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秦岭的乡村题材小说,总能让读者在现实与历史的相互关照中获得对中国乡村的纵深认知和广角观察,这是他与某些作家“快餐式”反映乡村现实的明显不同。他的中篇近作《借命时代的家乡》(《中国作家》2014年第12期)以西部干旱的“家乡”为背景,让“借命”叙事环绕在历史阵痛和时代变革之间,一幅别开生面的农村世相风俗画顿时展现开来,再度给予我们酣畅淋漓的阅读快感和对乡村社会的深深思索。
借命,曾经是中国农村非常普遍的流行语,它容易让我们想到渐渐湮没于历史的招婿、童养媳、娃娃亲、两换亲、买卖妇女儿童的时代,可是,历史发展到今天,随着农村社会的急剧变革和生存环境的恶化,空巢村、光棍村比比皆是,古老的“借命”现象死灰复燃,愈演愈烈,成为维系乡村农民娶嫁、生存、宗亲关系的无奈选择。《借命时代的家乡》就这样不失时机地直逼“家乡”,在第一时间把读者拉到了农民用“借命”方式与命运抗争的现场。世代厮守在干旱小村尖山的董、苟两个家族在漫长岁月的不同境遇中,为生命之水,对峙、博弈互不停息。进入新时期,不甘“借命”求生的知识青年董建泉被迫实施心灵突围,他背弃“借命”结发的存喜,隐姓埋名混迹浩荡的打工大军之中,却又在矿区获得了同样期待“借命”的姑娘彩凤的爱。他摆脱“借命”的家乡,又在异乡“借命”成功。在彩凤的协助下,成长为远近闻名的养牛大户和致富能人,但是,他同时又陷入背叛家乡、亵渎宗亲、抛弃发妻的灵魂煎熬。面对早已再次“借命”招了智障上门女婿的存喜,他试图给予帮助,但在传统道德的高压线与物欲社会的规则之间一筹莫展;面对宗亲高堂对他的拒不接纳,他千方百计寻求认祖归宗的途径,但他又在伦理的审判席上进退两难;面对市场经济对天地良心的挑战,“借命”似乎成为他唯一能够解开命运的钥匙,他不得不被动入俗,灵魂出窍,在苟家的打压、“官二代”的淫威、市场的潜规则之间一步步迎合、适应、融入,艰难开辟作为普通农民创业的路径。纵观世相,董建泉无疑是这一代农民的代表和缩影。
可贵的是,小说没有像同类题材那样无节制地描摹农民抗争命运的种种不堪,而是收紧笔锋,让中国农村传统的宗亲、家族、道德观念,牢牢拽着他灵魂出窍的风筝,这体现了作者对农村社会科学而客观的判断,也为主人公的形象打上了历史与现实的双重烙印,更加血肉丰满,呼之欲出。作者非常清楚,无论农村社会怎样变革、扭曲、变异,农村传统宗亲、家族、道德的力量,始终是农民精神家园的救命草。小说观察中国乡村的难度,在于到底是现实遮蔽历史,还是历史洞穿现实。若没有这点敏感,所有的乡土叙事,一定会轻飘,而这篇作品把乡村的历史与现实通过“借命”叙事链接得天衣无缝,为我们提供了考察农村现实的新界面、新渠道和新视野。
“文学即人学”。文学秉持人性,替人传情达意,而非迎合世俗、景和时尚。这篇小说正是把凸显人的困惑,理解人的苦难,特别是彰显人的情怀作为其文学表达的第一要义。趋炎附势的苟发昌判刑入狱,我们看到了他身上极端的小农意识,看到了他渴望攀附“官二代”分得市场一杯羹肴的油滑嘴脸,但同时也看到了他匿名资助存喜的善举和一位堕落农民心灵深处的一抹光亮。董建泉和苟发昌为了尊严(不排除光宗耀祖的念想)彼此排斥、斗争,为了“借命”又相互妥协、包容,谁也看不清对方的心灵底色,但每个人的灵魂深处都有一个“家乡”存在,“家乡”成为游子们“借命”的纽带和宿命。小说中提到的小三、二奶、洗发妹这些“借命”挣扎在底层的弱势群体,作者用生存的逻辑给了她们怜悯和理由。特别是当彩凤发现丈夫再续旧情与存喜的幽会时,她不但没有像普通农村妇女那样疯狂反击,而是以既得利益者的“良心”和“胸襟”,保持了冷静和包容,这是当下农村社会另一种人格的重塑和灵魂的救赎。几十年来,董家替苟家背着“先辈曾背土匪(实际上是解放军伤病员)过河”的历史“罪行”而屡遭运动浩劫,后来,当官居要津的被救者的“官二代”们千方百计找到尖山报恩时,董建泉的父亲不仅极力否认,甚至决心把当年“土匪”留下的报恩条子带进棺材,他想埋葬的何止是一份真相?何止是一份借命时代的证据?当这样的选择来自一位普通农民,我们对当下中国农民精神的判断,无疑多了一个洞开的巨大窗口。
作者选择了第一人称叙事,让“我”在家乡现场讲“借命”家史。在乡村宗族、情感、道德的描绘中,由于历史的介入,很容易勾起我们以往阅读西部乡土叙事的记忆以及那些至今在岁月里发光的人物形象,比如董、苟两族的纷争让我们联想到《白鹿原》中的白、鹿两家的恩恩怨怨,董建泉与存喜、彩凤的情感纠葛让我们联想到《人生》中的高加林与刘巧珍、黄亚萍之间的爱情纠葛。这种世纪之交的西部生活与改革开放之初乃至更早的西部生活根脉的有机链接,无疑充满着进一步开掘的难度和挑战,但秦岭跨越了这一难度,他显然对前人的乡村叙事有着深刻的了解,在链接的同时就追溯而上,扇形覆盖,纵横透视,在历久弥新中开拓出了新的呈现疆域,构成了一种别开生面的文学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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