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有那么一两次,买安息日食品的钱不够,妈妈会看看爸爸,爸爸就会知道该做出牺牲了,就会朝书架转过身去。他是一个有理智的人,知道面包比书重要,孩子的健康比什么都重要。我记得他佝偻着后背,穿过走廊,胳膊底下夹着两三本珍爱的书,走向梅亚先生的旧书店,仿佛是驼着的后背让他走不快似的。我们的先辈亚伯拉罕一大早从帐篷里把以撒放在肩上走向摩利亚地时,就是这样躬着身子吗?
我可以想象到他的忧伤。爸爸和书具有一种感官上的联系。他喜欢感受、抚摸、闻嗅他的书。他对书动手动脚,以此为快:他控制不住自己,他得过去触摸书,连别人的书也是一样。那时的书确实比现在的书要性感:适于闻嗅、轻抚和抚弄。有些书是用有点粗糙的皮装订而成,上有烫金字体,散发着香气,触摸时让你起鸡皮疙瘩,好像你在触摸什么隐秘而不可接近的东西,某种在你的触摸下耸起并颤抖的东西。还有一些书用布面卡纸板装订而成,用散发着奇妙芳香的胶水粘住。每本书都有自己独特而富有挑逗性的气味。有时布面从卡纸板上脱落,像调皮的裙,令人难以抵挡诱惑去窥视肉体和衣装间的黑暗空间,闻嗅那些令人眩晕的气味。
一般情况下,爸爸会在一两个小时后回来,书没有了,满载装有面包、鸡蛋、奶酪的牛皮纸袋,有时甚至有腌牛肉罐头。但有时他献祭归来,笑逐颜开,没有了心爱的书,但也没有吃的:他确实把书给卖了,但立刻买了另外的书来取而代之,因为他在旧书店发现了这样的奇珍异宝,也许平生只有这样一次机会,故而无法控制自己。妈妈宽恕了他,我也宽恕了他,因为除了甜玉米和冰激凌,我几乎什么也不喜欢吃。我痛恨炒鸡蛋和腌牛肉。坦白地说,我有时甚至嫉妒印度饥饿的孩子,因为从没有人告诉他们要把盘子里的东西吃光。
快六岁时,我的人生里发生了一件大事:爸爸在他的书架上腾出一小块地方,让我把自己的书放在那里。确切地说,他给予我书架最后一格的四分之一。我怀抱着自己所有的书,这些书以前一直放在我床边的一条凳子上,把它们拿到爸爸的书架上,井井有条地放在那里,让它们背对世界,面朝墙壁。
这是某种始发仪式,一个真正走向成长的仪式:一个人的书若是站立了起来,他就不是一个孩子,而已经是大人了。我已经和爸爸一样了。我的书已经站立在那里了。我犯了个严重错误。爸爸出去工作时,我可以自由自在地整治我的图书角,但做这些事情时又非常孩子气。我按照高度来排列书。最高的书确实有损我的尊严,那是儿童文学作品,用韵文写成,附有图片,我蹒跚学步时他们就给我读这些书。我把它们放在那里,是因为我想把分配给我的书架全部填满。我想要我的领地满满当当,拥挤,溢出,像爸爸的书架那样。爸爸下班后,我尚处于亢奋状态,他吃惊地瞥了一眼我的书架,随即一言不发,死死盯住我,那目光让我终生难以忘怀:那是蔑视的目光,无法用语言描述的痛苦失望的目光,近乎绝望的目光。最后,他噘起嘴唇朝我嘘了一声:“你发疯了吗?按照高度来排列?你错把书当成士兵了吗?你以为它们是某种荣誉卫士吗?是消防队接受检阅吗?”
他不再说话。爸爸那边是漫长、可怕的沉默,某种格里高尔·萨姆沙似的沉默,仿佛我在他面前变成了昆虫。我这边是负疚的沉默,仿佛我真的一直就是某种可怜昆虫,现在秘密揭穿了,从现在开始一切都失去了。
爸爸打破沉寂,继续说话,在大约二十分钟的时间里,爸爸向我揭示出所有的人生真谛。他对任何事情都不加隐瞒。他开始引我探究图书馆迷宫的内在秘密:暴露出主要交通干线,也暴露出条条林中小道,令人头晕目眩的风光。它们千变万化,差别精微,想象奇特,像颇具异国情调的大街,有大胆的组合,甚至异常古怪之念。书籍可以按照主题分类,可以按照作家名字顺序排列,按照系列或者出版商排列,按照年代顺序、按照语言、按照题目、按照领域,甚至按照出版地点排列。不胜枚举。
于是我学到了各种各样的秘密。生活中有各种不同的道路。任何事情均可根据不同的乐谱和逻辑,以其中某种形式发生。这些并行逻辑按照自己的途径保持和谐,自我臻美,与众不同。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一连花费几个小时重新整理我的小图书馆,我把这二三十本书像一包卡片那样颠来倒去,按照各种各样的方式来重新组合。
我从书里学到了布局藝术,它并非出自书中所写内容,而是出自书本身,出自书的外表。我学到了在允许与禁止之间、在合乎常规与异乎寻常之间、在标准与古怪之间存在着令人困惑的无人地带和灰色地带。这一课从此一直陪伴着我。当找到爱时,我已经不再是生手,我已经懂得有各式各样菜肴,有高速公路和风景线,还有人迹罕至的偏僻小路。有些允许做的事情几乎成为禁忌,有些禁忌又近乎允许。不胜枚举。
本文节选自《爱与黑暗的故事》(阿摩司·奥兹 著)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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