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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半生,梦一世(20、21)完

时间:2010/8/28 作者: 谷丽爱 热度: 336820
 第二十章
  
  我以为我做手术的时候,他一定会出现。可直到我痊愈了,他还是一点消息也没有。
  
  若有永恒,为何人有限而天地独无穷?到天地终场的时候,我不知道自己的等待是否会屈于死亡的无可选择。
  
  在流淌的岁月里,只要我们还是相爱,那么就算我们分开了,天涯各处,我们仍然是在一起的。
  
  这样相信的话,是不是就比较幸福?
  
  人生,为什么要在遗憾中领略圆满?我从分离的思念中领略了相聚的幸福,从孤单的悲伤中领略了爱情的可贵,从等待的煎熬中领略了守侯的深情。
  
  我突然感到害怕起来。他会不会遇到什么意外了?我不担心他会想不开而走上绝路,他不是那样愚痴的人。我更不担心他会出家做和尚,因为那样的话了却尘缘的是我而不是他。
  
  一个高僧,晚年在一道宏伟的山门上,看到一只弱不禁风的蝴蝶摇摇摆摆就飞过去了。那一刹,他顿悟了人生的轻盈与沉重。人们以为自己爱得死去活来,没法放弃;可是,就一个微小的关节眼,你会突然清醒过来。
  
  可惜的是,我还不是高僧,我没法参悟人生的轻盈与沉重,更没法放弃原本属于我的一段感情。
  
  上个星期,我看到了吴晟义写过来的信,当然不是写给我的,是写给他妈妈报平安的。在看到那封信的时候,我激动地流出了泪。
  
  可是,信上并没有说什么,只叫他妈妈不要担心他。不过信中还有一只蜂鸟的标本。信封上并没有写发信的地址,不过根据邮票上的印封可以知道是由南美洲寄出的。
  
  不错,就是南美洲。我知道蜂鸟就主要生活在那。它是世界上最小的一种鸟,长只有2厘米,可是它却能够快速飞行,一分钟可以飞50米。它还可以像直升机停留在空中。甚至它还有一个独一无二的本领就是可以倒退飞。
  
  如果人也可以倒退飞,那该多好,可以飞到和吴晟义在一起的时候,那么我就会对他好一点。
  
  我准备去南美洲找他,虽然这样的机会很渺茫。
  
  就在我办好签证准备出发的时候,我又在他妈妈那看到他从北极寄来的信。
  
  北极?那不是鸵鸟住的地方吗?鸵鸟是世界上最大的鸟,长和高可各达2米长以上,由于体重和身高的问题,使它丧失了飞翔的能力。虽然体型笨重,可是它却比骏马跑得还快。如果天气炎热,它还可以把头躲进沙里避暑。
  
  鸵鸟在那避暑,可是他却在那避感情给他的创伤。
  
  曾经他还信誓旦旦跟我说,只要能和我在一起,哪怕是陪我到北极卖冰箱,他也心甘情愿。
  
  那时他是多么壮志凌云,何以这么快就忘记了?爱,真的会随时间消逝吗?爱使人忘记时间,时间也使人忘记爱。
  
  同样都是鸟,何以蜂鸟和鸵鸟的差距会这么大?同样的一个人,何以变化会那么大?
  
  我没去得成去找他,不是怕机会渺茫,而是这天,几个警员上门找上了我。
  
  那个警员开门见山,直接很不客气地跟我说,“谷春生抢劫银行,现已被捕。现在我来正式通知你们家属。”
  
  我要过很久才反应过来,谷春生就是我的同胞哥哥。呵,哥哥,现在连你也不肯好好待我。
  
  做人也真是够辛苦的,一生不知要捱多少批斗:笑容满面那是虚伪狡诈,力争上游那是勾心斗角,保护自身那是自私自利,简直做什么错什么,被欺压得退往墙角,这些都是因为无人撑腰。现在好了,连唯一撑我的哥哥也入狱了。
  
  没办法,我只好马上打电话到爱尔兰。我妈妈正在吃晚饭,那里的时间比北京时间晚八小时。只是,这位坚强的母亲听完后很平淡地抛出了一句,“我等下去汇笔钱给你,你先去打下交道,我把手头上的事安排一下就回去。”
  
  所谓的打交道,就是我花了大部分的钱请了个律师,而这个律师花了大部分的时间就是帮我争取到见我哥哥的几分钟。
  
  这个27岁的抢劫罪犯垂头丧气地把头垂得很低,不好意思地望着我。“你怎么来了?”
  
  “你这么威风,我当然要过来看看了。”
  
  “你现在真是长大了,敢取笑大哥了。”他马上恢复了往日的神采,是的,他只是失足,但不会跌倒,就算跌倒了也会立时三刻爬起来。
  
  “哥哥,为什么你要去抢劫?妈妈给我们的生活费足够我们生活了啊!”虽然我现在工作能养活自己了,但户头上还是有一笔她给我的生活费,我哥哥也是。
  
  “我不想用她的钱。”
  
  这几年,他总是用“她”甚至“那个女人”来称呼我们的妈妈,这也是我在他面前会把“妈妈”叫得那么心平气和的缘故。
  
  其实这根本不是钱的问题,主要还是社会风气所趋,对于这些还没娶到老婆的年轻人,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不打架是无法显出他们英雄气概的,不做点危险刺激的活更是无法显出他们英姿飒爽的。
  
  据业内人士调侃,他们这样的一类人,根本不介意去当农民,如果有飞机给他们播种的话。
  
  “可你要知道,我现在能进来看你,靠的也是她的钱。这几天她就回来帮你想办法了,我还是比较没用的。”
  
  “她会回来?你怎样跟她说的?”
  
  “我跟她说,现在全球金融危机,但物价却飑长,我们普通老百姓都没办法生活了,所以你大义勇为,想去银行拿些钱出来普渡众生,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警官进来对我说,“谷小姐,我是这件案子的负责人,你出来我们商量一下。”
  
  “你有什么事去跟我的律师说吧,我什么也不懂。”他们正方的,找我们反方的,能有什么好事。
  
  “你放心,我是来帮助你的。”
  
  “你为什么要帮助我?”
  
  他想了想,终于说,“我是晟义的朋友,是他叫我帮助你的,所以你们要配合我。”
  
  “为什么他不亲自出现帮我?”
  
  “现在不是赌气的时候,你要知道,你哥哥现在犯的是抢劫银行罪。”
  
  “那又怎样?”话一出口,我自己都气馁了。跟自己赌气是可以,但拿我哥哥的前途来赌,似乎太不人道了。
  
  “我在我办公室等你。”说完他就走了。
  
  “对不起,我成了你包袱。”我的哥哥愧疚地说。他终于肯道歉了。
  
  “不,你是我大哥,你不重的。”
  
  “其实这家银行是鸿笙家的,他父母一直闹着要离婚,他很恨他们,所以才想出这个办法的。”
  
  “那你们真是好闲情。”
  
  有钱人就是这样,反正不用为生计担忧,只好想出这些五花八门的花样来消遣别人。但我想,将要奔三的男人,还如此任意而为,是不是太过分了?
  
  出了警局,我看到王文森就在车旁等我。
  
  “我知道你哥哥出事了,我来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
  
  “你唯一能帮忙的就是不要再出现。你的出现只会加重他的罪状而已,不信你去法官面前站一下。”我不是故意要奚落他,而是我现在太想发泄了。所以对他耿耿于怀也是应该的。如果不是因为他,晟义也不会离我而去,我现在也不会落的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
  
  “你就真的那么恨我吗?”
  
  “没有的爱哪来的恨,就算有恨,在两年前我离开你的时候就断了!”可随即我又不忍心使他难堪,只好很平静地补了一句,“我已经不爱你了。”我是真的不恨他,他一生下来这个世界就已经如此颠沛流离了,他又有什么办法呢?
  
  爱情也是有国度的,以后大家都将各自流浪天涯,那么何必对彼此阴魂不散呢?
  
  “你不要这样好吗?自始自终,我没有一刻忘记过你。”
  
  “那我是不是应该感激你?没想到你王文森也会说这么不入流的话。”可惜太迟了,我再也不是两年前那个朦胧不经事的小女孩了。
  
  他尴尬地杵在那,不知道要说什么好。我忘了他最大的本领就是不说话,这是我们相处十几年来他惯用的伎俩,就算现在也没改变。
  
  和他在一起,就要会忍受他的沉默。可现在我们早就分开了,我不想再忍受了,没等多久我就直截了当地说,“没什么事那就这样吧。”
  
  我现在也是条好汉,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走了。一位中年太太说得对,人生就是维修,再过十年八载,还得往矫形医生处大修。现在我这点遗憾算得了什么?
  
  审判结果出来了,我哥哥被判八个月。其实这有点像乾隆盛世时的“议罪银”,因为肇事者陈鸿笙反倒被判无罪,他老子说他是拿他自己家的钱,这种事他自己来管教好了,无需共产党帮忙。
  
  不过最后反倒陈鸿笙自己说要跟他的兄弟同甘共苦,非要进去陪着他们。有钱人家的孩子,真的是比较好办事,别说是想做牢,就是想找死,也比普通人家要便利。
  
  不过他父母也许是怕他做出更匪夷所思的事来,竟然信誓旦旦地说以后他们会好好过日子,再也不会闹离婚了。
  
  真的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第二十一章
  
  这件事情结束后,晟义还是没有出现。我从没想过,他会离场远去那么久。
  
  我只好把自己对他的情意写了下来,夹带着无限的思念和忏悔,准备以连载的形式刊出。我只能以这种粗俗的方式向远方的人呼唤。
  
  有时候我要这样安慰自己,还能写出来,所以还不算切肤之痛。
  
  “感情非常丰富。”主编看到原稿后有点兴奋。
  
  那是当然了,这是我用了两年感情来写的文章。
  
  “不过……”这是资本家的通病,苛政苛政,就是这样来的。
  
  我不给他转折的机会,立马打断了他,“你要换一个字,那还不如换我这个人方便点。”我固执的时候,连坦克都惭愧地退避三舍,似乎不这样固执就当不成有才人一样。
  
  但如果你没有点真才实学,千万别戏言说要走,话才脱口,对方已经开欢送会恭祝阁下前程似锦了。
  
  主编拗不过我,有才华的人,总是比较方便任性。我的专业不够,但才华足以弥补。在这五彩缤纷的城市,我没理由不沾上一点色彩,现在,我也开始有做庄的资本了。
  
  “那你跟我们签两年合同,我怕……”聪明的资本家最擅利用年轻人的活力心血,给他们一个希望,他们就乖乖卖命,把最好的奉献出来。
  
  还没等他说下文,我就又打断了他,“我不签卖身契的。”
  
  “我们如此力捧你,你应该给我们点保障才是。”
  
  “名利不是我所求的,只要你是个好上司,我决不会亏待你。”
  
  我的自信,在他眼里,自然化做跋扈。
  
  “好,就冲你这句话,我给你加两个版面。”
  
  人到无求品自高,想利用人,自然得先给人利用。
  
  “由于我另有目的,所以这次你不需要给我一分稿费。”不幸的是,现实还没把我逼成一个经济学家。
  
  “如果每个人都像你这样慷慨,我们早就有资本进军国际市场了。”
  
  “贵社规模不大,志向却很高。面向整个中国地区,已经要我们这些人半条命。”本来我对该君是没多大成见的,26岁的我已经变得很静,非必要时不说一句话,我明白,要人家尊重你,你先得尊重人,同时,意见愈少愈好。
  
  然而世事就是这样奇兀,令我如此刻薄的原因竟然是雇主的一件皮衣。当然我不是因为要爱护动物,所以宣传别人千万别把动物的皮披在自己身上。可是我觉得一个正值当年的男人,穿上皮衣未免有点皮臭的感觉,确切地说,我一棒子打死穿皮衣的人。
  
  更可气的是,该君还故意把价格泄露给别人,五根手指头后面还不折不扣加四个零。可偏偏这么件皮衣就可以把我劳心劳肺的三个月奖金给抵消掉。
  
  总之,他用我们这些廉价劳动压榨出来的剩余价值去买这些奢侈品,同样是IQ低于200的人,你想我心理能平衡吗?
  
  “我会做给你看的,你就等着瞧吧。”
  
  “生活是很严肃的一件事,无论什么事,做给你自己看已经足够。”我的言语,总是如此尖锐,要把人刺得下不了台才息事。
  
  在这个顶尖商业社会,我一早就已了解到,劳资双方不过互惠互利,谁也毋需爱上谁,有利可图,关系一定固若金汤,无谓自作多情。
  
  虽然主编很不喜欢我,可看我不分日夜笔耕我的心血,他还是不忍心过来提醒我,“卖力不卖命,我不想我们搞传媒的,自己反倒成了别人的话题。”
  
  “你别管我,只管效果,你也只能靠它来挺直腰板。”我头也没抬,冷冷地回绝了他的好意。我已顾不上累,我的心灵,靠最后一口真气撑着。
  
  “你这样年纪的女孩,应该快乐地享受生活,不应该老是这样抑郁寡欢的。”
  
  我瞪了他一眼,这不是废话嘛,何劳他发表伟论,有头发谁要做瘌痢。本来我还想跟他争辩什么的,可是话没出口,我的委屈,岂是这一两句言语可以讨回公道的?
  
  刊物登出后,在整个行业引起了很大的一阵骚动。我并不是想出名,我只是冀望有一天,在远方的人,会不经意可以看到我的这片深情。
  
  连载登了一期又一期,终究还是没有等到晟义的任何消息,反而等来了一大堆读者的来信,难为我读者还真不少。
  
  但我没想到王文森也是我读者,他竟然过来跟我说,“你写的文章很感人。”
  
  “人都这么老了,多少都有点进步吧。”
  
  “这个给你做个纪念吧!”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盒子递到我面前。
  
  “你觉得还有那个必要吗?”潘多拉的那个盒子打开之后,从此人间灾难连连。我不知道这个盒子里装的是什么,可是知道了又能怎样呢?对现在的生活只会徒增遗憾而已。
  
  那就让它继续保持神秘吧,那么许多年后,只要我的记忆还在,我都会在那想,里面装的到底是什么呢?
  
  那里装得是他的希冀和快乐。可是退回去的东西就会面目全非掺不忍睹了。
  
  “以后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他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
  
  “现在我能做的也就是这件事了。”
  
  既然上天把我们的缘分带去,分散成无数的星星,把天空装饰地那么美丽,使全世界都爱慕着黑夜,不再崇拜眩目的太阳,那么,我又有什么能力去抗拒?
  
  “明天我就要离开这里了。”
  
  我看着他,阳光缓缓地洒在他洁黄的皮肤上,刺得我的眼睛久久无法睁开来。我这才发现,原来天空的白是种疾病。
  
  我突然想起了爱徒生的童话:
  
  人鱼公主在十五岁生日那天,浮上海面,在暴风雨中救得一个王子。公主爱上王子,求女巫将她变为人类,忍痛吞下哑药,长出双足,人鱼公主结识了王子,但王子并不知道,她是他的救命恩人。
  
  在一个夏日的夜晚,王子将与邻国的公主结婚,人鱼公主的姊姊来找她,递予她一把尖刀,说道:“快,快,在天亮之前,将王子杀死,回到海底来,恢复长春不老的人鱼身份。”
  
  人鱼公主握住尖刀,哭了一个晚上,终于不忍杀死她所爱的人。天亮了,她化为蔷薇的泡沫,消失在天空中。
  
  可惜的是,我没有人鱼公主的法力,我能说的就是,“那再见。”
  
  在未可预知的时光里,我以为人生总会重逢,总会有缘再会,却从没想过每一次挥手道别,都可能是诀别,每一声叹息,都可能是人间最后的一声叹息。
  
  耶和华神对亚当说,“地必为你的缘故受诅咒,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你必须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
  
  我不知道他将要归于何处,我更不知道的是,我的那一句再见,不只隔了我们千山万水,更是隔了我们永不相见的距离。
  
  我在一本书上知道,九月的欧洲,遍地野花,暮色苍茫中,人们爱在回家的路上俯身采摘几朵蓍草开出的白色小花,带回去藏在枕头底下。
  
  英国一首民谣说:再见,漂亮的蓍草,向你道三次再见,但愿明天天亮前,会跟我的恋人相见。对蓍草说三次再见,就能够重遇自己喜欢的人。
  
  于是我在后花园种满了蓍草,每天最主要的事就是照顾它们。
  
  余下的时间就是呆在房间听音响里发出凄凉的歌声:一串世事如雾便过去,一抹往事似水只堪追,纷纷的笑泪如落叶片片,匆匆的爱恨盛满每一天,从前流浪着遥望永恒,今天醒觉也如红尘……
  
  一听也许就是一整天,不分日夜,单曲播放。现在我练就了一钟本领,一个人的时候我的脑筋就关闭,装一个聚精会神的样子,开始休息,这种上乘内功,没有深厚功力,还真的做不到。甚至忘了饥饿,忘了疼痛。
  
  其实如果每天疼痛,疼痛就不再是疼痛。如果一直忧悒,忧悒就是自己制造的幻觉。
  
  我突然感慨万千,对佛祖生出慈悲心肠来,整天高高在上,俯视芸芸众生,笑看人间沧桑,可他自己却没有七情六欲,不懂得人世间的男欢女爱。
  
  忍得太久了,我已不屑于对我所触及的人事物发泄。
  
  我又突然羡慕自己是人了。是的,我也就只剩这点资本可以满足了。年轻就是这点好,有足够的时间勇于原谅自己的损失。
  
  人就应该庆幸自己得到的,不应该为溜走的悲伤。人之生,譬如一树花,同发一枝,俱开一蒂,随风而堕,自有拂帘幌,堕于首席之上,自有关篱墙,落于粪涵之侧。
  
  可是,为什么我的心还会抽搐一下呢,在见到这个男人的一瞬间?
  
  “你怎么忍心让一个女人为你蹉跎岁月?”我的眼泪倾盆而出。眼泪与女性有不可分解的关系,悲伤是泪,高兴也是泪。
  
  能够哭就好,哭是开始痊愈的象征。
  
  “你也并没有浪费时间呀,大概天天都得对着镜子练这些俏皮话。”
  
  “只要派得上用场,练坏了气也是值得的。”
  
  “你可以再找一个男人的。”吴晟义有点无辜,“刺配边疆,被贬沧洲的人好像是我吧?”
  
  “我找过了,找不到,你们男人都是物以类聚,看见我身边没男人就嫌弃我没地位,不够有姿态让你们追。”
  
  “你把自己整得跟个幽灵似的,哪个男人不会毛骨悚然啊!女人最重要的就是善待自己。”
  
  “亮过相之后你就得娶我。”
  
  “这代价不算可怕,我付得起。”
  
  我的所有委曲,在另一个星球,渐渐转化成了一滴滴晶莹的泪珠。然后我感到了脖子的湿润。
  
  “晟义,谢谢你能回来。”
  
  “你不要谢我,我是回来找人结婚的,你要不要试试看?”
  
  结婚就要一鼓作气,趁热打铁。
  
  佛说,要前生五百次回眸,才能换来今生一次擦肩而过。所以今生要结婚的话,大概要前生一直在那回头了。
  
  “恩。”我重重地点了下头。
  
  “我已经为你委屈好几年青春了,我不能再委屈自己不娶你。”人就是这样,有时候要走过许多路,兜很多圈子,才会明白一些很简单的事。
  
  “你太重了。”他又突然这样说道。
  
  “什么太重?”
  
  “我对你的思念太重,一时可以,不知道一辈子会不会吃不消。”
  
  我终于觉得自己又可以重见天日了,像蝉一样。蝉有一双透明大趐膀,幼虫埋在地下可达几十年之久才可破土而出,看见天日。
  
  但是我当时却不知道,它虽然破土而出,却只存活了数天。
  
  婚礼定在三个月后我的生日那天举行。届时我哥哥也已从监狱里出来。娘家没人,未免有点凄惨。
  
  一确定婚期,我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我妈妈。毕竟是骨肉亲情,我妈妈当时难得的非常激动,甚至也用了兴奋的语气,“我处理完这边的事就马上回去。”
  
  这搞得做女儿的很没面子,似乎没嫁人就是拖油瓶,一嫁人就是少奶奶。
  
  这也难怪,一旦做出好的成绩,全世界都跟着和颜悦色。我们母女关系已经僵着那么年了,像万载玄冰一样,如果没有这项傲人功绩,怎么可能会如此轻而易举融化掉。
  
  “爸爸那边,你去帮我说吧。”人一顺当,什么前尘往事都烟消云散了,我自然叫得理所当然。能够叫一个人如此心平气和地回心转意,始终是功力的表示。
  
  婚礼就在香格里拉大酒店举行,大部分都是晟义的亲朋好友。这一点也不影响我的地位,我已大权在握,没什么好顾忌的了。
  
  别以为结婚是种程序,多的也只是一纸证书,这可是所有为人妻者之免死金牌,以后遇到妖魔鬼怪,即可祭起护身。我现在真的是应了某些人之言,要了老板的金,也要了老板的心。
  
  我的父母是一起出场的,很风光地一直站在一起。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又在一起了。我母亲是真做到不管过去的事,魑魅魍魉都埋葬在脑后,永不提起。
  
  也许人一上岁数,根本就经不起寂寞的折磨,好呆也是个伴。都老夫老妻了,什么情什么爱不早臭了烂了,现在要过的是日子,一天天新鲜的日子。
  
  大发明家爱迪生少年时耳朵就聋掉了。他向爱人求婚,轻轻在我手腕上打出摩斯电报密码。对方也用摩斯密码回复。
  
  生活,对每个人都从来不容易。每段传奇也都需要荡气回肠的故事。
  
  传说爱琴海的蓝是因为伊卡勒斯掉进去溺毙的缘故,他穿上蜡与羽毛制成的翅膀,飞上天空,可是太过接近太阳神阿波罗,翅膀融掉了……
  
  “以后我们就不再出去了,打拼了大半辈子,是时候休息了。”我那历经沧桑的母亲这样告诉大家。
  
  大都会里找生活的人,日子久了,哪里还有天性,都不过是水门汀缝子里长出来的草。
  
  这真是应了陶渊明的那句诗:“误坠尘网里,一去三十年。”
  
  女人就是这样,创业之际,统统自比武则天,做得累了,想退下来,又觉得像陶渊民,风光都叫她们占尽了。
  
  我的妈妈打扮得很年轻,不过眼角的皱纹却很冷漠地刻画了岁月的不饶人。这些皱纹不是来旅游,而是来定居的,一旦安顿,绝不打算走开。所以女人什么都想有,就是不想有岁月。
  
  我的爸爸倒是不多话,只是一味笑着陪在夫人旁边招呼客人。大家都只当他是个淳朴厚道的生意人,甚至还是个搓圆按扁一点性格也无的好男人。
  
  我的哥哥也带了女朋友来,这次好象非常正式,因为很难得地介绍给了父母认识。这女孩是一反前派的温淑娴静,长得非常可爱,穿着一袭白色凯斯咪洋裙,就差背上没长两个小翅膀,否则就是洋人宫廷壁画上的天使。
  
  吴晟义挽着我的手,一一向他的亲戚朋友介绍。那眼神,是神采奕奕的,那语气,也是满满的。他的情绪可没那么矜贵,毫无遮掩地毕露展现出来。
  
  我在那恍然地想,人生至此,夫复何求?连那个拥有示巴女皇的所罗门王都说,生命只是空虚中的空虚。
  
  我的心都醉了。很多人也醉了,是喝醉。醉得最厉害的就是我哥哥了。他在那讲完他的牢狱生活后,就在那动情地哭了。
  
  大家都眼睁睁看着他。至于吗,一个大男儿,不就是几个月的牢饭?出来后不照样是条汉子。可这是一铁铮铮男儿的泪!大家的心不免也跟着悲凉起来。
  
  擦了擦眼泪,接着他又说,“就是王文森那小子啊,好端端去吸什么白粉,结果就那样活活被针打死了。”
  
  “你说什么?”我的心顿时荒芜一片。他喝醉了吧!他没醉就是自己醉了。我使劲拧了拧自己。很好,不痛!那真的是自己醉了,要不然就是在做梦。
  
  “上个礼拜我去参加他的赞礼,他父亲一直在那拍打他的尸体……”
  
  葬礼?尸体?这些那么遥远的词语怎么可能用在他身上呢?他是那么年轻,那么鲜活,他才刚刚二十七岁啊!
  
  科学家说,中国人平均寿命在旧石器时代是十三岁,夏商时代是十八岁,秦汉时代是二十岁,唐代公元八世纪为廿七岁,宋代十一世纪为三十岁,元代十四世纪为卅二岁、明清十七至十八世纪才三十三岁。
  
  可现在是21世纪,据说人的平均寿命是七十七岁,他怎么可以只有二十七岁呢?
  
  神说,蚊子的罪恶不是吸血,而是吸人血。人的罪恶也不是吸血,而是不吸蚊子血。
  
  可我不知道王文森的罪恶是什么,那是我的罪过。
  
  五岁那年,在我爷爷的葬礼上,我没流一滴泪,那时根本不知道什么叫伤痛。十七岁那年,在我外公的葬礼上,我也没流一滴泪。
  
  我的外公已被病魔折磨了十几年,离开人世对他就是种解脱,他怕我们的眼泪会让他无法去寻求安乐,无法到达天堂的彼岸。
  
  可现在,我却想哭也哭不出来。就算他是上帝之子,不属于人世间,可二十七年,对一个人是不是太悲哀了点?既已被贬到尘世间,那么,不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如何到达得了西天?
  
  我忽然相信了那个传说。六月十六,魔鬼之子的诞生。
  
  这天,魔鬼之子踢翻了炼炉,从地狱蒸发到了人间。所以这是一年当中最热的一天。我就在这一天诞生,带着一股邪恶的力量。
  
  我原以为爱情是最霸道的,没想到死亡比爱情更霸道。
  
  那奄奄欲熄的感情,现在随着他的离去,像春天里的野火,春风吹又生,熊熊的。烧得我久久无法站起来。
  
  “你不要这样。”吴晟义的心也跟着荒凉起来,可却没了上前拥抱我的勇气。
  
  希腊神话中窦姬夜探丘比德寝室,烛光下发现他是一个美男子,满心欢喜,可是烛蜡滴在情人脸上,他惊醒,恨窦姬没有遵守诺言,一怒而去,永不见面。
  
  永不见面?难道这就是折磨人的最好方式吗?
  
  不是的,只要他一息尚存,哪怕是永生永世,永不相见,也都是微不足道的。
  
  “对不起……”我不是在跟我的新郎说话,是在跟一个鬼魂呢喃。
  
  文森,你竟然不肯好好待我。那么,我又何必好好待别人?我拖着我的白纱婚装,拖着铅重的步子,挪出了酒店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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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夜空上最后一朵烟花坠落,我仰望飘渺的穹苍,对着满天星斗,斗胆向上天做了个交换,只要他一息尚存,我的爱是微不足道的,随时可以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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