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吉市延边大学法学院
一、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概述
(一)未成年人犯罪概述
事实层面的未成年人犯罪可界定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的应当由国家和社会进行适当干预的危害行为,其外延包括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其他违法行为及与未成年人身份相符合的严重越轨行为。未成年人犯罪具有其自身的特点。首先,近些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低龄化,犯罪的初始年龄较之之前有所降低。其次,未成年人的犯罪手段呈现凶残化和智能化,未成年人进行犯罪行为时往往由于一时冲动而丝毫不计后果,极易造成恶劣而无法挽回的结果,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使得当下的未成年人一代可以更加便捷地利用科技手段进行犯罪行为。最后,未成年人犯罪主要以暴力犯罪、财产类犯罪和性犯罪为主要形式。
(二)暴力犯罪概述
暴力犯罪是指使用暴力手段,或以暴力相威胁,以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人或物为侵害对象,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行为。暴力犯罪的特点具体分为两点,第一,作案动机具有突发性。暴力犯罪常常出于临时起意而并非事先预谋。第二,作案手段具有疯狂性。暴力犯罪由于其自身的属性而使得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都不计后果。
(三)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概述
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具有两个特点,第一,犯罪年龄低龄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数据可知,近些年来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年龄有逐步降低的趋势。第二,犯罪手段残忍。未成年人的三观尚不健全,极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干扰和刺激,实施犯罪行为只在一瞬间,而随之带来的便是不计后果的残忍犯罪方式。二、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原因
(一)个体因素
未成年人因为阅历不足,导致其思维方式极为简单,知识的匮乏使得他们在一定程度上认为暴力是解决矛盾与问题的最有效最直接方式,因此对暴力毫无避免的自觉,加之未成年人还没有经过学校以及家庭的系统教育,法制观念极为淡漠,对法律没有敬畏心。(二)家庭因素
家庭结构影响未成年人的立世观念。完整而和谐的家庭结构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成为一个心中充满爱与阳光的人,而破碎的家庭结构或是不完整的家庭结构会使孩子身心俱疲,孩子在这种阴暗的成长环境的熏染下,会以防备的心态对待这个世界,以冷漠的态度对待身边的一切。(三)社会因素
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人们对于物质的追求,因此提升了犯罪率。其次,网络的发展使少量暴力文化不可避免地出现在了公众的视野之中,而未成年人正处于没有筛选地接受信息的年龄,如果出于好奇而频繁接触暴力文化,势必对其成长有所伤害。三、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预防和控制
(一)家庭预防
在各项预防措施之中,家庭预防是最基础最根本的。父母应当针对自家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而采取具体的教育措施,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状况,时刻密切注意孩子的行为、习惯以及行事方式。一旦发现孩子有任何异常的表现和举动,及时进行纠正和疏导,使危险因素消失于无形之中。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需要家长的良性引导和教育,父母应当以身作则,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为孩子作表率和榜样,让孩子在潜移默化之中树立正确而健康的生活观念和思考方式。
(二)学校预防
学校作为未成年人日常生活中身处时间尤为漫长的场所,在未成年人暴力犯罪预防中的作用十分巨大。学校应该更加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思想品德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中国漫长历史进程中,贯穿上下五千年的灿烂文化中包含了许多放之四海皆准的人生观念以及处事原则,这对于未成年人的立世原则的形成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学校应当加强对于未成年人传统文化的宣扬和教育,使学生在学习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另一方面,学校应当明确其自身的社会责任,在关注学生学习成绩的同时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对心里有暴力倾向的未成年人及时进行教育与心理疏导,使其暴力倾向消失于萌芽之中。
(三)立法预防
可以用法律介入的方式来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进行法律约束。对于有过暴力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和有暴力犯罪风险的未成年人来说,应当进行强制性的教育和辅导,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对于一般未成年人来说,应当定期进行法律讲座,用具体的实例来说明暴力犯罪对他人造成的危害以及对自身的坏处,以便未成年人对实施犯罪行为望而生畏。对于拥有破碎家庭关系的未成年人来说,在必要情况下应当由国家通过法律对未成年人进行接管和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心理和身体不受伤害。让严苛的法律与温和的道德相融合,恩威并施,以起到教育未成年人的作用。
四、结语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说:“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总书记对当代中国的青年一代抱以深切的希望,社会各阶层都应努力为青少年提供良好的成长土壤,以期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