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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干部要自觉把好“三关”

时间:2023/11/9 作者: 博览群书·教育 热度: 10475
王伟

  在今年3月31日于北京召开的全国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李建国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部署。为工会系统广大工会干部在反腐倡廉方面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工会系统拒腐倡廉的关键是广大工会干部,如何提升工会干部在履职践责中的拒腐倡廉能力,笔者认为,务必要把好“三关”。

  一、补足精神之钙,把好理想信念关

  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理想信念坚定,骨头就硬,没有理想信念,或者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中国工会的性质和地位决定了工会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团结和动员所联系的广大职工群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纵观近年来全国各地工会系统特别是集团公司工会系统出现的腐败现象,归底到底就是个别工会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四风”严重造成的。他们有的背离了对马列主义的信仰与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有的背离了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的背离了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工作路线,致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横行,不仅损害了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置自己的事业前途于非常危险的境地,更加损害了企业的长远利益。广大工会干部只有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等党的科学理论武装自己,补足精神之钙,在工作中能够熟练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念方法观察和解决问题,不断筑牢理想信念,站位才会高,眼界才会宽,心胸才会开阔,才能自觉抵制“四风”的侵蚀,更好地履职践责,服务于广大职工群众,推动企业长足发展。

  二、增强政治意识,把好组织纪律关

  毛泽东同志曾说过:“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政治坚定、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也是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纵观济二煤矿的改革发展历程,历届工会组织无不是在上级工会和矿党委的领导下,依靠坚定的政治信念和严明的组织纪律,坚持走党的群众路线,较好地组织和发挥群众优势,在推动矿井可持续发展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当前,基层各工会组织以及广大工会干部组织纪律性总体是好的,但仍然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有的个别工会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报销会议费或培训费无上级有关通知或文件;有的跟组织玩小聪明,权欲膨胀、利欲熏心,截留职工奖金用于支付受伤职工医疗费、走访慰问、请吃、送礼等不规范支出。之所以会出现这些违规违纪现象,归根到底都是由于个别工会干部政治意识不强,组织纪律涣散、责任意识缺失造成的。新修订的党章、准则与条例,不仅是所有党组织和党员的思想武器、根本遵循、行为标准、工作底线,更是所有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思想武器、根本遵循、行为标准、工作底线。只有学深、学透、学懂一党章、一准则与一条例,才能明确自己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哪些事可以个人对组织或组织对个人、哪些事必须组织对组织,哪些事可以简化程序、哪些事只能按程序办,才能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牢树全心全意为广大职工群众服从的宗旨,正确地做事,做正确的事,从而更好地用好上级交付的、职工群众赋予的权力,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群众更好地为矿井发展服务。

  三、牢树法治观念,把好法律法规关

  党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提出后,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基层车间工会组织更好地开展工会工作明确了前进的方向。近年来全球煤炭市场的持续疲软、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矿井转型发展步伐的加快、对外开发力度的加大等新常态、新变化、新发展,给做好新形势下国有煤炭企业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工会组织面临的形势日趋复杂、肩负的任务愈加艰巨,亟需广大工会干部加强法治意识,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会各项工作。目前,广大工会干部总体上法治观念比较强,大都能够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工会法》、《工会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然而仍有个别工会干部法治观念淡薄,被私欲迷眼,以至于身陷囹圄悔不当初。矿井开发建设27年来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才能赢得职工群众满意、行政支持、党委信赖,从而有效汇聚职工群众强大力量,战胜种种困难与挑战,最终实现个人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同发展、共成长。因此,当前形势下,广大工会干部务必要增强法治观念,自觉以法治思维看待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习惯,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坚决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公开接受监督,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自己在履职践责工作中远离“法律”高压线,使工会工作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凝聚起严峻形势下推动矿井逆势发展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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