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是一门审美艺术。学校开设的各种音乐课程是为了教给学生如何去欣赏、体验音乐艺术的美。以音乐艺术的美,感染人的内心,唤起人们对美的向往与追求。音乐教育家铃木曾说过:“音乐教育的目的不是刻意的培养一些少数伟大、杰出的所谓天才,而是希望通过音乐教育,把每一个小孩提升到拥有一颗高贵的心灵与完美的人格到极优秀的程度,而事实上这也是每一个人所应追求的目标。”[1]因此,建议学校音乐教育应从音乐专业教育与音乐艺术普及教育两个方面来开展。
2014年国家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提出了一些意见。“意见”的大致内容如下:(1)目前艺术课程开课率不足,艺术活动参与面小,艺术师资短缺,应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间艺术教育发展差距,完善艺术教育评价保障机制。(2)确保艺术课程课时总量不低于国家课程方案规定占总课时9%的下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总课时的11%开设艺术课程。普通高校按照《全面普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丰富的艺术选修课供学生选择性学习,创新活动内容与形式,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参与艺术活动。建立学生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定期举办艺术节,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学校充分利用当地各种文化艺术场地资源开展艺术教学和实践活动,鼓励学校与社会艺术团体及社区建立合作关系。[2]由此可见,国家教育部对音乐艺术教育的重视程度,以及推进展开音乐艺术普及教育的迫切性。中等职业学校已将艺术课程纳入公共基础必修课。
近几年虽然音乐教育得到了更多的重视,但在大学中的音乐普及教育仍然处于观望的阶段,或者说对音乐普及教育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大部分高校对非音乐专业学生的音乐素质教育的实施一般是通过开设一些音乐类的面授课,如音乐欣赏、西方音乐史、影视音乐赏析等课程来实施音乐素质教育的。再者,就是以开展学校的大学生艺术社团活动作为有益补充。艺术社团以学生组织为主,社团活动存在缺乏专业教师的指导的问题。而部分有音乐表演专业的院校,大学生艺术团的主要成员仍是以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居多,非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参加学习和活动的机会并不多。
著名音乐教育学家韦恩·鲍曼曾说过:“以听觉为取向的音乐教育,不是全面的音乐教育。”对非音乐专业的学生而言,他们对音乐的了解不应该只是局限于音乐公共选修面授课,也就是不能仅仅停留在以听觉为取向的音乐教育中。应当以音乐理论面授课为基础,另外开设一些音乐表演类选修课程。重视大学生的音乐表演实践教育。现就如何开展大学生音乐艺术普及教育给出一些建议。
一、大学生音乐艺术普及教育——表演类选修课程的开设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精神文明的日益丰富,现在的大学生中,有很多大学生小的时候曾经学习过一种乐器,或有接受过演唱、舞蹈等音乐表演类教育的经历。由于面对各阶段升学的压力,不少学生放弃了对音乐知识或技能的继续学习。大部分系统学习过音乐或者没有学习过音乐的学生仍然喜爱音乐,保持着对音乐表演活动的热情与渴望。在他们考入大学后,希望能有机会继续学习音乐知识。因此,建议大学开设非音乐专业的音乐表演类选修课程,如合唱、舞蹈、器乐类选修课程。这些课程的开设或许会有难度,但这些难度是可以克服的。硬件设施的建设,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建设音乐公共选修课教室,如合唱教室、舞蹈教室、电钢琴教室、民乐教室等。可以组建音乐艺术普及教育较为专业的师资队伍。这里以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音乐艺术普及教育为案例,以供分享。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14年荣获山东省教育厅“艺术特色校园”的称号。学院目前开设的音乐表演类公共选修课程有声乐、合唱、舞蹈、钢琴、电钢琴、古筝、葫芦丝、巴乌、二胡等课程,在这些非音乐专业的音乐表演类选修课程中又划分为精英教育和普及教育两种形式,精英教育是针对有音乐表演技能基础的学生开设的课程,以小组课的形式开设,一般是5-8个学生一起上课。普及教育是面向没有音乐表演技能基础的学生开设的课程,以大课的形式开设,15-30个学生一起上课。音乐表演类选修课一般开设一学期36学时(2学分),学生可根据自身的学习基础选择Ⅰ级、Ⅱ级、Ⅲ级阶段性选修。参加音乐表演选修课的学生也会举办一些音乐表演类汇报演出,演出的节目形式多样,如学院师生自行编谱排演过的由钢琴、萨克斯、主唱组成的乐队演出的 歌 曲 联 唱《scarborough》、《rivers of babylon》、《rock around the clock》等,葫芦丝、巴乌、古筝的民乐合奏《女儿情》,钢琴与古筝合奏,双钢琴、四手联弹等室内乐形式的演出。所有这些音乐艺术普及教育都与校内外公益演出、比赛活动相联系。
音乐表演类课程的教学内容是教师在尊重学生学习需求的基础上引导学生快速的掌握演奏技能。著名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让学生体验到一种自己在亲身参与与把握知识的情感,乃是唤起青少年特有的对知识的爱好的重要条件。”除了教给学生基本的表演技能,教师会与学生交流并询问其学习需求。比如有些学生学习表演类选修课就是想用所学乐器演奏一些好听的轻音乐,达到自我愉悦的目的。教师就会选择学生感兴趣的内容教给他们,当学生掌握了一定的演奏技巧后,还可以适当引导他们尝试些不同风格的作品演奏。虽然演奏乐器最好是在从小学起,但大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领悟能力更强,因此,学习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
二、大学生音乐艺术普及教育——面授类课程的开设
如果说音乐表演技能课能让学生通过学习简单的演奏技能感受到音乐艺术的美,体验到演奏音乐带来的乐趣,那么音乐鉴赏类面授课就是拓宽学生音乐鉴赏层面知识,指导学生鉴别音乐的理论支撑。可适当增加开始面授类选修课程,如音乐鉴赏、中外音乐史、影视音乐赏析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开设在学校音乐普及教育中较为普遍,授课内容也相对成熟。给出的意见是可以将理论授课方式实践化,可将现场演奏听赏形式搬进理论课堂教学中,这样能够丰富并活跃理论课的授课方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助于学生更好的理解音乐。比如,讲到古筝曲《高山流水》时,是否可以邀请古筝老师为课堂现场演奏一曲《高山流水》,这样的听赏教学方式会更能加深学生的音乐体验。除了开设这些较为常见的面授课课程,还可以加入国粹音乐的教育内容,如开设京剧鉴赏与演唱课程,并尝试将这类课程的鉴赏与学唱环节相融合,这样让学生增加了对国粹的了解,对我们民族音乐的传承也起到了积极作用。还可以按照国务院颁发的71号文件中的建议,音乐艺术教育与地方音乐特色相结合,弘扬发展、传承地方音乐特色。学校还可加入对当地民间音乐艺术的了解与学习。
目前学校缺乏这方面的师资,但可以尝试聘请校外社会团体的优秀京剧表演者或民间艺人为我们开展讲座定期指导,或开设相关的课程。开展这类课程还存在一个问题,当今大学生偏向于西洋类乐器、音乐知识,开设民族音乐鉴赏、表演课程学生学生是否能选修这些课程。年轻人听不懂京剧、地方戏剧的原因有时候不是因为不喜欢京剧、戏剧的曲调,或许是因为听不懂唱词,对京剧、戏剧所表达的故事、历史情节不了解,导致学生觉得听不懂。因此,开设这类课程,可采用鉴赏与学唱一体的授课方式,让学生在学唱的同时更好的理解民间音乐艺术。将京剧、地方戏剧内容生活化,以讲故事的方式引导学生去鉴赏戏剧内容,由了解、听懂唱词逐渐到学会唱腔。
三、大学生音乐艺术普及教育——音乐社团组织的建立
音乐社团组织的划分应当更加细致。划分为舞蹈社团、合唱社团、器乐协会、戏曲协会等。大学音乐艺术普及教育的目的不管是出于对学生实施的一种审美教育,陶冶学生的情操,还是在大学时期对学生第二技能的一种拓展。这些目的,最终应该以学生参与表演活动的形式得以部分的展现。建议参加社团的学生可以同时参加音乐表演选修课的学习,这样,教师可以通过音乐表演选修课对学生的社团活动演出给予编排和指导。社团组织除了组织校内的音乐活动外,还可以与社会公益活动相联系,通过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服务社会。大学中实施音乐艺术普及教育是很有必要的。对活跃学校的文化艺术氛围,增加学校师生的文化艺术活力都是十分有效的。能够较为全面的提升学生的整体文化艺术素养。但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这些困难并不是不可克服的。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在不断行动、探索的道路上形成到更完善的音乐艺术普及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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