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丽丝·莱辛的处女作《野草在歌唱》问世于1950年,正是存在主义在西方盛行时期。笔者无意考证存在主义对莱辛本人的影响,也并不敢断言莱辛是一个存在主义者,但通过其作品感受到她具有存在主义的关怀和忧虑。正如美国学者威廉·巴特勒所说:“存在主义不是一种一时的风尚,也不只是一种战后时期的哲学情绪,而是直接存在于现代历史主流中的人类思想的一项主要运动。”细品玛丽这一形象的塑造,暗合了存在主义的基本主张:他人即地狱;荒诞的命运处境;自由选择。
一、他人即地狱
“他人即地狱”是存在主义作家萨特的名言。人的本质是自由选择的结果,但我们在现实中的选择常常身不由己,这个阻碍就是“他人”的目光,它肆无忌惮的干预我们的选择,使我们犹豫不决、甚至被迫做出我们本不希望的选择。玛丽就是这样一个现代人病症的典型案例。她渴望关爱和同情,离不开“温暖”的群体,却必须忍受他人的目光,放弃自由,压抑自我。伴随着父母无休止的争吵,玛丽度过了阴郁的童年,也因此留下了后遗症:对婚姻的恐惧、对性的排斥、丧失了爱的能力。离家求学之后,她开始了新的生活。但可悲的是,她并未真正理解过独立和自由的本质含义,她依赖群体生活,一直住在女子俱乐部里,过得称心如意,自得其乐。但她始终是“一个要人家‘带出去’的姑娘”,是被动的、完全仰仗别人的。
度过了一段美妙的幸福时光后,她又开始焦虑和不安了,因为无意间听见朋友背后议论,说她老不结婚“大概总有什么地方不对头吧”。这无疑给她悠然自得的生活状态就此画上了句号。这时,她才意识到必须找个人结婚,摆脱这种“不对头”的印象。她缺乏独立和自信,自我的概念也非常模糊,从未思考过自己的人生意义,而是一味地随波逐流。存在主义斗士萨特愤然喊出“他人即地狱”,以示社会对于个体的压抑与束缚,是对个体自由的誓死捍卫。而玛丽却自甘堕入地狱,浑然不知,可悲可叹!她从未认真思考过婚姻的意义,只是为了迎合他人的眼光,她压抑内心对性的排斥、对婚烟的恐惧,急切地想要找个男人,把自己拉回正轨。如此草率、盲目的决定无疑为她和迪克的婚姻埋下隐患。迪克这根救命稻草带着她匆匆逃离,逃离她曾经如此信任、依赖而今却面目可憎的人群。婚后的贫困和不幸,让她更加畏惧与他人的接触,哪怕是邻居友善的亲近。玛丽满以为这样就能逃脱他人的目光,殊不知这种与世隔绝的做法,违背了“社团精神”,触怒了当地白人。“人们谈到他们时,语气便总是那样尖刻和随便,好像是谈到什么怪物、歹徒或自作孽的人一样。”玛丽逐渐封闭自我,尽管如此,她内心是孤独的,渴望同情和关爱,却无法从愚笨、粗心的丈夫迪克那里得到一丝安慰,看不到希望的贫困生活又加倍折磨着玛丽的精神。最终,她彻底崩溃了,过着行尸走肉般的生活,麻木无助地等待着生命的结束。
二、西西弗式的命运
加缪曾以西西弗的悲剧来比拟现代人的荒谬处境。莱辛笔下的玛丽就身处一种典型的西西弗式的命运之中。她从小就为贫困所累,因父亲的无能而导致的贫穷处境,以及母亲的争吵和怨恨伴随着她度过了惨淡而阴郁的幼年时光。成年后又迫于舆论压力,她不得不压抑自己内心对性和婚姻的恐惧与厌恶,匆忙下嫁给农场主迪克。新婚的当天,回到农场,目睹迪克的贫苦处境,“她渐渐开始感觉到,现在并不是在这所屋子里跟丈夫坐在一起,而是回到了母亲身边,看着母亲在无休无止地筹划家务,缝衣补袜。最后她实在忍不住了,突然跌跌冲冲地站了起来,着了魔似的,好像觉得是自己的亡父从坟墓中送出了遗嘱,逼迫她去过母亲生前非过不可的那种生活。”事实上,这种感觉确实应验了,她的婚姻简直和母亲一模一样——为贫苦和怨恨所累。她与仆人的频频冲突,歇斯底里的发脾气,神经质的行为和反应,以及沉湎幻想的白日梦习惯,根本上是源于她对贫苦、绝望命运的挣扎、恐惧和逃避。迪克的无能和固执使她意识到永远没有摆脱困境的希望,但她并没有西西弗那样的坚毅和勇气。这个弱女子选择了逃避,希图回到过去那种悠然自得的单身生活状态。她怀揣着希望返回城市求职,却被先前的老板拒绝,唯一一丝希望被掐灭了。“这会儿甚至连支持她精神生活的那种白日梦也没有了。”“这是她内心崩溃的开始。”
莱辛有意将玛丽抛入到这种处境中,试图考察人对环境、命运的应对、承受和挣扎。犹如一只困兽,她必须做出选择,必须独自承受这一切。“在加缪看来,没有任何一种命运是对人的惩罚,只要竭尽全力去穷尽它就应该是幸福的。对生活说‘是’,这实际上就是种反抗,就是在赋予这荒谬的世界以意义。”而玛丽缺乏西西弗的勇气和坚毅,她始终是一个被动的、等待救赎的人。第一次,她寄希望于迪克,希望他能帮助她摆脱流言蜚语,逃离恼人的困境,却没想到投入到了另一深渊;第二次,她和黑仆摩西的暖味关系被新来的农场助理托尼无意撞见,她惊恐失措之下赶走摩西,却又预感摩西的报复。她期待托尼来搭救她,却突然意识到其实没有人能够救她,只能靠她自己。她最终认清这个事实:对于命运,她无法再做逃避,必须亲自去承受这一切。
三、死亡之际——觉醒之时
整部小说的基调是阴沉的,充满着压抑与绝望。唯独结尾部分,出现了光艳的色彩,即也便这种亮色是以死亡为底色,也显得格外耀眼。海德格尔认为,人只有面临死亡时,才能最深刻地体会到自己的存在。因为死亡就是非存在,虚无。面临死亡,就是由存在转向非存在,对死亡的恐惧就是拿存在与非存在作比较。正是死的胁迫,将生命从麻木的沉沦中唤醒,并驱策它投入最后的超升。也只有在死亡的时刻,生之大门才会敞开它生命的全部现实可能性。“在平时,她夜里睡觉总是乱梦频仍,……而在今天这最后一个早晨,她倒平平安安地从酣睡中醒来了,这是怎么回事?她为什么要站在这儿,看着太阳升起,好像这个世界正在重新为她创造,好让她感受到无与伦比的真正快乐?”此刻,玛丽第一次感受到了生命的美好,像一个盲人突然睁开眼睛,真切地感受到了原本存在的一切,无比感动。她重新审视了与自己相关的一切,住宅、店铺、鸡舍和小棚屋,甚至包括她因憎恨而多年未曾亲近过的灌木丛,第一次发现这种让她厌烦已久的鸣叫声的肇事者是这样的小虫子,她感到惊异无比,这感觉如同她回望自己的人生一样。当人一旦在平庸无奇、习以为常的生活中提出“为什么”的问题,那就是意识到了荒谬,荒谬就开始了。此时的玛丽终于认清了人生荒谬的本相。同时,她也意识到,没有人能救得了她,她必须像西西弗一样去勇敢地承受这属于她的一切。
在加缪看来,死亡是对荒谬处境的另一种屈从。但玛丽的死亡并不是屈服,而是反抗,她反抗麻木的活,选择清醒的死。她最后的精神觉醒犹如李尔看清了是非黑白,得到爱女的宽恕一样,是精神胜利之歌。在小说结尾处,雨水的意象也暗合了希望、重生之意。玛丽临死前对丈夫说:“等我死了以后,天就要下雨的”,果然应验了。在这里,我们姑且不谈这种神秘主义手法的用意,雨水这一意象自然让人联想到作者在小说的扉页对T.S.埃略特在《荒原》的引用,两者有某种契合,雨水在《荒原》里象征着生命之水,重生之水。湿风带来了雨,也带来了荒原复苏的希望。而玛丽作为现代人的一个典型病症,她的觉醒也孕育着某种希望,一种对存在的觉醒和体悟,敢于承担命运,并作出自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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