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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孙子兵法》思想角度论体育协会纪检监察体系建设

时间:2023/11/9 作者: 长江丛刊 热度: 12096
陈尖一/中国足球协会纪检监察部

  《孙子兵法》是中国思想和智慧的结晶,与儒家、道家、法家等诸子百家思想有很多互相借鉴和共通之处,对中华民族的精神塑造和制度构建有着深远影响。如《孙子兵法》中“将者,智、信、仁、勇、严也”的思想,和儒家经典《论语》君子“仁、义、礼、智、信”的思想异曲同工,主体思想非常接近。

  我国监察制度历史悠久。秦国建立了“大一统”的秦王朝后,设立了专门的监察机构,“在中央设立御史府,最高监察官称御史大夫,下设御史若干人,一部分御史专察中央机关及其官吏;另一部分御史则派到地方监郡及郡的长官”,强化了监察权,为汉唐监察制度的完善奠定了基础。当前,正处于中央大力推进全国性体育协会脱钩改革工作重要阶段,建立和完善新的纪检监察体系势在必行,具有重要历史意义。

一、构建纪检监察体系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2015年3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国办发〔2015〕11 号),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成为中国足球改革发展的使命目标。2015年7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5〕39 号)对外公布,全国性体育协会与国家体育总局脱钩改革提上日程。

  2019年6月14日,国家发改委、民政部、中央组织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063 号),列入脱钩名单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中,由体育总局主管的有89 家(已脱钩21 家,拟脱钩68 家);同日,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全面推开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通知》(联组办〔2019〕2号),要求2020年8月31日前,各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完成所有脱钩改革任务。

  “纷纷纭纭,斗乱而不可乱也。”未脱钩改革之前,国家体育总局下属的运动管理中心和体育协会大都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为国家体育总局下属的行政事业单位。随着改革深入推进,原有的监管制度已不再适用于改革后的协会管理,容易产生内部和行业监管难题,亟需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纪检监察体系。

二、《孙子兵法》思想对建立纪检监察体系的理论指导

(一)要顺应形势要求

“势者,因利而制权也。”全国性体育协会与国家体育总局脱钩,是深化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题中之意,势在必行。“激水之疾,至于漂石者,势也”,对于脱钩后的体育协会而言,准确把握脱钩改革态势和契机,因势利导的在体育协会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制度,对于国家改革政策的落地和行业发展有重要意义。

(二)要统一思想认识

“上下同欲者胜”,是孙子兵法的重要思想之一。体育协会领导班子和其他各部门思想和认识的统一,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推进力度。强有力的支持,对纪检监察工作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开展,保持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对独立性、客观性都有着重要影响。

(三)要重视战略筹划的整体性

“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战略规划非常重要,战略规划做得好不好,直接从架构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长远发展。“庙算”侧重指体育协会的纪检监察组织架构和体系搭建的整体性,有利于促进良好的体育行业协会纪检监察生态建设。

(四)要建立稳健的战略基础

“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推进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可采取曾国藩“结硬寨,打呆仗”的稳健型军事策略,扎实牢靠的进行全面布局。一方面要强化党的领导,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敏感意识,掌握好相关党纪法规和行业规定,把握好原则尺度。另一方面,打铁还要自身硬,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健全监督工作措施,提高履职尽责能力,稳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

(五)要形成监督的高压态势

“不战而屈人之兵”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理想结果。持续强化监督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才能形成长久震慑效果。在对体育协会内部监督和行业监督方面要持续发力,对违法乱纪和破坏行业规范行为“零容忍”,以监督的高压态势来起到警钟长鸣的良好效果。

(六)要采取多样的方式方法

“奇正相生,如循环之无端,孰能穷之?”涉及到违纪违规的事项,要根据不同情况、情节,采取多样化应对措施妥善处理。一是要坚持原则,严格按照相关党纪法规和行业规定,违法移交、违纪查办、违规处罚;二是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掌握好办理的尺度和分寸。“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对于不同情况、不同性质事件,要采取不同的策略,统筹兼顾、刚柔并济、妥善办理。

(七)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致人而不致于人”重在强调掌握战略主动权,减少或避免被动工作局面。要全面做好纪检监察工作,需要提高主动工作意识,从苗头性、端倪性问题抓起,以防为主,强化对苗头性问题的监督,尽可能让违纪违规问题“察于未萌,止于未发”。这也是中央要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的要求。

三、系统构建体育协会纪检监察工作体系

“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通过构筑体育协会力量组织网、阵地防控网、情报线索网、联合打击网,以“四张网、大监督”立体化综合推进,建立和完善体育协会纪检监察工作体系。

(一)力量组织网

(1)成立体育协会纪检监察工作领导组。“夫将者,国之辅也。辅周则国必强,辅隙则国必弱。”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得到体育协会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设有纪委书记的体育协会,可考虑由纪委书记担任协会纪检监察工作组长;未设立纪委书记的体育协会,可考虑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协会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协会纪检监察工作组长。其他纪检监察工作组成员,各体育协会结合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确立,自上而下全面强化纪检监察工作。

  (2)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能择人而任势。”在体育协会脱钩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有条件的体育协会可以成立纪检监察部门,条件尚不成熟的要配备专职纪检监察人员。一方面,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有利于集中精力投入到专业业务,提升对全行业监督质量;另一方面,专业人干专业事,要选择具备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过硬的人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3)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能力。“兵非益多也,唯无武进。”第一,要在“事上磨练”,从行业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事件的调查中,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总结工作方法、积累工作经验,逐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第二,纪检监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体育协会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学习和培训,才能更好适应体育改革新形势。

(二)阵地防控网

1、加强体育诚信宣讲教育工作

  “令素行者,与众相得也。”体育诚信宣讲教育有计划、分阶段长期开展,才能起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良好效果。首先,宣讲教育的对象要尽可能覆盖整个行业从业人员。其次,宣讲的内容要全面,解读体育诚信对构建诚信社会重要意义,说明体育诚信对行业健康发展重要作用,阐述构建体育诚信路径方法,申明对违反体育诚信行为严厉打击。

  2、加强体育诚信培训工作

  (1)体育诚信培训要具有国际视野。培训工作中,针对操纵比赛、非法体育博彩等非体育诚信行为,要加强与相关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亚洲单项体育联合会以及其他国家体育行业协会之间的培训和交流,主动纳入国际体育行业体育诚信培训体系,学习和借鉴国际工作经验。

  (2)加强对会员协会的体育诚信培训。“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加强对会员协会的体育诚信培训要有持续性和广泛性,培训涉及地方协会工作人员、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等从业人员,在赛事组织、人员选拔、青少年培训等工作共同抵制非体育诚信行为。

  3、建立建立会员协会诚信官制度

  “人既专一,则勇者不得独进,怯者不得独退,此用众之法也。”建立会员协会诚信官,赋予会员协会诚信官相应的工作职责任务和权力义务,并制度化运行,延伸监督触角,形成体育诚信工作全国性体育协会和地方会员协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建立体育行业黑名单制度

  “厚而不能使,爱而不能令,乱而不能治,譬若骄子,不可用也。”研究制定体育行业黑名单制度,将违法犯罪和严重违反规章的从业人员纳入黑名单进行管理,在一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研究制定行业禁入等惩戒具体规定,对黑名单中违反行业禁入规定的从重处罚,对于重复或多次进入黑名单人员加重处罚。

(三)情报线索网

(1)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信访举报是获得情报线索的重要来源,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提供各种便利举报途径,使举报者可以采用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对体育行业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2)建立和完善对信访举报程序。建立完善受理程序,在收到的举报信息后要进行统一编号管理,由专人对各类信访举报件实行分类登记。建立完善信访举报办理程序,在按照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基础上,举报线索经核查达到立案标准的,进行立案处置。对实名举报且联系方式清楚、准确的,应将办理情况和结果告知本人。

  (3)对信访举报进行宣传引导。鼓励对破坏体育诚信行为事件或人员的举报,通过在官网设置专门信访举报版块和在赛事活动中张贴举报违反体育诚信行为的海报等各种形式,公开举报邮箱、电话等信息,表明严厉打击非体育诚信的决心,提高举报非体育诚信行为积极性、主动性,让监督无处不在。

  (4)做好对举报人、举报信息的保护工作。严格遵守信访举报工作保密纪律,信访举报材料可列入内部密件管理。将信访举报人的有关情况、举报的内容,直接或间接透露给被举报部门和被举报人及其他人员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并严肃处理。阻拦、压制和打击报复信访举报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联合打击网

(1)执行办理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事项。中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或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机关纪委等上级单位转来或交办的事项,按照要求组织好核查、调查等各项工作,并根据要求进行办理、回复。超出体育协会职权范围,需要指导、协调的,要及时沟通、寻求支持。

  (2)加强与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亚洲单项体育联合会及其他国家体育协会的交流合作。在共同强化体育诚信和打击非体育诚信行为方面,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亚洲单项体育联合会和欧洲、非洲、南北美洲等单项体育联合会以及其他国家体育协会转来需要协查的线索或函件,进行核查或调查并客观反馈结果,强化国际间对非体育诚信行为整治的合作效力。

  (3)加强与体育协会独立法律机构的交流合作。设立纪律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或相关职能协会法律机构的,体育协会纪检监察部门要与其加强沟通,在保障其独立性的前提下,在打击场上、场外非体育诚信和违反体育道德方面加强合作,对虚假年龄、操纵比赛、非法赌博、种族歧视等联合处罚整治。

  (4)加强与公安部门配合与合作。“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为强化违法行为的监控和打击,要强化与公安机关配合合作,建立联动机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协查、调查涉及到非体育诚信的操纵比赛、网上赌博、受贿等违反犯罪行为;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共同推动体育协会诚信建设、法治建设。

  (5)加强与其他国际国内相关组织的联动。“以虞待不虞者胜。”2010年南非世界杯期间,国际刑警组织(ICPO)在中国、新加坡和泰国等地打击非法赌球,共查处涉案人员5000 人左右,涉案金额达20 亿美元。维护国际国内体育赛事的公平公正,需进一步加强和国际刑警组织、世界反兴奋剂组织(WADA)及国内反兴奋剂中心等相关机构的联动合作,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6)将非体育诚信行为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根据《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文明委〔2018〕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 号)相关要求,建立体育行业从业人员的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将体育行业从业人员非体育诚信行为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体育行业从业主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四、形成体育协会风清气正良好生态

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国家体育总局89 个协会脱钩改革已启动,按规定要求和时限完成脱钩加快推进机构分离、职能分离、资产财务分离、人员管理分离等相关改革。探索建立体育协会纪检监察体系是其中重要工作之一。

  “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之政。”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化是形成和建立体育协会良好纪检监察生态的基础。以《孙子兵法》思想为指导,通过构建“四张网、大监督”的体育行业协会纪检监察工作体系,预防和整治相结合,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实现日常监督和体育赛事监督全覆盖。同时,在推进体育协会纪检监察工作体系过程中,不断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变化调整完善,逐步形成体育协会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大监督”模式,形成体育行业风清气正良好生态,为体育协会健康发展奠定环境基础。

  注释:

  ①陈曦.孙子兵法· 计篇[M].北京:中华书局,2017.

  ②中央纪委宣教室组织编写.纪检监察业务简明教程[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

  ③陈曦.孙子兵法· 势篇[M].北京:中华书局,2017.

  ④陈曦.孙子兵法· 计篇[M].北京:中华书局,2017.

  ⑤陈曦.孙子兵法· 势篇[M].北京:中华书局,2017.

  ⑥陈曦.孙子兵法·谋攻篇[M].北京:中华书局,2017.

  ⑦陈曦.孙子兵法· 计篇[M].北京:中华书局,2017.

  ⑧陈曦.孙子兵法· 形篇[M].北京:中华书局,2017.

  ⑨陈曦.孙子兵法·谋攻篇[M].北京:中华书局,2017.

  ⑩陈曦.孙子兵法· 势篇[M].北京:中华书局,2017.

  ?陈曦.孙子兵法·虚实篇[M].北京:中华书局,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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