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长长的、曲折的小路,在大山、溪水间蜿蜒伸展。如同岁月的藤蔓,爬向无尽的远方。龙爪沟仅存的十几处房屋,在大地上零星散落,就像注定要在那条藤蔓上枯萎或凋零的瓜果,看上去有几分孤零,也有几分萧索。
我不敢相信,那就是我记忆里的家。一切都是破破烂烂的,小时候气派的感觉,完全不见了。门前的大铁门没了踪影,院子里水泥做的鸡窝、狗窝已经破败得不成样子。屋子里的格局也变了,当年干干净净的白色地砖已经不流行,新主人把它换成了地炕,以便使屋子在冬天里更暖和一些。
两个孩子在炕上来回跑着,我进屋时,他们一下子停了下来,愣愣地看着我。
小姐姐牵起弟弟的手,大眼睛忽闪忽闪,好像在对弟弟说:“别怕,有姐姐呢!”
20年前,我也总是这样牵起弟弟的手。
于是,我蹲下身,说:“来,让阿姨抱抱。”小姐姐很听话地跑了过来。
当我把那个瘦弱的小姑娘满满地搂进怀里,眼泪突然就流了下来,我仿佛抱住了自己的童年。
我那些遗失多年的记忆,就在这一瞬间全都回来了。
它依然是我梦牵魂绕的故乡啊!
第一章 被资本觊觎的土地
房地产商于长龙最看中的,就是龙爪沟独特的环境和气候。不用论证,仅凭多年的经验和直感,他也能断定,这里正是他事业“转型”之后理想的发展基地。但为了造势和争取政府的支持,他还是带着一个比较张扬的专家、助手队伍“开进”龙爪沟,协商集体流转土地的事儿。而经过一番炒作之后,于长龙果然就作为新兴资本的代表受到政府和媒体的关注。我也是跟着这支“队伍”,回到了阔别20多年的出生地。
早年,龙爪沟与山外相连通的,只有一条狭窄的土路,来来往往的农民赶着马车,在泥土上压出一道道车辙;如今,土路变成了水泥路,从前那些一个接一个的陡坡,看起来也平缓了许多。路,依旧是弯弯曲曲,在众山之间延伸。风,依旧是那么清新,夹带着温润的水气和山野的味道。
在于长龙看来,这里真是太好了,难得的清静,到处是鸟叫虫鸣,即使在马路边最不起眼的一个小小的水灣里,都能看到鱼儿们在游动。
这些山坡,要种上大片大片的蓝莓、大片大片的中草药;山脚下、流水边要建一个疗养院;这半山腰再建一个度假山庄,修一条窄窄的栈道,直通大山深处……于长龙有些兴奋,他要在大自然的心脏里,建造一个“人间天堂”,到那时,成批成批的有钱人,就会争相来到这里度假、养老……过不了多久,他就要成为这片土地上的王了,他甚至已经给他的王国想好了一个较为流行的名字——禅墅。
于长龙也是农民出身,因为和继母不和,12岁从黑龙江虎林离家出走,到外地打工。他下过煤窑、扛过麻袋、擦过皮鞋,在唱歌房救过被羞辱的陪唱小姐,打群架时给对手下过跪。据他自己讲,他的第一桶金就是成立锅炉维修队的时候“淘”来的。当年,他在大连组织了一帮小兄弟专门为各单位修锅炉,他们把一个价值45元的金属件卸下来,再给换上一个“新件”,把旧件回家洗一洗,又成了一个新件,再给下一个单位换上。一个零件,来回一倒腾,至少也能赚上100元左右。于长龙在大连赚了钱,带着一帮兄弟,去上海投奔了另一个“大哥”。
当年,他就凭着腰挎一款砖头一样大小的“大哥大”和城里满地黄金的梦想,把家乡的男男女女一批一批带进城市。从开洗浴、“养小姐”,到摇身一变成为房地产开发商,于长龙用了足足二十年。房地产走下坡路时,于长龙见势不妙,毅然转身,集中力量投资农业。
对于于长龙来说,农村,是最后一块廉价又肥美的大蛋糕,一定要早早下手。他第一次踏入龙爪沟的沟口,就被那扑面而来的美景“击中”,如同单身多年的泥腿子,醉酒后见到了心仪的姑娘,也如同饿了三天肚子的壮汉见到了肉。他出乎自己意料地感觉到,有一种液体正从口腔的四面集中,涌向嘴角,若不刻意控制,随时都会流出来。但于长龙的表情却是平淡的、心不在焉的,甚至是不屑一顾的。多年经商的经验告诉他,此时,必须藏得住意图,按捺住情绪,一旦在农民面前表现出兴奋或者兴趣,接下来的谈判他就处于劣势了。
这世上,但凡和金钱沾上边的事物、事情,都必将是一场场血淋淋的博弈,但对付几个山沟子里的农民,于长龙自己觉得,还是有办法的,只需略施小计。
从农民堆里爬出来的于长龙,最了解这些曾经的同类,用他自己的话说:“不用剥皮,都能看到他们的瓤儿。”
农民有老主意、认死理儿,他们认准的事儿,十头牛也拉不回来。有时,他们也最没主意,看别人干什么,想都不想,就蜂拥而起,跟风相随。有时候,他们无比软弱,软弱到被欺凌都不敢反抗;有时候,他们又极其顽强,顽强到奋不顾身,以命相抵;有时候他们又是那样贪婪和不守信用,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不惜用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交换;而有的时候,他们又会变得那么听话和甘于奉献,哪怕是把自己的肉身和灵魂和盘托出。
20年的商海挣扎,于长龙看上去已经完全脱离了农民的行列,穿着、举止、谈吐,就连他一个人独处时的眼神,也和这素朴的大地毫无关系了。他已经是一个纯粹的商人了,土地在他的眼里,已经不再是赖以生存的“命根子”,不再是生命的另一种体现。土地,仅仅是一种生产资料,一种越来越稀缺并且能生出金子的生产资料。
于长龙半生最得意和最擅长的,就是拿捏别人的弱点。但他的精明,也不仅来自于对某些具体事物的定性评估,往往更来自于定量的分析。对小小的龙爪沟,他已经事先派人把底细摸得清清楚楚。endprint
这个隶属于吉林省通化县光华镇东升村的自然屯,最繁盛时期曾有过100多户居民。后来,却无声无息地进入了不可逆转的衰败,有能力进城的,都通过上学或是打工的方式陆陆续续离开了。仅剩的十九户居民里,刘丙寻、刘绍堂、段永利三家的儿女都有了出息,他们要到城里去养老,正急着卖房子。剩下的十六户,其中五户人家已经失去了劳动力,50岁左右的有八户,30岁左右的有三户。
于长龙仔细分析了这些人:五户失去劳动力的老人,这些年,土地都是由邻居帮忙种,秋天收的粮食,多数给了帮忙种地的人,老人只留够一年的吃食就行了。这些人的土地最好流转。最不容易流转的户,就是那些有“老主意”的农民,比如张景林、孙振全、大于、柱子。大于和柱子识字不多,对城镇充满恐惧;张景林和孙振全都在年轻时进过城,因为在城里生存艰难,回来以后,就打算老死在这块土地上。这几个人,死守着自己那点儿地,绝不撒手,龙爪沟有好几次集体流转土地的好机会,都因为这几个人而流产了,其他那些相对软弱、没主见的农民,都是随风倒,只要拿下了这几户,龙爪沟的事儿,就算成了。
然而,谈判一开始,就大大出乎于长龙的意料。于长龙本打算以坡地产量低、不容易实现机械化和交通运输不发达等理由,压低龙爪沟土地价格,可这话刚说到一半儿,还没等谈具体价格,事儿就谈“崩”了。谁也没有想到,这块曾让人千方百计想要逃离的土地,竟然像命一样被看重,几户村民突然态度鲜明地死守起“给多少钱也不卖”的执念。那些一度被于长龙认为没主见、随风倒的农民,在土地的问题上,显得格外坚定,就连失去劳动能力的五户老人,也要坚决护住手里那点可怜的土地。
年纪最大的老刘头,竟然在谈判没结束的时候,站起来大骂。他拄着拐,颤巍巍一副以命相搏的样子,让于长龙似乎看到了自己已故的父亲。想当年,于长龙要卖了家里的土地,接父亲进城时,年迈的父亲正是以这样的姿态,这样的气势,站在当院大骂了半晌。就在父亲咽下最后一口气时,还留下了“旨意”:“不火化,就埋在东山下的苞米地头。”
于长龙确确实实低估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他不禁暗暗地问自己,是本来就不够了解农民吗?还是离开农村太久了,忘记了什么?
谈判队伍悻悻而归,但于长龙还是没有死心。土地规模经营、集约经营是大趋势啊!
早在中国刚刚施行联产承包制的时候,1990年3月3日,邓小平就在讲话中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与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一个很长的过程。”1992年7月,邓小平在审阅党的十四大报告稿时,又一次重申了这个意思:“要提高机械化程度,利用科学技术发展成果,一家一户是做不到的。特别是高科技成果的应用,有的要超过村的界线,甚至超过区的界线。仅靠双手劳动,仅是一家一户的耕作,不向集约化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是不可能的。这个过程可能会很长,但不论如何,最终必然要走这条路。”
现在,时机到了,电视上几乎每天都能看到各种资本进入农村激活沉睡土地的新闻,于长龙早就嗅到这里的味道了。时代变了,社会发展了,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让土地破碎、低效,既不容易实现机械化,又无法降低生产成本,它已经阻碍了中国的城镇化、现代化进程。
去年,大苞米已经没有国家保护收购价了,它完全被推向了市场,价格一降再降,种苞米的农民辛苦了一年,却没能在土地上获得利润,若不是国家还给那么一点补贴,他们种了一年的地,有时是要赔钱的。很多地区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已经完成,拿到“新证”的农民,把土地经营权流转出去,然后安心地进城打工了。听说,与通化隔山相望的延边州,土地改革的经驗被《农民日报》等媒体以“新农村改革样式”被大肆宣传之后,延边州的主官在全国农村改革经验座谈会上做了汇报,以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物的“农地贷款”,仅一年,就贷出了10个亿,为了促进“农地贷”的运行,政府还对“农地贷”进行了贴息。
当然,金融资本的最终目的是逐利,和普通农民相比,金融资本的天平永远都是向于长龙这样的人倾斜的,金融机构并不愿意贷款给那些只拥有零散小块土地的农民,风险大,手续又麻烦。在这种大环境和大趋势下,各种各样的资本,正在向农村奔涌。
种种信息无一不透露着一种暗示:这些世世代代如野草般散落在土地上的农民,终将要被某种强大且不可逆转的力量,赶离这片土地。未来,这大片大片的土地将迎来它新的更加强大的主宰者!
仅凭这十几户农民的手臂,能挡得住时代的洪流吗?
于长龙并没有真正离开。他在离龙爪沟只有几公里的光华镇,悄悄留下了一个得力的“手下”,继续寻找着新的机会,如同一只不停转动着头颅的秃鹫,坚定地蹲守在一个至高点上,筹谋着、等待着……
一
7月里,龙爪沟的农民将一筐筐山货送往镇上换钱的时候,我的表姐夫——我二舅家的大姑爷张景林正忙着建设家园。他要在门前盖一个五米宽、亮堂堂的阳光棚。
张景林干活太细致了,和他一起干活的人都认为他对自己和对别人的要求过于苛刻。就在这种人心都快散了的时候,他仍然不会在“活计”上有“一丁点儿”的含糊。只因为砌砖的角度有些问题,他就和来帮忙的孙振举发生了一些小争执。
孙振举说,现在沟里的人只出不进,用不上10年,人就得全走光。这几年,多少人都眼巴巴地望着这块地,如果咱们的土地真就都流转出去了,我们还能在家干呆着吗?我们只能进城或者去镇里。就算我们不进城,老死在这里,孩子们也不会再回这地方了,房子收拾得再好,到时候也是“扔货”。
可是,张景林并不听劝,这不就是生活吗?哪能因为那些并不能确定的未来,影响当下的日子呢?他还是自顾自地坚持把花墙子砌美、砌精致、砖与砖的缝隙要保持一致,每一个细节都要做到完美。endprint
晌午,张景林三间房子的塑钢窗到了。崭新的塑钢窗让他心里感觉到了亮堂,但也还是有一点忐忑不安:“这得多少钱呢?”他本想向小姨子李明艳要一些城里废旧的窗子,把原来的木窗子换下来,没想到李明艳竟然送来了六扇明晃晃的家伙。
李明艳是我大舅家的二女儿。20年前进城以后,日子越过越好,不仅开了一家白酒厂,还开了塑钢窗厂,手头宽裕得很。每年秋天,她都带着亲朋好友来龙爪沟住上一周。赶上张景林忙着秋收照顾不了他们,李明艳就自己动手做饭。反正张景林家的冰箱里尽是他们喜欢的东西:冰冻年猪肉、大叶芹、刺嫩芽、猴子腿儿、山糜子、蕨菜、猫爪子、婆婆丁、柳蒿、牛毛广、枪头菜……
李明艳最留恋的就是这“年猪”肉,进城20多年,也只有回龙爪沟,还能吃到这纯正的老味道。
杀年猪,是龙爪沟的习俗。每年一进腊月,家家户户都排着号等着杀年猪。猪,必须是纯粮食喂养了两年的“克郞”。当年的猪,肉太嫩,吃着懈口,没咬头。只有养了两年的壳郎猪,味儿才最地道。
在龙爪沟,杀年猪似乎比过年还要热闹。不管谁家杀年猪,基本都是一个流程:杀猪的头一天,就不给猪喂食了,让它空一空肠胃。有的人家也给猪喝一些淡盐水,清理肠肚。然后,通知街坊四邻,都来家里吃猪肉。
到了杀猪的正日子,往日交好的邻居早早到位,女主人已经点好了火,把大铁锅里的水烧得直翻花。抓猪的过程最揪心,四个壮实的老爷们儿,两人一根绳子,在手里挽上一个扣,再冲手心里啐上一口唾液,憋足了劲儿直奔猪圈。猪儿们一看这阵势,想必也是猜得八九不离十,玩命地跑,边跑边发出惨烈的嚎叫。两个壮汉把一条绳子拉好,等着猪在慌乱中,绊倒在绳子上。猪一倒,后面的两个人立即拽起后腿,麻利地把猪蹄扣往猪后腿上一带,就绑实了。还没等猪反应过来,前边的两人已经把它的前腿绑好了,再把一根杠子插进两根绳子中间,大喊一声“起”,猪就四蹄朝天地被抬到案板之上。
沟里杀猪最“拿手”的人就是刘关里,每年杀年猪,家家户户都来找他。只见,刘关里挥刀一闪,二尺长的尖刀便从脖子攮进了猪的胸腔,刀出血溅,带着热气和腥味的猪血如注而下。猪,在挣扎中断了最后一口气。刘关里用一把小尖刀挑开猪腿,用打气筒给猪充气,一会儿工夫,一头猪就变成了气鼓鼓的大圆球,肉皮被绷得紧紧的。刘关里舀起滚开的沸水,一遍一遍均匀地浇在猪身上,如同变戏法一样把一头猪变得干干净净,一根毛也不剩。再一会儿,前后膀、排骨、下水都已经拆卸干净,就连猪血肠也灌完了。
接下来,就是女人们的事儿了,烧水的、切肉的,刀工最好的被安排切酸菜。龙爪沟家家户户烧的都是木头绊子,火又快又硬,猪肉下锅不久,肉香就飘出来了。
吃年猪,吃的就是个热闹,要的就是个“浑和”。可是,那油腻腻的大肥肉啊,连着吃几家,就吃腻了、吃不动了,吃傻眼了,渐渐地就不热闹,没有吸引力了。所以,每年一进腊月,大家都争着排前三位杀猪,争个好彩头。现在日子好了,人口也少了,一家杀一头猪能吃一整年。
为了让猪肉久冻又不走味,沟里人发明了冻肉的方法:把肉切成大块,先放在冰柜里冻实,再把冻实的肉放进凉水里,过一会儿,肉外就会挂一层厚厚的冰。然后,把这些带冰的肉重新放回冰柜保存,想吃肉的时候,把肉扔进凉水里一缓,鲜嫩嫩的肉,一点都不变味,不风干。这纯粮食猪,是喝着龙爪沟的山泉水、呼吸着龙爪沟洁净的空气长大的,是龙爪沟接待客人的“硬菜”。
当然,龙爪沟还有比这更“硬”的菜,那些平日里只有在动物园里才可以看到的飞禽走兽,比如说,野猪、野鸡、山兔子、树鸡、傻狍子,以及那些你见也没见过,想也想不到的,都可能出现在他们的饭桌上。
张景林好客,不管秋收多忙,晚上回家以后,都会带着鱼掛子到附近的大河、小河里下一挂,第二天上山前,再把掛子起回来,往院子里一扔,就去收地了。李明艳和朋友们就坐在院子里,边晒着阳光,边从挂子上摘鱼。张景林家门前,就是一条小河,河水直接用来灌溉水田,要是哪年李明艳来得早,赶上蛤蟆还没上山,张景林就会在河里捡好“捂口”,晚上把柳条编的捂子往小河沟里一放,第二早准准地能做一大盘红烧蛤蟆外加一盘小河鱼。
至于那些山野菜,全都是春天采回来的,用水轻轻煮一下放在冰柜里速冻。除了大叶芹用来包饺子之外,其他的山野菜,李明艳从来舍不得用油炒,把它们解冻后,用水洗干净,直接蘸酱吃,生怕破坏了它们的营养和本来的味道。
张景林手巧、头脑灵活、爱瞎想,龙爪沟的人常常以半开玩笑的口吻叫他“张大明白”。龙爪沟所有的火炕,都是这“张大明白”帮忙设计和施工的。火炕可是个神奇的东西,一般由红砖或土坯外加黄泥构成,别看这一排排红砖(土坯)砌的火炕不起眼,却影响着一个主妇的生活质量。在农村,女人们不仅要和男人一起上山、下田,生孩子、带孩子,洗衣做饭更是农村女人推卸不掉的“本份”。谁家火炕砌得不好,做饭时生烟就会从锅底坑返冒出来,饭做不好,炕烧不热,还呛得做饭的女人直掉眼泪。张景林识字不多,自然也没学过几何、物理、建筑等等,但他只要不经意地扫上一眼,就知道哪一块砖该放在什么位置,烟道应该以什么样的形式在火炕的内部通过。
手巧、聪明、有主见,正是这些性格,让李明娟这个当年的村花,不顧亲友反对,嫁给他这个穷小子。两人谈恋爱时,正是霹雳舞风靡的时候,两人爱听音乐,爱跳舞。结婚时,张景林家没有钱,就借了一间泥草房当新房,李明娟的父母担心女儿出嫁后受苦,陪送了900块钱,给他们过日子。没想到,二人商量着,竟然买了一台录音机,把900块钱全花了。
当年,这一举动惊动了整个镇子,自然也激怒了李明娟那个保守的父亲。他很难理解,连房子都盖不起的一对新人一个新家,不买一头牛或是一头猪,好好过日子,却买回一个黑乎乎每天吱吱喔喔乱哼哼的东西干嘛!但他更担心的是,女儿嫁给这么一个“不着调”的人,未来能否过好日子。
张景林用实际行动有力地回答了岳父的担心,这么多年来,二人不仅没受穷,日子过得也惬意。他们种了半亩大棚,每年就比其他农民多收入5000多元。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收割机,张景林种地最早实现了机械化。太阳能、室内淋浴,张景林的家也应有尽有。我见到张景林时,天色已晚,炊烟袅袅的山路上,传来悠扬的歌声,张景林正借着微弱的光线收拾干活的工具,心情显然不错。虽然已经50多岁,但他与我离开村子时,除了脸上多了皱纹,并没有大的变化,依然是笑容满面,哼着小曲儿。张景林说,听着音乐干活不会感到太累,总觉得还没干够,天就黑了。endprint
张景林完全安于自己的乡村生活,并找到了最佳状态。张景林说:“爱谁走谁走,我是坚决不走了。”
二
李明娟非要杀一只公鸡接待我。这是她家里最后一只公鸡了,是养了两年的种鸡。我阻拦了几次,没能拦住。她拿起张景林自制的长木杆,杆子前头是一个弯弯的铁钩子。大公鸡正领着一群母鸡在院子里寻食儿,一个不留神,大长杆就伸到了鸡群里,大公鸡正要跑,李明娟的铁钩子已经死死地钩住了它的一只脚。母鸡们惊慌逃窜,被钩住的公鸡拼命挣扎却也无济于事。邻居白永军媳妇听到李明娟的院子里鸡飞狗叫的,已经猜到,定是家里又来了客人,又要杀鸡了。
张景林在院子里支起了两口大铁锅,大木头柈子在锅底下烧得嘎嘣直响。鸡下锅后,张景林添了一些水,把火烧得更旺了些。他说,这是两年鸡,没有两三个小时炖不烂。说完,又开始在另一口锅里炖大鲤鱼。
龙爪沟下起了小雨,这是今年为数不多的一场雨,下得张景林直乐。
李明娟趁着雨天的凉爽劲儿,钻进蔬菜大棚给西红柿打杈子。棚子里四垄西红柿,还泛着油绿绿的光。
当地菜农的西红柿已经上市一周了,市场上西红柿的价格也由原来的每斤4元钱降到了2元钱,再过几天,大批蔬菜上市后,价格还会再降一些。李明娟看着棚子里的绿柿子,心里有些着急。
我顺手摘了一个微微发红的西红柿,用手一掰,分成两瓣的西红柿露出了粉色的瓤。自然成熟的西红柿总是需要一个缓慢过程的,先红瓤,再红皮,从心里往外一点点成熟,“心儿”也是软软的,不像那些用药物催红的西红柿,即使表皮已经红透了,“心”也是硬的。
这时,李明娟的电话响了,是一个一直买她菜的老同学打来的。老同学问她,怎么还不到镇子里卖菜。李明娟答,菜还没长好呗。
“你们的菜不是同时栽的吗?人家都賣了一周了。你的怎么没长好呢?”面对老同学的问题,李明娟只是苦笑,并未做答。
因为答案让李明娟很痛心。
2007年,当地政府号召农民建蔬菜大棚,张景林第一个响应。他的大棚全部采用绿色种植,差不多整个龙爪沟的牛粪、猪粪用不完都会给他。每年春天,他把“四不像”开进大棚,一车一车的粪扬进去,再用旋耕机深旋一番,大棚里的泥土就变得更加松软、有劲儿。两人精心选种,精心打理,西红柿、大辣椒、茄子都长得水灵灵。
李明娟坚守着她的种菜原则:不用化肥,不用化学农药,特别是不用催熟剂、膨大剂等。十年如一日,李明娟的菜一直保持着两个特点,一是好吃有味道,二是存放时间长,即使干瘪了,也不容易烂。所以,她的菜,总是最受欢迎,有时候,她三五天不来镇里卖菜,一些老顾客竟然就等她三五天。
近几年,李明娟的日子并不好过。无论她怎么精心侍弄,她的菜总比别人上市晚。上市晚,就卖不上好价。而那些上市早的西红柿下架也早,菜农可以在棚子里再种一季晚黄瓜,收入比李明娟的收入又翻了一番。
为了早上市,今年李明娟比别人早栽了半个月的菜苗,大棚的温度不够,李明娟就在大棚里点火,给菜苗“取暖”。本以为这次可以抢着第一个上市,卖个好价钱,却不料,她的西红柿坐果很早,却没有其他菜农的西红柿红得快。
半个月前,卖给李明娟菜苗的农户看着李明娟心眼儿实在得可怜,就告诉她一个秘密:只要用一种叫“甜如蜜一点红”的药,在绿色的西红柿皮上一擦,西红柿很快就会红。农户还告诉李明娟,还有一种更神的药,晚上擦上,第二天一早就红了。这些抹过药的西红柿因为质地较硬,也比正常成熟的西红柿容易运输。现在卖西红柿的农民也都学会这么干了。
其实李明娟早就知道有人用膨大剂和催熟剂,但她觉得那是违返自然规律的事儿,坚持着不用。
可是,买菜的人,最看重的是菜价。他们在菜市场走一圈,选择最便宜的菜。只有在价格等同的情况下,她们会选吃起来口感好的菜。虽然大家都抢着要李明娟的菜,可是一旦李明娟的菜贵那么一点点,马上就会无人问津。而李明娟种菜的成本比其他菜农要高一些,因为不用那些催熟剂,她的菜利润又会低很多。
李明娟想到这些,心里就会难过,甚至会矛盾和动摇。每到这个时候,她就愤愤地想,难到不是市场逼着菜农学“坏”的吗?难道不是只图便宜的消费者逼着菜农学“坏”的吗?
那些抢着买李明娟菜的人会问,为什么她的菜那么好吃?这个问题李明娟不敢回答。
一些同行有时候也会问李明娟,为啥她那么会卖菜,只要她一来,一会儿的工夫,菜就被抢光。类似这样的问题,李明娟更是没法回答,她只能开玩笑地说:“我人缘好呗!”
李明娟不愿意、也不敢说出真相。说出真相,就是泄露同行间的秘密。影响了人家的生意不说,同行们也会把自己当成“叛徒”,痛恨着或挤兑着。李明娟更不敢因为自己是绿色的、健康的菜,而因此涨价,因为她没有办法证明自己是绿色的。一切,只能靠那些买菜的人慢慢地体会,慢慢地感受。李明娟一直在艰难中坚守着,她有时候竟然不知道自己在坚守什么,为什么要坚守。
就这样,有的农户心里还是不托底,非要李明娟也和他们一样采用同样的“科学方法”,这样她就永远不会对别人泄露这个大家共同的秘密了。可是,不管李明娟内心多么挣扎,她都知道,只要相信了这样的“科学”,就是放弃自己的良心,所以对这些“好心”的劝阻,她还是态度坚决地回绝了。农户对李明娟的行为很气愤,觉得她简直不识好歹,不可理喻。
细想起来,那么多人都在用那些化学药剂,满市场都是化学药剂催出来的菜,还差她这半亩地的菜了吗?仅仅她半亩地的菜,能解决食品安全的事儿吗?而且,她做这些,并没有人知道,更不会有人领情,大家还会嘲笑她愚蠢。
农户们明里暗里的诅咒,骂疼了李明娟,她也真往心里去了。想想别人的态度和自己的处境,她的眼泪都快要流出来了。
李明娟决定放弃了。她不想做什么圣人,她只是一个需要活着,需要养家的普通农民。那些“科学家”那么有文化,境界一定比她高多了。这些各式各样的“慢性毒药”都是他们研究出来的,他们都不去关心这个社会将变成什么样,她一个农民跟着瞎操什么心?endprint
李明娟根据农户告诉她的地址果然就找到了卖“甜蜜蜜一点红”的店。到店里一看,各种各样的药,真是闪瞎人的眼。可以让菜长不高的,可以让菜光长叶的,让葡萄不长籽的,让黄瓜花不掉的,只有她想不到的,没有市场做不到的。
李明娟买了一瓶“甜蜜蜜一点红”就骑着摩托往家走了。一向开朗乐观的她,心情无比沉重,好像她兜里揣着的不是西红柿的催熟药,而是一瓶杀人的毒药。杀了别人的同时,也将一个堂堂正正的自己给杀了。
第二天一早,李明娟戴上口罩,准备给西红柿用药。卖药的人承诺,只要用上药,西红柿三天之内就能上市。凭着李明娟在市场上的信誉,只要她拉着菜往镇上走那么一圈,其他菜农就会完全失去了竞争力。
前景很美好,但李明娟仍然情绪低落。十年如一日的坚守,全都白费了。今朝一旦破戒,前十年,她走的路,就完全失去了意义,就都是错误的,可笑的。
李明娟拧开药瓶,刺鼻的气味呛得她直掉眼泪,她赶紧把药瓶盖上。
李明娟再一次动摇了,这么大的味,对人体能好吗?
李明娟把药放回原处,摘掉口罩去大棚里干活了。张景林问她,怎么没给西红柿擦药呢?李明娟看着迟迟不红的西红柿说,明天吧,明天再说。
第二天清早,李明娟下定决心,又把药拿了出来。这一次,她还戴上了胶皮手套……
然而,这一次,她又失败了。
“算了,等它们慢慢红吧!就当我给儿孙积点福了!”
三
赶上周四,正是镇里的集市,李明娟的第一批菜终于下来了。凌晨2点,李明娟从温热的火炕上爬起来,打着手电到牛棚里把两头牛牵出来,她要早早把牛放饱。龙爪沟的夜好黑,繁星密密麻麻的镶嵌在黑色的幕布上,像一颗颗钻石,因为它们离人间太高太远无法把光茫洒向大地,以导致这么多年,李明娟一直认为只有圆月是发光的,而星星的作用仅仅是告知大家,这是个晴天而己。牛铃在山路上脆生生地响,啪嚓啪嚓,两头牛边走边畅快的拉屎,好像只有把这热气腾腾的牛粪狠银地摔在地上,摔出响声,才能证明,今早它们以第一的位次来过这里。
5点30分左右,整个龙爪沟罩在一片大雾里,能见度仅仅达到一米左右。牛儿们吃饱了,又在清亮亮的山泉边喝足了水,很习惯很主动地往家的方向前行,李明娟在野草茂盛的地方,把它们拴好,径直去大棚里摘菜了。
赶集可是件大事,这里的集市每周四才有一回,李明娟一上午,就能卖个四五百块钱。此时,张景林已经把摘好的茄子装进了电瓶车,李明娟又摘了一些西红柿,直到把一个电瓶三轮车装满。飞驰的车将雾气撕出了一个大口子,任她穿行而过。
不知道什么时候,于长龙又出现在集市上。如同一个老熟人一样,踱到李明娟的摊子前,抓起两个西红柿贪婪地闻着,闻够了,用大手掌在西红柿表皮上擦了两下,狠狠地咬了一大口后就再也没松口,红色的汁液从他嘴角流出来,他边吸边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直到把整个西红柿的汁液全部吸干,剩下一张空洞而干瘪的皮,于长龙吧嗒吧嗒嘴,把干瘪的皮随手扔了,说:“还是小时候的味儿啊。”
这个夏天,于长龙经常出现在小镇上。不带专家也不带媒体,仅仅是一个人静悄悄地来住上几天。如果赶上集市,他一定会来李明娟的菜摊前,就像现在这个样子,不顾形象地站在摊位前享受小时候的味道。于长龙也常常去龙爪沟,有时候,他把车开进屯子里,有时候,他索性就不开车了,换一身运动装,从镇上一直走到山上。有时,他又像谁家的远房亲戚一样,拎一些稀罕的什物过来,分撒给村民,特别是他想靠近的那几个人。龙爪沟的人宽厚、纯朴,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对于长龙的敌意也就消失了。
大家渐渐熟识起来。于长龙就很“自来熟”地和孙振全约好,一起到山上套野鸡,套兔子,有时候也和张景林一起到河里下掛子挂鱼。于长龙常常自我感慨,这世界变得太快了,好像只有龙爪沟的世界,还停留在十年前或者二十年前一样。有时候,于长龙甚至会大发感慨,这里比家乡更有家乡的味道。在龙爪沟简单、质朴、安于本份的日子里,于长龙的内心也可能真起了一些变化,那些童年里的底色,越來越多地出现在他的心里并渐渐影响着他。
于长龙边付给李明娟钱,边说:“这运到深圳、上海,价格能翻十倍。”
李明娟早已和于长龙熟识起来了,她扯着大嗓门抢白他:“不用10倍,两倍全给你!”
于长龙付完钱,咂咂舌:“就你那半亩地?全种上这个,也卖不出我的运费钱。”
李明娟当然明白他话语中的深意。可是李明娟卖菜的范围就在这十里八村的地方,远一步,别人也不认识她,多一斤她也卖不出去。所以,她只能种半亩地的大棚菜。
其实,李明娟也在暗暗观察于长龙,观察他到底是个什么人?如果真的把土地转租给了于长龙,他会在这片土地上做什么呢?她们的日子会不会因此而更好过?毕竟,这些城里人,能把这些东西的价格提升几倍。而且,只有种植数量和种植的质量上来了,才会有可观的经济收入。谁不想把日子过得更好呢?
可是,转念一想,把土地租给外人,自己说的就不算了,自己就沦落成打工者了,老板当然要按着自己的意思规划和管理这土地,每年要种什么?怎么种?种多少?都已经和自己无关了。而且,这菜卖出几倍的价格,和她也并无什么关系,她仅仅是拿到一份辛苦钱而己。多少来谈土地的商人,都打着帮助农民致富的旗号,可是,谁也不是火眼金晴的齐天大圣,哪里分辨得出谁能真正带着他们致富呢?怕是更多商人,都是来榨干土地上最后一滴养份,赚得盆满钵满后,就拍屁股走人吧!人家走了,他们守着这些奄奄一息的土地该怎么办呢?这土地,可是农民们仅有的立命之本啊!
于长龙转身去别的摊儿上寻新鲜了,李明娟自顾自的嘟囔:“一身本事,在城里好好呆着呗,老盯着我们这山沟沟干什么?把我这心,搅和得乱糟糟。”
四
二叔孙振全离婚20多年,唯一一个儿子也去了外地打工。因为我家的原因,算是和李明娟有了点亲戚关系,他们住得很近,几年里,孙振全家里基本不起火,到吃饭的点儿就到李明娟家吃。我回来的几天里,孙振全觉得实在没什么接待我的,就骑上摩托车到山上采点山货给我尝鲜。endprint
孙振全的日子已经过成了“赤贫”,不仅没钱花,还欠了一屁股债。孙吉业去世那年,在光华镇里留了一套房子,一直由孙振全住着。十多年前,孙振全在镇上的房子连同三亩地的前后园子被镇上强拆,建了阔气的村部。多少年来,孙振全心里一直憋着这口气,却无处说理。起初,他情绪激动地去“上访”,都没有任何结果。镇领导换了一茬又一茬,孙振全的“委屈”就随着镇领导的更换成了“历史遗留问题”了,谁也不想为那些“旧事”负责。渐渐地,“上访”次数多了,孙振全也由气愤变成绝望,再后来,变成一种“折腾”,他再也不动气不上火了,“上访”的性质和目的似乎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每次“上访”,镇上给点零花钱“抚慰”一下,他也就欣然接受了。有几次,我去镇上采访,看到院子里有“上访”的人群,心里暗想,孙振全会不会也在其中呢?有时候,我干脆开他的玩笑:“最近没去‘上访呀?”他也不恼,笑着答我:“最近有点忙,没时间折腾他们!”几年前,我看过孙振全写的几种“上访”材料,虽然满纸的叉叉蛋蛋(不会写的字,他用×或者O代替),却字字有力,足以让“当事者”如坐针毡。
穷,似乎并没有影响孙振全的乐观,他是健康和壮实的,用农民的话说就是没病没灾。仅凭这一点,就足以支撑他无忧无虑地在山村和山林间随兴穿行。
孙振全的摩托还未走远,他的电话突然响了。
“我犯病儿了……”电话是张景林打来的,没等孙振全说话,电话那头就没了声音。
孙振全预感到不好,调转车头往回赶。他赶到张景林家时,张景林正躺在地上翻白眼儿,灶坑里的火已经烧出来半米远,大铁锅里的水早已烧干,一口铁锅被烧得像火炭一样红彤彤,旁边,就是一个煤气罐。孙振全碰了碰张景林,他的全身软得如同一根没了筋性的面条。
“药在哪儿?”孙振全问。
“……”张景林已经说不出话来,用手指微微指了指西屋。孙振全到西屋翻出了一个吊瓶,又找到了两支消炎药,给张景林打上。吊瓶打到一半的时候,张景林的脸上渐渐恢复了血色。
张景林先天性肺发育不全,虽然只有50多岁,但生与死对他来说,仅有一墙之隔,不知道哪一天,一个不小心就撞开了另一个世界的门扉。再加上这些年,严重的脑供血不足,让他犯病的频率更高了。当然,张景林并不懂医药病理,平时他备在家里的常用药,都是自己凭经验在药店买的。
对于龙爪沟的人来说,自己给自己看病,自己给自己打针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了。小病扛着,扛不住就吃止痛片,这是龙爪沟几代人传下来的习惯。慢慢地,这种习惯就变成了一种特有的文化,根深蒂固。一些上了年纪的人,每天早上起来先吃两片止痛片,才开始一天的生活,每晚睡前,再吃两片向一天宣布结束。
龙爪沟原来有个赤脚医生,大家叫他于大夫。龙爪沟的人会过日子,特别不舍得花钱看病。虽然于大夫的医术实在是不高,有时候还会出现误诊,但就连他,也因为龙爪沟的人太“抠”而不喜欢给他们看病。
有一年,龙爪沟的一个孩子病了,有人用摩托车把于大夫接来,于大夫给孩子打了消炎的吊瓶,没想到,孩子刚打上不到10分钟,浑身就起了红疹子,于大夫刚要拔针,孩子的母亲赶紧把自己的手伸了过来:“于大夫,这一针,要好几十块钱,扔了白瞎了,你给我打上吧!”于大夫经不起对方的软磨硬泡,竟然同意了。谁也没想到,这一针消炎的吊瓶,让这位母亲坐下了严重过敏的毛病。头几年,只要打针就会过敏,后来,连西药也不能吃了,吃上就过敏,再后来,连中药也不能吃,再后来,凡是鱼类、肉类她都不能吃了。
孙振全是沟里第一个放弃于大夫的人,也是第一个可以用左手给右手扎针,右手给左手扎针的人。当年,孙振全生病,于大夫给他打了两个吊瓶,竟然扎了16个针眼儿,孙振全脾气差,第三天说什么也不让于大夫来了,还痛骂了他一顿。得罪了唯一一个肯来龙爪沟的大夫,从此,龙爪沟再也没有肯上门服务的大夫了。
张景林醒后,老刘头送来了一只母鸡给他补身子。龙爪沟仍然是个熟人社会,每一个人都是上一辈人看着长大的,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放在龙爪沟更像真理一样被人们普遍认同。
老刘头78岁,和张景林住得并不远,儿女们都进了城,老俩口不愿意给儿女添麻烦,一直住在龙爪沟。这几年,年岁大了,地也种不动了,张景林和李明娟每年种地,都先抽空给他种上。秋天时,先抽空帮他收回来,二老感念这对年轻人,所以家里有什么好吃的都给张景林送来。
老刘头最知道生病的滋味儿,前些年,他得了一种怪病,龙爪沟的人管这病叫“吸血鬼”,医学上称它为“败血病”。虽然儿女都孝顺,但老刘头可不舍得把钱都花在这病上。眼看着,他的脸色苍白、浑身无力,他也挺着不去看。老刘头的主意正,一辈子靠种地活着,分分角角的钱都要计较着花,他一辈子的血汗啊,去医院住一周就得倾家荡产。渐渐地,老刘头更虚弱了,耳朵像透明塑料一样,孩子们强行带他去了医院才知道,老刘头需要每两周输一次血,每隔四周,要输一次血浆。这样的结果对于老刘头来说,还不如死了算了。这就是拿儿女的钱买自己的日子。
命运有的时候很淘气,喜欢和老实人开玩笑。當老刘头厌倦了输血的生活时,孙振全的儿子艳哲从城里回来了。谈起输血的事儿,艳哲骄傲地举起一叠儿献血本说,我每年都义务献血,以后我需要用血的时候,国家会免费提供给我。龙爪沟的人突发奇想,一个是要献血的小伙儿,一个是要输血的老头儿,两人血型又相同,为什么不能结合一下呢?这个看起来十分冒险的计划竟然在一个医生的操持下被实施了。艳哲的血没经过任何医学手段的处理,直接进入老刘头的身体以后,老刘头不仅没起排异反应,竟然渐渐恢复了造血功能。几年过去了,老刘头再也没去输过血,“吸血鬼”的名子也没人再叫了。
这个让城里人听着都害怕的无比荒唐的经历,龙爪沟的人却讲出了他们自己的道理。他们说,年轻人的血好,有活力,被输入到老刘头的身体里以后,那些好血,又生出更多的好血,老刘头就和正常人一样有了造血功能啦!endprint
五
段明是李明娟的舅舅段四的儿子。虽然他和我都唤李明娟为大姐,但我们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又因为我早年到外地读书,和段明基本上就不认识。段明初见我时,没有一点陌生感,还亲切地叫我姐姐,给我看他养的猫,爬到树上给我摘山里红,告诉我,他在龙爪沟里还有4亩地,他不再走了。
段明的母亲在80年代末期,进城打工后,就再也没有回来。段明辍学后,和父亲在城市的建筑工地上出苦力,成了典型的农民工二代。父子俩很少回龙爪沟,再加上前几年,段明父亲到各个城市去找段明妈,欠了一屁股债务,段明父亲就合计着把房子卖了。龙爪沟的房子并不好卖,他就把家里的4亩地打在房价里,连房带地卖了一万五。还清债务以后,二人在城里的一个工地附近租了一个插间儿。
两年前,段明的父亲在工地上突发“脑出血”去世了,段明一下子失去了主心骨。拖欠了两周的房租后,被下了逐客令。他找不到工作,连吃饭的钱都没有,只能到处流浪。
张景林联系上段明是因为接到了派出所的一个电话。那时候,他和李明娟在山东省一个大学里租了档口卖麻花。那天,张景林正忙着送货,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让张景林到派出所去一趟。张景林到了派出所才知道,段明已经在城市里流浪半年了。
這半年,段明在城市里打零工、捡破烂、偷东西,饥一顿饱一顿算是活过来了。前几天,他瞄上了一个工地里的一些钢材,一天晚上,趁着更夫不注意,他就偷了一些卖给了废品站。200块钱,没几天就花光了,段明惦记着那些钢材,便又去了那个工地,结果被更夫抓了现形,直接送到了辖区派出所。张景林好说歹说,交了2000块钱的罚款,才把段明从派出所里“捞”了回来。张景林劝段明回龙爪沟,只要有块地,就能活下去。
土地,是农民最可靠的保障,可是段明偏偏没有土地了,他的土地,当年被父亲,以房子附属品的形式“卖”给了邻村的高老四。城里活不了,农村回不去,段明心里愁啊!段明帮张景林卖麻花的时候,认识了大学里教法律的一名教授,教授说,你可以告啊!农村的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农民怎么能随意买卖呢?段明说,可是卖房卖地都是有合同的,白纸黑字啊?段明还是不明白,签了合同的事儿,怎么还能要回来呢?
大学教授好好给段明上了一堂很有针对性的法律课,并给他举了好几个要地成功的案例鼓励他。可是段明还是觉得这事儿不可思议。那些年,农民种地没有直补款,土地根本也不值钱,很多进城打工的人走了就把房子和土地一起卖给了另一户人家,这么多年,没有人卖了地还往回要啊!这事儿如果段明做了,以后还怎么做人呢?段明左思右想这事儿都不能做。他宁可冒着被警察抓的危险,在陌生的城里偷东西,也不想让乡亲们说自己是个不义之人。
张景林在大学食堂租用的档口快到期了,档口到期后,他就打算回龙爪沟了,段明又将过上流浪的生活。有一天,大学教授来食堂的时候,段明追了上去,求他帮帮自己,帮他把那4亩土地要回来。大学教授给段明一个电话,那是吉林省一个律师事务所张律师的电话。张律师是大学教授的学生,在吉林省做律师做了很多年,他义务帮农民工维权,对吉林省的事儿很熟悉。
联系完张律师,段明睡不着了。当年卖房子的时候,高老四一百个不愿意买,段明家的房子又小又破,那些土地东一块西一块也不规矩,因为段明父亲急着用钱,才求爷爷告奶奶地求着高老四买。如今,段明为了生存,要成为一个背信弃义的人了。段明问张景林,自己这么做是不是太损了,张景林毫不掩饰地说,法理是法理,人情是人情,当年的事儿大家都知道,人家好心帮你。如今,你为了要这块地,却告人家,这事儿做得太不是人了啊!
可是,话又说回来,人终究是要活下去的,活着,才是最后的底线。段明要活着!没有土地,段明活不了!难道,还要去偷去抢吗?段明硬着头皮打了一场官司。在这场官司里,除了张律师,没有一个人支持段明,连段明自己都心虚。
开庭那天,高老四和高老四媳妇都去了,还没进法庭,高老四媳妇破口大骂,张牙舞爪地冲着段明就来了。高老四拦了几次没拦住,段明脸上就留下了几道指甲印。高老四也觉得段明是个恩将仇报的狼崽子,所以拦媳妇的时候,也只是装装样子而己。开庭的时候,段明的脸上带着伤,血一点一点从伤口里渗出来,一抽一抽地疼。
段明想了,就算法官问他,这脸上的伤是怎么来的,他也不说,这算是对高老四的补偿吧。可是,法官好像连正眼看他一眼都没有,自然也没关注他脸上是不是挂了彩。倒是高老四媳妇,手指上缠着创可贴,那是挠段明的时候太用力,手指甲挠劈了。
乡村和城里终究是不同的,乡村里那些乡规民俗,是一套更为丰富多样、细致精巧的契约,平日里,它似乎坚不可摧,可是,一但它和法律发生了冲突,它又显得那么脆弱和没有依据。一纸判决,就可以改变它,甚至是摧毁它。段明的4亩土地就这样要回来了,那是他拿自己的脸换来的。平日里,在乡亲们面前,段明是最爱脸面的,可是和生命、生活比起来,脸,又算得了什么呢?
六
龙爪沟的人大多是信命的,命里注定的事儿,谁也改变不了。那些不信命的,或者是信了自己的命和其他沟里的人不一样的人,都走了。在这个小山沟里,已经没有几个年轻人了。小庄儿、朋朋、柱子是龙爪沟一百多户人家里,唯一留下的第三代人。他们都出生在八十年代末期。在龙爪沟人的眼里,他们,就是龙爪沟的未来,也将是龙爪沟最后的命运。
小庄儿是沟里最喜欢做买卖的人,他总能从生活中发现商机。可是,上天仅仅给了他发现商机的眼睛,却没给他把握商机的头脑。他的每一次买与卖,都充满了笑点,是沟里人们田间地头的笑料,也成为小庄和亲人们心里的伤痛。
就在我见到小庄儿的前两天,他又做了一桩赔本儿的买卖。他在通化市看到蘑菇4块钱一斤,暗暗高兴,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哗哗直响:一斤能卖4元,如果3元一斤收上来,那还有一块钱的赚头儿呢!小庄儿兴冲冲地赶回龙爪沟,以三块钱的价格将那些刚刚下山的磨菇收购、装箱,急匆匆坐上去市里的车。endprint
颠簸了一路的蘑菇到了市里,已经失了原色,别说卖不上4元钱,烂哄哄的蘑菇,2块一斤都无人问津。小庄儿懵了,怎么和想象的一点儿都不一样呢?可是,他必需在天黑之前赶回家,不然,在通化住一宿那就赔得更大了。他把蘑菇分成了一小堆儿一小堆儿,给钱就卖。小庄儿又一次毫无悬念的赔了,他不得不向邻里借钱度日。
龙爪沟的很多人都是沾亲带故,即使没什么血缘关系,也因为世代居住在这里结下了深厚的感情。人们劝小庄儿买一台打豆机,每年秋天,整个龙爪沟的人都会租用这台机器打豆,让小庄儿维持生计。这是小庄儿唯一盈利的生意,也是养活他一家老小的生计。
平日里,龙爪沟的夜,总是来得异常迅猛,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像魔术师手里的一块黑色的幕布在大地上展开,人们遵循着古老的规矩,乖乖躲进自己的蜗居。
丰收后的夜晚,却是极不一样的。人们要在满天星斗下,给黄豆脱壳。龙爪沟的生活,是高度自给自足的,从豆油到粮食再到蔬菜、肉禽、水果,都可以靠双手直接从土地上获取,而劳作,又是互助形式。关系好的人,合伙儿种地、合伙儿收割,合伙儿打场。
农民要在白天里收割,所以只能压缩这漫长的暗夜。他们把门前的土路封上,小庄儿把打豆机拉出来,安放在路的一侧,不论是打谁家的豆子,沟里每家都出人幫忙,烟雾弥漫里,大颗大颗的黄豆就从豆荚里脱落出来,被妇女们装进了袋子。夜色里、灯光下,从褐色豆荚里显露出来的,除了那黄灿灿的能给生命提供维生素、蛋白质的黄豆,还有支撑整个龙爪沟几十年一脉相承的情感。
小庄儿会开车,各种各样的车他上去看看就会开。他没到任何驾校学过,自然也没有驾照。拖拉机、四不像、摩托、轿车,龙爪沟有的车,他都开过,别人开100迈,他开180迈。有好几次,他开着别人的车在镇上穿行被警察追堵,他像电影明星一样,左拐右拐就甩掉了警车。
小庄儿也进过城,因为不识字,又没有方向感,所以找不到东南西北。那些街街路路,头尾相接,彼此纠缠,就如随意堆放在那里难以理出个头绪的乱麻一样,让会开车的小庄心绪烦乱,深感无助和绝望。
和小庄儿相比,朋朋身体瘦弱却极其精明。所以,朋朋除了种地,还养了50多头羊,每到周四赶集,他就杀两头羊,去集市上卖羊肉。不识字的朋朋特别会算账,不管多复杂的算数,只要是与买和卖扯上了关系,特别是和他的羊扯上了关系,他比计算器算得还准、还快。朋朋从不走远,无论城里的羊肉多贵,无论城里有多少诱人的故事,朋朋的羊肉从不出镇子,谁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而朋朋第一次进城后,经历了什么,他从来不肯透露半句,他只是默默和他的羊,被一种极为神秘的力量,钉在了这片土地上。
和朋朋、小庄儿比起来,柱子是确确实实的庄稼人,从土里刨食儿是他的看家本事。他35岁,身体壮实,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爹了。柱子出了名的能干,单靠这一身蛮力,也足以养活一家四口。所以,柱子最怕离开土地,最怕他的土地有什么闪失,有人来租龙爪沟的土地,柱子总是第一个不同意。队长曾经给他算了一笔账,一亩地种玉米最多净收200元,还得种、管、收,很辛苦,租给附近农民种玉米,每亩地才给60元的租金,而种蓝莓的“金主”一亩地给500元左右,比种地多挣300元不说,还什么也不用干。柱子不敢信,柱子只相信脚下这片土地和自己这一身的力气,如果说柱子对这个世界还有一点信任的话,那他只相信土地上这些一岁一枯、不断轮回的庄稼。要是把土地租给了别人,柱子这一身的力气可往哪使呢?
朋朋、柱子、小庄儿都识字不多,在山里和地里穿行,自如而灵活,他们认得山里每一个能卖钱的草和果儿,年轻而旺盛的生命力让他们在这片大地上占尽了优势。只要他们一进城,不识字就让他们变成了“睁眼瞎”。对于朋朋来说,他最担心的就是被别人欺骗。而柱子的大敌就是那一辆一辆奔驰的汽车,别人坐车会晕车会吐,而柱子,看到冒着烟的四轮汽车,站在路上也会头晕目眩。
第二章 被土地囚困的人们
国庆节长假,龙爪沟进入了繁忙的秋收季,玉米、水稻、大豆、花生,都开始抢收。李明娟用三轮车拉着我往田里走,山路颠簸,我先是坐着,坐不住又蹲了一会儿,后来就索性站起来,站在车斗里,风从耳边呼呼地吹过,一排排庄稼齐刷刷地站在地里,注视着前进中的我们,如同接受检阅一样,我突然有了一种威风凛凛的感觉。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农民收割前的普遍心里,如同上帝一般,主宰着这片土地、这土地上的庄稼。
平整的水田地里,收割机在轰轰隆隆的噪声中来回穿行,成片的水稻就在那轰鸣声里,变成了直接可以打包运走的粮食。但农民们从来不相信这些“不懂人语”的机器,就算他们再厉害,那些长在山坡上的豆子、玉米,还有那些生在边边角角的水稻,却是机械永远也走不到的,他们必须亲自动手,再用镰刀补割一下。
只有真正走近庄稼时,才发现这些看似并没有任何变化的庄稼,和过去比,其实已经完全不一样了。我童年里的水稻,秸秆很细,稻穗也并不多,每年收割时,它们都已经干枯得如同一把野草。而如今的水稻,秸秆高大、粗壮,稻穗多且籽粒饱满,每一穴水稻的株数也比从前多了很多,我拿起镰刀试着割了一下,已经很吃力了。庄稼变了,劳作方式变了,人心也变了!过去的农民,最突出的一种品质就是遵守或恪守,遵守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时间节奏,遵守每一个节令对耕作的提示,遵守各种各样的规矩和规律,哪怕你在土地上给他画一个圈圈,告诉他不能迈出圈圈,他就会安安份份,心甘情愿的用自己的一辈子来守护这个圈圈。现在,已经很少有人把过去的一切当美德了。
10月2日,在外地打工或者定居的龙爪沟人,从四面八方赶回来过节。张景林把冰柜里的各种山菜、猪肉都拿出来,准备了一桌丰盛的农家菜。我大舅家的哥哥们很多年前,就搬回山东了。这次回来,是想把大舅的坟起回山东,方便祭拜。这是家族大事儿,做为上一代唯一的两个长辈,我四舅四李子带着一家四口和两个孙子回来主事儿,我的妈妈李廷梅也在我的父亲孙振凯的陪同下,一起回来了。难得一家人聚得这样齐,大家热热闹闹喝完酒,又张罗着去给已故的长辈们烧纸上坟。李明娟骑着摩托在前边带路,一辆辆小轿车跟在后面,驶向更深更远的山里。endprint
车队在山脚下停了,大家要步行好一段狭窄、弯曲的山路才能到达目地的。
我随着人群穿过一片片玉米地,又穿过一片接一片的树林。这些熟悉让我感觉到好像正在某段岁月里穿梭。我舅舅四李子和我母亲李廷梅的童年、少年、青年、壮年都在这里度过,这狭窄而弯曲的山路,曾记录过他们千回百转的脚步;也记录过那些回肠荡气的故事。
一
1954年,母亲李廷梅出生在山东省的一个小山村里。受国家“开发建设北大荒”“为国家多打粮”等口号的影响,李廷梅出生不久,他的父亲就带着全家人,跟着“开发北大荒”的大队伍到黑龙江省一个荒芜的小村子投奔李廷梅的三姑。当时,黑龙江的生存环境很恶劣,冬天要抵抗零下30-40℃的严寒,夏天要忍受荒原的湿潮和凶猛的蚊虫,夜里,还要防止野狼伤人。李廷梅有四个哥哥一个妹妹,哥哥们每天上学,都要在书包里装上半书包玻璃碴子,如果路上遇到狼,这书包就是他们与狼搏斗的武器。每天上学之前,老人们都给他们讲好,狼怕火、怕光,如果走夜路的时候碰到了狼一定要用这两样东西吓它,最下策才是与狼决斗。
李廷梅并没有近距离看到过狼,与狼有关最深的记忆就是那个盖着妹妹尸体的竹筐。
李廷梅6岁的时候,正赶上三年困难时期,秋天粮食刚一收获,就交了“公粮”,剩下很少的粮食根本不够几个孩子吃。为了安抚每天咕咕乱叫的肚子,李廷梅一家人春天挖野菜、冬天扒树皮,吃过所有能够充饥的东西,艰难地维持着“生活”。
那年冬天,家里的粮食快没了,李廷梅的妈妈用树皮磨成粉和玉米面和在一起给孩子们吃,树皮粉越来越多,玉米面越来越少,每次吃完,妹妹都喊着肚子疼,几天不放屁,也不拉屎。一天上午,妹妹肚子疼得直打滚,汗从她的头上大滴大滴地滚下来。
李廷梅的妈妈打发李廷梅赶紧叫三姑来想个法子。李廷梅带着三姑回来的时候,妈妈把妹妹放在了院子里,用一个大大的竹筐罩上。李廷梅还小,不知道死亡和睡觉有什么区别,也没人给她讲。所以,她以为妹妹只是睡觉了,一会儿就掀起竹筐看一看妹妹睡醒了没有,一会儿又去看一看。妈妈气坏了,一边打她一边掉着眼泪。挨了打的李廷梅似懂非懂,只听妈妈说,如果拿走了那个竹筐,狼就会在夜里来把妹妹叼走。李廷梅的妈妈并没抱怨,孩子的死是因为没有粮吃,而在干粮里掺了过多的树皮粉造成的,她仅仅是一遍一遍的重复,这孩子的命苦,自己的命也苦。
第二天天一亮,李廷梅看着母亲在妹妹的后背上拍上锅底灰,又在野外架起了大大的火堆,把妹妹放在火堆上烧了。这一幕,把李廷梅吓坏了,她几夜几夜不敢睡,她只要一闭眼睛,就看到妹妹站在火堆里哭着叫喊她。
妹妹死后,李廷梅和哥哥们吃的干粮里,树皮粉明显少了,但拉屎仍然是件困难事儿。李廷梅的妈妈每天要给孩子们揉肚子,又将一个生了绣的抠耳勺一头拴上细麻绳,系在厕所附近的窗台上,哪个孩子实在拉不出来,就用小铁勺把堵在肛门里像石头一样坚硬的屎块,一点点抠碎,再使劲儿把它拉出来。
可是,没几天,李廷梅还是病了,连续几天高烧不退,母亲带着她到村头的三姑家看病。三姑瞄了她一眼说:“掉魂儿”了。于是三姑带着一个花帽子,对着手里的鸡蛋喊:“李廷梅、李廷梅”。李廷梅坐在炕沿上答:“哎!我在这儿。”三姑说:“你别应声,我这是给你叫魂儿呢。一会儿你的魂儿进了这个蛋里,你把它吃了,病就好了。”李廷梅乖乖地坐着,三姑怎么叫,她也不应声。只见三姑在她周围叫了十多声,又走到窗外去叫,牛圈、鸡窝、狗窝、排水沟、三姑连茅厕都沒放过,整整折腾了半个多小时,才把鸡蛋用红纸包好,放进李廷梅的兜里。李廷梅觉得三姑像神仙一样,无所不知,就把藏在心里的秘密告诉了三姑:妈妈把妹妹扔火堆里烧了,而且还在妹妹的后背拍上了锅底灰。她怕三姑不信,还故意强调了几次,她亲眼看到妈妈抱着妹妹,把她仍进了一个大火堆。三姑说,妹妹是个讨债鬼,专门来李廷梅家骗取李廷梅家的饭,所以,养着养着就死了。受骗的人亲手给这些讨债鬼拍上锅底灰,就是给他们做了标记,他们就再也不敢来骗人了。如果他们命好,还有机会投胎做人,他们就会找个人家健健康康长大,不会半路死了。说也奇怪,李廷梅吃了三姑的鸡蛋,病真得好了,也不发烧了,也看不到妹妹站在火堆里哭了。
李廷梅8岁的时候,她的父亲,也就是我的姥爷,听一个远房亲戚说吉林省通化县成立了人参场,在大龙爪沟的北山上开垦生地栽培人参,那里需要很多劳动力,只要有力气,肯干活,都能吃饱饭,就马上托了人情,要举家搬往人参场,希望到那里寻一条活路。
穷家富路,从黑龙江出发那天,李廷梅的母亲把仅有的一点玉米面拌上野菜、树皮粉,做了一锅大饼子带上路。那是李廷梅第一次见到火车,好多好多车粘在一起往前开,很有趣。
下了火车,还有好长好长的路要走,一双大鞋把李廷梅的小脚磨起了水泡,李廷梅就脱了鞋跟着大人走,走着走着,鞋也走丢了。李廷梅走累了,哭着问父亲,为啥要搬家呢?父亲说,家里没粮食了,再不走,就会被饿死,到了人参场,一家人出点苦力,还能挣点饭吃。可是李廷梅不明白,为什么秋天打那么多粮食,却没粮食吃。问父亲,父亲一时也答不上来,他只知道,国家收公粮,农民就要交公粮,至于为什么要交,可不可以不交,他连想都没想过。他摇着头,把光着脚的李廷梅抱进挑筐里挑着,就这样,李廷梅被父亲用挑筐挑到了人参场。到了人参场,虽然有饭吃了,但全家人依然是吃不饱,有粮食的时候,先紧着孩子们吃,大人吃野菜,有时候,一点儿粮食没有了,孩子们也要出去挖野菜充饥。
李廷梅9岁时,父亲突然得了重病,高烧不退,社员们用一块门板将他抬到20里地以外的医院,医生也看不出名堂,就给他打了退烧针和消炎针,以治感冒的方法治疗。李廷梅的母亲是个小脚女人,见识也不多,听说丈夫病了她第一件事就是去山腰的算命先生家,算一算病能不能好。算命先生告诉她,如果下午还不见好转,就过不了当晚12点。李廷梅的母亲慌了,无论如何,她要去一趟医院。于是,她带着三儿子去了医院。李廷梅的父亲见他来了,并不高兴,怎么能把两个小孩子扔在家里呢?赶紧回家!李廷梅的母亲并不想走,可是在丈夫的催促下,她只能再赶20里路回家。endprint
街里与大龙爪沟之间必需经过一条宽阔、湍急的哈泥河,河的下游有摆船人。生活在哈泥河上游的人们为了方便,用铁丝将几十块木板连接起来,横跨在河面上,叫木板桥。由于河面过宽,靠铁丝连接的木板桥,走上去上下震颤。李廷梅的母亲从来没出过远门,更没走过这样的桥,她的脚步总和桥震颤的节奏不搭调,她越走越害怕,越走越不会走,两只小脚好不容易挪动到桥中间时,脚底一滑滚落进河里。
老三在桥中间手足无措,大声呼喊:“救命啊,救命啊”。离桥不远的地方,一群教师听到呼喊声,将李廷梅的母亲救了上来。此时,李廷梅的母亲已经没了呼吸,有经验的老者,指挥大家将她抬到一个大石头上,倒空着。一会儿功夫,从母亲的嘴里流出来一大汪水,人缓缓地醒了,三五个好心人一起把他们送回了家。
李廷梅的母亲前脚儿到家,李廷梅父亲的尸体就被社员们从医院抬了回来。在回来的路上,细心的社员发现,李廷梅父亲的腋下,竟有几个红色的小疹子。年长一点的社员告诉李廷梅的母亲:“老嫂子呀,老李这是起水痘了,水痘没出来,人给憋死了!”
一个原本壮实如牛的生命,就因为几个黄豆般大小的痘痘戛然而止,李廷梅母亲的世界也因此而轰然倒塌了。
二
很快,大龙爪沟的山已经开垦的差不多了,没有办法满足进一步发展。此时,国家正盛行一平二调:农村基层组织“人民公社”内部实行的平均主义的供给制、食堂制(一平),对生产队的劳力、财物无偿调拨(二调)。人参场也归属了光华公社(今光华镇)经营,并将厂址迁到东升村的北山上三岔河岭南坡,这里被称为“小龙爪沟”。社员的住处随之迁往小龙爪沟。这时,越来越多的劳动力向小龙爪沟汇集,大龙爪沟渐渐“失势”,也就越来越少被提及,小龙爪沟也就成了现在的“龙爪沟”。
柱子的姥姥“老蒯”就是在这个时候嫁过来的。
“老蒯”是个远近闻名的人。她还没来龙爪沟的时候,她的故事就传遍了这里的沟沟岔岔。关于“老蒯”的那些事儿,小时候,我的二姑孙振荣给我讲过,我的母亲李廷梅讲过,前一段时间,表姐夫张景林也讲过。总之,这样一个传奇的人物,即使她已经死了十几年,但只要你见到龙爪沟的人,就一定会听说她的故事。
“老蒯”是山东人,他的第一任丈夫娶了两房老婆,“老蒯”是大婆,生完两个孩子就遇上山东闹饥荒,家里没粮吃,两个孩子一哭,“老蒯”的丈夫就下死手打她。“老蒯”实在受不了打骂,就跟“介绍人”来了东北。“老蒯”来东北唯一的期待就是找个不打她又能吃饱饭的人家嫁了。
介绍人首先把她帶到事先说好的老赵家。老赵是个老实人,一直在通化县光华镇闹枝沟大队的场园打更。“老蒯”不丑,老赵又打了一辈子光棍,早就盼望着有一房媳妇。第一次看到“老蒯”,老赵默默把头低下了,连第二眼都没敢看,就羞红了脸。介绍人问他,满不满意,老赵还是不敢抬头,脖子憋得通红,额头上的青筋一蹦一蹦。介绍人说,不说话你就把她留下吧,她啥也不要,有口饭吃就行。
可是没过一周,老赵就灰头土脸地找到介绍人,要求“退货”。老赵的理由就一条,“老蒯”太能“得瑟”,他养不了。介绍人问他怎么能“得瑟”,老赵又把头低下了,一句话不说,憋得满脸通红,也说不出啥。后来,大家才弄明白,老赵在场园打更,场园总是堆着一些等着打场的粮食,“老蒯”高兴,就非要拉着老赵在那堆粮食上干那种事。
老赵是个老实人,那种事儿怎么能在屋子外边做,而且公家那么金贵的粮食,干了那种事儿,可怎么得了?老赵只和“老蒯”生活了一周,就发现“老蒯”总有些奇怪的想法,让他看着就害怕。
介绍人很为难,在那个穷苦的年代,谁家的粮食都不够吃,平白多加一个人,是很大的负担,无论如何,介绍人不能把“老蒯”带回家。介绍人和老赵商量,能不能忍忍。老赵直摇头,死活不要了。没办法,介绍人只能先安抚老赵,让他收留“老蒯”几天,他马上给“老蒯”另寻户人家。
老吴是闹枝沟生产队的一个小干部,脾气火爆,在生产队没人敢惹。老吴家穷、脾气坏,一直娶不上媳妇。老吴不信邪,怎么个怪法?有打不服的牲口,还有打不服的女人?就这样,“老蒯”被转手送给了老吴当媳妇。后来,村民们一点点搞明白了,原来“老蒯”做事“隔路”,说话也不着调,老实巴交的农村人多数理解和“将就”不来。起初,老吴并不舍得打她,大事儿小事儿都依着她。
春天里,刺嫩芽长出了新芽,大人们都去生产队种地去,孩子们去山上采刺嫩芽。“老蒯”不去生产队种地了,也背着筐上了山。“老蒯”是山东人,并不认识刺嫩芽和秋子树芽的区别,乱糟糟采了一筐就下山回家了,回家的路上还摔了几跤。老吴不乐意了,不好好在生产队干活挣工分,到山上乱跑啥?况且,“老蒯”肚子里怀着他的孩子呢!一旦有个闪失,可咋整?再一看“老蒯”的筐里,哪有一个能吃的刺嫩芽?全是些秋子树芽,老吴更不让她上山了。
第二天,“老蒯”又走了,跟着一群猴孩子们不管不顾地又是上山,又是下河。老吴心疼她肚子里的孩子,上山找她。没想到“老蒯”不仅不下山,还翘着脚骂老吴。老吴驴脾气上来了,也忘了“老蒯”还怀着孩子,对她一顿暴打。挨了打的“老蒯”更来劲儿了,骂得更难听,就是不下山。老吴气急了,用一根拴牛的麻绳拴上“老蒯”的脚脖,像拖牲口一样,一路小跑把“老蒯”拖下山。“老蒯”躺在地上,一边哭一边骂,白嫩嫩的后背拖得血肉模糊……半夜里,“老蒯”疼得睡不着觉,就在院子里放声哭,边哭边说:“我大老远从山东跑到东北,就想找个不打我的男人,谁成想,又碰到了一头驴,我的命好苦啊!”
“老蒯”给老吴生了两个孩子后,老吴突然得了急病。当地的医院看不了,建议老吴到县城的医院瞧瞧。去县城看病?老吴吓了一跳,他这一辈子也没进过县城啊。全国都缺粮食,所有老农民都得老老实实在农村种地,哪能随便进城呢?再说了,国家是有规定的,农民进城需要到大队开介绍信,介绍信开到公社,然后去公社换去城里办事儿的介绍信。没介绍信住不了店,到哪里都得给你赶出来。没准儿,还会把你当盲流给抓进“局子”里呢。进了城,不仅需要钱,而且还需要粮票,没粮票,有多少钱也吃不上饭。怎么能随随便便就说进城呢?老吴生气,一个农村人哪有能耐进城看病呢?进了城里,吃啥喝啥呢?老吴让“老蒯”用手拉车把他拉回家,也许歇两天就好了。endprint
老吴回家没几天,就死了。
在农村,土地是男人的命,男人是女人的命。一个家,没了男人,就没有在土地上刨食的劳力了,女人也就没了活路。老吴一死,“老蒯”一下子没了依靠,她四处托人说媒找下一个婆家。她总是要寻个依靠、有个保障。龙爪沟的老光棍王长贵一直也娶不上媳妇,人又比较老实,“老蒯”托人问了问,王长贵也愿意娶“老蒯”。可是,二人还没等见面,“老蒯”就出事了。
老吴死前,留下了一间房子,老吴的兄弟们听说“老蒯”要改嫁,马上提出来这间房子要还给老吴家。“老蒯”一想,老吴活着的时候净打她,临死,连个房子都留不下。“老蒯”到处去骂这些兄弟,骂得不解气,她一把火就把房子点着了。
大火惊动了闹枝沟生产队,也惊动了警察。大家纷纷来救火,“老蒯”一看这阵式,知道自己惹了大祸。她把衣服脱得精光,赤身裸体站在火堆前。过了一会儿,见没人理她,她又把一个长长的烟袋夹在“裆”里,在救火的人群中来回穿行,嘴里还不断地说着什么。火势太大了,人们忙着救火,至于她骂什么还是说什么?并没有人听,也没有人在意。
“老蒯”的“即兴表演”,并没改变她要被抓的命运,这一场大火,让“老蒯”失去了三年的自由。“老蒯”进监狱后,她的两个孩子只能在亲属家轮流寄养,很快她最心疼的小儿子因为得病,没得到及时的治疗,离开了人世。“老蒯”因此失去了未来的依靠。
三
人参场的生产规模逐渐扩大,1966年人参场全部迁至东升村的小龙爪沟里。一个原本并没有几户的小山沟一下子热闹起来,人参场建起了气派的大厂房,社员们在这里盖起了泥草房,越来越多的劳动力向这里聚集。
李廷梅的母亲在丈夫去世后,就患了肺结核。日子过得累累巴巴。家里大一点的男孩早早地就要到参场干活,小一点的可以上两年学再去。李廷梅每天要给母亲刮痰,然后给上班和上学的哥哥们做饭,抽空,她还要到山里采些山货卖了换学费。虽然这时候,中央彻底纠正“一平二调”,允许社员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但农村的日子仍然不好过,李廷梅家依然穷得叮当响。李廷梅穿的棉裤,都是哥哥们穿小的,裤子磨得铮亮没的换,自然也不敢洗,一洗一搓就破了。哥哥穿剩的棉鞋还露着窟窿呢,她的大脚趾就淘气地露在外边。让她最害怕的并不是天冷冻脚,而是同学们的嘲笑。所以,每次她站在人群里时,总是用一只脚踩在另一只腳上,以掩盖那只淘气的脚趾。
当然,贫穷并未剥夺这个小山沟里的快乐,贫穷的年代,让这个小山沟里的人紧紧地依偎在一起。山沟里的孩子们把劳作和玩耍混淆在一起。夏天,他们一起种地,一起在河里摸鱼;冬天,他们一起到山上伐木,再用爬犁将那些木材运回家,陡峭的山坡,给他们带来了刺激和兴奋,那些稚嫩的身躯和幼小的心灵趴在爬犁上,从高高的山坡上直冲下来,尖叫声和呼喊声响彻了整个小山沟。
孩子们最盼望的,就是端午节。这一天,参场放假,大人和孩子们都扛着镐头带着鸡蛋、粽子去深山里刨山参、细参。平时,每家的鸡蛋,都要攒着,以6分钱的价格卖了,换孩子们的学费。一年当中,也只有这一天,鸡蛋是放开吃的。
自从父亲死后,李廷梅所受的宠爱就无影无踪了。她再也不是那个可以被挑在筐里、被扛在肩上、被父亲举过头顶、骑在父亲脖子上回家的孩子了。她和哥哥们一样,需要到地里干活,不仅如此,她还要把家里的家务做好。上学和不上学,在李廷梅母亲看来,也并没有任何区别。农民嘛,就是种地的命,农民的孩子也是种地的命,而对于种地,识字不识字,又有什么区别呢!
李廷梅想识字、想上学,她不想一辈子在这土坷垃里活着,她想要去城里过生活。她父亲活着的时候,告诉李廷梅,只有读书才能走出这大山,李廷梅记住了。所以她拼命的攒钱,终于攒够了自己的学费,读了一年级。因为她比同学们大三岁,所以接受新知识比较快,老师一直很喜欢她,李廷梅在学校里,找到了快乐和自信。李廷梅磕磕绊绊上了两年学,第三年快开学的时候,她刚刚攒够学费,家里突然来了探亲的亲属,因为没有回去的路费,母亲只能商量李廷梅把学费借给她。李廷梅流着眼泪把钱拿了出来,这金贵的学费啊,她生怕丢了或者折了,一张一张铺得平平整整,外面还包着好几层破布。
还有几天就开学了,李廷梅的学费没了着落。她想到会计孙吉业家去想点办法。孙吉业是龙爪沟的第一户,也是第一大户,是见过世面的人,他一定会支持她上学的。在李廷梅的印象里,孙吉业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讲究科学种田的人。每年秋天,他带着孩子们把各种粪便搅拌上土,在房角晾晒,弄得几里地以外就能闻到难闻的臭味。春天来了,他带着孩子们,用手把粪施到庄稼根部。这种方式叫手把粪,是孩子们最讨厌的劳动,却可以使那些庄稼长得格外好。孙吉业家的猪圈,一年换一次地方,从房东头一直换到老远的半山腰,这样,不仅猪生活环境干净,猪圈倒出的地方,又是一片肥沃的土地。
李廷梅和孙吉业的大儿子孙振凯是同学,他比李廷梅小两岁,两人一起读书时,孙振凯方格本上的字,总是正写一个倒写一个,歪歪扭扭写一堆,显得很傻气,李廷梅常常嘲笑他不分倒正,但李廷梅不得不承识,孙振凯家重视教育,他在学习用品上总是显得很充足,不像李廷梅,因为买不起新本子,正面用完,用反面,两面用完,再用橡皮擦了重新写。
李廷梅到孙吉业家的时候,孙振凯和他的弟弟妹妹整整齐齐站成一排,孙吉业正在给他们发放学费和作业本费。
“说说你们都需要几个本子?”孙吉业问。
老大先说,两个。老二、老三都跟着老大说两个。孙吉业给孩子们发完钱,又讲了几句鼓励的话儿。李廷梅在窗外看到这一幕时,眼泪一簌簌掉下来,她不仅仅是羡慕,更多的是心酸,如果她的父亲还在,她是不是就不用每年因为解决不了学费而面临退学,如果她的父亲还在,她是不是也会像孙振凯一样,每年开学前,排好队等着发书本费呢。李廷梅没有走进孙吉业家,她默默回家了。她的命运就这样被定型了。她再也没去上学,她的学习生涯就在读完小学二年级之后戛然而止。她幼小的心灵第一次感觉到,每个人的命运是不一样的,人是没有办法和命运争的。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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