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应届大学毕业生肖宇昕顺利地领到了北京酷天电子乐器商行的营业执照,并因此成为北京市享受政府对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优惠政策的第一人(《中国青年报》7月24日)。这个“第一”的诞生,还向更多的人发出一个信号:当工作岗位成为一种稀缺时,给自己创造岗位就成为寻找工作的一种重要途径。
如果说现在的就业形势可以用“严峻”来形容的话,那么,体会最深的可能还不是下岗失业人员,而是刚刚走出校门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一则,他们对就业有着较高的期望;二则,他们从来没有经历过没有工作的滋味。
奔波在求职的路上,应该算是人生的一次煎熬。
路上的人心里急,政府也急在心里。为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对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的优惠政策:凡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其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等费用。
据介绍,因为这些优惠政策,肖宇昕可以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23元,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每月180元到200元,估计全年可免交的费用约2000元。我想,如果搞个体经营能挣来钱,免交的这些费用其实并不足以对大学生产生诱惑。但优惠政策传达出一个重要信号:面对大学生就业难,政府正试图引导他们重新认识和理解传统意义上关于“工作”的界定。
失去工作或没有工作,对于个人或家庭来说,可能要算最严重的经济问题了。但是,可能是约定俗成,在我们的概念中,整天忙忙碌碌的农民从来就不算是有“工作”的人,而四处奔波的个体户也很少有人认为他们是在“工作”。好像只有那些吃国家饭的人,或者有“单位”的人,才算是有工作的人。
应该说,这一观念过时了。我隐约意识到,将来所谓的“工作”,可能只包含以下几个有关联的要点:通过自己的正当劳动———获取一定的经济收入———维持有尊严的日常生活。至于工资是单位发的,还是自己发的,都是很次要的事了。
基于这样一种认识,下面的推论也就理所当然:所谓的工作岗位,除了到处寻找以外,还可以自己创造。
政府对大学应届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正是为了鼓励他们创造工作岗位,自己安置自己。优惠政策是政府为安置他们所付出的成本,这就承认了大学应届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也算是实现了一次性就业。
对大学应届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实行优惠,其政策取向实际上不只着眼于解决就业问题,而是与对待非公有制经济的态度一脉相承的。个体经济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而要提高个体经济的知识和科技含量,渗入一定数量的知识型、科技型的经营者,既是势在必行的,也可能是志在必得的。经济学家梁小民就曾经说过,要把该做大的企业做大,把该做小的企业做小。所谓该做小的企业,商业服务类的就是其一。而做小的方式之一,就是大力发展个体经济。
在劳务市场上,大学生虽然是最活跃、最有竞争力的群体,却无法摆脱这样一个规律:总有一些人很容易就能找到工作,也总有一些人没有工作。同时,这样一个现象也相伴而行:总有一些人不知不觉地就辞掉了工作,也总有一些人不愿意去工作。这二者之间有一个重叠的部分,那就是:总有一些人在忙忙碌碌地找工作。
在大学生就业难成为共识的背景下,将大学应届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纳入就业范畴来考虑,其实还包含着另一个重要的信号:创造岗位是一种了不起的才能,创造岗位的人也是了不起的人,哪怕他创造的岗位仅仅是为了接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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