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外语学院
诚如Savory所言,诗歌是一种运用语言,令人的各种官能感觉产生幻想的艺术,诗人精心选择、刻意安排语言,通过其意义、声音、节奏、韵律,明确集中地表达、反映生活,抒发情感。通过诗歌这一特殊的文学形式,诗人仅在数行之内,有时直抒胸臆,有时曲折婉转,传达自己的喜怒哀乐、爱恨情愁。在诗中,有节奏,是音乐的节奏;有情感,是丰沛的情感;有大量的修辞手法的运用,却常常摒弃传统的构词;有瑰丽的想象,缺乏诗人的诗意也许就难以体察。一位诗人自己就曾这样描述诗歌:并非玫瑰,却有玫瑰的芬芳;并非天空,却有天空的光芒;并非小鸟,却有小鸟的飞翔;并非大海,却有大海的潮浪;并非某一人,却是每一人所见所听所感所想。诗歌的节奏、韵律、情感和想象力决定了这一文学形式的独特性。然而,同样面对缪斯女神赋予的灵感,一个英国人、一个德国人、一个希腊人,不会用同样的方式来表现,这就带来了诗歌翻译这一问题。诗歌因其艺术特点,深深植根于诗人所处的本土文化,不同的文化孕育了截然不同的诗歌,使其即使能为读者激赏,却不易为译者复制。
很多翻译家本身就是诗人,这些文学创作者对诗歌的种种特点有切身的体会,在诗歌翻译的过程中遇到了诸多困难,他们从自己个人的经验出发,对诗歌翻译的可能性持怀疑态度。在大多数情况下,诗歌翻译的困难主要是由原诗和译诗两种语言之间的语言差异导致的,这种语言差异也是诗歌翻译过程中最大的一个障碍。Barnstone曾清楚地表明,语言差异干扰了翻译,尤其是诗歌翻译的完美准确。他分析认为,语言差异,包括语音、语义、语法的差异加大了诗歌翻译的难度,妨碍了诗歌翻译的完美准确。两种语言表达的语义有时仅能部分覆盖,而不同语言的语音和语法更是几乎不可能有完全统一的特点,因此要在词汇和语句上找到完全对等的内容是极其困难的。以中国古典诗歌为例,汉语的语音倾向于采用重复以达到强调重点,进而带来美感的效果。比如说,汉语传统的一个部分就是使用叠词,这样的使用在汉语中非常自然。而在英语中,儿童儿歌使用叠词固然无可厚非,但在诗歌中使用这一技巧,并不足取。词人李清照在其夫死后所做的《声声慢》是一个绝佳的例子。这首词的第一句使用了七组叠词:“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而在英语译文中重复这些叠词并不一定适当。此外,这七组叠词其中三组的韵母都是/i/,汉语里的这一音节轻而易举地就可以把词人落寞、孤寂、凄清的感受传达给读者。而译者要在另一种语言中找到与这些语音对等的内容已绝非易事,即使费尽千辛万苦找到了,他们能否在读者身上达到同样的效果也是值得怀疑的。因此,原文的这一语言特点不可避免地在译文中丧失掉了。至于语义,众所周知,汉语中大量双关语的使用,是这一语言的魅力之一。在李商隐的名句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中,“丝”与“思”同音,诗人借此委婉地表达了对爱人绵绵无尽的相思之情。毫无疑问,要在其他语言中找到一个具有同样功能的词何其困难。而与其他语言相比,汉语语法较少结构的限制,显得更为灵活多变。比如,汉语句子中的主语是单数还是复数,对其他句子成分并没有影响。汉语中没有指明“数”这一要求,诗人也就不用为这些细节多加考虑。英文译者就没有这么幸运了,英文名词的词尾变化迫使英译者必须要对主语的单复数穷根究底。此外,汉语句子中可以省略主语和动词,词性可以自由转换,汉语动词没有时态的表征,这些都常使译者翻译时感到棘手。以杜甫名作《兵车行》的开头五句为例,语言的语法差异增加了英译的难度。“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耶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诗的第三行,只有三个名词、一个副词和一个介词,却没有一个动词,这样结构的句子绝不可能出现在英语语法中。因此无论怎样,译者都无法避免借助某个或某些动词来完成翻译。有人可能会认为第四行相对来说是比较容易译成英语的,但汉语原文中缺乏“数”的明确表示,又带来了不同的理解。而第五行的语序,其真实意义并非如原文所表达,尘埃看不见咸阳桥,而是尘埃使人们看不见咸阳桥。汉语句法的灵活多变会使英译有完全不同的语序,译者必须作出改变,加入句法结构以完善翻译。通过对以上汉语诗作的分析,不难发现,无论是汉语句子的语序,还是仅仅某个词的复制,都绝非易事。当然,把这归咎于译者的拙劣是不公平的,因为每个译者已经皓首穷经来反复推敲最好最恰当的对等译文了,这完全是由于各种语言之间的在语音、词义和语法上的差异造成的。
诗歌与其他任何一种文学形式的不同,就在于诗歌是受到形式、韵律、步格和节奏等严格规则制约的,人们常把诗比作音乐的语言,就是因为诗歌和音乐一样也有节奏和韵律,把一种语言的诗体学特点完全复制到另一种共通性甚少的语言中去是很难的。某些历史悠久的民族有其独一无二的诗歌形式,比如日本的俳句,中国的绝句和律诗。中国的绝句和律诗严格限制每首四句或八句,每句五个字或七个字,有严格的平仄和押韵定规。而大多数英文诗作则通常只有不同的步格,并没有如此严格的定规。中国古诗,尤其是律诗的另一独特和固定形式是对偶,这种诗歌格律较严,每首八句,三四两句、五六两句要对偶。杜甫的《登高》:“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万里悲秋常做客,百年多病独登台。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形容词对形容词,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数词对数词,副词对副词,历来被认为是对偶工整的典范。此外,诗体学的特点还以音调和音节的变化为基础。所有的汉语音节分为平声和仄声两类,对偶的要求除了内容、词性、传说、历史和地理的典故要分别相配和对称以外,平声仄声音节也要求相互匹配。这在中国古诗中十分普遍,而在英语的语音体系中则并无平声仄声之分,因此汉语的这一艺术特点就很难“移植”到英语中。其实英语诗歌中也存在类似现象,尽管英语的语言体系中不存在词性、节奏等方面的对偶,但绝不意味着英诗中翻译就是轻而易举的事。英诗也有其独特的诗体学特点,如头韵,抑扬、扬抑、抑抑扬、扬抑抑四种步格和一音步、二音步、三音步、四音步、五音步、六音步、七音步和八音步等各种音步。这些步格变化的安排是以英语语言的音节有重读和非重读的区分为基础的。而汉字都为单音节,无重读非重读之分,也就很难传达英诗原文的节奏之美了。诗歌在节奏、步格和韵律上所受的限制决定了诗歌的独特性。正如刘重德在《文学翻译十讲》中所总结的:诗歌要求语言的精炼,艺术构思的清新和风格的独特。换言之,诗要形美、音美和意美。但各语言的诗歌总有属于其自身的特殊形式和定规,正由于此,要在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的诗歌翻译中,做到这些诗歌特点的毫无缺失,是极端困难。
诗歌的语言特点和独特形式已经不易复制了,但诗歌最难译的部分还是在于它的神韵和味道。著名的德国语言学家Baron Wilhelm von Humboldt的名言,“所有的翻译似乎都只是在试图解决一个不能解决的问题”无疑揭示了诗歌翻译的实质。正如思果所指出的:“诗有韵、律、体裁、意象(images)、情感等等,没有诗人的敏感就体会不到,再要把体会得到的这些优美之点,用另外一种不同的文字表达出来,简直是作弄译者。”王以铸也在《论诗之不可译——兼论译诗问题》中指出:“诗歌的神韵、意境或说得通俗些,它的味道(英语似可译为flavour),即诗之所以为诗的东西,在很大程度上有机地溶化在诗人写诗时使用的语言之中,这是无法通过另一种语言(或方言)来表达的。”也就是说,诗歌的神韵、意境或味道与诗歌使用的语言是紧密相连,并深深植根于这种语言之中的。不同的语言自有其各自的味道,在翻译的过程中,原文的味道和神韵也就自然丧失掉了。王以铸曾通过荷马史诗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荷马史诗的味道是同古希腊语一种特定的方言的特点联系着的,各自不同的希腊方言适用于不同的文体,调换一下方言味道就不行了,你想译成另一国文字还能保持原来的味道吗?王以铸更进一步认为:“即使译者准确无误地体会了诗人的意思并且把它充分表达出来了;就是说,一切都讲明白了,但读者并不能因此而得到读原诗时所应得到的享受。诗所以为诗的东西不见了!”
除了不同语言的差异、诗歌的特点和神韵,不同国家的当地环境、社会习俗、文化背景和历史宗教也各不相同,这些可概括为文化差异。诗歌翻译的最大困难其实是找到不同语言之间的文化对等。文化,是人类生存的一个基本方面,是某一团体特定的,通常代代传承的一整套生活方式。即使是使用同一语言的人们,由于文化因素的差异,他们对同一事物的理解也可能完全不同。作为记录人类历史,表达人类思想的工具,各语言有其各自的历史和文化背景。每种语言必定有只属于使用这一语言的民族所特有的东西,通常是植根于其自身的文化之中的,这是语言最有魅力的部分,但不同文化的复杂性也成为不同民族之间理解的最大障碍,并且也成为翻译,特别是诗歌翻译中最复杂的问题。王维在《相思》一诗中有句:“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在中国,红豆又名“相思豆”,是爱人之间爱情相思的信物,中国读者可以立即感受到诗人传达的意境。而对这种红豆一无所知,其所在国又并无这一植物的读者来说,他们也许会对诗人劝诫大家多多采撷感到不解。此外,某些地名、人名、节日因为附有特殊的文化含意,即使译文成功地向读者传达了信息,也很难在对这些历史文化背景知之甚少的读者脑海中引发相同的联想和美学的感知。因此,文化的差异使得完全成功的,真正意义上的翻译即使并非不可能,也是极其困难的。
诗歌的某些精彩微妙之处只可能存在于某一语言,因为这些精彩微妙之处是与这一语言的本身特点所联系,并由其创造的。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学形式,诗歌又有其自身的特点和神韵,进一步加深了诗歌翻译的难度。此外,不同的文化特点又为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的诗歌翻译制造了障碍。与某一语言相联系的不同的语言特性、诗歌这种文学形式本身固有的特点、各种语言的诗歌不同的神韵、意境和味道,以及文化的差异确实很难转换到另一语言之中。但也正是这种困难,为众多学者、翻译家和理论学家带来了带着镣铐起舞的乐趣,令他们孜孜以求地在几乎不可能中寻找些微可能性,并且这种乐趣和寻找还将长久地持续下去。
[1]Barnstone,Willis.The Poetics of Translation[M].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93.
[2]Sayory,Theodore.The Art of Translation[M].London:Jonathan Cape,1968.
[3]刘重德.文学翻译十讲[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5.
[4]思果.翻译研究[M].北京:大地出版社,1972.
[5]王以铸.诗之不可译——兼论译诗问题[A]//摘自翻译论集[M].罗新璋.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6]吴钧陶.编辑谈译诗兼谈杜甫诗英译及其他[A]//摘自中译英技巧文集[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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