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乌鸦
——浅析余怒《雅歌:乌鸦》的诗意内核
◎刘斌
应该说,在当代先锋诗人里,对解构这一哲学理论的领会与运用,余怒是较早较自觉的,这无论在他的那些诗歌理论里,或者是他的一些诗歌作品里,都得到了鲜明而充分的体现。这种从理论到写作的解构实践,我以为是取得了一些成就并多少获得了诗歌界包括认真读诗的朋友们的一致好评。而《雅歌:乌鸦》,当可视为余怒以解构来建构诗意的代表作。
《雅歌:乌鸦》首先吸引我注意的是题目。“雅歌”这种诗歌体裁源自《圣经》,意为“歌中最美的歌”,“诗中的诗”。同时,我们不妨将其作语意双关的理解,那就是“乌鸦的歌”。题目既含有解构的色彩,向读者出示了歧义。而在这种歧义中,又有着情感的明确指向,那就是对乌鸦的呵护与祝颂。
第一节,首句“乌鸦的聒噪建筑在我的寂静上”什么是“聒噪”?词典里解释为:声音喧闹,令人烦躁。显然,这是贬义词,是词语对乌鸦的认定或者判决,这样的判决由来已久。诗人说,这样的聒噪是建筑在“我的寂静上”,如果我们在此将“我”理解我专指特定的“我”,多少有些狭隘,因为,对乌鸦“聒噪”的理性认定与心理拒斥,应该说是整个人类,而其合理性的基础,却是建立在人类的“寂静”上,换句话说,是建立在人类的功利性的自私本性之上的。这一种语词的死刑判决,人类维持了数千年之久。余怒的解构让我们看到了词语和它的制定、阐释者的某种不公与随意。实际上,这种语词使用的随意与不合理,尼采早就一针见血地予以了揭露。
现实是乌鸦不是语词,更不是人类头脑里的观念,不是他们留在心理的阴影。它是生命,它不该被拘禁于语词“形式的巢”。它的乌黑真实而强大,它以生命真实的存在拒绝将它本质肆意地倾斜,它实现着与各种鸟“生命”的种的平衡。它富有生命力的“尖叫”使得人类制造的语词与意义的废墟“再一次昏眩”
在这样的解构中,在对于意义踪迹的追寻中,人类为乌鸦预设的语义背景被撕开了,“天空已经离去”。这样的成见悬置,使得乌鸦与“我”本真的关系得以还原。在乌鸦生命质朴的广大的“黑”中,“我自私、狭隘与自我标榜的“白”不正是人性的“瑕疵吗?这样的“瑕疵”又制造了多少“成见”____有“一夜那么深”。令人震惊的是,这里不光是有着成见,还有围剿与虐杀!
在诗篇的结尾,诗人提到了天堂,可谓语重心长:在上帝的眼里,人和乌鸦都是平等的,乌鸦就像人类的影子。难道不是吗?当我们失去了这样的终极意义上的同病相怜,惺惺相惜,语词里绞杀的就不光是乌鸦了,更有着我们人类的客观、公正与良知。从这个意义上说,余怒《雅歌:乌鸦》是一个庄严的事业,是对乌鸦的拯救,也是对我们人类的一种拯救。而这样的诗歌,大约也可以称之为“诗歌中的诗歌”吧?或许,余怒正是以此自勉,并引以为荣?
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作为先锋诗人的余怒,在诗歌里将我们对乌鸦的成见予以解构,但绝不是单纯的意义消解,也不是没有抵达的意义的无限延宕,更不是纯粹的破坏与瓦解。正如德里达所说的,解构不仅是破坏,更是建设。照德里达所说的,生命首先就是一种“幸存”,是值得呵护与祝颂的,哪怕它是一只乌鸦。余怒在这里对乌鸦的解构,实际上是找寻到了一个生命幸存的本源的概念。而不是“把幸存发挥为属于死亡、过去的这一面”,因为“解构在任何时候都是属于‘是’,属于对生命的肯定。”这是解构的坚实的内核,也是《雅歌:乌鸦》诗意的坚实而温暖的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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