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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優秀的史家——博丹《易於認識歷史的方法》第四章義疏

时间:2023/11/9 作者: 古典研究 热度: 16154
朱 琦(四川外國語大學社會科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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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誰是優秀的史家
——博丹《易於認識歷史的方法》第四章義疏

  朱 琦
(四川外國語大學社會科學部)

  法政思想家博丹在《易於認識歷史的方法》中呼籲法學研究者研讀歷史,在該書第四章提出選擇和評價優秀史家的三條重要標準,並依據這些標準評價一些著名史家。雖然重視歷史是博丹時代的特點,然而法學專家專著一書論述歷史閱讀方法卻不常見。通過分析博丹所讚賞的史家,可知他號召法學研究者研讀歷史的原因。最优秀的史家不僅要受良好的文法訓練,能夠真實、客觀、中立地記述史實,而且要具備謹慎克制的德性,最重要的是,必須是真正的治邦者。由此,從最優秀的史家所記敘的歷史事件中,讀者能夠領會立法和治邦的根本法則——自然法則,養成中道的行事原則和審慎德行,习得偉大治邦者的治國之道。因而,博丹所心儀的歷史,是施特勞斯所謂的修昔底德式政治史學;優秀的史家通過其作品,成爲立法者和治邦者之師,起到資治而通鑒之大用。

  Author: Zhu Qi is associate professor at Department of Social Science,Sichuan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Chongqing 400031, China). E-mail:oaktreen@163.com

  博丹是十六世紀著名的法政思想家,在其第一部引起廣泛關注的作品《易於認識歷史的方法》(MethodfortheEasyComprehensionofHistory,下文簡稱《方法》)中,他呼籲法學研究者研讀歷史,從歷史中發掘普遍法則。十六世紀時,整個西歐陷入王權與教權的博弈,在此大背景下,許多糾紛的解決都涉及到對羅馬法的闡釋。因而,大量受過法學專業訓練的研究者進入國家行政部門甚至教會,成爲國家立法和統治的中堅力量。在人文主義法學派的大本營法蘭西尤其如此。重視歷史,以古羅馬歷史爲背景重新理解和闡釋羅馬法固然是那個時代法學研究的大背景,然而博丹對歷史的重視還更有深意。在博丹看來,作爲未來國家的立法者和統治者的法學研究者必須精深研讀歷史,因爲,歷史是最好的老師,它不僅明白地教誨我們生活所必須的技藝,而且告知我們不惜付出一切代價都必須達到的目標,告訴我們應該避免甚麼,甚麼是卑劣,甚麼是高貴,甚麼是合適的法律,甚麼是最佳的國家,以及甚麼是最幸福的生活。*博丹,《易於認識歷史的方法》(Method for the Easy Comprehension of History),B.Reynolds译,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45,頁13-14。以下隨文注頁碼。

  而如所有古典政治哲人的共識所指,城邦形成的最初目的和最後宗旨就是共同的幸福生活——公共福祉,*關於城邦或國家建立的最初目的是公共福祉,對博丹影響頗大的古代政治哲人均有論述。參見柏拉圖,《王制》,369b-c;亞里士多德,《政治學》,1252a;西塞羅,《論共和國》,4.3。在這個意義上講,歷史所能提供的與城邦的目的相一致。因而,城邦統治者的確應該以史爲鑒、以史爲師,歷史所教誨的正是如何達成城邦的目的。

  在《方法》中,博丹先給歷史定義並分類,將需要研讀的歷史文獻排序,介紹如何根據閱讀需要編排整理史料。然後,他教研讀者如何擇取史家。博丹引用亞里士多德的言論,建議讀史者在選擇史家和閱讀其作品時,不要甚麼都信,也不要甚麼都不信。甚麼都信,可能以真爲假,在統治國家時鑄成大錯;甚麼都不信,就無法從歷史中獲益。所以,讀史者需要明白如何取捨。

  謹慎的讀史者會在自負與愚蠢兩種惡習之間求得中道,會就最好的作者做出自己的選擇;在清晰理解史家的特點和才華之前不會對作品形成固定意見……擇取史家是每個人都必須做的事,我自己並不喜歡表達一個判斷(這需要某種更卓越的技藝和才能),而只是運用某種合理的標準和大家都認可的原則。(《方法》,頁42注,楷體部分爲譯者所加)

  學習取與舍,就是養成中道的行爲準則和學習審慎的德行。“中道”是亞里士多德在《政治學》中著力推崇的個人和城邦之道。秉持中道的政治家善於維存邦國,善於將城邦調整在不偏不倚的道路上。審慎既是秉持中道的必然結果,也是維持中道的德性保障。

一、評價史家的標準

在博丹看來,總體上有三種史家。第一種天資聰慧,又受過非常好的教育,能很好地掌控各種事務;第二種也不乏天賦、且勤於練習,可惜缺乏教育;第三種有一定的天賦,缺乏實際事務操習,卻對收集資料極其狂熱、極其勤奮,幾乎與那些終身從事公共事務的人有同樣的水準。最好的史家是具備三種特質的人,然而,就算是最好的史家,在寫作時也很難做到不偏不倚,不受個人情緒和喜好的影響。

  因此,要成爲博丹心中優秀的史家,天資聰慧、受過良好的教育、且勤奮努力還不夠,還有三個判斷優劣重要的標準。

  第一,史家是否能夠真實記錄歷史事件。在前文中,博丹就明確提出,“歷史是關於人類過往行爲(activities)的真實記敘”(《方法》,頁28),真實可信是歷史記敘的必要條件。一般來講,一個作者寫其他民族或是其他國家的歷史更可信,因爲更可能做到中立,而寫祖國之事則難免容易褒己貶彼。因之,各國的言官一般都不是太好的史家,排除刻意爲之的嫌疑,也多多少少可能存在替自己的國策護短的心情,很難做到客觀。看他們的作品,須得同時參照其他人的描述。其實,讀任何一國的歷史,結合第三方的敘述都是避免被誤導的好方法,尤其是涉及到史家的祖國或敵對國的事務時。史家最好能使用官方記錄,而不是任何道聼塗説、流言蜚語都當做史實記錄下來。事實,是歷史記錄中最重要的精華,“將事實從歷史中剝離如同將最美好生物的眼睛挖走”(《方法》,頁61)。正是因爲重視事實,博丹不太看重希羅多德:“我很奇怪爲何西塞羅會把他稱作史學之父,所有古人都指責他所言不確。被所有寫者毫不客氣地否定爲不真實記錄的史家,這比任何證據都更能證明他作品的不實性,然而我認爲也不該把他全盤否定”(《方法》,頁55-56)。不該全盤否定希羅多德,說明其作品並非沒有價值,只是不太符合此處博丹的目的。換句話說,不是這裏的史學研讀者的最佳選擇。

  與真實記錄相關,第二個標準是,史家是否客觀中立地敘事。博丹提出了一個疑問,史家是否應該在作品中展示自己的價值判斷,以自己的價值觀去引導讀者?對於這個問題,博丹說,我來陳述正反兩個方面的論證,各位看官自行裁斷。有些人認爲,揚善批惡本是書寫歷史的目的之一,作者在記錄中引導讀者並沒有甚麼不妥。例如,波利比烏斯就曾批評斐拉爾庫斯(Phylarchus)沒有讚揚每一個應該得到讚揚的英雄,而歷史的首要目的就是通過頌揚善行鼓勵好人養美德、行善事,通過痛斥惡行而警示惡人。另一方的觀點是,作者的價值判斷不一定是正確,因爲史家不一定是每個領域的行家,他可以忠實記錄,但對於自己所知甚少之事做出價值判斷是十分危險的。爲此,博丹特別批判了亞里士多德,說他本是一介書生,卻非要評論國家中最偉大的立法者——萊庫古和梭倫的立法,爲此諸多作者都或含蓄或直白地批判他。

  事實上,雖然博丹說讓讀者自行判斷,然而通過他的行文和他選取的兩種史家(在記敘中做價值判斷和不太做價值引導的),已經鮮明地表達了自己的觀點:史家應該如實地記錄真實的歷史事件,正反都記錄,不渲染、不遺漏,不加入自己的好惡判斷,而讓讀史者自行判斷歷史人物和事件的善惡。因爲判斷善惡並非史家的首要任務,也不是他們所擅長之事,“在揚善批惡方面,哲學家做得顯然比史家做得更好、更合乎事實,這是他們的特殊職能”(《方法》,頁53)。在述而不評方面,博丹特別稱讚色諾芬、修昔底德、蘇維托尼烏斯(Suetonius)、凱撒、圭恰迪尼等,因爲他們很少發表自己的意見,即使表達,也非常隱晦和謹慎。他特別提到凱撒,說他所寫的歷史不加發揮、簡單明白、直截了當,省卻一切修飾,讓讀者自行判斷。色諾芬和修昔底德也是一樣,平實而不加修飾。

  同時,對於讀史者來講,在閱讀關於敵對者的歷史事件、特別是負面事件時,也要克制自己的情緒,不要輕易相信,除非能肯定史家非常可信。通過這些論述,博丹傳達出這樣的信息——不管是史家還是讀史者,面對歷史事件時都需要克制自己的情緒,保持審慎的態度既有利於傳達事實,也有利於弄清事實。

  第三個也是博丹認爲最重要的標準是,史家是否具有實踐政治經驗。

  通過在執行分支部門和公法部門任職,以及在法庭任職,我們更容易瞭解一個民族的各種習俗和這個國家的類型。如阿卡迪烏斯(Arcadius)所講,從事訴訟的人瞭解所有的惡;不僅瞭解惡,他們也瞭解善。沒有善,就不存在惡,人也無法體察惡。而且,在極度的善與惡之間就包含著所有的人類智慧。從中我們就能領會,缺乏經驗和好的文學知識的史學家是最糟糕的史家。這是擇取史家最重要的標準。(《方法》,頁44)

  親身參與司法實踐和政治統治的人會更明白、因而也更重視此國與他國之間的差異,更瞭解該民族的司法體系及其變遷,并能夠掌握關於該國法律和政治更真實詳細的材料,因此也才能成爲更可靠的歷史記錄者。

二、誰是優秀的史家

根據上述三個標準,博丹評論了一些著名的史家。在如實記錄方面,他特別讚揚哈利卡納蘇斯的狄奧尼修斯(Dionysius of Halicarnassus)。此人從羅馬建城開始就忠實且節制地記錄其歷史,其勤勉過於所有希臘人和拉丁人。拉丁民族所忽略的那些司空見慣的東西——祭司、比賽、凱旋儀式、官員的勳章等,以及羅馬人在管理國家、稅收、占卜、公民大會等方面的訓練等等,一切的風俗人情、神祭俗物等等,他都以最準確的方式記錄下來。

  如果沒有他的記錄,羅慕路斯、努瑪、塞爾維烏斯等頒發的法律以及羅馬人的早期起源,都會整個遺失而不可知。似乎是因爲這些東西太過平常,拉丁人漫不經心地把它們忽略了。我們看到,這種忽略影響了幾乎所有的史學家:他們遺漏了這個國家的制度,以爲那是眾所周知的事,好像他們已經判斷出,異邦人也和其國民一樣熟知這些東西。(《方法》,頁62)

  言下之意,後世之人要理解偉大的羅馬民族,當然需要事無巨細瞭解當時的各種事物,但最重要的當然是瞭解其法律和政制,因爲羅馬法直至彼時仍在沿用。可是,當然,絕大多數史家漏掉了對法律和國家制度的記敘,這對於理解羅馬法律的應用極其不利。幸虧,還有狄歐尼修斯如實地記下這一切。但他的貢獻還不僅於此,在收集了各地詳盡的歷史材料之後,他又專注於收集與一個構建良好的國家相關的、特別是兆示對上帝的宗教敬畏和害怕的所有言辭、事行和計畫。研究羅馬司法時,宣稱它由從不消亡的自然永恆法則所頒佈,以使國家的掌控權能夠從不義的佔有者手中轉移到正義者,還有甚麼說法能比這個更神聖更能使人敬畏的呢?的確,《西拉智訓》中的古老預言也如是說。我們應該敬仰上帝之善,他對人類事務的那種關照主要就表現在這個方面——一切時代一切世紀以來,我們總是看到,他爲了眾數低者的利益,而支配著每個最優秀的人。由此,上帝統治諸天使;天使統治世人;世人統治野獸;總體來講,靈魂統治肉體,理性統治欲望,智性(intellect)統治理性(reason)。(《方法》,頁63)

  這裏,博丹引出了一個重要的觀念:自然法則。並且明言,自然法永恆存在,高於國家之法。

  作爲一個老派的法政思想家,博丹一直是自然法則的堅定擁護者,研究者喜歡把博丹稱作絕對主義的鼻祖,因他將主權定義爲絕對的、永久的、最高的權利。然而,不管是在《方法》還是十年後出版的代表作《國是六書》中,博丹始終堅持,君主即使不受他本人所立之法的限制,也受到神法和自然法的限制。一些研究者從現代政治思想出發,把自然法僅僅理解爲道德上的限制,以爲博丹不過是徒勞地希望擁有絕對主權的君主能自我約束,這是對古人所理解的自然法則的誤解。對自然法有深刻理解且對後世影響巨大的西塞羅講,

  不僅自然,即自然法則,而且在單個的社會中,國家據以維繫的人民法律都這樣規定:不能爲了自己的利益而損害他人。法律維護這一點,希望保持這樣的狀態,使公民之間的紐帶不受損害;如果有人破壞這種紐帶,法律會以死亡、放逐、監禁、罰款來阻止他。自然理性本身更希望能夠這樣,那是神界和人間的法律。(3.23)

  法律(尤其自然法)的目的乃是維護共同體的生活或共同的利益:

  對於所有的人來說只能有一個意願,那就是對於每個人和對於所有的人只能有一個共同利益;如果每個人都把這種利益攫爲己有,那麼整個人類社會便會瓦解。不僅如此,如果自然要求人們關心他人,不管那人是誰,只是根據同一樣的原因,因爲他是人,那麼仍是按照自然的要求,利益對於所有的人必然是共同的。如果事情是這樣,那麼我們所有的人便受同一條法律的約束;如果事情正是這樣,那麼自然法律無疑禁止我們侵害他人。(3.26-27)*西塞羅,《論義務》,王煥生譯,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頁269。

  因而,自然法則的要義是不能侵害他人,是要維繫所有人的共同利益。這就意味著,始終必須遵守自然法則的君主儘管不必囿於人法,卻必須始終將公共利益、國家利益至於首位。正是基於這個認識,博丹也相信君主會遵守自然法則,因爲侵蝕國家利益就是破壞自己的統治、破壞自己的利益,從這個意義上講,二者是一致的。遵從自然法則,也就必須遵從自然法則所定義的層級秩序。博丹說,自然法則與神法在如下這個方面一致:高者統治低者的層級秩序。這個秩序體現著上帝對人類事務的關照,按照這種理念形成的世俗法律才能體現自然正義和神聖正義——真正的正義。這種層級秩序的觀念,博丹將在《方法》的第六章中進一步闡述,並在後來的《國是六書》更加詳細地表達。也許正是因爲狄奧尼修斯在這個方面的貢獻,博丹在本章討論各史家時才給予他最多的篇幅。

  在討論到不偏不倚地記錄史實的史家時,博丹特別稱讚了修昔底德:

  雅典人抱怨修昔底德的陳述偏向於斯巴達,但他們的說法正好有力地證明了這個作者的真實坦率。因爲,他是雅典人,而非斯巴達人,在伯羅奔尼薩斯戰爭中他曾任外交官和法官,富有且有王室血統。他如同站在瞭望塔上一般親身觀察過那些事件本身,也曾爲了確認事實真相而給有能力的調查者支付酬勞;最後,他的作品發表在一個自由城邦——戰爭中的倖存者都可以給予評價。誰會質疑他所記敘的歷史的可信度呢?他也沒有過分地偏向斯巴達,以致完全忘記自己的同胞。在此書的寫作期間,他被同胞放逐,即使這樣,他也沒有中傷伯利克勒斯——這個致使他被放逐的慫恿者以及他最大的對手,反而在伯利克勒斯去世後表達出溢美之詞。他的預言也非常準確:因爲失去了伯利克勒斯,城邦也會失去自己。(《方法》,頁56)

  

  的確,從博丹給歷史下的定義,從他論述歷史材料的編排方法和整理方法,以及從他對史家的評價標準和喜好來看,他所謂的歷史、他希望未來法學家閱讀的歷史,不是一般意義上的編年史,而是由修昔底德所開創的政治歷史。政治歷史將城邦政治視爲最重要之物,作爲首要記敘對象。修昔底德之所以選擇伯羅奔半島戰爭來記敘,正是因爲他認爲那場戰爭能夠代表他那個時代的政治生活。正如二十世紀的政治哲學家施特勞斯所講:

  我們一打開修昔底德的書,立刻就陷身於最緊張的政治生活,陷身於血腥的內外戰爭和你死我活的種種鬥爭。修昔底德是從政治生活的本身來看政治生活,他沒有去超越它;他並不站在騷動混亂的上方,而是處在它的裏面;政治生活是怎樣的,他就嚴肅地看它是怎樣的;他只知道事實上的城,政治家、陸軍和海軍的指揮官、公民和煽動者,他們都不是創建者或立法者;他向我們展示政治生活的偉大而又殘酷,粗獷甚至骯髒。*施特勞斯,《城與人》(第三章第一節),陳克艱譯,未刊稿。

  在修昔底德筆下,“現實的政治生活並不是《獨立宣言》的原則的應用,而是那些在路易斯安那交易中發揮作用的原則的應用——殘酷莊嚴的‘權力政治’”。*施特勞斯,《修昔底德:政治史學的意義》,彭磊譯,收於劉小楓主編,《修昔底德的春秋筆法》,北京:華夏出版社,2007,頁6。因之,施特勞斯稱他爲“最具政治性的史家、所有時代最偉大的政治史家”,因爲“他最充分地理解並表達了政治生活的本質”。*施特勞斯,《修昔底德:政治史學的意義》,前揭,頁6。修昔底德期望自己的作品成爲“千秋萬世之瑰寶”或許就在於此:人類的政治生活不會停止,而政治生活永遠需要的是政治人,他記錄伯羅奔半島戰爭期間的事行和言辭,即是爲了向後世的政治人揭示政治和戰爭的本質,引導政治人在實踐中的判斷和決策。

  因而,博丹推崇修昔底德,不僅僅在於修昔底德滿足他所列出的擇取史家的三個標準,更在於修昔底德對政治現實的重視,對如實記敘政治現實以傳諸後世、啟迪後世的教化意識——通過理解他對他那個時代政治生活的記敘,就可以理解所有未來時代的政治生活的真諦。施特勞斯將修昔底德的史學稱爲政治史學,稱修昔底德爲“不動聲色的政治教育家”,而我們記得,施特勞斯也明白地指出,政治哲人的身份是“立法者之師”,*施特勞斯,《甚麼是政治哲學》,李世祥等譯,北京:華夏出版社,2011,頁71。因而,政治史學與政治哲學至少在指導立法者這一功能上一致。那麼,博丹對修昔底德的推崇,正是說明他早就意識到歷史對立法者的指導作用,因而希望法蘭西未來的法學家們都能聆聽這位政治教育家的教誨。

  博丹也稱讚塔西佗,稱他記述從提比略到涅爾瓦時代的歷史時,透徹調查研究了幾乎所有的事件,重要的、不重要的,甚至瑣碎的事件。塔西佗本人曾受過長期軍事和民事訓練,還曾作爲地方總督管理過德國低地地區。期間,他不辭辛勞地描繪德國人的習俗、慣例制度、宗教儀式等等,寫出《日爾曼尼亞志》(DeorigineetsituGermanorum),“德國人的整個古代歷史就拜他一人所錄寫”(頁69)。《日爾曼尼亞志》是現今關於古代日爾曼人最早、最詳盡、最系統的歷史文獻,對於研究德國各民族的起源至關重要。恩格斯在寫作《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和《論古代日爾曼人的歷史》時,就把該書作爲主要的史料來源。可見此書對於研究德國歷史、文化、風俗、禮儀、國家政制之重要意義。

  塔西佗的寫作風格極其敏銳,行文中充滿遠見卓識,令人歎爲觀止。更重要的是,在博丹看來,塔西佗對法律和國家的見解具有重大影響:

  每個偉大的範例中都包含著一些不義,爲了公共利益而強加在一些個體身上的不義。柏拉圖的觀點與此僅稍有不同:“那些認爲法律能消除一切麻煩的人們砍掉九頭蛇的那個腦袋”。*參見柏拉圖《歐緒德謨》297c。如果我們尋求法律和參議的技藝,如果我們追溯的不僅僅是羅馬古風還包括其他民族的古風,那麼沒有甚麼比塔西佗的作品更能讓我們受益良多的了……顯然,沒有任何一個史學家比塔西佗更有益於官員和法官。(《方法》,頁69-70)

  如此史家,當然應該是立法者和統治者重點研讀的對象。

  另外,博丹選取塔西佗、並特別意指其《日爾曼尼亞志》,也許還有另外的意圖。從該書中可以得知日爾曼人在古羅馬時期被視爲蠻族,在物質、文化和社會方面遠遠落後於羅馬世界的其他很多地方。這對於博丹後文追溯各民族的起源,駁斥德意志神聖羅馬帝國是世界末日來臨之前的最後一個偉大帝國的論調有重要意義。而且,塔西佗本人對歷史的看法與博丹如出一轍:歷史的目的在於提供政治教誨,在於通過歷史作品爲政治實踐者提供審慎的訓練。*參見利克(James Cart Leake),《塔西陀的春秋筆法》,肖澗譯,收於劉小楓主編,《古典詩文繹讀·西學卷·古代編》(上),北京:華夏出版社,2008,頁255-272,特別參考頁267-268。因此,塔西佗的歷史書當然值得每一個法官、每一個未來的統治者學習,從中養成審慎德性——最重要的政治品質。

  博丹對色諾芬也給予了高度的讚賞,稱他是出色的哲學史學家(philosophistorian),

  哲學史學家將智慧教誨植入敘事之中。在這方面色諾芬贏得了極大的稱讚,更偉大的是,沒有任何人能讓他模仿,正如維萊烏斯(Velleius)寫作荷馬一樣;色諾芬之後,也沒有任何人有能力模仿他。(《方法》,頁81)

  既沒有任何人供他模仿,也沒用任何人能模仿他;換句話說,色諾芬的哲學史學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這並非是博丹別出心裁的評價。十九、二十世紀以後,不管是歷史研究者還是哲學研究者,對色諾芬都不太重視,認爲他“天性顯然淳樸,或者浮淺卻不乏真誠”。*施特勞斯,《關於古希臘史家》,高諾英譯,收於劉小楓主編,《色諾芬的品味》,北京:華夏出版社,2006,頁66-75,引用句位於頁67。然而,在古代,色諾芬被視爲一個天資非凡、言行一致的高貴人物:

  羅馬法和希臘人都眾口一詞地承認,他是一個令人景仰的戰士、一個堪稱典範的領袖、一個雄辯的演說家,一個才華橫溢的寫作者。到了中世紀晚期,當古希臘研究在歐洲重新復興的時候,色諾芬作爲一個政治思想者和領導者的諸多才能也迅速得到了人們的肯定。*郝嵐,《色諾芬的哲人之旅》,邱立波譯,收於劉小楓主編,《古典詩文繹讀·西學卷·古代編》(上),前揭,頁340-369,引用句位於頁340-341。

  在色諾芬看來,人間事務混亂不堪,所謂的“史書”之職責不僅是記下這些大大小小的混亂,還具有更高的責任:“實事求是地看待事務,傳達某個人的真知灼見給那些天性和教養都適宜於接受它們的人”(施特勞斯,《關於古希臘史家》,前揭,頁75)。

  這與博丹號召法學家——國家未來的立法者和統治者研讀歷史的初衷如出一轍。更不要說《居魯士的教育》本就是一部關於君主教育的長篇政治教育小說。博丹在《方法》“序言”中就提到,大西庇阿(Scipio Africrectum)“把色諾芬的《居魯士的教育》牢記於心,從中挖掘出所有德性和榮耀的巨大寶藏,就成爲了偉人”(《方法》,頁12)。

三、研讀歷史的本質

從博丹對狄奧尼修斯、修昔底德、塔西陀、色諾芬的倍加推崇已經可以看出,他希望法學家們研讀的歷史不是一般的編年史,而是施特勞斯所講的修昔底德式的“政治史學”,這樣的歷史能夠真正起到“資治通鑒”的大用。博丹心中最優秀的史家能讓我們更好地理解這一點。

  博丹最推崇的史家是凱撒。“序言”中他曾指出,土耳其君主塞利姆(Selim)的“祖輩們都排斥歷史,認爲歷史是不真實的,但他本人率先模仿凱撒的諸多作爲,用於本國的統治,很快,就把小亞細亞和非洲的一大批土地征服,併入先祖留下的領土中”(《方法》,頁13)。可見凱撒的歷史書已經啟迪了後世的君主。在第四章,博丹每次提到凱撒時也都不吝贊詞。凱撒在“真實、述而不評、有政治軍事等實踐經驗”這三個標準上都脫穎而出,特別是在實踐經驗方面。

  更難能可貴的是,他“本人具有將領的技藝和榮譽,可以說,他完全可以憑藉自身的條件對軍事事務發表意見,不必擔心被指責言論稚嫩。可是,在表述意見時他仍然審慎而節制”(《方法》,頁52)。這充分表明了凱撒作爲統治者的優良德性。博丹說,“得到所有人認可的史家一定是優秀的,尤其得到參與了那些事行並仍然活著的人的認可的史家”(《方法》,頁56)。參與了事行並仍然活著,表明此人對某一歷史事件有直觀體驗,能根據事實判斷史家的記載是否屬實。得到這樣的人認可,說明史家的確真實而客觀地記錄了歷史。作爲史學家的凱撒就是這樣的史家之一。

  世人皆知,凱撒之偉大,不僅在於他以其文字技藝書寫了歷史,更在於他以自己的軍事和治國技藝創造了歷史——他是一個明智的統治者。博丹給予他最高的讚賞,可見他心中最適合的史家就是城邦治理者,他們書寫的歷史應是法學研究者的首選歷史讀物。

  至此,我們終於明白,誰是博丹心中最優秀的歷史書寫者。最好的史家不僅需要掌握文學技藝,中道、真實地記錄史實,而且須是真正的治邦者,有統治經驗和才能的審慎而節制的治邦者。通過其作品,最好的史家其實成爲了立法者之師,揭示出立法和治邦中最重要的法則——自然正義之法則、秩序法則。因此,博丹號召未來的立法者和統治者研讀歷史,意在要求他們研究最優秀的史家所記錄的立法基礎和治邦之術,而非瑣屑的史料。在博丹看來,閱讀歷史的本質就在於過去的治邦者結合智慧與經驗現身說法,給未來治邦者以諄諄教誨。

  參考文獻[References]

  Bodin,Jean.MethodfortheEasyComprehensionofHistory.Trans.B.Reynolds.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45.

  劉小楓主編,《古典詩文繹讀·西學卷·古代編》(上),北京:華夏出版社,2008年。[Liu, Xiaofeng, ed.Commentariiversuumetprosarumantiquarum.Volume I.Beijing:Huaxia Publishing House,2008.]

  ——,《修昔底德的春秋筆法》,北京:華夏出版社,2007。[---.Thucydides’SublimeWordswithDeepMeaning.Beijing:Huaxia Publishing House,2007.]

  ——,《色諾芬的品味》,北京:華夏出版社,2006。[---.Xenophon’sTaste.Beijing:Huaxia Publishing House,2006.]

  施特勞斯,《甚麼是政治哲學》,李世祥等譯,北京:華夏出版社,2011。[Strauss,Leo.WhatisPoliticalPhilosophy.Trans.Li Shixiang et al.Beijing:Huaxia Publishing House,2011.]

  修昔底德,《伯羅奔尼薩斯戰爭史》,徐松岩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Thucydides.TheHistoryofThucydides.Trans.Xu Songyan. Shanghai:Shanghai People’s Publishing House,2012.]

  Who are the Best Historians?On the Fourth Chapter of Bodin’sMethodfortheEasyComprehensionofHistory

  Jean Bodin,a famous law and political thinker of the 16thcentury,is remembered for his theory of legislative sovereignty which was interestedly presented in the master workDeRepublicaLibriSex(SixBooksoftheCommonwealth).However,the sovereignty theory was first shown in his earlier workMethodusadfacilemhistoriarumcognitionem(MethodfortheeasycomprehensionofHistory),which is also the first published one of Bodin.In this book,the sovereignty theory is the most important topic and that chapter constitutes a major part of the entire book.What’s more,this book touches upon a lot of disciplines and contains his entire ideological system,as Voegelin commented.However,the original intention of this book is to ask law learners to study history,for“in history the best part of universal law lies hidden.”History can teach legislators and rulers the most important and best thing of governing a state.But it is impossible to read all works of all historians,so in chapter four Bodin proposes three criteria in the sel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historians.With these criteria,he gives his own comments on some famous historians.Although putting great emphasis on history characterized Bodin’s century and a sense of history was regarded as the basic quality of erudition,it was and still is not usual for a jurisconsult to write an academic work on the method of reading history. Analyzing the historians whom Bodin appreciates,we get to know the reason why he asks law learners to study history. The best historians should be richly endowed by literature training,capable to narrate historical facts faithfully,objectively and neutrally, and equipped with the virtue of prudence and restraint.Most importantly,the best historians should have the practical experiences of governing public matters,in another word,they should get involved in ruling a state.Thus,by studying the historical events recorded by best historians, readers can figure out the fundamental law of legislating and ruling—law of nature,develop the principle of golden mean and the virtue of prudence,learn the logos of ruling from the great rulers.Therefore, what Bodin admires is Thucydides’ political history termed by Strauss;by their historical works,the best historians become tutors of legislators and rulers,holding up history as a mirror.

  Bodin;Method; historians; tutors of legislators

  關鍵詞:博丹 《方法》 史家 立法者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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