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出生于浙江温岭,现为温岭市新河中学高二学生。2009年暑假开始文学创作。短篇小说《不要太伤心也不要太高兴,我还活着》发表于《青年作家》后,继而被《小说选刊》转载,成为《小说选刊》有史以来年龄最小的作者。2012年创作的长篇小说《喜糖的魔力》,由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于2013年6月出版发行,被评论者认为是“00后”一代开始踏入文坛的标志性作品。
上午吃了两只馒头与一个煎鸡蛋后,我就一直没事可干。随便洗了洗碗,我擦擦手,去捡起邮递员从门缝里塞进来的报纸。人老了,除了腿脚不大利索之外,腰身也不灵便了。只是俯下身子去捡报纸,腰眼子就像被锥子狠狠扎了一下那般刺痛,脚下一踉跄,额头撞在了铁门上。若不是我的反应力还没有因岁月的流逝变得迟钝,胳膊还算听话,立刻扶住门,除了头撞在门上发出的“咣当”一声之外,还会有脸砸在地板上发出的“啪”的一声。
扶着门缓缓站起身,我一手拿着报纸,一手揉着还残留一丝疼痛之感的腰眼子,走到躺椅前,一屁股坐下。拿起报纸看了半天,我才想起,自己还没有戴上老花眼镜,是根本看不清报纸内容的。将报纸放在腿上,我从躺椅边的书桌上抓过眼镜仔细戴好,才重新开始看报纸。
都说人越老越有耐心,可我却感觉自己越来越没耐心,甚至连看报纸的耐心都没了。明知道自己此时除了看报纸外无事可做,但我还是静不下心来。还没看几行字,我就又把报纸放下了。刚戴上的老花眼镜,又被我取下来放在了一边。双手十指交叉环抱着放在肚皮上,我开始闭目养神。
人老了,虽然昨晚睡足了十个小时,可还是犯困。说是闭目养神,但闭了会儿目,没养多少神,我就忍不住打起了盹。不过,盹还没打多久,我在睡梦中突然想起,自己躺在躺椅上原本是为了闭目养神的,于是就把自己弄醒,继续闭目养神。可躺在躺椅上实在是太舒服了,重新开始的闭目养神计划还没施行多久,我又打起了盹。而只过了一会儿,我又变得清醒,又开始闭目养神……
这种似睡非睡、似醒非醒的状态一直持续到肚子“咕咕”地叫了两声为止。梦中的我正在思考着用什么方法来叫醒自己,却被肚子抢了先。
我好不容易才从躺椅上爬起,站稳了身子。一抬头,挂在对面墙上的那只钟告诉我,我醒得正是时候。现在开始做饭,我能准时吃完午餐。
其实,准不准时都无所谓,反正我如果没有准时吃完午餐的话,我也只是无法准时开始午睡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这只钟看上去已经十分破旧了,可我信任它,正如信任我的老伴兒一样——正如我以前信任我的老伴儿一样。它现在看上去虽然十分破旧,但在五十年前,在我与她结婚那年我买下它的时候,它是那么漂亮,正如五十年前的她。它由一根根有长有短有粗有细并富有极其强烈的艺术感的铁条组成,外表涂上了一层富有极其强烈的美感的黑漆,光滑细腻。我,五十年前的那个穷小伙,毫不犹豫地掏钱买下它,尽管它是店里最贵的一只钟,尽管店员告诉我,那其实只能算是一件艺术品,或许在使用了几个月之后就会报废。
可一晃,五十年过去了,虽然富有美感的黑漆几乎完全脱落,虽然富有艺术感的铁条已有些变形,几根铁条上面那层难看的黄褐色的铁锈,已代替了黑漆,但时针、分针、秒针那三根指针,仍在旋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与我的老伴儿,在它的陪伴下度过五十年的岁月——不,是我在它的陪伴下度过五十年的岁月,我的老伴,只有四十六年。
是啊,五十年了。从我买下它的那年算起,已是整整五十年。我买下它的那天,仿佛还是昨天。那时,我把它拿回家,告诉她关于它的一切后,她打开包装,同样被它的美震撼到了。我还记得,她说她不愿看到这只钟失去生命。结果还真是这样,四年前,她出了门,就再也没有进来过。那辆跑得飞快的红色货车,导致她被送入医院。躺在救护车里的担架上进去后,她就没有再走着出来了。
我好不容易才从回忆的泥淖中脱出身来。都说人越老记忆力也越差,可我却感觉自己的记忆力越来越好了。倒还真是这样,我闲得心里发慌没事干,以前的所有事情都能回想起来——只是看了看时钟,我就回想起了好多事情。这一回想,就导致我浪费了好多时间。
其实,浪不浪费也无所谓,更何况这完全不算是浪费。我现在正是闲得心里发慌没事干,若真要说起来,我每时每刻都在浪费时间。她走了,在这里,我连一个能说上话的熟人都碰不到。这里每一张面孔都是那么陌生,正如这座城市一般。
走进厨房,我舀了一杯米,洗了洗,倒入儿子特地为我买的小型电饭煲中。关上盖子,接通电源,我转过身,拿起了墙角的一个袋子。打开一看,里面还有两根玉米棒子。
又吃完了。看来,又要去超市一趟了。
我最喜欢吃的就是玉米棒子了。大概就是从四年前开始,我爱上了玉米棒子,几乎天天啃。我的老伴儿也一直喜欢啃玉米棒子。在老伴儿不算老,应该说是非常年轻的时候,她就喜欢啃。因为她的这个爱好,我们家的餐桌上就经常会有玉米棒子的身影。那时的我,对玉米棒子,不能说是很喜爱,也不能说是讨厌,但经常啃玉米棒子,我即使原本不讨厌,心里也有了一丝厌恶。那时我一直很纳闷:为什么她经常吃,却还没有吃腻呢?
四年前的那天,她出门,也是为了去超市买玉米棒子。
到了现在,我似乎才有点儿明白她为什么会喜欢啃玉米棒子了。可是我仍不明白,我,一个糟老头,一个牙齿快掉光了连玉米棒子啃起来都有点儿吃力的糟老头,一个不像她那样天生一副好牙的糟老头,为什么会喜欢上啃玉米棒子。但我似乎又模模糊糊地知道一点儿。如果我仔细想上一会儿,我一定能想到这是为什么,可我却没时间想,也不知我是不是故意不去想的。
可我为什么不去想?会不会是我已经知道了原因而却强迫自己相信自己仍不知道?可我为什么又强迫自己相信自己不知道?
我感觉我的脑子仿佛已经不够用了,我都被自己弄晕了。“是不是我强迫自己相信自己的脑子已经不够用了?是不是我强迫自己相信自己已经被自己弄晕了?是不是我强迫自己不要找到记忆深处那个答案?”这些问题刚刚进入我的脑袋,又被我赶了出去。endprint
看着手中的两根玉米棒子,我突然又想起了五十多年前的那天,我与她的第一次相遇。
在我看过的所有小说中,男主人公与女主人公的第一次相遇,要么是在柳絮飞扬春意盎然令人满心愉悦的春天,要么是落叶飘零秋风萧瑟令人多愁善感的秋天。而我与她的第一次相遇,却是在炎热得令人心生烦躁的夏天。
那个晚上,我去看露天电影。看什么电影我已经忘记了,因为每当我去回忆那个晚上发生的事情时,我只能想起关于她的一切,我的脑子里也只能装下关于她的一切,而容不下其他任何的东西。我只知道,那部电影惊心动魄,中途,我甚至倒吸一口凉气,发出“嘶”的一声。而与此同时,我发现了她,坐在我右边的那个和我在同一时间倒吸了一口凉气,发出“嘶”的一声的她。
在我发现她的同时,她也发现了我。四目相对,她很不淑女地“扑哧”一声笑了。随后,我也笑了。我们连电影也顾不上看,聊了好久。我们像是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一直聊,从这个话题聊到那个话题,又从那个话题聊到这个话题,什么都聊得上。我觉得我们俩十分投缘,中途出去买了两根刚烤熟的玉米棒子,我一根她一根。她也不跟我客气,接过去就啃,与我一起,边啃边继续看电影。但我的心思没有在看电影上,也没有在啃玉米棒子上,而是在她身上。胡乱啃完,我和她继续聊。最后,电影放映完毕,人也走光了,我们还有好多话题没聊,只好约定第二天再来看电影。
村里组织了三个晚上的三部电影,我就请她啃了三根玉米棒子。最后那个晚上,我向她问来了她的住址,她也向我问去了我的住址。之后,每有什么戏班子来了,村里又组织放映什么电影,不是我去她家约她,就是她来我家约我。顺理成章地,我们成了夫妻。
“咣当”一声,不锈钢盆掉进了水槽中,又把我从回忆中拉回到现实生活里。我将玉米棒子扔进不锈钢盆中,用水冲了冲,就取出来放进高压锅里。
这个高压锅是我在九年前买的。那时,我与老伴儿去超市里挑了半天,最后,我选择了这个。在我的眼中,这个高压锅与别的高压锅都有些不一样,造型有一种说不出的艺术感,让我想起家里的钟。它的价格太高,老伴儿一直劝我买边上那个高压锅。那个高压锅与这个高压锅的造型非常接近,可标价只有这个的一半,尽管她也非常喜欢这个。但最终,我还是选择了这一个造型富有艺术感的高压锅。因为那只钟,我一直坚信,越是贵的东西,质量越好。若买那个便宜的高压锅,或许过两三年就有些地方不好使了,而这个高压锅,弄不好还能用七八年。如果真的这样,倒是买这一个高压锅更划算。
那时,她虽妥协了,却仍赌气似的,说这高压鍋若用不了八年就找我算账。事实证明,我的眼光是对的,不过我更希望的是她能有机会向我承认我当年的选择是正确的。可在四年前我就知道,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我往高压锅中倒了一点儿水。合上盖子,我吃力地将它放在煤气灶上。拧开旋钮,锅底下蹿出淡蓝色火苗。看了一会儿正在不安分地跳动的火苗,我下定决心,煮了这两根玉米棒子,吃完这顿饭后,就去买一个新的高压锅,把这个旧高压锅装进箱子,放到房间角落去。
原先我根本没把推销员说的“高压锅最多只能用七八年,用久了会有危险”这句话放在心里。我一直认为,这只是推销员的一种手段,好让我们没用几年高压锅就换一个新的。可最近,我听说,边上就有一户人家使用超龄高压锅,男主人被炸得面目全非,到现在还躺在病床上,半死不活的,还在昏迷的状态中。
反正过会儿要去超市买玉米棒子,我就顺便买一个高压锅好了。也不用买贵得离谱的,我一个糟老头,也不奢望再用八九年高压锅了。
其实,我一直没有换高压锅,还有一个原因。九年前,我就早已衰老得不成样子,原本和老伴儿一起去买高压锅时,我还对老伴儿说,自己能轻松地将高压锅提回家,最后却还是合力提回去的。九年后的今天,没了她的帮助,我大概只能将高压锅放纸箱里拖着回来了,也不知中途要休息多少次。我一直盼望着哪次他打电话能告诉我,他在回家的途中,带着他的妻子,以及我的两个白胖孙子——哦,白胖孙子已经是四年前的事了——这样,我就可以让他帮忙买一个高压锅,直接提到家里。
我的儿子,特有出息,不像我这个糟老头,一辈子都碌碌无为。他不到三十岁时,就已成为一家跨国公司的老总。而且,他并非贪得无厌之人,赚足八辈子的钱后,他就甩手不干,将我和老伴儿接到城市里“享福”,自己却跑到美国娶了个美国妞,生了两个大胖小子。就这样,我到了这座处处陌生的城市里,与我的老伴儿一起。
他准备去美国生活时,并没有说要带我和老伴儿一起去。我与老伴儿原本就商量好了,即使他说要带我们一起去,我们也会拒绝。一来是因为我们不想麻烦儿子,二来是因为我们到了那儿必须得麻烦儿子。在城里我们至少还能正常生活,虽然人生地不熟的,不过仍能与别人交谈。若到了美国两个人生活,我们连买菜都是个问题。那些老外说的稀奇古怪的话我们完全听不懂,而且我们又完全不会讲那种稀奇古怪的话。
其实不管他会不会说要拉着我们去美国,我与她,一个糟老头与一个老婆子,都不可能去美国,结果都是一样的。但出乎我们预料的是,他并没有提起这件事。好长一段时间,我们心中都有点儿不高兴。他飞到了美国后,我们还经常提及这件事。
现在,想起儿子,我心里就来气。他去美国这么多年,一共才回来两次。虽说我每个星期一早上六点整都能准时接到儿子远在美国传来的声音,偶尔还能和他妻子与我的两个孙子说几句,听听他们搞笑的发音。不过,正如儿子那个人一样,我家的电话机规规矩矩的,从不干出线的事。这么多年了,电话铃声都只会在每个星期一早上六点整响起,不会早一分钟,也不会迟一分钟,从来没有少响一次,却也从来没有多响一次。
他跑到美国玩了一年,就回来了。这是第一次回来。他独自去纽约,回来时却是两个人。除了他之外,另一个,就是他现在的妻子,是我现在的儿媳,那个美国妞。
那天同样是星期一,也同样是早上六点,他又打电话给我们。开头与平时一样,他问了些“吃得好吗”“睡得好吗”之类毫无营养的话,我和老伴儿就一直回答“好”。正当我们以为他与平时一样,说“过几个月回家看看”时,他却说:“这个星期三晚上七点——呃,你们那边的星期四上午八点,我会准时下飞机。再过两个小时左右,我大概就到你们家了。”endprint
当时我们就愣住了,过了好久才反应过来,高兴得在地板上跳了几下。而正要再说几句时,电话那头传来一片忙音,儿子已经挂断了电话。
为此,我们准备了很久,但到头来并没有准备多少东西。到了星期四上午十点,门铃准时响了。“丁零零”的铃声还没消失,我就已沖了过去,打开了门,张开手臂,打算给儿子一个大大的拥抱。
我至今忘不了那个场面。门开了,站在门外的不是儿子,是一个皮肤很白头发金黄眼珠子绿得有点儿诡异的外国女人。她用蹩脚的普通话对我说了声“你好”后,儿子才从她身后走出,喊了声“爸”,将我因吃惊而忘了放下的双臂摁回到原来的位置,把堵住门口的我推到一边。他一手拉着行李箱,一手拉着她的手,那个外国女人,也就是我现在的儿媳的手,走进客厅。他对着我和老伴儿说“这是我朋友”时,我与老伴儿对视一眼,什么都明白了。
老伴儿连忙上前,要从儿子手中接过行李箱,放到为他准备的房间里,他却说他已经为自己与朋友在附近的宾馆订好了房间,不住在我们家。
房间白白整理了。
老伴儿一愣,又笑着转身走向厨房,对儿子说她再去准备午餐,多烧几道菜,他却说他中午和朋友去外面餐馆里吃,让老伴儿不用烧了。
菜也白炒了。
我发现老伴儿的脸色变得十分难看,我想我的脸色肯定也好看不到哪里去。可儿子只顾自己说话,似乎一点儿也没发现。直到他说他会在这儿住上三四天,并会一直陪我们在城里到处走走,老伴儿的脸才没有那么僵硬才没有铁青得吓人了。
我们那时都以为,儿子想我们了,要回来陪我们是他回国的第一个原因。让我们认识认识他女朋友,让他女朋友认识认识我们,并和他女朋友一起来这里旅游是第二个原因。直到第二天,我们才知道,他回国只为一个原因,并且不是我们所想的第一个原因。
第二天,我们去逛了逛街,还在附近的大型公园里玩了半天。第三天,我们又赶到当地最为著名的风景区,游山玩水,在小山坡上走走停停,绕着白湖散步,到白湖上划船,并坐船钓了一上午的鱼。
儿子嘴上说是陪陪我们,可那两天,他连一点儿陪我们的意思都没有。虽然我们四人一块儿到处走,但中途我与老伴儿都没跟儿子说上几句话。无论是走到哪儿,儿子都只和那美国妞聊天,我半天听不到一句正常点儿的话。听又听不懂,插又插不了嘴,我与老伴儿俩人就只好稍稍靠边自个儿聊去。我一直感觉自己就像是多余的,老伴儿那时也这么说。
在风景区就更烦了。那些山,那些小溪,在我出生成长的那个村子里,是再寻常不过的了。绕着白湖散步时,我时不时喊无聊,还故意喊得挺大声。大概是因为儿子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却不理自己,我心中极其不爽,才一直觉得无聊。我记得,那时,我低声嘀咕:“假如儿子陪我聊聊,或许我就不会觉得无聊了。”
在船上,老伴儿也一直说自己恶心、头晕,也喊得挺大声,就是不知道她是否也是故意的。可和我喊无聊时一样,儿子似乎与美国妞聊得太投入,成了聋子,老伴儿怎么喊他都没反应。耳尖的我在那时听到了老伴儿低声嘀咕的话:“假如儿子多陪我聊聊,或许我就不会觉得恶心了。”
最后,我们实在是忍无可忍了。当儿子提议下午去爬白湖边上的旗山时,我与老伴儿想都没想就立刻说自己不去了。我们都说自己已经玩得累死了,一把老骨头,没爬到半山腰就一定不行了,上不去下不来。我原以为儿子会说:“那好吧,下午我们一起在家里聊一聊,这次计划取消。”可没想到,那时,他说:“那你们先打车回家吧。下午我与她爬到山顶找家饭馆吃了饭就回来带你们去看电影。”
我那时似乎气愤得想破口大骂,但又一想,自己和老伴儿一大把年纪了,还真没在电影院里看过电影,去看看倒也不错。并且,想到我们会在电影院里待很长时间,我和老伴儿能与儿子聊上半天,我也就作罢了,没说什么,只是点点头。
可在看电影时,儿子仍和那美国妞手挽手依偎在一起。这令我与老伴儿心情很不好。或许正是因为心情不好,我们觉得一切都太糟糕。我们抱怨座椅不舒服,抱怨前面的人太高挡着视线,抱怨电影的内容太假太无聊,怪兽满地跑,人人天上飞,抱怨儿子买的玉米爆米花不好吃,非但填不饱肚子,而且十分糙口,带有一种恶心的气味,完全比不上以前看电影时吃的烤玉米棒子,抱怨这里一切的一切,直到儿子无奈地转过身子,对我们说:“爸,妈,别喊这么大声,这里这么多人看着呢!难道你们不觉得丢脸吗?”
我从儿子的语气、脸色、眼睛中,读出了一丝厌恶。与老伴儿对视了一眼,我知道,她也感受到了这丝厌恶。那时的我们,就像两只被霜打蔫了的茄子,垂着头,不再说话,只是吃着手中的爆米花……
我记得第四天,他们就要走了的时候,儿子才过来,低声问我与老伴儿:“你们说,她怎么样?”
我们立刻明白“她”是谁,也明白“怎么样”是指哪一方面的。那时,他像是在询问,但他的语气却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回答了。
还能怎么样?只能说好。
于是,儿子笑着钻进出租车,说要让玩累了的我们好好休息,不用去机场送他们。那语气,迫使我们无奈地做出我们不想做出的决定。
从那一天起一直到四年前,儿子足足有十几年没有再回来了。而那一天,也是老伴儿最后一次见到儿子。
不过,还有一件事我从未忘记过。
那是在儿子离开两天之后。那天我与老伴儿突然又想起那个风景区。或许那时真的是心情不好,事后一想,那儿真漂亮。于是,很少出门的我们,乘出租车到了白湖,像那天一样绕着湖走,手挽着手散散步。因此,我们发现了身后那对聊得很投入的情侣。他们穿的衣服与儿子他们离开时穿的衣服一模一样,其中一人的一头金发引人注目……
当然,这是后话了。
至于我第二次见到儿子与儿媳,第一次见到我的孙子时,是在四年前,儿子第二次回来的时候。那时,两个孙子都有十三四岁了,长着一身白白嫩嫩的肥肉,很可爱。只可惜……endprint
儿子为老伴儿举办了一个十分隆重的葬礼,只不过,在这陌生的城市中,谁都不认识我们,乡下那些不多的亲戚大部分都去外地营生了,参加葬礼的只有寥寥幾人。葬礼完毕后,儿子没有在此逗留,带着妻子孩子就又回去了。
我甚至能预测到自己的未来:天天待在家里无所事事,最后也死了,死在书桌前的躺椅上,鼻梁上或许架着眼镜,腿上或许放着报纸,放着一本书。到了星期一早上六点整,电话铃又响了,却没人接听。那头的儿子或许立刻赶来,或许又打了几个电话,发现还是没人接听后才赶来。然后,儿子会为我举办一个葬礼,同样也只有寥寥几人参加的葬礼。最后,儿子变卖了他原本为我与老伴儿买的房子,回到美国过他的好日子。我与老伴儿的痕迹,就从这个世界上完全消失,只剩下一座墓碑。
我的脑海中莫名其妙地出现了一个念头:自杀。然而立刻,它被我从脑袋里赶了出去。是啊,我现在的生活毫无意义。老伴儿在那个世界等我,我唯一在意的儿子那一家人,却一点儿也不在意我,我活着一点儿意义都没有。但我若真的自杀了,恐怕会给我最在意的那个人带去麻烦。高压锅爆个炸的消息都能传到十里之外,一个老头子孤苦伶仃独自生活,最后因为他儿子没有做到自己的本分,绝望地自杀了,这消息弄不好会传遍全国。
我东想西想想了半天,也回忆起了好多事情。都说人越老想象力反而越丰富,果真如此。
我自嘲地笑了笑。
而这时,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一件要命的事。按理来说,高压锅煮玉米棒子要先用大火,过六七分钟后,气孔开始放气,则再用小火煮一会儿,这样玉米粒粒香软。可现在我回忆了半天胡思乱想了半天,至少有十多分钟了,高压锅竟连一点儿反应都没有!
我一步蹿了过去,发现了一件事,一件要命的事:高压锅锅盖上的气孔,连一丝儿气都没漏出来!
这一发现使我出了一身的冷汗,人已站立不稳。我突然想起,据说,边上那户人家的高压锅,正是因为超龄使用,气孔的装置失灵,无法在需要放气时放气,使得高压锅变成了炸弹。
更要命的是,当我想到要逃跑时,已经来不及了。奇怪的是,听说高压锅出了故障,会剧烈膨胀,直至爆炸,可它,这个高压锅,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缩小着。
终于,高压锅不再继续缩小。它的表面开始出现波浪形的纹路,并如波纹般扩散。最终,它悄无声息地爆炸了。
没有我想象中的惊天动地。
而就在爆炸的一瞬间,我的脑海中有什么被撞开了。我猛然回忆起一切,四年前一切的一切。那天,老伴儿并不是去买玉米棒子。那时我们家还有一大袋的玉米棒子。正是因为我说自己已经吃腻了,一定要换一种方式吃,老伴儿才急忙出门去超市买排骨,打算用高压锅炖玉米排骨汤!
正是因为我,才会有四年前的那场车祸。
我的视线由于大量涌出的泪水而变得模糊。我似乎没有感受到那高压锅爆炸产生的巨大冲击,只是倒下了,像高压锅爆炸一般,悄无声息。
在倒下之时,在我的视线还没有完全陷入无尽黑暗中之时,我仿佛看到了——不,我看到了,满天如星辰般的,爆米花……
本栏目责任编辑 冯祉艾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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