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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威形象及其伦理困境问题

时间:2023/11/9 作者: 世界文学评论 热度: 15810
敖翔

  沙威形象及其伦理困境问题

  敖翔

  沙威是19世纪法国浪漫主义作家维克多·雨果的代表作《悲惨世界》中一个面临伦理困境的警察形象。结合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其伦理困境来自其双重伦理身份:一方面,身为警察,沙威忠于职责,执法如山,执着于抓捕苦役犯之身的冉·阿让;另一方面,身为冉·阿让的受恩者,出于良心,理应知恩图报放走冉·阿让。沙威因此深陷伦理两难,最终他只得以自杀寻求解脱。此外,对沙威伦理困境的生动展现也体现了雨果的人道主义精神。

  沙威《悲惨世界》伦理困境 人道主义

  Author:Ao Xiang is from Humanities School of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The research area is Comparative Literature and European Literature.

  伦理困境,“指文学文本中由于伦理混乱而给人物带来的难以解决的矛盾与冲突。伦理困境往往是伦理悖论导致的,普遍存在于文学文本中。伦理困境有多种表现形式,例如伦理两难,就是伦理困境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1]。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Victor Hugo,以下简称“雨果”)的《悲惨世界》中,警察沙威正是一位陷入如此伦理困境的人物形象。他作为一名警察,忠于法律与政府,视主人公冉·阿让(又译“让·瓦尔让”)为逃犯、恶棍,并执着于将其缉拿归案。尽管他不近人情,甚至在客观上存在一些欺侮弱者的行为,但究其主观动机,却是出于警官维护秩序、抓捕罪犯的职责。当沙威被冉·阿让不计前嫌地解救释放后,他又成为了冉·阿让的受恩者。警察和受恩者的双重伦理身份,令他开始反思复辟王朝法律的不合理和政府的昏聩,并最终使其陷入伦理困境,只得以自杀求得解脱。以此观之,沙威并非简单的“王朝鹰犬”、“政府走狗”,也绝非天性凶残的刽子手;他饱受“警察”、“受恩者”双重伦理身份的折磨,挣扎于忠于法律和忠于良心之间,是一位悲剧人物。

一、伦理困境的成因:沙威的双重伦理身份

以文学伦理学观之,沙威被冉·阿让释放后,面临双重伦理选择,从而形成双重伦理身份。一方面,作为警察,出于职责,必须抓捕逃犯之身的冉·阿让;另一方面,作为冉·阿让的受恩者,出于良心,应该对救命恩人冉·阿知恩图报而放弃抓捕,同时,作为个体,他也开始认识到冉·阿让的善良和复辟王朝的黑暗。这两种相互冲突的伦理身份,也正是沙威伦理困境的成因。

  (一)作为警察的沙威

  就警察的伦理身份而言,沙威是一名执法公正、忠于法律的敬业警察。

  沙威一出场,便是冷酷无情、铁面无私的警官形象:“这种人有两种非常普通的情感构成:尊敬权力,仇视反叛……凡是犯过一次法的人,他都投以鄙视、憎恨和厌恶……他清心寡欲,严肃朴实,若有所思,愁容满面,像狂热的人既谦卑又高傲。他的目光如同一根钢钻,冰冷而有穿透力……因此,他生活清苦樽节,孤孤单单,忘我克己,圣洁无疵,从来没有消遣。”[2]沙威除了在对自己感到满意时吸一撮鼻烟外,没有任何恶习,他以法律为信仰,执法如山,尽管因此显得不近人情:“不难理解,司法部每年的统计表上,‘无业游民’这一栏指定的人,全都惧怕沙威。一说出沙威的名字,他们就四散而逃;沙威一露面,他们就吓得呆若木鸡。”[3]这里的描写,虽然展现出沙威冷酷的一面,但也恰好印证了警官沙威的严格执法。抛开复辟王朝法律的不合理性,警察的天职便是一丝不苟地执行法律,沙威恰恰做到了。尚马蒂厄被当作冉·阿让蒙冤被捕后,沙威误以为之前错将马德兰市长怀疑为冉·阿让,又因对市长放走芳汀不满,与其发生过争执而心生私恨,便主动向化身为马德兰市长的冉·阿让辞职谢罪,谢罪原因则并非怀疑上级,而是因私愤而诬告:

  我错误地怀疑了您。这不是小事。我们这些人,我们有权怀疑,虽然怀疑上级是过分了。但没有证据,出于恼怒,为了报复,我告发您是苦役犯……我作为替国家权力办事的警察,却冒犯了体现在您身上的国家权力……我平生常常很严厉。对待别人。这是对的。我做得对。现在,如果我不对自己严厉,我所做的一切就变得不对了。难道我对自己要比对别人宽容一点吗?不。怎么!我只善于惩罚别人,而不是自己!我就会是一个可怜虫……好心太容易了,公正才困难呢。嘿!如果您真是我怀疑的那个人,我呀,我才不对您宽容呢……我出了差错,我抓住了自己当场出丑,活该!那么,辞职,免职,开除!好得很。我有胳膊,我可以种田,我对我无所谓。市长先生,办事办得好要有典范。我仅仅要求将警官沙威撤职。[4]

  沙威对于政府官员本十分尊敬,但仍然强调“如果您真是我怀疑的那个人……我才不对您宽容”。他向马德兰市长请求辞职,并非因冒犯市长本人而畏惧,而是因冒犯“国家权力”而自责。沙威心中,国家权力至高无上,官员则是国家权力的执行者,故而掺杂私仇诬告国家公务人员是可耻的、不可原谅的。沙威与滥用职权、损公肥私的贪官污吏不同,他执法严明,恪守法律原则,严以律己,因而当自己误以为冤枉马德兰市长时,执意辞职谢罪。“我有胳膊,我可以种田”,也说明沙威尽管执法严苛,但仍然懂得自食其力,而绝非贪恋权势。但与冉·阿让崇尚人道主义、以仁爱为本不同,沙威的唯一原则是法律,作为警察,他心中大概只有守法和犯罪,而不屑于探讨善良与邪恶,或者他认为守法即无二善良,而犯罪乃唯一邪恶。据此,他认为“好心太容易了,公正才困难呢”,看重“公正”远胜于“好心”,并以严格执法来维持这种公正。这正是他身为警察的应有公心和职责所在,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看作他的职业道德,这恰恰符合沙威的警察伦理身份——毕竟,警察的职责是抓捕法律意义上的违法者、犯罪者,而非道德意义上的邪恶者。

  沙威身为警官,以法律为最高原则,执法之严近于无情,但也并非完全没有理智。冉·阿让为寻找珂赛特,在前往监狱路上成功逃脱,沙威追踪到冉·阿让的行踪后,却没有立刻逮捕。“为什么沙威没有逮捕让·瓦尔让①?因为他仍有怀疑……当时警方不能为所欲为;自由派的报纸妨碍着它……警察担心抓错;厅长要责怪他们;一个错误,就要辞退沙威还有顾虑;除了厅长的叮嘱,还有自己内心的叮嘱。他确实有怀疑”[5]。这种顾虑也出于双重因素,一方面是来自外界的压力:自由派报纸的监督以及上司的叮嘱;另一方面,则是出于一名警官的理智和自律,的确担心误捕无辜者。从中可见,沙威不仅执着于将逃犯绳之以法,同时也因担心冤枉无辜者而犹豫。之前沙威执意向化名马德兰的冉·阿让辞职谢罪,原因之一大概也是因冤枉市长而自责。可见,沙威执着于抓捕冉·阿让,并非出于升官发财的私利,更与冉·阿让无私仇,而是主要出于身为警察的公心(尽管其中也掺杂着沙威对冉·阿让的偏见),出于公心,在抓捕时才会因疑虑而犹豫。

  沙威对法律和职责的过分执着,也演变为了一种狂热乃至偏执,集中表现在沙威对待芳汀的态度上。不幸沦为妓女的芳汀在街头被一个轻佻男子调戏(他将马路上的一团雪塞进芳汀的背部),她怒不可遏,便对男子还手。沙威看见后,便抓捕芳汀,欲按照法律将其关押六个月。沙威不顾男子的无礼在先和芳汀的辩解哀求,更不惜顶撞市长(化名“马德兰”的冉·阿让),坚持逮捕芳汀,并欲将其监禁六个月。和对冉·阿让的偏见相似,沙威对身为妓女的芳汀大概也抱有一定的歧视心理,这种偏执和狂热般的责任感交缠在一起,使本来正直公心的沙威反而做出了一些有违正义的事情:“正直、真诚、单纯、自信、有责任感,这些品质一旦弄错了,就会变得丑恶,但即使丑恶,仍然是崇高的;它们的庄重是人类意识所特有的,即使在丑态中依然延续下去。这里是有瑕疵的德行,但也是不对的。一个狂热分子行凶作恶时表现出无情而正直的快乐,包含着难以言说的可敬而凄惨的光芒。”[6]沙威的正直和责任感是“有瑕疵的德行”,主要表现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危害人民的行为结果之间的矛盾:“沙威诚然有着高超的职业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定的职业信仰,但他没有意识到其职业行为维护的是不合理的资本主义统治秩序……因此,他对职责与法权的坚守,却恰恰造成了人民的苦痛……沙威愈严峻愈正直,人民愈深受其害。”[7]故而,沙威的尽职尽责也有狂热偏执的愚忠成分,但这种偏执与愚昧却并非与生俱来,究其原因,大概体现在两个层面:

  其一,与沙威的成长经历有关。沙威出生于监狱中,当时其父正在服苦役。灰暗的童年经历让他感到自己被排斥于社会之外,并曾因难以回归社会而绝望。因此,他便对父亲一类的苦役犯深恶痛绝,对反叛和犯罪充满仇视,对权力则充满尊敬:“凡是在官府任职的人,从首相到乡警,他都盲目地深信不疑。凡是犯过一次法的人,他都投以鄙视、憎恨和厌恶。”[8]

  其二,则与沙威作为警察的群体心理有关。“群体不具备理性思考的能力,却常常会在付诸行动的问题上操之过急。”[9]身在警察群体中,主导沙威意识的大概是一种群体意识,群体意识往往会使人情绪化甚至狂热化:“个体在长时间融入群体活动之后,就会进入到一种特殊的状态——类似于被催眠后进入的那种迷幻状态。”[10]沙威天性正直善良,但融入了警察群体后,却被警察乃至整个复辟王朝统治阶层的群体意识所催眠,进入了一种“迷幻状态”,故而变得偏执、狂热,为了维护法律与秩序,已不再理智地明辨是非,而只以复辟王朝不尽合理的法律为是为非。“此时的个体已经不再是他自己,他变成了一个玩偶,不再受自己意志的支配。”[11]警察伦理身份下的沙威,实际上已为复辟王朝警察的群体意识所控制,而这一群体却是在维护少数人(复辟王朝的上层贵族和官僚等)的利益。因此,他的严格执法行为产生了一个悖论:严格执法本出于沙威的正直品性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本是为了伸张正义、维持公正,但其严格执法的结果却常常在实效上为腐朽的复辟王朝助纣为虐。这一悖论,也为之后沙威的伦理困境埋下了伏笔。

  (二)作为受恩者和个体的沙威

  沙威对法律和警察职责的深信不疑,在被冉·阿让解救释放后出现了动摇。这时沙威的伦理身份也发生了转变:沙威不再是纯粹的警察,同时也成为了冉·阿让的受恩者,从此沙威和冉·阿让之间便形成了一种双重关系:一为警察与逃犯,二为受恩者与施恩者。这一伦理身份的转变,也激发了沙威的个体意识。

  沙威被冉·阿让释放后,并没有变得轻松,反而忧虑不安。他开始怀疑自己曾深信不疑的法律和国家权力:“难道世上除了法庭、执行判决、警察和权力,还有别的东西吗?沙威心烦意乱。”[12]同时,他也开始认识到,冉·阿让虽然曾一度沦为囚犯,但已蜕变为一位值得尊敬的人物:“他徒劳地挣扎,不得不在内心承认这个可耻的人是崇高的。真是可恶可恨。一个坏蛋做好事,一个苦役犯有同情心,温和、乐于助人、宽容,以善对恶,以宽恕对仇恨,爱怜悯而不爱复仇,宁愿毁灭自己也不毁灭敌人,救出打击过他的人,跪在美德的高峰,更接近天使而不是人!”[13]作为受恩者的沙威,继续执着抓捕冉·阿让便成为了不义;作为个体的沙威,也渐渐意识到了法律和制度的不合理:不合理的法律和制度导致政府腐败、社会黑暗,而一向被沙威视为逃犯、败类的冉·阿让,却在行善积德。

  沙威自杀前写下的《关于改进勤务的几点意见》,大概既出于警察的职责,也出于个体的良知:

  第四,无法解释为什么马德洛内特监狱的特殊规定:不许囚犯有椅子,即使付钱也不行。

  第六,担任传呼的犯人,叫其他犯人到探监室时,要收两苏才把人的名字叫清楚。这是窃取。

  第七,在织布车间,断一根纱要扣犯人十苏;这是工头滥用职权,因为织出来的布仍然是好的。

  第八,到福斯监狱探监,要穿过孩儿院,才能来到埃及女人圣玛利亚探监室,这样不妥。

  第九,在警察厅的院子里,每天都能听到法警讲述法官审问犯人的情况。法警应是神圣的,转述他在预审室听到的话,这是严重的违纪行为。[14]

  作为受恩者,继续抓捕冉·阿让是忘恩负义,作为个体,这种行为也违背良心;但作为警察,冉·阿让虽对自己有救命之恩,出于职责,却仍应将其抓捕归案。这时的沙威面临着伦理两难,陷入一场对法律的信仰危机。

二、伦理困境的具体表现:沙威的伦理两难

沙威的伦理困境,具体表现在伦理两难:忠于职责与本于良心的矛盾。

  (一)沙威的伦理两难处境

  沙威在塞纳河河滩再次和冉·阿让相遇后,究竟是忠于职责缉拿逃犯,还是本于良心,不再追究冉·阿让过去的罪责、不再为腐朽的政府为虎作伥,沙威陷入伦理两难。“伦理两难即伦理悖论。伦理两难由两个道德命题构成,如果选择者对它们各自单独地做出道德判断,每一个选择都是正确的,并且每一种选择都符合普遍道德原则。但是,一旦选择者在二者之间做出一项选择,就会导致另一项违背伦理,即违背普遍道德原则”[15]。沙威所面临的正是这种伦理悖论处境。作为警察,抓捕逃犯天经地义;作为受恩者,放走恩人也是知恩图报的义举;作为善良正直的个体,冉·阿让是以德报怨、值得尊敬的仁者,而腐朽的制度和昏庸的政府才是令社会不安的始作俑者。但当警察和受恩者、善良个体的双重伦理身份相重合时,无论做出怎样的选择,都是不义——或有违于法律,或有悖于良心的。

  沙威的伦理两难困境,在《悲惨世界》第四部《冉·阿让》(又译《让·瓦尔让》)的第四卷《出轨的沙威》中展现得淋漓尽致:

  几小时以来,沙威不再思维简单了。他内心紊乱;这副头脑盲目时清澈如许,如今失去了透明;在这水晶体中有一块云翳。沙威感到有责任在良心中划分两重性,他无法向自己掩饰。当他不期然地在塞纳河的河滩上遇到让·瓦尔让时,他心里既有重新抓住猎物的狼性,又有重新找到主人的狗性。

  他看到面前两条同样笔直的路,但两条路全看到了,这却使他惊慌,他生平只认得一条直路。令人心烦意乱的是,这两条路是相反的。这一条排斥另一条。两条之中哪一条是正道呢?[16]

  被冉·阿让解救之前,沙威几乎是一个纯粹的警察,秉公执法,思维简单,唯一信奉的原则便是将罪犯缉拿归案,逃犯之身的冉·阿让当然也不例外。但当沙威被冉·阿让不计前嫌地释放后,他真切感受到了后者的善良仁德,并被其感化,从此,冉·阿让对于沙威来说就具有两重性:既是“猎物”,应该毫不犹豫地将其绳之以法;又是“主人”,被其崇高的品质所折服。一反从前的果断坚决,沙威踌躇不定,从前只认法律为正道,如今却有“两条笔直的路”,选择法律还是良心,沙威挣扎于警察和受恩者的双重身份间,也深陷群体意识和个体意识的激烈斗争:“现在怎么办?交出让·瓦尔让,这样做不好;给让·瓦尔让自由,这样做也不好。第一种情况,执法的人堕落得比苦役犯还低贱;第二种情况,苦役犯上升到比法律还高,将脚踩在法律上面。”[17]身为警察群体中的一员,沙威有义务维护复辟王朝的法律和制度,以其群体意识观之,根据法律,理应抓捕冉·阿让,否则就是践踏法律的尊严。但作为个体,作为冉·阿让的受恩者,沙威应当知恩图报,以其个体意识观之,出于本心,则应放走冉·阿让,不然就会破坏自己的道德准则。

  深陷伦理悖论困境的沙威,最终无法解决两难问题,只得以自杀求得解脱。但对于沙威自杀的结局,有评论家认为这种结局安排过于理想化,不符沙威的本性,其中以梁晓声《未死的沙威》为代表。梁认为:“他(沙威)虽然是人,但却几乎没有人性……他乃是个早已被专制制度异化得根本没有了什么人性可言的‘铆钉’。换言之,是个根本没有受过人文主义教化,却对专制主义理念信奉得五体投地的‘工具人’……所以,沙威的死,是大不符合沙威这一个‘工具人’的工具性的,所符合的只不过是雨果这一位虔诚的人道主义者的人性逻辑。”[18]梁晓声进而设想出三种可能性结局:

  其一,沙威依然冥顽不化,仍要置冉·阿让于死地。

  其二,沙威同意放走冉·阿让,并计划将冉·阿让的外套浸湿(托辞其自溺而亡)带回去结案,但交易条件是后者再次创办工厂时,必须有沙威的干股。

  其三,沙威仍旧穷凶极恶,冉·阿让无奈之下只得行贿。②

  梁晓声的假设不失为一种解释,在某种意义上,为警察群体意识控制的沙威也确实具有一定的“工具性”,但把沙威看作只有工具性的“工具人”,否定沙威的个体意识,甚至把沙威描述为看似清廉实则贪婪的虚伪之徒,这大概是不恰当的。沙威对法律和职责的忠诚确实有愚忠成分,加之出生监狱的童年经历,他对下层人民抱有一定偏见,却迷信于政府和国家权力。但这并不意味着沙威一定缺乏善良品质,相反,沙威是一位正直的警察,他之前对冉·阿让穷追不舍,是出于警察的责任感。之前沙威在抓捕冉·阿让时,曾因担心冤枉无辜者而错过机会,那时他完全可以不顾犹疑而直接进行抓捕,这样,即使抓错也大可否认,前去邀功,以当时政府的昏庸,大概可以蒙混过关。此外,沙威四十余岁,尽职尽责,能力卓越,却仍是一名在“一线”工作的普通一级警官,生活清贫,这大概是因为他不善钻营,而专注于警察工作本身。可见,沙威多年以来对冉·阿让的执着追捕,是出于工作的责任感和对法律的信仰,而绝非出于私利,这仍不失正直良善的品质。

  沙威对法律的愚忠和盲从,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其个体意识为警察职业的群体意识所控制,“群体中的个人已不是独立的个人”[19],因此他有时缺乏理智的判断而陷入偏执和狂热。但一旦沙威的个体意识被冉·阿让的美德所激发,他就会开始怀疑现行法律的正义性,而深陷伦理困境。由此观之,梁晓声否认沙威的伦理两难,并简单斥之为“工具人”,或有将人物简单化、机械化之嫌。此外,与沙威一度坚信冉·阿让难以改变苦役犯卑劣“本性”类似,认为“反动警察”沙威本性难移,同样是荒谬的,这大概不约而同地错把他们后天形成的品行(冉·阿让早期的盗窃行为和沙威的偏执愚昧)当作了其本性。实际上,沙威对底层人民的偏见及对政府和贵族的迷信并非与生俱来,而是出于个人经历、社会环境和群体心理等综合后天因素,故而是可能转变的。

  (二)殉道与救赎:沙威之死的双重性

  深陷伦理悖论的两难处境,沙威最终以自杀来终结所有的困惑和痛苦。

  以其双重伦理身份和伦理两难来看,沙威的自杀,也具有双重性。身为警察的沙威,是殉道——尽管不能抓捕冉·阿让归案,但以死谢罪,维护法律的权威;身为受恩者的沙威,是救赎——放走恩人,自己承担一切痛苦,以死报恩,不违本心。沙威自杀前,仍认真严谨地写下一篇《关于改进勤务的几点意见》,至死不忘身为警官的职责。沙威这时已经对法律和国家权力的公正性产生了怀疑,但身为警察,法律就是唯一信仰,唯有自杀,才能守住信仰。《关于改进勤务的几点意见》中,沙威列举了监狱管理中出现的诸多丑态,又足见他对“贫穷使男人沉沦,饥饿使女人堕落,黑暗使儿童羸弱”[20]的悲惨现实并非视而不见。此外,沙威又为冉·阿让的高贵品质和人格魅力所感化折服。善良正直的本心,促使沙威不愿违背良心抓捕冉·阿让,也唯有自杀,才能保住良心。

  “一个高高的黑身影,迟归的行人从远处会看作一个幽灵,站立在护墙上,弯腰俯向塞纳河,然后又挺起身来,笔直落到黑暗中;发出一下沉闷的拍击声;朦胧的身影消失在水中,惟有黑暗知道这场激变的秘密。”[21]沙威投入水中,激起一阵水花,尸体沉入水底,一同沉没的,大概还有腐朽的波旁王朝,随后塞纳河归于平静,沉默而幽深,河水无语,一如往常。历史潮流浩浩荡荡,沙威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小人物,他可敬,秉公执法,尽职尽责;他可笑,愚忠于法律和政府,性格正直,所作所为却常与人民利益相悖;他更可叹,秉性正直,深陷伦理两难,以自杀为结局。文学终究不是官方史书,它不为胜利者立传,也不问大人物的功过是非,它悲天悯人,还原小人物的复杂心事,这大概正是文学的伟大之处。对沙威伦理困境的真实还原,也体现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

三、沙威立体化塑造背后的雨果人道主义精神

雨果作品中的人道主义精神,首先体现在雨果对贫苦大众的悲悯及对人民起义的同情。但对沙威这类“反动人物”的立体化呈现,通过其伦理困境表现复杂人性,或许也体现着作者的人道主义情怀。

  一方面,雨果关怀广大贫苦人民,并旗帜鲜明地支持多数人推翻少数人暴政的正义起义。他认为,大多数人反对少数人、进步的战争是正义的起义;反之,少数人反对大多数人、后退的则是反动的暴动。③因此,无论是“乞丐王国”对巴黎圣母院的围攻(《巴黎圣母院》),还是1832年的六月起义(《悲惨世界》),或是法国大革命(《九三年》),雨果都持以基本肯定态度(但并非毫无怀疑),同情人民革命,反对专制和暴政。

  另一方面,雨果对统治阶级中的一些复杂人物,在批判中也怀有人道主义的关怀,塑造这些人物时摒弃了简单化、扁平化和机械化的描写,而是全面生动地展现了他们复杂的内心世界。《悲惨世界》中的沙威,《九三年》中的朗德纳克侯爵皆是如此。《悲惨世界》中,雨果在塑造沙威时,全面表现了人物的伦理困境,而没有将之描写为一个毫无良心可言的符号化反动警察。这正是他人道主义精神的又一种体现。雨果深信人都可以激发孕育出善良的一面,因此沙威不负冉·阿让的恩情,最终选择死亡;《九三年》中的朗德纳克也出于良心在大火中救出三个孩子,从容被捕。这些人物刻画或许有一定的理想化成分,但大概正体现着雨果人道主义的伟大之处——将人视为复杂的人而非冰冷的机器,反对简单化的暴力,倡导精神上的感化。

  故而,雨果对革命的态度终是复杂的。在同情人民革命的同时,他呼吁更为博大的人道主义:“在革命的绝对真理之上,存在着人道的绝对真理。”[22]因此,在塑造警察沙威时,雨果并非高高在上的审判者,而是一位慈祥和蔼的仁者,以平等的态度视之。进而,雨果可以站在沙威的角度进行思考:沙威首先是一名警察,虽然愚忠得有些冥顽不化,却终究执法如山,始终在履行一名警察的职责;同时,雨果也发现了沙威本性中趋向善良的一面,并最终因此陷入伦理困境而自杀。如此,就不至于将这个隶属统治阶级的人物扁平化,而陷入一种狭隘的偏见——统治阶级毫无良心可言,不可救药,十恶不赦、罪不容诛。在这种偏见的误导下,就容易堕入迷信暴力的偏执,最终则会以正义之名行杀戮之实,根本有违革命的初衷。在某种意义上,沙威也是不合理制度的受害者,所急需的并非消灭他的肉体,而是启蒙其精神上的愚昧。但启蒙却不应是觉醒者对愚昧者从上至下的训诫,也非将启蒙思想视为不容置疑的神圣信条——这无异于另一种迷信。启蒙或许是一种告别一切迷信的反思精神。正是因缺乏这种反思精神,沙威迷信法律与国家权力,从而以正直公心行危害公众之事;同样,迷信暴力革命,简单粗暴地杀戮“反动阶级”而不加自我反省,也大概会演变为另一种暴政。

  或许,暴力革命只是极少数特殊情况下的无奈之举,“精神革命”大概更为重要,这种“精神革命”不同于暴力革命对外界武力的依赖,而立足于自我的内省反思与思想革新,即去仇视而立理解,去狭隘而立包容,去执迷而立反思,去自私而立博爱。雨果人道主义的高明之处,正在于看到了暴力革命的局限性和精神革命的必要性。就沙威而言,他作为警察的狭隘与愚忠之处并非与生俱来,而是由成长经历、社会环境以及群体心理等综合因素后天构建的;善恶亦如此,没有天生的善恶,人本无善恶可言,但后天的引导或诱惑可向善或作恶。因此,这类人物并非无可救药。雨果基于人道主义思想,表现沙威的内心激变,而这种伦理困境带来的精神危机,在某种角度上可视为一种“精神革命”——尽管沙威因信仰危机而选择死亡,但对现行不合理法律和制度的怀疑,已促使他迈出了自我精神革命的第一步。当然,比之暴力革命狂风暴雨式的摧枯拉朽,精神革命大概只能是春风化雨式的循序渐进,并且有浓郁的理想成分。然而,人之所以为人,或许就在于不仅勇敢地生活在眼下的现实,更拥有高远的精神。

  注解【Notes】

  ①让·瓦尔让:通常译为“冉·阿让”,除引文部分外,文中均采用“冉·阿让”为译名。

  ②参见梁晓声:《未死的沙威》,载《艺术评论》2006年第5期,第37—38页。

  ③参见[法]雨果:《悲惨世界》,郑克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版,第966—971页。

  引用作品【Works Cited】

  [1]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58页。

  [2][法]雨果:《悲惨世界》,郑克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版,第167页。

  [3][法]雨果:《悲惨世界》,郑克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版,第168页。

  [4][法]雨果:《悲惨世界》,郑克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版,第203页。

  [5][法]雨果:《悲惨世界》,郑克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版,第437页。

  [6][法]雨果:《悲惨世界》,郑克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版,第276页。

  [7]张汉卿:《试论沙威形象的的二重性》,载《世界文学评论》2008年第2期,第106页。

  [8][法]雨果:《悲惨世界》,郑克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版,第167页。

  [9][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陈天群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5页。

  [10][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陈天群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0页。

  [11][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陈天群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1页。

  [12][法]雨果:《悲惨世界》,郑克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版,第1208页。

  [13][法]雨果:《悲惨世界》,郑克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版,第1208页。

  [14][法]雨果:《悲惨世界》,郑克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版,第1214页。

  [15]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62页。

  [16][法]雨果:《悲惨世界》,郑克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版,第1206—1207页。

  [17][法]雨果:《悲惨世界》,郑克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版,第1207页。

  [18]梁晓声:《未死的沙威》,载《艺术评论》2006年第5期,第36—37页。

  [19][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陈天群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7页。

  [20][法]雨果:《悲惨世界》,郑克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版,第1页。

  [21][法]雨果:《悲惨世界》,郑克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版,第1216页。

  [22][法]雨果:《九三年》,罗国林译,译林出版社2012年版,第344页。

  Javert isa characterwho confrontedw ith an ethicalpredicament in LesMisérables,the masterpieceof the French Romanticw riter Victor Hugo in thenineteenth century.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thical Literary Criticism,Javert is facing an ethical predicamentoriginating from his dualethical identity.On one hand,being a policeman,he should be loyal to his duties during enforcement of law,and thus persist in arresting the convict Jean Valjean.On theOther hand, as Javert is indebted to Jean,he should release Jean.Therefore,Javert isdeeply trapped in this ethicaldilemma.Eventually, Javertsought relief by killing himself.Apart from that,the vivid portraitof Javert'sethicalpredicamentembodies the Humanitarian spiritof Hugo.

  Javert LesMisérables Ethicalpredicament Humanitarianism

  敖翔,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主要研究比较文学与欧洲文学。

  Title:Javerand His Ethical Predica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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