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近百年以来的中国文学批评,特别是半个多世纪以来的中国文学批评,绝大部分都是来自于西方。20世纪的西方文论,基本上都是以批评方法而构成的,一种批评理论接着一种批评理论,一种批评方法接着一种批评方法,连续不断地发展,直到今天也还是如此,形成了一个为许多学者所谓的“文论世纪”。自近代开始的“西学东渐”,中国的文学研究者,包括从事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研究的学者,基本都是采用西方的批评方法。这就产生了一个很重要现象,就是曹顺庆教授所指出的:中国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得了“失语症”。所谓“失语症”,就是说中国的文学研究者和批评者,不会讲自己的话,不会以自己的话语来表达思想,一讲就是讲西方的,唯西方马首是瞻,一旦离开了西方的理论和方法,就不会写文章、不会讲话,甚至是不能从事文学批评和研究了。“失语症”不是说不讲话,而是不会讲自己的话,只会运用西方文学理论里面的一些概念、术语,采用西方的文学批评方法,特别是英、美、法、德等国家在20世纪所产生的文学理论和批评方法。中国古代文论虽然非常丰富,有的文论著作可以说是博大精深,特别是南朝文论大家刘勰的《文心雕龙》,在整个世界上都是一流的文论巨著。但是,我们当代的文论研究者和批评者,很少使用刘勰的那些术语和概念,去从事文学批评和文学研究。虽然也有一些人在论文里面运用,但是其结果是很难取得成效,最后还是觉得使用西方那套东西比较顺手,运用起来比较方便,并且相当有效。更为重要的是,很多刊物发表论文都喜欢那一套,有的编辑受到西化之风的影响,或者是喜欢比较空洞的、抽象的东西,特别是运用逻辑推理方法所演绎出来的一些东西,那样一些大而化之的宏观理论。如果说不引用、不借鉴西方的文学理论和批评方法,很多学术论文会被批评为学术水平不高、理论性不强,好像实证性的学术研究都没有理论基础,也就是说没有理论的根基。当然,也有人反对这种说法,认为20世纪以来中国的文学批评和文学研究,并没有失语。我觉得曹教授的这种概括,还是很有根据的,高度地概括了20世纪文学批评和文学研究,特别是20世纪后半期以来文学批评和文学研究所存在的根本问题。这就是今天要和大家交流文学伦理学批评的一个前提。
我们为什么要讨论文学伦理学的批评方法,是因为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以及颇引人关注的文学地理学批评方法,都是由中国本土学者自己提出来,是具有一定的原创性与自主的知识产权的两种新的文学批评方法。这两种批评方法是有针对性的,就是针对20 世纪以来中国文论的“失语症”。虽然中国的学者们对中国古代文论的现代化转化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是直到今天仍然没有取得明显的成效。《文心雕龙》里面的所发表的理论观点与批评方法比较抽象,不像西方文学理论具有一整套的术语,概念非常清楚,逻辑性很强,每一个术语和概念都有自己明确的所指,而且能够解决许多重要的问题。当然,《文心雕龙》是一部很了不起的文论巨著,我们现在的学者,想要写出那么一部理论巨著来,基本上是不可能的。这部大书有它特定的时代背景和文化语境。像《文心雕龙》这样的中国古代文论著作,的确是没有实现现代转化,我们的文学研究者很难运用《文心雕龙》里面的那一套东西,来解释与解决当代中国文学与中国作家所提出来的一些理论与实践问题。这是一个基本的判断:中国古代文论要运用到当代文学批评中来,一个多世纪以来是远远没有取得成功的,从根本上来说也许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无论是研究古代文学的学者、研究古代文论的学者还是研究中国当代文学的学者,虽然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也没有能够让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得到复活,产生一种比较重大的实际效用。面对这种情况,中国学者如何采取自己的立场与什么样的措施呢?
非常有趣的是,今天我们要讲的文学伦理学批评和今天不讲的文学地理学批评,都是从我所在的华中师范大学那里开始的,两种新的文学批评方法都是产生于桂子山。文学伦理学批评是2004下半年产生的,文学地理学批评是2008年提出的,并且这两种文学批评方法都与我们的学术团队有关。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是由聂珍钊教授提出来的,我是重要的参与者之一。我的博士论文就是运用伦理学的批评方法来研究美国作家谭恩美的五部长篇小说的,那是一位当代美国有重要影响的畅销书作家。《“和”的正向与反向——谭恩美长篇小说中的伦理思想研究》,在2008年的时候就正式出版了。后来,我们又组织了一个国际会议,编有一本很厚的文学伦理学论文集——《文学伦理学批评:文学研究方法新探讨》,也是华中师大出版社出版的。在当代中国的文学伦理学批评中,影响最大的一本著作是《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这是一本重要的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著作。所以,今天讲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及其层深结构问题,是有时代背景与理论前提的。
我为什么说文学伦理学批评和文学地理学批评,作为一种批评方法具有原创性、是由中国学者提出和发展起来的一种文学理论呢?首先,我们现有的文学理论教材里面没有这两种批评理论和批评方法。北师大童庆炳先生所主编的《文学理论》,华中师大刘安海和孙文宪主编的《文学理论》,被认为是两种比较新的文学理论教材,然而它们的主要理论观点与术语概念来自于西方,说得明确一些,基本内容主要是来自于韦勒克、沃伦的文学理论,以及英国伊格尔顿的文学理论,但是它们之中都没有文学伦理学和文学地理学及相关的理论表述。虽然没有专门去研究这两本教材,但我还是去进行过一些查阅,的确是不存在与此相关的专题论述,也没有涉及到文学伦理学与文学地理学,这是一个重要的根据。教材是一种很重要的东西,因为它是培养专业人才的基础,最新的文学理论体系里缺少这些东西,当然就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发现。从西方来的20世纪文学理论和批评,也很少人有人提到或运用文学伦理学与文学地理学,直到今天我们也没有发现任何证据,说文学地理学和文学伦理学是来自于西方的。虽然在西方的一些国家中,也曾经出现过所谓的伦理批评和地理批评,然而它们在理论上是没有创造性见解的,在理论表述上也是不成体系的,没有一整套的术语和概念,也没有涉及到一些有关文学起源、发生、发展的问题,对于文学构成、文学传播、文学本质等一些根本问题,也没有从文学伦理学与文学地理学的角度进行探讨,当然也就没有这个方面的论述。
近十年来,中国的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与实践有了很大的发展,许多文学研究者都在自觉与不自觉地运用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从事文学批评与研究的实践。虽然文学伦理学批评取得了比较丰富的成果,有不少重要的论文和著作可以证明,也有不少以文学伦理学为切入的项目得到了国家与省市相关部门的批准,但是,从总体上来看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甚至是严重的问题。探究起来,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许多学者只注重研究文学作品,而不研究创作出文学作品的作家,也不研究作家所生存的社会环境和从事创作的伦理环境,不研究一个民族的伦理传统以及伦理传统的形成,更不研究一个地方、一个民族或者一个国家之伦理的形成及其发展的历史。我们绝大部分关于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论文都是文本研究,或者叫文本分析,在文学伦理学批评成果中,几乎占到了90%以上。如果我们只研究作品,而不研究作家,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理论与实践就不可能深入,也不可能解决文学伦理学的理论体系的建立与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方法论问题。我们研究《哈姆莱特》,只分析里面的伦理冲突、伦理困惑、伦理主题、伦理混乱等,最后得出来的结论就是伦理悲剧。然而我们不研究莎士比亚为什么要创作这些作品和怎么样创作出这些作品的,那么,这些伦理冲突、伦理混乱、伦理主题是从哪里来的呢?伦理悲剧又是如何产生的与如何构成的呢?当然,不是说前人的研究完全没有涉及到,但是没有做出专门的研究。我们研究悲剧《美狄亚》,如果只是分析它的悲剧性质,而不研究它之所以成为悲剧的根源,研究它为什么是悲剧这样的问题,那我们的研究还是没有深度,因为没有触及问题的实质与根本。在这个剧本里,悲剧的根源是男主人公伊阿宋为了自己的欲望与利益而朝三暮四、背信弃义,他要和国王的女儿重新结婚,而抛弃了现在的妻子美狄亚,而全剧的主要内容就是美狄亚的复仇过程与结果。我们目前所看到的绝大部分论文,只研究文本本身所存在的东西,而几乎不研究这个剧本的作者所具有的伦理思想、伦理观念、伦理意识,以及作者在那个时代所生存的伦理环境,或者说古希腊时代的伦理传统。我觉得这是中国文学伦理学批评实践中存在的一个问题,而且相类似的问题成为了一种普遍的现象。当然,在文学伦理学批评实践中,文本研究是最重要的,因为文学作品还是所有的文学现象里最基本的东西,所谓的文学经典当然只是指作品,有了经典的文学作品才可能成为经典的作家。但是,如果我们只是限于文本研究,只能解释文学作品里的问题,而不能解决作家的来历与文学史构成方面的问题。从文艺学或文学理论角度来说,这样的文本分析是存在致命问题的。为什么呢?因为现有文学理论教材里面所叙述的文学理论,有好多东西不是从文本里面来的,而是从外在的文学现象而来的,或者说是从以前的理论体系推导出来的。那么,如果文学伦理学批评只研究文学文本,这样的研究方法及其研究的结果,显然和我们现有的文学理论体系,包括文学批评理论体系里所叙述的公共知识是对不上的,也是不可能对上的。是不是可以说现在的文学理论存在问题呢?当然是存在问题的,因为我们现有的文学理论教材里诸多内容都来自于国外,特别是美国与英国,首先这些东西是不是符合中国自古以来的文学传统,其次它们是如何与中国本有的文学理论实现对接的?如果不能实现对接,那我们如何对待这样的外来文学理论?文学伦理学批评作为中国本土学者自己提出来的文学批评理论,如果我们只能用来分析文学作品,而不能用来分析文学作品之外的其他文学现象,那就说明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是存在缺陷的,其力量的强大与生命力的久远,就要受到怀疑与批判。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在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实践中只关注作品不关注作家是存在局限的。
二是在文学伦理学批评实践中,我们对西方文学作品的研究是比较多的,最少是在所有论文的百分之八十以上,运用文学批评理论和批评方法来研究中国的作品或者作家是比较少的。我们要发展文学伦理学,要使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体系更加完整,更加丰富,甚至更加深刻与更加有力,只是研究西方的文学作品、国外的文学作品是远远不够的。中国在世界上是一个伟大的国家,中国的文明史有五千年,自古以来中国作家创作出来的文学作品也是相当丰富的,在世界上占有很高的历史地位与艺术地位。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社会,从孔子开始就强调道德的重要性、伦理的价值,强调仁、仪、礼、智、信,后来发展成为有整套理论体系的儒家思想。在中国后来的历史上,到了朱熹有了一个很大的发展,到了王阳明又发展出一套新的东西,因此我们认为中国自古以来的文学,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真正的伦理文学。中国自古以来的文学,受到传统伦理思想的影响是相当大的,受到中国自古以来的伦理道德、伦理传统、伦理风俗的影响是很深的。如果我们不运用或者说很少运用文学伦理学的批评方法来研究中国自古以来的文学,不与中国的文学现象有机地统一起来,很显然是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很大缺失,而不是中国自古以来文学的很大损失,同时也会给我们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体系的建构产生严重影响。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你只知道西方、不知道东方,那么,文学伦理学批评只能解决西方的问题,却不能解决中国的问题、东方的问题。现在,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已经形成一整套理论体系及其术语与概念,但是这些理论与概念主要建立在西方文学文本基础之上,不太涉及中国的文学作品。而中国文学传统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伦理文学的传统,《诗经》《楚辞》,唐诗、宋词、元曲、宋元话本、明清戏剧等大量文学作品,《聊斋志异》《三国演义》《红楼梦》《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等经典的文学名著,特别是《红楼梦》这样的经典小说,在世界上都是标准的、典型的伦理文学。这些在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与观念影响之下所产生的文学,当然要在文学伦理学批评实践中得到关注,同时也要在实践基础上进行概括与提炼,从而丰富我们现有的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首先,运用文学伦理学批评去研究这些文学现象及其存在的问题,显然是很合适的。不是说中国的研究者在分析这些文学作品的时候不涉及伦理问题,但是很少有人自觉地运用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来进行文学批评,也很少有人运用这些术语与概念去解读中国自古以来的文学作品。如果我们没有系统地学习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也只有运用中国古代传统的那一套,注重考据、考证,只注重时间、道德、人伦本身,那显然不是真正的文学伦理学批评。伦理和道德是一对相关的概念,却是具有很大的不同。中国自古以来有所谓的道德批评,孔子提出的兴、观、群、怨之说是也。然而伦理批评却是比较薄弱的,虽然也是存在的。但是没有很好地发展起来,没有产生伦理批评的大家。如孔子、朱子这样的批评家开创了道德批评的传统,而不是伦理批评的传统。所以,在中国的文学伦理学批评实践中,只重西方文学而不重中国文学是存在问题的,甚至是严重的问题。
三是在研究文学作品的时候丢掉了文学,只注重伦理不注重美,只注重思想不注重艺术。同时还犯了以偏概全的毛病。有的人认为西方的文学作品都是伦理性的,从古希腊到中世纪,从文艺复兴到浪漫主义,从现实主义文学到现代主义文学存在一条伦理发展线索,似乎所有的西方文学作品都能和伦理联系在一起。有的学者甚至认为世界上所有的文学都是伦理文学,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能够解决所有的文学作品里面所存在的问题,能够以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解读所有文学作品的主题探索和人物塑造,以及人物和人物之间的关系,以及文学作品里的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如果我们总是戴着一副伦理眼镜,伦理的色彩就可以渗透到所有的研究对象,其实它们本来的样子却不是这样的。理论先行是中国文学批评实践中存在的最严重问题,理论可以决定文本,理论可以决定我们批评的对象,这会造成一种本末倒置的现象。当然,我们在这里也没有否定文学理论的重要性,更没有否定批评方法的重要意义。这个世界上所谓的文学,无论是中国文学还是外国文学,无论是东方文学还是西方文学,如果从伦理与道德角度去看,显然存在着伦理文学和非伦理文学的区别。有些文学现象与文学作品和伦理学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比如相传是叶赛宁有一首诗,名字叫作《蛇》,诗的内容只有三个字:“太长了”。这样的文学作品,从伦理学来解释是说不通的,因为它本身没有伦理冲突与伦理矛盾的存在,也不是伦理悲剧与人文悲剧。伦理是一个特定的概念,伦理总是要有血缘关系或亲缘关系。有人说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叫生态伦理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社会伦理关系,然而人与人之间如果不存在血缘关系或亲缘关系,也许就不可能构成真正的伦理问题。从本质上来讲,伦理还是讲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人与人之间还是要有血缘关系或者亲缘关系才能构成伦理,因为只有在这样的关系之中,才存在伦理禁忌和伦理规范。我们要特别注意的是,我们不能把只是一部分的伦理文学当成了整个人类社会里所有的文学。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只讲伦理而不讲文学,以为研究文学作品就是研究文学,不涉及到文学与艺术层面的东西似乎也没有关系。这样的认识对于文学伦理学批评来说是有害的。在中国的历史上,曾经出现过“文以载道”的文学观念,并且一直影响了后来中国的文学创作,这种影响其实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一种不良的影响,而不是一种正面的影响。在中国历史上也曾经出现过“卒章显其志”的观点,认为任何文学作品都要在文末说明自己的主题与思想就可以了。这样的文学理论也大大地损害了文学作品的文学性与完整性。因此,在我们从事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时候,如果只讲伦理道德而不讲文学的艺术形式与艺术传达,或者更有甚者认为文学的基本功能就是所谓的教诲功能,文学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它具有强大的道德说教意义,对于从前的文学作品的理解是不可能准确的,对于后世作家的文学创作也是极为有害的。任何文学作品之所以存在价值,首先在于审美价值与艺术价值,所有的道德与伦理,包括作家的思想与感情,都必须也只有通过审美创造才有可能实现,文学批评者也只有通过审美阅读与审美分析,才有可能得到所谓的文学作品的主题与作家的思想,甚至是作家的情感与想象。所以,在文学伦理学批评中不注重文学作品的审美价值,只从外在的现象入手而得出自己伦理结论的做法是不合逻辑的。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文学观念出了问题,对于文学艺术没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对于文学创作过程没有一种准确了解。如果按照这种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来解读文学作品与研究文学,那就等于丢掉了文学,而得到了只是抽象的道德说教或伦理说明,如此而已。
什么是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的三维观念与层深结构呢?是指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本有的多维性与立体性。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的第一维,当然是文学作品。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对象还是要指向文学作品,因为在所有的文学现象里面,作品是最为核心的内容,文学作品也是最重要的对象。没有作品就没有作家,没有作家就没有文学社团和文学流派,没有作家与作品就没有文学历史,当然也就更没有文学思潮、文学运动,甚至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所以,作品是我们所有的文学研究中最重要的对象。正是由于有了这样的认识,近年我用了比较多的时间,很大一部分精力花在了文学作品的创作上,文学作品在某种程度上比学术研究更为重要。一千多首诗、七十多篇散文和七十多篇赋,成为了我所有文学创作中最重要的成果。当然,我所创作的文学作品并非都是伦理文学,不少的作品可能属于地理文学,也就是非伦理文学。指向文学作品,这是文学伦理学批评最基本的一维,是不容变动的。虽然我们反对所有的文学伦理学批评都指向作家,但并不反对文学伦理学批评中对于文学作品的伦理分析,并不反对文学伦理学关注作品甚于关注作家,因为作品特别是优秀的文学作品,成为了我们文学历史的基本甚至是唯一的内容,成为了文学理论的主要来源与运用之所。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的首要功能,还是可以有效地解决文学作品里存在的伦理内涵及其来源的问题。现有的文学伦理学批评,在很大的程度上是来自于对文学作品的解读,而不是来自于对作家的研究与对文学史的研究。
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的第二维,是对于作家本身的研究。十年来文学伦理学研究的薄弱环节,在于只研究作品不研究作家,或者只是在研究作品的时候涉及到作家的材料而已。几年以前就提出一种设想,文学伦理学批评可能要从作品研究转向作家研究。在我们对于作品研究比较多的时候,可能要开辟一个新的领域,就是要求我们更多地研究作家。为什么呢?因为作品都是作家写的,作品里面的一切东西都是从作家那里来的,有什么样的作家就能写出什么样的作品,有什么样的思想境界和艺术水平的作家,就决定了作品具有什么样的思想境界和艺术境界。当然,当一部文学作品完成以后,作品就不完全属于作家了,这样的文学思想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按照西方新批评的观念,作品发表以后就会成为一个独立的客观存在,就和创作它的作家没有任何关系了。所以,很多批评者只研究作品不研究作家,其实,这样的选择及其实践是有局限性的。研究作品还是要联系到作家,而且研究作品到了一定的程度,研究到比较深透的时候,也必须联系到作家才可以说明问题。当然,并非所有的作品都能达到这种程度。对莎士比亚代表作品的研究,历史上已经有了千千万万的人,虽然不说已经研究穷尽了,说已经差不多了这样的话是不会有问题的,那么,这时候就可以研究莎士比亚本人,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作家?他有什么样的人生经历?他有什么样的哲学与宗教思想?研究了这样一些问题,再回过头来研究他的作品,自然就会有更加独到与深入的认识。所以我们提倡在研究作品的时候,要联系到作者以及与他相关的材料,如作家的生平、经历,作家的出身、家庭、家族等等。他小时候所开始生活的自然环境,特别是人文环境与伦理环境。作家本身所具有的一切东西都要观照,他的日记、传记,有关他的评论、有关他生活和工作那个地方的历史、地理、文化、传统、民俗风情等,都要进行全面收集、整理和研究,这才叫作研究作家。研究作家,首先要针对作品来进行研究,但是,只是根据作品是远远不够的。作品的产生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有些从事文学批评的人把它简单化,简单地把时代的因素、环境的因素、文化的因素框在一个作家的身上,研究任何作家似乎都可以这样做。什么样的时代因素、什么样的环境因素、什么样的伦理因素,并非如此简单,而要加以一一还原,要求根据每个作家本人的情况来进行考察,是怎样的就是怎样的,没有的就是没有的,存在的就是存在的,不存在的就是不存在的。从研究方法上来说,作家研究和作品研究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如果我们是研究作品,与作家有关的东西就是作为材料来使用;如果我们研究的是作家,所有与他相关的作品就会成为一种研究材料,因为我们要以作品来说明作家,要以作品来证明作家,以作品来论证作者身上存在的诸多问题。大家都是研究文学的,应该知道一个基本的东西,那就是作品里的一切东西都是从作家那里来的,作品里面的所有的现象,不管是思想、内容、主题、人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形式、技巧、语言等,以至于作品里面的一个意象、一个细节甚至是一个词语,都是从作家那里来的,都是作家根据自己的印象、认识或理解来布局、结构和创造的。每一个文学作品都是一个完整的生命个体,作品的生命来自于作家的生命体验与生命意识,作品的思想感情来自作家的思想感情。当然,也有人认为作品大于作家,历代研究者不断从作品中得出一些新的东西,这样的观念也是有道理的。这是文学伦理学批评要关注的第二个维度,也是文学伦理学研究的薄弱环节之一。现在我们认识到了,在以后的批评实践中就可以得到相当的改正。
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的第三维,就是作家背后所蕴含的所有的、更加广阔的东西。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不是无缘无故而来到这个世界的,一个人的历史、一个人的未来和现实,都是有自己独特的道路,我们每一个人走到今天,都是有这样那样的原因的。虽然有时可能是一种偶然性的存在,然而在这偶然性之间,肯定是包含着某种必然性的。所以,我们做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时候,在研究作品的基础之上,一定要研究创作这些作品的作家,研究作家背后广阔的、深厚的地理、历史、文化、传统等方面的东西,包括语言、文字、民俗等所有这些与人类学、文化学、历史学有关的东西,乃至于包括考古、家族、家庭、婚姻等,并且我认为这是文学伦理学批评与研究的重要维度。对于作家背后种种成因与根源的研究,也是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薄弱环节,这基本上是属于一种知识考古的内容,是我们文学伦理学批评队伍中的许多人所不涉及的,也是从来不研究的东西。比较文学学者叶舒宪教授,我曾经听他多次发表的演讲,他多半是研究中国古代的玉文化,认为一个国家地面上的文化只是一个很小的部分,更庞大、更深厚、更精彩的文化往往在地下,要通过靠考古发掘才有能够见到,才有可能发现它们的价值。最近一百年的历史研究中,有许多事情可以说明从古墓中发掘出来的东西,能够说明很重要的问题,甚至可以推翻现在一些公共知识里面的叙述。通过这个例子可以说明我们在以后的文学伦理学研究中,要把更多的时间、精力放到对于作家背后的创作背景,作家生存的伦理环境上来,不可只是注重对作品的研究。伦理环境包括了很多东西,指所有能够影响作家的成长与发展、作家的创作与发表等方面的所有东西,把地下的东西挖掘出来也就显得特别重要。研究现代的作家是如此,研究古代的作家更是如此。当然,这样做并不容易,因为你要挖掘地下的东西,恐怕还得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研究作品是比较容易的,因为它就放在那里,每一个人只要认识其文字,就可以阅读,只要有所阅读也就会有所发现,那么就可以谈自己的感想与认识,只要成为一种有理有据的论述,也就是学术论文。然而,要从作家所生活的地方去发现一些别人没有发现的东西,如果年代久远的话,或者地理距离比较远的话,那就实在是不容易的。所以,我认为研究作品比研究作家容易,研究作家背后的东西比研究作家本身更容易。当然也不是绝对的,而是要因人、因事、因地而异。然而我们要有清楚的认识,那就是文学伦理学批评是有关人事的,也就是有关作家本人、作家与作家之间的关系、作家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的关系的,研究人的学问总是不那么容易的。
更为重要的问题是,我们现有的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主要是针对作品研究的需要而提出来的,针对作家及其背后问题的需要而提出的理论是不多的,虽然有一些,但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运用。有的是借用了心理学、哲学与伦理学的概念,但与文学研究没有很大的关系。我在一些论文中曾经谈到了文学伦理学批评术语分层的问题,在此不再重复。针对文学作品研究的术语,大致包括了“道德”“道德榜样”“道德价值”“道德教诲”“道德批判”“电子文本”“非理性”“理性”“非理性意志”“理性”“理性意志”“伦理悖论”“伦理混沌”“伦理混乱”“化理困境”“伦理价值”“伦理启蒙”“伦理结”“伦理结构”“伦理建构”“伦理解构”“伦理两难”“伦理身份”“伦理问题”“伦理线”“伦理选择”“伦理语境”“脑文本”“人性因子”“兽性因子”“斯芬克斯因子”“数字文本”“文字”“物质文本”“语言”“自然情感”“自然选择”“自然意志”“自由意志”“本能”“本性”“冲动”“道德”等,在总共的53个术语中占到了43个。也就是说,在现有的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中,绝大部分理论是针对作品的,针对作家与作家背后的历史事实与伦理事实的只有10个,显然从结构上来说是存在问题的。面上的东西多了一点,而根源性的探讨似乎少了一点。从文学形态的构成而言,文学作品当然是最重要的东西,但文学作品不是无缘无故出现的。任何文学作品都是由作家所创作的,而作家创作这些作品是很难的。就是民间文学作品的出现,也是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与文化根源的。因此,我认为研究作家比研究作品更为重要,研究作家背后的存在比研究作家作品更为重要。当然,如果不研究作品与作家,背后的东西也挖掘不出来历史的、文化的、哲学的、民族的、地方的、世界的东西,也不可能说清楚。所以,这是一个建立合理结构与理论体系的问题。我上面所讲的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的三维结构,与我在前些年发表的相关意见并不完全相同,因此体现了一些新的思考。如果大家细心的话,就会发现这样的三维其实是体现了一种立体的结构,即是一种“层深结构”。而之所以成为一种“层深结构”,是因为它们是一层一层的,最前面的是作品,第二层是作家,第三层是作家背后更广阔的东西,是一些物质的东西、非物质的东西的集合,是由三个级别的对象及其要求所构成的。如果我们在以后的文学伦理学批评中不注意这一点,那么是存在问题的,年深日久有些问题就会越来越突出,越来越严重。我们现在有解剖文学作品的刀,然而我们缺少解剖作家与历史的刀,所以我们的理论是存在缺陷的,我们现有的批评理论的实用功能,是并不强大而有力的。我们之所以现在来讨论这样的问题,是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关注,以便得到及时的纠正,从而把文学伦理学批评研究的实践做得更好,同时也是为了把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进一步深化、系统化和科学化,推进文学伦理学批评体系的建构,推动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整体发展,让中国学者提出来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学批评方法,在世界上产生更大的学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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