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伤脑的足坛奇葩合同
★文/向风
俱乐部、球员在商谈合同时,除了年限、工资等常规内容外,往往会根据自身需求和利益添加一些特殊条款,而有些条款,特殊到能让你惊掉下巴……
阿森纳从南安普敦签下张伯伦,合同中有一项特殊条款:在第一年合同期内,只要哪场比赛张伯伦代表阿森纳出场达到20分钟,那么这场比赛阿森纳就要另付钱,给南安普敦1万英镑的费用。精明的温格既想锻炼新人,又想省钱,于是每每在第72分钟才把张伯伦换上,但有时候,温格的小算盘会被裁判毁掉,一旦补时超过2分钟,枪手就不得不掏钱了。
精打细算的还有英超的布莱克本,当年签下前皇马的西班牙后防老将萨尔加多,布莱克本在合同中加了一项诱人条款:一旦萨尔加多赛季出场达到20次,合同自动续一年。萨尔加多高兴地签了字,但当该赛季他出场达到19次时,主教练就再也不派他上了……
类似的要钱条款,皇马也签过。皇马把切里舍夫租借给比利亚雷亚尔时,合同规定,如果西甲比赛中两队相遇,若切里舍夫代表比利亚雷亚尔对阵皇马,潜水艇需要支付给皇马20万欧元。
更精明的要算骑自行车的加总,AC米兰引进阿奎拉尼,规定先租后买,首发系数算1,替补算0.5,总系数达到25,AC米兰就要买断意大利人。最终,阿奎拉尼该赛季的出场系数达到24.5,米兰再也不用了!先租后不买,“自行车”已驶入了神一般的极致境界。
更过分的是德甲沙尔克04俱乐部,1992—1993赛季,沙尔克在给主教练乌多·拉特克的合同中加入了一项条款,只要该赛季沙尔克04的排名在多特蒙德之上,那么俱乐部就额外支付给主帅150万德国马克的奖金。到了赛季末,眼看沙尔克04排名肯定要高于多特蒙德了,俱乐部提前解雇了拉特克……
在商谈特殊条款时,俱乐部处在极为强势的地位,甚至可以拿条款来约束球员的言行。巴黎圣日耳曼签蒂亚戈·席尔瓦时,合同中规定,只要巴西人不在媒体有公开的争议言论,那么每年就可以额外获得50万欧元的奖励。席尔瓦本来就不是大嘴巴,这钱可以说是不拿白不拿。
而对巴洛特利这样的“刺儿头”,利物浦和AC米兰都不得不防。红军签巴神时,合同明文规定,工资部分由9万固定周薪和4万浮动周薪组成,只要违反俱乐部纪律,浮动的4万英镑就拿不到了,巴神一年最多可能少拿200万英镑。以前在曼城,巴神动不动就因为场外新闻上头条,到了利物浦却格外老实,不上场时也不闹事,看来钱对他也是有约束力的。
AC米兰租借巴神,规定的更狠。AC米兰专门请了律师以意大利空军内部规定为基础,为巴洛特利量身定制了一套“军规”。巴洛特利不但要像其他球员一样遵守俱乐部的一般性规定,还必须接受这些专门为他设定的条款。首先,禁止巴洛特利去夜店;再有就是必须远离烟草和酒精,同时也不能有可能损害俱乐部形象的行为。接下来是对巴洛特利平时形象的规定:外出着装要适当,不许穿着奇装异服,发型也不能太夸张;另外严格禁止在深夜外出,特别是在比赛日之前,必须按规定时间返回俱乐部或住所;社交网站上发布的信息也需要得到俱乐部同意。如果巴洛特利违反规定,处罚从罚款、停训、禁赛到最高可能被终止合同。
俱乐部的特殊条款,还可能影响球员的个人爱好。1999年,英超桑德兰签下瑞典中场名将施瓦茨,除了骑摩托等可能伤及球员的行为在合同中明令禁止外,桑德兰俱乐部的工作人员细心地发现,施瓦泽的一位顾问订了一张维珍银河公司的太空旅行票,于是桑德兰赶紧在合同中加了一个条款,要求施瓦泽在合同期里不许进行太空旅行,不许离开地球。
一些奇葩条款还可能把球员家人也“连坐”上。巴洛特利的弟弟恩诺克·巴洛特利和低级别俱乐部巴莱卡莫尼卡签署了一份球员合同,球队在合同中规定,哥哥巴神必须要来巴莱卡莫尼卡的主场助威,达到一个规定次数(显然是为了宣传效果)。弟弟想踢球,把哥哥也搭上了。
还有一些条款,甚至把“退货”都写进去了。巴萨从马竞签下图兰时,由于当时巴萨还在进行主席竞选,未来大方向未定,于是在图兰合同中加了这么一条:7月18日选出新主席后,如果新主席另有想法,那么巴萨就可以把图兰“退货”给马竞,而马竞只退转会费中的90%,10%就当是“折腾费”了。
至于禁止球员到同一联赛效力的条款,有时也会出现。小罗从巴萨转会至AC米兰,在与米兰签约的时候,合同中附有一个“若离开米兰,不得直接前往其他意大利俱乐部踢球”的条款。而一度有巴萨想签迪马利亚的传闻,但也有传闻称,皇马把天使卖给曼联时就加入了特殊条款:禁止曼联把迪马利亚卖给巴萨。
有时候,俱乐部霸道到能用“口头条款”来达到目的。2007年,阿根廷后卫海因策希望从曼联转会利物浦,红军报价680万英镑,触动了海因策的离队金额条款,但弗格森坚称,曼联首席执行官大卫·吉尔与海因策有过口头协议,他当时在场亲耳听到了,这口头条款是限制海因策转会曼联的英超竞争对手。为此,海因策和曼联闹上公堂,英超联盟还举行了听证会,不过最终弗格森还是赢了,海因策只得离开英超去了皇马。
当然,有时候,球员一方也会要求增加条款,但大多只是为了一点“小利益”。前刚果中场古耶·米恩当初加盟德国法兰克福时,明确要求加入一个条款:他的妻子正在上烹饪课,法兰克福俱乐部要承担全部学费。
相比之下,阿扎尔就非常够意思了。在和切尔西谈转会时,他要求在合同中加入这么一条:转会完成后,切尔西须支付给他在里尔队的所有队友每人1万欧元……临走时,扎扎还不忘给昔日战友送上礼物。
另一个特殊案例是巴萨球星内马尔,巴萨与他签署的合同中有一些令人费解的条款。如果说付款给内马尔和他父亲合办的公司“NN”,赞助250万欧元帮助其从事慈善事业,聘请内马尔父亲担任巴萨兼职球探等等不算什么的话,那么“变相加薪”的条款你或许就觉得新鲜了,此条款的内容是:只要内马尔听从主帅的安排,打自己并不擅长的位置,那么就将获得250万欧元的“位置奖”,任劳任怨也有钱拿哟。
编辑/秦远
E-mail:qy@xijushijie.com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