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女孩待嫁称作“待字闺中”,是与古代人取名字的礼俗有关系的。现代人一般只有一个比较正规的大名,作为社会交往中代表个人的符号。而在古代,人们取名字非常讲究:出生三个月后要由父亲为孩子取名,作为幼年时对他(她)的称呼。成年之后,还要在名之外取一个庄重、正规的别名“字”。
古代女子十五岁举行笄礼,又叫上头、上头礼,即改变幼年的发式,把头发盘起来,插上簪子,从此代表成年了,也要取“字”作为别名。这就是《礼记·曲礼上》所说的“女子许嫁,笄而字”。
有了“字”就表示已经成年了,标志着到了嫁人的年龄,“字”就有了出嫁的意思。
郭旺啟摘自《大众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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