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拾”有关的记忆
张巧玲
童年的秋天,门前是一望无际的青纱帐,可此时不见了绿的踪影。于是,想重拾童年的记忆。
(一)拾麦穗
那时还是公社化时代,每到夏收放忙假时,孩子们除了割麦、拉麦以外,最常干的农活就是拾麦穗了。大人孩子一字儿排开,在拉走了麦捆子,用大铁耙搂过的田里,捡拾遗漏的麦穗。拾麦穗的时间往往是在早上,经过一夜露水湿润,麦秆不再那么干脆,麦粒也不会因为捡拾而掉落太多,而这时硬硬的麦茬,也会被露水沾湿。早上拾麦穗时,也会把裤子和鞋弄得湿漉漉、泥乎乎的。
拾麦穗时,需弯下腰。有的人一只手拾起后,再麦穗朝上,麦秆朝下,倒到另一只手上,才能摆放整齐。有人技术熟练,左右手同时拾,拾起来后,就已在两手中同时摆好了顺序。拾到一把攥不住了,再在麦穗根部,抽出几个麦秆捆扎起来,放在自己所拾的那一行,拾完后,再返回把自己拾的收集在一起。
一大早,往往是一群人,要赶着拾好几块地。在从这块地赶往下一块地时,或者把拾好的一把把麦穗打成捆抱着,或者左右交叉,装在大篮子里提着,直到早晨收工,才拿着所拾的麦穗,来到麦场。在紧挨麦穗处剪掉麦秆,称出所拾麦穗的斤两,再按照斤两,折合出每个人所挣的工分。那时候,农业社是按照工分多少来给社员分粮食的。这一大早,谁拾的麦穗多,挣的工分自然多了,心里也自然会美滋滋的。
拾麦穗并不是个简单活,没被大铁耙搂走的麦穗,往往散落在将近半尺高的麦茬缝隙里,那些麦茬都是用镰刀割的。割麦时,先伸出镰刀搂住一撮,揽到怀里,再用另一只手搂住,把镰刀放到根部,从远到近割倒。因此那些麦茬口大多是一边上翘的椭圆型,那上翘的锋利茬口,就像一把把小尖刀,经常会划伤捡拾麦穗者的手指,也会把手指划得满是倒签,红彤彤的。还有麦穗的芒刺,也经常会在胳膊上拉出道道血梁,汗水、露水一浸泡,那些伤口、倒签、血梁,都会有热辣辣的蛰疼感。
给队上拾麦穗,虽然你追我赶,紧张些,但一大群人说说笑笑,却也热闹。
等所有的小麦都收割、捡拾过,麦子全上场了,开始犁地播种时,人们就可以到麦茬地里,为自己家再去捡拾粗心的拾麦人,遗漏下的麦穗。那时,每捡到一个麦穗,也都会像捡到金元宝般高兴。拾到的这些麦穗,可以拿回自己家里,晒干后,用棒槌敲打出颗粒。那时候,能吃上麦面馍,就像是过年了,自然给自己家拾麦穗,也就会像过年般喜悦。
这些拾麦穗的苦乐,如今也都成了难忘的美好回忆。
(二)拾豌豆
为了增加夏作物的产量,也为了给在农忙时节辛苦劳作的牛马们上些料,也就是今天说的增加些营养吧,那时往往要种上些豌豆。有时单独种,有时是与小麦套种。那个年代的孩子,在豌豆没有成熟时,大多都有过偷豆角的经历,我也不例外。小孩子们直接把汗衫统在裤子里,把偷的豆角藏在汗衫里,鼓鼓囊囊地从豆角地里走出来。
孩子们往往在晚上偷豌豆,因为到豆角能吃时,队上就已派那些厉害的村民去看护了,那些人往往比较彪悍,白天孩子们怕挨打不敢去。晚上就不同了,天黑、地大,四面八方都可以进地,谁也看不住。不只是孩子,大人们也常常会偷的。
记得当年大批判时,大队里有一幅批判地主(我同学父亲)的漫画,给他列的一条罪状就跟豆角有关。画面上他提着一个大篮子,偷了满满一篮子豆角,很得意地说:“人吃豆角,猪吃皮。”
吃豆角是件很过瘾、很解馋的事情。嫩些的,直接从下角上分开,剥出整齐排列的豆子,放在嘴里咀嚼,一股甜甜的清香让五脏六腑都舒坦。然后再把皮从豌豆把跟前折叠,轻轻一拉,不能吃的透明内皮就被去掉了,再把绿莹莹的两块长方形外皮,也叫“掌”放进嘴里(那时候吃田里长出来的东西,人们还没有清洗的习惯)脆生生、甜滋滋、清爽爽,真算得上是美味佳肴了。老些的,拿回家里,即使清水煮熟了,也是很解馋的,更不用说用五香粉煮的了。
毕竟豌豆田很大,孩子们偷豌豆吃,也只是在即将成熟那几天解解馋,最终豌豆还是要成熟的。割豌豆的时机是很讲究的,尤其是割那些和麦子套种的豌豆更要讲究些。成熟的豌豆夹,亮晶晶的,熟过了,收割时很容易炸开,收割套种的豌豆,还要顾及到麦子,要等到两种作物都熟得差不多了再收。
有一次,凌晨四点,生产队敲响了钟,十二岁的我,也和大人一起黑蒙蒙地去割豌豆。选择这样的时间,就是因为有露水,豌豆荚还不是太干,相对炸开的少些。即使选择的时机再好,可也总有成熟的豌豆粒炸落在地里。
那时候收割完豌豆后最盼望下一场雨,夏收时,也多半会下雨,等雨停了之后,往往没有什么农活干,孩子们就拿上大茶缸,或者小盆子,甚至小篮子,去拾被雨水泡胀的大豌豆粒。
豌豆最常见的颜色是青绿色,也有白色,偶然也会有红色。为了怕把布鞋弄湿弄脏,有雨鞋的穿上雨鞋,没雨鞋的就光着脚,走进有些泥泞的豆麦套种地,顾不得麦茬扎脚,睁着圆溜溜的眼睛,去寻找那绿莹莹、白胖胖的胀豌豆。在孩子眼中,这些胀豆豆就是解馋的上等美味呢。有时候运气好的话,能发现一堆胀豆豆,那里肯定是割下的豆麦捆曾经存放的地方,专注而又兴奋地蹲在地上,飞快地捡拾着,眼看着拾到的胀豆越来越多,心情也越来越好,尤其是想着吃豌豆的香味,更是要垂涎三尺了。
这些胀豆拾回家后,用清水淘净泥巴,一般是把豌豆和五香粉、盐放在锅里煮熟吃。家里条件好些的,可以放些葱姜蒜,用油炒熟,一股油香味,吃起来才过瘾呢。虽然现在也常做豌豆炒虾仁,但总觉得没有那时捡拾来的胀豌豆煮熟或者炒熟了好吃。
好吃与不好吃,可能与当时的愿望与衡量好吃的标准有关吧。在饥饿的年代,能吃饱的食物就是理想的美味了。在温饱的年代,大概是稀奇、稀罕、可口的东西才是美味吧!
(三)拾柴火
小时候嘴特别馋,可要把生的做成熟的,离不开柴火。家里富裕点的当然可以烧炭火了,可那时候农民手头很少有钱。一年从生产队分得的麦草和玉米杆是有限的,平时烙饼、摊煎饼、蒸凉皮、打搅团,做这些需要很好掌控火候的食物时,才舍得烧麦草,那些玉米杆留作冬天烧炕,烧水、做其他的饭食,只能靠拾柴火了。
小时候住在平原,离山远些,拾柴火相对难些。
春天,在小麦刚刚返青时,边挖野菜,边拾玉米根;夏天,刚割过麦子,在农忙空隙,到麦地里去拔麦茬,或者去拾犁地时翻起的麦茬;秋天,去拾道旁楸树落下的像蒜苔一样包裹着种子的长穗,扫树叶;冬天去河沟、田畔旁捡拾被风刮下的枯枝。
小麦、玉米是关中的主要内作物,麦茬、玉米根又是我小时候所拾的主要柴火,它们被翻出土地时,连着泥土,要拾走它们先要把它们与泥土分离。麦根短小,连接的泥土相对少些,轻轻磕碰,就能抖落,所以夏收完或犁地时,就可以拾。而玉米根深且大,秋季又多雨,连接的大泥块不易抖落,所以玉米根一般是在初春还没起身的小麦地里捡拾,那时候经过冬雪的酥松,泥土与根已很好剥离了。
道旁、河沟、田畔的树木,是秋冬季柴火的来源,什么季节看见那些树木都倍感亲切,它们就像与我共患难的朋友,感谢它们赐予我们、给予我们温暖的能量。可是那些像结着长长蒜苔的楸树,那些在夏秋制造阴凉的楸树,早已在拓宽改造道路时全军覆没了,那些河沟、田畔的树木也在城市化进程中渐渐消亡着。
这些柴火,做饭、烧水、取暖,成为贫穷、平淡、平常的日子,所不可缺少的物品。这些拾柴火的经历,也是童年生活中很充实的记忆。
与拾有关的记忆还很多,比如拾红薯、拾棉花、拾玉米,这些记忆,对于今天的孩子来说,也许都是天方夜谭吧,但对于我们来说,也都是刻骨铭心的记忆。
回到童年生活的家园,白天照顾年迈的父母,晚上坐上童年睡过的土炕上。虽然有线电视就在房间,手机也可以上网,外边的世界随时可以联通,可还是打开携带的笔记本电脑,在家园里,轻轻敲打着,重拾童年的记忆。
在敲打这一份记忆时,心中也或多或少有些伤感,我不知道,还能这样,在家园里生活多久。附近的很多村庄已经拆迁了,我家隔壁就住着拆迁户,老人孩子们尤其心神不宁,不久的将来,我的家人和邻居们不同样也会这样?他们失去家园后,四分五裂地寄居在别处,从此那些祖祖辈辈生活着的地方,就再也不属于他们了,这样的命运,要不了多久,也许会降临在我的乡邻们身上。虽然我们家在这里落户不到40年,可这方水土毕竟养育了我,在即将失去时,我又怎会不依恋?
重拾这份与“拾”有关的记忆,让在即将失去的土地上,曾经度过的那些岁月,在心海留痕,也算是给自己留下一些念想吧!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