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著名建筑大师安藤忠雄曾说:“沿着光明与黑暗的界限,物体被清晰地表现出来,获得自身的形式,显现相互之间的关系,处于无限的联系之中……作为万物之源,光绝对是一种无可置疑的源泉。光更是一种颤动,在不断地变换之中,光重新塑造着世界。”光线的变幻(角度、强弱、色彩)让静止物体展现了前所未有的生机与活力,甚至在建筑空间中光成为了一种艺术的、诗意的表达,不管是古罗马斗兽场与光线的全景融合,还是中世纪哥特式教堂透过彩色玻璃被赋予神秘性的光影,抑或是柯布西耶在朗香教堂设计出的灵动光束,投影、反射、漫射、模糊、聚焦等现象在建筑大师的手中成为了雕刻空间的工具,带给了人们无与伦比的体验。
光和建筑的结合成为了艺术表现的载体,在这样一种特定的空间中,光与建筑自身的功能不再是核心要素,建筑师的追求和人们的精神体验成为了重中之重。这是人类对于大自然的升华,也是人类将自然事物完美融合的经典领域。而光与建筑在空间上的真正结合有着较为清晰的时间节点,并且在之后的历史进程中由于风格的差异和标志性建筑物的存在,光与建筑结合的历史轨迹应该会比较清晰,本文笔者将尝试对这一历史轨迹进行一次梳理,理清光与建筑从自然属性到功能属性,再到艺术属性的变迁。
一、光与建筑的自然属性
自然光的自然属性决定了它的变幻性和规律性:它的变幻性一方面体现在每天的时间变化和每年的季节变化;另一方面体现在环境和媒介导致的变化(诸如天气、云层等)。它的规律性则体现在地球自转和公转所带来的周期性。在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之前,人们只能被动的享用或者承受自然光带来的一切,光照还并没有严格的功能性,虽然,史前人类有可能在喀斯特地貌中的某个天坑内看到诸如万神庙穹顶泻入天光的效果,但这一切的发生都只是自然性的,人类只是旁观者,并没有参与其中。所以,史前时期,人类更多的是和其他动物一样遵守着大自然的规律,白天觅食,夜晚睡觉,在当时,火的功能性甚至都要强于自然光。而相较于光,史前建筑虽然具有了简陋的雏形,但并不是文明的建筑,人类通过原始的方式构建起巢穴,这更像是人类寻找自然居所的一种延续,是一种持续适应自然的表现,是定居之后众多初步改造自然的一部分行为。建筑的自然属性依然大于功能性。
二、光与建筑的功能属性
文字的发明、金属工具的出现和国家的形成被认为是人类跨入文明社会的三大标志。这三大标志集中体现了人类生活状态的两大转变:一是质变性的创造不断出现,积累成为知识;二是(社会)共同体的出现,积累成为文化。自然物在这一时期开始被人们有目的的使用和改造。其中,自然光和建筑都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功能性。自然光的首要功能便是对于自然属性的延续——照明,照明除了是人类和农作物“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外,照明也成为了社会活动外部条件之一,即人类绝大多数活动都要在光明下才能顺畅的完成;其次,自然光具有了明确的信号作用,或者说作为信息的载体,天文、气象等一系列知识都和太阳有关,从最简单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到人们由太阳运动确立的24节气,人类根据这些信息采取着应对措施。
而就建筑来说,由于城市的形成、国家的建立,社会让居住这一功能性更加清晰明确。除居住之外,建筑物为不同种类的活动提供了恰如其分的空间功能,比如罗马斗兽场、雅典竞技场等,在这些特定的建筑物内,功能性因空间的隔离以及内部构造而被展现的淋漓尽致。另外,在古代由于发动战争和侵略的成本实在太低,抵御外敌所建的城墙堡垒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建筑的防御和安全功能可以说是除居住之外和国家生死存亡联系最为紧密的功能了。
当然,随着文化繁荣,基于功能属性之上,建筑的象征属性开始萌芽,笔者认为这一属性在时间节点和属性类别上并不能明确界定,因为它既和功能性密不可分,又是艺术属性的一部分,如果将其视为一种过渡或连接,很多建筑的功能除了实用性功能之外,还具有隐形功能,诸如宫殿和城堡会给人带来气势恢宏、庄严肃穆、神圣荣耀的感觉,对人们的内心造成一种无形的压力和威逼感;而另一些独特的建筑物又能够起到人们寄托情感和认知世界的作用。
这些象征属性在所处的那个时代依然是功能性的一种体现,而到了近现代,这种象征属性背后的表达方式引起了艺术家和建筑家的兴趣和关注,作为剖析者,艺术家和建筑家关注的点不是“为王建造的空间”,而是“王的空间为什么是这样的”,脱胎于功能属性的象征属性在跳出历史局限后成为了艺术属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光与建筑的艺术属性
在自然属性和功能属性(不包括象征属性)阶段,自然光和建筑并没有在空间上实现有机的融合,即使有一定的契合关系,也是出于功能性考虑,我们所说的视觉体验或者空间中情感和精神的塑造在这里是微乎其微的。而象征属性的产生则代表着自然光和建筑物在空间中的存在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光与建筑开始能够营造意境,在特定的空间中具有了表达能力。如果从现在来看,建筑领域的流派实在太多,而且由于人造光、材料以及工业科技的发展,我们领略到了无数令人惊叹的建筑(空间),见识了无与伦比的光在建筑空间中的诗意表达,但是对于自然光和建筑的结合所诞生的艺术属性来说,我们依然绕不开历史上几个时期经典的建筑风格。(一)古希腊时期
在古希腊文化中,光被视为知识、艺术及理性的象征。首先,古希腊人非常重视建筑物的外部形式,所以造就了经典的帕特农神庙,帕特农神庙的美感不仅体现在建筑物本身(比如我们经常提到的黄金比例),还体现在光、物、影的完美结合——帕特农神庙坐落于雅典卫城古堡中心、石灰岩的山岗上,正门朝向东方,阳光洒在其上不仅雕刻出了建筑的线条,而且柱廊产生的阴影也反衬出了神庙的明亮和神圣。(二)古罗马时期
古罗马人发明了一种用火山灰岩、石灰和水搅拌而成的黏浆,这种黏浆会让建筑物更加牢固,所以这一时期出现了拱券技术,拱门、拱顶随之产生,加之玻璃的出现,建筑不仅扩大了内部空间,而且创造了面积较大的墙壁开窗,对比古希腊时期光线仅由狭窄的柱间细缝引入室内,古罗马建筑室内光线更为充足。其中较为典型的建筑物便是Pantheon,光线从穹顶的洞口射入,随着时间的变化而照在不同的石像上,犹如一出舞台剧,不同的人物在不同的时间内登场,光线在氛围的渲染上达到了极致。(三)拜占庭时期
君士坦丁大帝去世后,罗马分成西罗马帝国和东罗马帝国,东罗马帝国在东扩过程中与东方文明交融碰撞,形成了独特的拜占庭式建筑,与之前“半球拱顶”建筑不同的是,拜占庭建筑会在半球拱顶的底部进行内收,其中众所周知的Holy Wisdom便是典型代表,拜占庭式建筑室内光线的引入形式更为丰富且有序,在穹顶底角和每个肋柱之间都有窗子,当人们仰望穹顶时,便会发现眩目的光线构成了一个光环,穹顶宛如漂浮在空中的圣域,神秘恍惚的空间氛围被完美的营造了出来。(四)哥特时期
在中世纪权力更迭的背景下,财富的倾斜使建筑的建造技术产生了革新。对于哥特式建筑来说,光在室内的意义获得了巨大的提升——台廊、楼廊的消失,哥特式建筑创造了骨架结构代替了之前的承重墙结构,圆顶变为高耸的尖塔,同时巨大的窗户出现,构造精巧切繁复的柳叶窗和玫瑰窗成为了光在空间中表达的新载体,有色玻璃拼成的故事不仅起到宣传教化功能,而且将建筑内部渲染的五彩缤纷和光彩夺目,在之前存粹的庄严肃穆之上缓解了压抑与忧郁,增添了幸福、欢乐的情绪。(五)文艺复兴时期
文艺复兴一直被认为是人类历史上一段意义重大的时期,一次影响深远的运动,它在艺术、文学、科技、建筑等很多领域都发挥着承前启后的作用。世俗生活的不断丰富与自然科学的不断进步,让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中世纪生活的空白单调与愚昧禁忌,它们就如同一张放大镜,将漠视人性、黑暗愚昧的丑恶呈现在人们面前,人们对于新文化需求空前强烈。文艺复兴运动复兴的是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文化艺术,所以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最为明显的变化便是重新追求经典的几何之美以及气势磅礴的雄浑之美,我们又看到了线条、对称、秩序、光影变化,科学理性和人文主义成为建筑所要表达的重要内容,而且由于建造技术的发展,建筑的力量感更强,光在空间中的表达也更加饱满,给人明亮清澈的感觉,这些建筑让我们重新看到了人性的光芒、艺术的激情,以及世俗文化繁荣。
(六)巴洛克时期
“巴洛克”最初是一个贬义词,即稀奇古怪的意思。与文艺复兴时期建筑注重和谐统一相比,巴洛克建筑往往给人一种奢华辉煌的印象。事实上,作为文艺复兴时期追求人文主义的延续,巴洛克时期的文化艺术更加“放飞自我”,它们更加关注人的内心感受,从而看上去也更加张扬。巴洛克建筑从外到内都营造出一种神圣宏大的氛围,雕塑、壁画、建筑形体在光的映衬下充满了张力,毫不夸张的说,巴洛克建筑已是光的建筑,在光下其才能实现100%。通过上文分析,笔者发现光与建筑的结合,或者说光在建筑空间中的表达经过了较为复杂的历史演变,自然光在特定的建筑空间中成为了有形的建筑材料,并且在氛围营和心灵体验上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从自然属性到艺术属性,光与建筑结合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反应着我们人类的历史进程,如今,光的来源和形式变得愈发多元,自然光仅是现代建筑空间的一小部分,但是直接引光、间接引光、顶部采光、侧窗采光,甚至是辅以彩色玻璃的古典方式依然具有充沛的力量,当我们在追求科技和工业带来的艺术震撼时,也请不要忘记自然光在空间中的艺术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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