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摘要: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既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石,亦为其核心内容。它是马克思从“现实的人”的生产出发,以深邃的历史洞察力,运用科学的方法,通过对人类社会的横向结构和纵向发展的深刻剖析而收获的科学理论硕果。通过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方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应运而生,成为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中国化的伟大创举。
关键词: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马克思发现了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唯物主义历史观,是马克思对人类社会历史“斯芬克斯之链”探索的最光辉的理论结晶,是一种前无古人的全新而科学的社会历史观。它和剩余价值学说一道成为马克思一生的两大重要发现。社会形态理论,是马克思从“现实的人”的物质生产出发,以深邃的历史洞察力,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通过对人类社会的横向结构和纵向发展的深刻剖析而收获的科学理论硕果。只有社会形态理论的创立,才能使唯物史观成为被社会历史所证实了的科学真理。
马克思在创立社会形态理论的过程中,充分汲取和利用了人类思想文化发展进程中一切有价值的优秀遗产。追本溯源,马克思之前的社会历史观,大体经历了朴素史观、神本史观、人本史观和理性史观。在这些五光十色的各种社会历史观形式中,可以找到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观点的胚胎和萌芽。因此,它们都可以视为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思想渊源。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生成并非一蹴而就,与任何科学理论一样,它也有萌发、探索、形成、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大体说来,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经历了马克思从唯心主义到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转变过程。是伴随历史唯物主义的确立而初步形成,在政治经济学研宄中得到发展,最后在马克思晚年研究历史学、人类学中臻于完善的过程。
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内容博大精深,其内核具体凸显为社会形态的三重论域,即社会形态结构论、社会形态划分论与社会形态演进论,它们动静结合、主客统一,共同构成一个系统而科学的理论体系。在马克思社会形态的三重论域下,社会形态是一个由主体和客体构成的有机“艺术整体”。主体要素即从事实践活动的“现实的人”,客体要素为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构成社会形态的诸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每一要素都不能离开社会形态而单独存在与发生作用。而作为社会形态主体的人又具有主观能动性,人创造了人自己,人创造了属人的社会形态。
马克思对社会形态的划分并不是一维的,而是多维的。仅仅从任何一个方面、一个角度来理解马克思对社会形态的划分都难以避免地带有一定的片面性。马克思对社会形态划分的多维性具体体现为两个尺度即科学尺度和价值尺度,三个标准即生产力、生产关系、人的发展。马克思划分社会形态的科学尺度与价值尺度不是二元对立的,二者都是完整的“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活动过程的基本内容之一,它们共处于“人的感性活动”这个完整统一体中,并在这个统一体中实现相互联系和转化。因此,“人的感性活动”是马克思划分社会形态的科学尺度与价值尺度统一的内在客观基础。全部的秘密就在于:整个所谓人类社会歷史不外是“人的感性活动”的结果。在“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活动中形成的以生产方式为核心的矛盾关系构成了社会形态演进的内在动力机制,即,人—需要—生产—(发展的)人—(新的)需要—(质变的)生产。社会形态在“现实的人”的需要的内源动力、社会基本矛盾的根本动力的推动下,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不断向前发展演进,其演进过程是一般过程与特殊过程的辩证统一。
马克思穷其一生不懈探索社会形态的发展演进规律,在不同时期、不同著作中多次、多层面、多角度论及社会形态理论。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历史资料的匮乏以及历史任务的局限,他显然没有能够全面、系统阐释社会形态理论,社会形态理论的诸多观点只是散见于不同时期的各种著作中。这无疑是一个重大的而又无可厚非的缺憾,而弥补这一缺憾使其全面化、系统化乃是我们作为马克思主义继承者、研究者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是我们坚持、发展马克思主义所应该潜心研究的重大课题。
毋庸置疑,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是十九世纪的产物,但是它并不因时代的变迁而丧失理论光彩。相反,它依然以其宏大的世界视野、科学的理论价值而历久弥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尤其是社会形态理论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产物,也是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中国化的伟大创举。可以说,马克思关于社会形态的原创理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理论基石和实践指南的作用。这正是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普世价值之所在。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人民出版社,2006,3,13.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人民出版社,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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