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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日本古典戏剧《殉情天网岛》之主题“女人的义理”

时间:2023/11/9 作者: 安徽文学·下半月 热度: 12693
宋明玮江苏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浅析日本古典戏剧《殉情天网岛》之主题“女人的义理”

  宋明玮
江苏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摘要:“义理与人情”是日本古典净瑠璃戏剧大师近松门社会剧中典型的架构。在其社会悲剧的最高杰作《殉情天网岛》中,人物间错综纠结的“义理与人情”尤为冲突。而这部作品又与以往单纯描写男女主人的殉情故事大有不同,剧中两位女主人公之间的“女人的义理”成为崭新的看点,不仅深深地吸引了观众,同时也引发了观众的诸多思索和困惑。因此,解读这部作品,首先要明确近松门作品中最基本的“义理与人情”之概念,在此基础上,梳理该剧中“女人的义理”在作品中所呈现的具体形式,探讨并分析其内涵与实质,才是理解这部作品的关键,对于深刻透彻地理解作品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近松门净瑠璃殉情剧“女人的义理”

一、“净瑠璃”与近松门

“净瑠璃”是日本古典戏剧形式,净琉璃本是在城市文化的兴盛背景下产生的戏曲文学剧本,它产生于庶民阶层之中,是最能反映庶民的生活状况、表现出强烈的庶民生活意识的文学作品。近松门左卫门(1653—1724),是身兼江户时代两大大众戏曲“净瑠璃”“歌舞伎”的剧作家。近代大文豪坪内逍遥在一篇题为《近松·莎士比亚·易卜生的比较》的论文中,将近松门称为“日本莎翁”。

  《殉情天网岛》创作于近松去世前四年,是其社会悲剧中最为成熟的作品。这部作品主要讲述了大阪天满御前町的纸铺老板治兵卫作为有妇之夫,和曽根崎新地的纪伊国屋艺妓小春产生了感情,交往甚密,计划着要与其殉情。妻子阿三得知后,给小春去信请求她不要断送自己丈夫的性命,小春应允后违心地断绝了和治兵卫的关系。几天后,传来商人太兵卫要强行买走小春的谣言,治兵卫得知后伤心不已,泪水涟涟。此时,妻子阿三向丈夫治兵卫说明,小春的“变心”是自己写信要求小春所为,并担心小春不愿被卖给太兵卫而做好了自杀的准备,表明不救小春,于“女人的义理”所不容,当即准备钱财催促丈夫给小春赎身,却被赶来的娘舅五左卫门阻止将阿三强行带回了娘家。不久,走投无路的治兵卫和小春在天网岛的大长寺双双殉情。临死前,小春恳求治兵卫,“为了对阿三的义理,你我不能死在一处”。这部殉情剧将近松悲剧推向了日本近世悲剧的最高峰,为日本悲剧史写下重要的一页。

二、“净瑠璃”与“义理”

净瑠璃本是在城市文化的兴盛背景下产生的戏曲文学剧本,而代表町人文化之一的近松门左卫门的曲艺主题就是反映“町人”(即庶民)社会生活及商业活动,描述义理与人情的对立和矛盾。“义理”一词起源于中国,传入日本之后,不断发生变化。因此,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意义、内涵及范畴亦不尽相同。

  井原西鹤在《武家义理物语》中曾经反复提到义理,其中的义理反映武士思想及行为准则,进而渗透到町人社会的伦理道德观念及商业活动规范之中,义理的意义、内涵更加复杂,并逐渐演变为日本平民阶层的普遍的伦理道德观念,尤其是“世间最可悲者莫过于义理”“借钱还债之义理”“处世之义理”等等。泷泽马琴(1767—1842)在传奇小说《椿说弓张月》中说:“苦于心者浮世之义理也。”义理开始被习俗化,其内涵中开始出现了负面的、被否定的涵义,这一思想和井原西鹤的“世间最可悲者莫过于义理”“无奈而用以义理”及“为义理所迫”如出一辙。近松门则认为义理是被强制的外在的道德规范,例如法律上的道德规范,与人内心世界的人情是相互冲突的,是不得已而为之。由此可见,町人社会“义理”的主要内涵是指道德规范、社会责任与义务等外在约束力。已渐渐偏离了它的本义“人应该履行的正确的道理”,而是由于封建制的强化而逐渐被形式化,变成一种固定的理念,渐渐加入了非人性化的要素,成为压制人情的强大力

  量,成了悲剧发生的根源。

三、《殉情天网岛》之“女人的义理”

在《殉情天网岛》中,“义理与人情”的冲突表现得最为突出。治兵卫苦于对小春和妻子的情与义理的冲突,小春苦于对治兵卫的情和对治兵卫之妻的义理冲突,治兵卫之妻苦于对丈夫的情和对小春的义理冲突。剧中治兵卫对于妻子的“义理”,是普遍意义的“义理”观念,是道德、责任和义务。而艺妓小春和治兵卫之妻阿三之间的“义理”却是一种特殊的“义理”,是贯穿于《殉情天网岛》整部作品中的一个崭新的主题——“女人的义理”。这一新的视角给作品增添了一分新鲜感,使之不同于以往通过男女主人公的殉情故事来吸引观众的殉情剧,而是以“女人的义理”这个主题把观众的视线吸引到两位女主人公身上,同时,也引发了观众的诸多思索和困惑。剧中两处提到“女人的义理”,第一次是在作品的中卷,治兵卫的妻子阿三得知和自己丈夫有殉情之约的艺妓小春因不甘被强行卖给富商太兵卫而准备自杀时,非常担心,她对丈夫说:“不救小春,于女人的义理不容。”并且准备钱财催促丈夫去为小春赎身。为了凑够赎金,甚至拿出了自己最珍贵的和服准备典当。第二次是在剧末,走投无路的治兵卫和小春在天网岛殉情自杀前,小春恳求治兵卫“为了对阿三的义理,你我不能死在一处”。作为妻子,阿三内心深处对艺妓小春的自然感情应该是憎恨,又怎么会担心她的处境,甚至于打算牺牲自己去挽救她呢?作为没有人身自由的艺妓小春,唯一能够追求的幸福就是和自己心爱的人殉情,“从没能完成的恋爱,向永恒之恋飞跃”。而她却为了阿三,放弃了这唯一的幸福,选择了和自己心爱的人死在别处。依循常情,两位女主人公的行为着实让人难以理解,而支持并促使她们做出这些行为的则是剧中反复提到的“女人的义理”。因此,只有明确了剧中“女人的义理”其实质内涵,才能够洞悉女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找到理解她们行为方式的钥匙。

  町人时代,在普遍的伦理道德观念之上,“义理”的意义、内涵进一步扩大,如“违背契约而破义理,破义理者无佛神守护”。其中的义理是指相互之间的互守信约关系,遵守信约即成就义理,反之则不被世俗所容许。

  阿三和小春,作为治兵卫的妻子与情人,表面看来是对立的立场,对立的关系。而介于她们之间的“大阪商人纸铺老板治兵卫”,却使得她们拥有着相同的感情,相同的目的,甚至拥有相同的价值观。阿三在察觉丈夫有殉情的打算后曾给小春去信:“治兵卫的性命就拜托你了。”小春听从她的劝说,是由于她和阿三一样拥有相同的感情,不愿自己心爱的人治兵卫丧失性命。阿三在信中只是请求她要挽救治兵卫的性命,而不是站在妻子的对立立场上要求她“还我丈夫”。阿三的目的,就是要保全治兵卫的生命,这也正是小春所愿,自然也就成为了她们共同的目的。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剧中作为妻子的阿三倾其所有对艺妓小春出手相救的一幕了。因为在阿三的心目中,小春不再是艺妓小春,而是听从了自己的劝说并信守诺言的小春,要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信守诺言的小春濒临绝境而置之不问,于“女人的义理”所不容。这不是从伦理道德上衍生而来的,而是源于阿三对信守诺言的小春的信赖。另外,作为商人的妻子,阿三自然也有着商人的价值观。在营救小春的心情中,除了要报答小春对自己的信守诺言以外,在劝说丈夫时,她用的理由是“要保住男人的尊严”。为小春赎身,在阿三看来,是商人治兵卫和商人太兵卫之间的金钱较量。小春虽然身为艺妓,却和阿三有着相同的价值观。当太兵卫要强行买走她时,没有人身自由的小春,决心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换取自己的恋人——纸铺老板治兵卫作为商人的脸面。相同的感情,相同的目的,相同的价值观,使得作为妻子和作为艺妓的不同立场不翼而飞,将阿三和小春之间的关系由对立转变成为互守信约的信赖关系。而这种互守信约的“义理”在当时的町人社会,既是恩情,也是债务。

  “恩”是债务,而且必须偿还。对日本人来讲,称之为“恩”,一经接受,则是永久常存的债务。为报恩而积极献身之时就是行有美德之始,日本人常说“人要偿还万分之一的义理也像登天一样难”。但是如果经过努力行“义理”之德行后还是不能如数偿还,无法面面俱到,那么往往只有选择死作为最后的解决办法。在《殉情天网岛》这部作品中,阿三要报答小春听从己言信守承诺之恩,小春则要报答阿三平等待己舍身相救之恩,但是无论她们做出怎样的努力甚至牺牲,仍是百般委曲也无以得“全”。

  近松门的殉情悲剧普遍追求的都是以“爱之死”的意境为其最高的审美境界。个人情感与社会责任无法调和,只能以悲剧来结束冲突,这是剧中对“义理”与人情产生纠葛的化解途径。《殉情天网岛》中的“网岛”是地名,前面冠以“天”字,是取“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之意。

  参考文献

  [1]『日本国語大辞典』[M].東京:小学馆,昭和六十二年: 919.

  [2](日)源了園.『義理』[M].東京:三省堂,1995:86,43.

  [3](日)加藤周一.『日本文学史序説』(下)[M].東京:平凡社,198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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