子女来说是十分艰难的窘境。(三)教学方法失当
传统教学方法也存在过于局限的问题,只注重知识的传授,心理辅导严重缺失。学生出现抵抗情绪后,教师不及时疏导只会激起学生的逆反心理。除此以外,综合实践性活动过少,不利于学生压力的释放,且与同龄人群之间缺少沟通,容易造成自闭。教学方法的失当,使学生难以获得自我效能感,对学习渐渐失去兴趣。四、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学校教育问题应对措施
学校教育对服刑人员成年子女的帮扶,应当从经济、家庭沟通、思想道德以及心理教育几个方面入手,以下将从四个方面探讨具体的应对措施:(一)经济支持
上文提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辍学的原因有一部分来源于缺乏经济支持,学校应当对这样的特殊群体进行援助,正如陆阳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现状及对策研究》提出:“学校要建立助学机制。”[5]53-54义务教育阶段虽然免除学费,但是学杂费、餐费等一系列生活必需费用对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来说,也是一笔昂贵的支出。学校建立的助学机制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衡量减免的力度,对于经济条件较差的可以考虑设置奖学金、单项奖等,在缓解其经济上困窘的同时也能够给予荣誉表彰,尽可能地提升特殊儿童群体的自尊心,降低教育歧视的伤害。(二)家校沟通
1.建立特殊档案常田子在《服刑人员家庭未成年子女教育问题研究》中提出:“学校应从学生入学时就开始建立服刑人员家庭学生的档案,加强对他们的生活中各个方面的心理、行为以及学生家庭情况的充分了解和跟踪,进行详细记录,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6]22-23建立档案不仅是对学生信息的收集,同时也是和学生家庭沟通的一个过程。对特殊学生群体建立档案已得到实例运用:民间自发组织的“太阳村”(即北京市太阳村儿童教育咨询中心)在征求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无偿将服刑人员子女组织起来进行集中教育。孙聪在《北京市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问题研究》中对“太阳村”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现状做了调查,提到:“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问题,‘太阳村’建立行为档案。”[7]12建立特殊档案能够看出学生发展的轨迹,也有利于学校了解学生真实的情况,更好地帮助学生。
2.多种形式沟通
家校沟通主要是通过家长会以及线上的短信等信息,这样的沟通比较单向,虽然能广泛了解到整个班集体的情况,但很难发觉学生家庭的变故。学校应积极和学生沟通,及时应进行家访,深入了解情况。对于已录入档案的学生,学校应当定期家访,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并将学生的近况同家长反馈,联合家庭一起为学生创建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三)德育教育
德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德育有利于培养人的品德,尤其是对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来说。《小学德育纲要》与《中学德育纲要》要求德育要涵盖以下四个方面:“道德教育、思想教育、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对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来说,更加需要加强德育教育。道德教育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中是标杆作用,加强道德教育有利于学生提高对自身的要求。张鑫在《特殊儿童群体思想道德教育》中考察了“太阳村”德育,利用传统文化来教育孩子:“让孩子们背诵古代经典诗词、熟背《弟子规》、《三字经》等……促进它们学习中华传统美德,改正不良行为和习惯。”[8]37利用国学经典作品,以传统文化中的精华来教育孩子是值得学校教育去学习和借鉴。除道德教育之外,法治教育也不容忽视。法制教育可以通过法制讲座学习,在教室张贴校纪校规,定期观看普法的有关影视作品,还可以举办“法制学习月”,鼓励学生上交自学后的作品,如手抄报、小品等,力求能贴近学生生活,激发学生趣味。
(四)心理教育
心理教育对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来说是最重要的帮扶途径。心理教育的帮扶工作主要在辅导工作上,设置校内心理咨询中心,鼓励学生参与心理咨询。《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帮扶途径》中孙梦云介绍了有关浙江海宁市建立的特殊人群关心教育机制,值得学校教育借鉴。《关于做好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心教育工作的实施要点》共有五个要点:“一是建立三级辅导工作组织,二是建立辅导联系卡制度,三是建立辅导员与辅导对象的联系人经常接触的制度,四是建立辅导保密制度,最后是亲属寄养的管理模式。”类比到学校的心理教育中,首先是建立三级辅导工作,可以在校内设置协调员,在每个年级设立联络员,在班内设置辅导员(也可由班主任担任),具体负责辅导工作。其次,发放辅导卡给特殊学生,卡上注明辅导员、联络员、协调员、等信息。再次,辅导员每月定期与联系人沟通交流。最后,一定要做好保密工作,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要求做到:“强调采用易于未成年人接受的工作方法……定期谈心沟通、提供法律咨询、参加公益活动、组织亲情帮教、解决实际苦难。”[9]23-25除此以外,关旎《服刑人员子女心理问题原因分析及应对措施》中还提到:“在学校设立亲情热线,加强服刑人员子女与抚养者之间沟通。”[10]200-201亲情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也能缓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心理的压力,促进抚养者和学生之间的沟通。
(五)综合性实践活动的开展
邓翡斐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犯罪问题研究》中还运用社会控制论来分析其犯罪心理,她认为缺少社会控制会导致青少年犯罪,但是传统活动介入可能会抑制犯罪时间的出现。学校应当积极引导特殊学生参与实践活动,让学生和同龄学生更好地沟通与交往。另外,适度的体育运动也有助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融入集体。《体育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心理重建作用》中,刘汉生通过调查访问归纳出体育运动有如下几种效用:“改善人际关系,提升意志力,保持积极心境,建构和谐社会。”[11]38-40学校在组织综合性实践活动时要依据学生的具体能力,既能培养他们的吃苦耐劳的精神同时也要让学生获得成就感。五、结语
本文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视作一个特殊群体,在分析学校教育问题所在时主要针对特殊儿童群体来谈,但是学校教育在具体实践使还应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宗旨,要在兼顾其他学生的情况下有意识地弥补不足之处。这对于学校教育来说是一种挑战,所以,具体教学中如何贯彻,仍然需要以大量的实践操作为依托。另外,在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特殊儿童群体看待时,也要关注到目前也提倡“去标签化”。当下关注的热点—全纳教育,即“融合教育”,对于普通学校来说也意味着接受各种有特殊需要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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