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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记忆

时间:2023/11/9 作者: 创作与评论 热度: 14719
刘炳琪

  衣

  女儿出门前,经常要对着镜子左挑右选比试衣服,不摆上半个小时不会出门。我看不惯,不就是出个门吗?衣服整洁、穿着得体,看上去清爽漂亮就可以,何必在穿着上花费那么多时间?女儿说,你不懂,现在年轻人著装不仅要漂亮、还要时尚,不仅要穿出精神,还要穿出风格。我确实不懂,但她们懂我们吗?想想当年的我,穿着哪有选择?特别是少年时代,穿衣是件很难的事情,这是九零后永远不能理解的事情。

  我印象里的少年时代,一年能有一套新衣服已经不错,而且还得过新年的时候才有穿。新衣取材于家里的粗布,是母亲用棉花先纺成线再请人织好,然后染上色。大了点的时候才到商店扯一些布料,基本是便宜的东西,上好一点算是咔叽布,一般做件上衣、一条裤子,然后一年从头穿到尾。粗布不经磨,可能不到半年就会扯烂或者挂破,然后就靠母亲用类似颜色的布料缝补再穿,这些布料多半也是从不能再补的旧衣服上剪下来,如果说上半年穿得还算有个模样的话,到了下半年基本就是补丁连补丁的穷苦形象。

  穿不上好衣服,最根本的问题还是生活水平低,物资匮乏,在农村,一个劳动力一个工作日几分钱到一毛多钱,一个青壮年风吹雨打劳作一年下来不过是几十百把元钱的收入,能够养家糊口已是件不容易的事情,又因为割资本主义尾巴不让过多饲养家禽牲畜,没有额外收入,因此劳作分配的这点钱除了粮食就是油盐酱醋开销,再说,即使能够有一点闲钱,还有布票的限制,一个成年人一年的布票是一丈五,未成年人只有一丈,过春节每人做两件衣服,布票差不多就用完了,总还得有留着做被面等的打算,穿着上有多的讲究也是枉然。

  年纪小时,特别是男孩子,过了穿新衣的新鲜劲后,往往不知道爱惜,衣服也坏得快,所以经常穿着补丁叠补丁的衣服也没觉得有多丑,到年龄稍大了些,尤其进入青春期以后,心里向往美的情结自然暴露出来,再像孩子那样穿得破破烂烂脸上挂不住,就吵着母亲要穿好衣服,哭哭闹闹加上胡搅蛮缠,母亲没办法,儿大也由不得娘,就和父亲商量,这样,又从父母有限的面料里抠出一些,算是一年两身衣服或者两年三身衣服,可是,这样的速度仍然赶不上需求,因为长个子太快,所以,哥哥的旧衣服穿到了自己身上不说,即使是新衣服,不久就变成了“吊”带裤,短了,没办法,母亲只好又发挥过去缝补的本事,找来原先穿烂的旧裤子剪下一节裤管接上。记忆最深的一年,我有条裤子接了三截,而上衣没法连接,外套差不多都吊到肚脐眼上去了,这样的搭配穿在身上是怎样一种滑稽?

  上高中的时候,终于看到了乡村没有见过的化纤衣料。随着改革开放的到来,家庭条件也得到了一些改善,父母考虑到长大的孩子确实需要装点一下门面,就给我买了一段“的确良”衣料,请裁缝量身做了一条裤子,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穿上当时颇为高档的裤子,为此还引起在家务农的哥哥的不满,父母很费了一番口舌才平息风波。不巧的是,除夕夜到公社礼堂看电影,黑灯瞎火里膝盖碰到前排露在外面的钉子,裤子被拉开了一个长长的口子。裤子自然要补,而且经过母亲用仅剩的布料认真的缝补以后,颜色也没什么差别,但细长的口子还在,就如一个人手术后,尽管伤势恢复,仍然留下可怕的伤痕,为此,我哭了两个晚上,既伤心和痛恨自己的不小心损毁了裤子,更感觉对不起父母,这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有这种感觉,毕竟我长大了,还只是一个消费者,没有珍惜父母辛劳的付出。

  其实,在那时的农村,穿不穿得好还不是重要的问题,严重的问题是保暖,即使现在的冬天到有些偏僻的地方,还可以看到孩子们手上脚上长满冻疮,孩子天性好动是一个方面,更多的原因是,乡村本来由于人口稀少要比城市冷,孩子贪玩时又很难对自己有效保护,才会造成冻伤,而我们那时,不只有这样方面的原因,还因为没有足够穿的。

  乡下的孩子夏天好对付,一条小短裤,一件小背心,光着脚丫可以满世界奔跑,即使被石子擦破、荆棘挂伤也不会当回事,也不会因为一个伤口有看医生一说,所以我现在的腿上至今还留有当年感染后的疤痕,但天冷了,这样的穿着不再适合,顽皮的孩子也需要御寒的衣服和鞋子,尽管把秋天的衣服一层层包裹然后再加上棉衣,有限的衣服即使全部用上也不能根本抵御风寒,常常冷得发抖,所以,坐在同样冰冷的教室里,我们大多愿意同座为男生,这样一来,会趁老师不注意时做做小动作,相互挤挤,下课则常常聚堆打闹以驱严寒,冷并快乐着,应该是当年生活的真实写照。

  乡下还流行这么一句话:寒从脚下生。意思是冷都是从脚下来的,要保护好腿脚不至于受冷。这对于生活在农村的我们来说,不过是一种内心的奢望。冬天当然也有母亲纳的千层底棉鞋,但同样不经磨,一双棉鞋根本不可能保证一个好动孩子一个冬天脚的温暖,更多的时候我们只能穿胶鞋,哪怕下着小雨小雪的时候,试想想,一双脚趾头还露在鞋外面的鞋子,能够实现脚丫保暖的愿望吗?但是,有总比没有好,有的同学,遇到下雨天,就把鞋子掖在胳肢窝里,光着脚丫去学校,到学校了再用凉水把脚冲洗干净换上已经破烂的布鞋,那可是冬天啊,比起他们,我的感觉顿时好多了。

  我的第一篇散文叫“读跑学”,写的就是读初中时走十多里地去学校的事儿,那时,差不多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摸着黑才能回家,“十三的孩子,撑着一把骨架露在外面的雨伞顶风逆行,一阵大风刮过,伞被吹得翻了过来,连人带伞拉回到了四五米以后跌到泥泞里,剩下两只偏大的雨鞋一动不动地呆在原地,接受如注的雨水洗礼,粗布书包里瓷缸装着的米饭散落一地,手脚赤裸地与大地亲密接触,泥水以极快的速度渗透单薄的裤子冰冷地侵入肌体,分不清泪水还是雨水漫过面庞,空旷里只留下我的哀嚎和北风的怒吼。”伞是破伞,雨鞋是父亲的大雨鞋,遇到这样的天气,穿着这样的雨鞋行走在泥泞的道路上,谁能感受到学习的快乐?写完后,我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文章刊发出来后,甚至都有热心的读者打电话说要资助,可惜这是好多年以前的事情,假设那时候有这样热心的人帮助,该是多么幸福的事情?

  我经常分析为什么总在不经意间爱把手插在裤兜的原因,大概也是小时候的生活习惯而造成。天冷,没有手套,双手就会不自觉地寻找能够得到温暖的地方,衣着单薄并不代表没有温度,把手插进裤口袋里,至少借助体温能够得到安慰。下课时当然还可以把手袖在棉袖里,上课时要做笔记,袖着手就不是好学生了,只好右手握笔左手放裤兜取暖,等右手也冷,就双手搓搓,也放裤口袋里暖暖,长久以往当然会形成习惯。虽然如此,手长冻疮也是常有的事,很多学生长期手上红肿溃烂,惨不忍睹。换成今天,哪怕有一点小小的冻坏迹象,父母早紧张得寻医问药,可那时孩子多,情形也都类似,谁能照顾得过来呢?

  我曾把女儿十岁时去乡下的照片拿出来给她看,穿着厚厚的黄色羽绒服和红色棉裤,蹬着厚厚的白棉皮鞋,戴着漂亮的黄棉帽和蓝手套,围着红的围巾,站在洁白的雪地里灿烂如花,换成当年,要羡煞多少双眼睛啊?可惜我十岁以前都没有过照片,不然不知道会给女儿带来多大的震撼?

  现在生活富裕了,社会正在强劲发展,但不能因为物资生活的丰富,就忘了历史,忘了勤俭与节约。这是我写下此文的真实目的,我希望女儿能够理解父母的苦心,更希望她的后代也能理解,幸福的生活来之不易,无论是哪一代,都该好好珍惜。

  食

  小孩能吃,小孩贪吃,差不多是所有小孩特别是男孩的共性。

  这当然不是今天所见到的小孩们的特点,因为,现在的小孩不愁吃不愁穿,市场供应品种齐全,他们对吃什么有太多的选择,但回顾自己少年时代,吃还真是个大问题,因为没有吃的,或者说不能吃饱,找吃也就成了好吃和生存的一项重要内容。我简单归纳过同时代吃货们的特点:吃的大纵深、多宽度、高速度。大纵深是指特别能吃,多宽度是无所不吃,高速度则是吃得快。

  我有一个同伴,午饭后去外婆家玩,外婆家离他家不过两里地,走路顶多二十分钟,对于刚吃过饭的人来说,这点时段肚子里一般很难再装下东西,可这个同伴到外婆家后,见大门开着的屋里空无一人,就熟练转悠到厨房,揭开大铁锅的锅盖,将锅里外公外婆准备的晚饭没借助任何菜肴吃个精光,然后抹着嘴溜人。在乡下,成人勤于农务,难得大张旗鼓生火做饭,有时候就把中餐晚餐一起煮了,中午吃一半,留一半晚上热着吃,省事。一个半大小子,饭后居然又吃掉两个成年人的晚餐,是不是也体现能吃的特点呢?

  一个小孩一餐吃掉七八碗饭,绝对不是什么稀奇事,这主要是由于菜里少油,没油的饭菜进入胃里容易消化,何况本来就掺与太多如干红薯丝等极助消化的副食?猪肉凭票购买,好像每人每月四两,虽然量少,有的家庭仍然买不起,最困难的家庭会用一根筷子插上一小块肥肉,炒菜时绕过锅底一圈就算用了油,而这小块肉可能用上一个星期可能更长,哪里还会有油渗到菜里去?所以,不到正常開饭时间,常常饥肠辘辘,加上人小爱动,吃得多消化快,逮着能吃的就吃,就成了这些半大男人的特点。问题是,家家不够吃,到哪去找吃的呢?显然,这难不倒吃货们,只要有吃,什么办法都会用上。

  为了改善生活或者说提高生活质量,我们经常会在放学后,捕鱼捞虾,这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怎么样弄着肉吃,毕竟鱼虾做成菜也要费油。当时,国营药店经常收购中草药,譬如半支莲、金银花等,生资店收购泥鳅、泥蛙等,我们会在放学路上沿路采集,然后等收集得差不多了拿去换成钱,再到肉食店购买筒子骨。筒子骨不是肉,不需要凭票购买,很多人对此不屑一顾。我们的想法不一样,这东西价格便宜,八分钱一斤,就把收集好的中草药和泥蛙等凑齐后一次去变卖,换到两三斤筒子骨,带回家来炖汤,运气好的话,还能从骨头里找到星星点点的猪肉,也算解馋。

  当然,为了捞吃,走得更多的是歪门斜道。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偷吃家里的冰糖,这是母亲过生日时一个城里亲戚送的,当时就馋得口水掉了下来。母亲说,家里没有好的东西,外公要过生日了,得给外公留着,真想吃,到外公过生日时一起去。母亲的意思再明白不过,现在我要吃了,到时母亲就没有好的礼物送给外公,等冰糖送给外公了,我要吃可以找外公要,隔代亲呀,外孙开了口,外公再抠门也不会不拿点出来的。这确实是母亲一个不伤面子送了人情又能给我解馋的好主意。无奈,胃里的馋虫随时都在动摇我的意志,终于在母亲不在家的时候,翻箱倒柜找到了那包冰糖。冰糖是用黄色硬皮纸包住的,包成上窄下宽的椎形状,细细的纸绳扎成十字,十字下压了小小的一个红纸条,这应该是商店包扎得很正规的礼品。想想母亲的教导,虽然没有全部打开的胆子,还是在椎形包的纸缝一角动了手,把手指头轻轻地伸进去,然后将原本严密的缝隙扩开,轻松将冰糖夹到手里。我没想多吃,只想尝尝。

  人的欲望没有止境,有了第一次,自然就有了第二次,每当家里没他人在时,尝尝就成了我的向往,当我终于不能再从包装依然完好的纸壳里掏出冰糖时,这才真有了做贼心虚的害怕,最后自然也没有饶过父亲的一顿暴打,换作现在,那东西就是想请我吃我也不会看上一眼,可是当时,谁能挡得住那种诱惑?

  偷吃家里的东西,再怎么偷也不会被叫偷,但是放在外面就不一样,虽然明知道这是贪吃的孩子在糊弄自己的嘴巴,不管怎样,自己的劳动成果被别人窃为己有,总是无法忍受的事情,受害的主人轻则追赶了事,重则告到孩子家里让父母们进行严厉的肉体惩罚,这差不多是我们那个年代那群男孩享受到的普遍待遇。但我们不叫偷,叫捞,捞吃的,从春暖花开到冰天雪地,我们捞吃的行动从来不曾停止,春天的桃子,夏天的西瓜,秋天的桔子,冬天的萝卜,凡是能吃的,只要可以吃的,发现即被摧毁,几乎没有能逃过我们眼睛的食物。

  我仔细算过,我们疯狂捞取食物的时间应该在读跑学那一段,应该也是我们长身体的那段时期,试想想,早晨六点钟起床吃着母亲做的没什么油水的米饭后走十几里地去上学,中午只能同样吃着从家里带来的一瓷缸放着已经发黄青菜叶和剁辣椒的有限的米饭,下午放学后还得再走十几里地甚至摸着黑才能到家,这点食物根本不可能保证身体营养的需要,更不能阻止肠胃蠕动带来的严重饥饿感,白天要上学固然没有时间寻找食物,但晚上回家路途中的时间相对自由和宽松,这么好的机会不可错过,捞吃就成了放学路途中的主题。

  印象最深的是偷吃人家的花生,因为扫荡般的攻势,使很多人对我们这些背着书包的孩子格外警惕,也会对自己的作物反复查看,我们只能选择在主人疏忽的时机下手。有人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这是很有道理的,辛勤的主人哪有时间成天守在自己的地里呢?再说,当时虽然社会局势有些动荡,但对于农民而言,更多的还是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他们所有的所有并不因为政治运动而出现大的波动,但我们不一样,尝到了甜头,便无法终止重复的冲动,而且,少年的叛逆也造就了本身的放荡不羁,不说越是危险越刺激吗?我们要的就是这种新鲜和刺激。当然,为了不被发现,经常趴卧在花生地里,学着电影《地雷战》中日本鬼子挖地雷的样式,用手刨开花生根部周围松土,三下五除二将刨出的花生放进书包,然后再巧妙地将刨开的土复原,以至于一块地里的花生被如法炮制消灭掉,花生滕还亭亭玉立,待主人收获时欲哭无泪恨恨地看着我们经过时,没有任何证据的他也只能忍气吞声,将一腔怒火对空发泄而已。

  相对而言,偷吃红薯比刨人家花生来得简单快捷,只要到地里,不出几分钟,保证便会有三五个红薯到手。我现在都为当时的举措感到害怕和不可思议,红薯长在地里,大凡农民种地种菜,少不得要浇粪施肥,但我们吃起来居然没有任何顾忌,哪怕是雨天,刨出来的红薯上沾着泥,我们会先用两个手对握互拧,将大片湿泥去掉,再在粗布书包上来回擦几下,脱掉红薯皮,待露出白白的肉来,然后送入嘴里,至于是否卫生,当时根本没想那么多,也似乎从来不想。

  不过,随着年龄和个头的增长,这种不劳而获的方法用得越来越少,这里也有物资条件改善和父母以及老师教育的原因在,我们开始利用假日跟着父母劳作,比如,去公社的茶厂采茶,一斤三分钱,一天下来也能摘到十斤左右,换上两三毛钱,帮砖厂码砖,一天也能换三四毛钱,除交给父母一些外,不仅能够换来书本纸笔,还能经常吃到商店里上档次一点的食品,算是很好地饱了口福,真有回味无穷的快感。

  对于吃东西,现在看来是可以用狼吞虎咽来形容的,是否真如印象中的那么香甜,其实并没有更多体会。就像我们家,因为全是男孩,如果吃得慢,大概永远不可能吃饱,所以,吃饭更如一场战斗,谁快谁就有优势,而我居小,只有拼尽全力,才不至于被哥哥们扫光有限的饭菜。不过,速度还真是优势,在考上军校进入大学的新训期间,我的这点本领就发挥到极至,当北方来的同学才吃一瓷盆饭时,我绝对两盆见底,以至于打着饱嗝离开,他们还在眼巴巴等待炊事班补下的面条。

  现在的物资丰富早不可以同日而语,就拿我们的食堂来说,每餐都有八个菜还有汤有馒头干饭稀饭,甚至还有烤红薯和蒸芋头,丰盛不用说,而且自助卫生干净,可是,曾经一餐能装下一斤米饭的肠胃早已娇惯,蜻蜓点水般基本可以打发生理的需求,只是,每当看到同龄人遇见红薯就难受的样子,我知道,历史还在他心里。

  有些记忆是不能抹去的,永远不能,但我们依然感谢那段经历,它让我们不怕苦、能吃苦、敢吃苦,這种生活的历练,使很多同龄人早已走向了事业的成功。

  住

  从五岁到十三岁,我们家一共住过三幢房子。

  五岁以前住的房子,是祖母留下来的,很小,很旧,大概这就是全部记忆,所以,当父母有了我们兄弟三个以后,人多房少,住就成了问题,父亲决定建新房,这是我记事以来的第一件大事。

  房子建在哪里应该是父母争吵最为激烈的一次,父亲的意思是在原址推翻重建,一个重要原因,原址是文夕大火后祖母带父亲逃荒时流落到亲戚这里建的,那里留有自己妈妈生活的痕迹。母亲不同意,因为好强的母亲不喜欢这种寄人篱下的生活。既然要建新房,就得依靠自己的力量,堂堂正正地建,风风光光地建。父亲拗不过母亲,最后将新房建在了原址对面的茶园,那是祖父遇难前买的一片准备用来建房的地,虽然祖父在文夕大火中丧生,虽然土地早就收归集体,但那毕竟是曾经属于自己的地盘,在那里建房子天经地义。

  新房很快建成,是南方乡下常见的那种半“五间头”,一间堂屋,两间正房,两间偏房。正式的“五间头”一般是一间堂屋,两间正房,四间偏房,堂屋居中,两侧为正房,再往边各两间偏房。因为没钱,尽管孩子们正往大里长,特别是大哥已经十五岁,而且在读高中,需要有自己单独的空间,父亲费尽心思到处借钱也不够,终究只能建成比半“五间头”多出一间正房的样式,当然比原来的一间半房子好去不少。两间偏房的外间用来做厨房,里间就是我和二哥的卧室。

  墙是土坯砖砌成的,木门木窗,正房屋顶用的小青瓦,偏房盖的是稻草,虽然简陋,但毕竟是新房,我很是高兴了一阵子,但新鲜感过后,或者说习惯以后,并没有感到新房子和老房子有什么差别。最大的相同就是,我们还是睡在和原来一样的竹板床上,稻草屋顶泥巴墙加竹床,夏天住没有问题,甚至感觉比正房还要凉爽,到冬天了,在竹板床上铺一层稻草,再垫一床薄薄的褥子,被子也很薄,就有点冷。竹床很窄,只能和二哥头对脚地挤在一起勉强入睡,好在小孩不想心事,也没有心事,所以能很快入眠。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半夜三更我喊冷,母亲听到呼喊举着煤油灯过来,半天没找到人,原来我不仅掉下了床,而且在寒冷中怎么爬到了墙角也不知道,一个人冻得在床底下缩成一团,母亲当时就哭了,怕我生病,赶紧抱到他们的大床上。这一夜,应该是我搬到新房子后睡得最香甜最温暖的一夜。第二天,父亲不知从哪弄来两块旧木板,用几根木棍作支撑,把竹板床进行了加宽,母亲又在床上多铺了一些干稻草,这才没有以后我掉下床的事情发生,也似乎温暖了许多。

  住得不好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老鼠太多。刚搬新房时,并没有老鼠。老鼠是个极其聪明而又贪婪的动物,知道有人在,必然会有吃的,所以,迁徙速度之快令人难以想象,有时候大白天都可以看到它们肆无忌惮成群结队在面前通过。老鼠进驻新房最直接的原因还是因为稻草屋顶,那是安营扎寨的好地方,厚实,甚至还带些霉味,比较符合它们的需求,只是,它们安逸了,我们就不得安逸,以至于我们还没睡觉,它们就开始在屋顶忙活、打闹,还常常会在书桌上留下粪便及尿液,偶尔还会有失足的小老鼠掉下来,不得已,只好养猫。猫是老鼠的天敌,有了猫自然少了老鼠,却带来更严重的问题,因农村生活困难,猫不能享受到生活上的高待遇,加上猫有嫌贫爱富的毛病,虽然出去也过不上富贵的生活只好还呆在这个贫穷的家里,生活上的享受不能完全满足,导致对老鼠的激情超乎寻常,追踪老鼠也就近于疯狂,常常攀上屋顶作战,覆盖的稻草因猫的介入而凌乱不堪,遇上雨天最倒霉的就变成了我们兄弟俩,天上下大雨,屋内下小雨,家里能用上的锅碗瓢盆全部器皿都摆上往往还不够用来接屋顶的渗水,整夜就只能享受水滴落在盆里叮叮咚咚的交响曲,试想想,那是怎样的一个长夜?要翻盖屋顶得等到晴天屋顶稻草干了以后,有时候雨一直下着不停,我们就得一直等待,那又是一个怎样漫长的守候啊?

  多年后兄弟聚在一起聊天,大家说起当年情景时仍要唏嘘不已,当然不只是房子差这一个原因,还有潮湿,大哥因此得了严重的关节炎,虽然因为年轻早已治好,但这段经历令他终生难忘。

  本来房子选址位置有点偏低,选择低位置主要是为了取水方便,那时候很少有私人打井,用水一般就在水塘或水渠里汲取,然后挑入家里的水缸,位置低可以减少挑水入门的劳动强度,大家都这么设计和建造自己的房子。我们家房子后面不远处有一口大山塘,没受污染的山塘水从出水口经小小的水渠流出来后,蜿蜒到家门口的一个大坑,再顺流而下,水流清辙,甚至带有淡淡的清香。我们就在大坑里汲水、洗衣服,有时候还直接饮用,这种人和自然的融合恰到好处。可是,后来搞兴修水利,山塘堤坝被提高了三米,曾经的山塘不长时间内就升格成了水库,按说,这是好事,农作物再不会因为夏天干旱而缺水,可是,对于我们这样的房屋来说,无异于灭顶之灾,因为,一到春天,低于堤坝的房子地面上,一夜之间突然冒出无数个泉眼,汪汪的泉水咕咚著往外冒,一个个房间变了一口口小鱼塘,虽然没有鱼。因为我最闲,我的任务就是每天守在家里,用瓢往门外淘水,可哪里能淘得尽呢?父亲想了很多办法,包括在墙根打洞引流,在屋后深挖排水沟等,但高水位下的地坪里,始终处于潮湿之下,身体较弱又不爱运动的老大,能有不得关节炎之理?可惜父母不懂维权,当然法制也不健全,换作今天,至少可以讨一个说法,或者换来拆迁补偿,可是他们不会,他们除了叹息和无休止地劳累外,又把好不容易还清建房欠账以后的节余,用作给老大的治疗。

  这种房子确实不能再住,父母决定重建,虽然从上次建房到做出这个决定只有六年的时间,但搬离这样的地方是不得已的选择。这个过程花费了两年时间,筹钱、挖地基、准备建筑材料到房屋建好。这次建房,应该我是出了大力的,因为大哥考上招聘干部参加工作经常在外,二哥被公社铁厂选去当了学徒,惟我还在上学,晚上就有时间和劳作之余的父母一起开挖地基。

  挖地基是一项体力活,换作今天,叫上挖机铲车,一两天就可以搞定,但那时候不行,得靠人工一锄头一锄头挖开紧土,然后一担担挑走。父母念我年幼,主要让我挖土,尽管如此,一个小孩供两个成人挑土,基本没有歇息时间,手上磨满血泡不说,整个人都累得要散架,父亲总说,别偷懒,等有新房子了,你就可以自己住一间。我想,这才是我的动力所在,尽管第二天坐在教室里要打瞌睡。这也是我长大以后第一次如此长时间大消耗的劳动,有时候母亲看我太累,就让我坐下来休息一下,不料人一放松立马睡着,父母无奈,只好把放在边上的衣服盖在我身上让我睡觉,他们继续干活,没有达到预计的工作量他们不会休息。

  这次的房子选址较高,从水库西边的山下到了水库东边的山上,再不会有地面冒水之忧,房子都用红砖砌成,安装了明亮的玻璃窗户,全部盖上了小青瓦,虽然花光了所有积蓄还外带再次借钱,但新建的房子为正儿八经的“五间头”,在当时也算高端大气上档次了。父母住东边正房,大哥住西边正房,二哥住东边偏房内间,我算有了正式属于自己的房间,住上了西边的偏房内间。但因为新房刚建,树木还没长起来,建在山上又当西晒,所以,住偏房的我一到夏天便热得难耐,怪父母不公。

  其实责怪父母很没道理,住哪里都热,南方的夏天本来就是高温酷热,就算别的房子好一些,也凉爽不到哪里去,再说,毕竟长幼有序,我要占据正房于情于理都不合适。于是,整个夏天的夜晚,只要不下雨,基本就是在水库堤坝上度过。

  每天晚饭后,母亲会用湿毛巾将竹床擦洗一遍,扛到堤坝上。那时候水库边上已经住来了几户人家,他们每天都会把自己家的竹床摆上堤坝。水库堤宽水凉,一旦热风拂过,蒸发的湿气就会带来丝丝凉爽,让人肌肤轻松,偶尔有些蚊子,也会被连续不断的轻风吹走不少。一般说来,堤坝最先是孩子们的天下,说说笑笑打打闹闹,待母亲们忙完家里的事提着靠背竹椅来时,父亲们因为劳顿应该很早就在家休息了。这时候的堤坝上差不多也安静下来,母亲们坐着聊天,一边聊一边用蒲扇给躺在竹床上的孩子扇风赶蚊子,天晚了也玩累了的我们往往不知不觉中就进入了梦香。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床上,是母亲背回来的,好在那时我还没长个子,也不重,不像别人家的孩子长得牛高马大,母亲背不动,得叫醒才能回去。堤坝上凉爽,但不能通宵,母亲说,太贪凉了,有内寒,老了身体不好。这话有无根据不知道,母亲一直就是这样做的。

  当然,对于真正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我还是高兴,至少这是个人的空间。除了夏季,我更喜欢呆在自己的房子里,也感觉风景要比哥哥们的好,特别遇上晴朗的日子里,放学后偶尔还会看到夕阳西下,这时候水库宽阔的水面在夕阳里波光鳞鳞,对面高大的树木和山峦笼罩着一圈金色的光芒,安静得尤如一幅绝美的山水画,可是年龄太小不知道什么叫诗情画意,湮没了一段美好的时光。我的房间里没什么摆设,就一张旧床,那是大哥搬新居换新床后换下来的,还有一张父母结婚时用的书桌,他们的房间也鸟桥换炮摆上了新的家具,小房子里通了电,坐在书桌边写作业,再不用借着昏暗的煤油灯发呆,更不用说,母亲把我以前的现在的奖状满满贴了一墙,记载着我成长和进步的历史,那是我的骄傲,更是母亲在亲朋好友光临时唯一可以炫耀的资本。

  我本以为我要在这个房间里呆上很长的时间,然后像大哥一样最后住上正房,事实是,两年以后我就考上县一中离家住读,再三年后上军校离开故乡,这间房子,终究只能每年放假时暂住,对于它,我仍然只是过客,虽然后来有了电风扇,有了空调,真正可以冬暖夏凉,这些都与我当时的生活无关。

  三十多年了,老家早已旧貌换新颜,换上了漂亮的楼房。建新楼房选址时,父亲电话征求我的意见,我说,保留老屋吧,新房就建在老屋边上。

  老屋是历史的见证,更是我心里不能忘却的记忆,至少,它是我人生的一段历程。

  行

  说来也许没人相信,我在十一岁前没有坐过车。

  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用交通基本靠走、通讯基本靠吼来形容我们那个年代一点也不为过,交通不发达,想去哪也找不到车,依靠的只能是自己的一双脚板。当然,很小的时候可能不一样,印象中也是走,但有走不动或者不想走的时候,就会耍赖,然后依附在父亲或母亲的肩膀上,借助他们的力量来完成旅程,到大了,父母背不动了,再玩这样的把戏没有市场,自己变成行走的唯一主角,才真正体会出行的艰辛。

  其实,所谓的出行目标并不多,就是走亲戚和上学。走亲戚有主观愿意的成份在,上学是不得不做的事情,如此而已。

  因为父亲是孤儿的缘故,母亲家里的亲戚也不多,因此我们的出行非常有限,但并不代表不出门,外公、舅舅、姨妈等家里举行重大活动、过年过节等,都在父母规划的出行之列。父母出行一般都爱带上小的,小的需要照顾,娘不是还疼小崽么?正因为排行老小,所以很多重大活动我都作为随行者参加,活动风雨无阻,参加似乎也义不容辞。

  一般说来,我愿意走亲戚。在缺衣少食的年代,走亲戚是个隆重的事情,在我看来,主要可以捞着好吃的,贪嘴是小男孩的本性,对那些充满诱惑的食物有着不能遏制的冲动,再说,走亲戚总不能衣裳褴褛,不说新衣裳,衣服至少不能打补丁,有了这两项硬性需求,再大的困难也就不是困难,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说法,真正身临其境,又是另外一种境遇。

  从家里到外公家的距离是十二华里,从外公家到姨妈家的距离是十华里,如果先去外公家,吃一顿饭或睡一晚再去姨妈家,这点距离有了接力作铺垫就不算远,要是碰上天气好,道路平坦,风景也不错,个把小时的路程,对于爱动爱闹的孩子而言,嘻嘻哈哈就打发掉了,但从姨妈家回来就不一样,从姨妈家到自己家,距离虽然只有十七华里,但主要从田间地头通过,碰上雨天泥泞,这样的乡间小路,绝对不再是美妙的旅程,偏偏姨妈还总捎信让我去,偏偏前一天才从外公家才去的姨妈家,也不好再意思绕道外公家,只好将姨妈家与自己家两点艰难的道路直接相联,所以才把这种艰难推到极至。

  乡下过年有一种说法,叫初一崽初二郎,即过春节时,初一儿子给父母拜年初二女婿给岳父母拜年,这种约定俗成在今天仍有广阔的市场。那年春节,连续下了一个月的雨,去外公家本来还算好的路都早已变得泥泞不堪,更别说从姨妈家回来的路。我们全家大年初二去外公家拜年,初三即转道去姨妈家,姨父的侄儿初三完婚,口信都捎了好几次。父母让两个哥哥早饭后回家而带着我去姨妈家。父母的考虑不是没有道理,人家结婚是大事,如果一家都去有點添乱,如果只去父亲或母亲一人显得不够礼貌,所以,我再一次作为随行被带上。问题是,结婚确实是大事,谓之宾客如云,客人多了的后果是人满为患,女方家的七大姑八大姨全来了,女方家的客人叫“上亲”不能懈怠,得请吃得安排住宿,乡下居住条件有限,这样,待中午吃完闹完,留给我们的选择只能是离开。

  天上飘着雨,冷风时紧时慢地吹着,走在湿滑的泥泞小道上,人就像一个难以控制的机器人,生硬而又机械,一会儿摔跤跌到泥里,一会儿踏进水里,雨飘忽不定,风也莫名旋转,雨伞不知道该是挡雨还是挡风,挡哪都感觉不对,不到一半的行程,新买的胶鞋和做的衣服早已弄得面目全非,母亲看到我的狼狈就责怪父亲不听劝说非要直接回家,生性急躁的父亲则干脆把火撒到我的头上,一边是我的哭哭啼啼,一边是父母的唇枪舌剑,我夹在中间又像是罪魁祸首,平常两个小时的路程硬是撑了三个多小时才到家,而为了我,大过年的,回家后的父母竟有几天不说话,弄得来了客人感觉氛围也挺尴尬,怪谁呢?

  其实,最不愿意又不得不走的是上学的路,十来里的距离,每天早出晚归,是真正的风雨无阻,碰上下雨天又冷的时候,恨不得一把火把学校烧了,为什么要建得那么远?当然,恨归恨,懒归懒,每天早晨纠结一阵子后还得在母亲的催促和自己的无奈之下起床动身,好在同行有伴。在我们离家大约两里地不到的地方,有一座石桥,是同伴必经之地,我们一般在桥上会合。但是,每人来得有早有晚,不可能那么准时,早来等一会儿不是大事,但如果后来者晚了,大家还傻等,就都会迟到,迟到对学生来说不是好事,轻则挨批评,重则写检查,老师不会因为你距离远就给你迟到的理由。我们四个男生约定在桥墩一边放小石头,前面到的男生每人一颗,如果后来者看到有三颗石头,说明已经晚了,就赶快推开石头赶路。我们没有手表,无法掌握准确时间,一般看太阳高度,或者从家里出门时看闹钟和距离来分析,相差不会太多。

  有天我动身较晚,急急忙忙赶到桥头,居然没有发现一颗石头,以为自己看错了时间,很是轻松得意地休息了一会,到感觉不对赶到学校,老师的第一节课都快讲完了。召集同伴,大家一致表示做了记号,我当然应该相信他们,因为大家从来没有失误过,即使有个别偶尔忘记,也不可能三个人一起发生失误,再说,我们的暗号地有点隐密,一般人不可能发现,问题出在哪呢?原来我们忽略了一个人,我们这一路是四个男生加一个女生,我们同路却从不同她玩,秘密被她发现了,气头上将石头全部踢到了河里,也让我放学后一手把她剩饭的瓷缸扔到水里找到了理由,用她的眼泪替代了老师对我的责罚,算是找到心里的一点平衡。长大后相聚时女同学还以此说明我心胸不宽,其实她错了,换在今天,她的瓷缸就算掉到水里而不是我扔的,我也会主动帮她捞起来,那时候我不就是一个爱闹的男孩么?离男人还差得很远。

  我应该感谢这风雨无阻的三年,虽然感觉走向学校的路始终是那么遥远,终究是实实在在地走了三年,不仅强健了体魄,而且变得特别能走,不管是平路还是陡路,不管是泥泞地还是石块路,已和小时候走亲戚判若两人。以至于后来军校招生的系政委来学校考察时,特别在体检医生说我平足的情况下,政委捏捏我的小腿肌腱,很是认真地对医生说我行军打仗没问题,我想政委应该是看中我的分数和气质,假若只是去服役当兵的话,以当时的情况,恐怕进军营只能是一辈子的梦想。

  十一岁的时候终于有机会坐上了车,不过现在能不能叫做车好像不太好定义,它是我们大队的一辆拖拉机,经常看到留着分头的司机很牛皮地甩着盘子左摇右晃起起伏伏行走在简易公路上的得意模样,我觉得能坐上它应该是件幸福的事情,而且不久还真真实实地坐上了。起因是在县城工作的远方姨妈来了我家,看着我放寒假了非要带我去县城玩,没有出过远门的我对县城充满好奇和无限的遐想,很快在父母的张罗下成行,不过这种快乐在登上拖拉机以后消逝殆尽,疯狂的颠簸让我五脏六腑翻江倒海,身体与木制座椅生硬地碰撞叫人痛苦不堪,即使姨妈看见后把我抱在身上,那种难受都无法言表,不得已在有长途车停靠的地方下车,才终止这种非人的旅行。我真不知道拖拉机司机凭什么那么神气。这是我唯一一次乘坐拖拉机,即使后来会开车了,对这种东西都会敬而远之,因为这种痛苦的感受早在心里根深蒂固。

  我在十二岁时学会了骑行车,一辆老式的凤凰二八,是大哥单位配发的公务车。学骑车是受大哥的刺激,虽然家里没有自行车。大哥过年回来,带我去外公家,第一次坐在后面车座感觉挺新奇,不是有首歌叫感觉像在飞么?特别是下坡时,车以惯性越来越快地下滑,风呼呼从耳边吹过,还真有点飞飞欲仙的感觉。大哥每到下坡时,就喊坐好了,要飞了。人就怕得意忘形,正是“飞”了几次,胆子也就大起来,疏忽间忘了抓紧大哥的衣服,整个人就真正飞了起来,结果摔掉半颗门牙,弄得几个月讲话都漏风,一笑就捂嘴,直到补好很长一段时间内还不能恢复正常。我责怪大哥太快,大哥说本来就不快,有本事让我自己骑。于是,我就开始学了,虽然人比车高不了多少,但两手扶住把手,脚从车的三叉里插过去,同样很快就学会了骑车,虽然姿势不好看,人总是歪在一边,但羡煞了众伙伴不少眼光。刚学会时应该是兴趣最大的时候,没事的时候就骑着乱跑,甚至还独立完成一次去外公家的壮举,算是对碰掉的门牙的补偿。

  现在,家里都有两台车了,开车出行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事情,更不要为出行怎么找车坐车的问题烦恼,但我和妻子更多的是愿意走着出门,如果距离不太远。走路没有拥堵的忧虑,更重要的是把行走当成一种健身,只是,这种行走与当初无奈的行走又怎么能放在同一水平线上来对待呢?

  行走,当没有选择的时候,走就是选择,当有选择的时候,选择行走其实是件快乐的事情,心情永远决定行走的质量,这才是行走的真正意义。

  玩

  有人说,现在的孩子没有童年也没有少年,确实,他们从上幼儿园开始除了学习还是学习,回到家大门紧闭和邻家小朋友没有交流,玩的是所谓开发智商的高级玩具和电脑游戏,看的是拟人化甚至本性颠倒的动画片而且受到观赏时间的限制,他们快乐吗?

  应该说,我们的少年时代,虽然缺衣少物,但我真的感觉比现在的孩子们过得快乐,不但爱玩而且会玩,没有太多的作业,不用上各种培训班,由着孩子的天性为所欲为,这样的时光怎么能够没有快乐?

  男孩子最喜爱的游戏是玩打仗,这种游戏可以说贯穿我们的青少年时代,在学校打,放学后打,放假后仍然要打。我们放学要排“路队”,也就是排着队伍走出校门,当然,这些得在老师的监控下无条件地执行,可是,一旦脱离老师的视线,男孩俏皮的本性就暴露出来,不用号召,也不用组织,因为,每个方向本来各自成队,从出校门时的挤挤攘攘到动手,并不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最先开始是摔跤,几十个人捉对儿厮杀,赢的按倒对方后,又去帮被压在别人身下的队友,输的起来后又会去扳倒你,因此场面有些混乱不堪,过程也显得复杂,常常会在某个家长经过或者老师出门,才能终止这种打斗,只好带着意犹未尽的遗憾列队离开,当然也会不乏豪言壮语,相约第二天再打,刚才充当“啦啦队”的女生这时会也表现得很女人味,帮打赢的男生背书包,赢的男生骄傲得像一只昂首挺胸的小公鸡,走到队伍的前面,真有英雄不可一世的豪迈。至于放假以后,基本没有约束,勤于劳作的父母根本没有时间来管理,玩起来更加天昏地暗,只要不受伤,父母甚至根本不知道你在干什么。

  当然,如果说好斗一定是男人的本性并不妥当,实际上男性荷尔蒙这时还刺激不到十来岁的孩子身上,我们拥有更多的是一些顽劣的天性,所以晚饭以后,只要天晴,就常聚集在生产队的大禾坪上,玩捉迷藏、抓特务或做牵羊买羊游戏。如果说在禾坪里玩是件快乐的事情,那么我们更喜欢明月高挂微风轻拂的秋夜,一大群大大小小男男女女的孩子借着月亮的光芒,由着性子大吵大闹,整个世界除了我们还是我们,玩累了就会坐下来唱歌,也有学军人走队列,口号喊得山响,脚步故意踏得有力,那种发自内心的自觉,恐怕很多成年人都无法做到。我认真统计过,大概从小学到初中毕业,经过父兄帮助和自己制作打磨至少不会少于二十把枪,虽然大多是木头的,但别在腰间很是威风,在孩子们眼里那就是当然的“司令”,到初中快毕业时而且还有一把能够真正发出声响的手枪,那是一边装有压发鞭炮一边借助橡皮筋能够打出小石子的手枪,羡煞了众小朋友的眼球,这也是我能够号召并且带动伙伴们一起玩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们很多时候就扛着这些“武器”出现在禾场,很神气的走队列。后来我从军,是不是也有这样的动力原因存在,记得不太清楚,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样的历练肯定对未来的人生旅程有所影响。

  既然没有玩具,我们当然还得自己制造玩具,所以,在当时的男生里,一到冬天,可以看到很多男生有两样玩具:铁环和陀螺。铁环制作简单,一般用6个毫米粗钢筋做成圆环,再做一个长长的铁钩,上学路上就那么一直推着去,当然,课间休息也推,一大群孩子,每人一个,沿着操场跑圈,不需要老师监管,大家很自觉往一个方向运动,几十人的队伍里,只有互相超越,居然不会发生半点碰撞,所以,铁环大的速度快的常常能够赢得羡慕。没有铁环的同学,就会在自然形成的这个铁环流圈子中打陀螺,打陀螺也会用来比赛,在感觉自己陀螺速度很快时,就会加鞭猛抽几下撞向对方的陀螺,如果质量相当速度相当,相互的碰撞也会使陀螺的旋转变得更有意思旋转也更美妙,当然,如果对方的质量较小,这个时候就会被弹出很远,从而被其他同学嘲笑,所以到后来,铁环一个做得比一个的大,陀螺也是一个做得比一个的粗,以至于放学要求排队时,拿大铁环的可以将铁环斜挂在身上,陀螺得抱在手里,使队伍整体看起来变得滑稽可笑。

  自己动手做的玩具还有“板”,所谓板实际上是用烟盒纸或者课本纸折叠成三角形或四方形的纸板,我们叫“打板”,打板有两种,一种是用粉笔或者硬物在水泥地板、泥地上划上圆圈,将板扇出圈外为赢,另一种是用自己的板打别人放在地上的板,以翻转过来为赢。扇板有技巧,要充分利用板与地面的角度,在自己挥手风力有限的前提下将别人的板扇出圈外,所以做板既不能太薄,太薄太轻容易扇出,又不能太厚,太厚就会比较硬,与不平的地面产生太多的空隙,同样容易被风扇走。至于用板打板,最好做成软绵绵的板,那样被打起来时不容易翻转。应该说,那时候我的小心思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对于扇的板,在经过几次实验以后,不像其他同学那样做得太厚实,也不薄,就用一张好的纸外面再加上一张烂的纸做板,一是重量算计在别人难扇的条件下,二是板太旧,别人看不上,一般先找好的扇,再加上多观察多研究,所以经常能打赢,以至于赢得最多时,书包里差不多塞满了纸板。不過,有的同学就没这么幸运,板总被别人赢走,因为缺少烟盒,他们就用书本来折成板,结果到期末时,教材和作业本差不多一半以上不见了,复习自然是扯淡的事,被父母暴揍一顿也就成为必然。

  南方多雨,到了冬天和初春,常常一场雨十天半月不停歇,再加上天冷,坐在教室直打哆嗦,下课了手也不愿意拿出来,脖子快要缩到衣领里去,就有一项新的运动产生:挤油渣。下课了,先是几个人靠墙边挤在一块,靠互相拥挤取暖,然后人越挤越多,变成一堆人挤另一堆人,手也拿出来,人甚至都会挤出汗来,然后才是上课,到人开始感觉凉了,又恢复原状,盼望老师赶快下课。

  其实,挤油渣从开始的取暖到后来的变成游戏,里面也有不少技术的原因在,主要是自己怎么站在原地不动而把别人挤走,大家基本都用背贴着墙,仅靠肩膀用力,如果硬挤,要么一方力大无比,要么大家齐心协力,实际上要做到这两点要求太高,没有组织者,也没有大力士,更多的还是随波逐流吆喝了事,但不愿意被挤出去却是真心的,如何把自己稳定在靠墙的位置就成了关键,一般而說,我们就是侧身朝里,用肩膀拱别人的后背,无形中集中了自己的力量达成不出去的目的。这点技术在当时并不被自己看在眼里,到了高中住校打饭时才显现出来。那时候的男生正长身体,学校食堂供给的那些米饭只够糊口,就得加饭,加饭不排队,小小的窗口前常常杂乱无章群魔乱舞,食堂增加的饭有限,谁有本事谁先打,晚到的只能饿肚子,当大家一波压一波往里挤时,我就会组织去打饭的几个男生,谁打饭谁掩护,然后从窗口一侧横扫过去,立即把窗口的师兄弟挤出圈外,从而满载而归。

  当然,这是在学校的事,如果回到家里,这样的活动就没法开展,但在家里有家里的好处,有火烤,那帮儿平常饭后一起玩的孩子同样会坐到一起围着火炉讲故事,你讲一段他讲一段,到了天晚的时候,就会使坏讲鬼故事,讲的玄乎,听的胆颤心惊,一会儿“哦”一会儿“呀”,就把女孩儿吓得不敢回去,然后男生在一旁偷着乐,甚至在回去的路上学鬼叫。不过没关系,今天是今天,第二天还照样来。

  乡下的孩子,其实玩得最多的还是与土有关的东西,这玩意儿走到哪都有,不缺原材料,所以打泥仗、塑泥人是进行得最多的活动,我们有时候一打就是整个半天,甚至还可能把自己弄得蓬头垢面狼狈不堪却不能分出胜负,只是,我到现在都有些纳闷,在当初关系不好的小孩子一起打泥仗的时候,应该还有石子可以用作武器的,那样就有伤害的作用甚至可以一击致胜,报彼此不和的仇恨,为什么从来就没有人用过呢?现在才想明白,孩子的世界里,单纯是根本,爱恨分明,但讲规则和信誉,玩泥仗就是玩泥仗,得按约定俗成的规矩来,这些远比现在的某些成年人好得多。

  玩泥巴的最高境界是挖防空洞,这在成年人看来是项体力活,对于孩子们来说,则是兴趣的着力点。在我老家门口,有一条水渠,因为常年干涸的原因,渠道的两旁长满一人多高的荆棘,长长的棘条覆盖了整个渠道。在“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全民大挖防空洞的形势下,我们也决定挖防空洞,选址在渠道里一段特别不显眼的地方。不过,我们的目的不是防核弹,而是防父亲的暴力,是为在父母威严下无路可走时找一个藏身之地。最先开挖的只是一个短短的拱形洞,高宽长都不过一米,受电影《地道战》的影响逐渐扩挖成有三个出入口十几米长的坑道,不仅是平时我们的聚会场所,更是下雨或者放假时长期呆的据点,如果弄着点好吃的东西,大家也会搬到里面来,从而在一边玩耍一边神聊中享用,因为洞底比水渠底部高的原因,即使遇上雨天,里面仍然能保持干燥,加上在洞里铺上干的稻草,还可以用来午睡。曾经有一个同学受父亲责打,悄悄藏在洞里,父母和左邻右舍的人们找遍山间田野捞遍山塘小河都没找到,鬼喊鬼叫扯破嗓子也不应承,只到在父母无奈中承诺只要他回来下次再不打他的情况下,才趁着夜色回到人群中,从此,防空洞更得到同伴们的认可和热爱,只到我们都大了,才慢慢淡化了这种感情。

  小时候的乐趣其实远不止如此,还有一些上不得台面的东西在,比如往牛屎里插鞭炮、往酒瓶里倒石灰做炸弹、到卫生院偷拿橡皮管到铁厂找铁丝做弹弓打鸟、成群结队去摘人家果子等等,因此,不知道什么叫寂寞,我们的少年时代充满活力与生机,而这些,恰恰是现在的孩子们无法感受的快乐。

  其实,看似是玩,更多地还是孩子们之间能够畅快地交流,也懂得团结与合作,更需要懂得回报与奉献,所以,多少年过去,我们还是无所不谈、有难就帮的朋友。或许,现在的孩子们有他们的快乐在,但是,他们至少没有这种原始的感情基础,成人化的教育模式和游乐,几代人老母鸡对小鸡般的庇护,孩子们的生活是幸福了,可人文教育滞后,家长们把希望推给了学校,问题是,他们的社会意识和责任感只靠课堂就能得到培养吗?这才是我们每个做父母的应该思考的问题。

  适当的“放养”,有时候真不是坏事。

  学

  现在的年轻人看来,我们成长的那个年代别的不好,就是不要求学习好。其实这看法有失偏颇,至少在我看来不完全正确,对学习要求不严格主要体现在高中,特别是大学,对于初中小学而言,其实还是冲击不大,因为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既然去上学,就应该能够断文识字、知书达理,老师也多是乡里乡亲,教不好孩子也不好向学生家长交待,很多时候还是蛮拼的,只是,那时候没有高考,也不谈什么升学率,体会不到现在孩子承受的这种压力。

  我的小学主要是在大队的小学完成,学校条件虽然简陋但离家近,也不用父母接送,更不用担心安全问题,应该说这样的环境比较满足小孩的求学需求。因为学校刚建的原因,我们一进学校就住上了新教室,课桌是用土坯砖搭起来的“开”字形结构,上面覆盖的大木板用来做桌面,下面一块较小嵌入土砖里的木板算是和砖体相连构成屉子用来放课本和书包,土砖外用和着稻草壳的泥浆简单粉刷,这比现在某些山区小学的条件都不差,只是,凳子都得学生自己带,有的搬来高板凳,有的扛的是靠背椅,加上个头本来就参差不齐,所以坐在教室里显得极不严肃,好在这样的情况老师见怪不怪,大家也都习以为常。

  小学主要开的课程为语文、算术,后来才有自然和历史以及音乐课。一二年级课程确实有些简单。到了高年级,学的内容相对复杂一些,理解也难一些,但基本上没什么压力,没压力并不代表就能够顺利过关,有个唐姓同学,就因为每次考试都两门主课不及格,硬是连续读了五个一年级,被尊称为“唐五一”,以至于我们上初中时,他才读二年级,这样的学习成绩自然没法读下去,也说明学校办学还是要求学习成绩并且坚持办学原则的。像唐五一这样的同学,因为学习不好、上课不安分,下课后被“留校”也是常有的事,班上很多同学都有不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及格、课堂做小动作等“留校”的经历,至于罚抄课本更是家常便饭。

  我一直认为,小学生学习应该体现孩子好动、好奇心强、还有贪玩的特性,课程少而精更符合孩子的认知水平,所以那时候的课程安排应该基本合适,我们常常上午上主课,下午更多的是音乐或者体育课,偶尔也有劳动课,不用动太多脑筋,也不太需要记忆,算是对上午主课的补充和调节。当时感觉音乐课和体育课是自己的最爱,好玩,特别是音乐课,学过不少时髦的歌,甚至还登台表演过,包括到现在,有时候还能拿着话筒吼几首老歌,可见音乐在心底里打下的烙印之深。说吼歌是从心底里说出来的,小孩子唱歌都卖力,特别是老师指挥得有劲的时候,巴不得全世界就自己的声音最高,但我不敢恭维老师教歌的水平。最有印象的是上初中时,学校要组织一档节目,阴错阳差地选了我,练习时,音乐老师踏着风琴为我伴奏时差点嘴都气歪了,问我为什么踩不上节奏,什么是节奏?没听说过。不知道节奏居然还唱了几年的歌,这样的唱歌是不是有些滑稽可笑?我的这点真传来自小学老师,但也不能怪小学老师啊,他们本来就是拿起课本上课、放下课本种田的农民,在现在看来叫民办老师或者代课老师,以当时的形势来看,他们能够尽心尽责已属不易。

  我们的好日子刚好到小学毕业结束,恢复高考了,办学再也不开大锅饭,大队一级取消办初中,公社一级取消办高中,升学均以成绩做标准,这样,一个班的三十多人最终只有五个人进入到公社中学读书,距离也从家门口拉远到了十里以外,名符其实地读起了“跑学”。我有幸进入初中,只是那些我曾经的好同学好朋友只能回家种地,他们才十一二岁啊,但是,公社初中只办一个班,容不下那么多人,好在他们的父母也不讲究,早回来早多个帮手干农活更好,是孩子自己不努力,不能怪父母,因此谁也不当回事,只是那些当年失学的同学,现在教育孩子时往往会拿自己作榜样,陈诉书读少了的痛苦,相信这样的教育效果应该是明显和有效的。

  事实上,进入中学的这几个人后来都考上大学,如果小学当时的小学办学水平再高一点,老师的能力再强一点,能够进入中学的人数更多,结果一定更加乐观。中学条件不错,说不错是因为过去办高中,现在改成了办初中,以高中的设施来完成初中的教育,比起小学的泥巴地、土砖桌子、只有木棍做隔离的窗子,中学的教室明显高端大气上档次,宽敞明亮,窗明几净,制式的桌椅和极平整的水泥地面,都呈现出一个教学的浓厚氛围,最关键的是师资水平,清一色的公办教师,还是高中老师来担任初中教学,能不出成绩吗?全县三十六个公社,三十六所中学,而三年后县一中招收的两个班八十多人里,我们中学就考进了十三名,可见老师教学水平之高。名师出高徒,严师也出高徒,担任我们主要课程的老师里面,语文和数学老师是右派,是曾经的大学老师,而物理和化学老师也是正宗的科班出身,他们在带完我们以后,两个右派“官复原职”回到了大学,理化老师也进入县属中学继续从事高中教育,他们的水平与能力可见一斑,再加上他们严格管教,想不出成绩都难。

  我一向自以为聪明,对待学习总满足于浅尝辄止,从来不掩饰自己贪玩的性格,尽管年过半百的班主任语文老师对我苦口婆心,仍然改不了本性,好在每次考试都在前列,敬业的班主任找不到批评的借口,只到全县组织的一次比赛才让我得到深刻的反思,也给了老师开展教育找到了合情合理的由头。

  县教育局决定组织一次全县初中生数理化竞赛,只计总成绩,不设单项,县给区的参赛名额是五个,区给中学的参赛名额也是五个。适逢期中考试,学校决定选三科成绩前五的同学组成参赛队。遗憾的是,当年考试只排全班第七,本以为与参赛无缘,却不料最后却是我与前四的同学被安排进参赛队。按现在普遍的认识就是,既然按成绩选拔,就得由成绩前五的参加,我进入参赛队有违规的嫌疑,如果只考虑是否参加比赛而用我,那么这次选拔规定就没有意义。我不知道老师和学校领导是怎么想的,被挤出去的同学似乎也没什么异议,我却显得比较忐忑。班主任老师的一席话如醍醐灌顶让我深思:“我不怀疑任何一个同学的智商,但我需要提醒一下你的学习态度,这次考试就可以看出来。你已不是小小孩,选拔你,是从大局出发,也是从培养你出发,也许,过去你觉得是为父母而学,是为老师而学,但你现在应该认识到,这是为你自己而学,为你的未来而学,这个世界将来必须会是靠能力吃饭和生存的世界,没有努力,你的人生不会有成就与辉煌,没有努力,你就对不起关心你的亲人和朋友。”

  就我现在的感觉,接下来的那一个月复习,我可能比后来参加高考还要努力,因为,我住校了,不仅不要伙食费、住宿费,还提供相关保障,能免学途劳顿,能改善伙食,对于每天靠步行上下学用瓷缸盛午饭的我来说,莫不是天大的好事,绝对没有不认真的理由。这是第一次住校,宿舍就在老师宿舍的隔壁,白天,和其他同学一起坐在教室里学习,晚上,参赛队员集中在宿舍里复习,与老师探讨和交流问题,常常为了一个题目可以说想破脑袋,熬到深夜不睡觉。遗憾的是,别人说贵人多忘事,我这种庸人也不长记性,上了高中后又江山易改禀性难移地恢复本来面目,终究没有实现班主任老师让我上北大的愿望(老师就是北大毕业的)。这次比赛,先是到区里,我取得了总分第五,顺利代表区参加县里比赛,最后得了个全县第三,以至于在全校表彰总结大会上校长说得眉飞色舞,大赞自己决策的正确,比我得奖还要高兴。

  真正在中学让我遗憾的是学英语,因为当时高考还没有英语,所以,学校不重视,我们就更不重视。担任我们英语老师的是一个比我们年纪大了不到十岁的年轻人,据说是高中毕业后顶职学校做饭的父亲加入教师队伍,按照推算,应该是文化大革命后期的高中毕业生,在罢课闹革命的年代,他們应该是最没学到东西的那几届。本来他被安排做饭,公社考虑他太年轻,不能在厨房埋没了前途,就让学校送去培训了几个月,然后回来担任老师教英语,可以想象,这样一个既不专业又无经验的老师,不可能对培养我们有大的帮助,关键是,也没有培养我们对英语的兴趣,有一个标题“yes or no”的文章至今记忆犹新,他带领我们朗读,完全按单词发音来领读,“也是窝而搂”,平调得就如中文,以至于三十几年过去还能记得他读的腔调和声音,当时班上正好有个同学小名叫叶四,我们就读成“叶四和儿搂”,老师没反对,我们也当成玩笑,这就是开初的英语学习。当然,在后来越来越重视英语教学的大气候下,越来越多正规大学生进入到中学,这个老师改行做了后勤,最后在后勤副校长的位置上退休,也算没有离开他顶职父亲的初衷。只是,我们学习英语的兴趣和方法都没有培养起来,到了高中,尽管后来高考也按比例计入总分,终究成为一门拖后腿的课,再后来上大学、工作后职称考试等,费了老鼻子劲也不能如意,即使出国交流,也得单词加手势才能解决问题,典型的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了。

  高中后,升学率就成了头等大事,老师抓得比学生还紧,这和今天的学生学习并无太多差别,已经不用细说。值得一提的是,即使历史过度到了现在,我们仍然感恩高中及老师,是他们用辛勤把我们送上大学,从此告别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但是,留在记忆里最深刻的还是小学、初中,那是我们最值得记念的少年生活,有我们的欢笑、有我们的纯真、更有我们的成长,我们终将老去,但有一天面对熟悉的乡音和玩伴,我们还会在叹息里回味那稚嫩的时光,那是青春前思维里最深的定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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