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时代的每个阶段仿佛有着不同的色调和明暗度。而在这三个不同的时期,我唯一“沿袭”下来的习惯就是逃学。即便是在督教最严的高中时期,我也坚持每月必逃一次学,哪怕只能逃半天。当我意识到自己再也无法坐在教室里、忍耐已经到了极限,我就必须从牢笼里挣脱出去,随便到哪里透透气。回忆起来,在整个求学时期,我不曾动过逃学邪念的就是大学时期,这反而是没有人监视、管束我的时期。在那种宽松、自由的环境中,我根本不会想到要“逃”到什么地方去。这似乎很贴切地说明了“有压迫才有反抗”的道理。
我从不曾为我逃学的劣习(我相信很多人会认为是劣习)而懊悔,甚至以此为荣。我也从来不是个合乎规格的好学生。如果一个人在最具活力和好奇心的年龄曾被相当残忍地塞进囚笼般的教室,没有人在乎你的想法和要求,只叫你无条件地服从他们,只能读枯燥乏味的教科书,而其他有趣的读物全被老师无情地没收,他却没有想要逃出来的念头,我反而要替他难过了。
我为逃学付出了些许代价,例如小时候常被叫进老师办公室,站在班主任的办公桌前,交代“为什么逃学”、“逃学时去了哪里、在干什么”等问题。那时候,我梳着两条很长的麻花辫,看起来很听话。当我站在班主任办公室里受罚时,其他老师会好奇地看着我,因为仅从我的样子看,他们大概觉得我不像个“惯犯”。慢慢地,他们会熟悉我,会知道我有这么一个毛病。当我下次走进去的时候,他们只会看看我,笑一笑。上了高中后,我已经深知“坦白从宽”的道理,我每次逃学后到校的第一件事就是主动到班主任办公室去“交代”。高中时候,我的学习成绩一直比较好,文科的每个老师几乎都认识我。我一走进办公室,其他人就看着我的班主任笑,仿佛在说:看你这次又拿她怎么办?
我去找老师解释,态度总是很好,会很虚心地听取训导和劝诫,但也只是听着。也许我看起来很软弱,但既然我打定了主意,既然我觉得那么做没有错,所有的责备对我来说也就不会产生任何作用,只是从我那空空的听觉里风一般穿过。我从不和老师发生口头争执,也极少失礼,因为在我看来,折磨一位教师是找错了对象。渐渐地,他们会了解我,知道我在某些方面很合作,在某些方面却从不合作;我也会让他们明白在这么一个高压的环境下,逃学对我来说等于放风,它不仅不会影响学习,反而对我大有好处。真的,当我逃学两天重返教室,我那已生了锈的迟钝脑子又重新转动了,我的思维又活跃了,整个人又有了活力和精神,连脸色都变得好看了一点儿。我常常想,我那时在学习方面尽量不让老师们失望,这并非为了别的,而是为了让他们不再追究我的违纪行为。我们双方在无声地谈条件,最后终于达成一致。在那个可以说毫无自由的时期,我只能用这种方法换取我所能换到的最大程度的自由。我不会选择当个坏学生,在我看来,那种自毁前途的对抗,与其说出自反叛精神,不如说是出于对自己尚不清楚的愚蠢。
如果不算上我“在屋顶上散步”的幼儿园时期的逃学,我第一次有预谋地逃学是在小学二年级。这第一次却是历时最久、最令我乐不思蜀的逃学,我那时候毕竟年幼,在逃学将近一星期之后,几乎忘记了还要上学。在逃学的前四天,家里没有任何人发现我未去上学。因为我总是在上学的时间背上书包出门,在放学的时间和别的小学生一起沿着西大街往家走。唯有我被发现的这天下午(星期五),我没有出门。我已经在外连续闲逛了四天半,走遍了县城的街角巷尾,看了各种新鲜,想在家休息一下午。那天下午的场景大概是我人生中最尴尬的场景之一,我至今仍能异常清晰地回忆起来。
那天下午不知道什么缘故,我父母亲和哥哥刚好都在家。我对他们说,学校老师下午开会,我们放假了。由于我们那个院儿里没有和我读同个年级的小孩儿,谁都没有怀疑我。我记得他们都在堂屋里说话,我在东面的卧房里睡觉。半梦半醒之间,我听到外面厅里来了客人,我清醒过来,立即出了一身冷汗。我分明聽到我的数学老师(即我的班主任)和语文老师在说话,还到我的名字被不断提到。她们说我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去上课了,她们猜想我生病,过来看看我。我记得我忠厚的父母亲立即流露出惊诧,拆穿了我的骗局。我母亲多仁慈啊,她接下来很尴尬地补充说我这几天确实有点儿肚子疼,但已经于事无补。大人们仍在外间说话,仿佛警察和证人在对证。我不知道我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听了一会儿,但我很快深深地钻进被子里,蒙着头,什么也听不见了,整个人像发烧一样浑身发烫。生平第一次,我感到极端的羞耻、无地自容,不知道自己会被怎样惩罚。
后来,我发觉我母亲走进来了,她把我的被子拉开一条缝,告诉我说老师来看我了,问我要不要出去见见老师。我拉紧被子把自己更严密地裹起来,我母亲就没有逼迫我。她走了出去,告诉老师我今天确实不舒服,等我好了她会好好教育我。我感激父母亲的仁慈,因为我知道有的父母会怎样把小孩儿当众拖来拖去地“教训”,会怎样把小孩子犯错后受的虐待和屈辱看成是成才的法宝。老师走了以后,我爸爸和哥哥进来看我,他们看我蒙着头缩在被窝里,就离开了。大家并没有“公审”我,更没有惩罚我,我躲在被子里,直到吃晚饭的时间。
我还需要别的惩罚吗?我当时在床上躺着,自己“审判”着自己。我幼小的自尊心受了最可怕的折磨,担心从此家人就把我看成爱骗人、满口谎话的小孩儿,可是,要知道除了逃学,我其他方面都算非常诚实;我又害怕父母对我失了望,认定我只会变成一个不成才的人;我甚至想起我们学的《读书歌》的歌词:“只怕先生骂我懒呀,没有学问,无颜见爹娘。”……悔恨的眼泪把被头弄湿了一大片,我在黑漆漆的被窝里暗自下决心,并非下决心不再逃学,而是下决心“赎罪”—— 在下次的考试里考双百!
此后,我仍然逃学,但是再也没有如此长的逃学记录。我模模糊糊地感觉到有这么一个边界,是老师和家长都可以容忍的,一旦我越了界,连原本被容忍的也会变成决绝的禁忌。所以,我通常逃一天,最多逃两天,或者在学校举行运动会或演讲比赛、要求所有学生到场观看的时候,偷偷溜走。
我记得就在第一次逃学后的某一天,妈妈突然问我:“你逃学的时候都在干什么呀?”她很好奇,想到她七岁的女儿一连四五天独自在外游荡又非常后怕。我究竟在干什么呢?说起来我似乎做了很多事情,走过了很多地方(虽然现在看到只不过是那么几条街),但这些又都不算“什么”,也可以说我什么都没做。真的只能用“游荡”两个字来概括,这种游荡有动态的,也有静态的。动态的游荡就是走街串巷,静态的则是停留在一个地方,譬如坐在池塘边看人家钓鱼,一看就是一两个小时。有时候在外面走累了,我则会找个比较隐蔽的地方待着。我逃学并不是为了做什么,而只是为了躲避上学,看到学校的大门会让我灰心丧气,听见学校的上课铃声简直让我心惊。我知道在这个小城里每天发生着那么多有趣的事,那么多有趣的人在热气腾腾地过活,而我们却被“关押”、“看守”在一个小屋里,被责令将一道早已熟悉的公式抄写二十次、把一组拼音写满整整两页纸……endprint
我游荡到菜市场看小贩儿们卖菜,看买菜的人砍价,看双方如何争执得仿佛要吵起来最后却做成了买卖。我发现总有一些喜爱占便宜的买家,这种人多半是年纪大些的妇女,她们会趁小贩儿不注意再多拿几根小葱、一根黄瓜,在小贩儿发现后想要制止她时,爱撇着嘴说小贩儿多么小气,一旦得逞则欢天喜地。还有一些人,他们总在质问小贩儿的秤准不准,在一堆菜里面挑来挑去,似乎他们对人、菜和秤都抱着一种怀疑的态度。小贩儿也分为很多种,有蛮横的,有极端活泼的,有严肃冷漠、不爱搭理人的,也有老实害羞的。有时候,我站在摊子前面观看得出了神,冷不防会被问道:“买菜吗?”我赶紧往前面走去,装作要追赶某个带我来的、不存在的大人。
我也喜欢看那些在菜市场里溜达的狗,它们多半是黄狗,毛很脏,有的断了腿,有的掉了毛,有的缺了一小块耳朵。但这些到处自由走动的狗都很温和,有时候它们用坦诚的眼神看着你,如果你碰巧也看着它们,它们就很有可能走过来,在你跟前站一会儿,或者围着你缓慢地兜一个半圈,发现你没有东西可给它们,它们就离去了。往市场的北面走是水产市场,那地方总是散发着浓重的腥臭,路边有一片片的血污和鳞片,因为鱼贩子就在摊位旁的下水道口杀鱼。我对这个地方从来没有好感,但要走到北面那个湖塘去,必须穿过这一带。我只好捂着鼻子匆匆跑过去,那股气味让我很恶心。
坐在岸边的草地上,我感到我刚才呼吸了腥臭空气的鼻子终于被这含着水气、荷叶味道的空气洗涤干净了。每天钓鱼的人总是那么两三个,都是上了年纪的人,偶尔会有一个新人加入,但下次那个人就不来了。我已经忘记了是否看到过他们钓上来鱼,我只记得每次看他们端坐在那儿双手撑着一根竿子一动不动,我就会想起老师教过的小猫钓鱼的故事,我会觉得小猫做的事情显然更有意思。我看他们钓鱼,不如说是和他们一起坐在岸边,共同享受着那里的空气、光线和风景,做着属于我自己的白日梦。
然后,我沿着湖边那条宽阔的土路向西走,穿过一条南北马路,进入一条细长的胡同。胡同里有些住家,临街还有几间仍然用木板门的店面,多半和食品有关,有干货店、卖散酱油散醋的店,还有一家磨豆腐的店。胡同走到头是一所开在城隍庙旧址上的小学校,叫“北门小学”。这所小学的教室就是以往城隍庙的正厅以及东西各三间偏房。因为学校在一个大宅院里,虽然破旧,但颇有点儿古色古香,我就感觉里面的学生并非在上学,而像修行的小和尚或小道士。这个小学校的学生多半来自北边的城郊,但在我看来,他们比我们实验小学的学生幸福得多,仅仅是他们那个被当成上下课铃的喇叭花形大钟都让人羡慕无比。大钟应该是原来庙里的道士用的,悬挂在院子正中间的那棵老槐树上,负责打钟的人在某个时间使劲摆动那条垂下来的粗绳子,清脆而又沉郁的声音就会响起,仿佛踩着一种沉稳、缓慢的节奏,把“嗡嗡”的震动传播到周围的空气中。这悠远的钟声远远胜过我们学校刺耳的电铃声,更何况就在这座城隍庙的后面,一墙之隔,就是小城北面的湖塘,夏天有人在河边洗衣,有人洗澡,还有小船划来划去地采荷花……我认为在这样的学校里我也会喜欢上课,我也不会逃学。但我只能悻悻然地站在一段距离之外,观看、想象,因为如果我太靠近校门口,可能会被看大门的人当作他们的小学生被抓进去。即使在诗情画意的地方,这种危险也会发生,想起来多让人丧气!
为了避免被误抓的危险,我每次经过北门小学门口时都匆匆忙忙,这样我就不能仔细参观校门口外面那四五个小摊儿,只能扫几眼。那小摊儿上售卖的都是小学生最喜爱的东西,现在看来,也是最不值钱、最不卫生的东西。有五颜六色、或方或圆的软糖,翠绿和鲜红的居多,上面裹着薄薄的一層细砂糖。有一种我们当地叫“捞糖”的东西,一条条的黑色东西,上面裹着糖粉。它其实就是麦芽糖,微微带焦苦味儿,弹性极好,能像橡皮筋一样扯得老长,我们买它一半是为了玩儿。这些糖都敞开摆在一个脏兮兮的纸盒里,被风尽情吹拂,被太阳尽情晒,被路上荡起的一阵阵微尘覆盖。还有那种带包装纸的水果糖,是糖里面的贵族。小摊子也卖文具,练习本、日记本、各色铅笔、蜡笔、橡皮、直尺、透明的包书皮。偶尔有些小贩儿卖水果,他们通常只卖一两种水果,品种依照季节变幻不定,草莓、樱桃下来就卖草莓、樱桃,杏桃下来就卖杏桃,炎夏卖切成一牙牙的西瓜,秋天卖红色的“五星”苹果、金黄色的“金帅”苹果……其中最令人敬畏的是那个租借连环画的小摊儿,他的摊子不是像别人那样横着摆块小木板或硬纸壳,而是四四方方、竖在那儿的边框凸起的大块木板,上面盘着一条条平行的橡皮筋,手掌大小的连环画整齐地排列着,被皮筋固定在上面。所谓租借连环画,就是坐在主人为你准备的小马扎上,在书摊儿前阅读,读完一本后还回去,付给主人五分钱,这就是我们小时候最有趣的阅读方式。
逃学期间,我经过北门小学门前这个连环画摊儿,却没敢停下来过。至于我常去的那两家,因他们的摊子位于南北大街和东西街的交叉口,刚好在人流最多的礼堂附近,我逃学时也从来不去。平时我放学后则喜欢背着书包,一路走到礼堂的东北角,挑选两三本连环画,坐下一看就是一两个小时,直到光线渐渐变暗,提醒我该回家吃饭了。那时候的画书很多是根据电影或戏剧改编的,例如《庐山恋》、《花为媒》、《五女拜寿》……
我小时候的阅读和同龄女孩儿没有多少区别。我相信不少女孩儿的小学时代都有过类似的阅读历程:一二年级的时候爱看连环画,再大一点儿就看《故事会》,更大一点儿开始读琼瑶、亦舒。得到更大一点儿,人的阅读口味才会出现根本的分化,有人喜爱上了武侠或侦破,有的人喜爱上了中国古典文学,有的人喜爱上了西方文学,有的人则会一辈子爱着琼瑶、亦舒……
我自己也曾买过不少连环画,但如今一本也找不到了,经过屡次搬迁,很难弄明白它们都去了哪儿。我已经许多年没有看见过这种连环画了。就像小城里的老城墙、湖塘、街巷以及很多我小时熟悉的东西一样,这些连环画也完全失去了踪迹,仿佛不曾存在过一样。仿佛有个巨大的橡皮擦,每十年就把这个地方的过往涂擦干净,于是,地方有了新面貌,新面貌又不断成为旧的、有待擦去的。这种“发展”总在和人的记忆做斗争,终于使我们变成一个不敢确认过去的人。出国后每次回家,我都会发现与往昔记忆可相互印证的那些东西又少了许多,如今几乎都已不复存在,包括我喜爱的那栋老房也在举国拆迁的运动中化为乌有。一切显得陌生、疏远,在尘土飞扬、大搞建设的跋扈中带着一种死气沉沉的冷漠。除了我的亲人,那里究竟还有多少东西值得我怀念呢?如果有,它也多半存在于我的记忆里。endprint
逃学的日子里,游逛得累了,我就找个地方休息。我有个秘密的休息据点,那地方紧挨着我们家属院的入口处,是一间废弃的小屋,我曾猜想过去我们这个家属院其实是一户人家的院子,这个紧挨门口的小屋是看门人住的。不知道为什么小屋地面的中央有一堆干燥的麦秸秆儿,一个潮湿的角落里则长着杂草。它西面那堵墙上有个洞,也许那儿原先是扇小小的窗户。大人难以从这个洞里跳进屋里去,对我来说则不是问题。屋子的一小部分屋顶已经塌了,塌的部分形成一扇不规则形的“天窗”,透过这扇天窗,可以看见一小块瓦蓝的天,透过这扇天窗,光线和雨丝飘落下来。我游逛的最后一站常常是这间废弃的小屋,我会趁家属院门口没有任何人出入的时候,从墙上那个破洞里迅速跳进去。每当我跳进去,我会深深舒口气,好像我终于到达了安全的地方。我坐在地上那堆麦秸秆的另一边,它刚好挡住我,因此即便有好奇的人透过墙上那个破洞往小屋里窥探,他也不会看到我。我把书包枕在头下面,躺在铺了一层薄薄的麦秸秆的地上,望着头顶“天窗”上的天空。天窗投射在泥地上的一汪水似的光斑缓缓地在小屋里移动着,使得周围仿佛更加昏暗,那束奇异的光线仿佛是充满微尘的漩涡。在这光束中,我总看到各样透明的浮游一般的东西忽闪而过,我以为这种光线造成的视觉错觉就是空气。所以,我很长时间都不能接受老师说的“空气是看不见的”这个理论,我以为我看见过空气。有时候,在这种奇特的沉寂之中,我枕着我的书包睡着了,直到我听见一墙之隔的脚步声和说话声,发觉家屬院的大人们都下班回来了,因此想到学校也该放学了。我赶紧起身拍打身上的麦秸,背好书包,从那个洞里跳出去,走到街上去汇合刚刚放学的小学生们。现在想起来,那间废弃的小屋其实有些阴森可怖,更何况,它是顶子都塌了一块儿的危房。可我那时候一点儿也不害怕,为了躲避上学,我在那只铺了一层麦秸的泥地上竟然睡得很香。想起过去那些荒唐的事让我快乐又不解,我确定我那时候并不比现在缺乏勇气。
这是我的“游走与沉溺”,此种消磨时光的方式我钟爱至今。到了初中,由于我的学校坐落在县城的南边,我又学会了骑自行车,我逃学时候的游荡范围就扩大到南边一带的郊区。我依然独自逃学,独自寻觅一个好去处,所不同的是,我常常带着想读的课外书。我在气息清新的田野里一个人骑着车,累了就把车停到一个地方,通常在某棵茂盛美丽的大树下,或是一条青草和野花生意烂漫的沟渠边,在那儿读我喜爱的文学书籍。书籍变成一种气息、一股暗流,进入我的内里,滋育出一种新的东西。在这种时候,我感到生活就是一条阳光灿烂的,在我面前铺展开的大路。充满着忠贞、具有活力而美丽的事物,而它们彼此之间都有着联系,就像我周围美好的景物和我正在读的东西暗自相通一样。
当我开始喜爱阅读之后,并且当我真正开始阅读好书后,我的生活就彻底改变了。或者说,我拥有了两个世界:我生活的世界和我阅读时进入的世界。有时候,我不禁感觉到那另一个世界才是我真正熟悉、热爱的世界,是我更深一层的快乐与激动的来源。在那里,一个一百多年前的作者走进了我的心,对着我的灵魂说话,这倒是我身边的人难以做到的。总之,阅读在影响着我的生活世界,但我那世俗的生活世界却根本无法侵入它。这个阅读的世界从未被侵蚀,它随着我长大成人而愈加丰富、日益坚固。当世俗世界的许多东西令我失望,我会想到在所有的疲倦、劳烦之后,我可以读一本我喜爱的书。我还想到我可以破衣烂衫,可以身居陋室、粗茶淡饭,这些都可以忍受,但如果有人告诉我,我此后不能再读任何书,那才是我绝对无法忍受的痛苦。阅读对我来说,仿佛精神的根脉和生活中真正的希望。
我想如果我不是对逃学的后果抱着一种“补偿”心理,我也许不会那么坚定地把书念好,我似乎一直要向“反对者”们证明:要念好这些书并不需要遵守那些严苛而愚蠢的纪律。总的来说,我对逃学不仅毫无悔意,还十分庆幸我拥有这些有趣的回忆,它们像一扇扇小窗,开在我那被人为地弄成沉闷乏味的求学生涯里。透过这一扇扇小窗,我总算呼吸到一些清新,没有被闷死,更没有变成一个憎恨读书的人。
正如我要逃学的意志始终没有动摇一样,我要读书的意志如果不是同样坚定,则无疑更加坚定。我从未奉劝过任何人不要上学,不要考试,不要读大学……我想我永远也不会给出这么一个愚蠢而且自以为是的建议。只要有可能,一个人就应该尽力受到教育,因为无论对于一个有追求的个人还是一个社会,最悲惨的事莫过于沉沦在混沌无知的黑暗中。掺杂了谎言的教育甚至方式愚蠢、野蛮的教育胜过没有任何教育,掺杂了谎言的思想和知识总好过全然的无知。这也许就是为什么年幼的大卫·科波菲尔在那个肮脏而昏暗的作坊里,混迹在一群从未上过学的street urchins里洗酒瓶子时会痛哭落泪,会强烈地怀念野蛮的萨伦学校。
他写道:
“我沦落到这么一个圈子里,把这些从此与我朝夕为伴的人与我快乐童年时代的那些伙伴——不必说斯梯福兹,特拉德尔,以及其他同学了——相比较,我觉得我要成为博学多识、优秀的人的希望在心头已破灭了。当时的彻底绝望,因所处地位的卑贱,深信过去所学所想所喜爱、并引起遐想和上进心的一切正一天天、一点点离我而去,那年轻的心所受的痛苦,对这一切的深刻记忆是无法写出来的。”……
这么多年后,对当年所受的教育里的弊端,我的厌恶并没有减弱,但我仍不会劝说任何人放弃受这种教育的机会,除非他能受到更自由、高尚的教育。我知道不少人正是借由这样的教育慢慢形成了明辨是非和思考的能力,而不少人也正是通过这条不怎么自由的途径,找到了日后的自由。
一位女友 ,或白玫瑰般的友谊
对于爱情,初中时代的我又知道什么呢?除了在儿童时期因为完全的无知被带在两个年长姐姐和她们的男朋友身边;除了在懵懂的成长时期因为调皮而夹在两个小姐姐和她们的男朋友之中;除了在某个时刻见证我哥哥的失恋,他三天之中都把自己关在西院他自己的卧室里,没有人敢去看他、问他,他就像得了重病一般。当幼小的我偷偷摸进他的房间,我看到他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听到我进来,他也只是歪过头看我一眼,他脸上的神情、他的眼睛让我大吃一惊,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我觉得哥哥变成了另一个人,一个仿佛我不认识的人……除了这些,我究竟还知道什么呢?在我小学的时候,我读了许许多多的琼瑶小说,那时候我们班上的女孩儿都在交换着阅读琼瑶,都为她的故事痴狂。我记得我拿去交换的有《窗外》《一帘幽梦》《心有千千结》《浪花》《梦的衣裳》……这些都是我姐姐买的。我拿它们和别人换阅,结果我换来的琼瑶小说不下三十本。也许我当时读了太多,到了初中时代,我就再也没有读过琼瑶。我开始读我哥哥书架上的那些书。我读了泰戈尔的诗集,包括《园丁集》,我读过波特莱尔,读过司汤达,读过《初恋》以及屠格涅夫的那么多爱情小说,可是我仍然什么都不知道。我喜欢“爱”,崇拜“爱”,所有写爱的优美的文学作品都深深打动我,可是我仍然不知道什么是爱。它似乎与一切有关,在一切之中都蕴含那奇妙、深沉的爱,可它唯独和我、我的生活、我周围那些真实的人无关。它就像我在西方诗歌中读到的“夜莺”一样,极其遥远,只存在于书中。在这种心绪里,我从未想过去爱一个异性。绝对没有可能!仿佛值得被爱的异性仅仅存在于书中而非真实的生活中一样。那时候,我收到一封情书会立即把它销毁,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它会让我感到极度羞耻。不知道是否因为我的晚熟,当时那些同龄男孩儿被我简单地划分为好学生、笨蛋和痞子,他们有可能成为朋友,却无一例外地被排除在“爱”的范围之外。endprint
但在那段无邪、轻盈的光阴里,我经历了一段友情。这种友情就像没有肉欲意味的爱情,它一般都发生在“白玫瑰一样纯洁的少年时代”,它让我经历了激动不安、期盼、等待、甜蜜、毫无理由的嫉妒……它使我那段美好的岁月更美好了,或者说,更加充满了不乏幼稚的文艺气息。
一个同性的朋友唤起了某种类似爱情的纯真的热情,这并没有什么值得羞耻的,也不是某个人的不正常嗜好,可这是我后来才接受的。我后来读到《约翰·克里斯朵夫》中“奥多”一章时,我发现在罗曼罗兰那里,最初的、率真的友情也像是爱情的预习。我第一次感到让自己一直困惑的罪恶感被伟大的作家开脱了。再往后,我读到《魔山》里汉斯·卡普托尔对少年时借给他铅笔的那位吉尔吉斯朋友的迷恋,这种迷恋甚至使他在疗养院里对俄国人克拉芙吉亚一见钟情,因为克拉芙吉亚和那位朋友一样,长着一双细长的眯起来的吉尔吉斯人的眼睛。我感到我不过是芸芸众生之中一个有幸经历这种友情的迷恋的人。
就像卡普托尔少年时候一样,我也曾经喜欢过一位朋友。这位女友,虽然说出她的名字并没有什么不妥,可我还是希望保留这个秘密。我从来不会在任何人面前随便说出她的名字,就好像这对我来说仍然是一个禁忌。但如果愿意写出关于她的回忆,还有什么禁忌可言呢?就算是為了有一个秘密可保守而去保守秘密吧。而写下这些回忆,只是为了把注定要忘记的一些事记录下来。
那年夏天,我到初中报名的第一天,就注意到了这样一个人:她的个头比我们稍高一点,很修长,她的头发柔滑平顺,一直垂到腰间,梳了一个低马尾,她的皮肤少见得白皙,她的整个人看上去非常洁净。更与众不同的是她的气质,她的举止之间有种那个年龄的女孩儿少见的洒脱和飘逸。
那个时候刚刚经历了浑浑噩噩的、完全不了解“友谊”、只有玩伴儿的小学时代,我正渴望有个朋友。而第一眼看到她,我就希望她成为我的朋友。她和周围的女孩儿截然分开了,她就像一朵洁白的百合花,而她们则像一群叽叽喳喳的浅薄的麻雀。后来,我知道这种迥异的风度来自她的灵巧心思,而灵巧心思来自她的阅读和早熟。对于一个刚进初中的女生来说,阅读三毛和席慕容是相当特殊的,因为有的女孩儿连语文教科书也读不懂。当时,我甚至想到,只有她才了解“友情”这回事儿,而只有我,才勉强配做她的朋友。
这种渴望就此存在我的心里,使我时时留意她。发书的时候,大家随意坐,她坐在第一排,我坐在第三排。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转过头对我笑了一下。她的眼睛就像泉水一样清澈,这样一双眼睛竟然也注意到了我。那一天,由于羞怯,我们谁也没有说话。
第二天上午排座位,我坐在第三排,她坐在第五排,我们中间隔了一条狭窄的走道。我一直想和她说话,这个想法让我不能专心听老师讲那些无味的课程概述。这样又焦虑又恍惚地过了一个上午。放学的时候,我往后看了一眼,发现她还没有走,于是我开始慢吞吞地收拾书包。班里的人走得很快,我等着她先出去才肯离去。我记得很清楚,她穿着一件海军领的衣服,海蓝色的翻领,白色的衣料,还穿着牛仔裤。她走到我这儿的时候,问我住在哪儿,要不要一起走。那时候,我家刚刚从县城北面搬到南面,我惊喜地得知她家住地离我家不远。
我们同路走着。其实,我知道一条很近的小路,但我们出了校门,却沿着大路走去。我不敢提小路的事儿,因为我担心她回家必须走大路,这样的话她可能会说:“那我从这边走了,你还是走近路吧。”那我就不好意思坚持跟着她走。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她也是这么想的,她也以为我必须走大路。
于是,我们就顶着九月正午的烈日走在毫无遮阴的柏油马路上,一条很长的笔直的东西马路。我不可能记得当时我们谈论了什么,我很紧张,唯恐给她留下不好的印象。而且我也太快乐了,因为我昨天才栽种的一个隐秘的愿望似乎有实现的希望。
我们在往我家去的街口那儿分开,我还问清楚了她的家大概住在哪儿。
那天下午放学,她没有邀请我和她一起回家。我们却在走出校园大门的时候碰到了,她坐在一个高年级女生的自行车后面。我看到她的时候她跳下来,告诉我那位初三的女生是她姐姐。
就这样,有时候我们一起回家,有时候她和她姐姐一起回家,有时候我们偶尔和各自的、别的同伴一起回家。但正如我渴望的那样,我们成了不一般的朋友。这种友谊发展得如此迅疾,以至于谈话、结伴回家已经不能满足那股相互喜爱的天真的热情,我们开始给对方写纸条。
上课的时候,我们两个的纸条在过道上空飞来飞去,准确地接到纸条,并且会心地看到纸条上那令人愉悦的笔迹,这是我们小小的反叛和快乐。纸条上写的什么呢?这很难表述出来,因为没有什么逻辑,可能就是想到的三言两语,或是讥讽某个我们共同厌恶的人,或是摘录一些诗句,有时候是自己编写出来的诗句。现在看来,这些并不算诗句,而是一些类似歌词的长短句,很幼稚,具有港台文艺腔。可对那时候的我们来说,那就是诗,是内心里感情的流露,是一种不得不写的东西。偶尔,我们也写信,两页或者三页。这些信我们不会在班里传递,通常是放在书包里,等到一起回家时在分开的地方交给对方。
因为这些信不署名,有一次就惹了麻烦。我妈妈无意中看到一封信,那封信的内容我不记得,只记得最后一句是“我只有我燃烧的赤诚”。我母亲为此苦苦盘问我、斥责我,但我不能说出她的名字,我只告诉她这封信是给一位女同学写的。母亲不相信,为此我气愤落泪,不仅因为委屈,更因为在我看来,认为我会给那些无聊庸俗的男生写情书,这简直是对我的极大侮辱。
她是个独立的人,喜欢有自己独处的时间,所以她喜欢一个人走来学校,我也从来没有打扰她的意思。但是,有一天午后,我听见她在我家门外叫我。那时候已经是1990年的春天。从那时开始,我们几乎每个下午都一起走去学校,顺着那条我们走了上百次的小路。
和她一起走路就像散步,因为她随时会停下来,要我仔细看那些路边盛开的野花。这些花在中午的时候还是盛开的,午后去上学时已是半昏睡状态,在黄昏的时候呈现出另一种嫣然的神态,因为色彩更凝重、深艳了。那时候我们学校在县城最南面,那条小路多半经过郊区,沿路的景色极丰富,有新兴的县城家属楼区、有树林、有田野,还穿过半个村庄。常见的野花之中,有蓝色的星星草,白色的雏菊,深红色的长在麦田中的一种细杆子野花,当然还有很多,是叫不来名字的。我爱观察花、采摘花的时光,就是那段时光。我们两个的课桌上都有一个玻璃瓶子,插着来时在路上采的花。endprint
黄昏时是最静谧、安详的时候,这样的时候她是不愿意浪费的。她的书包里常常放着朦胧诗、散文诗之类的读物,偶尔黄昏时一同回家,走到她心仪的地方,她就要停下来,找个清静的地方阅读一会儿。如果我没什么可读的,她一定会分给我一本书来读。等到光线稍微昏暗一点儿,我们才起身往家走。这时候,我们心里装满了暮色和书中美好的东西,那些东西仿佛在灵魂中缓缓沉淀下去,又仿佛和周围融合起来。那是一种和自然、美好的情感相交融的时刻,仿佛眼前的一切都是纯美的、高尚的、令人憧憬的,仿佛我们眼前延伸的道路就和心中憧憬的未来一样。
在我们的友谊飞快滋长的那个春天和夏天,周末的时候我们也常常相约到我的乐园里去。林中那两个池塘边长满丝绒一样的绿草,我们常常背靠背坐在草坪上读书,看累了就躺下来,把书盖在脸上,闲聊或者睡觉。一片空阔的林中,只有鸟鸣、风吹树叶发出的淅沥声和落叶在草地上翻卷的幽微声响。
我无需隐瞒,这确实是我生命中最好的一段时光,是最纯美的生活,没有任何世俗生活的困扰,还未被群体的判断、经验导向一个个偏见,从未被物欲、功利主义所熏染。我们热爱着自然、崇尚完全精神的生活,心里充满纯净、浪漫而朦胧的理想,并且真正去实践一种浪漫的生活方式,而这种浪漫,完全自然、出于本性,而非被庸俗透顶的形式主义者们所灌输。我想起那段时光,连回忆也充满了散步、遐想、阅读、黄昏的光线、田野的气息、花香、大路的宁静辽远、林中摇曳的带有虚幻味道的斑驳光影……更何况,还有一个美丽的心意相通的朋友。这在人生中无论如何是不可能复制的,因为即使你还是可以置身于同样的景物之中,你的情怀早已经不一样了。
我们的友谊维持到初中二年级的那个秋天。由于她散漫的性格,我们上学时或是出发得太晚,或是在路上耽搁太久,因此总是迟到。我的班主任找我谈话,说她注意到我有点儿心不在焉,我的成绩下滑了,警告我不要和她“混”在一起。老师不可能喜欢她,虽然她的作文好得出奇,她是那种直率任性、有种天生的不羁气质,绝不会把老师放在眼里的人。后来,开家长会的时候,老师又私底下告诉我妈妈这个忧虑。我被班主任和家长轮番教训,最后,我决定悔改了。于是,有两个下午,她去我家叫我上学的时候,我已经先走了。她是很聪明的人,她能够明白我为什么这么做。
我们慢慢疏远了,连信也很少写了,回家的时候也尽量不两个人一起以避免尴尬,所以,很自然地,我们的队伍里又加入了另一个女孩儿。直到现在,这个女孩儿仍然是我们两个的好朋友。初三的时候,我们又被分到了不同的班,几乎很少见面了。我曾想到,这种热情早晚要冷却、结束,但没有想到是由于我的懦弱。
应该提到的是,当时和她在一起走路的时候,我总有点儿自惭形秽,因为在我看来,她实在太美了,有超尘脱俗的意味。但我从未嫉妒过,我只会因此而更加喜欢她,并为自己能有这样一个美丽的朋友而骄傲。
初中毕业后的那个暑假,有一天晚上,她突然来我家找我。我很惊讶,因为我以为我已经失去了这个朋友。她那天穿了一件淡黄色的方领上衣,刚洗过的头发一直垂到腰际。我们散步着走到我家附近的一片小桃树林里去。她倚坐在一棵桃树的枝杈处,我在她旁边站着,不时走来走去地和她说着话。我忘了我们说些什么,大部分时候都是我在说。我平时是个嘴笨的人,但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时,我几乎不让他们说话。月光照进林中,她极其清秀,整个人好像是透明的。
这就像我们的告别。后来,我们进了不同的学校,不知道为什么,仿佛都没有勇气再见面了。后来,我又出国了,她还在家乡。我虽然总是会想到她,但假期回家的时候却从没有去找她。我很难理性地去分析这里头的原因……从青春期至成年的很长一段时期,我从未想过要和一个男性生活在一起。不如坦白承认,当时异想天开的我更愿意和她这样一位女友生活在一起,我认为这样才可能融洽、幸福,才能找回早已失落的少年时代的纯真快乐。这是个极为隐秘的愿望,在想象中的“理想关系”里,我从未加入任何肉欲的想象。我不是同性恋,那种同性的肉体关系于我是难以接受的。我所想象的只是一种纯粹的相伴生活的关系。可能这种荒唐的想法不仅仅因为她美丽脱俗,具有一种超乎寻常的母性的温柔和体贴,还因为我对少年时代的浓烈的怀念,而她,正和那个时代最好的回忆融在一起。
二零零一年,我已经大学毕业,在新加坡工作了一段时间。我休假回家,终于在另一个城市见到了她,那已经是在我上一次见她的八年之后了。我发现,她身上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已经不复存在,她成了一个可爱的小主妇,而我们也终于可以以老朋友的方式来相处。只是有些时候,我们仍然可以感觉到那份特殊的情谊,就像一幅岁月的遗照,突然在心底显出久远的、泛黄的影迹。
我离开时,她坚持要把我送到火车上。火车开动的时候,她站在车窗下对我微笑时眼睛红了。我们隔了差不多九年又重續友情,这的确让人感慨。坐在火车上,沿途景物像风一样飘逝,就像过去的那些岁月。我发现我终于从那个困惑中解脱出来了,我不再存有介乎友情和爱情之间的那种模糊的情感、空渺的幻想。我知道我已经越过了她,走出了少年时代因为怀旧而被拖长了的影子。我终于结束了一段伤感的旅程,步入了成年,我要启程往未来去,寻找爱情和生活中的其他可能。
张惠雯,1978年生,祖籍河南。1995年,赴新加坡留学,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现居美国。作品发表于《收获》《人民文学》《上海文学》《中国作家》等文学期刊。曾出版短篇小说集《两次相遇》《一瞬的光线、色彩和阴影》,散文集《惘然少年时》。2013年,获首届“人民文学新人奖”,同年获“上海文学中篇小说奖”。小说多次上榜“中国小说学会年度十大短篇小说排行榜”入选中国短篇、中篇小说年选选本。
责任编辑 冯祉艾endprint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