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3日,瑞典文学院宣布2016年度诺贝尔文学奖颁发给美国人鲍勃·迪伦,以表彰其“在伟大的美国歌曲传统中开创了新的诗性表达”。这一消息颇为出人意料,引起了热议,它甚至对某些文学界的人士构成了冒犯。在人们通常的印象中,鲍勃·迪伦主要的不是一位文学家、诗人,而是音乐家、歌手,他在音乐领域的成就和影响有目共睹,但在文学、诗歌方面的“身份”似乎并未真正建立起来,给人的感觉更多是附属、业余、第二义的,是在“玩票”。而一直以来坚持文学本位、维护文学品质的诺贝尔文学奖颁发给这样一位并非从事严格意义上的文学写作的人,不能不让人大跌眼镜。实际上,从鲍勃·迪伦获诺奖出发,的确可以对我们的许多已成“常识”的文学观念形成冲击,关于文学是什么(以及文学不是什么),关于文学的边界,关于“纯诗”与“纯文学”等等,许多基本的概念、观念都值得重新考量,许多的价值有待重估。
一
鲍勃·迪伦的诗很大程度上与其歌词是重合的,他的文字作品更多的是被作为“歌词”而不是“诗”来接受的。歌词一般被认为是大众的、流行的、浅显的,而现代诗则往往被认为是小众的、精英的、复杂的,两者之间如果不说存在鸿沟的话至少也是泾渭分明的。而鲍勃·迪伦的作品则冲击了这种固有观念,它一方面具有明白晓畅、通俗易懂的特征,同时也有着思想性、先锋性、异端性,在浅易和通行的面孔之下有着严肃的内心和深沉的关切,它是有内在的诗性的,本质上是诗的。鲍勃·迪伦的诗/歌连接了民歌、民谣以及上溯至荷马、萨福的传统,有着久远的历史积淀和广泛的民众基础。而更重要的,它有着新的变化,与时代生活有着密切的关联,表达了一代人的心声,其表达技巧、审美取向、价值观念都是非常现代的。很大程度上鲍勃·迪伦是以现代诗入歌的,这一方面为歌这种形式增加了思想性、冲击力和丰厚内涵,而同时也为现代诗这种形式增加了“歌性”、乐感、吟唱性,使其更易懂、易诵、受众面更广,这实际上形成了“双赢”:歌具有了诗性,诗具有了歌性,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诗歌”或“歌诗”。鲍勃·迪伦的《暴雨将至》(蒂芗译)典型地体现了时代性、现代性,传达了一代青年的心声:“喔,你曾去过哪里,我的双眼碧蓝的孩子?/喔,你曾去过哪里,我亲爱的孩子/我曾蹒跚在十二座云雾缭绕的山麓/我曾匍匐前行在六条蜿蜒的高速路上/我曾踏进七座悲伤的森林深处/我曾直面十二片死去的大海/我曾走进坟墓之口有万里之遥/而那是一场暴雨,那是一场暴雨,那是一场暴雨,而那是一场暴雨/而那是一场即将到来的暴雨”,——
喔,你看到了什么,我的双眼碧蓝的孩子?
喔,你看到了什么,我亲爱的孩子?
我看到一个新生的婴儿被野狼包围着
我看到整条路上都是钻石却空无一人
我看到一根鲜血淋漓的黑色树枝
我看到满屋子都是人而手中的锤子在滴血
我看到一架白色梯子被水淹没着
我看到一万个空谈者的舌头断了
我看到枪和利剑握在年轻的孩子手中
而那是一场暴雨,而那是一场暴雨,那是一场暴雨,那是一场暴雨
而那是一场即将到来的暴雨
而你曾听到过什么,我的双眼碧蓝的孩子?
而你曾听到过什么,我亲爱的孩子
我听到一声惊雷,它吼出一个警告
我听到一阵海浪的咆哮,它可淹没整个世界
我听到一百个鼓手,他们的双手在燃烧
我听到一万个人在低声细语,却无人聆听
我听到一个人快饿死了,很多人都在笑
我听到一个诗人的歌谣,他死在臭水沟里
我听到一个小丑的声音,他在巷子里哭泣
而那是一场暴雨,而那是一场暴雨,那是一场暴雨,那是一场暴雨
而那是一场即将到来的暴雨
这里面表达了内心的忧愤、抗争与痛苦,深具现代特征,表达的处境与情绪完全是现代的,其审美取向与古典谣曲已不可同日而语。就此而言,鲍勃·迪伦的作品是用现代的方式处理现代人的现代经验,是不折不扣的“现代派”。正因此,他的诗歌是“无论如何与我有关”的,也是能够直击人心、引起同时代人共鸣的,其产生巨大的影响也是顺理成章的。他的作品《慢火车》(周公度译)也同样具有现代特征,发自内心的同时极具及物性和时代感,对复杂的社会状况进行观照:“外国的石油控制着美国人的一切/看看你的周围,均使你窘迫不安/酋长们宛如国王,宝石满身,嗅着戒指/决定着美国的未来是阿姆斯特丹还是巴黎/那儿有一辆慢火车,在拐弯处驶来/人们的自信膨胀,观念陈腐,不再适应时代/无所依靠,坐等被替代/在勇敢者的家乡,杰佛逊在他的墓穴之中/傻瓜们崇拜自己,试图操纵魔鬼/慢火车自拐弯处驶来。”——
一流的談判家,伪装的医生和怀恨的女人,
虚张声势的大师和大师们的建议
恰恰穿着体面的外衣,
所有无信仰的人和偷窃者都在宗教的名义下
慢火车自拐弯处驶来。
人民正饥饿、渴盼,运输中的粮食却在燃烧哦,损失的食物远超于捐赠。
他们说丢弃你的束缚,跟随你的心,
他们谈起兄弟般的爱的生活,如何去获取。
慢火车自拐弯处驶来。
我的宝贝和一些坏男孩去了伊利诺斯州
一个真实的自杀案例,但我却无能为力,
我不关心经济,也不在意天文学
但它们确实扰乱着我,眼睁睁看着心爱的人成为木偶,
慢火车自拐弯处驶来。
这样的诗句包含着深切的人文关怀,可以见出作者的情怀、胸怀,他不是一个虚无主义者,不是娱乐至上、游戏人生,而是包含了对现代人、现代处境的审视,表达上真实、直接、有力。鲍勃·迪伦的重要意义之一,就是以通俗、传统的形式包容了新锐、前卫的思想观念,将诗歌的人文性推广、传布到大众层面,实现了价值观念和美学范式的更新,就此而言,其功莫大焉。当然,鲍勃·迪伦的作品非常丰富,风格多样,变化多端,既有抒情性、个人性的,也有精神、思想性的,还有时事、社会性的,风格上既有至情至性、柔情缱绻,也有剑拔弩张、冷酷到底的,表达上有清晰、明澈的,也有象征、隐喻的,其作品的内涵与外延都足够复杂、立体,构成了一个庞大、幽深的世界。无论就其文本的成就还是影响力而言,诺贝尔文学奖选择鲍勃·迪伦作为获奖者,都称得上实至名归。
二
面对鲍勃·迪伦获诺奖,许多人的第一反应是:歌词是文学吗,是诗吗?这实际上牵涉到了一个文学的基本问题,即文学是什么,文学的边界在哪里?什么是文学,什么不是文学,其标准是什么?
这显然也是一个说不清楚、见仁见智的问题,不可能有一个所有人都认同的答案。如果联系现代文学、现代诗歌的历史发展进程来看,一些问题或许可以看得更为清楚。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之一是分工的细化,对于文学也同样如此,总体而言是往专业化、细分化、类型化方向发展的,注重艺术性的纯文学、严肃文学与注重商业性、娱乐性的通俗文学、大众文学之间的分野渐趋明显,并形成了一种高下有别的等级制度。纯文学被认为是真正的、通往永恒的文学,而通俗文学则等而下之,是追逐利益、注重当下因而意义不大的文学。这在一定程度上当然是成立的,但是关键的问题是,两者之间的界限在哪里?如果说纯文学从艺术的角度的确意义更大的话,那么优秀的通俗文学有没有可能成为纯文学?或者反过来,纯文学有没有必要向通俗文学学习和借鉴一些质素以获得更强的生命力和影响力?纯文学与通俗文学之间是否一定是泾渭分明井水不犯河水的?如此的追问之下,我们会发现其中的确问题重重,许多固有的观念可能是未经认真考辨、经不起推敲,甚至包含了傲慢与偏见的。
纯文学包含了以文学为本位,反对文学的工具化、政治化、商业化,注重艺术性、审美性、不媚俗、非功利等的内在要求和特征,它是一种高度自律、高度“清洁”的文学形态。纯文学有着对于语言的高度敏感和着力经营,对于艺术的纯粹性与完美性的极致追求,以及对于人的生活世界与精神疆域的自由探索,如王国维所说是“游戏的事业”,“可爱玩而不可利用”,它以整体性、审美性、超越性的方式对人的生存进行观照,实现一种“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其价值意义不言自明。这里面当然也很难说就完全没有功利性,但至少它不是直接的、现实的功利,而更多的是一种审美的、间接的、超脱的功利。纯文学在具体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其形态、意义等各有不同,需要具体分析,但应该注意“纯文学”之“纯”并不意味着它就一定是值得提倡的,不意味着它不会出现问题和偏差。纯文学本身有一种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特征,这种封闭性取向可能影响其向复杂变化的生活世界的敞开,隔断其与外部的社会现实的关联,从而更多的成为一种“炫技”和语言游戏。长此以往,文学便成为了一种越来越小众化、封闭化、精英化的存在,成为了“小圈子”中的一种游戏,而不再与活生生的社会现实和广大的社会公众发生密切关联,其疆域变得极其窄狭。在一定意义上这种状况大概也是大势所趋,这与纯文学的探索性、非功利性,以及它在当代社会、文化中的位置都是有关系的,但另一方面其中所包含的生命力和活力的衰减、生存空间的主动闭缩等的问题是值得重视的,许多的问题并非没有改观、改变的可能。
在诗歌领域,与此相关的是“纯诗”问题。“纯诗”理论与实践肇始于西方,强调“为诗而诗”“为艺术而艺术”“唯美”“纯美”“最高的美”等,代表性诗人爱伦·坡、波德莱尔、马拉美、瓦莱里等。在中国,在新诗面世不久的20世纪二三十年代便经由周作人、穆木天、王独清、梁宗岱、戴望舒等人的推介、阐释与实践而成为引人注目的诗歌样态,且在百年新诗不同历史阶段虽然有着波折起伏但总体而言绵延不绝,从未真正绝迹,尤其是在新时期以来的近数十年获得了长足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创作流脉。本文的“纯诗”取其广义,并不仅仅指作为创作流派和美学追求的“纯诗”,而是指专注于诗歌“内部”和“自身”,强调诗歌的独立性、审美性、纯粹性的写作趋向。纯诗在一定程度上使诗歌从工具化的牢笼中解放出来,注重自身建设,恢复了诗歌之为语言艺术的本位,提高了诗歌的自主性和品质。但同时,“纯诗”本身也是理想主义的产物,如梁宗岱所说诗的“绝对独立,绝对自由”很大程度上只能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乌托邦梦想,不可能真正实现。正所谓“水至清则无鱼”,过于“纯”的诗很容易与时代境遇、社会现实相脱节,而仅仅成为个人的空想、呓语以及语言的游戏、修辞的练习。现代诗作为一种与现代社会相伴而生的艺术品类,其本身即有复杂性和晦涩的趋向,纯诗作为“语言的炼金术”,注重语言和修辞的锤炼与磨砺本也无可厚非,但另一方面,却也不应因而遗忘了“初心”“本心”,不应丢失了诗人应有的情怀、关怀。现实之中,许多的纯诗写作确实步入了误区,专注于语词的打磨却忽略了格局的开拓,沉迷于个人化的趣味之中而缺乏变化和自我的超越,向内的收束有余而向外的打开不足,作品语言看起来很奇异很精致但内在却空洞无物不知所云,如此等等。这样的写作貌似有专业性,很“高大上”,但实际上却是虚假、无效甚至自欺欺人的,它造成了诗歌与大众之间的隔膜甚至对立,使得诗歌的影响力和受众愈益萎缩。现代诗在当今社会所遭遇的窘困,与“纯诗”的某些负面影响恐怕是不无关联的。
纯文学、纯诗在相当程度上都体现了一种边界意识和精英意识,通过区分文学与非文学、诗与非诗来提高其自身的纯粹性和专门性,保持一种“高端”的自我设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当然是必要的,非如此不足以形成其自身的独立疆域,建构其自身的价值体系与范式。然而,这种“边界”本身却也是值得时常审视与反思的,对文学而言,追求自由、无拘无束正是其题中应有之义,“边界”意味着隔绝、封闭甚至等级,一定程度上正是文学所质疑甚至反对的对象。理想状态的文学不应该是自我设限的,而应该是无限敞开的,它应该有强大的胃,足以容纳和消化生活中的一切,它应该有宽广的视野,宇宙之大、粒子之微、人心变幻、地老天荒,无不在其关注的范围之内,这种开放性对于文学而言是至关重要的。所以,文学、诗歌就其本性而言,它不应该是拒绝、排斥现实的,而应该是关注、包容现实的,它不应该是傲慢、高高在上,与大众无关的,而应该是谦卑的,应该拥抱每一个生命个体、胸怀全人类、直面生命中的残缺与悲剧。鲁迅曾言,“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有关”,这句话对于文学而言同样是恰切的。文学关注的是全世界,是每一个人,是“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过于“纯粹”和“纯洁”实际上意味着对于日常生活和普罗大众的轻慢与忽略,意味着自我的封闭和“源头活水”的丧失。历史上的许多文学形态和樣式便是由民间自发生长出来,继而为社会公众所普遍接受并获得长久生命力的。就中国古典诗歌的发生发展来看,其在相当程度上是与民众的生产、生活相联系的,“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的现实主义传统如不息长流,《诗经》的十五国风、汉乐府、唐新乐府、宋词、元曲等均有明显的民间元素,其发生均是自发、民间、大众的,在一定意义上都是“不纯”的,不那么“规范”,不那么“高端”,但却具有生机与活力,并最终发展成为代表一个时代的艺术精品。从诗歌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出,“规范化”与“去规范化”、“精英化”与“大众化”是相伴而生、此消彼长的。当一种艺术规范高度成熟的时候,往往也是它变得保守、失去活力的时候,这时需要有新的艺术形式、因素出现,对既存的秩序形成冲击,并逐渐形成一种新的艺术形式并走向规范化,如此回环往复。应该说,对于纯文学、纯诗,的确需要对其封闭、固化的特征有所警惕,应该努力恢复其与更为丰富、广阔的存在的关联,如此才可能使其更具活力、更富可能性。
文学应该是原生的、粗粝的、直面现实的,它是泥沙俱下的河流,是长于野地的花朵,是惨淡的人生、淋漓的鲜血,过分的精致、过分的雕琢,可能使其失去“地气”与“生气”,使其失去强横、蛮野的生命力,失去与天地万物的血肉关联,变成温室里的花朵和人造的盆景。这无疑是值得警惕的。
三
鲍勃·迪伦之获诺贝尔文学奖,对我们的文学观念、文学评价体系甚至文学评奖等都具有一定的对照、启发意义。诺奖评委选中鲍勃·迪伦恐怕不会是为了进行一次“行为艺术”,也没有借助音乐而引起公众对文学之关注的必要,最主要的应该还在于其文学观念的开放性与突破陈规的勇气。这当然也是一次促使我们重新思考文学的基本问题、基本概念的契机:我们主流的文学观念是否已经过于封闭、保守,是否已经固化、僵化甚至利益集團化?我们是否需要打破此前的若干观念,重新回视过往,重评经典,是否需要俯身查看当前丰富而新异的文学现场,发见其中真正有价值、成长性的新生力量?我们的文学评论、文学评奖,是否可能形成一种独立、开放、稳定的价值体系,对真正有价值的文学予以扶持和奖掖,甚至,如果我们也有自己的鲍勃·迪伦,我们是否可能给他颁一个文学奖?……
在这篇拉拉杂杂的文章的结尾,我愿意引用两首中国的歌词作品。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向鲍勃·迪伦致敬,这两位作者应该直接或间接都受到过鲍勃·迪伦这位先行者的影响。当然更重要的是,我认为他们是属于中国、属于当代,而同时也属于诗的。一首是在1980年代即产生巨大影响的摇滚歌手崔健的《一无所有》:“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我要给你我的追求/还有我的自由/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脚下这地在走/身边那水在流/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为何你总笑个没够/为何我总要追求/难道在你面前/我永远是一无所有”——
脚下这地在走
身边那水在流
告诉你我等了很久
告诉你我最后的要求
我要抓起你的双手
你这就跟我走
这时你的手在颤抖
这时你的泪在流
莫非你是在告诉我
你爱我一无所有
噢……你这就跟我走
噢……你这就跟我走
这里面同样包含了一代青年的迷茫、无奈、痛苦、绝望与愤怒,有其时代特征,也有超时代的共同性与永恒性,包含了对人生的追问、思索与想象。另外一首则是21世纪初的民谣歌手周云蓬的《中国孩子》,其中包含了创痛与忧愤,包含了悲悯与大爱,读来让人揪心、动容:
不要做克拉玛依的孩子
火烧痛皮肤让亲娘心焦
不要做沙兰镇的孩子
水底下漆黑他睡不着
不要做成都人的孩子
吸毒的妈妈七天七夜不回家
不要做河南人的孩子
艾滋病在血液里哈哈地笑
不要做山西人的孩子
爸爸变成了一筐煤
你别再想见到他
——面对这样的作品,许多的人会问:这是诗吗?这是文学吗?这样的问题当然也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不过,实际上我们也可以反问对方:这不是诗吗?这不可以是诗吗?如果这不是诗,那么诗是什么?
文学到底是什么?当我们谈论文学时,我们在谈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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