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后,能够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不但可以得到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且是一场灵魂的自我救赎,是一场和解与放下。
——题记
一、回家
2008年4月,一个乍暖还寒的傍晚,一个很不平常的陌生电话,让我成为了这个社会上的一个令人起鸡皮疙瘩的另类人群——逃犯的职业倾听者。
来电显示,对方是座机,区号在新疆。打电话的人说他叫谭某。声音很年轻,口音是湖南湘乡话。
有人开玩笑说,当年,湘乡人曾国藩要是灭了满清做了皇帝,那这天下最难懂的湘乡话,就是国语了,我是湘乡人。这些年,居住在长沙,因为做律师的原因,走南闯北,说得更多的是普通话。虽然不时回老家看望亲人和朋友,但,只要不是在湘乡话环境中,听到湘乡话,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激动和天然的亲切。
对方说:“勇哥,你好。”
“你是哪个?”我用湘乡话答。
“你不认识我,我是从网上知道你名字的。我们是老乡,想向您咨询一些法律上的问题。”
职业敏感告诉我,谭某在用乡音拉近我俩的距离,心想这小伙子可能摊上事了。
“2002年,在湘乡的一家茶楼,有一个姓龚的人被杀。你知道这件事吗?”谭某说。
在湘乡,这件事影响颇大。受害人的父亲是一个省人大代表、著名民营企业家。坊间的传闻经过各种立场和爱憎的随意加工,已是形形色色,但事件的梗概基本相同。
谭某陈述了事情的大致经过。
谭某的一个朋友和龚某有隙,纠纷中,吃了亏。朋友不顾亲友的劝告,执意报复,叫了谭某以及另几个朋友去寻仇。于是,到了事发茶楼,吵闹中,谭某用刀子架在对方一个哥们脖颈上,威逼他不要管闲事。和谭某同去的朋友,则一刀捅死了龚某。谭某见祸闯大了,爬上火车,从此亡命天涯。
“勇哥,你说,有没有办法找条出路?”
“出路”含义太多,太混沌,我很职业地回答:回去自首吧,这是最好的出路。电话那边可以明确地感觉到不满意,电话挂了。
他忽然挂断电话,我有些恼火,好像是受了调戏,我通过湘乡公安局的朋友了解了这个案子的情况。的确有一个叫谭某的人在逃,心里不禁一沉。
第二天,因为家事,我回了趟老家。办完事,见时间充裕,找到几个了解谭某的人,问他们,谭是个怎样的人。他们让我对谭某有了初步印象:俊气;不坏;很热心,重感情,肯帮忙;卷入龚某被杀案以后,下落不明,公安局正在网上通缉他。
我想起了先天晚上他说的“找条出路”,可能是说“了难”,即花钱消灾,摊上人命官司,岂是花钱能了事的,我好心要他自首居然把我的电话挂了,心里有些鄙夷。
一个星期后,谭某的第二个电话来了。他很直接,几乎听不出半点犹豫,他想投案自首,但有两点疑虑:当时他确实没有动手杀人,其他同案在接受审判时,不知道别人有没有把责任都推给了他;现在投案,死者龚某的那个当人大代表的爹会不会放过他。
我很严肃地告诉他,担心同案犯把责任全部推给他是完全多余的,警察办案,法官断案,都会要调查清楚,不会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更何况案发现场有那么多目睹者,他的事情是完全可以说得清的。至于受害者家属那边是否能得到谅解,我想只要心诚道歉,做一些感情和经济上的补偿,应该没有问题,更何况他没有给死者造成直接伤害。
谭某在电话那头明显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连声说谢谢以后,又问了我两个很实际的问题,律师费怎么收?现在他在新疆,千里迢迢,怎么到案?他把话说到这个份上,我开始有些小激动了,要是能促成谭某投案自首,既给国家省了一笔追逃费用,又能开辟律师劝逃犯投案自首之先河,还能使谭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首不但可以得到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且是一场灵魂的自我救赎,是一场和解与放下。
我很坚定地告诉谭某:只要他能投案自首,我不收一分钱律师费,免费担任他的辩护人。至于他现在远在新疆,如何到案的问题,他可以有三种选择:到新疆当地公安机关自首;告诉我具体位置,我通知湘乡公安机关的人去接他;自己想办法回到湖南,我亲自陪他回湘乡投案自首。他说他想自己先回湖南,和我当面谈一次以后,再回去自首,我毫不犹豫支持了他的想法。
为了解决他在回湖南路上可能被抓的问题,我建议他遇到警察盘问,立马主动讲清楚身份和动机,假如遇到这种情况,我还可以帮他做证,他在电话那头笑得很黑色幽默,他说:“我要是在路上被抓了,我的辩护律师帮我作证,这管用吗?”这时,我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促成谭某自首的主意。我说,如果你本人没有意见,可以请媒体记者全程跟踪报道此案。
有媒体介入,就不用担心路上被抓说不清楚了,通过媒体的宣传,不但有力地宣传了我们的法制,宣传了司法部门的公正,同时,将在众多潜逃者中,立起一个看得见的指路牌。
电话那头,谭某答应了我的安排,最后说:“谢谢你了。”
我感觉到他轻松了许多。我甚至看到了远隔千山的他,脸上有了释然的笑容。
我迅速联系上了湖南一家法制媒体总编谷先生,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引起了他的高度重视。谷先生说,全国打盗抢抓逃犯专项行动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谭某在这个背景下投案,更有积极意义,作为法治媒体,应当全力支持。谷先生派出了做深度报道的一线记者配合我的工作。
2008年4月26日黄昏,谭某回到了湖南长沙。他穿件T恤,一条牛仔裤。果然帅气。给我的印象是一个精明、干练、果断的男人。
这是谭某亡命天涯六年后,第一次回到湖南。
当晚,我和记者陪他住在长沙君逸康年酒店,晚饭时,我特意给他点了剁椒鱼头,辣椒炒肉,口味虾,啤酒,他吃得很香,六年没有吃过的正宗湘菜,让他的吃相有些狼狈。
谭某说,他负案逃跑后,隐姓埋名,首先在西南、西北的一些小城市讨生活,后来去了新疆乌鲁木齐,安定了下来,花钱买了一套假身份以及文凭找到了一份软件开发的工作,现在是这家公司的高管。他爱上了一个维族女孩,那个女孩也钟情于他。他们相约白头偕老。可结婚登记却成了大问题,作为男人,如果连这个起码条件都不能做到,又有什么资格给予女孩更多的爱?他无法说服恋人,只得说服自己:必须和女孩去登记,婚礼时,有双方亲友祝福。但是,没有户口,使用的名字也是假名,他如何登记结婚?便是平常,遇着警察查户口和身份证,他都会紧张得半死。更遑论婚礼上双方亲友的祝福了。于是,他陷入了一种没法解决的矛盾之中。他痛苦,却不能让他爱的女人知道他的痛苦半分,他得在深爱的女人面前,表现得快快乐乐。更严重的是,他拖一天两天可以,拖得久了,心爱的女人还会相信他吗?一次酒后,他借着酒劲,将他的真实身份,将他的痛苦,跟老板说了。老板没有因为他当年的冲动酿下的犯罪嫌弃他,同时,劝他投案自首得到最终彻底解脱,于是他通过网络找到了我。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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