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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半生,梦一世(12-14)

时间:2010/8/26 作者: 谷丽爱 热度: 86990
第十二章
  
  我让王文森陪我去舞厅整理梦姬的东西。到了门口,那两排穿着旗袍的小姐看见我们就很恭敬地鞠了下躬,但没想到却说,“森哥,你好,我去叫我们老板出来。”
  
  “小妹,不用了。”王文森赶忙叫住了她,“你忙你的去吧。”
  
  我很是惊讶,“你跟这的老板认识?”
  
  “但你能来这工作可我不是我给你说的情。”他显得有点闷闷不乐。
  
  我很清楚,那时我来这里工作,尽管只有十几天的时间,但也足够让他面子很挂不住。
  
  我只好立马转移话题,“不是应该叫小姐吗,怎么叫小妹了?”
  
  “叫小姐不尊重。”他就是这点好,在言语上从不占人便宜。
  
  “那像三十年前一样叫同志,不是更尊重?”我想这个时代真的是进步了,温家保在前段时间通过国家宏观调控上调了粮食价格,一下子提高了农民的身价,现在连小姐的身价也被某些有才人给提高了。
  
  他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但却又突然说,“你朋友是我叫人找过来的。”
  
  “你是说李梦姬?”
  
  “恩。不过我当时不知道你们是朋友,我只跟你们老板说随便找个厉害的角色,把你压一压。”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现在已不是计较这个事的时候。只是我想,当时如果没有他的这个决定,我和李梦姬也不会相遇,她现在也许也不是这个情况。
  
  但是,我们曾经的任何一次微小细节,比如打个喷嚏,拍下肩膀,甚至眨下眼睛,都会让时光错漏,让我们以后的人生有天壤之别。
  
  人生如此,不是单凭我们的力量就可以改变的。
  
  这时,柜台边的领班来带路了,“森哥,你来了啊,这边请。”
  
  “看来你在这里很吃得开啊,各个都认识你。”我开始揶揄他。
  
  我不是在吃醋,只是这些女人都把我视若无物,真是太过分了。其实我还是有点在吃醋的,只是让我自己承认这一点,实在是太困难了。
  
  王文森找了个位置坐下,我自己去后台整理梦姬的东西。可是,等我出来的时候,正好一曲舞毕,客人纷纷往自己位子上走。
  
  本来我是等他们走完再走的,可是后边的人却不由自主地把我往前推。现在的人,已经培养出一种在人群连推带撞以求前进的高超技术,不再对陌生人讲客套话以及说对不起。
  
  我根本不需要自己走,是这个人潮推着我不得不向前移去。突然,有只大手在我屁股上摸了一把,这决不是别人不小心可以做的事。
  
  正当我转过头准备呵斥几句的时候,我看到一个扯起嘴角的四眼男人,戴着一副除了少林武僧一般人很难一拳将它打破的眼镜,眼睛却小得象两颗蚕豆,穿着一件厚重的毛衣,塞在裤子里面,这让我有了上前去把毛衣拽出来的冲动。
  
  在我刚完成这个思想不久,那边王文森却已经过来把他拽住打了。
  
  “喂,算了。”我只好拉住他的衣角劝他。
  
  就在这个时候,旁边的六七个男人也加入了和王文森对打。我上去扯住他们的衣角,“喂,你们别打了。”
  
  他们没理我,不过也没打我,刚才我真的做了被打的心理准备。也许是这些江湖中人,觉得打女人太不光彩了。我连被打的资格都没有!
  
  我知道王文森从小是在武馆长大的,但今天也算是我第一次亲眼看他打架,我没想过他那么能打。以一对七,他却一点也没处下风的意思。
  
  这些人还没完全解决,又有一大帮人冲来加入打斗了。不过幸好的是,这次他们是和王文森站在同一战线的。
  
  我本来想过去劝王文森让他们都别打了,可是,离我很近的一个男人却突然抡起一个啤酒瓶往桌角一砸,接着就把我一拉,那个锋口就已经挨着我脖子了。“你们都给我住手!”
  
  原来他们刚才是胜券在握,才不屑对我动手。现在他们是走投无路,已顾不上面子问题。
  
  “你放开她,此事到此为止,一切损失都由我来赔。”王文森咽了下口水,嗓子有点沙哑。
  
  “我凭什么相信你?”
  
  “这舞厅是我开的,你要找事可以随时找我。”王文森见他还在犹豫不决,又狠狠加了一句,“如果你敢伤她一丝汗毛,我立马就全部废了你们!”
  
  “你先放我们出去再说。”这个男人又开始讨价还价。“我……”
  
  他后面的条件还没说完,我就举起我手上的包使劲往他的脸上砸去。他本来就已经是伤残人士,现在被我这么狠狠一砸,瓶子自然就掉地上了,不过我脖子也被划破了一点口子。
  
  王文森赶紧上来护着我,然后拥着我向门口走去。“我先送你回家。”
  
  “算了,叫他们别打了。一点小事,何必把事情搞大。”我的声音有点发抖,刚才不是不害怕,而是根本就还来不及。
  
  他没理我,只是劝我,“以后这么危险的事不要做!”
  
  “还好了。”一个只会攻击女人的软脚虾,能有多大杀伤力。这种事,我根本不需要男人帮忙。小时候偷看他们舞刀弄拳,也不是一点功效都没有的。
  
  到了家,他帮我处理伤口,这个药箱本来是我怕他有万一而买的,现在没想到被我自己用上。
  
  “那个舞厅真是你开的?”
  
  “恩。不过我平时很少去,所以刚开始几天你去那我也不知道。”
  
  “你回去看看吧,我没事了。”
  
  “他们会处理的,我陪着你睡。”这还是比较难得的他能陪着我睡,平时都是半夜我睡着了他才回来。我现在有了工作,不能像以前一样等他到深夜了。
  
  我本来还想说点什么的,可是见他从床头取了根烟点上,就只好闭嘴了。一烟在手,他现在可以名正言顺不说话了。
  
  鱼大固可喜,舟小力不佳。我也不过是这浮世里一轮小小的方舟,我又能承载什么呢?
  
  我很快就睡着了。这些年,我练就了一种本领,不管遇到什么事,只要闭上眼睛集中精力把脑子搞得一片混乱,不需多久就能进入梦乡。
  
  半夜醒来的时候,他已经不在身边了。
  
  我拧亮了房间里所有的灯。在我还没开始思考之前,我一骨碌从床上爬了起来,去冰箱里拿出了所有的菜开始做起来。不是我肚子饿,而是我必须找点事情来做,不让自己有闲下来思考的机会。
  
  做完菜,我又把整个房子檫洗了一遍。本来这些都是工人来做的,我平时能做的就是把脚抬一抬让别人檫。
  
  七点钟的时候,我像往常一样出门去杂志社。只是这一次,我带走了所有属于我的东西,不包括他送给我的。
  
  我没给他留下一个字,不是我想玩冷酷,只是当我早已经说尽的时候,我不知道还能用文字说明什么。
  
  我给主编递了一封辞职信,没给任何理由。主编还想挽留什么,我头也不回不结工资就走了。来递辞职信,已是我所能做到的最大限度的周全了。
  
  最后,我去了昨天刚去过的妇产科。既然托世为人,苦多乐少,那么何必来定这个世界?
  
  “都成人形了,你现在打胎会对你以后怀孕有影响的。”医生冷漠地警告我。
  
  “人形总比人要好处理些。”我的声音冰冷、空洞,却没有伤痛。
  
  若是心已破碎,我对他的爱也会消失不见。所以我只能在对他的爱消失之前,结束自己的感情。
  
  一个人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我的心如死灰一样的沉静,什么也没有想,脑子里是空白的一片。本来想念一个人是痛苦的,但脑子里空白,无人可想,更加痛苦。
  
  由于已成人形,所以不能做无痛人流,只能做刮宫手术。医生用钳子从我子宫里刮出了一个小老鼠一样的东西。
  
  我静静看着被扼杀掉的小生命,没有丝毫疼痛的感觉。是这个小生命让我狠心离开王文森的,我当然够狠心把它从肚子里刮掉。这一天,我正好25岁。可对于一个女孩子,这种25岁,不要也罢。
  
  求生的律例原来最简单不过:死不去,也就活下来了,死过一次的人都明白这个道理。别人可以激情地自杀,我得起劲地活到一百岁,因为我心肠特别硬,皮特别厚。
  
  残忍、果断、不拖泥带水,这些都是这两年我从他身上学到的最大本领。从此以后,我要好好利用他留给我的东西。
  
  生命是这么可笑,我大可以叠起双手,静观命运的安排与转变,何必苦苦挣扎。以后,再也没有人能伤我的心,就算我自己也不能够。
  
  想着想着不禁笑起来,能沦落到这样,也就见了底了,不会比这更糟糕,黑暗过后,必是黎明。是的,人总得找个道理活下来,而且要活得快快乐乐,这是我现在才搞明白的道理。
  
  我没有回自己的家,直接在外面租了一房子,又在附近报社找了份工作。由于我没有任何特殊要求,房子能遮风挡雨就行,工作能养活自己就行,所以,我完成所有这一系列动作花了没超过六个小时。
  
  我和他十几年的感情,就用这草草的六小时来完结。这一次,我不想给自己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不想走得一点尊严都没有。
  
  女人的青春,真的很不容易。从此,我要开始为自己打算。这个世界,两个人在一起,除了爱情,还要有一样的承受能力。
  
  第十三章
  
  接下来的日子,我开始很努力地去工作。从此以后,我要靠自己养活自己,用自己的双脚支撑起自己。
  
  因此我知道,刺激一个企业发展的,不是经济景气金融没危机,而是员工的感情失意。
  
  吴晟义打电话约我出去吃饭,我本来是想推脱掉的,但上次梦姬的事他毕竟帮了我很大忙,我要不请他吃饭也说不过去。
  
  到达约定的餐厅,他已经在那了,看见我进来,立马站起来帮我拉椅子。
  
  我不敢再小觑他,现在男性再有风度,也很少为女性起立的,他再也不是当年那个不可一世的毛头小子了。
  
  我点了毛血旺之类的几个又油又辣又不文明的川菜,这些都是我最喜欢吃的,以前为了保持身材保持健康,很少允许自己这么狠心地吃。但以后我想把自己养得又肥又油腻。
  
  “我很少见一个女孩子这么勇敢地吃东西。”
  
  “女孩子一向都很勇敢,除了不敢在男人面前表露出来。”
  
  “那你的意思是说你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
  
  “不是的,我只是不想吃素,我不想这么早就过起尼姑的生活。”
  
  奇怪,以前怎么就没有这样的想法呢?以前为了控制自己的食欲来保持身材,我总是这样鼓励自己,女人如果不对自己狠心,男人就会对我们狠心。
  
  “那你也不需要这样糟蹋自己的胃吧?你看你的眼泪都被辣出来了。”
  
  被他这么一提醒,我才知道辣椒还有这么一个好处,可以让自己名正言顺流泪。原来自己终究还是有眼泪的。
  
  “我现在发现了,你们男人为什么会对女孩子挑三拣四,因为你们想找的根本就是尼姑这种类型的。轻飘飘的,好似不食人间烟火,又清心寡欲的,不会把衣服穿得太暴露,当然除了那头发。最主要的是,还不会管你们。还有还有,尼姑没有红尘往事,不会爱你们,所以你们就更喜欢了。”我开始滔滔不绝起来。我心情不好,只能靠多说话来出气。
  
  以前也真是傻,跟王文森在一起的时候,总觉得说太多话的话,心放在那不用就麻木了。姑且先不说有没有用,但我现在才知道,说话至少可以缓解不少压力。难怪就算是废话,也是那么多人照用不误。
  
  以后一定要把“话多不如话少,话少不如话好”这话给删了。
  
  “那你们女孩子是不是比较喜欢和尚?”
  
  “我不知道别人了,但我不是,你看和尚那么懒惰,那么痴情。”
  
  “痴情怎么还会去做和尚?”
  
  “所以是愚痴,放不下一段情,就留给亲人一堆的麻烦。”
  
  “还好当年我没有为你去当和尚,呵呵。”
  
  “男人是没权利做这些风花雪月的事的,这种事留给女人来做就可以。”
  
  “那男人应该做什么?”
  
  “应该做的事多得去了,这个地球都是围绕你们男人转的。”
  
  “但男人会围绕你们女人转。”
  
  “女人还会围绕小狗转。所以是小狗当道。”
  
  有个人倾诉也是好的,沉寂了很长一段时间,象一个暴食的人,有了一个空虚的胃。
  
  吃完了饭,吴晟义坚决要送我回家,我只好跟他说,“等下有人过来接我。”
  
  我并不是有意向他撒谎,但我真的不想他知道我和王文森已经分手,我不想他有机可乘。
  
  我已不再是小孩子,所以尽管王文森是黑道上的人,我也不想找个警察来跟他斗气。这一次,除非他自己愿意退出来,否则我是不可能跟他回去的。
  
  吴晟义悻悻地走了,这是他最软弱的地方,这么多年了,他还是没有纠正过来。也许他不是对我还有所依恋,他只是不甘心自己会输。
  
  这或许也是他对自己的另一种坚持。
  
  电光霍霍,乌云黑沉沉地压了下来,整个大地似乎在经历翻云覆雨的劫难。哈姆雷特中要把罪人揪出来用雷电劈杀的场面在此刻得到了最好的演绎。
  
  即使如此,街上还是挤满了来来往往的人。他们是没权利选择刮风下雨的,所以不得不习惯无处遮雨的生活,难怪布莱克会说,我见过的一张张脸孔,斑斑懦弱,点点愁怨。
  
  风越来越大了,差点就把我吹向了天空,可却怎么也吹散不了我的深深思念。在风中,我许了个很低微的请求——让每个角落都刮着这样的风吧,那么文森,在风中,你是否能感受到我对你的深深思念呢?
  
  我打了一个喷嚏,全身不由地颤动起来。本来我的感冒就已持续了一个月,现在更严重了。可我却又突然觉得很欣慰。听说打喷嚏是因为别人在想念你,是的,我必须要这样相信。
  
  感冒本来是种很伤感的病,可因为这个说法,我变得愉悦起来。
  
  我呆呆地欣赏了一会儿雨景,传说舜帝南巡,死于苍梧,其湘妃夫人追去,哭甚哀,以泪挥竹,故竹上斑点宛若泪痕。
  
  我突然很想念我哥哥,现在他是我唯一可以名正言顺想念的人了。我在超市买了一大堆菜准备回自己家去看他。
  
  拖着疲惫的身子好不容易到了家门口,可是昏暗的灯光下,我看到一个身影。奇异地,我忽然想起童话故事小飞侠来,彼得潘失去了影子到处寻找追逐,并且央求温带把影子用针线打在他脚下。
  
  “跟我回去吧!”王文森走到我面前,泯灭了香烟。
  
  “既然我出来了,就不是跟你开玩笑!”这些年来,我一直知道他过得是那种刀光剑影的日子,我装做不知是没有胆量承认罢了。是不是我的宽宏造就了他的放肆?如果我一开始就跟他摊牌,是不是结果就有天壤之别?
  
  但我想他心甘情愿为我改变。
  
  “你到底想怎样?”
  
  “我想找个时间去找个男朋友,就这样安安稳稳过一生。”谎言,不是用来欺骗对方,而是用来欺骗自己的。
  
  我很清楚自己的处境,虽然母亲在国外做生意,可也没攒个家财万贯的地步,反而落下个家庭不健全的残疾。在这样环境长大的女孩子,最难找到理想的生活伴侣,从小在物质上没吃过什么苦,却又一直缺少父母的温暖,这总是会造成性格上的怪癖的。
  
  所以呢,一般家庭的儿子呢我是没办法消受了,不过有点家势的家族呢,家长又有一大套大道理来对我不屑了。像根鱼刺卡在喉咙里,吐又吐不出来,咽又咽不下去,是有点儿难受的。
  
  如果是古代的小姐——女子无才便是德,就不会有那么多想法,名正言顺还可以烂搭搭。可现在在这个文化社会,我也沾了一点文化的边,只不过没有一点实用作用,最后还事事都过不了自己那关。
  
  所以说中国的文化就是女人的包袱,想用什么资料,internet上一连接,答案比女人的瓜子脸还标准。书读多了,先成个迂腐的四眼呆子不说,又要落个持才傲物的骂名。对自己最不利的是,整天还要摆出这个不屑、那个不肯的姿态来。
  
  “你不要这样好吗?”男人的这种精力总是在女性离开之际才会激发出来,既然早晚都要放下姿态,那么干吗不早一点使出来?
  
  “那你说我应该怎样?”难道还要我用死逼着他或是下跪求着他退出来?就算他肯吃这一套,但决不可能是心甘情愿的。况且我已不是小孩子,如果还用这种低智能的手法,我会看不起自己。
  
  “你给我一点时间……”
  
  我立马打断了他,“对于你的作为,我能理解,但无法接受,所以我想以后为自己活一次。”
  
  就算到了此时此刻,他还是无法为我义无返顾。原来他从没深深爱过我。
  
  他对我的爱,也只不过是这么多年来,身边就只有我一个女人而已。难道我不是也这样吗?
  
  他可悲地望着我,我在他脸上看到了痛苦,但这一切已无关紧要,不是我无动于衷,是我们的生活轨迹无动于衷。
  
  “这些年来,你能体会我半夜从噩梦中惊醒的那种恐慌吗?”我强忍着泪水狠心地说,“如果你真的是为我好,那么就放我重生。”
  
  他可曾理解,其实我并不想重生,我只想他为我重生。
  
  他站在那,怔怔地听着时间流逝。我现在才发现,时间只会使人淡忘爱情。我彻底绝望了。
  
  是的,只有彻底的绝望,才能够换到彻底的坚强。现在我也是好汉,头也不回地走了。
  
  原来提前离开的人是比较占上风的,至少可以把一部分悲伤留给等待的那个人。我的悲伤都是他给我的,现在我留一些给他也是应该的。
  
  这一次,我没再对他心软。以后我也不会再对他仁慈。
  
  几天后,吴晟义又打电话过来,“明天同学会,你一定要来。”
  
  “同学会?我以为现在都不作兴办这个了。”
  
  “听他们说高中毕业到现在,你一次也没来参加过,他们都联系不到你。”
  
  “我跟他们都不熟,去了也没意思。”
  
  “好歹高中了三年,你这样说话太伤人了。”
  
  “这次是你举办的吗?这么热情相邀。”
  
  “不,我只负责邀请你。他们也是临时通知我的。”
  
  他都这样说了,我要再不去好象也有点说不过去。不过我还是等他们快结束的时候才赶了过去。
  
  我一到他们就很热情地招待了我,不过我基本上都不记得他们的名字了。这些年在王文森身边,别的没学会,这种不着调的坏习惯倒是感染了不少。
  
  “王文森怎么没来?”也许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叫了我就等于叫了我们两个。
  
  “我和他分手了。”我只好老实告诉他们。我想这样宣告众人也好,至少这样可以让自己有足够的勇气来承认我和他已分手的事实。知道的人越多,我就越难走回头路。
  
  于是他们又开始讨论起来。接着又说些现在做什么工作,有没有自己买车买房之类的事情。
  
  我觉得世上最无聊的就是这种同学会了,大家见面无非也就是谈论金钱这些很现实的问题,或是努力去互相比较什么。把学生时代那点微薄的美好回忆都给摧毁了。
  
  吃完了饭,大家又准备去KTV。
  
  我对这些事实在没有兴趣,不打算再去。我想我来过了,他们的好奇心也该平衡了。和王文森分手不说,当年是全校前三名内的尖子生,现在也不过是在一个小报当个小编辑。这种事对他们实在是比任何补药都有降压解气的功效。
  
  玩得最激烈的就是吴晟义了。他被一群女生围住拍照,没有一点闲下来的机会。他好象显得特别高兴,也许男人都这样,看见以前喜欢过的女生分手,会有一种幸灾乐祸的心理。
  
  见我要走,他总算过来跟我说话了,“喂,不要走。”
  
  “这种热闹是属于你们的。”
  
  “难得大家那么多年没见,你不要这么扫兴。”
  
  “失意的女人会有一种霉味,我不想影响你们。”
  
  “那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
  
  可他根本不理我,直接把我拥向门口。当年在我面前不敢自作主张的小男生,现在已经不再惧怕我。
  
  “算了算了,我跟你们去唱歌。”
  
  我可不想一见面,我又成了他们的话柄。那些闲言碎语不是说受了高等教育就可以隔断的。
  
  我找了个角落坐下,却不能再安静。包厢里震天的音乐像一只黑色的魔手,把每个人的血液都搅翻腾起来。
  
  吴晟义坐在我旁边,显得很安静。我叫他上去唱歌,他淡淡地说,“当年你都未曾用心听我唱歌,我哪好意思再唱。”
  
  我没想到事情过去那么多年了,他还是那么耿耿于怀。不过很多人都过来请他,一定要他上去唱几首。还开始拿当年我们两个人的事开玩笑。
  
  他为了打发他们,只好上去唱。他唱得是一首军队里的歌,题目是什么我刚才忘了看,不过他确实唱得很有气势,热血澎湃。原来当年只会唱情歌的小男生,现在已经变成一个魁梧的大男人了。
  
  很多人都过来问我和王文森的事。对于这种事,他们永远是很上心的,也永远不会感到疲倦。
  
  “你们是怎样分手的?是不是他另外有了人?”
  
  “听说他现在生意做的很大。”
  
  “现在男人都这样的,有了钱就会很花心的。”
  
  “不是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女人为钱会变坏,男人有钱会变坏。”
  
  “他这个人,好象对谁都不理不踩的。”
  
  ……
  
  我只是微笑不语,这种问题根本不需要我回答,他们自己都会很自以为是地接上去。难怪国内小说行业这么不景气,少了他们这些人,谁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我很惭愧,我还是个小编辑。
  
  吴晟义见我被困在这里,就过来拉我去唱歌。我为了摆脱他们,也只好上去唱了一首,别人点的,陈慧娴的《千千阕歌》。
  
  全唱响起了热烈的掌声,他们都是第一次听我唱歌,还以为我五音不全的,现在至少比他们想象中的要动听许多。
  
  “我还以为你是不会唱歌,所以才不喜欢我唱歌。没想到你唱得那么好。”
  
  当然了,这是我用我所有的青春感情在唱。我想纠正他,当年我不是不喜欢他唱歌,我只是不喜欢他。但我却告诉他,“我在舞厅也唱过歌。”
  
  没想到他却说,“好玩吗?”
  
  “下次你自己去试试。”我彻底被他打败了,再怎么玩,谁会愿意玩到那种水深火热的地方去?
  
  不知是哪个有才人,插进了一段艳舞。每个人都尖叫欢跳起来,男女都扭摆在一起。
  
  我这才发现,原来我们真的长大了,再也不会逃避这些有色体了。那种看别人亲个嘴搂个腰就立马闭眼的日子,再也一去不复返了。
  
  是谁说的,很多人的狂欢,一个人的悲伤。我趁他们都还在尽情狂欢时就悄然退了出来,到街上拦车准备回家。
  
  “喂,你不等我?”吴晟义追了出来,他喝了不少酒,不过并没有醉意。
  
  我从来没有等人的恶习,更不会等一个男人送自己回家。我知道愿意等的女性是很可怜的,等男人离婚,等男人回心转意,等男人恩宠有加……
  
  “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这么个深夜了,让一个不是男朋友的男人送自己回家哪好意思。少女再放肆不过是天真娇纵,像我这种年纪,人家会怎么说。
  
  我自己都吓了一跳,我这样的年纪怎么了?正值姹紫嫣红的青春,怎么老是有历经沧桑的感觉?
  
  “这怎么可以!”吴晟义停顿了一下,“你怕我?”
  
  呵,到底少不更事,一激将我就挺直胸脯装进车子里去了。
  
  上了年纪的女人,经过这样子一整天折腾,好似脚底的塞子骤然拔开,精血全部漏得光光,已经没力气再推脱。,
  
  “谢谢你。”
  
  “你能不能换三个字?当年你拒绝我也是用这三个字。”
  
  “那些女孩子怎么愿意放你出来的?”
  
  “我跟你学的,偷偷溜出来的。”他欢快地笑了出来。
  
  我看着他,注意到他的笑容似阳光般,令寂寞人更加落寞。
  
  他突然抓起我的手,很不经意地问,“你手上戴的是什么?”
  
  我没想过他现在会如此大胆,但我还是有点不好意思,“哦,是佛珠。”
  
  “你信佛?”
  
  “为什么不信?”人到了某种绝境,总希望得到指示、庇护,能力有限,便寄望神明。
  
  高中时期,我去养老院做义工,那里有位瘫痪几十年的老人,特别孤苦,主要是从没有一位亲人去看望过她。她每天能做的事就是在院里烧香拜佛。这也就算了,每次庙里有捐,香油钱活动,她总是拜托别人把自己放在轮椅上推过去。
  
  有次我实在忍不住了,就生气地脱口而出,“你还想菩萨怎样保佑你?要健康你瘫痪,要家人你无依靠,要金钱你身无分文!”
  
  其实真的都是战争碍事,人同人争,党同党打,浪费所有的精力时间,结果叫外国人着了先机。要不然中国也不至于到新世纪了还是个落后国家。
  
  车子到了我家,我还是跟他说了句,“谢谢你送我回来。”然后,没等他说什么,就下车走了。
  
  “喂!”他突然在背后叫住了我,“你还没跟我说再见呢!”
  
  “这个词对我来说代表的就是永不再相见,你希望我说吗?”如果一定要用言语来告别,也许我会诙谐地说,“青山白水,后会有期。”
  
  他像是鼓足了勇气,“明天我可以来接你吗?”他涨红了脸,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明天?”我突然知道了这句话的分量。这不是一步一步朝火坑走过去吗?刚自油锅跳出来的人,怎么可以这么没智能?
  
  已经不是十七岁了,一切感情变化都已操练过多次,什么时候该做什么表情,有什么反应,都滚瓜烂熟,恰到好处。正如一个演员掌握演技,我应付生活中各种场合,也已出神入化。可是现在同他做对手戏,就没用到戏服道具。
  
  “我觉得我不是坏人,如果可以,我希望你试一下。”他尽量把话说得憨厚而温淳。
  
  “恩!”我重重地点了下头。不是他的柔情融化了我,是我很想知道,自己能否装得下另一份感情,另一份思念。只要能适应,那么我就不再不合时宜了。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这只不过是圣经论而已。
  
  第十四章
  
  为了采访一代书法大师林剑丹,这几天我一直加班到很迟。
  
  原来进入社会的工作族心理上都是这样的:
  
  (一)有人不必做,而自己做得饿死,人家却更丰足,自己就泄气了。
  
  (二)大家一齐做一齐挨,看见旁人收获少自己收获多便会做得更加起劲更加快活。
  
  (三)有人不必做,但他的生活享受程度远不如自己,自己也会做得更有味道。
  
  这其实也挺公道的,否则,生来那么一副聪明能干的才情有何用?现在开始,我要好好爱自己,工作只会越努力越使自己风光,而男人……不说也罢。
  
  吴晟义打来电话说等下过来接我去江心屿吃饭。真好,还有这样的一个男人陪伴。即使没有恋爱,也有恋爱的感觉。
  
  看时间差不多了,我就收拾了一下,准备到楼下去等。刚出大门,就看见一个男人从车里向我走来。
  
  “你好吗?”旧情人见面说来说去无非就是三个字,不是对不起、我想你就是你好吗之类的,想不到他王文森也会说这么不入流的三个字。
  
  我愣在那,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难怪拜伦有诗曰:如果相隔许久,再度与汝相逢,如何问候?以沉默以眼泪。
  
  在那一刻,我竟然有恍如隔世的感觉。
  
  他低着头,尴尬地杵在那,以为我是故意不理他的。“我去找过你几次,你哥说你根本就没回家。所以我才找来这里。”
  
  是的,那个时候,我为了治疗失恋的伤痛,为了不再勾起往日的回忆,我并没有搬回我自己的家。搬出来之后我才知道,思念,是会穿越千山万水的。
  
  直到和吴晟义在一起之后,我才知道治疗失恋的最好办法不是天天在那想怎样忘却,而是要练成乾坤大挪移。这不是多情,只不过是想让他走得轻松点。
  
  如果早一点和吴晟义在一起,我根本就不需要从自己家里搬出来。那里,现在再也勾不起我撕心砌肺的伤痛了。
  
  圣经上有这样一个故事,三个信徒在祷告,上帝关注第一个,只拍拍第二个背脊,但是对第三个不理不睬,人们以为他最爱第一个,可是不,第一个信心最软弱,他才特别关心。
  
  而现在我就像第三个信徒,毋须上帝担心,我自己就有一套自动调控系统。
  
  “你找我有什么事吗?”我没想到自己现在竟会如此心平气静,就像是和一个陌生人说话一样。
  
  其实人生本来就是从陌生到了熟悉,最后再到了更陌生。
  
  我相信,我要是和他再走在一起,恋爱的感觉也许会重来,但是人最好不要再爱上不该爱的人。一个有作为的女人,可以重复着恋爱,却不应该重复着后悔。重复的后悔,太令人沮丧。
  
  “我很挂念你,真的。”
  
  曾经的多少个睡梦里,我都想象过重见的情景。甚至我也想过,一定要跟他说自己现在很幸福。其实没有他在身边的日子,我又怎么可能真的幸福呢?
  
  我突然想起了我看过的那部叫《巫山盟》的电影,男主角一直问,“你爱我吗”,然后又轮到女主角问,“你呢,你可爱我”,后来她车祸撞断了腿,他误会她移情别恋……
  
  比起这些,我的故事还是远远不够荡气回肠的。
  
  “谢谢你。”我现在不需要对他说自己好不好了,幸福,是不应该拿出来炫耀的。对于他,就算有情,那也只能说谢谢了。是的,我必须要忽视这种感情,才能把自己从不是人的状态拉到人的状态。
  
  “和我离开这里好吗?”他说得多客气生疏,是和他,而不是跟他。
  
  夫子赞颜回: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
  
  我不是没有颜回的秉性,只可惜我再也不会做任何人的附属品了。
  
  爱情是善良的,可爱情里的承诺,却是多么残忍。
  
  佛说,回头是岸。可我不知道这岸上又是什么?是一片荒芜的沙漠还是一片葱翠的绿洲?
  
  他的心里,早已荒芜一片。所以,我没法在他那里找到一片永生之地。
  
  “对不起,小船不可重载。”现在我才发现一个人道歉不是因为做错了什么,而是不再有感情了。不是不爱,是无法。要是在以前,我听到这样的话不知道有多感动。可现在我已有了吴晟义,不会再辜负了。
  
  既然我们错过了时间,错过了空间,所以以后只能在对方的人生中缺席。
  
  爱情也是有额度的,我早已为他付出了最高消费,可还是无法为他医治。这是他根深蒂固的痼疾,所以只能放他去另寻良医。
  
  可是从此,我不会再感到空虚,因为空虚的土壤上长满了思念的花。那花开的方向,就是吴晟义所在的地方。
  
  “刚才那个是王文森吗?”在车上,吴晟义问我。
  
  “是的。你是在吃醋吗?”
  
  “是有一点点。”他老实地回答。
  
  嫉妒一个人,可以无需带任何其它感情,但是爱一个人,一定会嫉妒对方被异性纠缠。就像幸福一定会存在失望一样。
  
  “呵呵,我和他是不可能的了。”我看过一项报告,过量吸食古柯硷会昏迷的原因是毒品使人体误会已吸收足够氧气,故暂停呼吸,因而引起脑部缺氧死亡。所以,我不想我的感情也有任何的误会。
  
  “你还有想念他吗?”
  
  “也有一点点。”我也老实地回答。
  
  “我很欣慰,你没有拿谎言敷衍我。”
  
  情场路上一向坎坷,只要有半丝高兴,聪明的人就应该懂得将之发扬光大,浸淫其中,乐不可支。
  
  “你有没有看过《银河铁道九九九》?其中有一段叙说未来世界的人已炼得金刚不坏之身,突破死亡之门,但是却活在无情无欲的世界里,他们反而向往过去脆弱的躯体,留恋不已。”
  
  “所以我很奇怪为什么那么多人想修道成仙,我觉得如来搞得最有型的就是他头发。不过你想暗示什么?”
  
  “小时候我在一些研究资料上看到聪明的小孩由于预支了过多的脑细胞,因此会比较早枯竭,所以我每天晚上都躲在被窝里流泪。”
  
  人类最害怕的便是未知,死亡是最大的未知,我们自然害怕。但我从没想过眼前的这个男人竟然从小就受此煎熬。
  
  我不知道怎样去安慰他,我一向不会安慰人,不过倒挺会追根到底的,“你现在还有流泪?”这话真的比我要查看他手臂上的守宫砂还要可气!
  
  “从小学开始就没了,不过还是会害怕。”
  
  “生老病死,这是一种自然现象,任何人都避不了的,只要不是英年早逝就可以。”我的言语在此刻显得多么凉薄。
  
  医学不够昌明的那些年代,人们死于麻疯、瘟疫、痢疾、霍乱、破伤风、水痘、麻疹,甚至肺炎、肠胃炎……此刻死无可死,只能死于患癌症、遭地震。
  
  “不过今天,我不再害怕了,因为我知道你的心中有我了。”
  
  其实何止是在今天,在我们一起的无数个日子里,我的心里也都只有和眼前这个男孩在一起的那片天空。
  
  只有在夜深人静独自一人的时候,我才会想起,曾经,我也这样深深爱过;曾经,我也这样深深伤过。
  
  耶和华神说,你饶恕别人的过错,天上的父也必宽恕你。我不是为了得到天父的宽恕,可我真的不恨他。别人都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是的,身不由己,他王文森也如是。
  
  如果生命可以让我重新来过,我还是会这样选择。在别人的世界里,怎么可能有吴晟义的存在呢?
  
  对于无法改变的现实,我只能这样去相信。九年了,当然,如果只是为了生活的九年是不作数的,我和王文森九年的感情,经过了一个七年之痒,怎么可能说忘就忘了呢?可是,那不再是爱情了。那么久的相处,爱情也都转成感情了。
  
  生活中发生的事,如果合乎理想,是种福气,如不,当作经验。人生,总得担当若干不如意事。
  
  是的,我也必须要这样去相信,这样我才有办法把以前有过的伤痛和遗憾孳
  
  生化育成天上上的星星,永恒璀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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