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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方言“贼”与普通话“很”之比较

时间:2023/11/9 作者: 北方文学·下旬 热度: 10700
盛丽春

  摘要:东北方言中的“贼”与普通话中的“很”作为程度副词,在语义特征、句法特征及语用功能等方面存在着异同。通过不同层面的比较分析,可以加深对二者的认识,从而可以促进普通话与东北方言词汇之间的教学及研究。

  关键词:贼;很;语义;句法;语用

  在现代汉语中,“很”是一个意义比较单一的程度副词,而在东北方言中,“贼”则是一个一词多义的词。作为程度副词,东北方言中的“贼”与普通话中的“很”在句法、语义、语用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共性特征,同时也有很多差异。我们知道,普通话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东北方言是北方方言的一种次方言,因而东北方言与普通话之间必然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通过对东北方言中的“贼”与普通话中的“很”的异同比较,可以加深对它们的认识。

  一、语义特征比较

  (一)词典释义

  《东北方言词典》(马思周、姜光辉)中对“贼”的释义为:

  ①极:他的鼻子贼尖。②狡猾:你心眼鬼,他比你还贼。③脏东西:脚上扎了口,不打打,它不淌血,里头会圈住贼。④敏锐:小白龙眼贼,离老远就知道。⑤(溜)滑:玻璃瓶子太贼,拿也拿不住。⑥不正常:这齿轮转得有点(发)贼,要出事吧。⑦刺眼:灯泡亮得发贼。

  《现代汉语词典》对“很”的释义为副词,表示程度非常高。

  (二)比较

  1.相同点

  单从东北方言中的“贼”与普通话的“很”相比较而言,二者在语义上都有“程度非常高”之意义,即都为程度副词,表示“程度的加深”。

  2.不同点

  (1)从以上的释义可以看出:“贼”在东北方言中有三种词性,即名词、形容词和副词。“贼”除了具有“程度非常高”之义外,还有“名词”、“形容词”的词性,因而语义范围比“很”较为宽泛。

  (2)在东北方言中,表示“程度加深”的副词还有很多,例如“精薄”的“精”、“稀烂”的“稀”、“溜滑”的“溜”等,而在这些程度副词中,“贼”作为东北方言词汇中的一个方言特征词,其意义比“很”、 “非常”等词表达的意义要重。相比东北方言中的“贼”,普通话中的“很”的程度意义要中性一些。

  二、语法特征比较

  普通话中的“很”与东北方言中的“贼”都可以做程度副词,它们在语法特征方面具有一定的异同。

  (一)共同点

  1.修饰形容词。例如:

  在“贼”或“很”修饰形容词时,一般都可以修饰性质形容词,而不能修饰状态形容词。它们可以修饰褒义形容词、贬义形容词及中性形容词。另外“贼”和“很在修饰形容词时都可以重叠。例如:

  贼大贼大(的) 贼甜贼甜(的) 贼优秀贼优秀(的)

  很大很大(的) 很甜很甜(的) 很优秀很优秀(的)

  2.修饰心理活动动词及述宾短语。

  (1)修饰心理活动动词。例如:

  (2)修饰述宾短语。例如:

  (二)不同点

  1.“贼”不可构成“不+贼+形容词”结构,而“不+很+形容词”结构则可以。例如:

  在现代汉语中,“很+名词”的用法已很普遍,“很”与名词组合后,赋予了这些名词描述意义方面的属性特征,具有一种客观事实性或具有说话人的主观评价色彩。而“贼”在东北方言中是一个口语化色彩十分鲜明的程度副词,因而能够与其结合的名词会受到很大限制,通常书面语化的名词或与东北社会生活不十分息息相关的名词就很难与“贼”组合了。

  3.“贼”后可带后缀“拉、拉拉、赤拉”,表示“程度加重”的意义,而“很”则不可以。例如:

  贼拉热 贼拉咸 贼拉喜欢 贼拉失望 贼拉有钱

  贼拉拉热 贼拉拉咸 贼拉拉喜欢 贼拉拉失望 贼拉拉有钱

  贼赤拉热 贼赤拉咸 贼赤拉喜欢 贼赤拉失望 贼赤拉有钱

  “贼”后加“拉、拉拉、赤拉”后缀后,其用法与“贼”的用法大致相同,凡能够受“贼”修饰的形容词、心理活动的动词及述宾短语,都能受“贼拉、贼拉拉、贼赤拉”的修饰,而“很”由于是一个普通话程度副词,口语化不强,因而其后很难加后缀。

  三、语用特点

  东北方言中的程度副词“贼”与普通话的“很”在语用上的差异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适用范围大小不同

  普通话中的程度副词“很”,修饰范围相当广泛,因而使用范围也相当广。张国宪(2007),杨凡(2008)等学者认为,在“很+形容词”这一句法结构中“很”具有完句的功能。在语法学界,程度副词“很”常常作为鉴定形容词的一个重要鉴定词,因而“很”具有广泛的使用范围;而“贼”则没有“很”的这些功能,在东北方言中只是一个单纯的程度副词,其普及程度无法与“很”相比较。

  (二)语体色彩不同

  普通话的“很”既可以用在口语中,也可以用在书面语中;而东北方言中的“贼”则口语化色彩较强。东北方言中的“贼”,一方面受古代汉语遗存的影响,传承到现在并融入在东北方言中,成为东北方言日常口语中的一个程度副词;另一方面,受到语言融合的影响,在“闯关东”过程中,大批山东人来到东北,使得山东方言进入到东北地区,使其与东北的土语相互融合。“贼”与山东方言中的“真”音相近,声母相同,由“真”白读成为“贼”。

  因而“贼”广泛运用体现了东北方言的生动、幽默的特点。

  通过东北方言的“贼”和普通话的“很”的句法、语义、语用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二者之间的异同,从而可以看出普通话和东北方言之间在词汇层面的关联。近年来,随着东北方言题材的电视剧及小品的热播,使得东北方言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人们的关注,东北方言词汇与普通话词汇相互交融,从不同程度上丰富了各自的词汇系统。

  参考文献:

  [1]曹曼莉.东北方言程度副词“老”的三个层面[J].衡水学院学报,2008(05).

  [2]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3]马真.普通话里的程度副词“很、挺、怪、老”[J].汉语学习,1991(02).

  [4]马思周,姜光辉.东北方言词典[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5.

  [5]梁雯蕊.东北方言“老”与普通话“很”的异同比较[J].语言艺术与体育研究,2015(03).

  [6]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M].商务印书馆,2013.

  [7]刑福义.“很淑女”之类说法语言文化背景的思考[J].语言研究,199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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