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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七

时间:2023/11/9 作者: 唐山文学 热度: 17549
田中士

  老七

  田中士

  一

  雨,淅淅漓漓。天亮时,停了。

  老七的衣角被什么东西扯了扯,打了个机灵,醒了。他拍拍偎在身边的一条纯种猎犬,眼神中满是爱怜,“老伙计,多会醒的?走,咱遛遛去”。猎犬得意地松开嘴巴,朝老七身上蹭了蹭,“唧纽”了两声,算是回答。

  一夜好睡。他只在傍晚时分围着厂院兜了一圈,便选在这个敞篷的石阶上歇脚,不料,就睡着了。他第一次渎了职,也是想着天黑路滑的,不会有人惦记厂里的东西,心里头懈怠了。

  拍拍愈显宽大的破大衣上的土,准备站起来。屁股刚一离地,方觉特冷,牙齿骨“嗑叭嗑叭”敲起来。石阶给他捂热了,人与石阶成了相对恒温,而要离开,就需要重新温暖屁股下的空气,自个儿被迫降温了。一起不成,身不由主地蹲坐于原地,老寒腿的关节骨跟着脆响了一声,痛得他“嘶”咧了咧嘴。惊起的尘土逛悠起来,见没人理睬,才无聊地落地,归于平静。

  东面土坡上的太阳才探出半个脑袋,羞羞怯怯的,像他当年媳妇的腮红,也像女儿咯咯笑时的脸蛋。他眯着眼,瞧了很久,直到它悠悠地爬上土坡,自由自在地在土坡间的几棵树中穿梭。该起来了,还不到他下班的点。

  一人一犬慢步于厂院。窑厂更新,正在建设中。窑室西墙面上的灰土还没有转变成成熟后的灰白颜色。靠墙的脚手架上散放着瓦工师傅的大铲、瓦刀之类的工具。窑室两侧的工字钢柱子已矗立起几根,柱子脚下,七八台电焊机被薄膜袋压住,静默着,等待主人调动起它们工作的积极性。

  老七过目每件在他职责范围内的物件儿,甚至瞅了瞅不易被人偷窃的庞大大物,吊车与铲车,都一样不缺,放了心。伸出一支手插进右侧宽大的大衣口袋里,摸索一会,拉出瓶二锅头来。拧开,咕咚咚两大口入了喉,呛得咳了几声,脸和脖子红透,如猴腚。擦擦嘴角的漏液,心满意足的样子,学《智取威虎山》中的杨子荣,叉叉腰,来一嗓子,“哈!想啥来啥,想吃奶,来了妈妈,想娘家的人,孩子他舅舅来了。”

  二

  老七的日子滋润着呢,就像刚才想喝酒任性来两口,没谁说,老七呀,早上喝酒会伤胃的。嘿,俺自个的胃,乐意,管的着吗?

  不过以前有管着的,他就不顺。一个女人家顾好家,看好孩子得了,瞎操什么心。常常一巴掌扇过去,女人的腮帮子肿了,有时候嘴角也流血。

  老七神色暗了暗,翻看自己的手掌,手心手背黑黑的,指甲缝里嵌着厚实的泥;手背上青筋暴突,欲撑开松松的皮,如蚯蚓,曲曲弯弯,钻进手腕里头去。这么只枯瘦如柴的手,以前的力气咋那么大呢?

  但有时候,这手可是伸都不敢伸的,顶多悄悄别过脸去,对不愿见的人吐一口唾沫。

  一辆保时捷开进厂院里。老七斜睨了一眼,脑袋和身子并没转过去,继续绕行于散乱的建设用具与凹凸不平的泥巴路之间。

  尖细的脑壳下翘着鹰钩鼻子的人从车门开处探出来。他望望老七,嘴角挤出一丝得意。一个月八百元的工钱买一个尽职尽责的人,值!

  他冲前头喊:“老七,天透亮了,工人马上上工。不用护院了,遛遛狗去吧,回头再来做饭。”

  老七咳了两声,表示听见了。慢慢转回来,捡拾鹰钩鼻子丢在路边的东西,一只鸡,一包面条。鸡是猎犬的早餐,面条是老七充饥的东西。他就朝着带起一溜烟的车,吐了口唾沫,然后低头,拍拍猎犬的脑袋,笑眯眯地:“老伙计,俺的待遇不如你呀。人老了,不值钱喽。”

  老七把猎犬带上厂院东的土坡上去,那里常常有野兔、野鸡出没。猎犬一旦发现了,便不要命地追,往往十有八九逮个正着。老七不会分食它的劳动成果,瞧着它吃完,回头把鹰钩鼻子送来的鸡暂时存起来,当它的加餐;也断不会把野物夺过来,交给鹰钩鼻子尝鲜。

  土坡的下面是一条河,因为窑厂用土,挖过几次,深不见底。即使水性好的人,也怯它三分,不敢到河中央游水。老七年轻时是窑厂的码砖师傅,常光顾这河,也是近岸拍打几下水花而已。不过,他倒是在这河心救过一个落水的女人。岸上的小女孩哇哇地哭叫,水里的人只看见头发一圈圈地转。他把她救上来,自己也喝足了水。她就成了他的妻子,小女孩成了他的女儿。

  这条河成了他幸福的源头,也是他的伤心地,他把思念和忏悔交给了它。多少年了,他像一个吸毒成瘾的人,鬼使神差地蹲于土坡上,望河。愈望愈伤心,愈伤心愈望。无数次地吐口唾沫,是给自己的。每次都揣瓶酒来,喝的底朝天了,才回他的小屋,一直睡到日影偏西。幸运的是,猎犬是他忠实的朋友,跟他七年了,为他守着门户,不准外人来打扰。醒来时,好像一切不快都忘了。他下好面,呼呼噜噜地喝,猎犬咔嚓咔嚓嚼着鸡。这两种声音是他顶喜欢的,闹得欢。

  三

  老七睁开眼时,没觉出饥肠辘辘,只感到头沉得慌,挣扎了一阵子,勉强爬起来。猎犬迫不急待地扒开了门,它在等它的鸡。老七没有心情,也忘了把鸡丢在了哪里,摇摇晃晃的往外头走。

  太阳快落山了,和早上的太阳一样羞羞怯怯的。老七没料到自己这一觉睡这么久。厂里工人快下班了吧?他要盯着去。

  还有近几天来了一位临时工,四十来岁,高高胖胖的,那脸盘怎么看怎么像自己的妻子。如果他缺乏时间观念,他真敢扑上去一把抱住。俺发警再不喝酒了,再不打你,咱们好好过日子吧。但是如今她若还健在,也该是六十多岁的老人了。走了就是走了,永远不会再回到他的身边了。她来自遥远的贵州,带着女儿到这个陌生的地方,举目无亲。她感激他的救命之恩,认为遇上了好人。可是她的噩运开始了,皮肉之苦隔三差五。后来,还强迫她的女儿嫁给一个村里的恶棍,为的是求一笔不菲的彩礼。她只有逃跑了。

  胖女人走过来了,他又一次盯紧了,细细地看。也只脸蛋相似而已,他的妻子娇小瘦弱,低眉顺目。

  胖女人几乎和他擦身而过时,冷不防一个耳光扇过来:“你个老色鬼,天天天地盯着老娘看什么?”

  老七萎萎缩缩的,嘴巴抖了抖,但一个字

  没抖出来,或许是干燥的天气重新统治了这个世界,嗓子太干涩吧?隔一会,倒觉得心里头畅快,这一巴掌好像出自妻子之手。一忽儿,又郁闷了,如果她真的敢打他,说不定他们如今还是幸福的一对儿。

  老七破例没有带着厂里配给他的猎犬遛达,打更,破例在这将黑未黑的时候上了土坡,往常都是白天里坐在坡上望水的。但有一件事依了惯例,他披上了破大衣,那是当年妻子给他缝制的。

  河水染了墨黛,更具神秘之感,细碎的浪花布满假像,其下的水流暗波涌动。

  老七不坐,也没带酒来,而是下坡而去。他想再一次亲近这条河。

  悄悄跟来的猎犬咬着他的袖口,死命地朝岸上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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