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根据民国时期的报纸,从政治和文化两方面初步探讨了近代湖南教会传教的困境因素,即位于教会背后的帝国主义侵略以及中西文化的碰撞。但近代湖南的教会并不是停滞不前的。它在自身的努力以及士民对新的精神文化需求的现实背景下,逐步发展壮大,从省市一直延伸到县村。
关键词:近代 湖南 教会 传教
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新教)约在清初就传入湖南。基督教势力大量涌入湖南,是19世纪60年代以后才开始的。一方面由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廷被迫允许西方传教士在中国内地自由传教,改禁教为护教。另一方面,在此前后,罗马教廷为发展在华在湘的天主教势力,从组织结构上也逐步做了些调整:咸丰六年(1856),将湖南从湖广教区分离出来,提升为一个独立的教区,设代牧主教一名,以衡州[1]为主教驻地;光绪五年(1879),又将湖南教区划分为湘南,湘北两个教区,湘南教区属方济各会,总堂仍在衡州,湘北教区属奥古斯汀会,总堂设于澧州。这样,基督教势力在湖南逐步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基督教在湖南的传教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如1861年的湘潭、衡州教案、1892年的周汉反教案、1900年的辰州、衡州教案、1920年的岳州教案以及1925年的湖南教会学校的大风潮。这几次大的反教活动是湖南地方许许多多反教活动的集中体现。
一、教会在湖南的困境
基督教作为西方世界的文化、信仰,随着西方各国的入侵而来到中国,必然也就烙上了侵略的痕迹;其次,有着几千年历史文化的古老中国面对这样的一种外来文化强势地在全国各地蔓延开来时,很自然地会排斥、打压,中西文化的冲突也就出现了。因此,基督教在地方传教时会受到各个阶层的反对。教会在湖南发展的困境也就在于此。
(一)湖南人民对帝国主义的反抗
清咸丰十一年(1861)奉准传教谕单。又同治五年(1866)议准:教士除教务外不得干预一切公私事件。又光绪十二年(1886)、二十五年(1899)议准:凡民教讼事悉听地方官持平审断,教士不得干预袒护等,即西教士专司传教,不能于预公私各事,载在约章,遵行已久。民国后此条例仍然对传教士有效。可是教会仗着侵略国强大的政治、军事实力,对彼国的教育、司法等领域进行干涉,严重侵犯彼国的主权,引起彼国各个阶层的反弹。1861年的衡州教案一个原因就是传教士出面干预要求保释因案被捕的教民。到了民国二十一年(1932),耒阳又发生了一件教士干涉词讼的案情,并惊动了当时的湖南省省长。在天主堂总铎不配合的情况下,湖南省公署遴委干练人员,奔赴耒阳切实查办。地方教会这种强势的行为必将引起地方社会的不满。
同时侵略者利用教案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对反教的官员群众进行了严酷的处置。
1925年湖南教会学校发生了轰轰烈烈的退学风潮并一发不可收拾,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驱动力就是对侵略者仇视。退学学生组成的退学会第三次签名时在册面订立盟约二条:(一)为永久与教会学校脱离关系;(二)为无论家庭如何压迫决不回校,即至与家庭脱离关系亦所不惜。其第二次宣言中有海枯石烂此志不渝之句,其态度之坚决可见一斑矣。自圣三、圣心等敎会学校发生风潮以后震动全国,群晓然于外人,在国内自由兴学其弊甚大,直接侵犯教育主权间接影响民族独立。故一时反抗文化侵略取缔敎会学校之呼声甚高。中华教育改进社全国敎职员联合会以及全国各省教育会均有取缔教会学校之议决。
(二)中西文化在湖南的碰撞
基督教作为从西方而来的一种新的信仰来到有着强大古老文化的旧中国寻求发展是步履维艰的,尤其是像湖南这样的内陆省份,风气未开,更容易受到各方面的阻碍。1861年衡州发生教案,士民在焚毁天主堂后,以“衡清两县耆民等”名义向知府黄文琛递交《驱禁异类公呈》,公呈从文化和伦理道德方面指斥西方基督教“无天、无圣、无父、无祖宗、无夫妇乃至无人道”,认为:“设彼教终得行于中华,则数千年衣冠礼义(仪)之邦,一旦化为倮虫鳇人之域,榛榛狂狂,兽畜成群,岂不大可痛哉!岂不深可恨哉!”[2]这种对基督教敌视、畏惧的态度跃然纸上,中西文化在初次碰撞之后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冲突。
我们可以看看位于基层的教会,即位于湖南南部的耒阳。我们可以用几句话描述耒阳的传统社会:一是男耕女织的农业社会;二是官方的儒家文化渗入深厚;三是佛道思想盛行。[3]耒阳教会隶属于湘南教区。为基督教在耒阳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陈师垣牧师,一方面,刚开始时传道者所用非人以致教会败坏。另一方面,“疑惧”、“屡劝”、“未决”这三个字词体现了深受以儒道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影响下的陈师垣对基督教充满着不信任。后来虽然在传教士的劝导下,陈师垣“慨然入坛礼拜”,但也招来了身边人的阻挠:母亲和妻子对入教的意见不合而争吵,亲戚朋友鄙视和嫌弃入教。再加上一子一女相继夭亡,更是让家里人难以支持陈师垣入教。
不久义和团在全国兴起,出现了震惊国内的庚子年(1900)“衡州教案”,耒阳教会也身陷其中。在这次反教浪潮中,群众对教会的仇恨态度使陈师垣牧师险遭毒手,教堂被毁,教会遭受了打击。
时人评价国人反教案时,写道:“顾服言既异,隔阂易生;畛域未融,猜忌难泯。于是有‘挖目取心之谣,状其惨毒,视左道魇蛊采生之术,抑又过之。闻者疾首蹙额,人人仇视教士,而迫欲剿刃于其胸。溯其讹言之兴.实南明季自莲教尝有折割剖孕之事,而西教盛行,实丁斯会,桃僵李代,用有沈冤”[4]。基督教在湖南之所以传教不顺,中西文化交流不够导致双方之间的隔阂、猜忌是其重要的原因。
二、教会在湖南的发展
在那种困境之下,湖南的教会还是在不断向前发展的。一方面是教会组织尤其是传教士历尽艰苦通过各种方式传播基督教;另一方面基督教作为国内一种新的精神信仰,尤其是当时被许多先进知识分子作为近代文明的代表,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其中,并为之奋斗。
(一)教会自身的努力
1920年军阀张敬尧兵败退守岳州,该军毫无人道,将全城商铺,概行掠空。1921年湖南发生灾荒时,教会组织也积极参与赈灾,组织 “华洋筹赈会”。[5]
除了教会组织的努力外,传教士也在为基督教的发展奉献自己的力量。1900年衡州教案时,耒阳教会遭受沉重打击。但陈师垣历尽艰辛于1901年在耒城又重新建立了教堂,并在城外相继建立南乡公平墟,东乡坪田墟,东北乡大陂市,北乡坛社墟等堂,为教会在耒阳的发展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晚年因办理教会自家亏欠甚多,且家口增多,经济非常困难,陈师垣不得不辞退传教责任,另谋生计,但仍领礼拜。因一人不能两兼,致使生意失败,教会冷淡,两无所得,陈师垣不得已又复原职。教会兴旺了,但陈家的经济困难仍未解决,最后不得不卖房养老。[6]陈师垣一直为耒阳教会工作到民国三十一年(1942)逝世为止。
(二)士民精神的需求
基督教作为一种信仰,吸引着越来越多不同身份的人加入其中并为之奋斗。1943年,因抗战关系,湖南省政府移驻耒阳。据李了吾后来描述道:省府各机关中信教者颇多。当时因大礼拜堂梁柱稍有毁裂,各机关同道皆踊跃奉捐,其趋势有重建“圣堂”的希望。不幸豫湘桂战役爆发,日军大犯长衡,局势巨变,人心惶惶,迫不得已而风流云散,重建“圣堂”之愿望也就落空了。耒阳沦陷后,大礼堂因受炮火震击完全塌毁,住房也是残缺破漏。1946年,在亚光商号资助万余元下,李了吾主持修补了一、二间房屋,办置些用具,并恢复了礼拜,但参加礼拜的人也就二十几人,且大多数是农民。此年耒阳发生了重大灾情,教会的生活异常困难。靠着公会的补助和地方人士的捐助,圣殿的重修以及牌坊的新建在1947年的圣诞节前完成。耒阳教会在各阶层人士的支持下,重新焕发着生机。
三、余论
基督教是一种信仰,也是一种文化。它大规模的进来是近代中国门户被迫打开的结果,因而它的传入也会相应了的被看作是一种外来文化的侵略,必将遭到中国传统文化的抵制,稍微有点不慎就会被中国反教者所利用,所放大,这注定了它在中国的传播不会顺利的;在中国人民面对民族危亡,国家衰败之时,基督教是中国人救亡图存的一种选择,同时它作为一种信仰,也是在面对中国水深火热生活下的一种寄托。因而,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虽然有曲折,但是它只要不被政府明令打压,就会不断的发展,而且规模越来越大。
参考文献
[1] 衡州主要包括府治所在的衡阳县以及周边附近的区域地带,如衡阳县、清泉县、耒阳县、衡山县、常宁县.
[2] 朱克敬.衡州士民驱禁异类公呈[A]//瞑庵二识[M].91.
[3] 康熙.风俗[A]//耒阳县志(卷一)[M].
[4] 湘报[N]. 第30号.1898-4-9.
[5] 大公报[N].长沙,1921-6-2.
[6] 通问报:耶稣教家庭新闻[J].1927(12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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