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作者题记
2013年12月17日。北京。人民大会堂。
灯火辉煌,繁花似锦,掌声雷动。“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这里隆重举行。
“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当主持人念到这個政法系统最基层单位名字的时候,当李克强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与身穿检察制服、胸戴检徽、肩披绶带的检察长郭建军一起面对摄影摄像镜头那一刻,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检察院便在时代的聚光灯下,展现出一个基层检察团队的时代风采。
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在全省乃至全国检察系统并不陌生。这个国家级贫困县的检察院在此之前,已经是省级、国家级“荣誉大户”:“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党组织”、“安徽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安徽省文明单位”、“全国先进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最高检记集体一等功……
检察工作的性质决定着它是一个很单调、甚至很枯燥的工作,工作形式不像边防缉私缉毒、刑警缉拿罪犯等那么壮烈、震撼,那么牵动人心。然而,一个地处偏僻、隶属国家级贫困县的基层单位,靠什么屡屡在全省乃至全国折桂,成为中国检察星座中一颗耀眼的明星?近日,笔者带着一串问号,走进了灵璧县人民检察院……
第一章 队伍篇:
这里的天空群星灿烂
2000年夏,检察日报记者从北京赶到灵璧县采访,回去登了一篇通讯,盛赞灵璧县人民检察院是“检察英模的摇篮”。文章说:这个只有六十多人的检察院,省级以上的先进个人就有10余人,县级以上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有6人……这里的天空群星灿烂。
星之一:创先争优带头人郭建军
郭建军,1964年出生,1985年参加检察工作,曾任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灵璧县人民检察院现任党组组长、检察长,安徽省十佳公诉人,二等功荣立者。
这个身高一米八的汉子,方脸阔额,眉宇间闪烁着刚毅与豪气;方正的面庞上,鲜明地写着威严与仁厚。他那不严自威的形象,时时刻刻向人们展露出一位人民检察官的大爱与大义。
2013年7月,骄阳似火的季节,对于郭建军来说是个特殊的季节。他告别了工作27年的宿州市检察院,到灵璧县人民检察院任检察长。这时,已年届五十、担任多年处长、检委会委员并面临着副处级提拔的他,抛开年迈体弱的父母,放弃更有利自己晋升的机会,义无反顾地走马上任。在组织的挑选面前,他的人生字典里只有“服从”二字。这时的灵璧县检察院已经是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俗话说,打江山难,守江山更难。灵璧县院的建设、发展已经处在一个相当的高度,可谓是高处不胜寒啊!
郭建军有守业信心,更有再创新业、再图发展的雄心。面对荣誉室里一块块金字奖牌,他下定决心,站在新的起点,像他的前任“全国模范检察官”刘擎那样,扑下身子撸起袖子,带领全院干警创先争优,再创辉煌。
他先在灵璧县城及周边转了转,站在城边的凤凰山上俯视,看到弯弯的汴水绕城而过,鳞次栉比的楼宇之间,矗立着许多脚手架,处处充满了勃勃生机,而位于县城的西北角的检察院,多年前干警集资盖的一座小楼破旧而低矮,虽然仍然不失威严,但明显已经落伍,距离最高检的基层建设纲要和检察工作的要求相差甚远。他因此产生了落实纲要、实施科技兴检、为现代化办公办案开路的念头。郭建军在心里规划着灵璧检察事业的发展前景,也看到了干警们一双双期盼的目光。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的财政状况可想而知,检察干警工资福利待遇低、职级待遇长期得不到解决,人员紧张,任务繁重,几乎每天晚上院办公楼都是“今夜星光灿烂”,干警们日夜连续工作成为常态……
郭建军在默默地筹划着灵璧县检察院新一轮的创业发展大计,干警们也都在静静地关注着他,期待着他新官上任的“三把火”,能“烧”出灵检的新的面貌、新的院容、新的状态!
面对干警们的期待,郭建军一边筹划改善干警工资福利待遇、职级待遇,创造现代化办公办案保障条件,展示灵检发展的美好前景,一边组织开展了一场“灵璧检察继续发展,我们应该怎么办”的大讨论,发动干警谈理想、谈打算、谈措施、谈决心,把这支队伍的创先争优的热情点燃了。郭建军和他带领的一班人,把争先创优的旗帜高高地擎起来,率领全院干警向争创全国先进,打造忠诚灵检、创新灵检、公信灵检,创造灵璧检察事业新辉煌的新目标进发。
事业兴衰,关键在人。郭建军把带队伍放在重中之重。他通过密切战斗情谊,化解瑜亮情结,使一班人凝心聚力;他在县里东奔西走,千方百计地为干警解决职级待遇问题。前后为9名干警解决了职级待遇,提拔了23名中层领导干部,推荐了6名干警担任省市县各级人大代表、党代表或者政协委员。
领导对干警厚爱,干警自然就用努力工作予以回报。郭建军和新班子的从优待检举措,使全院干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空前增强,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先进人物,程仁亮、王佑军先后受到省院记“二等功”表彰,崇峰被评为“全省优秀选派干部标兵”,副检察长赵晓锋被评为全省“十佳女检察官”、“敬业奉献型安徽好人”,并被安徽省委宣传部确立为“两学一做”先进典型……
宿州市检察院对郭建军的要求是,保住灵璧县院先进的牌子不丢。郭建军有“保”的决心,却没有“守”的性格,他要“创”——创业、创新、创优。他在苦苦思索中已经有了新的工作思路,这就是“围绕中心大局,对照考评标准,打造特色亮点,争创品牌典型”,让灵璧人民满意。为此,他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的工作大局中进行思考谋划,抓主抓重,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灵璧县是农业大县,每年上级拨付很多惠农资金,伴随而来的是一些干部中饱私囊,犯罪多发,干群关系紧张。郭建军主动请缨,部署查处发生在惠农领域的职务犯罪专项斗争,先后在国土、财政等系统,查办各类案件50余起,其中涉及科级干部10多名,包括多名局长、镇长、书记,在灵璧这个皖北小城引起了很大震动。他还结合查办案件,建设灵璧特色的廉政文化,比如,创新开展“无职务犯罪示范村”的创建活动被评为“全省预防示范品牌”;青年检察官宣讲团在城乡举办“明法慎行,廉洁从业”百场讲座,获全省预防职务犯罪优秀课件。此外,还将民间传说中钟馗祈福驱邪、大义凛然的形象与廉政文化进行结合,创作出了钟馗廉政文化系列剪纸作品,此作品荣获全省检察机关首届书画展一等奖,《检察日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宣传推介;预防职务犯罪题材的音乐短剧《神医》参加全市检察机关文艺作品汇演获奖……该院因此被确定为全省“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
灵璧检察,以全新的面貌展示在灵璧父老乡亲面前。
到任近四年来,郭建军这位创先争优的带头人,用他的智慧、辛勤和创造力,带领灵璧县检察院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辉煌,书写了一页又一页新的篇章。比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程“绿伞行动”,先后获得省市级表彰,团中央有关领导前来调研,央视《社会与法》頻道与其合作,拍摄专题节目宣传。2015年,该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016年,该院再次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星之二:“人民满意的检察官”翟明亮
翟明亮,1955年生,1982年从部队转业进院,曾任反贪局副局长,1999年9月因公殉职。“优秀共产党员”、安徽省“优秀政法干警”、一等功荣立者。
1999年9月17日,这是浍沟镇许闸村村民最难忘怀的日子。这一天,翟明亮放弃与家人团聚,在他蹲点的许闸村召集干部研究工作。会议进行不到一半,他脑病复发,倒在会场。在开往医院的农用车上,12名村民让翟明亮平躺在腿上,趴在他耳边呼喊:“翟局长……你可不能走啊!俺许闸村离不开你呀!”可惜,他们心中爱戴的好公仆,已经太累太累了,再也没有醒来!
翟明亮是第二次下村帮扶了。第一次下派结束时,院里曾想选派一名青年干警代替他,可是他说他对村里情况熟,还是让青年人在业务岗位上多学习多实践吧。五天前,翟明亮曾回了趟他浍沟的家,离家返回的时候,他还对妻子说:“你跟着我太苦了,等我退休后好好照顾你,洗衣、做饭都不让你干。”妻子万万没有想到,这就是他对妻子的最后遗言。他对待业在家的小女儿说:“耐心地等等,也许有一天爸爸会带给你一个惊喜。”然而女儿最终没能等到这一天……
翟明亮1982年告别军营,转业到灵璧县检察院十八个春秋。他从一名助理检察员,成长为一名反贪局副局长,把人生最美好的年华都贡献给了党和人民的检察事业。在繁忙的办案工作中,他夜以继日,废寝忘食,四处奔波,无怨无悔。虽然他患有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本身又是伤残军人,但他从未在同事面前提起自己的身体情况。十八年间,他先后主办和参加查办案件五十余起,为国家挽回损失数百万元。
1997年,他在办理一起重大案件时,由于知情人惧怕嫌疑人的淫威而不敢作证,翟明亮和干警们冒雨站在知情人的门外反复敲门劝说,直到凌晨两点才把门叫开。知情人眼见浑身湿透直打冷颤的检察官,既感动,又愧疚,最终提供了证言。就在去世前几天,翟明亮受亲戚之托找院技术科询问一起跟保险理赔有关的技术鉴定,在得知亲戚是先出险后投保时,当即向办案人表态:“投保人虽然是我的亲戚,但你们该咋办就咋办,不要有任何顾虑,亲戚埋怨纠缠,让他找我!”
翟明亮在查办案件时总是秉公执法。他在接手一起案件时,没有想到犯罪嫌疑人竟然是他的外甥。面对跪在地上找他说情的姐姐,翟明亮流泪了。姐姐在上世纪六十年代那段凄风苦雨的日子里,曾慷慨地接济过他们母子三人,使他们度过了难关。按理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可翟明亮清楚地知道,法是法,情是情,法不容情。案件宣判之后,犯人在被带出法庭的当口,情不自禁地向翟明亮喊了声舅舅,翟明亮沉默无言。法纪科长刘尚惊呆之余,重重地拍了下翟明亮的肩膀说:“明亮,好样的!”
翟明亮独自一人在县城工作,妻子、大女儿在距县城40公里的一个乡下粮站上班。由于单位效益不好,妻子、女儿两人经常领不到工资,一家人的生活常常陷入困境。妻子每每见到他风里来雨里去,劳顿奔波,便经常唠叨:“把俺娘俩调到城里去吧,咱家实在太难了……”平心而论,翟明亮凭着在检察院反贪局这一岗位工作18年,又是一名老资格的副局长,找人为妻女调动一下工作,不是太难的事情,然而利用公权为自家谋私利,他做不到!
走进翟明亮俭朴而又简陋的家,人们的心灵自然会受到强烈的震撼。一辆破旧的自行车、一只破旧的水瓶、一张破旧的单人床,一个用土坯垒成的“桌子”……这里的每一件遗物,都向人们无声地诉说着一名共产党员的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昭示着一位人民检察官的高贵品格!
翟明亮走了,走得那么匆忙,没有留下什么豪言壮语,没有给家庭留下任何值钱的家产,然而他却给家里留下了一笔看不见的巨大的精神财富!
星之三:“全国模范检察官”王荣辉
王荣辉,1956年生,1988年转业到灵璧县检察院。后任院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反贪局局长。2006年3月9日在参加反贪追逃会议途中,遭遇车祸,以身殉职。系安徽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检察官”、一等功荣立者。
王荣辉是带着三枚军功章转业到灵璧县检察院的,他跟翟明亮一样,从转业到因公殉职也是18年!在检察岗位18年,特别是担任反贪局长5年间,他一直是出色的战斗员、优秀的指挥员。这五年,他带领干警查办贪污贿赂案件83件92人,多次被评为检察系统先进个人,并被宿州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王荣辉作为一名反贪局长,手中握有令人羡慕的权力,但他从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他的爱人、弟弟和侄女单位长期发不出工资,求他调换一个好单位,也有不少人主动登门提出帮忙,都被他婉言谢绝,致使三位亲人一直长期赋闲在家。他女儿王雪芳2005年通过考编被分配到一所农村小学任教。雪芳很想留在城里工作,城关一所小学的校长也主动提出将她留在自己的学校任教,可是王荣辉却为“避嫌”谢绝了。他上有八旬双亲,下有一双儿女,仅靠他一人工资和他爱人每月200多元的生活费,难以维持一家老小的生活,还欠下1.8万元的债务。为了偿还债务和维持全家的生活,他爱人就靠养猪、编苇席、给饭店包饺子、做菜盒等挣点零钱来贴补家用。他本人也常常利用中午、晚上休息的时间骑着自行车到菜地捡菜叶、打猪草,到酒厂买酒糟帮助妻子养猪,到野外采荠菜帮助妻子、女儿包水饺、做菜盒。在他骑着自行车打猪草、买酒糟的时候,谁能想到这是一名检察官、反贪局长啊!
他家几间简陋的平房里,找不着一件像样的家具。妻子、女儿没有一件时尚的衣服和首饰,连他和女儿骑的自行车也是花几十元钱在旧车摊上买的。他长年穿着一身检察服,2005年,女儿给他买了一件羽绒服,他只穿了一个冬天就去世了。一次,他老家的村干部到他家串门,看到他一家的午餐只是一盘素菜、一盘咸菜和稀饭、馒头,奇怪地问他:“你这个局长怎么当的,中午就吃这个?”王荣辉回答道:“这个,我吃得甜、睡得香!”王荣辉家庭生活清贫,但先后上百次拒绝吃请和5万多元的贿赂,对困难百姓、困难学生却慷慨解囊。他连续多年资助一名叫徐桥的贫困学生完成高中学业。在其考上大学后,他又带头捐助500元,并发动全局干警捐助其2500元学费,助其顺利走进大学校园。
王荣辉在执法办案中,坚持原则,保持人民执法者的凛然正气。2002年,他办理某局一起贪污案,惊动了县里一名分管领导。这位领导打电话质问,并令他带着卷宗前去汇报,王荣辉当即拒绝说:“我只能按程序向分管的领导汇报。”这位领导生气地挂断了电话。干警们都为他捏了一把汗,王荣辉却坚定地说:“案子照样查,有什么事我担着!”最终,这个案子还是一查到底,涉案人员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2002年,一名企业负责人因涉嫌贪污犯罪被立案侦查后,先后给他送去5000元现金、一块进口手表,均被他严词拒绝。这名嫌疑人十分气愤,将恐吓电话打到他家里,威胁要把他儿子扔到井里去。王荣辉毫不畏惧,坚持把案件一查到底,最终使企业蛀虫受到了法律制裁。
王荣辉长年累月战斗在反贪第一线,在家里很少尽到做儿子、丈夫和父亲的责任。担任反贪局长5年,他没有因家庭私事请过假,没有休过公休假,没有去孩子的学校开过一次家长会,爱人康翠茹眼里长翳肉,严重影响视力,他一直无暇陪伴她到医院就诊,连他年迈的母亲患癌症在蚌埠住院治疗,他也因日夜忙于办案,一直没有在床前好好尽孝。
王荣辉用自己的言行和高尚品德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爱戴。他遭遇车祸被送进医院抢救时,成千上万人闻讯赶往医院看望,直到夜深不肯离去;他以身殉职后,数万群众伫立街头为他送行;安葬半个多月后,他的墓前仍有群众源源不断地奉上鲜花、水果……
星之四:“安徽好人”赵晓锋
赵晓锋,女,1967年生,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安徽省“三八红旗手”、“全省十佳女检察官”、敬业奉献型“安徽好人”、安徽省“两学一做”先进典型。
这是一名落落大方的女检察官,纤细的柳叶眉下闪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高挑的鼻梁,白皙的脸庞,折射出端庄大气的女性风采。
她,阳光、大气、豪爽,全身都放射出女性之光,无论走到哪里,都能给人带来一缕和煦的春风!
在不少人看来,控申检察接待来访是一件缠人、闹心、烦神的工作。赵晓锋作为分管控申检察的副检察长,却把这项工作看作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的好机会。每逢妇女、老人、残疾人来访,她都出面接待,并且坚持热心、耐心、尽心的“三心服务”,哪怕中午不休息,晚上熬到半夜,也总是让来访者满意而归。前年,她曾接待过一名申请刑事赔偿的老人。老人当年因为一桩错案失去工作,后来错案纠正了,他却因为年迈体弱失去了劳动能力,以致生活陷入困境。赵晓锋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便与赔偿义务机关联系,督促他们履行赔偿义务,接着又找社保部门,帮助老人和老伴申请了低保。这位老人见人就说:“检察院的赵晓锋是个热心人啊!”
灵璧县检察院每年批捕、公诉案件少则八九百件,多则两千多件。赵晓锋自从分管这两项工作后,就对每一件案子认真把关,对那些重大、疑难或有争议的案件还要仔细阅卷、审核。她特别注重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做到情理与法理的统一。灵璧县大路乡一名七十多岁的老人,因偷盗放置商店门外的门窗样品而被提请批捕。赵晓锋审查发现,这是一名孤寡老人,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盗卖门窗样品是为了补贴生活,且案值只有一千余元。赵晓锋因此认为,这名老人虽已涉嫌盗窃犯罪,但盗窃是迫于无生活来源,主观恶意不大,且是偶犯,盗窃数额刚够立案标准,依法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于是,她在教育嫌疑人真心悔罪的基础上,对其做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老人被释放后,赵晓锋心里仍不踏实。她觉得不批准逮捕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老人的生活困难,他恢复自由之后,仍然无依无靠,仍有可能迫于生计重新盗窃。于是,她向大路乡的领导通报了案情和老人生活状况,最终由这个乡的敬老院来接纳老人,从根本上解决了老人的养老问题。
更值得大书一笔的是,赵晓锋经办的一起执法人员徇私枉法案。
灵璧县尹集镇村民尹林海实施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后畏罪潜逃。一名执法人员收受嫌疑人之父两条香烟后,便将尹林海的年龄改小两岁多,试图帮助其逃避法律的严厉处罚。事过两年,还是这名执法者,对一起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件以罚代刑,擅自决定罚款两万元放人,致使这名犯罪嫌疑人至今仍然负案在逃。
这起执法人员徇私枉法案被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后,法院却认为被告人有“自首情節”,“应从轻处罚”,做出了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对执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岂能如此宽容?司法公正又何以体现?赵晓锋要求公诉科拿出抗诉意见。正在这时,说情者纷至沓来,什么“都是吃这碗饭的,抬抬手就过去了”,什么“低头不见抬头见,你给他留个饭碗,他心里也是有数的”,有的许以重报,也有的音语威胁。面对狂轰滥炸的说情,赵晓锋旗帜鲜明地回应:“我的职责是惩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对任何犯罪放纵,都是对法律的亵渎,我决不会干这种枉法渎职的事!”于是,她郑重地在抗诉意见上签下自己的名字。结果,二审法院接受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这名枉法者被以犯徇私枉法罪改判一年实刑。
赵晓锋不仅执法刚正严明,更是一个心怀大爱的人。她每年重阳节都带领干警到敬老院为老人服务,每年“六.一”儿童节和母亲节都下乡看望留守儿童。为此,她被城乡青少年亲切地称为“检察官妈妈”。
星之五:“巾帼建功标兵”王丽华
王丽华,女,1972年5月出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灵璧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长、预防科长。现任案管办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宿州市人大代表,灵璧县政协委员、巾帼建功标兵。
恪尽职守,勇于担当,这是王丽华的职业性格。在办案中,她既重实体又重程序,用认真细致的作风对待每件案件,她办理的35件自侦案件,无超期羁押、无一起错案、无违纪违法投诉。
2013年办理了宿州市知名律师接某某涉嫌徇私枉法、行贿案。嫌疑人接某某善于钻法律的空子,帮助罪犯逃避法律的制裁,自己也因此触犯法律。办理该案时,王丽华查阅了大量的嫌疑人所涉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审讯时,重点从列举相关法律规定方面突破其心理防线。凭借规范的执法,熟练的业务知识,使犯罪嫌疑人最终低头认罪,主动交代了所犯罪行。该案后来顺利做了有罪判决。
2014年在办理建设局某所长周某、副所长盛某受贿案时,因该案嫌疑人在案发前已知道其他相关人员已案发,便安排人将受贿款项在账务上进行了处理,并订立了攻守同盟。嫌疑人到案后,迟迟不愿交代自己的罪行,王丽华认真查阅了相关账目及相关规定、相关证人证言,审讯时,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适时出示相关证据,步步紧逼,打破其侥幸心理,最后二人不得不交代了其犯罪事实,案件得以顺利结案。
王丽华在办案的同时,积极搞好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且看她2011至2013三年的预防工作轨迹:
2011年协助国税、地税等单位开展的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机制试点工作,因成效明显在全省预防工作大会上交流;
2012年,推出了在住建、南窑等20个单位和社区设立法律服务点,开展以“送法到基层”为中心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
同年,联合县妇联共同发起“争当家庭贤内助,筑牢拒腐防火墙”活动,通过灵璧先锋网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家属们及妇女干部发出了“家庭助廉倡议书”,举办干部家属座谈会,发放教育宣传材料,倡导“清廉家风、以德治家、以俭持家、以廉保家”。
2013年,联合县纪委、县文广新局以挖掘和展示地方廉政文化特色、打造钟馗廉政文化品牌,推动全县范围内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氛围;
同年,她先后深入20个乡镇举办预防讲座百余场,受教育党员干部2000余人次;就退耕还林、农村低保、农机补贴、水利补偿、土地整理资金等工作开展预防调查,形成调查报告10余篇,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0余条,督促主管部门完善资金监管制度,协助村镇落实创建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增加村级事务透明度……
2016年,王丽华被调整到案管办工作。她积极调整工作思路,主动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建立了“统一受理、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案件管理工作机制,以争创文明服务示范岗为契机,工作中始终坚持“一身制服、一个微笑、一声问候、一杯热茶、一定答复”的“五个一”标准化服务,为来访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通过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服务等强有力的措施倾心打造独具特色的“一站式阳光检察服务中心”,使来院办公、办事的公安民警、律师、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代理人,能够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务实、高效、亲民、便民”的工作作风,让这个部门成了群众满意的检察服务窗口。
在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干警队伍中,不仅仅涌现出以上这些响当当的英模人物,还有许许多多像“全省十佳检察官”黄标、“十佳女检察官”、二等功荣立者王淑兰,市级政法先进工作者、十佳公诉人张攀登,“三八红旗手”朱影……灵璧检察院,英模榜上,群星灿烂,正是这一颗颗灿烂的灵检之星,构成了灵璧检察灿烂辉煌的星空!
第二章 业绩篇:
闪亮十年的金牌
千帆竞发,百舸争流,勇立潮头者才能尽显风流。
在创先争优的激烈竞争中,一个单位在系统的年度工作考评中,夺取第一难,连续几年夺取第一更难、连续多年夺第一,项项工作同时夺第一更是难上加难。然而,灵璧县人民检察院竟然奇迹般地做到了,自2007年至2016年,他们在宿州检察机关的年度工作考评中,已连续十年取得总分第一名,连续十年获评基层建设先进院,并曾一举夺取九项业务中的七项第一、两项第二,十项综合工作中的九项第一、一项第二,被誉为“金牌专业户”。
金牌之一:民行检察二十年老品牌
民事行政检察,简称民行检察,职责是接受民事行政当事方的申诉,对法院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通过对抗诉等手段,促使法院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判改判,以维护公平正义。
灵璧县检察院的民行检察工作一直走在宿州市乃至全省检察机关的前列,是灵璧检察的一块老品牌,也是宿州检察的一大亮点。
让我们先来看一组该院自2012年到2016年民行检察工作的一组数字:
审查各类申请监督案件854件,开展不服生效裁判监督256件,调查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活动120件,办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07件,督促物价局、国土局等行政机关履职170件,支持起訴101件、已审查的各类监督案件850件,其中提请抗诉5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5件,采纳48件;针对审判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68件,被法采纳65件,提出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202件,被采纳198件,移送犯罪线索16件,督促履职建议165件,采纳160件,终结审查5件……他们还积极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支持国土局依法追回2200万元土地使用款。
数字是枯燥的,但也是最有说服力的。每一个数字后面都蕴涵着检察官的智慧与辛勤,彰显着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宗旨,每一个案件都有一个曲折的故事,都有一人或一个家庭、一家企业通过检察监督讨回公道,享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
我们再来看看几个民行监督的案例。
案例一:某镇粮油分公司经理王某在张某的饭店吃饭,至2013卸任时已签单141笔28003元。在张某某索要时,王某推说自己是职务行为,让他找公司要。单上只有他的签名,并不能证明是公务招待,因此粮油分公司不认这笔账。张某索要五年无果,无奈提出只要一万元,但拖到2011年王某只给他六千元利息,本金仍然没给。
2011年,张某诉到法院,向王某索要本息73085元。法院判了,认定王某是职务行为,驳回他的全部诉讼请求。灵璧县检察院受理张某的申诉后,发现法院认定王某签单是职务行为无任何证据支持,于是提请市检察院向市中级法院抗诉。宿州中院发回重审后,灵璧依法再审改判,张某终于拿到了拖欠十年的饭钱,也讨回拖了十年的公道。
案例二:张殿全7年前与妻子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并在灵璧县城购买住房一套。2008年两人协议离婚,2岁的女儿由女方抚养,但一直跟随父生活。2012年,张殿全重组家庭后,前妻一纸诉状告至法院,要求将两人合买的房子卖掉。灵璧县法院判决前妻付给张殿全10万元,房子归其前妻所有。
刚组成新家,且带着女儿生活的张殿全突然面临着无家可归的窘地,六神无主,猛然间想起普法宣传页上有一句顺口溜:“官司有理打不赢,检察院里找民行”。他抱着一线希望,到灵璧县检察院申诉。检察官了解到情况后,多次安排张殿全前妻到检察院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使这对前夫妻达成和解,同意有偿地将房子过户到张殿全名下。“谢谢检察官给了我一家人活路啊!”七尺汉子张殿全泪流满面地说。
案例三:璧县禅堂乡王莽村村民刘大彬是家里的排行老大,自小父亲早亡,母亲离家出走,由祖父母将其和弟妹们抚养成人。2008年12月,经人介绍,刘大彬的妹妹刘某与禅堂乡杨某相识,杨某交了4000元钱作为见面礼。2009年1月,杨家为女方购买了服装、首饰等作为定亲彩礼,然而农历大年初三,刘某去杨家过了一天,次日就下落不明了。杨某要求刘大彬返还彩礼,刘大彬则要求杨某交出妹妹,双方发生纠纷。法院判决刘某返还杨某3000元及首饰等,刘大彬退还杨某10000元钱。刘大彬否认自己收了杨家10000元,不服灵璧县法院的民事判决。
该案经灵璧县检察院抗诉后发回重审。在再审期间,刘大彬情绪激动,坚称杨家人不找回妹妹分文不出。灵璧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利用申诉人对检察院的信任,多次配合法院主持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刘大彬兄妹于调解书送达时一次性退还杨家5000元彩礼钱,双方当事人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说一千道一万,检察院帮俺了却了一件大心事!”刘大彬到灵璧县检察院致谢。
案例四:2007年12月,出租车司机李某驾车与余某驾驶的私家车相撞,被交警认定负全责。李某即向某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遭到拒绝后,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赔付各种损失15万元。保险公司不服,向灵璧县检察院提出审诉。检察官审查发现法院计量保险期限有误,遂提请抗诉。该案发回再审后,法院再审判令保险公司赔付交强险6万元,并承担第三者责任险责任。保险公司再次上诉后,宿州中院终审判决,采纳检察抗诉意见,免除第三者责任保险,避免了保险公司9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金牌之二:反渎职侵权战果丰
反渎职侵权被称为检察第一难,原因是查处的对象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查处阻力大、干扰多,且这些对手智商高,反侦查能力强。灵璧县检察院在这项“检察第一难”的工作中,坚持勇于碰硬、善于攻坚克难。
近五年来,他们适应灵璧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先后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查办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集中整治和加强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食品药品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办动物检疫领域渎职犯罪专项行动”,立案侦查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案15件29人、徇私枉法案4件8人、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5件12人。在这些案件中,公安民警或辅警共10人,行政执法人员共13人,党委政府3人,国有企事业单位9人,其他人员14人。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渎职犯罪案件4件9人;国土、城建管理领域的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犯罪4件8人、户籍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犯罪案件2件4人等。
三年前,灵璧国土系统曾是一个渎职犯罪高发的部门。这个系统的工作人员有的在土地执法过程中收受他人钱物后放纵违法建设,致使农田被违法占用;有的在土地整治过程中虚报面积,套取专项补贴资金,还有的在履行办证审查过程中玩忽职守,致使他人利用虚假材料通过办证审查。灵璧县检察院捕捉到线索果断出击,包括两任局长和副局长、纪检组长、执法大队长、矿产开发股长、乡镇国土所长的一批败坏国土资源的国土官纷纷落马,消除了破坏国土资源隐患。
重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和控告,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新闻媒体报道中,筛选出有价值的渎职犯罪线索。这是灵璧县检察院反渎工作成功的法宝。
2015年,安徽电视台报道灵璧县渔沟镇申场村虚构危房改造事实、编造虚假危房改造材料、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事件。灵璧县检察院通过分析,认为该报道所涉及的民生领域背后存在渎职犯罪,因此及时派人介入调查,依法查办了渔沟镇原党委委员张西亮等人在危房改造过程中涉嫌滥用职权案。
2015年下半年,灵璧发生一件震动全国的保险诈骗案:某保险公司业务员杨某等人利用癌症病死人员制造假车祸向多家保险公司诈骗400余万元。此案经媒体广泛报道后,灵璧县检察院提前派员介入,查清了本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涉案民警、县医院管理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并对三名公安交警、三名医院医生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立案侦查,使犯罪分子受到严厉惩处。
五年来,灵璧检察院的反渎工作连续位居全市前列,连续两年被写入省检察院反渎工作总结。灵璧反渎,因此名扬江淮,灵璧的国家公职务人员,也从灵璧检察这块金牌中受到警示:责任重于泰山,用权必须谨慎!
金牌之三:反贪污贿赂振检威
这是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善于斗智斗勇的队伍。
在反贪工作中,灵璧县检察院坚持检察长亲自抓办案,分管检察长集中抓办案,反贪局长带头办案,各业务部配合办案,凝聚起强大的办案合力。
在反贪工作中,他们坚持“科技反贪、智慧反贪、法治反贪、一体反贪”,注重形成強大攻势,震慑职务犯罪,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办案效果。
在反贪工作中,坚持构建大反贪格局,在内部整合力量,实行反贪办案一体化机制,在外面与发改委、民政局、人社局等24家单位就查询的方式和内容已签订合作协议,建设情报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信息共享,推动反贪污贿赂向更广阔的领域拓展。
2012年以来,他们立案查办贪污贿赂98件122人,还承办市院立案侦查的安徽省国土厅厅长陈良纲受贿案等要案8件8人。
他们在反贪工作中,紧扣办案主题,突出查办重点,瞄准重点领域、重点系统,集中力量查串案、挖窝案。下面是他们在县城建系统的战果:
2012年立案查办了灵璧县城建局局长姜德某重大受贿、贪污案、立案查办了灵璧县规划局局长王玉某重大受贿、贪污案。
2013年,立案查处灵璧县建设局村镇规划股股长马家某受贿案、立案查处冯庙镇规划所副所长田某受贿案。
2014年,立案查处灵璧县规划局局长卓泽某重大受贿案、杨疃镇规划所副所长盛甲和工作人员盛乙受贿案……
灵璧县检察院在反贪工作中注重办案质量,提高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他们查办的98件122人中,科级以上干部25人,副处级干部5人,行政执法人员25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3人。侦结移送审查起诉83件106人,已经做出生效判决7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纵观灵璧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大势,城乡一派欣欣向荣的面貌,我们感到,灵璧检察的这块反贪金牌里有多高的含金量!
金牌之四:侦查监督拳头硬
我们先看灵璧县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的一组数字: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该科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879件2281人,已批准逮捕1480件1784人(不含未结),不批捕336件426人,公安机关主动撤回57件64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84件,纠正漏捕55件64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154件次。
这一串串数字就是灵璧检察官的一串串辛勤的汗珠、一串串智慧的珍珠、一串串熠熠闪光的奖牌!
侦查监督的一条重要职责是审查批捕。灵璧县院在行使这一职责过程中,紧握拳头,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加快办案节奏,坚持快捕快诉。
这是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犯罪嫌疑人张殿军自2015年5月13日,在任上海仁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灵璧办事处负责人期间,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采取上街宣传、发放传单、口口相传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承诺,在投资期间支付年化收益率9%-14.6%不等的高额利息,推销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e租宝”平台上的融资租赁债权,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经初步审查,截至2015年12月11日,上海仁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灵璧办事处累计发展集资人员253人,累计吸纳资金2286.3193万元,累计损失金额2182.8067万元,犯罪嫌疑人张殿军非法获利8.5万余元。
灵璧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面对十多册案宗,组织干警日夜奋战,仅用一昼夜就查清犯罪事实和证据,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殿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社会危害性大,随即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人性化执法”,这是近些年流行的崭新执法理念。这一理念被灵璧县检察院在侦查监督中诠释得格外明晰而准确。他们对妇女、未成年人和老人犯罪及主观恶意小、情节轻微、危害结果不严重的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尽力减少社会对立面。
2015年,他们受理了17岁的高中学生李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承办检察官通过认真审查案情,走访学校,发现李某是某中学高二在校生,平时表现良好,成绩不错,系初犯,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疏于管教,在校期间出于哥们义气,受其他同学撺掇,帮助同学打架出气,致多人不同程度受伤。归案后,本人也后悔莫及,愿意悔改。侦查监督部门在走访学校老师和同学后,经慎重考虑,对李某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给其继续学习和改过自新的机会,让其重新返回了课堂。近几五年来,在检察环节上“回头是岸”的学生已达20多名!
杜绝冤假错案一直是社会关注的司法焦点,却又不断有冤假错案曝光,吸引人们的眼球,激起人们的愤怒与焦虑。绝不放过一个罪犯,也绝不冤枉一个好人。这几乎是司法人员的口头禅了,然而真正做到谈何容易?但灵璧的检察院做到了。一名外地人在灵璧盗窃摩托未遂,被侦查提请逮捕,检察官审查发现这名嫌疑人的盗窃数额并未达到立案标准,且是犯罪未遂,于是决定不批准逮捕。
2015年,合租房屋的丁某某与陈某某因倒水问题发生矛盾,相互拽头发、掰手撕打,致丁某某左手无名指受伤,经法医学人体损伤鉴定为轻伤二级。侦查机关报捕后,检察承办人员经过仔细审查卷宗,发现该案证据存有多处疑点,且公安机关对这些疑点不能排除或做出合理解释。灵璧县检察院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作出不捕决定。
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落实行政执法案件向检察机关备案制度,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这是灵璧县检察院近年倍加关注的工作,他们重点盯紧。五年来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违法案件76件次;追诉126人。
2016年4月,灵璧县检察院在办理姜某涉嫌强奸一案中,审查卷宗后发现被害人前后陈述不一致,其先报警称被强奸,后又到公安机关要求撤案,称犯罪嫌疑人姜某只是殴打她,并未强奸。检察办案人员遂要求公安机关调查,调查发现嫌疑人在案发后给被害人6万元,要求被害人做伪证。办案人员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促使公安机对姜某涉嫌妨害作证罪立案侦查。
灵璧检察官侦查监督的火眼金睛,令好人心安,让坏人心惊,也使罪人无处遁形。镜鉴,就是侦监这块金牌的价值。
金牌之五:公诉舌战展风采
我们在不少影视作品中,常常看到公诉人与被告人、辩护人激烈舌战的镜头。灵璧县的检察官几乎天天都在演绎着这一幕幕精彩,展示着国家公诉人的风采。
五年来,灵璧县检察院共依法提起公诉1548件1918人,不诉8件11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16件42人。五年来,出庭支持公诉1596件,均提出量刑建议。加大刑事案件抗诉力度,依法抗诉15件26人。
2013年8月,宿州市檢察院把一件涉黑大案交由灵璧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是一件由省高检、省高法和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案件,重大而复杂、涉案人多、罪名多、犯罪事实多,张菲等3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犯罪事实数十件。
受理该案后,灵璧县院由分管检察长牵头,成立了由5名公诉业务骨干组成的公诉专案组。公诉业务人员吃盒饭,日夜阅卷宗,研究案情,连续战斗4个多月,制作了2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讯问提纲和庭审预案及答辩提纲。在持续8天的庭审期间,出庭支持公诉公诉人,面对29名律师强力辩护,从容不迫,指控有理有据有节,牢牢掌握主动权。最终,全部指控得到法庭的支持,30多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庭审结束,连辩护人都纷纷向公诉人员竖起大拇指:“你们打了一场硬仗,这一仗打得漂亮!”
法律无情人有情,灵璧的检察官也是一群重情重义的人。2015年,黄湾镇王桥村发生一起亲情伤害案:王某把他亲哥哥打成轻伤,被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检察官阅卷后认为,兄弟情深,打断胳膊连着筋,简单地批准逮捕,只会使他们兄弟之间矛盾加深,如能帮助他们捕前和解,也许能帮助他们找回亲情。于是,检察官们在受理案件的第二天,就把双方当事人叫到黄湾派出所,让他们坐到一起。在得知兄弟纷争的焦点是老人的承包地分配及赡养问题后,检察官给他们讲解了法律规定,举了古今很多事例,从法、理、情多角度对双方进行耐心地疏导,以诠释“亲情浓于水,家和万事兴”的道理。检察官的循循善诱、谆谆说理,终于打开了双方的心结,解开了兄弟俩心中的疙瘩,找回了成了失去多年的手足情谊。
灵璧县检察院办理公诉案件,向来视“准”字为生命。他们把审查起诉当严防冤假错案的关键节点,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不在检察环节放一个带瑕疵的案件,在检察环节之外则发挥法律监督作用,也不放过一个带瑕疵的案件。张某在歌厅唱歌时与他人发生争执后,纠集顾某等十余人持砍刀、钢棍等凶器,致多人受伤。灵璧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仅仅各判他们刑罚九个月。灵璧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张某纠集被告人顾志民等十余人持械在公共场所斗殴,侵害对象固定,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其量刑幅度应当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法院的判决属于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于是依法提起抗诉,最终促使法院改判,使这伙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灵璧县检察院为重罪轻判较真,也对轻罪重判盯住不放。个体建筑商胡某,在灵璧县下楼镇开发农贸大市场时,为感谢时任灵璧县下楼镇党委书记张某(已判刑)帮忙协调征用土地和拆迁事项,分别于2010年、2011年两个春节送给张某甲送5000元现金。2010年上半年,胡某违规用地,被灵璧县国土局罚款60万元。胡某为减轻处罚,又送张某20万元现金,请他帮助协调。
2016年7月8日,灵璧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胡某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灵璧县检察院审查发现,胡某行贿行为发生在我国《刑法修正(九)》实施之前,不适用判处罚金,于是以一审法院判处罚金系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依法向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016年12月12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发回重审,后灵璧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取消了十四万元罚金,维护了胡某的权益。
灵璧检察的公诉人说,我们公诉这块金牌,就是用惩恶扬善、公平正义铸就的。
第三章 形象篇:
播撒大爱的天使团队
形象是社会对一个人、一个团队评价,也是一个人、一个团队烙在人们心中的印象,灵璧检察在灵璧人心中的形象就是两个字:满意。且看:
在一年一度、五年一届的灵璧县人代会上,县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总是高票或全票通过;
在灵璧县人大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的民主评议中,县检察院的满意度总能名列县直单位前茅;
在上级院每年对基层院的考评中,灵璧县“四大班子”和各界代表對县检察院的评价满意率一直都在95%以上,大多年份是100%!
灵璧县检察院在执法与服务中,用“大美灵检”、“大爱灵检”树立了“人民满意”的形象。
形象之一:面带微笑的热心人
“找到检察院就找到了公正。”一名到灵璧县检察院登门求助者说,“看到这些面带笑容的热心人,就觉得找对地方了。”“面带微笑的热心人”在许多群众眼里,已经成为检察官的代名词。
灵璧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接待室是一个全省“文明接待室”。这是灵璧县检察院服务人民的平台,也是展示检察形象的窗口。早在4年之前,灵璧县检察院就以创建全国文明接待室为契机,大力推进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将检察服务事项整合移至检察服务中心,实现检察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来访人员在检察服务中心就可以办理控申接待、案件管理、行贿档案查询、业务咨询、接待律师等事项。院领导和这窗口的干警对登门求助的群众,坚持“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颗诚心办事”,被誉为“当事人自己的家”。
5年来,他们共接待来访群众1800余人次,受理各类来信来访1032件。其中,转本院各职能部门办理769件,转外单位相关部门办理263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50多件。办理举报初核案件80余件,奖励举报人17件,办理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16件,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13件,发放救助金52000元。受理的案件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反馈,件件让人民群众满意。
这里举一个灵璧县检察院接访的案例:这是3年前的事了。一名高位截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中年男子到检察院求助,说他是因遭遇车祸致残的,肇事车辆驾驶员因涉嫌交通肇事犯罪在押,却也一直拒绝赔偿,致使他的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独生女儿被迫失学。接访的检察官听罢他的倾诉,当即承诺,即日开始调查处理,及时向反馈结果。送走来访者,他们便与刑事检察部门配合,反复找在押的肇事司机及其亲属释法说理,引导他们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取得受害人谅解,争取宽大处理。经过检察官的耐心劝导,肇事司机终于认罪悔罪,同意履行赔偿义务。结果在一个星期内,就让受害人拿到了足额的赔偿金,摆脱生活困境,女儿也重新走进了校园。
他们注重接待服务效率和质量,落实“谁主管、谁负责”、“领导包案”等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初访和重复访问题,所有举报控告线索实现快速移送、依法办理、及时督促承办部门、按时答复。2012年以来,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了多起信访事件。在“钟秀锦城”业主群访事件发生时,检察官闻风而动,及时介入,用亲切的微笑面对群众,用耐心的宣传说服加以疏导,最终配合县政法委,用和风细雨般的温情,使一起群访事件化解了。
他们与时俱进做好群众工作,开展“检察长下访、巡访”工作,主动联系群众,变上访为下访,从群众关心的小事做起,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将矛盾解决在基层。根据缠访、闹访、越级访的发生规律,在关键节点严格掌控重点信访对象,确保国家重要节日、会议期间的安全稳定。通过排查、走访、专人负责、跟踪办理等措施,牢牢将信访不稳定因素控制在当地,解决在当地。
近年来,灵璧县发生多次阻碍律师行使辩护权的事件,灵璧县检察院即通过受理律师的举报、控告线索,对公、检、法三家单位进行监督。如2015年、2016年,他们就办理了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案件8件,并对相关单位提出纠正意见或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相关责任单位已整改,律师和相关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正因为如此,控告申请接待室被登门求助的父老乡亲誉为“满意窗口”。
形象之二,心怀大爱的天使
灵璧检察官在城乡孩子们口中有一个亲切的称呼:“检察官爸爸”、“检察官妈妈”。
灵璧检察官们也有一句经常挂在嘴上的话:“让花儿美丽绽放,让树苗茁壮成长。”
2011年,灵璧县检察院成立了一个特殊的机构:“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而后相继出台了《灵璧县检察院“爱心妈妈”大手牵小手活动方案》、《办理涉及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犯罪案件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指导、规范、推进关爱青少年,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开展。
2013年,他们开展了“让花儿美丽绽放,让树苗茁壮成长”专题活动,接着又开展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犯罪综合防治工程——绿伞行動”。
在“绿伞行动”中,他们让担任法制副校长的检察官,在城乡中小学开展了“法律伴我健康成长”百场巡讲活动,让法律走进校园,让全县的中小学生人人都有法律的“护身符”。
在“绿伞行动”中,他们不定期到中小学附近的网吧、游戏室走访、散发宣传单,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网吧、游戏机室的检查、管理、整顿工作,对于发现违法为留守儿童及未成年人提供上网的网吧、游戏室,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从源头上治理,使学校净化为一块块“净土”和“绿地”。
在“绿伞行动”中,他们把侵害儿童的犯罪行为作为打击的重点,依法快捕快诉,从而有力震慑犯罪。近年来,他们已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强奸、猥亵儿童等侵害留守儿童犯罪十余件,并向法院提出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
在“绿伞行动”中,他们注重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挽救,先后对20多名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好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了不捕、不诉处理,使他们重返校园,完成学业。还在当地“依露制衣”公司、“文静技术培训学校”等社会企业建立帮扶基地,对7名未成年涉罪人教育行帮扶,使其中一人顺利进入大学校园。
在“绿伞行动”中,由15女干警组成的“检察官妈妈因队”走遍城乡数十所学校,给学生送去母亲般的慈爱。
她们为农村留守儿童建立成长档案,通过流动平台主动与家长建立经常性联系,与妇联、共青团、派出所携手,多措并举,严防校园欺凌现象和未成年人犯罪,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学习生活中的困难。“绿伞行动”开展以来,为留守儿童捐助财物达10余万元之多。
这是“检察官妈妈”与农村留守儿童互动的场景:
“检察官妈妈”:“你们想不想爸爸妈妈?”
留守儿童泪流满面:“想……”
“检察官妈妈”:“假如爸爸妈妈回来,你们准备献给他们什么礼物?”
孩子们忽闪着大眼睛,不知道说什么好。“检察官妈妈”因势利导地帮他们回答:“用优秀的表现、优秀的成绩当作礼物,献给爸爸妈妈。好不好?”
“好!”孩子们一齐欢笑着鼓掌,“检察官妈妈”们眼里闪动着泪花,跟孩子们一起笑了。
这一幕在每年“三八”妇女节、母亲节和“六一”儿童节,轮番在灵璧数十座农村中小学重演。每次去陪孩子们过节,“检察官妈妈”都为留守儿童送去精心准备的文体用品,有时候组织孩子用笔描画心中的妈妈,加深孩子对远在他了的妈妈的亲情,有时候开展“把爱说出来”、“一根红绸寄相思”、“爱就在身边”等互动交流活动,让留守儿童感受温暖,学会感恩,不因与父母的长期分离淡化亲情。
2016年9月,在第三届安徽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上,灵璧县检察“绿伞行动”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唯一的入选品牌荣获二等奖。
2017年5月,青年检察官志愿者们应邀参加了安徽经视的《映山红》大型公益行动,安徽电视台《第一时间》、《检察日报》都对此作了报道。
今年初,中央电视台《道德观察》栏目专程赴灵璧采访“绿伞行动”,6月28日灵璧的“检察官妈妈”在央视屏幕上对她们的留守孩子微笑。
形象之三:美好乡村的守护神
灵璧的不少村民都和本县的检察官很熟络。他们在村部、自家、田头常常看到检察官的身影,跟他们拉家常吐心声,而且知道他们到村里来,是关爱在“美好乡村”辛勤奉献的“村官”,更是为“美好乡村”护航。
灵璧是个百万人口的农业大县。随着国家对“三农”投入加大和“美好乡村”建设推进,涉农职务犯罪呈现出多发高发的态势。为了护航美好乡村建设,灵璧县检察院自2013年起,开展“无职务犯罪示范村”创建活动。
这是一项在全国具有开创性意义的举措。灵璧县检察院这一开创性举措有效遏制了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助推了美好乡村建设,也在百万父老乡亲心目中树自了“美好乡村守护神”的形象。
“带被告人到庭!”随着审判长法棰敲响,一名垂头丧气的男子被带上受审席,引起上百旁听者的瞩目。这是灵璧县检察院组织的一堂特别的警示教育课。出庭受审的是一名“村官”,上百名旁听者都是村书记、村委会主任。近三年来,他们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教育力度,已举办专题图片展20余次,专题讲座30多场,组织百名村干部旁听庭审20多场。还借助村书记上党课、说廉政、谈预防,开展争当廉洁村干部活动,让“村官”们不想腐;在村委会设立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信息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令“村官”们耳边警钟长鸣,不敢腐。
走进“创建村”,我们就能看见村务公开栏上的《财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等制度。这就是检察官帮助扎的“制度笼子”;稍作了解就会知道,“示范村”的村务决策,凡涉及经济发展、建设规划、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都严格按照“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监委会监督、两委组织实施”五步程序运作。财务开支实行“村账乡管”制度,所有开支按照“两委制定预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村书记村主任共同签字、乡镇记账中心审核报销、每月张榜公示”六步程序操作。这就杜绝了坐收坐支、私开乱支、挥霍浪费、弄虚作假等现象空子;稍跟村民接触,我们就知道,“示范村”财务情况每季度在村务公开栏公告—次,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由村民代表评议。村务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每年还要结合年度考核、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村干部民主评议一次,保证村班子和村干部干净干事,清廉用权。创建开展四年来,全县20“无职务犯罪示范村”均实现了职务犯罪零记录。
2015年,灵璧县检察院在创建“无职务犯罪示范村”取得成功后,开始选取主要乡镇,作多角度、多层次,打造职务犯罪预防升级版。在全面开展“无职务犯罪村”的的同时,开展“无职务犯罪乡镇”创建活动,在社区居委会开展“无职务犯罪示范居委会”活动。全县已形成覆盖村、居委会、乡镇各基层的全面预防格局,并辐射到周边市县乃至黄淮广大地区。2016年,灵璧县检察院这一举措被评为安徽检察机关“十大精品预防项目”,“安徽省检察机关示范品牌”。
作者在采访中曾问乡亲们对检察官的印象,乡亲们纷纷说:“检察官是咱美好乡村的守护神!”
一个地处僻壤,仅有七十名干警的小检察院,能从全国成千上万个团队中脱颖而出,登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金榜,这不能不说是灵检团队创造的奇迹,不能不说这是当代“中国精神”的光辉在检察系统的闪耀。这是作者在灵壁蹲点采访期间一条最深的感受。
“昨天的太阳照不亮今天的道路,我们前面的路还很长。”郭建军检察长如是说。
是的,灵璧检察仍然在创先争优的路上前行,明天的灵检一定会“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作者简介:
王绍智,男,1952年11月出生,安徽宿州人。现为安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报告文学学会会员、中国小说学会会员、中国检察影视协会理事、安徽检察文学协会副会长。著有纪实文学选集《世事沧桑》等两部,长篇小说《国家赔偿》、《鉴宝迷局》等六部。主要报告文学作品有《风雨大押解》、《当代大禹抗天歌》、《默默无闻的浩歌》等。
责任编辑/周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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