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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学前教育比较研究
李方格陈思源
湖北民族学院
摘要:本文试从中日两国学前教育的发展历程与发展现状中探索出两国在学前教育上的异同点,并借鉴日本学前教育的发展经验,为中国学前教育的发展建言献策。
关键词:学前教育中国日本探索适合
学前教育,即对儿童(0—6岁)在其进入学校学习之前所进行的教育。纵观世界各国,与我国一衣带水的日本在学前教育领域可谓已走在了世界的前列。日本的学前教育虽起步较晚,但通过引进欧美先进教育思想、自我教育改革等措施后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学前教育体制。完善的教育法规及政府的大力支持等原因确保了日本学前教育的高速发展。本文试从中日两国学前教育的发展历程与发展现状中探索出中日两国在学前教育上的异同点,并借鉴日本学前教育的发展经验,为中国学前教育的发展建言献策。
一、辉煌与压力并行的中国学前教育
中国学前教育的出现最早可追溯到春秋时期,孔子的儒家思想对整个东亚地区的教育思想都有着深刻的影响。我国古代的学前教育是典型的小农经济社会中孕育出的“膝前教育”,即父母以身传教。强调“早谕教”“端蒙养”和行胎教。主要以道德教育为主,并注重培养孩子的兴趣,量资授学、循序渐进。同时反对溺爱,主张慈严结合、均爱勿偏。封建时代末期,晚清政府颁布了由张之洞等起草的《奏定学堂章程》,其中提到的蒙养园制度①标志着我国近代学前教育的开端。1916年,中华民国政府颁布的《国民学校令实施细则》则标志着蒙养园制度的正式建立。蒙养园保育科目分为游戏、唱歌、谈话和手艺四项,加强了儿童美育,对儿童教育的内容上已初具体系。民国中后期,蒙养园变更为幼稚园,幼稚园制度正式在中国确立。幼稚园时期对儿童教育的内容深受美国教育的影响,已侧重于谋求儿童个性的发展,保育内容发展为音乐、故事和儿歌、游戏、社会和自然、工作、静息、餐点七项。但是自上世纪30年代起,受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以及国共内战的影响,中国在学前教育的建设上严重滞后。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学前教育建设得以恢复和发展。1951年教育部制定了《幼儿园暂行规程》和《幼儿园暂行教学刚要》,标志着我国现代幼儿园制度的确立。此后,国家以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为原则,明确了对各类型托儿所及幼儿园的领导职责。这一时期我国在对儿童教育的内容上度过了一段摸索的阶段,但总体上还是继承了建国前保育和教导并重的方针。在师资队伍的建设方面,自1952年起,教育部陆续在高等师范学校设置学前教育专业,开始培养我国自己的幼儿教育者。但是,在随后的“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左倾”思想泛滥,中国学前教育发展基本停滞,各项制度被严重破坏。
拨乱反正时期,学前教育体制得以恢复。改革开放后,随着世界学前教育理论的蓬勃发展,中国学前教育制度和结构也开始逐步完善。1981年,教育部相继颁布了《三岁前小儿教养大纲》、《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等一系列法规,进一步规范了学前教育的制度。上世纪90年代,我国明确将儿童学习活动的范畴相对划分为健康、社会、科学、语言和艺术五个方面,并要求各方面内容都应发展儿童的知识、技能、能力和情感态度。在1995年通过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则是我国学前教育的根本大法。
进入21世纪,中国的学前教育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一方面,国家大力引进了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另一方面,国家内部也在大刀阔斧地进行着改革和创新。2010年,国家发表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表示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要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社会发展中更加重要的位置。根据国家要求,教育部制定了第一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增加经费投入、增加学前教育的普惠性资源、加强院校学前教育的师资建设、颁布各项保障政策等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学前教育的发展。
但同时我们也应清楚地看到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发展中的不足:
第一,幼儿教育缺少系统先进的教育理念。孩子的父母重视教育,社会高度关注教育,教育投资越来越高,然而启蒙教育却依然缺少专业性、全面性、全新性、塑造性的软硬设施和管理方案。
第二,幼儿教育发展不平衡。我国教育资源配置不平衡以及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导致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幼儿教育发展较好,而中西部地区的发展较落后;城市和农村地区的发展也很不平衡。
第三,幼儿教育的资源数量不能满足庞大的适龄儿童的教育需求。这集中表现在我国公办幼儿园②数量不足,而民办幼儿园③高昂的学费往往让很多贫困地区的儿童望而却步。
第四,幼儿教育的质量不能满足受教育者日益提高的教育要求。这主要表现在我国学前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上。教师水平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高校培养出的专业人才流失严重;优质教师的补充渠道窄小等都是造成我国目前幼儿教育质量不高的重要原因。
第五,国家监管不足。许多幼儿园都存在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的现象。
第六,资金缺口大导致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供幼儿玩耍游戏的设备设施陈旧老化现象严重,且个别幼儿园在消防安全设施上存在器材不足、设施落后的现象,有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先天不足,后天强劲的日本学前教育
日本学前教育的发展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向中国学习的时期。自公元607年作为日本遣隋使的小野妹子访问隋朝开始,中日两国在文化教育方面的交流逐渐增多。通过这些使者和留学生,中国在学前教育上的一些方式方法也开始逐渐传入日本。当时,日本富有的家庭一般都是请家庭教师到家里来给孩子进行入学前教育,这与我国古代的家庭教育相仿。如前面所述的“膝前教育”一样,日本在这一时期也主要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从世界范围来看,由于日本对学前教育的重视总体上较晚,所以从中国学习的理念并不足以帮助他们建立一套完整的体系。
第二个阶段是向西方学习的时期。1868年,日本发动明治维新运动,进行了一场自上而下的资产阶级改良,日本开始进入向西方学习的时代。明治政府推行“文明开化”的方针,在教育领域进行全面改革。1876年,日本第一所公共学前教育机构东京女子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正式成立,它是以美国幼儿园为蓝本而建立的。20世纪初,受欧美流行的儿童中心主义和自由保育思想的影响,日本一些儿童教育家提出了与西方新教育相呼应的自由主义保育思想。例如日本教育家谷本富要求幼儿园的保育工作必须以“遵循自然”为原则,指出幼儿园是自由游戏的场所,应禁止一切课业,反对“反自然教育方法论”;日本著名的幼儿教育家家仓桥三也否定一切“造作的教育”,要代之以“自然”。这些人士都是在向西方学习的同时进而提出自己观点的教育家。1948年日本文部省颁布了第一部由国家制定的幼儿教育指南《保育大纲》。这部大纲对战后日本的幼儿教育产生了很大影响,其指导思想来自美国流行的以儿童为中心的自由教育思想。
第三个阶段是自我改良的时期。无论是效仿中国,还是借鉴西方,如果不配以自我改良,终究还是别国的东西。日本在消化了外国先进教育理念的同时,也探索出了适合自身发展的教育体系,并一跃成为了世界先进的教育国之一。1872年8月,新生的明治政府颁布了标志日本近代学校制度诞生的《学制令》。其中“幼稚小学可招收六岁以下的男女儿童,实施进入小学之前的教育”是关于设立学前教育机构并把它看做学制一部分的最早规定。1893年因经费和观念问题,承担贫民幼儿教育任务的托儿所在日本建立。此后,由于种种原因托儿所和幼儿园并行发展、各自独立,出现了颇具特色的学前教育机构的二元化局面。1899年日本制定出第一个关于幼儿园设施、设备、保育内容和时间等规定的《幼儿园保育及设备规程》。1926年,文部省正式制定了《幼儿园令》,这是日本学前教育史上第一部完整而独立的法令,使日本的学前教育进一步制度化。战后,日本在经济上大力支持学前教育的发展。1947年制定的《儿童福利法》宣布将战前的“托儿所”改为“保育所”,受厚生省管理。保育所继承战前托儿所的特点,收容家庭保育有困难的贫民婴幼儿。1964年文部省颁布了最新修订的《幼儿园教育大纲》,规定了幼儿园的三个基本原则,即促进幼儿的主体性活动、以游戏指导为中心、指导方法必须适合每个幼儿的特点。1989年文部省将幼儿园的教育内容改为健康、言语、表现、人际关系和环境五大领域,这五项内容仍沿用至今。此外,我们还必须关注一下日本三次幼儿园教育振兴计划。其具体的情况为:第一次振兴计划(又称七年计划)在1964—1971年之间,旨在提高五岁幼儿的入园率。1971年幼儿入园率达到63.5%,振兴计划完全实现。第二次振兴计划(又称十年计划)在1972—1982年之间,旨在提高4—5岁幼儿的入园率,要求到1982年实现4—5岁全部幼儿进入幼儿园或保育所。第三次振兴计划(十年计划)在1991—2001年之间,要求到2001年让所有希望入园的3—5岁幼儿都能入园。日本的三次幼儿教育振兴计划把幼儿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的基础环节来抓,以提高幼儿入园率为落脚点,彻底改变了以往家庭和社会不重视幼儿教育的传统观念,有力地促进了日本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进入21世纪,日本的学前教育建设也处于一个全新的阶段。2006年日本政府颁布的新《教育基本法》中首次把幼儿教育纳入其中,从中可见政府对幼儿教育重视程度之高。健全的法律法规既有效促进了日本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也便于国家管理,充分发挥了其对个人和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其次,日本二元制学前教育(幼儿园和保育所共存)的完善也为日本学前教育的发展注入了活力。最后,日本在学前教育的目标上以及课程设置上重点突出了“人际关系能力”“对物关系能力”和“感受性与创造性”这三点,展现了日本独特的学前教育理念。但与此同时,日本较低的人口出生率、围绕二元制合并的争议以及3岁前儿童入所率较低等问题都成为了日本学前教育发展的绊脚石。
三、中日学前教育的异同比较
从上述中日两国学前教育的发展历程和发展现状中我们可以发现中日两国早期的学前教育都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都以道德教育为主,重在对幼儿品行的教育。在学前教育的内容上,两国均重视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与人沟通的能力和社会教育。另外,两国在学前教育的发展道路上也有着相似的运动轨迹,在自身发展遇到瓶颈的时候都曾吸收了西方先进的理念,并分别完成了自身对学前教育的改造。同时,我们也能找到两者的不同,首先是体制的差异。中国是主要以招收3—6岁幼儿的幼儿园为主的一元制体系,在3岁以前幼儿主要接受家庭教育;日本则是幼儿园(3—6岁)和保育所(0—6岁)并存的二元化局面。其次是教育方式的差异。中国主要以幼师教授、幼儿接受的方式授课;而日本则主要以幼师引导、幼儿创造的形式授课。总体来看,中国主要是一种被动式教育,而日本则以主动式教育为主。最后是现代学前教育的普及差异。日本因其政府大力支持、发展较快等原因,全国已基本普及现代幼儿教育理念;而中国因起步较晚、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原因,学前教育的普及在地区间极不平衡。
四、探索中国学前教育的发展方式
近年来,中国政府通过不断加大对中西部贫困地区学前教育的投入,在政策上鼓励、引导民办幼儿园、私立幼儿园的设立以及增强学前教育人才师资队伍建设等措施改善了我国学前教育的整体局面,但是在发展方式上仍有漏洞。在此,笔者试对今后中国学前教育的改革之路提出几点拙见:第一,重视对0—3岁儿童的启蒙教育。现在我国幼儿园主要接收3—6岁的儿童,而0—3岁儿童基本在家由父母教育。父母的文化水平有异,并且教育方法上也没有经过严格训练,不免会给孩子带来错误的思想。所以国家应加大建设针对0—3岁儿童的教育机构及慈善组织。可以试点进行,逐步推广至全国。
第二,提高从事学前教育工作者的福利。虽然各大高校都相继开设了学前教育专业,但由于此行业待遇福利不高,在学业完成到岗位输送过程中往往造成人才流失。因此,学前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环境和待遇福利亟待解决。
第三,加大对幼儿园办园质量的监管。国家放宽政策导致各色各类的幼儿园如雨后春笋般涌出,因此国家要切实进行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幼儿园要坚决查封,对办学良好的幼儿园要进行鼓励,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提高幼儿园的办园质量。
第四,摒弃思维桎梏。在教育理念及方式上,应摒弃旧思想、积极吸收先进教育理念,注重培养儿童的创造力。解放儿童的天性,激励儿童自己动手,幼师起到引导的作用即可。
国家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如何在现有的体制中发现并解决问题,或许是今后我国学前教育发展建设中的重中之重。
注释
①蒙养园制度:蒙养园是以发展儿童身心和辅助家庭教育为办园宗旨,招收3—6岁的男女儿童入园受教的幼儿教育机构.
②公办幼儿园:各级政府利用国家财政创办的幼儿园.公办园运营中的经费(土地、建筑、人员工资等一切开支)均由政府财政负担,属于国有经济.
③民办幼儿园:即个人办园.开办幼儿园的全部费用(购买或租赁土地、场地建设、师资聘任等)均由投资者个人承担,属于私人经济.
参考文献
[1]刘彦华.中国学前教育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2]安美儒.关于中国当前幼儿教育领域的缺陷和不足的研究[J],赤子,2013(5):116.
[3]李永连.日本学前教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1991.
[4]姜洋.中日学前教育现状的比较研究[J].幼儿教学研究,2013(1):48-57.
基金项目:★本论文为湖北民族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2014W070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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