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春行寄兴》是唐代诗人李华的作品,这是一首描写景物的小诗,诗中即兴抒发了国破山河在、花落鸟空啼的愁绪。古今文人对于该诗歌有许多评析和鉴赏,但是因为诗歌创造的具体时间和背景等众多因素的准确性都无从考证,所以鉴赏的可靠性和说服力都有一定的欠缺。又因为鉴赏的主体之间有具体的差异性,针对性分析的对象也有差异,所以对于文学作品的分析和鉴赏有许多不同点,对诗歌的理解和阐述也有相同和不同点。
关键词:写作背景;诗人生平;互文手法
全诗中虽然句句写景,但是却也句句含情。始终主要是利用对绿草、芳树的描述来表达世人感伤、哀愁以及凄凉的心境,充分显示了世人对时代的深沉叹惋之情。全诗的主要意思是宜阳城下春草茂盛,水流向东流淌,右转再向西。秀美的树木却没有人来欣赏,让奇异的花草只能独自凋零。山路上的蜿蜒春光烂漫,但是来往休闲欣赏的人却寥寥可数。只有一路的鸟鸣相伴,反而让我倍感孤寂。
一、背景和前人理解
李华在因为安史之乱而贬职,这首诗歌是写于安史之乱平息时候不久,从诗歌中也可以看出作者是在经由此处,看到这些景象有所感触,联想到自身的处境而产生的独特的体验。对本诗的理解,很大一部分的人都认为是对宜阳成乡“安史之乱”之后的荒凉凋敝,但是该观点却有待商榷。虽然文中可以通过写景体会到诗人想要表达的利落情感,在景物描写中渲染这使人感伤哀愁的心情,但是却不能直接得出安史之乱后的凋敝。《春行寄兴》的全文是宜阳城下草萋萋,涧水东流复向西。芳树无人花自落,春山一路鸟空啼。本诗中首句的“宜阳城下草萋萋”只写了城外春草长得非常茂盛,却没有提及到郡邑的繁荣和荒凉等状况。第二句中的“涧水东流复向西”以及中也只是描述了城郊的两山之间的溪水随着山势的变化而流动,也没有明显的涉及到人们生活身缠有关,所以也不能直接当做安史之乱后对人们生活等影响的论证依据。第三句以及第四句中的“空”“自”等,但是这主要是营造一种静态或者是静态的作用,想要凸显的也是大自然无人干扰的美景,诗人从其中体会到无人干扰的宁静,但这并不等于荒凉凋敝和萧瑟。另外一种观点就是认为,此诗是从描写宜阳城郊的景色宁静,来表达世人的心境闲适合愉悦。这种观点与诗歌中的景色描写较为契合,无论是茂盛的青草还是流淌的河水,其实都是非常和谐的统一在宁静的环境中,因为声响和动态的描述反而是衬托出宁静,所以这种观点也有一定的依据。
二、具体看法和评析
开篇以“宜阳城下”点明地点,以“草萋萋”点明时节。暮春之时,正在野外赶路,忽然间感到小路愈来愈窄,路边萋萋芳草铺染开片片翠绿,眼前一片盎然春意,诗人不由得缓下步伐,抬头一望,原来已到宜阳城下。在这里,诗人通过地点和时令写“春行”所见之景象,为“寄兴”埋下伏顺着小路,只见涧水迂回曲折,时东时西,其澄清之色与潺湲之声给人以愉悦之感。芳草和涧水,一是静景,一是动景,相映成趣,表现出自然景色的勃勃生机。同时,涧水源自山间清泉,表明宜阳乃傍山之城,景色便更是非同一般。正当诗人陶醉于这浓郁春意之时,忽然看见树上花瓣随风飘落,听见山间鸟儿婉啭啼鸣,花落是动态,鸟啼是声响,在“一路”、“无人”的情形下,这动态和声响实际上更衬托出幽静的氛围。一个“自”,一个“空”,见出寂静中的悠闲自得。如同隋代诗人王籍的《入若耶溪》中的名句“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一样,以动写静,尤具强烈的艺术感染力。诗从“城下”写到“涧水”再到“春山一路”,使“春行”之题具体化,随着春草、碧涧、落花、啼鸟的相继出现,也使人同样感受到诗人行路途中移步换景之妙。
中国古代文艺思想家和理论家早就有精辟的论述,越来越多的文学家承认文学鉴赏的差异性,这也是标志着文学鉴赏理论的日益完善和发展。在进行诗歌的过程中,也可以结合不同的鉴赏家的理论进行分析,因为体会不同鉴赏家理解的内容和深度可以促进对自身鉴赏水平的提高。深入到鉴赏对象的精深微妙之处,才能更好的挖掘出独特的审美意蕴,得出较为合理的理解和阐述。虽然此诗的书写年代不明确,但是在分析过程中可以结合诗人的生平事迹等,保证诗歌分析的一定依据性。整篇下来,诗人更多的是在经历了政治巨变之后,内心希望找到宁静的归属,可能在经历了磨难之后产生了隐居山林的想法,宁静清幽的美景跟心中的想法不谋而合,多样的看法才是诗歌鉴赏最微妙的地方。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文学鉴赏和评析中,因为鉴赏的主体所处的时代以及阶级立场等有着众多的不同,所在鉴赏内容以及深广程度等各方面都有着较大的区别。鉴赏者的心理很多时候是一种随俗的发展趋势,所以在进行鉴赏的过程中可以结合前人的看法,但是不能局限于前人的观点。必要的时候可以有所辨别和选择,将理解的文学性和科学性相结合。
参考文献:
[1]李金榮.《春行寄兴》鉴赏述评[J].名作欣赏,2015 (11):57-59.
[2]缪志明.杜甫《蜀相》诗中的“空”字之我解[J].社会科学研究,2014(5):31-31.
[3]肖振宇.孟子诗歌鉴赏述评[J].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6(4):46-48.
(作者单位:河北省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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