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接下来的几天,我的身体已经没大碍了。但他非要我装出一幅生病的样子,什么都不用我自己做。他就差帮我把饭咽了。
也许这是他找的天天上我家的名正言顺的理由。
这天晚上,他靠在沙发上睡着了。他从来没伺候过人,这几天他肯定累坏了。
我看着他沉睡的样子,听着他均匀有力的呼吸,突然觉得,就这样和这个男人过一生,也没什么不好。
王文森有什么好呢?一直以来,他只不过是为我打过几次我根本不想发生的架,说过几句也根本算不上动听的情话。
我现在才发现,我对他一直念念不忘,不过是因为他是我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我曾经唯一的男人。他是我青涩岁月里所有的美好回忆,但我为什么就不去创造另一段更美好的回忆呢?
吴晟义醒来,看见我就依在旁边,他轻轻将我拥入怀里。这一次,我没有挣脱开来。
我去监狱里探望梦姬。现在有吴晟义帮我引路,我进去看她会方便许多。
“你为什么会把头发剪得这么短?这里不允许留长发?”她的头发根本就是剃了光头才长出来的一点毛发,身上穿的是一套淡兰色的服刑服。除了人有点消瘦,精神还算好。
“不,是我自己想更投入这里的生活。”
看来她真的喜欢上这里了。又能怎样呢?
既然我们对现有的环境无法改变,那么也就只好改变自己的心态了,让自己在以后的人生里活得好一点。
“你好好表现,我让晟义帮你去说情,争取早点出来。”
“不要再麻烦他了,这里真的没什么不好,至少生活很有规律。我现在都觉得自己有使不完的劲,以前反倒老是觉得自己萎靡不振。”
“那你也无需爱上这里。”我凄凉地说。
“她们知道我是杀人犯,都不敢欺负我。”
“那你岂不是成了这里的大姐头了?”
“这也不是什么光荣的事。”
“小时候我们多好,最烦恼的也就是考试与测验。”
“我才不要回到小时候呢,都是为我父母而活。至少现在都是我自己做的选择,我无怨无悔。”
“到我们老的时候,我们会不会后悔年轻时的这种任性?”
“我都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老去的机会。”
“你不要这样说,等我感情失意的时候,我就进来陪你。”做朋友,共患难容易得多了,互相诉苦,时间一下子过去,友谊加深,因为大有共鸣了解。
“你那么聪明,才不肯为一个男人做这种傻事呢。”
她说的没错,但不是我聪明,我只是比较会精打细算,如果自己都不先好好善待自己,谁会肯来善待你?
“也不知道小艾现在怎样了?”
我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梦姬虽然被关在里面,但至少我可以随时来看她。不像小艾,我连知道她音讯的机会都没有。
“所以你一定要生活地快乐点,把我们的那份也算上去。”然后她看着我,突然很兴奋地说,“你可以把我们的故事写成一本小说,留给我们的子孙来瞻仰。”
“但这是活生生的生活,我下不了那个手。我的笔写不出那么真实的事。”
“如果能让你写出一本小说,那么我们的所作所为就更值得了。”
“那么就真的等我失恋后再写吧,人有七情六欲时才懒得自讨苦吃呢。”
我从没想过,当时的一句玩笑话,会成为我日后的一种写照。
吴晟义把我带到半山腰,一幢很别致的别墅里。
“你真会享受,这样的地方用来金屋藏娇比较好。”我故意揶揄他。
我小时候看过“金屋藏娇”这个典故:一个皇子小时候,才七岁,他的姑妈抱他坐在膝盖上,让他观看众家侍女,然后逐个问他好不好,皆答不好。最后他姑母问,“我的女儿阿娇呢?她好吗?”小皇答,“好,如果将来娶到阿娇,我将以金屋藏之。”这便是金屋藏娇的来源。
“如果你毛遂自荐的话,我当然求之不得!”
“不是说我,我是说全天下的美女。”
“以后,我不会再带别的女人来这了。”
人能够如此深情真是乐事,为什么不呢?又不伤害人,不乐白不乐。
在那一刻,我有了恍惚的感觉。我现在没法等到那一天,也没法验证这句话,可我相信了。只要是美好的东西,我现在都努力去相信了。做女人,还是感性的比较可爱,以后我不会再那么挑剔了。
“可是,你为什么要搬出来?”
“前段时间我妈妈见我闷闷不乐,就把你的事告诉我了。原来那天真的是她为难了你。”
“所以你生她气就搬出来?还是她说只要你还和我一起,她就不认你这个儿子?”
“不是的,我没生她气,她也不会这样说。我只是想告诉她,为了你我可以做一切的,希望她以后不要再为难你。”
“你这样做对你影响很不好的,她毕竟是生养你的母亲。”我责怪他。
人总是这样,喜欢同情处于自己下方的弱者。要是他现在偏向他母亲,你看我何德何能会去惋惜别人?
“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可以不管明天的。”
“你怎么那么任性的,以后你会后悔的。”
“我不管以后,我只想现在不要后悔就可以。”
“你应该找个时间帮自己找个新爸爸。女人春风一得意,就什么事都比较好商量了。”
“不会的,我妈妈一直怀念我爸爸。他很年轻的时候就去世了,她一直独身到现在。”
“那是对他最肤浅的怀念。如果真的爱他,她应该生活地更好。”
“那也不是这样说,人不一定要在一起才算是幸福。只要心中有爱,那个人不管在哪里都无所谓的。容得了人,容不了心,那也没用。”
“原来你的痴情遗传自你母亲。那么,重情的人应该比较能体会重情的人才是。”
“你给她一点时间,她也并不是不讲理的人。”
“我明白的,她已经很客气。要是换做是我,我也不见得会比她大度。”要是那些只够温饱的家庭也像她那样,那才真的更气人呢。
现在的主要问题还是各大媒体都把这事炒翻了天。我不知道这些所谓的学术学者为什么会对我如此抨击如此刻薄!难道说他们情感的宣泄非要借助别人不幸的力量?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这世上需要名人的存在了,他的主要用途就是被人泄忿,常人自践踏名人的名声中得到快感,所以常人才愿意捧一些人成为名人。
马太福音上说,人若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种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应当欢天喜地,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最大的。
我不要天上的赏赐,所以没办法欢天喜地。但我还是一笑了之,要想讨回公道就先得降格,即使赢了也只会证明格调比那些人更低。
眼光要放远一点,要是想出锋头,不叫天下百姓仰头非好汉,要是想与世无争,更加不必理会这小撮人。
“晨雅,如果给你整个世界,你会做对不起我的事吗?”
“这听起来好象很划算呢!到时在我自己的世界里,可以把黑白是非颠倒过来。而且你就是这个世界的帝王了。”
“我不要做什么帝王,你也可以做对不起我的事,但这一生,晨雅,就这一生,请不要离开我。”
我的心灵,在他面前,得到了皈依。
晚饭后,我们躺在客厅的地毯上,脚踩着橱窗看星星。这样的夜晚,如果给了高庚,又是一幅好画。
“你看,星星在我们脚下。”我摇晃着我的小脚丫。世上最美好的东西,其实全属免费。
“整个星空都在我们脚下,那我们岂不是在天堂了?”
其实,科学家说,再多的星辰,凡胎肉眼能看到的也就三千多颗。
“你相信有天堂吗?”
“为什么不?”
“那天堂远吗?”
目前人类最远的发现还只是,离地球一百二十亿光年外的遥远星群,较银河系大十倍,该项发现,距银河系形成的时代,提早约十亿年。
没想到他深情地说,“就在你我之间。”
“你看,月亮真是节俭,又偷偷躲到云层里去了。”我试图转移话题,紧张地不知说什么好。“你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用月亮赞美他们的爱情?”
“可能它是在黑夜里唯一能照亮这个地球的一道光吧。”
“可是它太变幻无常了,总是阴晴圆缺。”
“死了的月亮是会复活的,还是一样大一样圆。”
“那么多人向它盟誓,它都不知道要眷顾谁,就像皇帝一样,都不知道要宠幸哪一个。”
“有些男人为了心爱的女子,可以放弃整个天下的。”
是的,有些男人断送整个王朝只为博得红颜一笑,有些男人罪恶滔天只为那几分钟的高潮,也有些男人倾尽所有只为铸就一段倾国倾城的传奇。
“皇帝还是有血性的人,不像月亮,那么没人性。”
“真拿你没办法,你有权不喜欢它的。”
我们哪像在讨论从没得罪过我的月亮,倒挺像在讨论跟我仇深似海的情敌。
“只要你喜欢,我也喜欢。”又不是喜欢女人,我当然可以这么说了。
“女人真是盲目。”
“没有彻底的盲目,哪来彻底的幸福。我也是女人,当然也不例外。”
“晨雅,不管世事如何变化,它在我心里是盏长明灯,是关不掉的。”
面对这样的深情,有谁能抗拒得了呢?我第一次主动把他拥在了怀里,紧紧地。“你为什么会看上我?”
“我为什么不会看上你?如果你真的想要一个理由,”他轻轻握住我的右手放在他胸口,“这个理由够不够充分?”
“即使我红颜老去,你也不会改变吗?”
“你不要担心,你没什么秀色可褪去的。”
“不是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吗?”我有点不甘心。女人也是很有准则的,夸一个才女为美女,总能讨得欢心,夸一个美女为才女,也得同样效果,要是什么都不夸呢,那就真的是没天理了。
当然,女人还有另外一些准则,比如,二十岁以下,加三岁总能讨得欢心,二十岁以上,减三岁也得同样效果。
虽说现在并不流行靠皮相博取男人的焦点,可我还是希望自己是美人的,即使我明白有姿色三五七载之后必定逊色。倾国倾城说的就是艳色天下重,从石器时代开始,美女就是这个繁华世界的最佳装饰品,繁荣昌盛环境时当然不在话下,此刻面临全球金融危机,更需要漂亮清凉面孔缓解压力。
“你担心什么?”他反问我。“一个女人,在一个男人面前,无须担心自己的红颜会褪去,那应该是最值得庆幸的事。”
迷汤人人欣赏,假话人人爱听。我立时三刻就得意起来。
“你说这世上会不会有两个星球,一个醒着的,一个梦着的?当我们想要有回忆的时候,我们是生活在醒着的星球,当我们不想有这些过去的时候,我们就活在梦着的星球,醒来后发现这一切不过是个梦。有两个地方让我们来去自如,那该多好!”
“那你现在是在哪一个星球?”
“醒着的那个!”我很肯定地回答。
末怕罡风吹散了热爱,万水千山总是情。来日纵是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都比不起这宵美,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这歌唱得多好。
就在这一刻,我爱上了眼前的这个男子。用我还残余的百分之十的感情。不
费吹灰之力。
耶和华神说,不要攒感情在地上,地上有虫子咬,能锈坏,也有贼挖窟窿来偷;所以只能攒感情在天上,天上没有虫子,也没有贼,也不会锈坏。
可为他,我甘愿再冒一次险。天的遥远地的辽阔,海的深沉山的高峻,也比不上天地里眼前的这个男人。
这是一个属于翅膀和水生根的年代,能漂的都漂走,能飞的都远逝,剩下的
只有感情。所以从此,我要好好善待自己。
第十九章
夏天到了的时候,我整个人都浑身没劲,连吃饭睡觉都没多大兴趣。我开始还以为这是每个女性的通病,但后来我又发现我的大腿渐渐长满了白班。
我只好去医院,医生帮我做了抽血检查。结果出来,他告诉我,“目前我们也查不出你得了什么病……”
我立马打断了他,“你验血都查出我没病,那说明我真的是没病?”
“情况不是这样的,验血只是我们医生觉得可能是哪几个元素出了问题,我们挑几个来检查。”
“但我不痛不痒的,并没有觉得不舒服。”
“就是这样的病,那才更危险。你应该用激光仪器做个全身检查。”
我一下子就懵了。以前我经常想着自己没事患患病也是好的,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懒惰了。可现在,等我真正得病的时候,我却害怕地不敢再去做深入检查,也不敢告诉任何人。
又有什么用呢?晟义又不是医生,告诉他也只是增加他的担忧而已。可我却怕得要命,我不是怕死,我只是怕这么年轻就死去。我还没有结婚,还没人叫我一声妈妈,还没功成名就……什么都还没开始,就这样死去太不甘心了。
我尽量表现地跟平时一样,尽量控制自己的脾气,也尽量控制自己的心情。可这一天我还是没忍住。
吴晟义告诉我,“今天我们抓了一帮用死人骨打架的人。”
我知道重点还在后面这句,果然他接着说,“这事好象和王文森有关。”
“你告诉我这些有什么用?他的这种精力永远是使不完的,除非他进了棺材,否则你别指望他会消停。”
他没想过我会这么生气,尴尬地愣在那,但我知道我伤了他的心。
第二天,我为了向他道歉,我下午一采访完就赶去他局里准备接他下班。
但在门口,我却看到了王文森。他看到了我,就把他身边的律师先打发了。
“你还是那么风光,还是有那么多人为你出生入死。”本来他的事应该都和我无关了,但我一见他还是情不自禁刻薄起来。“你看没有我多好,你可以变本加厉做自己想做的事。”
“你怎么在这的?”他见到我有点惊讶。
“你不要误会,我不是为你来的。我男朋友在这里面上班,我来接他吃饭。”当我这样努力解释的时候,我不禁又怀疑了,难道我来这真的只是为了接晟义下班?
“晨雅,你恨我吗?”
“那你爱过我吗?”
“你一直都知道的。”
“我要你说出来。”我看着他,一字一顿地说。
“我以前,现在,以后,都爱你胜过爱我自己。”
“谢谢你。”我的眼泪出来了,他依旧有本事令我流泪。我从没怀疑他对我的爱,只是爱情在他生命里永远不是最重要的。
“但我不相信。”我檫干眼泪又说,“除非你能为唱一首歌。”
“你知道我不会唱歌的。”他挠挠头,不好意思地说。
“一个男人如果真的爱一个女人,他就算是念歌词也会念的。”
他被我逼得没有办法,只好看着我唱起来,“当我终于懂得珍惜,你却早已远去。如今我再后悔,也已经来不及。既然再无办法,那么让我们用微笑来分离……”
“不,你唱得很动听,但我不会被感动。”是的,我不会再被感动,可他又没说要感动我,我又何必如此强调?
孩提的时候,我一生气就会躲在房间里,外面有人敲门我也只会说——我不在。没想到现在这么大了,也还是会使用这种自欺欺人的伎俩。
“晨雅,我们离开这里重新开始好吗?”
“你以为你对我说句情话唱首歌我就会像哈巴狗一样跟你回去吗?王文森,你总是这么自以为是!这些是你以前欠我的,我现在只是把它补回来而已。”如果真的不再爱他,那么何必把它补回来?
但我真的已不再爱他,也许这真的是我生命的最后日子,我不想带着这种遗憾进棺材。
这个时候,我看见晟义站在警局门口,距离不是很近,但我想他足以看清所有事。
他慢慢走过来,跟王文森握了握手,“好久不见。”他们互相在那寒暄了几句,看起来并不像有任何过节,也许男人为人处世一向比女人大方。他们现在已是顶天立地的男人,再也不会为个女人而丧失风度。
告别的时候,吴晟义由衷地对他说,“如果有什么需要,你尽管开口。”
这个露天场地很大,但我却容不下这句话,我故意强调地说,“对,我男朋友现在是这里的副队长。”
回来的路上,我问吴晟义,“你真的会帮他?”
他没有回答我,但却问我,“我是不是成了你的负担了?”
“你怎么会这样想?”
“你还是没有忘记他。他唱一首歌就可以让你感动。”他终于拿出颜色来了。
“对不起。”越多的对不起,越深的距离。我这才发现,一个人道歉,才是两个人之间的强者。而强者的本事就是令对方伤心。我和吴晟义都不是,王文森才是强者。
“别人都说,最高境界的爱便是成全,我想我现在也要试着去接受。”
“你什么意思?”我忽然如醍醐灌顶,明白过来。
“我不想妨碍你。我想只有我的离开,才可以让你去追寻更好的东西。”
“你们男人总是这样,自己想分手却总要找些冠冕堂皇的理由。”
“你知道我不是这样的。”
“他以前从没为我唱过歌,我只是把这种遗憾补回来。”
“如果现在你对他不再有感情,那么,这怎么算得上是遗憾?”
一时间,我答不上来。难道真的是说有可能我已患上不治之症,所以我才如此的吗?我对他的感情,难道真的已随时间消逝了?
假使感情也有时间,也了解光阴的流逝,那么,所有的一切是否就仁慈些?
一瞬间,我了然明白,感情只有内在的生理时钟,而不知道外在的光阴。日月迁移,对它是毫无影响的。感情并不知道怎样去爱,也没有相聚和诀别。
所有的感情都留给想念和回忆它们的人。可它们却是有感知的。
据说,人的感觉神经之中,最后消失的,是听觉。眼睛睁不开了,嗅觉失灵了,舌头再也尝不出五味,只有听觉留着。呼吸和心跳都停止了,听到亲人在耳边的呼唤,竟然会淌泪。
所以即使感情已死去,依然还是会听到多情之人对它的呼唤。
“我不是怕输,可现在我才发现,我永远都不会输,因为自始自终,我连个对手都不是。”他惨然地说。
“我一直以为,因为有你,爱才宽容。可我现在才发现这简直就是个笑话!”我愤怒地向他咆哮。
当泪落下的时候,所有风景都沉默。他可曾理解,那是一段我相处了十几年的感情,是所有青春美好的日子。
“晨雅,你一定要幸福,为了能让你幸福,我可以做一切,包括放弃你。”吴晟义堆着坚硬的微笑说。
“我们再试一次,好不好?我以后一定不会这样了,请你相信我。”我几近哀求地说。这是我第一次如此低声下气说话。原来我们放下尊严,放下固执,统统是因为放不下那个人。
“我不是不相信你,我只是无法相信存在你感情里的邪恶。”然后他又无力地说,“你不要这样,我只是想给大家一些时间冷静一下,如果你真的需要我,我还是会出现的。”
“真的?你真的还会出现?”
“恩。”他重重地点了下头。
我决定去医院做深入检查。我只不过是放弃一个人,但现在每个人都来遗弃我,我已不再惧怕死亡。
遗弃和放弃是有区别的,放弃是因为在乎,遗弃就是没经过我允许,私自将我扔下不闻不问。
检查结果出来,那个医生神色凝重地问我,“你的家人呢?叫他们过来。”
“不,我自己能应付,我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我的眼泪还是流了出来,我终究没有自己认为的那样坚强。
“你这种病没有家人知道是不行的。到时做手术也有风险的。”
“如果医不好,那就不要做手术了,我不想走之前还在身上留块疤。”
“什么叫医不好?还有,你要走到哪里去?”
“我不是得了什么绝症吗?”
“你想死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那个医生一脸怪异地望着我。
“你是说我根本不用死?”
“至少这个病是不会要了你的命的。”
“那你刚才干吗那种语气?什么非要家长来签字的。”
“小姐,你这么年轻,很少有病是可以要你命的,但这不代表你的病情不严重。你的身体里都是真菌,所以你要换大量的血。”
“你尽管换吧,全部都换掉我也无所谓。”我慷慨地说。
窗外的微风徐徐吹进来,我突然觉得,活着真是美好,单为这风、这空气便是充分的理由。
“每个病人都像你这种心态,那我们医生的压力就少多了。”
“还有机会被你们医生开刀,那都是一种幸福。”我由衷地说。
“虽说到时我们会用麻药,但你醒来还是会觉得很痛的。还有你至少要在医院修养半个月。”
“我知道的,没关系。可是,我为什么会得这种病?我卫生方面一直很注意的,别人都说我有洁癖。”
“就是因为你从小有洁癖,一点脏的东西都不会碰,这反倒降低了你的抗体。但这几年可能是你精神压力大,生活也不规律,又缺少运动,这些统统会破坏你的系统,造成血脉不流通,所以你的体内才会有那么多真菌。”
离开医院,我忘了晟义也许还在生我气,就匆匆跑到他局里去找他。不,就算他还在生气也没关系,我要告诉他,我得的并不是什么绝症。
“他已经办了离职手续。”那个警员却这样告诉我。
“什么?那他去了哪?什么时候回来?他的号码为什么一直打不通?”
“对不起,这些事他没有交代给我们。”
真是有钱的少主,新宠做错一点事,便罚开始住冷宫,而且连个伸冤的机会都不给。这个世界,白痴才说钱没用。
我也太糊涂了,一个相处了两年的男人,竟然对他的性情还如此不了解。
幸福这东西,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现在我才深深体会到失去才珍惜的痛苦。
我放下最后的一丝颜面,来到这座宏伟的别墅前。彼时暮色苍茫,我意志力有点薄弱,到底开口求人难。是,我年纪轻,碰钉子无所谓,但登门找人,想想面孔就涨红了。
我觉得自己真的是狼狈不堪极了,说不定等下里面那高傲的女人会叫工人把我撵出来。是我把她儿子气出走的,我现在又有什么资格来问他的音讯?
如果我还有一点识趣的话,就不该在这个时候贸然前来。2009年的女孩也该有自尊。可是,我还是不由自主地迎了上去。
对于我这位不速之客,潘美枝一点也不感到惊讶。只是,令我感到惊讶的是,这位贵妇人看上去憔悴多了,却也慈祥多了,再也没有咄咄逼人的气势了。原来人真的都是没有形状的,放在什么样的容器里就是什么样,不是方的圆的。
“阿姨,把晟义的地址给我好吗?我想去找他。”我哭丧着脸,眼泪就快溢出来了,我还是头一次在一个女人,还是个隔一代的女人面前这么赤裸裸地表露我的感情。
“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晨雅,牺牲不起,设法补救,牺牲得起,无谓难过。”潘美枝轻轻抚摩我的手,安慰我。
“如果他有打电话给你,你一定叫他打个电话给我,至少也要告诉他我很挂念他,真的。”我瘫在旁边泣不成声,我好久没有这样尽情哭过了。
女孩子别的没有,泪腺和脾气倒是很争气,只要一不如意,它们就会来给你撑面子。
后来我才知道,能令你哭得出来的都不是最伤心的事。真正痛彻你心扉的事是没能力让你有眼泪的。所谓受伤,就是无泪有伤,是眼泪在打转还能微笑。
我从没想过,晟义的离开,却拉近了我与他母亲的距离,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