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多次提出“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为了践行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需要,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势在必行,通过新能源汽车不仅能够减少传统汽车所带来的环境污染,更能够节约国内能源。由于新能源汽车能够拆卸,具有较强的可分析性,使得各种高尖端技术很难通过商业秘密进行保护,技术泄漏的现象经常存在。从国际形势上分析,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局面形成,跨国公司开始进入我国汽车市场,并针对我国进行了新能源汽车专利布局,随着新能源汽车专利数量的增加,我国相关企业面临的专业风险进一步增大。由此而观之,研究新能源汽车专利侵权风险的防范措施显得至关重要。
一、新能源汽车专利现状分析
2017年,中国汽车专利公开量为37.5万件,与之前相比下降了11.48%。其中,发明公开量为18.4万件,与之前相比增长1.72%,实用新型公开量为16.4万,实用新型占比同比下降3.04%,外观设计公开量为2.7万件,外观占比同比增长1.32%。公开量申请人排名前10位中,国内申请人5家,专利数占比51.3%,国外申请人5家,专利数占比48.7%,虽然在数量上国内外差距不大,但国内申请人发明比例较低。5家内申请人的发明占比均不足60%,而国外申请人的发明占比都已超过80%,最高的是通用汽车,为96.2%。而且由于缺乏核心技术专利,要想实现发展,必须借鉴国外的先进技术,作为发展的依托,侵权的风险显著上升,加上国外企业在我国的专利布局与技术陷阱情况严重,严重阻碍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所以,当专利侵权的案件发生时,我们应有充分的措施应对,进而达到理想的结果。二、设立新能源汽车侵权风险防范措施的必要性
首先,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创新能力迫切需要提升。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必然要走向产业化途径,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是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其次,提升我国的专业布局能力的迫切需要。在知识产权规则普遍建立的时代,技术的专利化是企业生存的基本法则。我国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仍存在专利数量增长但专利质量较低以及专利申请分散缺乏实力雄厚领军企业等问题。我国的新能源汽车要想实现高精尖、技术性发展,必须要产生领军企业,实现集团化发展。用风险防范措施为发展新能源汽车,营造一个较好的发展环境,有利于为追平与国外发展差距提供机会,实现我国自己的新能源汽车集团化发展,打破国外的专利布局壁垒,进而缩小与国外的差距。
三、新能源汽车专利侵权的风险防范措施
首先,积极审查专利有效性,打破专利壁垒。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高速发展,国外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企业以大量申请专利,形成专利池或者是通过专利交叉许可形成专利壁垒等方式进行专利投机,但这些大量的专利并不是全都具有有效性,更多的是为了知识产权输出和专利垄断。一旦形成专利壁垒,我国的新能源汽车将极容易受到各种各样的侵权起诉,非常阻碍我国新能源汽车企业的发展。所以,为了避免上述状况的出现,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的研究利用至关重要,同时还要了解国外的《专利法》及相关规定,根据创造、实用、新颖、申请中的各种缺漏等“专利性要件”,使得专利申请无效作为诉讼战略,保护我国新能源汽车企业利益不受到损害。其次,善于利用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双重策略。企业要想发展必须重视创新,但只会创新是不够的还需要加强对创新成果的保护。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虽然有一些技术成绩,但在核心领域却还处于滞后阶段,只单纯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因专利侵权需要举证,难度很大,往往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便可以使用商业秘密策略来保护创新成果。商业秘密同样具有秘密性、实用性和保密性的特点,举证容易,风险较小。商业秘密策略可以专门针对一些不够成熟,但又十分关键亟待保护的技术。最后,新能源汽车专利联盟策略。专利联盟作为一种战略竞争手段,特征是由单个专利转向为专利组合,具体是指从原来的单一公司转变为多家相关公司,通过强强联合的方式,来抢占或分割市场的态势。同时,要发挥国家的调度作用,针对已存在的联盟进行调查了解,将达到一定规模的联盟,进行整合,充分发挥各个联盟在技术创新能力、专利数量和质量的不同优势,实现放大化发展。通过专利联盟或市场竞争形成法定和事实标准,将专利标准化的优点发挥到极致,才能把握住新能源汽车的新局面,实现新能源汽车“弯道超车”的新纪元。综上所述,预防和处理好新能源汽车专利侵权案件,积极思考应对专利侵权风险的防范措施,才能使我们坚持走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提高我国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研发水平,掌握新能源汽车的关键技术,进一步从根本解决我国在新能源汽车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专利侵权风险,实现我国汽车工业的更好更快发展,为我国绿水青山的保护添油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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