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叶勐的《过去》。讲的事情是,我和你不认识,我打错了电话,打给你了,然后我们骂起来了,就约个地方用打架来解决这件事。我出门去找你,结果碰到晚高峰堵车。你等着急了,然后打电话问我到哪里了。我说堵在路上了,你不相信,怀疑我是不是不敢来。我解释说,确实堵车了,然后在路上还遇到其他的一点情况,让你等着我。然后你等我,等得很着急,又打电话问我,怎么还没来。这时候,我们之间的关系,已经变成了迫不及待想要见面的好友的这种感觉了。打错电话是经常会遇到的情况,而这种陌生的人物关系的改变,多么迷人啊。
2.曹寇的《我主演的一部电影》。讲的事情是,我出差住旅馆,然后叫了个小姐。小姐来了,服务态度差,敷衍了事上床了。小姐走后,一会回来说手机没了。我打电话,发现小姐的手机掉床的缝隙里了。小姐挪不动床拿不出手机,然后求助我。我提议她再服务我一遍。小姐特别敬业服务了一遍。这种人物关系的转变,看似荒谬又特别合理。
3.理查德福特的《重逢》。讲的事情是,我在火车站遇到一个男的。之前我和这个男的老婆偷情,被抓奸过,还让这个男的打了一顿。一年后,我看到他,然后上去和他聊天。在聊天中,回顾和他老婆之间的过往事情。这种尴尬的人物关系,和对彼此生活现状的回顾,令人印象深刻。
4.魏思孝的《每个人都有历史问题》。讲的事情是,一天我回住的地方,发现一个女小偷。一个单身汉,一个不算好看的小姑娘。我以报警来威胁小姑娘。小姑娘坐下和我聊天,我是处于主导地位的。这有点类似于警察审讯犯人。但最终呢,我把小姑娘放走了。我特别喜欢自己这篇,我觉得自己展示的这个人物关系,特别好。好羞愧啊。我当时怎么起意写这个短篇的呢,就是想,如果进门碰见个小偷的话,还是女的,会发生什么呢。我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啊,就这么顺着来写吧。有时候写作,我都是预想好开始和结尾两个人之间的人物关系,那么中间,就是你要去写的。比如说在《大街上每个人都欢天喜地》这篇里,我当时设想的是,如果一个男的抢劫了另一个男的,最后这两个男的要一起合伙再去抢劫。既然开头和结尾我都决定好了,那么中间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让这两个本来关系对立的人物,发展到最后呢?这就要找出合理性,如果这两个人物关系开始和结尾表现出的转变是荒诞和不可思议的,那么他们为什么会这么转变,就一定要合乎情理地去写,这样才会有可信度。
反观我的写作,大多是表现两个人物,最多三四个人物,人物再多了也把握不好,短篇也容纳不了这么多的人物。我喜欢看民生节目和《今日说法》之类的,着迷于人们为什么关系变糟糕了,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呢。记得有次,我看了一个新闻。两个农民工约好在一个地方见面,结果甲迟到了,然后乙问他怎么迟到了。甲内向,不好意思说自己起床晚了,就说在路上碰到抢劫的了。乙问他报警了没有。甲说没有。然后乙就让甲去报警啊。哈哈,然后甲和乙就去报警了。警察一问,甲慌了,说根本没被抢劫。这事太逗逼了,我就根据这个人物关系,写在了小说《李烈的故事》里面了。还有一次,我看了一个新闻,一个男的走在大街上莫名其妙冒出几个人,把他打了一顿,打得他头疼得要死了。这事太搞了。然后我作为人物的一部分,写在了小说《教你做好吃的蛋》里面。
還有一些小说,就是看《今日说法》获取的人物关系。比如,我看过一个案件,就是一个开黑车的把一个女的杀了。为什么这个司机杀了这个女的呢。当然女的已经死了,没有证据了。司机是这么说的,那天,他在街上拉活,天气很热,女的路边等出租车,等不到。然后上了这个黑车,结果呢,车上的空调坏了。女的就抱怨,这么热的天没有空调,然后又说了几句这个司机很穷啊之类的,伤了这个司机的自尊。
如今信息这么发达,我们看到的各类的人物关系太多了。有一些根本是出乎我们的想象的,又有一些觉得特别有意思。那么我的习惯就是,把这些人物关系,放入我熟悉的生活中,把周围朋友的原型加入到这些人物关系中。这大概就是我写作的一个方面吧。还有一部分就是,写自己的生活。但肯定是以小说的笔法了。比如,有次我坐出租车,司机长成像我的高中同学,而且还是一个姓氏。我没和司机说这个事。但是后来我写小说,就写我告诉司机他长得像我的同学,然后讲述了下我同学的一些事。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自我思考。其实怎么说呢。语言我也不知道怎么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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