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爱情故事 单身一族 网络情缘 友情故事 都市夜思 围城内外 感悟亲情 异乡生活 资源中心小说阅读归一云思

浮半生,梦一世(15-17)

时间:2010/8/26 作者: 谷丽爱 热度: 334135
第十五章
  
  2008年的除夕总算是到了。
  
  吴晟义开了一辆崭新的银色跑车来接我,还从后座上拿出一大束的各色玫瑰花。
  
  “呀,好艳!”我故意揶揄他,其实这些花艳而不俗,因为很多花色都是我从没看过的,也真难为他是不是用了人工颜料。不过这也没什么,拿破仑的皇后约瑟芬那时就找到两百多种玫瑰,她的玫瑰园十分著名,虽然今日已经流失。
  
  “波斯有一则传说,每当玫瑰花开时,夜莺就开始歌唱,对它倾诉爱意,直至力竭声嘶,痴醉于玫瑰的芳香,随即倒落于玫瑰树枝下。
  
  当夜莺知道玫瑰被阿拉真神封为花之女王时,它非常高兴,因而向吐露芬芳的玫瑰飞了过去,就在它靠近玫瑰时,玫瑰的刺刚好刺中它的胸口,鲜红的血将花瓣染成红色。
  
  如今波斯人仍然相信,每当夜莺彻夜啼叫,就是红玫瑰花开的时候。”
  
  没想到可以从他嘴里可以听到这样深情的故事。我不知道要如何去回应这种深情,只好转移话题,“你又换新车啦!”
  
  “恩。这是送给你的新年礼物。”他拿出一条项链准备帮我带上。
  
  “啊?”等我傻傻反应过来的时候,却又不知道要如何回绝。男朋友偶尔送份贵重礼物也不算太过分,但我不想生活好过能力范围。“你为什么要送这么贵重的礼物给我?你对我这么好又没人会颁奖给你。”
  
  “就当是我要讨好你吧,等下见了我妈妈要对她容忍点。”
  
  有钱真的是比较容易好办事。我曾听过老人家传神而促狭地形容:只要有铜钿,带胡须的娘都买得到。
  
  “这话你应该是对你妈妈说吧?再说了,你不是说你妈妈很慈善的吗?”
  
  “任何一位妈妈看到最爱的儿子被一个陌生的女人占有,心里都不太会好受的吧?”
  
  “你这算是给我打预防针吗?你放心,我是不会和你妈妈打起来的。不过要是我们真的打起来,你会帮谁?”真是奇怪,人无百岁寿,却常怀千岁忧,特别是我们这些春风得意的女人。
  
  “谁打赢我就帮谁,我也很会见风驶舵的。”
  
  “那你会不会离开我?”我不是怕别离,只是忍受不了再一次要守着两个人的日子,却只能一个人过。
  
  “我为什么要离开你?”他没好气地回答。
  
  “两个人在一起久了,总会有厌倦的一天。我不知道你将会以什么样的方式离开我。”爱情就糟在会呼吸,有水分,所以保护不好也是很容易会变坏的。如果世上也有一种东西可以把爱情真空包装,那该多好。
  
  “你就饶过我吧,你知道一直都是我处于下风。”
  
  “要是你妈妈坚决反对我们在一起呢?”
  
  “别想那么多了,丑媳妇总是要见公婆的。”
  
  “我丑吗?问题是我从没见过你妈妈,我怕她不喜欢我。”
  
  最折磨人的或许不是一场惨烈战争,而是烦琐的日常生活。
  
  “你真是太过分了,从来都不担心我会不喜欢你,却担心我妈妈!”他不忍心见我紧张,随即又安慰了我,“你放心吧,我妈妈的眼光没有我的高的。”
  
  我怎么会不担心呢?只是,爱与被爱,从来都不是我所能选择的。
  
  “你还没回答我刚才的问题。”
  
  女人的智力有时真的还需要有待估量,这种事有必要追根到底吗?先不说怀胎十月的艰辛,就说自出生时几斤重到成年起码增加十六倍,这些要耗掉一位母亲多少心血可曾想过?怎么可以为一个结识数月的女子便与生母对峙?
  
  “你唯一的缺点就是记忆力太强了。”他无奈地摇摇头,女人都是不讲理的,不能与我们讲原则讲道理,要讲也只能讲迁就。“以前我可以让我妈妈帮我决定任何事,可是现在,我改变主意了。”
  
  爱情不是种毅力,可感情却必须靠承诺来巩固。我的心又笃定了。可一到他家门口,我的整个人都凉了,“这就是你家?”
  
  “你要是愿意,这也是你以后的家。”
  
  “你为什么不早点跟我说?”
  
  “说什么?”
  
  “我要是早知道你这么有钱,我高中时期就跟你了。”我恨恨地说。
  
  “那我就当不成警察了,呵呵。我哥哥帮忙家里打点生意,所以我可以做我自己喜欢做的事。”
  
  “哎呀,我全身都不舒服,你先送我去医院吧。”
  
  “那也等你跟我妈妈过招之后我再送你去。”他拉起我的手就进去了。
  
  “你们有钱人真是麻烦,什么都不缺,我都不知道要送什么东西给你妈妈。我带的这些东西她肯定都看不上眼。”
  
  “那我倒挺希望自己一无所有的。我一无所有了你会送我什么?”
  
  “我会送你一个金饭碗,让你可以时刻提醒自己,我也是个有身份的乞丐。”
  
  如果真的那样,我也许可以更加幽默一点,把自己缚上红色缎带送上门去,相信他也乐于接受。
  
  “行,你行,有本事等下你在我妈妈面前也敢这样说。”
  
  “吃千家饭,穿百家衣,这不是挺风光的吗?呵呵。”
  
  我打量了一下大厅,呵,奢华得几近不道德。
  
  我突然想起我看过的一部欧洲电影:女主角是安娜卡琳娜,演一个在戏院中卖糖果的女郎,被从事艺术工作的爵爷看中,他为她抛妻弃子,结果还赔上生命。
  
  有场戏是糖果女郎搬进优雅的祖屋,带着她廉价的塑胶家具,她穿白裙,却隐现黑色的内裤,鄙陋得不堪入目……
  
  虽然我没有女主角的那种功力造化,这几年来我也努力朝文化的最前端发展,喝最有文化的饮料矿泉水,穿最有文化的颜色白色,不吃欠文化的食品象拔蚌,不穿恐怖的鞋子高跟屐……可此刻我仍然有种侯门深似海的感觉。
  
  金光闪烁的吊灯下坐着一位显得很特别的妇人,跟一般电影里那种雍容富贵的太太不一样,虽然看起来冷淡无情,但她却像是有许多过去,铺张地说出来,也许就是一篇孝庄秘史。
  
  她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维孔那羊毛大衣。这种料子,叫谢吐许,出自印度近喜马拉亚高原一种黔羊身上,它颈部的毛非常柔软,可因为羊群濒临绝种,不准猎捕,同鳄鱼皮与象牙一样,成为国际违禁品。
  
  即使听到有人走近了,她还是头也不抬地端坐在那里看电视。
  
  “妈妈,她就是晨雅。”吴晟义说这话的时候丝毫没有松开我的手的意思。
  
  我想把手抽回来,可却又被他攥得更紧了。我尴尬地站在那叫了一句,“吴阿姨,您好。”
  
  潘美织把金丝眼镜往上扶了扶,然后慢悠悠地来了这么一句,“谷小姐,我不姓吴。”
  
  我难堪地站在那,觉得自己真的是太不争气了,竟然那么难得的一见面就闹出笑话。
  
  “阿姨,这是我妈妈汇过来叫我送给你的。”这些东西是我妈妈汇过来的没错,不过她并没有叫我送人,她甚至都不知道我已另外有男朋友。
  
  “你妈妈真有心,帮我谢谢她。”
  
  本来吴晟义要说点什么的,不过潘美织先开了口,“好了,大家吃饭吧,谷小姐,你自便。”她的这一句“谷小姐”,得体却又生疏,似乎故意隔开一层似的。
  
  一顿饭下来,我们都没有说上几句话。本来这些年我已经学会很会吃了,幸好不见发胖,也许能量都消耗在忧愁里了。不过今天我一点食欲也无,却鼓励自己慢慢一口一口打桩似吃下。
  
  “谷小姐,来尝尝我们家的茶,晟义,你去跟何妈准备一些回礼。”饭后,潘美枝端起一杯茶,又不经意推了推她的金边眼镜,这是她的习惯性动作,只要每次她对某件事漫不经心时,总会去碰一下她的小眼镜。
  
  “不用了。”我赶忙站起来说。
  
  “是给你妈妈的。”
  
  “没关系的,我很快就回来。”吴晟义安慰我。
  
  男人真是粗心的笨蛋,我都快被他妈妈逼得喘不过气来了,他还屁颠屁颠地跑开去。也许他不是不明白,他只是不想忤逆他母亲的意思。
  
  “你知道这叫什么茶吗?”潘美枝又问我。
  
  “古时少女采了茶就放在胸前布袋里,香气浓郁,蒸发出来,薰黑了采茶女,吓坏人,所以这茶以前就叫吓煞人。后来乾隆皇帝下江南,喝到了这茶,觉得好茶就该有个好名,于是就改叫碧螺春了。”经常喝茶的人通常都不知道这个缘由,知道这个缘由的人通常不经常喝茶。我也不是吃素的,早已想到这一招。
  
  “我们这样人家的孩子,都会抱怨家长管得太多,直到他们自己成了家长。”她还漏说了一句才是,满桌的菜,别人永远都不能夹第一筷,别人吃的都是她潘老太的口水。
  
  “阿姨,你想说什么就直说吧,对我不需要拐弯抹角的。”
  
  “虽然我同意晟义带你回家,但这不代表我已承认你。”潘美枝见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也没必要故做姿态了,在明人跟前也无需打讹话,所有牌摊在桌上,清清楚楚。
  
  看,懂得投胎多重要,别人要得到他们的承认才可以正大光明地存活。更可气的是,他们的孩子是少主,别人的孩子就是油瓶。短暂的生命,我不知道我还能控诉什么。
  
  做人也真是够艰巨的,总少不了要把别人的快乐揽到自己的身上。没有七窍玲珑心的人,哪能这么容易吃得消。不过幸好妲己早已成了个历史人物。
  
  我大抵没给这位高傲的母亲一个大家闺秀的印象,太不济了,但愿下辈子可以投胎到相府人家,再也不用受这种委屈。不过今生现时,自尊却要一点点剥落,荡然无存。
  
  我要动用全部器官深呼吸才勉强可以把这口气积压在腹中,长此下去,不震断经脉伤及五脏六腑才怪。
  
  不过为了心爱的男子,偶尔受次委屈,有个限度,也是很应该的。
  
  “那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做?”
  
  “真不愧是做记者的,这么有定力。”话面不重要,猜测话底下的真意,才是学问。
  
  “谢谢阿姨的肯定。”我很理直气壮地回答。既然她已向我开战,我要是再害怕,也只会让自己处于更下方而已。
  
  “我觉得你对我儿子不合适,他认识你之后,日子过得一直不安定。你这样的女子,是没办法带给他幸福的生活的。”有钱真好,可以随意伤人。还有,不喜欢一个人,也千方百计让他知道,真的是一点精力也不会浪费。
  
  在这个功利社会,金钱可以额外装腔作势,地位崇高到可以任意埋葬别人的自尊,时间一久,它的主人更是觉得可以呼风唤雨,气焰嚣张到无法无天的地步。
  
  当然了,这样的女人,如果生在汉朝,免不了又是个王政君。可我不是赵飞燕,也不是赵合德,她又何必如此咄咄逼人呢?
  
  看来“男孩要穷养,女孩要富养”这话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有钱的大家闺秀何必受这种气?
  
  “阿姨,我知道你的意思,可我擅自做一些决定,是不是对晟义太不公平了?所以如果可以,你可以让他自己决定这些事。”如果不是我够尊老,我真想这样对这位不可一世的妇人说,“干脆你把整个温州买下来,递解我出境!”
  
  “你应该要为他考虑,你要清楚,只有你的离开,他才可以生活得更好。我想谷小姐应该不是聪明面孔笨肚肠的人。”潘美枝更加咄咄逼人,她根本就是在下达命令。
  
  我也不以为奇,世上的确有许多精悍能干的女人,因为对家庭贡献比较大,渐渐得到全家的尊重,于是就任意摆弄着权威。
  
  由于年龄的重量,我现在可以承担起这些原本不属于我该承受的事。呵,不就是嫌弃别人存折里没有那么多零吗?
  
  我突然想到这样一则新闻:有一极红的外国女明星十分标新立异。把新婚丈夫的名字纹在无名指上当婚戒,并且同记者说,“钻石我可以自己买。”我此刻也想对这位蛮横的母亲这样宣誓,只是我根本没想过要结婚而已。
  
  “我也很想尊重阿姨的意见,可有些事,我也没有能力选择。我很抱歉,让我先离开晟义,这不是我力所能及的事。”我和他的感情也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点像典型的文艺电影,男女主角之外,还加添一个权威专政的母亲做配角,穿插带出许多辛酸与挫折。
  
  “真不愧是林正民的女儿,我想你真的是遗传了不少你父亲的基因。你是个聪明人,应该知道要怎样做。”
  
  她扔给我一份资料。资料不是很详细,但足够我明白一切。原来我父亲是个毒贩,十九年前被抓,判了十五年的牢。原来这么多年来,都是我母亲一个人在国外苦苦挣扎。
  
  人生便是这样,出其不意,峰回路转。
  
  “谢谢你,让我知道了我父母的苦衷,原来一直是我错怪了他们,我还以为他们只是为了挣钱而不把我带在身边的。”
  
  “你们的家事我不管,但我决不允许毒贩兼劳改贩的女儿做我的媳妇的!”
  
  “我从没说过我愿意做你的媳妇。至于晟义,我们两个的事我们自己会解决。”
  
  人是万物之灵,当然能克服环境。这回这位老文物有点不知所措了。
  
  要是在以前,我一定想尽办法跟她斗下去。但现在,我突然都谅解了。她这样做也没什么不对,要是换做我,我也不一定比她少点盛气凌人。
  
  “你们在聊些什么?”吴晟义拎着一堆东西出来。
  
  “当然都是关于你的坏话。”我整理了下脸上的笑容,若无其事地说。虽然他妈妈对我很不客气,但我不想在此刻就摊牌,我并不想造成他们母子不和。
  
  “是你向我妈妈说还是我妈妈向你说?”
  
  “都有。今天很迟了,留一些下次说。”提前离场不是我的一贯作风,但我今天心情不好,不想再假装下去,“阿姨,我先回去了,今天真是打搅你了。”
  
  “你没跟我说你要回家啊,那我送你。”吴晟义拉起我的手,又对他妈妈说,“妈妈,今天我不回来了。”
  
  “不用了,我自己可以回去的。”我想这样也是好的,至少还有时间可以给自己冷静一下。
  
  每条人生路上,都会有许多荆棘,一不小心就会让我们伤痕累累。要是想报仇,再活一世也不够时间精力。可我这样想的时候,他已经把我拉到车上了,根本由不得我反抗。
  
  在车上的时候,我努力控制自己冷静下来,所以只能闭着眼睛装做很累的样子靠在那。
  
  “你怎么了?很累吗?”吴晟义捋去我额角的头发,温柔地问。
  
  “我想明天去国外看下我父母。”
  
  “这么突然?那我陪你去。”
  
  “不用了,我又不是小孩子。”
  
  “我怎么放心你一个人去那么远,再说了,我们正好去那旅游。”
  
  “我是去看我父母,不是看风景。而且你去看他们,他们也不一定看得上你,他们以前就对我选的男朋友挑三拣四。”他母亲出在我身上的气,我现在转出在他身上,母债子还也是很应该的。
  
  “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只是想自己一个人去看我父母,不想带着别人。”
  
  “别人?我以为我是你的男朋友。”他尴尬地说。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怕他们会对你不客气。”
  
  “是不是我母亲刚才对你说了什么?”
  
  “你觉得你母亲是那样的人吗?我们自己的问题,你不要那么有想象力。”
  
  “你平时不是这样的。如果是我母亲刚才为难了你,我希望你能告诉我,我们一起来解决。”
  
  “就算是你母亲能够影响我们,那也只能说明我们的感情不够深厚。”原来我不想他们母子感情不和,只是因为我对他的感情不够。
  
  是啊,如果爱得足够深,我根本不会把一个过气的老女人放在眼里。反正已经不懂事惯了,根本不会在乎多这一次。
  
  “这个我一直知道,你不需要提醒我。”
  
  “那么,就是我一直不知道了。既然如此,我们以后不要再妥协了。”
  
  “你什么意思?”
  
  “我以为时间可以改变,但我不想以后的人生都为这些而努力,我天生不是为了来恋爱的。”
  
  我以为我现在是爱他的,我以为我已经忘了以前的,但现在我才发现,我根本不愿意为他受委屈。他的母亲凭什么对我高高在上?就算是王文森,我也不见得要受这种委屈,更何况其他。
  
  一直以为时间可以治疗一切创伤,可对我来说,岁月却更加突出伤痕。难道一个女人真的可以重复着后悔,却不可以重复着最爱?
  
  “你不可以这样对我!你该清楚你在我心中的份量!”渐渐地,他的脸上泛起一种惨痛的表情。
  
  我们的爱情好比水仙花,尚未开花,已经凋谢。
  
  “对不起,你是个好人,我也不想这样的。”现在我才发现一个人道歉,不是因为做错了什么,而是不爱。
  
  “我不要做好人,我只想做个可以和你在一起的人。”
  
  夸别人是好人,那是一种称赞,可是,在感情上只能被称为好人,就说明自己爱着的那个人不爱自己。
  
  “你不要这样好吗?”我一直以为,他是我的渡人者,帮我渡过了那段艰辛的日子。没想到,我也渡了他,让他有了一段无法割舍的恋情。只是,在以后的人生旅途里,谁又帮他渡过这段不如意的日子呢?
  
  “我说过了,我不会让我母亲决定这些事的。”
  
  “这和她是无关的,问题是我们对彼此真正的了解真的是太微弱了。我们要忠于自己的感觉。这是你的项链。”
  
  对联太虚幻境若见此景肯定会复苏——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
  
  “我给出的东西是不会拿回来的,就像我的感情。”
  
  人惟独在感情上不能收放自如,再有钱的男人也不例外。
  
  如果一开始我就如此决情,他也不至于现在这般失态。就像一进赌场就输的人,反而不容易倾家荡产,尝到甜头,不知收手,越陷越深,那才叫危险。
  
  “我离开了你,没道理还留着你的东西吧!”直到现在我才发现,深情不是我所能承受的负担。
  
  如今既然功亏一溃,我当然不会再接受他的馈赠,这是新世纪女性再也不能犯的错误,不是我血统够高贵,而是为了区区身外物,失去一生至宝贵的自尊,实在不划算。
  
  “那你就像遗弃我这个人一样随便处置吧。你扔进大海里我也不会阻止的。”
  
  呵,干嘛要折磨大海呢?它比人类早出生,在地球上应更有地位才是。人都不要的东西它要过去干嘛?
  
  古人早把这种场面概括好了——厚地高天叹古今情不尽,痴男怨女怜风月债难偿。
  
  我不知道是什么力量使一个原本如此盛气凌人的男人变得如此脆弱,也许爱人都是低微的,只有在爱你的人面前,你才会变得高尚。
  
  第十六章
  
  第二天,我打了个电话给我哥哥,把父亲的事告诉他。没想到他说,“这事我从小就知道,我们没告诉你是怕你过得不快乐。”
  
  也许他说得对,如果我从小就知道这件事,我不会怪他们没把我带在身边,我只会怪他们让我抬不起头来。毒贩兼劳改贩的女儿,能光荣到哪里去?
  
  “我想去看下他们,你跟我一起去。”
  
  “你就放过我吧,我跟他们又不熟。”
  
  我被他气炸了。原来怪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但不怪别人却是需要理由的,这些年来,我们都已经习惯了责怪,很难纠正过来了。
  
  我一下子又泄气了,一个人去那么远的地方确实需要很多的动力,我不知道我过去能跟他们说什么,总不至于我穿过半个地球就是跟他们说,“对不起,我要是知道爸爸是劳改贩,我会懂事些的。”
  
  这样别人不会说我蠢,因为他们不会说一个疯子是蠢的。
  
  接下来的几天,我买了一些毛线,打了一件毛衣,是给我的狗狗阿酷的。我很抱歉,我第一次打,只能送给我相依为命的伙伴,真的不是拿它做实验的。
  
  可是,我感觉十分辛酸,这不就是另类古佛青灯吗?尽量想些玩意儿来做,消磨生命,以为这样就可以填充自己空虚的心灵。
  
  除了这件事我做得比较古怪外,其他的我照样吃得饱睡得好,根本没有一点消瘦憔悴的迹象。
  
  所以我不明白何以那么多女子感情一受挫就会有自甘情堕落情意结,没有人来爱,那就自己爱自己,这是芸芸众生都要去做的事。
  
  已经成年的人都应该知道,受生活上细琐的折磨久了,若不想被它打垮,就是你去打垮它。
  
  也或许是人一旦习惯了离别,就不会觉得那么悲怆了。
  
  假期结束上班的那一天,我主动去跟主编揽下另一个栏目。从此以后,我想好好工作,不想连它也要嫌弃我。
  
  本来我是八个小时在报社的,但现在我只有八个小时不是在报社。我觉得我的时间都是空白的,所以只能很奢侈地消费在工作上。
  
  这些都是女性的通病,恋爱的时候,整天神经兮兮,走个路都想有个依靠,别说工作,连日常生活都难以应付。一旦感情失势,就会把所有的精力转移到事业上,什么性格、脾气,统统都被职场规则磨得不成样子,然后神采飞扬,昂首挺胸接受一切推崇。我也如是,今时的我已非吴下阿蒙。
  
  人幸好有骄傲这个本性,否则成功又有什么意义?
  
  从小就独立长大的人,忍受能力总是强一点,从来没真正饱受过家庭的温暖,所以对感情的流失也不会那么敏感。因为我们知道,幸运并非必然,社会就算欠你什么,你也无能为力,你能做的就是处世大方一点。在精神上吃点亏,这是我们所能承受的限度。
  
  所以即使在真正的困境里,我也一直提醒自己:每次自怜不得超过十分钟。
  
  果然,不假几日,我的功力就突飞猛进,像是打通了任督两脉。我也真算是幸运,根本不用千锤百炼,生下来就注定是要工作的。
  
  世上许多事其实都毋须天才,只要肯坐下来,全神贯注,一心一意,好好的拨时间出来苦干,已经成功一半。所以要是有那么多时间怨天尤人,还不如好好养精蓄锐。
  
  主编见我这么卖力,又是新手,这个有才人认为新手会更有发展潜力,所以就帮我做了大幅度的声势宣传。人微、力薄、言轻,写的文章当然也无人要看。
  
  我才入行几个月,算新手已经很客气,因为写作本来就是一份奇怪的职业,岁月一下子被蹉跎掉,写了十年八年也还算新入行,而资深作者往往已经写了超过半个世纪。
  
  可见在文坛立足也不一定是文才的问题,任何模糊不清的作品只要加以大力宣传,冠上几个故弄玄虚的名号,再请几个所谓的名人吹鼓一番,即可造成一副高不可攀那样的轰动。所以要想在短时间内蒙骗一小撮人,实在并非难事。
  
  我现在最大的抱负就是好好养活自己,再奢侈一点就是伸伸懒腰,打打呵欠,做一点点小事娱己娱人。
  
  所以,很多时候,批评作者语言乏力浪得虚名,不外是因为发言人还没有得到做作家的机会。只要能出名,虚名也是好的。
  
  清高的人,特别是艺术家,往往要穷一辈子。有些就算有真才实学,也要等过身之后,作品才叫人炒得炙手可热。凡高在生的时候,也受尽了人世的炎凉。八十年后,连鸢尾兰这种很普通的习作居然得价五千万美元。难怪有那么多有才人经常要自杀。
  
  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我还是没有病倒,但我的阿酷却病倒了。
  
  整个晚上,它看都不看我。我不是想让它看我,我只是想在它眼里看到我自己。但它眼里只有眼屎。
  
  我摸了摸它额头,只好把它送到医院,因为我根本不知道它是发烧还是发骚。我自己的手都是冰凉的,哪能感受得到它的温度。
  
  那个满脸胡渣的兽医一本正经地问我,“你给它吃什么?”
  
  我很骄傲地回答,“我吃什么,它就吃什么。”至少我觉得这不是抬举了我自己,好歹人在排行榜上还是比狗高等的。
  
  “你怎么可以给它吃这些东西?它是名犬,当然得给它吃最上等的狗粮了。而且你就算给它吃肉,你也得先把骨头给剔了再给它吃肉。”
  
  兽医给它打了一针,又开了一堆药。我心惊胆战地问他,“这药怎么吃?”
  
  “当然是喂它吃了。它现在是营养不良,你要去多买一些营养品。”
  
  我想我是该去多买点的,顺带我也吃一点,或是再干脆一点,以后它吃什么我也吃什么算了。Nndx,竟然连只狗都比我金贵,我开始嫉妒它了。
  
  我出了候诊室,却看到吴晟义站在那等我。
  
  我走上去,把狗放到他怀里,满身委屈地说,“这是你的狗,你自己来抱。”
  
  我们隔着一个狗的距离拥抱了一下。出了医院,我问他,“你怎么知道我在这的?”
  
  他没回答我,过了很久,他才说,“我看见你抱着它从家里出来。”
  
  我一下子明白过来。“既然你还是这么关心它,以后还是你自己来养吧。”
  
  他淡淡地说,“我不是关心它。”
  
  “我原以为它只是只普通的漂亮小白狗,只要给块骨头,它就乖乖地在角落里长大了。但我现在才发现我根本伺候不了它。所以还是你来养吧。”
  
  “我一个人我也养不好。”
  
  “你不应该把这么重的包袱扔给我,你看我现在都没时间照顾自己,哪还能照顾好它。”我可怜兮兮地说。
  
  “那就把它人道毁灭吧。”他任性起来。
  
  虽然这很不人道,但他是个说到做到的男人,上一次他虽然没把项链扔到大海里,因为当时我们不在海边,但他却把它扔到小河里,然后头也不回就走了。
  
  我只好叫人过来打捞,我自己也下去捞,最后捞是捞上来了,但当时我却想把自己也扔掉算了,那么脏,我都懒得洗。
  
  我去店里洗项链,店员告诉我它价值不菲。我很纳闷,只好把它寄去给他妈妈。
  
  没想到今天,又旧事重蹈覆辙。我恨恨地告诉他,“我拿去拍卖,我想它的价格一定比我的高。”
  
  “随便你,我现在送它回去。”
  
  我没办法拒绝,因为他根本没问我,我只是占阿酷的光,顺便被送回去。
  
  一路上,我们都没说话。到了家门口,我只好跟他说,“很迟了,你回去吧。”然后不等他说什么就进去了。
  
  我走到窗边向下忘去,他已经绝尘而去了。我真是自做多情,我还以为他会倚靠在车旁,傻傻地仰望天空,仰望星辰,也仰望我。
  
  我去倒了一杯水,抱起阿酷,准备喂它吃药。但它却一点不像生病的样子,使劲摇晃着脑袋怎么也不肯吃药,还用爪子把我的手抓伤了。
  
  我很生气,开始对它发脾气,“活该你营养不良,你要是良了还不天天要跟我打架。”
  
  回应我的只是它歇斯底里的尖叫,我很害怕,只好把它放开。
  
  “我养你就是为了让你气我的吗?你说你能干吗?……”说着说着我自己就哭出来了。真是丢人,竟然活活被一只狗气哭,它也真不愧是拿过奖的冠军。
  
  这个时候,门铃响了,我去开门。
  
  吴晟义手里拎着两大袋东西,“我来送吃的给阿酷。”真亏得他想出这个办法进我家。
  
  “你的手怎么了?我送你去医院。”他看到我伤痕累累的手,显得很焦急。
  
  “不用了,家里有膏药,涂一下就可以。”
  
  他进我房间拿出了药箱,小心翼翼地帮我消炎涂膏药,最后还拿出纱布我把一只手都裹起来。
  
  “喂,你这样把我裹成僵尸手一样,我无病也会呻吟的。”
  
  他没理我,又拿出几粒消炎药给我吃。我生平最怕的就是吃这些东西了,一点也不甜,而且还不知道会在肚里发生什么反应。
  
  “是阿酷把我害成这样子的,你叫它帮我吃。”
  
  “你们两个都要吃。”
  
  “好,你让它先吃,它要吃得下我也吃。”
  
  他从袋里拿出肉饼,把药塞在里面,然后叫了一声阿酷,它乖乖地就吃下了。
  
  我自作聪明地去厨房拿来一片面包,也把药塞里面还揉了揉。吴晟义见状就叫了起来,“你这样是不行的。”
  
  我不理他,快速把“药包”塞进嘴里,可是却怎么也吞不下。我只好咬了咬,可是,苦得我整个都吐出来了。
  
  原来人和狗终究还是有区别的。除了鼻子,人的任何一个器官都比狗灵敏,所以,再好伺候的人都比狗难伺候。
  
  “你跟全世界最聪明的狗在一起,怎么还是一点长进也没有。”他去倒了杯水给我,有点幸灾乐祸。
  
  “你们聪明人买的狗也确实狗聪明的,知道为旧主报仇血恨。现在我们扯平了,我伤了你,现在它又伤了我。”
  
  “这种报仇方法我一点也不稀罕。”说完他就走了。
  
  第十七章
  
  我以为我能够对吴晟义如此狠心,是因为我不想和一个爱我的男人在一起的时候,心里又想着另一个男人。
  
  可是,当我再次见到王文森的时候,我竟然可以做到心如止水。
  
  这天,我在超级市场遇到了高中时的同学,正好赶上了对方过生日,就顺便被邀请过去凑热闹了。
  
  到了那我才知道这哪是什么生日宴,简直就是鸿门宴,当然不是对我,而是另外一个我想不到的人。
  
  原来是王文森一个兄弟的马子被一个有眼不识泰山的家伙欺负了,结果他们就把那人打成五颜六色的了。
  
  那家伙也是有点来头的,早就投靠在一个叫龟头的门下。平时气焰嚣张,纯粹是属于这样一类人,别人打他右边脸,他就会毁了别人左边脸,可要是女人剥他外衣,他自己就连内衣也奉上。
  
  这次竟为了个女人被打成这样,更是心有不甘,大张旗鼓地请出他的老大为他报仇。
  
  手下的有事,当然是做老大的先出来谈判了。这两位老大的共同朋友就想趁着这次他生日,和平地解决此事,毕竟这世间的恩怨,不是靠杀光才能完结的。
  
  只是我没想到的是王文森竟然一个人就来了,当然了他更是想不到我也会在这里。
  
  他人还没进来,对方那个叫龟头的老大已经把十杯酒一字排开了,很嚣张地来了那么一句,“别的都先不要说了,先把这赔罪酒全干了再说。”
  
  “我是来喝酒的,不是来赔罪的,但现在我改变主意了。”说完王文森就把我拉了出去。
  
  “我是来帮我同学过生日的,如果你找我有事,那么等我先喝完酒再说。”
  
  不是我现在不想跟他走,而是如果我不料理这些后事,明天肯定又少不了一场打斗。而且现在我很生气,就算我离开了他,他还是照样过他打打杀杀的日子。
  
  我又进去,不理会他们,举起酒杯说,“今天也算是我同学的生日,不能为了点小事扫了大家的兴。这赔罪酒我就代干了,希望此事到此为止。”
  
  “谷小姐真不愧是女中豪杰,赔罪就不敢当了,把酒干了就可以。”这龟头本来就畏惧王文森三分,现在有我给他铺台阶,他当然是毫不客气屁颠屁颠地下了。何况有豪杰可以把酒欢,他还能求什么呢?
  
  人的天性便是这样凉薄,只要拿更有兴趣的来换,一定舍得。
  
  当我一口气把那十杯酒干掉的时候,在座的各位就都傻眼了。
  
  “谷小姐,我从没对哪个女人佩服过,可对你,我真的是无话可说了。”龟头在那一个劲地奉承讨好我。
  
  有时候,我也是很佩服这个龟头的。这个武大朗一样的人物,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本领可以让那么多人跟他。难得的是他也算是个好人,在这样的人面前,我可以肆无忌惮地喝酒,根本无需担心有什么形象问题。
  
  我去解手的时候,顺便也把肚子里的东西都吐出来了。我从来没有过醉酒的经历,这次是真切体会到了“酒气穿肠过,情义断肝肠”的意境了。我不喜欢喝酒,可知道自己有本领可以做到喝酒像喝水一样。
  
  我为自己的这种本领自豪,可却也认为这是女人的不幸,就如女人的理性一样悲哀。虽然脑子还是很清醒,可身体还是不受控制软绵绵地很吃力。我只好随便找了个房间躺下来休息了。
  
  过了一会儿,龟头进来了,满身都是酒气,“没地方睡了,就挤一下!”
  
  这位先生也真可爱,以为天下女性都可以和他有华洋轇轕。
  
  既然龟头有本事这样耀武扬威进来,所以我是没办法指望我的老同学了,不是他不义气,而是太薄弱了,至少还不够与龟头的势力相抗衡。成熟的成年人要求通常很低,他只要不倒戈去助我的敌人,我已经满足。
  
  “我肚子饿了。”说着我就立马跑到了厨房,拿起一根香肠使劲在那剁。我很赞赏自己遇事能够处变不惊。如果一点小事就大惊小怪,抱头痛哭,那连我自己也吃不消。
  
  龟头还不死心,屁颠屁颠地跟了上来。“我们老大不好做啊,风水差到极点,克不住的人还真不能坐这个位置。”他开始牛头不对马嘴地显耀自己的地位。
  
  “那我相信你一定克尽天下苍生。”
  
  “很迟了,快去睡吧,我不会对你做什么的。”说着就过来拉我,根本瞧不上我手上的那刀。
  
  “你是不是嫌一根香肠不够啊!!”我狠狠地盯着他的下半身。我不喜欢替天行道,这种人迟早被强中手摘下首级当球踢,可是很多时候,我会无所顾忌。
  
  “你行!”龟头悻悻地走了。他不想吃眼前亏,他知道有些女人一到成年便专门往残忍凶狠方向发展,他自感应付不了。何况为了一株草断了自己的根,怎么想都是不划算的。
  
  我并没有感到丝毫的害怕,可是却突然对王文森充满了愤怒。如果不是因为他,现在我会沦落到被这种男人欺负吗!!
  
  爱情是善良的,可爱情中的别离,却是多么残忍。
  
  我走出大门的时候,迎面吹来了一阵凉飕飕的风,我不由地打了个冷颤。
  
  我心情十分差,并没有梳洗,短发愤怒地蓬松着,碎碎鬈发全在脸边冒了出来,一个个都是小圈圈,衬着浓眉大眼,像拉斐尔前派画家笔下的那个邋遢主角。
  
  然后我看到了不远处灯下倚着一个人。
  
  “我很担心你。”
  
  “你总是喜欢和我开这样的玩笑。”我冷笑道。
  
  难怪别人都说,一个人的堕落就从感情失意开始,要是我感情现在很圆满,我敢自鼻孔里哼出来扮奸诈?
  
  可对于此刻,如果仅仅只有他的担心,那也太难堪了。
  
  “跟我回去好吗?我现在才知道我根本没办法一个人生活。”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回到我们没有分离之前,他就对我说这些话那该多好。也许人生的遗憾不是没有拥有,而是只能在流失的过往中领略伤痛。
  
  曾经的多少次,我都问他,“你爱我吗?”他总是取笑我,“你这样问就是输了。”“我不介意输,我只要你爱我。”他是爱我的,从一开始我就没有怀疑过。只是他只会说,“有些东西说出来就没意思了。”那三个字对他来说实在是太难以齿口了。
  
  “你王文森想找个女人还不容易吗?只要勾一勾手指头,就有一大堆女人等着你宠幸。”如果一个人出现会让你痛苦,那是因为你的心里一直有他。东西舍不得扔掉那就存起来,可要是人舍不得放下,存在心里是很痛苦的。
  
  “你不要这样好吗?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会退出来的。”
  
  只要?这样的承诺是不是太沉重了点?多少年了,我等的不也就是这句话吗?多少年了,我不就期盼他像太阳神阿波罗抢走月桂花达芙妮那样把我带到不知名之处吗?可现在终于等到了,却尝不出是什么味道了。
  
  如果今天,他是特地来找我说这些话的,也许我会被打动。可现在只是顺便被提起,所有的诚意就只能大打折扣了。只到此时此刻,他还是没有心甘情愿去放弃,我不是担心他做不到他的承诺,只是不想他以后有所遗憾罢了。
  
  “退出来?呵,那不是等于要了你的命!”我刻薄地让自己缓了口气,然后接着道,“我不会重复自己的伤害的。再和你在一起,只不过是再多一次伤害而已。”
  
  他是吃这口江湖饭的,我要是想跟他为生,迟早也会粘上恩怨。女人的岁月真的经不起这些磨练,要是时间能够倒流,要是我够年轻……
  
  可是,人能够飞向未来,却不能回到过去。科学家说,只要发明比光速快的交通工具,人类理论上是可以飞向未来的。但是人,一定不能够回到过去,时光不会倒转来行走。
  
  “对不起。”他愧疚地低下头。
  
  “病人用不着为自己的病向别人道歉。”
  
  我的生命就像一本写坏了的剧本,开场时天时地利人和,轰轰烈烈,满以为会有无限美好的情节跟着出场,但没有,现在开始就销声匿迹,呜咽一声,就此夭折。有胎死腹中的疼痛。
  
  “你不要这样,以后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他就像那种出神入化的武林高手,即使被震断五脏六腑,表面也不敢露出来,一切都郁在体内。
  
  我没想过我心爱的男子会对我如此低声下气,我突然感到很难过,他曾经是那么盛气凌人,我宁愿我们感情上的距离如隔参商,也不想他变得如此柔弱。
  
  有人居然说,世上最痛苦的事就是相爱而要分手。可是要是真正相爱,应该爱到天荒地老,爱到海枯石烂,怎么会分手?当然是爱得不够,否则,大不了就死在一起,想分手都分不了。
  
  爱得还有理智的人,无非就是爱自己爱得没有转圜的人,可这世上,有谁不爱自己多一点呢?想让别人多爱你,不就是爱自己的一种表现吗?可让人自己承认这一点,真是太不堪了。
  
  “只要时光能倒流,我就答应你!”我把所有的泪光都孳生成了一股悲愤的力量,流转在我心间,然后拖着一个疲惫的躯体消失在夜色当中。
  
  第二天,我打电话去社里拿了一个月的假期。本来我是想去偏远的城市散散心的,可是在去机场的路上,我却突然觉得,飞机是承受不住我的重量的。
  
  我只好回到家里,无所事事地躺在床上。果不出其然,当天傍晚我就没有力气起来出去吃饭了。
  
  我像那种功力深厚的高手,一早就受了重伤,现在才敢表露出来而已。
  
  我终于知道人为什么感情一失意,就特容易生病。没人陪伴,只好自己制造一些细菌来凑热闹。
  
  门铃响了很久我才没办法支撑着出去开门。
  
  吴晟义站在门口,有点腼腆地说,“我知道你请长假了,怕你没钱吃饭,所以我请你出去吃饭。”
  
  “好,我去换下衣服。”我就算饿了自己,也不应该把身体里的细菌饿死。
  
  “你气色这么不好,生了什么病?”
  
  “相思病。”我并不是得了相思病,现在已经没有人可以给我思念。但没人思念,我更加痛苦。
  
  “那我也送你去医院。”
  
  很好,他现在的承受能力已经好多了,那我也不需要将他拒之门外了。
  
  “你就饶过我吧,你知道我最怕进医院了。你还是请我出去吃饭吧,我都快饿瘦了。”
  
  “生病也想吃东西的吗?”
  
  “我得的又不是胃病。我只是觉得四肢无力,头有点痛而已,我怀疑就是被饿坏的。”
  
  “你怎么有本事把自己搞成这样子的?你家的阿姨呢?”
  
  “我把她打发了。”如果生病还请人照顾,那有什么意思?
  
  “那好吧,你先吃点药睡一下,我帮你做几个菜。”
  
  “你会烧菜?”
  
  他没理会我,拿出药倒了杯水给我。我没力气跟他争辩,只好一口气将那药吞下。很奇异的,这次竟然一点也不觉得苦。也许一个人心里发苦的时候,再苦的药都不会觉得苦了。
  
  “我的手艺是跟我外婆学的,她是个很有烹饪天赋的韩国人,就是用这招抓住了我外公的心。”
  
  “你用这招对付天下的女人,真是无敌了!”
  
  “不是为心爱的人,烹饪是很烦碎的。我从没见过我妈妈下厨,也许是我爸爸早逝的缘故。”
  
  我突然觉得很难过,不是因为他爸爸过世,而是我们认识了那么久,我竟然都不知道他爸爸早已过世。
  
  一桌的韩国料理在吴晟义一人的忙碌下总算上齐了。色香是齐全了,就是不知道味道如何。
  
  我突然觉得普天下就懒人最有福了,他们只管自己晃荡着,不用绞尽脑汁,专门等着别人来伺候他们,只要稍微付出点代价,那些寒窗几十载的高科技人才就会来为他们谋福利。这样想的话,你看懒多好。奇怪,怎么会生出这种少奶奶的感觉?
  
  我赶紧回过神,很不客气地动起了筷子,把每道菜都尝了个遍,然后大大舒了口气。
  
  “怎么样?”吴晟义紧张地盯着我。这样子,哪像是问一道菜的味道怎样,倒挺像向一个女人示爱后问她意下如何。
  
  “不错。”我强撑着吃了几口,其实这真的不是他的错,因为根本就是我自己没有胃口,刚才只不过是在逞强而已。
  
  “我外婆想把她的毕身所学都传给我,不过我回国后就再没机会下厨了。所以今天也算是我出师后第一次做。”
  
  “是我不好,糟蹋了你的良苦用心。为了补偿你,下次换我做饭给你吃。”其实他对我越好,我心里就越愧疚。
  
  “你会做饭?看不出来。”
  
  “你太欺负中国女人了!”含不含银匙出生不是我自己可以控制,那么烹饪手艺学得好一点总不太难吧。
  
  “不这样刺激你怕你不做给我吃嘛,呵呵。”
  
  “你真是好心。”
  
  “现在才知道我好啊?”
  
  “这么难吃的东西我不用天天吃。呵呵。”
  
  “喂!!”
赞(0)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

参与评论

246938 条评论
×

欢迎登录归一原创文学网站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