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游击队并不想将她收留。他们说我们是去打仗,不是去养鸡和绣花。她不管,硬跟着,就像游击队长出的一截尾巴。忽一天,游击队中了埋伏,二十多队员,死伤过半。那天她见到最艰难的突围,最丑陋的伤口,最恶心的死亡……战斗的本身,即是有生命的魔鬼。魔鬼伸出左手,捏死几个敌方士兵,又伸出右手,随便一拍,身经百战的游击队,立刻溃不成军。
战争中,你的对手绝不是敌兵,而是战争本身。她在战后这样说。她的话听上去故弄玄虚,她想表达的意思不适合大张旗鼓地宣扬。所以,她没有青史留名。
她留在游击队,成为队里一员。开始她只是做做饭,洗洗衣服,又用她美丽柔软的红唇,从伤员化脓的伤口里吸出恶心的蛆虫。所以战后,当有人问起她对战争的第一印象,她的回答是,恶心。再问,是敌方?她答,己方。她的回答那样不受欢迎,她注定不会青史留名。
她开始学习打仗,学习杀人。她似乎天生具备杀人的天赋,用步枪,用手枪,用机枪,甚至用匕首,用石块,用弹弓,用牙齿。她曾经被俘,一条铁链将她的一条胳膊和一条腿紧紧锁到一起。这样的锁法极其恶毒,被俘者不可能站起来,更不可能走路和逃跑。然而她还是站了起来,先杀掉两个看守,然后历时三天三夜,终于逃回游击队。她自断一臂,用了石头和牙齿。无人知道当她撕啃自己的肌肉和骨骼时候是什么感觉,因为,她从不肯说。
失去一臂的她开始练习单手使枪、吃饭、搏斗……似乎少掉一臂让她的体態更加轻盈,动作更加敏捷。她成为游击队队长,她的游击队在最鼎盛的时期,曾经与敌人一个师的强大兵力在大山里周旋了整整一年。她成为传奇,几近神话——因为她的游击队神出鬼没,因为她神出鬼没的游击队杀敌无数,因为她是女人,因为她是杀敌无数的独臂女人。
即使战争结束以后,她和她的游击队员,仍然在大山里藏了大半年。她不肯相信战争就这样结束,更不敢带领她的队伍贸然出山。一家人的惨死仍然令她心悸——有时候,当她的子弹将敌人的胸膛射穿,她就会产生可怕的错觉——恍惚中,她常常以为她射杀的其实是她的家人——公公、婆婆、哥哥、嫂子、丈夫、儿子和女儿——除了她,一家人全都在空袭中丧命。她加入游击队,因为她无家可归,更因为她想报仇——她想报仇,尽管她知道不应该报仇,为什么要报仇呢?仇恨不应该被放大,那些炸死她家人的士兵不过是在执行命令。他们只是可怜的战士,执行命令是他们的唯一选择——他们没有过错,战争才是唯一的罪恶。她和她的战友,她和她的敌人,全都是战争的牺牲品。射杀无辜的士兵、屠杀无辜的百姓是战争最普遍的表现,几乎所有的战争,都是这样。战争是有着独立生命的魔鬼,士兵们不过是一个一个的傀儡——所有的结论全都那般残忍,可是她说服不了自己。她所知道的只是,她必须参加游击队,然后将一个又一个敌人杀死——每杀死一个敌人,她先前的痛苦就会减少,现在的痛苦就会增加,减少,增加,减少,增加,她的痛苦永远不变,好在战争终于结束。战争结束了,她成了英雄。
她不喜欢成为英雄。她试图避开所有人的视线,可是她避不开。被逼急了,终于,她对记者说,我真的不想参战,不想杀人,不想成为英雄……
当英雄不好吗?特别是女英雄。记者说,你该知道,任何年代,都需要女英雄。
可是我不喜欢!她说,我认为,任何年代,都不需要女英雄。我是女人,无论何时,我都应该擦漂亮的胭脂,穿漂亮的衣裙,我的手里都应该拿着锅铲和绣花针,而不是匕首和长枪,相夫教子才是女人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打仗和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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