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醒世姻缘传》中的姑子海会是整本小说中最离经叛道的女性形象,海会为了绝对的自由,选择了自己独特的反抗方式:不为人妻,不为人妾,不当娼妓,用堕入空门享受自由的性爱和平等的人格。本文从海会叛逆思想根源出发探寻明末清初的社会现实和女性处境。
关键词:海会;姑子;堕落;觉醒
《醒世姻缘传》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著名的现实主义的小说,也是一部重要的世情小说,该书成书于明末清初,作者为山东人西周生。全书描写了明正统年间至成化年间一个家庭中一男三女冤冤相报两世恶姻缘的故事。胡适曾经为此书作后记并且评价该书:“这是一部十七世纪的写实小说,它能够表现 出包括家庭生活在内的广阔的社会生活面; 是一部最丰富又最详细的文化史料”。[1]
海会则是《醒世姻缘传》的一个小配角,出场次数并不多,但是海会却是小说中尤其离经叛道的形象。海会原是武城县里刘游击的母亲所使唤着的丫头,未出家之前,俗名叫小青梅,在她十六岁那年,患了在当时认为是绝症的干血痨之病,刘夫人尽心尽力地将她救治,她自己得了这样这样的不治之症,于是许下了诺自己的病好了便要出家做姑子去了。小青梅命不该绝,一位过路的郎中救了她一命,因为海会没有爹,刘夫人便叫海会拜了这位郎中做干爹,也好让她有个依靠。
青梅在郎中干爹和主母的照拂下恢复健康,按理说她以后的出路将是在主母的下,义父的主持下或嫁给小厮为妻,或者嫁给大户人家做妾。可是青梅却有了不一样的打算:作为一个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丫头,她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没有可人的模样,“做不得公子王孙的娇妻艳妾”,就算做了,自己的下层女子身份也只能是做妾而已,却要处处讨好,自由不得,“那主人公的心性,宠与不宠,大老婆的心肠,贤与不贤,”[2]一切的一切,终是掌握在别人手里,自己只是像戴了金箍一样,处处受拘束。再者还有那娼妓,每日家打扮得鲜艳夺目,倒在王子公孙的怀里倒也逍遥自在,只是却要免不了受老鸨的气,接客与不接客之间,总是由不得自己的意”。除此之外,“只是嫁与人做仆妇,或嫁与览汉做庄家,他管得你牢牢住住的,门也不许走出一步。
几句话道出了青梅不愿为人妻,不愿为人妾,不愿堕入娼门的思想。那她想当什么呢?当姑子!海会认为当姑子不但没有上面几个劣势,反而有不少的优点:“但凡那年小力壮,标致有膂力的和尚,都是我的新郎……若是做了道姑,留着好好的一头黑发,晚间脱了那顶包巾,连那俗家的相公老爹、举人秀才、外郎快手,凭咱拣。也就是说道姑不用剪头发”。因此病好后的小青梅如自己所愿到白衣庵里做了大师傅的徒弟,取法名为海会,并且按照她的那一套理论开始实践起她的人生。整日与那海潮两兄弟厮混在一起享受性生活并且步入上流社会“果然今日尚书府,明朝宰相家,走进走出。”海会的看似包裹在叛逆少女心里面的叛逆思想其实是身处晚明深宅大院,对于身边妇女的各种悲惨遭遇见惯不怪,以至于产生出的妇女受到的多重压迫的一种彻底反抗。我们理解海会的自甘堕落实则是因为看清了明清时期女子的真实生存处境,而选择的另类人生。
一、为妻的不自由
在海会看来为人妻者实质上是终日不得自由。我国古代对妻地位的规定是非常严苛的,女子的婚姻大事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礼记·昏义》认为“婚姻者,将合二性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一继后世也。”[3]可见,男女婚姻,不不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两个家族之间的联姻。嫁作人妻后可以享受祭祀和死后入宗祠的权利,貌似成为了家庭中的女主人,实则任然是男人的附庸品。女子嫁做人妇后第一任务,就是繁衍后代,如果为人妻而没有诞下子嗣,下场会很凄凉。《大戴礼记.本命》中说道:“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4]仔细分析这七出之罪,我们可以看出作为古代女性在家庭里要孝顺公婆,诞育子嗣,与丈夫的妻妾和平共处,不能有外遇,不能生病,不能长舌,不能品行不端。违反了的下场就是一纸休书。这七出之罪再加上三从四德,足以将女性的尊严和自由消磨殆尽,女性为人妻之后的生活已经被束缚在那高墙大院里了,成了男子的私有财物。
二、为妾的尴尬境遇
中国古代一直奉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妾一开始就作为一种畸形的产物附属于正常家庭婚姻生活之外。妾在家庭生活中肩负着生儿育女的责任,但是却不能享受女主人的待遇。到了唐代,妾的地位被写进了律法中,《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5]妾注定是家庭中繁衍生息子嗣的工具,男主人泄欲的工具,登不了大雅之堂,上不了家族族谱,参加不了家族祭祀。
新唐书《严挺之传》中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武,字季鹰。幼豪爽。母裴不为挺之所答,独厚其妾英。武始八岁,怪问其母,母语之故。武奋然以铁锤就英寝,碎其首。左右惊白挺之曰:“郎戏杀英。”武辞曰:“安有大臣厚妾而薄妻者,儿故杀之,非戏也。”父奇之,曰:“真严挺之子!”[6]八岁的孩子敢杀人,只因为父亲厚妾薄妻,因此杀人理由成立,孩子杀人成了合情合理,不但不用杀人偿命,反而受到赞扬。一切的一切,只因英是父亲的妾,妾命如草芥。
文学作品中也对妾的处境有着详细具体的描述: 《红楼梦》第二十回 王熙凤正言弹妒意 林黛玉俏语谑娇音中贾环因赖钱之事被赵姨娘责骂,正好被王熙凤听见,就隔窗说道:“大正月又怎么了?环兄弟小孩子家,一半点儿错了,你只教导他,说这些淡话作什么!凭他怎么去,还有太太老爷管他呢,就大口啐他!他现是主子,不好了,横竖有教导他的人,与你什么相干!环兄弟,出来,跟我顽去。”《脂砚斋重评红楼梦》里的侧批可以看出伶牙俐齿的赵姨娘为何不敢和王熙凤接话:“想赵姨即不畏阿凤,亦无可回答”说明在那个时代里做妾的是不能教育自己的亲生儿子的,后代的管教任务是由太太老爷肩负,王熙凤所言句句在理,即便是贾政宠妾的赵姨娘也无话可对。
《红楼梦》第五十五回 辱亲女愚妾争闲气 欺幼主刁奴蓄险心中有这样的一段对白:探春道赵姨娘:“谁是我舅舅?我舅舅年下才升了九省检点,那里又跑出一个舅舅来?我倒素习按理尊敬,越发敬出这些亲戚来了。既这么说,环儿出去为什么赵国基又站起来,又跟他上学?为什么不拿出舅舅的款来?何苦来,谁不知道我是姨娘养的,必要过两三个月寻出由头来,彻底来翻腾一阵,生怕人不知道,故意的表白表白。也不知谁给谁没脸?幸亏我还明白,但凡糊涂不知理的,早急了。”[7]从探春的话语我们也可以看出来姨娘的亲兄弟是不能成为自己所生的小姐少爷的舅舅的。贾环,贾探春认的舅舅是王夫人的兄弟九省检点王子腾。为人妾者,嫁人不能走大门,只能从侧门一顶小轿抬入,没有婚礼仪式,不能入宗祠,不能受香火,不能养育自己的孩子,孩子也不能叫自己母亲,自家的亲属与丈夫家也不存在所谓的姻亲关系。妾就是生活在中国古代家庭结构中半主半仆的尴尬人群,处境可悲可叹。
三、为妓的悲惨处境
海会对于娼妓的认识还是比较到位的:“其次还是那娼妓,倒也着实该做,穿了极华丽的衣裳,打扮得娇滴滴的,在那公子王孙面前撒娇卖俏,日日新鲜,中意的,多相处几时,不中意的,头巾吊在水里,就开了交,倒也有趣。只是里边也有不好处:接不着客,老鸨子又要打;接下了客,拿不住他,老鸨子又要打。到了人家,低三下四叫得奶奶长,奶奶短,磕头象捣蒜一般,还不喜欢,恰象似进得进门,就把他汉子哄诱去了一般。”[8]海会认识到为妓,表面上穿着光鲜但是最终不外乎两个下场:要不在欢场里坚持到年老色衰,最后悲惨死去,要不乘容貌鲜亮的时候找个有情人到别人家里作妾。
社会上将妓女之为末流,男人视她们为玩物,她们的实际地位比妻妾婢女还低。她们是一群专门为男性服务而滋生的群体,是对男性文化的依附和迷恋,也正因如此,娼妓的主要职责便是取悦男人,而没有道德上的约束与规定,也凭借自身的才气、容貌、身材而在青楼里划分着三六九等。妓纵使可以赎身从良,顶多也就是当妾。海会正是看清了这一点,做娼妓表面光鲜实则是处处受限制,处处受压迫而不得自由,所以娼妓是不能选择的。
四、姑子的另一番天地
中国古代“三姑六婆”素来没有好名声,而尼姑和道姑居“三姑”之首。尼姑的由来可以上朔至南北朝,在许多古代小说中,尼姑庵、女道观向来被描绘成养汉淫乱的场所,人们通常认为尼姑、道姑进入一般人家的闺房,不是送春药,就是拉皮条,或是搞同性恋。尼庵净地,却成了风月道场。削光了头发,却割不尽欲根,这样的事历来不绝。有首诗说尼姑的心事最妙:“断俗入禅林,身清心不清。夜来风雨过,疑是叩门声。”[9]
古代女子削发为尼或为道姑有几种原因:一是真心皈依教门,坚守佛家清规戒律,清心寡欲。二是为生活所迫,以尼庵、道观作为一个归宿或一时的栖身之地,把侍奉青灯古佛当做一份工作,至少能做到勤勤恳恳。三是把当尼姑,道姑,女冠作为一种实行“性开放”、“性自由”与上流阶层结交的手段。唐朝有名的鱼玄机,虽是出家,但却过的是半娼似的生活,世俗之人之风也奈何不了她。唐宋时期皇室公主也有不少出家当尼姑,道姑,其中身着缁衣,浓妆艳抹,大宴宾客,放荡轻佻的不在少数,公主出家的原因大多是想挣脱礼教束缚。发展至明朝,寺庙成了一部分姑子偷情养汉的场所,因此明清传奇中淫乱佛门的尼姑形象不在少数:《宝剑记》中的妙好,《玉簪记》里的王尼姑,《芙蓉记》里的员明和员智,《玉合记》里的慧月。由此可见,女尼女道士在当时的确属于道德管理范畴的真空地界,因此上至公主,下至贫民,如果想性解放,无人管束,当姑子的确是最好的选择。
海会对于现实中为人妻,为人妾,为娼妓,为姑子的分析是理性客观的,她看清了封建伦理纲常下女性依附于男性而生存的现实,为人妻毫无自我地为夫家奉献却阻挡不了丈夫在外寻花问柳,为人妾者却要处处讨好正妻与丈夫却仍然改变不了随时会被抛弃的命运,为娼妓者更丧失了做人的尊严。不管这些女性的社会身份如何转换,她们都没有跳出依靠男性而生活的圈子,现实是一把枷锁,将她们困住了。海会的堕落选择正是对不公平不合理制度的反抗,封建制度限制女性的自由,她偏要另辟蹊径找到一条路去实现她的自由。她的堕落也是为众多卑弱性女性发出了一次微弱的声音,是女性自由意识的觉醒。
参考文献:
[1]胡适.《醒世姻缘传》考证及后记. [M].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1.
[2]西周生.《醒世姻缘传》[M].北京: 中华书局,2002,69
[3](西汉)戴圣编.《礼记.昏仪》[M].西安: 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72
[4]戴德辑.《大戴礼记》[M].济南:山东友谊出版社,1991.12.
[5]长孙无忌. 《唐律疏议》. [M] 商务印书馆, 1933.06.
[6](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M]. 北京:中华书局,1975.02
[7](清)曹雪芹著. 《红楼梦》[M].北京:朝华出版社,2004.01
[8]西周生.《醒世姻缘传》[M].北京: 中华书局,2002,71
[9]骆新泉.论两宋赋尼词的艳情特质[J].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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