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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贯性和忠实性原则下《简·爱》汉译本的对比分析— —以祝庆英和吴钧燮的译本为例

时间:2023/11/9 作者: 长江丛刊 热度: 13255
■邓甜甜 韦储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

  随着国外名著的译入,多个《简·爱》译本进入大家视野。在新中国成立以前就已经存在两个版本的《简·爱》汉译本,一是翻译家伍光建选择性翻译的《简·爱》部分内容,译名为《孤女飘零记》,二是翻译家李霁野在1933年所译的全书。解放后,国内出版发行了《简·爱》的祝庆英译本、吴钧燮译本、宋兆霖译本、黄源深译本等等。目前,对《简·爱》汉译本进行对比和分析的文章很多。曾祥宏从译者主体对《简·爱》的中译本进行了分析,他指出李霁野的译文简练、用词严谨,多使用直译的翻译策略,这与他身处在民族亟待解放的时代分不开;同时从黄源深的版本来看,在新中国建国后,他所处的社会环境宽松稳定,所以他的翻译很灵活通顺,多采用归化翻译策略,从而得出文学作品的重现与译者主体性两者相辅相成、互不可分的关系。郑珏从目的论理论下目的原则来分析《简·爱》的翻译策略,通过对比李霁野和祝庆英两个汉译本的词义表达、翻译策略以及翻译技巧等,发现译者出于自身的目的会选择合适的内容以实现内在的目的,并选择合适的翻译策略。郑慧淼从功能加忠诚视角分析宋兆霖和祝庆英的版本,通过对两个版本的比较分析,发现宋的版本更忠实于原文。本文则试图从一个新的视角——目的论视角下的忠诚原则和连贯原则,对两位翻译家的汉译作品进行对比分析,以期能够更深入的理解理论在翻译实践过程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为今后的文学翻译提供经验。

一、《简·爱》汉译本介绍

《简·爱》是由夏洛蒂·勃朗特创作的现实主义小说,它有着深远的启迪意义和迷人的浪漫主义色彩,在英国文学史甚至在世界文学史上都可以被称为经典。作品运用了对话形式塑造了一个面对命运的桎梏敢于斗争、敢于追求自由解放和新生活的一位独立女性的生动形象。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文化上百花齐放,很多优秀的《简·爱》汉译本出现在大家的视野中,其中有代表性的是祝庆英和吴钧燮版本译本。这两个版本同属名家译本,对当时社会和现今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能够相对贴切地转述原文作者使用的语言和原文作者的写作风格。但是由于二人所处的时代和背景不同,个人的经历、理解和鉴赏力也不尽相同,所以两人的译本所达到的效果和实现的功能也不相同。

(一)祝庆英《简·爱》译本简介

祝庆英于1951年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英语,此后她曾经在平明出版社和新文艺出版社等担任外文编审,她的一生都奉献给了外国文学翻译事业。不同的时代背景让祝庆英形成了她独具特色的翻译思想和翻译原则。她的《简·爱》中文译本于1980年出版。时值我国改革开放初期,也正处于我国第四次翻译高潮的黄金时期,译者在翻译活动中以原文为中心,翻译策略上更多的选择直译以保留原文的创作风格。祝庆英的《简·爱》作为这时期的代表作品之一,译文语句通顺连贯,语言朴实平淡,令读者读起来朗朗上口。虽然这个时期译者们已经意识到翻译不能一味地忠实原文而死译,但是受到时代的局限性,译者在翻译时依然稍受束缚。

(二)吴钧燮《简·爱》译本简介

吴钧燮版本于1990年出版,和祝庆英版本相隔十年,在此十年间正处于我国改革开放的快速发展时期,社会生活和人民思想都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国翻译学者对外国文学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我国的文学翻译更加规范、完善,译者也更加注重译入语读者的可接受性。他的译本在忠实于原文的基础上,与不断发展的翻译理论相结合,词句和表达方式上更加传神,可读性更强。

二、连贯性原则和忠实性原则

凯瑟琳娜·莱斯首次将语言功能、语篇类型和翻译策略联系起来,提出了功能派理论思想的雏形,随后,她的学生汉斯·弗米尔经过进一步分析研究精炼了她的思想,从而提出了目的论,该理论包括三个原则:目的原则、连贯性原则和忠实性原则。目的论认为决定翻译目的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接受者,这也就是译文所指的阅读者。当他们解读译文时,他们受到自己的文化背景知识、交际目的等因素影响,会在自己脑海中呈现独特的译文。与传统的“等值论”或“等效论”不同,德国功能目的论关注的重点并不是译文与原文有没有到达对等,而是强调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以译文的预期功能为出发点,根据各种语境因素,选择最佳处理方法。也就是说,译者的翻译策略必须由译文的预期目的或功能所决定。同时,该理论强调译文在译语环境中是否通顺连贯、译文是否实现了对原文的相对忠实。

  连贯性原则和忠实性原则是目的论框架下的两个重要原则。连贯性原则就是指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的标准,即译文读起来通顺、连贯,同时符合译语语言的表达习惯和认知习惯。忠实性原则是指原文与译文之间应该保持连贯一致(inter-textual coherence),即译文要忠实于原文所要表达的内容,但与原文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则是取决于译文的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

三、连贯性原则下祝庆英和吴钧燮《简·爱》汉译本对比分析

例 1:...; but, owing, I verily believe, rather to circumstances than to my natural bent, I am a trite commonplace sinner, hackneyed in all the poor petty dissipations with which the rich and worthless try to put on life.

  吴译本:……;只是,我深信,更多地是由于环境而不是出于天性,使我成了个最平凡无奇的罪人,过腻了有钱而无用的人想用来点缀生活的种种猥琐可怜的放荡生涯。

  祝译本:……;可是,像我所深信的,由于与其说是我的天性,不如说是我的环境的关系,我是一个普通而又平凡的罪人;富人和卑微的人试图加在生活上的种种卑劣无聊的闲游浪荡,我都经历过。

  分析:根据弗米尔目的论框架下的连贯原则,译文必须符合逻辑,符合译入语的表达习惯,以便让译文读者更好理解。原语文本中的句子“I am a trite commonplace sinner”,吴译本中把其译为“使我成了个最平凡无奇的罪人”,读起来并不通顺,吴译本中使用了汉语中并不常用的被动句,表达不符合汉语表达习惯。祝译本把这个句子译成了“我是一个普通而又平凡的罪人”,比较符合中文的表达习惯。在吴译本中,译文是基本按照原文直译过来。原文中的句子“rather to circumstances than to my natural bent”,吴将其译为“更多地是由于环境而不是出于天性”,祝的译本则将其译成了“与其说是我的天性,不如说是我的环境的关系”。相比而言,祝译本更能表现原文作者的意图,这种“与其说……不如说……”的表达方式更容易为汉语读者理解和接受。要使译文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因而逐字翻译无法很好实现翻译目的。

  例 2:He lifted up the sable waves of hair which lay horizontally over his brow, and showed a solid enough mass of intellectual organs, but an abrupt deficiency where the suave sign of benevolence should have risen.

  吴译本:他把横梳在额上的波浪形的黑发撩开,露出了一个十分坚实的智力器官的总汇,但也触目地显露出了缺乏那种本来应当有的柔和的宽厚迹象。

  祝译本:他把横梳在额头上面的黑色鬈发撩起来,露出智力器官的够完整的整体,可就是在应该有仁慈的柔和迹象的地方,却出人意料地没表示出这种迹象来。

  分析:尤金 ·奈达曾明确地指出译语接受者和译语信息之间的关系应该与原文接受者和原文信息之间的关系基本相同。原文语言和译文语言的差距越大,就越需要调整;原文文化和译文文化的差距越大,也就越需要调整。要使译文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在翻译时势必要结合上下文来选择适合的词汇,进行再创造。原文中的内容“showed a solid enough mass of intellectual organs”,可以清楚看出organ指额头,吴译和祝译都直译为了器官,翻译稍显僵硬,使读者读起来费解。原句中“mass”一词,结合原文,可知是指罗切斯特先生撩起鬈发而露出的宽大额头。在吴译本中,将其译成了总汇,而在祝译本中将其译成“整体”,分析二人的译文时,翻译俊不够贴切,均未体现出连贯性原则。

  若此处翻译为“他撩起前额的黑色鬈发,露出那硕大的闪现着智慧的大脑袋”就更加通顺,也易于读者理解。

  例 3:I heard him in a blubbering tone commence the tale of how “that nasty Jane Eyre” had flown at him like a mad cat: he was stopped rather harshly......

  吴译本:我听得他哭哭啼啼在大讲“那个不要脸的简·爱”如何如何像只疯猫似的向他扑来,可他却被颇为严厉地喝住了……

  祝译本:我听见他哭哭啼啼地诉说,“那个下流的简·爱”怎样像个疯猫似地扑到他身上;可是他却给相当粗暴地喝住了……

  分析:在连贯性原则下,译文应当具有可读性,并易于读者理解和接受。此处是讲简·爱面对表哥的欺负时奋起反抗,表哥转而向里德舅母,也就是他的母亲告状时所说的话。吴的译文读起来很通顺,将how “that nasty Jane Eyre” had flown at him 翻译为“那个不要脸的简·爱”如何如何向他扑来,通顺、完整的表达原文中表哥气愤告状的语气,描绘出原文场景,符合连贯性原则。而此处祝庆英将之翻译为“那个下流的简·爱”怎样向他扑来,读起来并不通顺,因为汉语中并不常见疑问词放置于句中的情况。由此可见,吴译本更加贴切。

四、忠实性原则下祝庆英和吴钧燮《简·爱》汉译本的对比分析

例 4:“Some natural tears she shed”on being told this; but as I began to look very grave, she consented at last to wipe them.

  吴译本:听了这些话,“她自然地流下了眼泪”。但看见我脸色变得严肃起来,她也终于同意把眼泪擦掉。

  祝译本:听到这话,“她流了一些自然会留下的眼泪”;但是,我脸色一变得十分严肃,她终于也就同意把眼泪擦掉了。

  分 析:consent意 为“同 意 ”、“准许”。此处的意思是,阿黛尔得知父亲归来,自己却不能随意走动,内心感到失望和沮丧,因为失落而忍不住落下眼泪,但是当她看到简·爱严肃的神色时,就不自觉地把眼泪擦掉了。译文却传达出简·爱要求阿黛尔停止哭泣的意思。由此可见,原文和译文传达的分别是自觉和被迫的行为。假设在前文中,简·爱要求阿黛尔停止哭泣,阿黛尔回答:“好,我不哭了”,那么此处用“同意把眼泪擦掉”比较合适。事实上,此处简·爱并未向阿黛尔传达“你不要哭了”,因而阿黛尔无需同意而是自然地停止了哭泣。

  在忠实性原则指导下,于译者而言,最重要的事情不只是将原文的词句视为圣旨般字字译出,而是最大限度地传达出原文的意图并将其按照读者可接受的方式译出,比较吴钧燮和祝庆英的译文,此处的翻译均违背了忠实性原则,将consent一字按照原义翻译出来,显得不那么合适。因此,若将其翻译为“但看到我脸色变得严肃起来,她也就默默地把眼泪擦掉了”,可能会收到更好的效果。

  例 5:a set, square-made figure,red-haired, and with a hard, plain face:any apparition less romantic or less ghostly could scarcely be conceived.

  吴译本:身材僵硬而横阔,红头发,一张严厉而其貌不扬的脸。简直再也想不出比这更缺少神奇气息、更不像鬼的鬼魂了。

  祝译本:长得结结实实、四四方方,有一头红发、还有一张冷酷而普通的脸。几乎再也想不出什么幽灵比她更不带传奇性、更不像鬼。

  分析:根据上下文,a set, squaremade figure指佣人格蕾丝身体结实,也从侧面表现出她的能干。吴译本中,用了“身材僵硬而横阔”的词语来形容。而在汉语中,身材可以和曼妙、结实、瘦小等连用,也经常会有动作僵硬或肢体僵硬来形容,却没有身材僵硬这一说法和用法。横阔,在现代汉语语料库的检索结果为零,因而“横阔”在此处的使用有待商榷。祝庆英使用的汉语常用的四字成语,结结实实、四四方方,能够忠实地传达出原作者的描述。

  结合语境来看,形容女佣格蕾丝看上去有一张plain face,祝女士将这里译为“普通的脸”很恰当。反观吴先生的译文却将其译为“其貌不扬的脸”,这与原作描写相悖,违背了忠实性原则,因为plain在牛津辞典释义为(especially of a woman ) not beautiful or attractive,且“plain”一词本身也并没有面貌丑陋的含义,此处原作者描述简·爱看到相貌平凡又身形结实的女仆,并不含有歧视意味。 “romantic”一词意为“浪漫的富有情调的、具有传奇色彩的”。汉语中,我们也许会说,他真是一个浪漫的人啊!或者说,我喜欢去那些富有情调的咖啡厅。却很少会说小明是有传奇色彩的人,或小明身上有几分传奇色彩。由此可见,传奇性并不随意使用在某个人的身上,传奇性蕴含着浓郁的褒扬意味,只有在形容历史名人或做出过杰出贡献的人时方可使用。例如:霍金的一生极富传奇性。在忠实原则下,译文要忠实于原文不得违背原文,原作者并非要表现女佣格蕾丝的传奇色彩,而是要渲染出格蕾丝的神秘感,为后文罗切斯特先生差点被烧死作铺垫,那此处就可以译为“她那冷酷而普通的脸,看起来比鬼魂还没有生机、比鬼还更像鬼”。因而这两处看来,均能感受到祝女士的汉译更加贴切。

  例 6:“But his brain? That probably rather soft? He means well: but you shrug your shoulder to hear him talk?”

  吴译本:“可是他的脑子呢?也许有点差劲吧?他用意很好,可听他讲起话来你只好耸耸肩膀吧?”

  祝译本:“可是他的脑子呢?也许比较笨吧?他有一片好意。但是听他讲话,你会蔑视地耸耸肩吧?”

  分析:此处是简·爱再次回到桑菲尔德山庄和罗切斯特交流过往经历。罗切斯特先生问起曾试图与她建立婚姻的表哥—圣·约翰之时的对话。文中“shrug one’s shoulder”包含有轻视、蔑视之意。联系上下文,此处对话是罗切斯特对圣·约翰的蔑视和看不起,而在吴的译文中并没有清晰的将原文作者的意思表达出来,也无法带给读者如原文一般的阅读感受,这违背了忠诚性原则。祝的译文适当地增加了蔑视一词(蔑视地耸耸肩),将原文的意思原原本本的呈现给译入语读者,所以此处祝庆英的译文更胜一筹。

五、结语

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原著是用十九世纪中期的英语写成的,用弗吉尼亚·伍尔夫的话来说,这语言像是拘谨的报章文体。这也就决定了要让现、当代的翻译家用现、当代的汉语来诠释这部著作,与其说是在转换不如说是在创作。祝庆英和吴钧燮的《简·爱》译本各有千秋,在看祝老师的版本的时候,深深的感觉自己就是简·爱,可以感觉到她循循善诱的言语和温柔坚定的性格,也能够体会改革开放之初英文和中文结合的朴素又美丽的味道。吴钧燮的译文更多的体现改革开放后的翻译新思潮,用词和构句上大胆创新,让人看到了另一个版本的简·爱。由于历史和翻译技术的局限性,他们的译文在一定程度上让现在的我们看起来有些许费解,但是瑕不掩瑜,各有特色,都对中国的翻译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连贯性和忠实性原则下对比两译文,祝庆英女士的版本似乎更胜一筹,其语言朴素精炼,译者更加重视对原文的传情达意,达到了目的论下连贯性和忠实性的兼收并蓄,很大程度上实现了“连贯性”和“忠实性”,更加易于读者的理解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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