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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儒家德性伦理的文化内涵及现代价值

时间:2023/11/9 作者: 北方文学·下旬 热度: 14382
李发亮

  摘要:儒家德性伦理是我国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思想基础和理论源泉,其文化内涵及现代价值極其丰厚,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仁爱礼义”内在德性情感文化特性。二、以人性向善为基础的“礼乐教化”外在德性伦理特性。三、以礼养情“中和”的情感文化归宿和德性伦理追求。这对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儒家德性伦理;文化内涵;现代价值

  《中庸》曰:“故君子尊德性而道学问,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温故而知新,敦厚以崇礼。”[1]由此,儒家先贤们注重于把“仁爱礼义”的情感关怀与“礼乐教化”道德教育建构结合起来,倾向于在人的内在德性情感关怀中确立外在的思想道德教育价值理念,在外在的道德教育建构中体现人内在的德性伦理情感需求,以凸显出人内在德性伦理情感在人个体中的思想伦理道德体系建构中的地位与作用,这是儒家德性伦理理论基础的重要特性。儒家德性伦理的情感需求是建立在以宗族血缘关系为基础之上的,这是儒家在道德上对个人的理性精神关怀,这使儒家传统伦理思想有了生活的内在定义,为儒家士人、君子、圣人的安身立命奠定了思想基础。儒家很看重各种“教化”思想对社会和国家的影响和作用,倡导仁民、爱物、爱国,以天下为己任的爱国主义情感,重视德育,实现国家和民族的“德治”,从先秦的孔孟荀到宋明的程朱陆王,无不蕴涵着儒家丰富的德性伦理和深刻的教育思想,儒家也切实重视基础理论和现实实践的结合和统一,极力化解现实社会中的外在道德规范与个人内在情感文化的自觉结合。这对于加强和提升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着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一、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仁爱礼义”内在德性情感文化特性

  儒家德性伦理的出发点是以古代封建宗法制度下的血缘关系为基准,儒家认为人的内在伦理建构过程基本上从血缘关系的情感体认开始阐发的。人与人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人类最原始、最基本关系的存在方式,由此而引发的宗族之间的血缘之情,自然是真实的、质朴的、稳定的、长久的,对它的深度体认事实上蕴涵着人类最高贵、最深沉的德性情感文化意识,很容易激发人在社会实践中的道德自觉性。儒家德性伦理的情感体现是一种稳定性很强的道德水平,对现实的个人而言,这种德性伦理特性自然延伸到社会中的各个方面。儒家有了这种高尚的德性伦理品质,在人的内心世界开始凝结成一种强有力的道德力量,逐步冲击到人的外在世界,并逐步化解人内心的德性伦理情感需求与外在实践道德要求之间的矛盾冲突,为国家和社会的道德规范建立、实施奠定其坚实的思想伦理基础,并为后世有志文人所尊崇、所执行,成为我们中华民族积极进取的精神力量和动力源泉。先秦儒学、宋明理学及陆王心学一直积极的推行和倡导知行统一的伦理实践标准,一个人有什么样的德性伦理,通过特有的教化过程,折射到一个人的现实实践,自然就有什么样的德性实践行为。作为中华民族的子孙后代,其自身对传统儒家德性伦理的汲取和吸收有着天然的优势,这种优势的转化必须要依靠广大人民内在德性情感文化的自我熏陶和教育意识的自觉遵守,显然,儒家德性伦理所展示出来的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仁爱礼义”内在德性情感文化特性,为我国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广大公民思想政治教育的自觉性培育和实效性提升提供了有益因子及有利因素。

  儒家认为,家庭及宗族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古代封建社会最基本的人伦关系和人际关系,这种关系的维系需要德性伦理的情感理性来做基础和铺垫。“仁”是儒家德性伦理最原始的情感体现,也是儒家思想文化中最核心的内容之一。在孔子“仁”的道德理念和实践行为中,主要体现为孝悌。“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2](《论语·泰伯》) “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同[2]P4(《论语·学而》)在圣人孔子看来,血缘关系中所蕴涵的“仁爱”理念比较容易被人们在情感认同上达到共鸣,并且这种共鸣能超越时空的限制达到永恒。此种自然情感的体现应该在现实社会关系中得到认同,不然很难持久和稳定,也难以真正得到具体的实施和实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同[2]P14(《论语·为政》)孔子认为,作为孝子只有物质生理的孝顺,而没有真实情感的全心投入,是绝对不会达到“仁”的基本标准和最高境界。孔子由此深发,就出现了仁、义、礼、智、信等德性条目,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忠”“孝”“智”“仁”“勇”等德性伦理思想,为千古后世有志文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大道奠定了理论来源,这带有很强的个人情感价值和社会普世价值。孟子曰:“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3](《孟子·尽心上》)“进而孟子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具体的伦理道德运作及实践模式,这是儒家“仁爱礼义”情感体认下文化内涵的生命张力,再加以扩展和延伸,逐步衍生出社会性的德性伦理准则和文化实践规则。

  儒家的德性重建主要体现在“仁孝”思想的发挥和延伸上,“仁”是儒家德性的全部思想内涵和体现,“孝”是儒家“仁”德行为要求和伦理准则的最高标准。血缘情怀的自然体现是儒家德性伦理规范建构的基础和前提。《孝经》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4] “孝”贯穿于古代封建社会“上下无怨”的德性之大道,它统领着封建王朝统治者思想德性行为的全部,血缘亲情是其为人处事最基本的伦理原则和现实出发点。在人与天地、人与社会、人我之间的伦理关系中,若个体之人能够尽己之性、尽人之本性、尽物之原性,在现实的社会人际关系的情感体验中达到“天人合一”的至高境界,人就可以使自我内在的喜怒哀乐等情感要素“发而皆中节”。《中庸》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同[1]P23以中至和是儒家德性伦理的实现路径和主要目的。《论语》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同[2]P7(《论语·学而》)中和礼用是儒家德性伦理思想的自然法则,它影响了中国传统礼仪文化几千年,稳定了国家政权,规范了社会秩序,造就了中华民族“礼仪之邦”的世界美誉。

  二、以人性向善为基础的“礼乐教化”外在德性伦理特性

  在人们正常的现实社会生活的自然行为中,作为有德性的人来说,真正是否能做到“发而皆中节”,这与人的各种外在情绪变化有着密切的联系。亚圣孟子是儒家德性伦理思想的继承者和发扬者,他主张从人的自我本性出发,人的自我内在情感是本善的,是有善的自我要求和规定的。孟子的性善要求与人的外在世界的自我情感发挥和表现应该是相一致的,从而在这些途径中折射出人性为善的德性光辉。这是孟子对孔子“仁学礼义”的继承、发展、充实和完善,以自己独特的心性来体认和重建孟氏的“心善”之学。孟子在继承孔子“仁学”思想的基础上创造性提出具有善性的“四端说”,在孟子独特的视野里,“仁”、“义”、“礼”、“智”皆是从人性本善的德性伦理发展而来,是主张通过后天对人内在固有的“善心”有所发挥和体认,而最终得出的教化结果。紧接着孟子又阐释说,孟子注重自善正己,通过对人自我内在情感的提升和转化,经过“尽心”、“知性”、“知天”来逐步实现“向善”的德性发展和延伸。其实,人自我德性的实现是成己、成人的发展过程,每个人都拥有自我的本性,但其本性的自发与体认是需要用善心来逐步提升和铸就的,具体来讲,个人的德性主体是对自我善的本性的发挥和体认,并向外进行逐步的扩充和提升,进而对社会进行全方位的覆盖和折射。孟子用仁义礼智这些具体的德性因子来推广“人性善”的社会教化,通过社会的“礼乐教化”真正达到“仁”的至高境界和最高实践标准。

  作为生活于战国末期的荀子,他不但继承孔子的“礼”,并创造性地发展了儒家德性伦理思想,提出了“性恶论”,与孟子的“性善论”相得益彰。荀子认为,“人性恶”是个体人的自然属性,荀子对人性的阐发和体认是深刻的,也是有独到见解的。“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5](《荀子·性恶》)荀子认为的“今人之性”包括“生而有好利焉”、“生而有疾恶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色生焉”。同[5]P434(《荀子·性恶》)人性之恶是基于人的生理本能而自然引发的,这种自然的引发是受到外在“礼乐”的德性控制,荀子主張可以“化性起伪”。其主要的教化方法就是通过礼乐的现实约束,再加以仁义德性伦理制度的约束,才能使社会和谐稳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同[5]P435(《荀子·性恶》)若不按照荀子的做法去实施,天下就会大乱、不稳定,人民就会生灵涂炭。儒家德性伦理的思想内核是“仁”,而“仁”的实现必须通过“克己复礼”,孔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曰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同[2]P121(《论语·颜渊》)可以看出,礼乐教化是儒家德性伦理得以实现的主要手段与方法,从而达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国家的长治久安。荀子提出对于“性恶”者要“立君上之执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法以禁之。”同[5]P440(《荀子·性恶》)通过礼义之法、刑法制度来化解、控制人内在的“性恶”,从而进一步达到“性善”的最终目标。荀子就顺势提出“化性起伪”,追求善的至高境界。“故圣人要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仪,礼仪生而制法度。然而礼仪法度者,是圣人之所生也。”同[5]P438(《荀子·性恶》)荀子认为的真正“圣人”是要用“礼”来“养欲安情”,来成就自我的。“礼者,所以正身也;师者,所以正礼者。无礼何以正身?无师,吾安知礼之为是也?礼然而然,则是情安礼也。”同[5]P33(《荀子·修身》)荀子十分洞悉儒家德性伦理的情感实质,认为人内在的情和外在的礼是相互映衬和相互转化的,其具体的实现路径是以礼化情,礼然而然,情安于礼,追求的是“礼化”的人生轨迹和人生性情。

  荀子在实现“化性向善”的同时,也明确加重了后天“心知”的分量。荀子以礼正身,以礼乐的儒家德性实践来修正人的性情操守和提升人的善性境界,从而达到儒家倡导的自我人格修为向善的至高境界。荀子综合了人的性、情、欲,并加以结合而明确阐释,并逐步建立起儒家德性伦理中安礼守法、积极向善的社会伦理法则。情是儒家德性伦理的原始内涵,情感是儒家德性伦理的内在深刻体验和主要精神动力,但理性的德性伦理制约也是必备的。情作为人类最原始的本能欲望,其内在的原始积累和理性深发是需要外在的影响和激发,一旦失去内在情感的合理集聚,人之礼乐教化将无从谈起。人的善性和情礼的合理统一和积极转化是儒家德性伦理的本质提升和外在转化。儒家德性伦理是以人性向善为基础的,这种外在的思想伦理情感是人性在现实社会中的德性体验,需要人积极的情感深度体察和理性体认,作为德性的文化主体在与他人获得情感上的认同与共鸣的同时,来结合自身成就自己独特的文化德性,来增强情感教育的实际效果,这与孟子主张 “存心”、“养性”,强化人格品性是有相通之处的。在儒家德性行为的实践过程中,个人修养、社会教化、礼仪规范等伦理道德认知途径借助于人本身情感的需求和提升,使个人内心情感与外在需求之间达成平衡,并逐步的涵融与转换,使人的德性伦理价值在内修和外化的配合和统一下,使人的德性伦理自觉能充分展现。

  三、以礼养情“中和”的情感文化归宿和德性伦理追求

  儒家德性伦理的文化诉求主要关注于修己、仁爱、忠恕,以仁德之心来贯穿于或渗透于中华传统封建统治者的政治生活和布衣平民的日常生活之中,其主要的社会实践价值在于修身成己、推己及人、仁民爱物、治政用世,从而达到“天人合德”儒家至高的德性伦理境界,以至于影响了中华几千年的历史文化。儒家德性伦理的逻辑起点是关注于人性的发展和人文精神的终极实现,而人性的自然属性是人特有的情感理性生活,在人文德性伦理的文化支配下,儒家创造性的用“礼养情”的办法去合理化解现实伦理生活中遇到的诸多困难和问题。人对情感的体认和追求是有层次高低之分的,人的德性伦理内涵是对人性的合理把握和理性制约,情感的真正体验和德性伦理的认知掌握,是儒家道德生活的价值体现和生活呈现,亦是儒家倡导真正“安身立命”的最终归宿和伦理追求。儒家的仁爱之心有着深刻的感情意蕴,也有着高尚的正义追求,仁爱情感的“中和”之态是儒家德性伦理的普遍指向,具有无限的生命价值,儒家德性伦理的价值扩展越大,与社会的融合越紧,人的精神境界也就越高,普通人就会像尧舜一样成为仁德和圣德的道德模型。儒家德性伦理之所以生生不息,这主要得益于儒家具有汲取、吸收各家思想精华的同化及融合的再造能力,孔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同[2]P140(《论语·子路》)儒家以“和”的文化视野来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各种复杂关系,这是儒家关于处理社会关系及治国理政的德性原则和文化智慧,儒家德性伦理“中庸”的处事哲学在于执两用中,不偏不倚,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作为君子的标准,“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同[2]P60(《论语·雍也》)此种“中和”的思维模式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后世哲学的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对于增进民族的团结与和谐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儒家德性伦理主要是把精神境界作为人性情感的最终归宿,主张在情、理、事的相互交融中深度体验和感受人生的活着的价值和意义,儒家君子的人格魅力及道德品性只有达到“中和”的文化境界,才能化解现实社会生活中所面对各种压力和困境。现实社会道德的实现路径主要是通过儒家礼乐的教化和礼仪的尊崇才能坚定人的道德意志、信念和追求。麦金太尔提出,“德性是一种获得性人类品质,这种德性的拥有和践行,使我们能够获得实践的内在利益,缺乏这种德性,就无从获得这些利益。”[6]儒家德性伦理运用“礼“的教化将人的情感导向了和谐精神文化境界,肯定了理性化的情感需求来取代感性化的情绪体现,说明儒家德性伦理注重于对人的全面把握和深刻理解。人是一个复杂感情和情绪的综合体,同时具有理性和感性的双重心理体验,情与礼的交融与互补是儒家教化思想必须要面对的现实问题,这是人内在和外在情感统一体验生命的最终意义与最高价值。儒家德性伦理的思想主张用“礼”来安养人内在的独特性情,并逐步走向“和”的最高境界,儒家的圣人境界是天、地、人三者和谐统一的最高体现,这种体现需要用现实社会的“礼”来具体实现。儒家德性伦理的精髓在于“礼”的判断与实施,“礼”是源于对人性善恶的判断与甄别衍生而来的,其主要目的在于调节与中和人性与万物之间的各种矛盾。“礼”是儒家德性伦理的内在规定性,只有顺应人性的自我需要,发挥自在之心,注重于人性内在的自我调养,才能成就真正的“礼”。

  儒家倡导的德性伦理主要是针对于人的内在心灵和独立人格的建构,同时要实现社会和国家的整体向善而趋向于和谐的理想社会状态,以人本的价值为最终指向,以中和的理性思维来充实自我德性的道德实践,把人与社会的和谐存在作为其逻辑起点和价值归宿。由上文可知,荀子积极倡导和呼吁上至君主、下至布衣百姓都應遵守礼义的道德规范,满足天下人对道德的生活需求和德性的自我完善。百姓看重修身是为了自己的行为举止合乎于社会各种各样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原则,而君主修身则是为天下人树立道德之权威和模范,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需要自我的欲求和外在的理性约束,这是人类德性的本质属性。事实上,欲求是人性的本能使然,然而以礼来滋养人性的欲求,使其人性更加“人性化”,这是儒家礼乐教化思想的主要目标。人的心智性情是人之为人的根本属性和现实规定,人后天的理性培育是以外在的礼来规范人内在的心智性情。荀子这种以乐教与礼教相结合的教化思想,其目的是让人们在典雅静穆的音乐声中,去体悟天地间的自然和社会秩序的庄严、天人一体、天下一家的和谐,加强群体的团结凝聚,并且,在不知不觉中把遵守社会伦理道德的行为内化为一种自觉的个体的道德情操和审美体验。[7]显然,儒家以礼养情的“中和”思维方式,折射到儒家现实个人的情感文化归宿和德性伦理追求中,主要是用“礼”调养人的欲望诉求,以礼乐养人心,教化及端正人心,是儒家对人之情感理性的提升的有效途径和实施办法,这对凝聚民族向心力和团结各种民族是大有裨益的。

  参考文献:

  [1]金良年.中庸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43.

  [2] 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9:77.

  [3] 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60(2011.6重印):284.

  [4] 胡平生,陈美兰.礼记·孝经[M].北京:中华书局,2007(2010.1重印):221.

  [5] 沈啸寰,王星贤.荀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8(2010.9重印):434.

  [6] 麦金太尔.龚群等译.德性之后[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241.

  [7] 徐克谦.荀子—治世的理想[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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